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八(論本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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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五部類名衆,惑非一名衆。
解四谛惑各十,或二門不同中,引三藏兩解。
一雲:所迷門有十,依能治有八,三有八,如唯識會。
二雲:依所迷真理門各十,依廢旨論調诠門三各八,二行唯苦故。
若迷此起邪行,即見此所斷。
此以能緣屬所迷斷者,為所迷度,依多迷少,依少迷多等四句不定故。
如唯識第六樞要,或以所緣為所迷,或以所依為所迷。
随一若說境,即苦集煩惱,通緣五門,應通五斷。
若以所依為所迷,見修四谛,煩惱間生,亦所斷故。
名随增者,依增者從依,緣增者從緣,不解何谛理迷,何谛增故。
問:若緣此為境,即迷此起邪行耶?此問:欲界緣此為境,即迷此故,依緣俱增耶故?答:不必爾。
等類谛中,随所應者,滅道與苦果别故。
衆中有二:初總,後别。
别中有二:初解見道惑,後解修道惑。
見修惑中各有二:初别解,後結之。
初中各有三,三界别故。
于欲界四谛中,初本論,後釋師問答馱索迦奴兒也。
初解欲界修惑中有二:初論本别舉名數,後釋師解相。
相中有三:初問答我見,次邊見,後解貪等。
四、除依緣見生者,我見中有二:初問,後答。
答中有二:初論答,後引經。
經中有三:初法,次喻,後合。
法中佛告奴兒,準此即應于五取蘊有我慢等,文中阙見字。
或喻有二,證見道者告奴兒,非衆告不爾。
何故下于慢等,佛不言我見?欲者,貪也。
随眠者,我見、我見細故俱生,故名随眠。
或慢、貪種子名随眠。
永斷,集知,苦滅,滅吐,道勝。
又斷者現纏,知者知苦,斷緣纏,未來苦果未永滅,随眠種子未永吐。
或因未斷,果未知,未無間道滅,未解脫道吐。
總緣作意,即佛地論六解及緣起下卷五十九等,但說無常、苦、無我三行相引,不論空行即無我行,遮表異故。
三無,上勘中、邊分别。
下卷從斷三世中,如五十九 明業大文有二:初問,後答。
答中有三:初略标,二五業,次思業。
雲何等下,廣解。
初所标,後第八卷。
如世尊說:有情業異熟,不可思議。
依經釋思議、不思議業。
初略中有二:初明二業,後标五業。
何等思業下,廣明中有二:初标思業,思己業;後又此身、語、意三業下,廣此二業。
由五業者,唯明一相作用名業,非正解。
善、不善業,集谛所收,後不重辨。
廣二業中,大文分三:初廣前思己業,是善、不善、根本、業道狹故。
先明如契經言:有三種業,謂福業、非福業、不動業。
下廣明思業,通加行、根本、後起,一切俱名為思業。
業道重者,由前思已方作故狹,此但總名,故言思已後。
又業差别有三種,謂律儀業。
下重亦廣明前二業。
初明思己業中有五:一、正明根本業道,二、以五門分别業道,三、明故思業,四、明決定業,五、明受果業。
釋論五業,論本唯言意多分别加行,業以全故。
釋論雲:頗亦兼有作用、證得。
此之少分不離前加行,攝已盡故,論本不明。
釋論以少義有,故略實辨。
不善業道名中,殺生、不與取、欲邪行三唯依主,虛诳、離間、粗惡、雜穢通依主,持業心想虛诳等故,後三唯持業。
善業道中,初七唯依主,後二無所名。
其正即見,見之體即正,故持業也。
業道體性,前三如唯識第一成業及五十三等,皆以發身、語思以為表、無表戒體,即動發勝思。
後三如名,亦以發貪、瞋、邪見三思為不善業道體,以無貪、無瞋、正見三為善自性,取極重善惡法以為業道體性。
然此有加行、根本、後起。
釋總名中,第六十雲:思是業而非業道,身、語前七亦業亦道,貪、恚、邪見業道非業。
唯識第一等雲:第三思為前二思所遊履,通生苦、樂、異熟果,故名道。
此中何故說思非也?此說初二思,彼說第三思,故不相違。
又與貪等現相應思等,不望過未,橫論是業非業道。
此中豎論,故業亦道。
第三界系,若十不善業道,六十雲:唯欲界系,亦唯能感欲界異熟,非于餘處,不遮上界有善業道也。
色界天等受戒等,有善十業道,無色唯後三。
欲界地獄衆生,亦得具惡雜穢,嗔恚無餘。
若說地獄有分别煩惱造業,不妨有邪見。
今正義無,故餘人有。
後三地獄者,無殺生等事。
十輪陀羅尼經:地獄衆生亦聽法,何妨受戒?菩薩于彼化衆生故,十善業道通一切處。
第六十雲:殺生、邪欲、虛诳、離間、粗惡、嗔恚,此之六種有情處起;雜穢語,名身處起;不與取及貪欲,資财處起;邪見業道,諸行處起。
今正雲六有情處起:一非情處起,三通情非情處起。
意樂業者,此中有二,謂想、意樂及起當作意樂。
瑜伽分為二,謂第二想、第三欲樂,無此加行。
彼想雲:于彼非彼想,非于彼彼想,于彼彼想,非于彼非彼想。
唯第三是業道相。
第三欲樂雲:颠倒所作。
此中起當作意樂,即彼第三欲樂,由有倒無倒想樂欲所作。
此中加行,謂或自或他發起所作。
三業即殺等,方便即樂欲境,故彼合樂欲心境一處,所以無加行。
此以想欲同能緣,一處明三業境,一處明開合欲樂異,亦不相違。
然本地第九說:一、起欲樂,二、起染污心,三、起方便,四、事究竟。
五十九說染心,說三根等,廣說句數。
究竟中,或于後時,如造作業,業未究竟。
處分者,受五戒時,彼事方遂成業道不?答:正明不成,過八戒限遂成,善心息故。
如不律儀,受戒過分,遂成不律儀,唯五戒等不成,作心畢竟不作故。
先已作者,尚不增長,況新生者說相?後雖敗善,心亦不成,先邀畢竟故。
不與取究竟,此雲取為己有。
瑜伽約移離本處,或拒債、受寄、不還等,如彼五十九。
非分者,非支也。
雖己妻妾,除産門,餘皆非分。
非時有五,謂穢下、胎圓、乳兒、齋戒、病時。
非處有四,謂尊所會處、靈廟、衆前。
非地,謂高下乃至伽藍等。
非量極及五不應理取、邪非理、不作世禮也。
及自他一切男不男、顯隐、自作、媒他,并為交會。
究竟以下業道,一一如五十九,大好匆匆不複述。
诳離,必令他解,方成業道,意樂滿故。
雜粗,但發即成,不待他解,不解即究竟故,以遂本心亦有名故。
令他知已,發粗惡言,私處罵,不即遂其心故也。
瞋恚亦爾。
論說:此二業道,唯情處起故。
如經雲:故思造業。
雲何名為故思造業中?此說五業。
瑜伽第九說二種:一、增長,二、不增長。
不增長有十:一、夢所作,二、無知,三、無故思,四、不利不數,五狂亂,六失念,七非樂欲,八自性無記,九悔所損惱,十對治所損業。
除此所餘,名為增長。
彼十中,一夢,二無知,三狂亂。
此失念,此之四種,即此第三無所了知。
彼非樂欲一種,通攝此初二教來及勸請故。
以彼無故思,是請作故。
或彼無故思,即此他教來。
彼非樂欲,是此勸請。
唯彼論中不利不數及悔所損,并對治損,此中不說。
此說非彼三種業,此論利數非損之業故。
彼自性無記,非此善不善業故,此中不說。
第六十卷說有四句:第一作而不增長有五:一無識稚童,二夢,三不思而作,四自無欲,五起悔對治。
本地十中,除不利、不數、狂亂、失念、自性無記四種,彼說明利或數非狂亂等業故。
第五對治中,具攝本地第九第十業。
其無識稚童及夢,即此論五中第三無所了知攝。
不思無欲,初二門攝。
其悔對治,此中不說,說未悔對治業故。
六十卷四句中,第二句非,此中有第三句,第四句皆可知。
初七業道具四句,有非作而增,意數思故。
貪恚邪見,無此一偏句。
無不作而增長,思量增長而作故。
第六十說有四業:一異熟定,二分位定,三俱,四不俱。
今此三決定,第二異熟即彼第一,此第三即彼第三定,或亦是彼第二。
彼但論諸果定,不此三業定。
此中論定,故無彼第四俱不定。
第五大段明異熟中有五:一不善業道果,二善業道果,三明引滿果,四明一多果業,五業受果先後。
不善業果中,初論本,後釋。
論師别配屬三業下中上受惡趣果,此總别果,通論人天亦有不善别果故。
此中虛诳語故多臭穢,與粗惡語合說得果,不爾如何得臭穢?然有诳即離間,亦有粗即雜穢,便成二業為一業耶?準六十雲:亦牽亦殺,增上似一,前後生二。
此語業道其必同時,彼要移處命斷等異,故成二也。
然竊處他獨殺之,不移本處,二業俱成,不同瑜伽。
此中三果與瑜伽第九及六十相思,應勘會之。
其等流果多分增上果中假說等流内法,不與外法為等流故,如殺短命等,一切應思。
複有一業由一業得一身中,瑜伽六十以一刹那約現生後受為名,名現法受等,即此中第二句。
如經言:有三種業,謂福、非福、不動業等。
下第二解思業,大文有五:初标解福等三業,第二解經無明發業差别,第三解不善業道三根為加行究竟,第四解共不共業等經,第五解彼彼丈夫如是如是業還受如是如是異熟經。
初中有二:初标三業,後釋。
釋中有二:初論本師略釋,後釋論師問答。
解不動業名,釋此三名。
唯識第八、瑜伽第九雲:福業者,謂感善趣異熟及順五趣受善業。
非福,謂感惡趣異熟及順五趣受不善業。
不動業者,謂感色無色界異熟及順色無色受善業。
何故善業得順五趣?二釋如唯識疏及第九、瑜伽抄。
此中色無色業界地決定者,此除中有謗及五淨居并自在天處,餘一切地定故。
此中轉者,必上極邪見謗涅槃深,所資下業必勝無漏種種熏修,餘任運業不能轉故。
不同欲界地泛爾,随依何品諸業皆轉動故。
凡位持經亦能轉易,況得聖道?又處可轉,趣地不可轉,豈欲界業趣地轉耶?此解不可。
或從多分下,三定業不可轉故。
其定地攝故,因成不動,生得善相,從亦名不動定時故。
第二大段,解二愚發業中有二:初問,後答。
答中有二:初論本,後釋論師。
論本中答有二:初标,後略解之。
此中問,即瑜伽中十問同。
彼雲:福不動行,由正簡擇力而起,何因仍用無明為緣?彼文答,總不及此文。
然是二愚,皆應名異熟,皆應名真實義。
俱不解異熟,俱不達谛真實義故。
然異熟據粗果迷相深,從增為名。
真實愚于迷果義淺,不解谛理故,所以從本為稱。
又雲:據人天苦,得谛理者知之,不知谛理者迷之,故名真實愚。
其三惡道苦,世俗者了,今仍此迷為首,名異熟。
故瑜伽名世俗苦,及勝義苦,或三界苦,總名異熟。
不解一切苦,故造非福。
唯不解四谛理,解三惡道苦果,故名真實義。
不解三苦,唯在人天,狹故從本,名為粗惡。
此之二愚見道斷,唯識第八自有誠文。
瑜伽不如實知諸谛道理,若住正念,或作福業,或作有漏修行,引不動業。
若不住正念,乃發非福業。
故知皆見谛斷。
此論下文,亦即見谛不造業,明皆見道斷。
雲何說異熟愚修道斷耶?此但迷理,然有粗細,粗發非福,細發餘二。
由彼一向并染污性,非謂業唯染故。
善信解粗惡異熟,或一切異熟,有此正見行相,即住正念,不造非福。
今既無明與非福合時,此念必不容受信解粗果異熟等之行相正見也。
真實義愚中,未見谛迹,雖起善心,由随眠所縛,後生現行,不了三界人天細苦,便發二業。
若依緣起經,外道異生二業,皆用四無明為緣。
内生放逸,三無明為緣。
不放逸非無明為緣者,亦有随眠。
為顯三别,贊谛深達,不說有之,入見道中方斷種故。
若不爾者,十王位異熟果何時造耶?必以欲資故業而王故。
或彼不動唯别異熟,非總不能感總報故。
此說為非無明引十王業,往昔來不放逸時作,今資故生,此有何失?如生大自在天
解四谛惑各十,或二門不同中,引三藏兩解。
一雲:所迷門有十,依能治有八,三有八,如唯識會。
二雲:依所迷真理門各十,依廢旨論調诠門三各八,二行唯苦故。
若迷此起邪行,即見此所斷。
此以能緣屬所迷斷者,為所迷度,依多迷少,依少迷多等四句不定故。
如唯識第六樞要,或以所緣為所迷,或以所依為所迷。
随一若說境,即苦集煩惱,通緣五門,應通五斷。
若以所依為所迷,見修四谛,煩惱間生,亦所斷故。
名随增者,依增者從依,緣增者從緣,不解何谛理迷,何谛增故。
問:若緣此為境,即迷此起邪行耶?此問:欲界緣此為境,即迷此故,依緣俱增耶故?答:不必爾。
等類谛中,随所應者,滅道與苦果别故。
衆中有二:初總,後别。
别中有二:初解見道惑,後解修道惑。
見修惑中各有二:初别解,後結之。
初中各有三,三界别故。
于欲界四谛中,初本論,後釋師問答馱索迦奴兒也。
初解欲界修惑中有二:初論本别舉名數,後釋師解相。
相中有三:初問答我見,次邊見,後解貪等。
四、除依緣見生者,我見中有二:初問,後答。
答中有二:初論答,後引經。
經中有三:初法,次喻,後合。
法中佛告奴兒,準此即應于五取蘊有我慢等,文中阙見字。
或喻有二,證見道者告奴兒,非衆告不爾。
何故下于慢等,佛不言我見?欲者,貪也。
随眠者,我見、我見細故俱生,故名随眠。
或慢、貪種子名随眠。
永斷,集知,苦滅,滅吐,道勝。
又斷者現纏,知者知苦,斷緣纏,未來苦果未永滅,随眠種子未永吐。
或因未斷,果未知,未無間道滅,未解脫道吐。
總緣作意,即佛地論六解及緣起下卷五十九等,但說無常、苦、無我三行相引,不論空行即無我行,遮表異故。
三無,上勘中、邊分别。
下卷從斷三世中,如五十九 明業大文有二:初問,後答。
答中有三:初略标,二五業,次思業。
雲何等下,廣解。
初所标,後第八卷。
如世尊說:有情業異熟,不可思議。
依經釋思議、不思議業。
初略中有二:初明二業,後标五業。
何等思業下,廣明中有二:初标思業,思己業;後又此身、語、意三業下,廣此二業。
由五業者,唯明一相作用名業,非正解。
善、不善業,集谛所收,後不重辨。
廣二業中,大文分三:初廣前思己業,是善、不善、根本、業道狹故。
先明如契經言:有三種業,謂福業、非福業、不動業。
下廣明思業,通加行、根本、後起,一切俱名為思業。
業道重者,由前思已方作故狹,此但總名,故言思已後。
又業差别有三種,謂律儀業。
下重亦廣明前二業。
初明思己業中有五:一、正明根本業道,二、以五門分别業道,三、明故思業,四、明決定業,五、明受果業。
釋論五業,論本唯言意多分别加行,業以全故。
釋論雲:頗亦兼有作用、證得。
此之少分不離前加行,攝已盡故,論本不明。
釋論以少義有,故略實辨。
不善業道名中,殺生、不與取、欲邪行三唯依主,虛诳、離間、粗惡、雜穢通依主,持業心想虛诳等故,後三唯持業。
善業道中,初七唯依主,後二無所名。
其正即見,見之體即正,故持業也。
業道體性,前三如唯識第一成業及五十三等,皆以發身、語思以為表、無表戒體,即動發勝思。
後三如名,亦以發貪、瞋、邪見三思為不善業道體,以無貪、無瞋、正見三為善自性,取極重善惡法以為業道體性。
然此有加行、根本、後起。
釋總名中,第六十雲:思是業而非業道,身、語前七亦業亦道,貪、恚、邪見業道非業。
唯識第一等雲:第三思為前二思所遊履,通生苦、樂、異熟果,故名道。
此中何故說思非也?此說初二思,彼說第三思,故不相違。
又與貪等現相應思等,不望過未,橫論是業非業道。
此中豎論,故業亦道。
第三界系,若十不善業道,六十雲:唯欲界系,亦唯能感欲界異熟,非于餘處,不遮上界有善業道也。
色界天等受戒等,有善十業道,無色唯後三。
欲界地獄衆生,亦得具惡雜穢,嗔恚無餘。
若說地獄有分别煩惱造業,不妨有邪見。
今正義無,故餘人有。
後三地獄者,無殺生等事。
十輪陀羅尼經:地獄衆生亦聽法,何妨受戒?菩薩于彼化衆生故,十善業道通一切處。
第六十雲:殺生、邪欲、虛诳、離間、粗惡、嗔恚,此之六種有情處起;雜穢語,名身處起;不與取及貪欲,資财處起;邪見業道,諸行處起。
今正雲六有情處起:一非情處起,三通情非情處起。
意樂業者,此中有二,謂想、意樂及起當作意樂。
瑜伽分為二,謂第二想、第三欲樂,無此加行。
彼想雲:于彼非彼想,非于彼彼想,于彼彼想,非于彼非彼想。
唯第三是業道相。
第三欲樂雲:颠倒所作。
此中起當作意樂,即彼第三欲樂,由有倒無倒想樂欲所作。
此中加行,謂或自或他發起所作。
三業即殺等,方便即樂欲境,故彼合樂欲心境一處,所以無加行。
此以想欲同能緣,一處明三業境,一處明開合欲樂異,亦不相違。
然本地第九說:一、起欲樂,二、起染污心,三、起方便,四、事究竟。
五十九說染心,說三根等,廣說句數。
究竟中,或于後時,如造作業,業未究竟。
處分者,受五戒時,彼事方遂成業道不?答:正明不成,過八戒限遂成,善心息故。
如不律儀,受戒過分,遂成不律儀,唯五戒等不成,作心畢竟不作故。
先已作者,尚不增長,況新生者說相?後雖敗善,心亦不成,先邀畢竟故。
不與取究竟,此雲取為己有。
瑜伽約移離本處,或拒債、受寄、不還等,如彼五十九。
非分者,非支也。
雖己妻妾,除産門,餘皆非分。
非時有五,謂穢下、胎圓、乳兒、齋戒、病時。
非處有四,謂尊所會處、靈廟、衆前。
非地,謂高下乃至伽藍等。
非量極及五不應理取、邪非理、不作世禮也。
及自他一切男不男、顯隐、自作、媒他,并為交會。
究竟以下業道,一一如五十九,大好匆匆不複述。
诳離,必令他解,方成業道,意樂滿故。
雜粗,但發即成,不待他解,不解即究竟故,以遂本心亦有名故。
令他知已,發粗惡言,私處罵,不即遂其心故也。
瞋恚亦爾。
論說:此二業道,唯情處起故。
如經雲:故思造業。
雲何名為故思造業中?此說五業。
瑜伽第九說二種:一、增長,二、不增長。
不增長有十:一、夢所作,二、無知,三、無故思,四、不利不數,五狂亂,六失念,七非樂欲,八自性無記,九悔所損惱,十對治所損業。
除此所餘,名為增長。
彼十中,一夢,二無知,三狂亂。
此失念,此之四種,即此第三無所了知。
彼非樂欲一種,通攝此初二教來及勸請故。
以彼無故思,是請作故。
或彼無故思,即此他教來。
彼非樂欲,是此勸請。
唯彼論中不利不數及悔所損,并對治損,此中不說。
此說非彼三種業,此論利數非損之業故。
彼自性無記,非此善不善業故,此中不說。
第六十卷說有四句:第一作而不增長有五:一無識稚童,二夢,三不思而作,四自無欲,五起悔對治。
本地十中,除不利、不數、狂亂、失念、自性無記四種,彼說明利或數非狂亂等業故。
第五對治中,具攝本地第九第十業。
其無識稚童及夢,即此論五中第三無所了知攝。
不思無欲,初二門攝。
其悔對治,此中不說,說未悔對治業故。
六十卷四句中,第二句非,此中有第三句,第四句皆可知。
初七業道具四句,有非作而增,意數思故。
貪恚邪見,無此一偏句。
無不作而增長,思量增長而作故。
第六十說有四業:一異熟定,二分位定,三俱,四不俱。
今此三決定,第二異熟即彼第一,此第三即彼第三定,或亦是彼第二。
彼但論諸果定,不此三業定。
此中論定,故無彼第四俱不定。
第五大段明異熟中有五:一不善業道果,二善業道果,三明引滿果,四明一多果業,五業受果先後。
不善業果中,初論本,後釋。
論師别配屬三業下中上受惡趣果,此總别果,通論人天亦有不善别果故。
此中虛诳語故多臭穢,與粗惡語合說得果,不爾如何得臭穢?然有诳即離間,亦有粗即雜穢,便成二業為一業耶?準六十雲:亦牽亦殺,增上似一,前後生二。
此語業道其必同時,彼要移處命斷等異,故成二也。
然竊處他獨殺之,不移本處,二業俱成,不同瑜伽。
此中三果與瑜伽第九及六十相思,應勘會之。
其等流果多分增上果中假說等流内法,不與外法為等流故,如殺短命等,一切應思。
複有一業由一業得一身中,瑜伽六十以一刹那約現生後受為名,名現法受等,即此中第二句。
如經言:有三種業,謂福、非福、不動業等。
下第二解思業,大文有五:初标解福等三業,第二解經無明發業差别,第三解不善業道三根為加行究竟,第四解共不共業等經,第五解彼彼丈夫如是如是業還受如是如是異熟經。
初中有二:初标三業,後釋。
釋中有二:初論本師略釋,後釋論師問答。
解不動業名,釋此三名。
唯識第八、瑜伽第九雲:福業者,謂感善趣異熟及順五趣受善業。
非福,謂感惡趣異熟及順五趣受不善業。
不動業者,謂感色無色界異熟及順色無色受善業。
何故善業得順五趣?二釋如唯識疏及第九、瑜伽抄。
此中色無色業界地決定者,此除中有謗及五淨居并自在天處,餘一切地定故。
此中轉者,必上極邪見謗涅槃深,所資下業必勝無漏種種熏修,餘任運業不能轉故。
不同欲界地泛爾,随依何品諸業皆轉動故。
凡位持經亦能轉易,況得聖道?又處可轉,趣地不可轉,豈欲界業趣地轉耶?此解不可。
或從多分下,三定業不可轉故。
其定地攝故,因成不動,生得善相,從亦名不動定時故。
第二大段,解二愚發業中有二:初問,後答。
答中有二:初論本,後釋論師。
論本中答有二:初标,後略解之。
此中問,即瑜伽中十問同。
彼雲:福不動行,由正簡擇力而起,何因仍用無明為緣?彼文答,總不及此文。
然是二愚,皆應名異熟,皆應名真實義。
俱不解異熟,俱不達谛真實義故。
然異熟據粗果迷相深,從增為名。
真實愚于迷果義淺,不解谛理故,所以從本為稱。
又雲:據人天苦,得谛理者知之,不知谛理者迷之,故名真實愚。
其三惡道苦,世俗者了,今仍此迷為首,名異熟。
故瑜伽名世俗苦,及勝義苦,或三界苦,總名異熟。
不解一切苦,故造非福。
唯不解四谛理,解三惡道苦果,故名真實義。
不解三苦,唯在人天,狹故從本,名為粗惡。
此之二愚見道斷,唯識第八自有誠文。
瑜伽不如實知諸谛道理,若住正念,或作福業,或作有漏修行,引不動業。
若不住正念,乃發非福業。
故知皆見谛斷。
此論下文,亦即見谛不造業,明皆見道斷。
雲何說異熟愚修道斷耶?此但迷理,然有粗細,粗發非福,細發餘二。
由彼一向并染污性,非謂業唯染故。
善信解粗惡異熟,或一切異熟,有此正見行相,即住正念,不造非福。
今既無明與非福合時,此念必不容受信解粗果異熟等之行相正見也。
真實義愚中,未見谛迹,雖起善心,由随眠所縛,後生現行,不了三界人天細苦,便發二業。
若依緣起經,外道異生二業,皆用四無明為緣。
内生放逸,三無明為緣。
不放逸非無明為緣者,亦有随眠。
為顯三别,贊谛深達,不說有之,入見道中方斷種故。
若不爾者,十王位異熟果何時造耶?必以欲資故業而王故。
或彼不動唯别異熟,非總不能感總報故。
此說為非無明引十王業,往昔來不放逸時作,今資故生,此有何失?如生大自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