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七(論本五六)
關燈
小
中
大
總故;不說不定,不定故。
然初二皆雖是業,以現壽命、福力二增,得别稱于二。
時定總報與斯業,有業生此,無業不生。
苦相中有二:初辨别指前,後釋經意。
經意中有二:初引經,後釋。
釋有三:複次,初以三無常釋;次以苦品生,樂品亦滅,舍品俱總,不過二法所随中有八苦,故佛言無常皆苦。
此則不然,與初解别。
今解有生滅二相所随行中有八苦性,說為無常故苦;前以三分無常故苦,今以有生滅二無常故有八苦。
第三段一切有為中有八苦相可了知者,名無常苦,簡别無漏有為。
初大段中有二:初釋;後即依此義下,引證。
成前空相、無我相何差别?空相遣行,猶遠方便;無我行者,存行近方便也。
觀蘊、界、處非我相故,三乘随應生法差别,以此為門,入真觀故。
廣無常中有二:初立無常相,後立粗細色。
大種造色慧折,故雲無常有八。
故初六以色準心,後二以後準前。
六中,初五散色準,後一定色準。
散色中,初四内色準,後一外色準。
無常體中有二:初釋大造,後解極微。
初中,初問,後答。
答中,初總答,次别答。
别答中有二:初正解,後多少。
廣苦中,初處依,後明苦分位。
明死有三等:或八不寂靜等宗明本有,次明死有,次明中有,後明生有。
或八種苦,初五異生,後三依聖。
或初七依實,後一非實。
初中,初三欲界,後二上二界。
欲界有寂靜苦,當決定能寂靜苦故。
或解脫分位即名寂靜,與餘異生不同,然唯說欲界。
其上二界不說此種解脫者,即此寂靜攝,與前類同,故不說。
或上二界于此生果,必定無能寂靜苦義。
死苦有二:初明将死、正死;後明死相,即上下漸冷,是無記心。
死中明利心位,即二時,謂三性心時,潤生愛時,不明利位,即正死位。
或由阙二緣,自立加行,不能思量前造善、不善故,或無他力引生善、不善故無記。
或由加行無功能者,此有二義:一雲:自心力微弱,不能自照量前所造善、不善,設有他教,亦不能起善、不善,起工巧威儀異熟,生無記心而死。
二雲:前發二緣三性心位,此是即我愛心位,見谛已去,對治力強,初二果雖起,當損力故,微弱不違,全無異生力,弱貪強盛,起善功能,一一損力,所貪伏故,起無記。
釋論雲:當知依我愛相應心位前說者,此通論三性心位,其此正命終心及我愛心,略而不說。
中有十門分别:第一、現前相,瑜伽将死、死已二相别。
此中通論第二、現前處所,在欲、色界正受生位。
正受生位必有中有,故無色命終生下位,非生無色位。
或正受生位,即欲、色界死,還生下二界。
于中有正生處,即今身死處現;無色界死,生有色界時,即無色界死處現。
死處雖無别處,即曾于欲、色界死;生彼之處,即于彼死處受無色異熟故。
雖經劫成壞,彼處中有現,故言命終後位。
勘此文意,前解為是欲明三界有、無中有故。
所以涅槃或說有中有,或顯無中有。
欲界速者,無有中有,如人變為大蟲等。
無故,陷身入地獄,地獄邊起;無故,不将人身入地獄受苦,故近彼死。
或轉彼異熟,不為業脫,異熟熟故,如人為大蟲等。
第三、衆名中,瑜伽雲:亦名趣生,故名為等。
第四壽限者,勢力故極七日,欲色界皆爾。
有解雲:資香設七日色界者,如何彼不過七日?生決定故,不待父祖等處故。
此名尋香,唯在欲界。
色界不爾,無香可尋,但名中有等故。
随義可知。
勘随願往生經百日齊等事。
第五中有造業,随先串習十業俱作等,應分别勘之。
雲何有殺盜等?入胎經菩薩中有,中教化中有,故勘之。
第六睹見同類有情,瑜伽第一分别善惡趣。
第七中有形似當生處形,俱舍言:天首上三傍,地獄頭歸下。
瑜伽雲:人天趣面傍,三惡趣面睹。
下第八所趣無礙,其見亦遠過神通境,不如生西方過神通量思勘。
第九終沒結生,瑜伽廣說其相。
第十起惑資生,瑜伽亦說其相。
生有中,瑜伽受生相及第四卷處胎相等,如彼 四生以諸門分别何界趣,具定業因等緣證入位,如瑜伽第二卷釋名勘部執抄。
集谛體者,佛觀緣起老死有二生因,粗生、細生俱名集谛,即有漏苦皆名集谛。
若依唯識,十二支皆苦谛,苦亦集谛。
若依此文,異熟果及外增上果名苦,業煩惱名集。
初門分别體,次門通别體,後門各别體。
集谛有二:初問,後答。
答中有三:初總略答;次煩惱者下,廣分别答;後明四行相。
初中複初明二法為集,後釋違經愛六遍行,緣起下卷亦釋遍行。
次解四愛,如五十五。
準下世,遍行愛三世,何故過去不說,唯言四種?據增行說。
據實緣,過去亦有體、境二愛,或過去、現行同入已得體、境門,故唯說四。
三求:欲求、淫欲,以名唯眼妙,欲境勝故;有求二界内身自體勝,得總有名。
邪梵行求:邪求解脫,不脫生死;正法正求,脫生死故。
不入三求:第三求通三界,俱求解脫故。
欲求通善染,有求唯善,邪求遍善染,無想善等亦是善故。
相中六相,古雲疑、見、慢、癡、貪、瞋,如次是六相,此即亦根本自相故。
五十九雲:煩惱有二相:一、自相,即貪、嗔等自性所攝,即此六是;二、共相,即前生時不寂靜是;三、差别相,謂結、縛等。
大論第八亦有共相。
今解不然,此是釋論說六共相。
唯識第六有師解雲:此散亂等是煩惱共相,非自相即。
前第一卷已解訖。
或借其随煩惱六名,顯諸共相故。
或八大随惑遍染心王,合諸煩惱。
六不寂靜、颠倒,一一應合有我、知二合相。
放逸是懈怠、放逸二相。
無恥、不信相,如不自恥。
颠倒者,皆随所應迷理事故。
無恥者,此通三界共無恥故,非無慚愧也。
染心亂,皆有微薄不羞恥故。
煩惱緣起有三,瑜伽第八有六,彼第一、第二、第六即此中三。
彼第三親近,第四邪教,第五教習,此中不說。
此說決定内緣,彼說内外,故不相違。
境界中有四:初總明緣煩惱及事,第二明下上相緣,第三明無漏緣,第四明有無事緣。
諸煩惱相緣中,見道十互相緣,亦能為因,通緣五門。
修道自類相緣,不緣見道者,不爾,見修便無差别。
此中文總。
瑜伽第五十八亦言:十煩惱互相緣及事。
事者,境也,理事、俗事。
事者,體也,煩惱所依所緣事。
上緣中,意取唯識第六會之。
此中除貪、嗔、慢。
我見不緣上地,依多分粗相說,非盡理邊見,随身見後生故。
其中唯說相應無明。
緣他地者,亦據多分,亦有不了上地癡故。
上煩惱不緣下,依多分說,或随轉故緣無漏,如唯識。
此中總故。
分别所計境,不離分别者,依無體用境,故一切唯心。
有無緣中,五十九與前第五卷同。
五十八說見所緣名無事,餘名有事。
順正理引經說無事有事緣。
經雲:見道所斷名無事,修道所斷名有事。
一釋:薩迦耶見名緣無事生。
餘之九種,以此為本,從本而說,名緣無事。
修道不然,無薩迦耶見故。
言薩迦耶見一向增益,邪見一向損減,俱不攝實事,故名無事。
貪等從此本,名為無事。
修惑不爾,故名有事。
三說:見惑迷理,無粗現事,名緣無事。
修道煩惱,緣事而起,粗現事境,故名有事。
今大乘不爾,如唯識樞要中說。
此卷據決定中,随一一增勝,故說身邊見。
相應品中,貪不與嗔相應,諸文皆同。
與餘慢等五十五,如唯識會。
瞋不與慢相應,唯識、瑜伽論約于樂蘊慢不生瞋,故苦蘊慢、嗔俱。
見中據二取全,三見少分說不相應,其實三見少分俱,故瑜伽說相違。
與餘相應者,謂癡、疑,如唯識會說。
慢中唯說不與嗔、疑相應者,餘皆準知。
差别中,瑜伽第八有根及大,此論所無,故稱雲等。
此但有二十五能合苦,故名為結。
據實,一切煩惱皆能和合,苦九唯增故。
此九結中,嫉、悭二種,能令出家貧智、在家貧财,故諸随惑中獨立為結。
餘之七種,即本煩惱,以見結為種作意思惟,取結為種方便故,故開立之。
餘各自立,合為二:愛、恚、慢。
悭在家起結:無明、見取、疑。
嫉出家者,障愛、恚、慢,三結俱有。
因悭後有中,貧财因愛、恚,情非情起。
慢唯于情上生無明、見取三,為邪親近,即種聽聞、思惟、方便三故。
疑于正法無勝解,嫉貧其智,故立有情非減非增。
俱舍雲:二唯不善自在起,故立為結。
又二數行為貧财因,遍顯随惑故,惱亂二部故,如二十一俱舍說。
無明結中,但言三界無智,遂言于苦集不解了,據實亦于無漏無為不了。
舉重迷自他界者,略無餘也,以雲和合苦故。
見結中,論我當解脫等是我見,我當常住等是邊見,于佛法中定無解脫等是邪見。
見取中,棄舍八道執薩迦耶見等是見取,及彼為先。
若戒若禁為清淨道,見取為先。
所起戒取三縛中,據實一切皆名為縛,即相應識縛是。
今據于三随增,故非增減。
釋論師解,由貪嗔癡于樂等受常随眠故,随眠是随增。
染說在未來,迷一皆如是。
于善加行不自在名縛。
又大論第八及八十九,廢立同下二喻,初喻于善不随所欲,後喻于生死三受随增。
七随眠,據實種子一切皆有,若别相增亦随增。
諸法及現起諸根本随增,略七增故。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七
然初二皆雖是業,以現壽命、福力二增,得别稱于二。
時定總報與斯業,有業生此,無業不生。
苦相中有二:初辨别指前,後釋經意。
經意中有二:初引經,後釋。
釋有三:複次,初以三無常釋;次以苦品生,樂品亦滅,舍品俱總,不過二法所随中有八苦,故佛言無常皆苦。
此則不然,與初解别。
今解有生滅二相所随行中有八苦性,說為無常故苦;前以三分無常故苦,今以有生滅二無常故有八苦。
第三段一切有為中有八苦相可了知者,名無常苦,簡别無漏有為。
初大段中有二:初釋;後即依此義下,引證。
成前空相、無我相何差别?空相遣行,猶遠方便;無我行者,存行近方便也。
觀蘊、界、處非我相故,三乘随應生法差别,以此為門,入真觀故。
廣無常中有二:初立無常相,後立粗細色。
大種造色慧折,故雲無常有八。
故初六以色準心,後二以後準前。
六中,初五散色準,後一定色準。
散色中,初四内色準,後一外色準。
無常體中有二:初釋大造,後解極微。
初中,初問,後答。
答中,初總答,次别答。
别答中有二:初正解,後多少。
廣苦中,初處依,後明苦分位。
明死有三等:或八不寂靜等宗明本有,次明死有,次明中有,後明生有。
或八種苦,初五異生,後三依聖。
或初七依實,後一非實。
初中,初三欲界,後二上二界。
欲界有寂靜苦,當決定能寂靜苦故。
或解脫分位即名寂靜,與餘異生不同,然唯說欲界。
其上二界不說此種解脫者,即此寂靜攝,與前類同,故不說。
或上二界于此生果,必定無能寂靜苦義。
死苦有二:初明将死、正死;後明死相,即上下漸冷,是無記心。
死中明利心位,即二時,謂三性心時,潤生愛時,不明利位,即正死位。
或由阙二緣,自立加行,不能思量前造善、不善故,或無他力引生善、不善故無記。
或由加行無功能者,此有二義:一雲:自心力微弱,不能自照量前所造善、不善,設有他教,亦不能起善、不善,起工巧威儀異熟,生無記心而死。
二雲:前發二緣三性心位,此是即我愛心位,見谛已去,對治力強,初二果雖起,當損力故,微弱不違,全無異生力,弱貪強盛,起善功能,一一損力,所貪伏故,起無記。
釋論雲:當知依我愛相應心位前說者,此通論三性心位,其此正命終心及我愛心,略而不說。
中有十門分别:第一、現前相,瑜伽将死、死已二相别。
此中通論第二、現前處所,在欲、色界正受生位。
正受生位必有中有,故無色命終生下位,非生無色位。
或正受生位,即欲、色界死,還生下二界。
于中有正生處,即今身死處現;無色界死,生有色界時,即無色界死處現。
死處雖無别處,即曾于欲、色界死;生彼之處,即于彼死處受無色異熟故。
雖經劫成壞,彼處中有現,故言命終後位。
勘此文意,前解為是欲明三界有、無中有故。
所以涅槃或說有中有,或顯無中有。
欲界速者,無有中有,如人變為大蟲等。
無故,陷身入地獄,地獄邊起;無故,不将人身入地獄受苦,故近彼死。
或轉彼異熟,不為業脫,異熟熟故,如人為大蟲等。
第三、衆名中,瑜伽雲:亦名趣生,故名為等。
第四壽限者,勢力故極七日,欲色界皆爾。
有解雲:資香設七日色界者,如何彼不過七日?生決定故,不待父祖等處故。
此名尋香,唯在欲界。
色界不爾,無香可尋,但名中有等故。
随義可知。
勘随願往生經百日齊等事。
第五中有造業,随先串習十業俱作等,應分别勘之。
雲何有殺盜等?入胎經菩薩中有,中教化中有,故勘之。
第六睹見同類有情,瑜伽第一分别善惡趣。
第七中有形似當生處形,俱舍言:天首上三傍,地獄頭歸下。
瑜伽雲:人天趣面傍,三惡趣面睹。
下第八所趣無礙,其見亦遠過神通境,不如生西方過神通量思勘。
第九終沒結生,瑜伽廣說其相。
第十起惑資生,瑜伽亦說其相。
生有中,瑜伽受生相及第四卷處胎相等,如彼 四生以諸門分别何界趣,具定業因等緣證入位,如瑜伽第二卷釋名勘部執抄。
集谛體者,佛觀緣起老死有二生因,粗生、細生俱名集谛,即有漏苦皆名集谛。
若依唯識,十二支皆苦谛,苦亦集谛。
若依此文,異熟果及外增上果名苦,業煩惱名集。
初門分别體,次門通别體,後門各别體。
集谛有二:初問,後答。
答中有三:初總略答;次煩惱者下,廣分别答;後明四行相。
初中複初明二法為集,後釋違經愛六遍行,緣起下卷亦釋遍行。
次解四愛,如五十五。
準下世,遍行愛三世,何故過去不說,唯言四種?據增行說。
據實緣,過去亦有體、境二愛,或過去、現行同入已得體、境門,故唯說四。
三求:欲求、淫欲,以名唯眼妙,欲境勝故;有求二界内身自體勝,得總有名。
邪梵行求:邪求解脫,不脫生死;正法正求,脫生死故。
不入三求:第三求通三界,俱求解脫故。
欲求通善染,有求唯善,邪求遍善染,無想善等亦是善故。
相中六相,古雲疑、見、慢、癡、貪、瞋,如次是六相,此即亦根本自相故。
五十九雲:煩惱有二相:一、自相,即貪、嗔等自性所攝,即此六是;二、共相,即前生時不寂靜是;三、差别相,謂結、縛等。
大論第八亦有共相。
今解不然,此是釋論說六共相。
唯識第六有師解雲:此散亂等是煩惱共相,非自相即。
前第一卷已解訖。
或借其随煩惱六名,顯諸共相故。
或八大随惑遍染心王,合諸煩惱。
六不寂靜、颠倒,一一應合有我、知二合相。
放逸是懈怠、放逸二相。
無恥、不信相,如不自恥。
颠倒者,皆随所應迷理事故。
無恥者,此通三界共無恥故,非無慚愧也。
染心亂,皆有微薄不羞恥故。
煩惱緣起有三,瑜伽第八有六,彼第一、第二、第六即此中三。
彼第三親近,第四邪教,第五教習,此中不說。
此說決定内緣,彼說内外,故不相違。
境界中有四:初總明緣煩惱及事,第二明下上相緣,第三明無漏緣,第四明有無事緣。
諸煩惱相緣中,見道十互相緣,亦能為因,通緣五門。
修道自類相緣,不緣見道者,不爾,見修便無差别。
此中文總。
瑜伽第五十八亦言:十煩惱互相緣及事。
事者,境也,理事、俗事。
事者,體也,煩惱所依所緣事。
上緣中,意取唯識第六會之。
此中除貪、嗔、慢。
我見不緣上地,依多分粗相說,非盡理邊見,随身見後生故。
其中唯說相應無明。
緣他地者,亦據多分,亦有不了上地癡故。
上煩惱不緣下,依多分說,或随轉故緣無漏,如唯識。
此中總故。
分别所計境,不離分别者,依無體用境,故一切唯心。
有無緣中,五十九與前第五卷同。
五十八說見所緣名無事,餘名有事。
順正理引經說無事有事緣。
經雲:見道所斷名無事,修道所斷名有事。
一釋:薩迦耶見名緣無事生。
餘之九種,以此為本,從本而說,名緣無事。
修道不然,無薩迦耶見故。
言薩迦耶見一向增益,邪見一向損減,俱不攝實事,故名無事。
貪等從此本,名為無事。
修惑不爾,故名有事。
三說:見惑迷理,無粗現事,名緣無事。
修道煩惱,緣事而起,粗現事境,故名有事。
今大乘不爾,如唯識樞要中說。
此卷據決定中,随一一增勝,故說身邊見。
相應品中,貪不與嗔相應,諸文皆同。
與餘慢等五十五,如唯識會。
瞋不與慢相應,唯識、瑜伽論約于樂蘊慢不生瞋,故苦蘊慢、嗔俱。
見中據二取全,三見少分說不相應,其實三見少分俱,故瑜伽說相違。
與餘相應者,謂癡、疑,如唯識會說。
慢中唯說不與嗔、疑相應者,餘皆準知。
差别中,瑜伽第八有根及大,此論所無,故稱雲等。
此但有二十五能合苦,故名為結。
據實,一切煩惱皆能和合,苦九唯增故。
此九結中,嫉、悭二種,能令出家貧智、在家貧财,故諸随惑中獨立為結。
餘之七種,即本煩惱,以見結為種作意思惟,取結為種方便故,故開立之。
餘各自立,合為二:愛、恚、慢。
悭在家起結:無明、見取、疑。
嫉出家者,障愛、恚、慢,三結俱有。
因悭後有中,貧财因愛、恚,情非情起。
慢唯于情上生無明、見取三,為邪親近,即種聽聞、思惟、方便三故。
疑于正法無勝解,嫉貧其智,故立有情非減非增。
俱舍雲:二唯不善自在起,故立為結。
又二數行為貧财因,遍顯随惑故,惱亂二部故,如二十一俱舍說。
無明結中,但言三界無智,遂言于苦集不解了,據實亦于無漏無為不了。
舉重迷自他界者,略無餘也,以雲和合苦故。
見結中,論我當解脫等是我見,我當常住等是邊見,于佛法中定無解脫等是邪見。
見取中,棄舍八道執薩迦耶見等是見取,及彼為先。
若戒若禁為清淨道,見取為先。
所起戒取三縛中,據實一切皆名為縛,即相應識縛是。
今據于三随增,故非增減。
釋論師解,由貪嗔癡于樂等受常随眠故,随眠是随增。
染說在未來,迷一皆如是。
于善加行不自在名縛。
又大論第八及八十九,廢立同下二喻,初喻于善不随所欲,後喻于生死三受随增。
七随眠,據實種子一切皆有,若别相增亦随增。
諸法及現起諸根本随增,略七增故。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