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論疏卷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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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地憧州遷善寺沙門釋 慧影 抄撰
釋第四十卷第五歎度品
第五品釋論者。
名為歎度品。
所以次往生品。
後明歎度者。
上初品中。
明為說此波羅蜜經故。
如來現九種神力八種神力。
現度人無笇。
第九變立一力。
客諸來衆。
以表淨國。
說大乘經。
上來至此。
既明六波羅蜜有益無量無邊。
及令三百比丘。
發心得記。
生于淨土。
諸菩薩等。
随意往生。
成就勝行。
皆由波羅蜜力故。
所以能然故。
次往生品。
後明歎度品也。
爾時慧命舍利弗等已下。
即是經文。
就此品文中。
大有二分。
一者明四大聲聞及菩薩等。
皆悉同聲歎波若大德。
有十六句。
二者從佛告衆弟子已下。
明如來述成可其所歎。
就初歎中複有二意。
一明正歎。
二明所以歎義。
還自成上所歎。
諸弟子等。
既即贊歎波若德大。
無邊如來。
若不述成。
則不獲然可信。
是故第二明其述誠。
就初贊之中複有三意。
第一先明歎法。
有十六句。
經即為十六門。
明于度義。
第二明歎行法之人。
第三結勸供養行法之人。
此初即是第一下。
論自釋也。
當說。
是諸菩薩摩诃薩般若波羅蜜諸菩薩摩诃薩行是波羅蜜等已下。
即是第二歎行法之人經文也。
當釋。
得無等等色已下。
佛名無等佛果妙色。
非同礙色故。
名無等色。
今由菩薩行般若波羅蜜。
能緻此果。
得于妙色。
與佛無等。
不同世間。
故雲無等等色。
世間之色。
名為等色。
今得佛果微妙無等之色。
故雲得無等之色。
受想行識亦爾。
不同世間緣慮之心。
及無常受着心心數等。
故雲無等。
今者逐得與此無等心心數法等。
故雲得無等等受想行識也。
唯世尊已下。
第三結勸供養也。
佛告衆弟子已下。
大分第二明如來述成。
此中結勸供養。
及如來述成。
所以并就人明述成者。
明人能弘法法在人則人尊。
既本結勸供養行法之人。
今若述成行法人者。
則得于法是故但據人耳。
何以故已下。
如來自釋上來意。
何故應歎波若。
及述成供養之義。
但此經能出生五乘菩薩。
既有修行。
則能生世間出世間果。
皆由菩薩行法故。
有所以贊歎波若。
及述成供養也。
出生人道已下。
明出生世間善正報。
勝果人天等乘也。
當說。
出生須陀洹等已下。
明出生二乘因果也。
因菩薩來故世間便有飲食已下。
次明出生勝世間依報也。
舍利弗世間所有樂具已下。
此中有廣略二固明出生義。
上則廣明出生五乘因果。
今次複佛略明出生諸樂具等也。
何以故舍利弗已下。
次總釋上所以。
雲因菩薩能出生此等諸果者。
由行般若故然也。
當說。
問曰已下。
次論釋上所以。
唯烈四大聲聞等義也。
明佛初成道先度五人。
次度迦葉兄弟等千人。
已後始度身子目連等二百五十人。
上千餘人。
皆是具子等上座。
故雲千餘人也。
答曰下。
當說。
摩诃迦葉已下。
此人是第二大師佛之長子。
所以衆僧作法。
以織衣與。
而如來命之。
分座共坐者。
正表當來。
次補佛處。
為第二佛。
作大依止。
為第二大師。
是故須烈前三人。
如上說也。
問曰下當說。
佛道于世間中最大已下。
下向義品中釋有二意。
一者就法明世間出世間。
二者就位明世間出世間。
就位明世間出世間者。
則以道種終心已來為世間。
初地已上為出世間。
就法論者。
則以五衆等法為世間。
道品等法為出世間。
今此中言世間者。
乃據世帝。
故雲世間。
故悉檀中。
言世界悉檀也。
釋上能歎之人已竟。
今下次釋于法有十六句。
此初即是第一。
一一當說耳。
正導五波羅蜜者。
明五波羅蜜。
如羹波若。
垆如雖羹多垆少。
而羹所以泔者。
功于垆。
五波羅蜜所以無相亦得同常者。
功由波若。
波若無相。
故五亦無相。
波若常故五亦常。
亦如垆鹹故羹亦鹹。
故不可令垆鹹而羹不鹹也。
當說。
五情已下。
意能得過末法。
及思微慮遠故。
勝五情也。
是諸阿羅漢贊歎因緣已下。
上來至此。
釋贊因行已訖。
自此已下。
次釋歎果德也。
諸佛法具平等。
故雲等無與等者。
故雲無等等耳。
如舍利弗已下。
證釋所以須别歎釋迦義也。
世尊諸菩薩摩诃薩欲遍知一切法已下。
釋上欲到一切法彼岸。
當學般若義也。
阿羅漢歎菩薩時已下。
釋上第三應須結勸供養文也。
佛聞阿羅漢歎已下。
次釋上大分第二如來述成經文也。
當說。
何以故已下。
明論主還引佛說。
證述成義。
及釋上出生五乘之義也。
問曰已下。
意雲。
若世間财食。
由菩薩有者。
隻應從菩薩邊得。
何故須辛若求覓。
但我自求自得阿開菩薩也。
答曰已下。
雲世間财食。
隻由衆生福力所感。
衆生福力。
由菩薩化導方有。
若言自力能得者。
何故饑世種不能得求财人不盡獲。
當知由福。
若由福德所緻。
則由菩薩得。
如有好财食處。
而肓不能往。
将去者得。
雖複自行功由于導故。
生盲衆生。
得福果功。
由菩薩也。
當說。
樂因緣甚多已下。
次釋上略說三樂經文。
上言離欲樂者。
即是此中涅槃也。
此中佛自說已下。
還引佛自說釋明。
已菩薩有自行化他二德故。
所以能生世出世果也。
問曰已下。
明于三樂為難也。
答曰已下。
論主作數複次法喻兩釋。
明菩薩本欲。
與樂不令起。
過衆生自造。
而菩薩得福也。
當說。
第五即是從苦生罪故。
菩薩與樂也。
複次唯佛一人已下。
此一意釋明菩薩有錯謬行。
故與衆生樂。
令得起貪等過。
諸佛不爾。
若使與之必緻解脫也。
第六品者。
即是舌相品。
此品所以來者。
即是開宗之中。
為證說故來。
上初品。
明放舌相光。
正為和衆。
如佛入婆羅門聚落。
受老婢潘施。
即為受記。
當來成辟支佛。
有相師婆羅門子。
見之即言。
汝大種性淨飯王子。
雲何為于粗食。
乃作妄語。
佛則問言。
汝之相法舌覆何處不能妄語。
其答言。
如我相法舌。
若覆鼻終不妄語。
佛則出于舌相覆面。
其始證知。
如來向說所記無差。
今者如來開宗。
對于身子。
說六品經。
已周于此。
将欲命于善吉。
令說波若故。
出舌相光。
以為證信。
命說之人。
契會法相。
所說不虛故。
有斯品來也。
爾時世尊已下。
上婆羅門聚落。
為證小事。
故出舌相覆面。
今既欲将命須菩提。
說于大法。
欲證成大事。
故出舌相。
遍覆三千。
就此一品文中。
大有三分。
第一明出舌相。
覆于三千。
光照十方。
召集有緣來衆。
第二是時東方已下。
明諸方菩薩有緣之衆見光知指。
各持供具。
往詣娑婆。
是時釋迦牟尼衆中已下。
第三明諸人得益也。
當一一說。
說門曰下當釋。
須菩提雖有種種因緣已下。
明善吉雖有無量因緣。
應須命說。
但此經名。
為智慧故。
先對身子說。
今明智慧即空。
與善吉空行相應。
故須命說。
二者雲慈悲深厚。
若有衆生。
嫌我坐者。
我當常坐。
嫌我坐者。
我當終曰。
立不移處諸佛。
所以說法。
隻為益衆生。
此人護衆生心重。
故須命說。
所以從此下。
第七品去。
是命說分也。
是舌相光明諸義。
既同初品故。
此中不釋。
下經文句盡同初品者。
論則不煩。
有釋須知也。
蒙佛神力見舌相已下。
釋十萬億人見光得益作願得記等義也。
因見花台。
發心得益。
故号覺花。
如前所說。
上初至此。
是佛自說六品經文。
十周利益終訖。
上九種神力中。
前之八力。
皆明利益衆生。
盡雲無笇。
第九十力。
但變立而已。
次往生品末。
明三百權行。
比丘六萬。
欲充十千人等。
則是有數利益。
此之品末。
明十萬億人。
亦屬有數利益。
有此十周師。
于此中悉一一還牒。
誦上八種神力所益經文。
于此中牒釋。
應當說也。
釋第四十一卷論 第七品者。
名為三假品。
上來至此有六品經。
即是說分之中。
第一明佛自開宗唱說十周利益。
發心無笇。
得解塵沙。
已訖于此說。
此下去是說分中。
第二時命說分有十九品。
經至無生品。
亦明無數人得無生忍。
然此命說分中。
大有三意。
此初一品。
明如來加命善吉。
為諸菩薩。
說于波若。
善吉既其被命。
請求如來。
示說方軌。
第二勸學一品相。
如來既命善吉承指。
将欲顯唱故。
所以勸學第三集散品已去。
至無生品有七品。
經将明善吉正說。
善吉既被命說時。
菩薩菩薩字與法。
皆不可得。
是此此品名三假品。
論主将欲解釋故。
舉其次第。
雲第七品釋論也。
爾時佛告慧命須菩提已下。
此一品經文。
複有三分。
第一明如來加命善吉。
令說波若。
第二從爾時慧命須菩提自佛言已下。
時善吉既其被命。
須依實法相說。
而實法相中。
菩薩菩薩字與法等。
三法皆空。
不知為誰說。
不知何所說。
故諸佛亦其說儀。
第三佛告須菩提已下。
明如來述答。
成其所說。
示說儀軌。
如是說者。
則是教菩薩般若波羅蜜義。
此初無即是第一明佛加命善吉。
但諸經不同。
自但有加。
而無命者。
自但有命而無加者。
亦有加有命者。
今此中雖但有命辭。
而即是口加口。
由發意故。
亦有意等三業加助。
若無如來三業加者。
何由能于龍象衆中。
及師子王前。
作師子吼。
故地經雲。
光炎入我身。
是力我能說。
就此第一加命中。
複有二意。
一者明時衆。
既見佛命善吉說所以懷疑。
二者明善吉與身子先共釋衆疑。
複有此二意。
次當解釋也。
即時諸菩薩摩诃薩已下。
第一明時衆懷疑也。
當說。
須菩提知諸菩薩摩诃薩已下。
第二明善吉。
與身子為衆決疑。
明佛一切弟子諸天化人等。
莫有不承聖力。
而自專說者。
何但我一人也。
當說。
佛所說法已下。
明何故說法。
皆由神助。
雲唯佛窮盡法相。
佛之所說法不相違背。
若非佛加助。
則有傷毀。
故置此一句文來也。
如燈者。
如論釋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已下。
即是品之大分。
第二明善吉承命。
請示說儀。
此中就三假明義。
凡有二請。
一言菩薩菩薩字何等法名菩薩者。
此一請意。
就名假受假。
明其請示之義。
言菩薩字者。
即是名假。
菩薩者即是受假。
此之二法皆空。
但是字名。
為誰說也。
第二世尊我不見是法雲何教菩薩已下。
此意然法假請示說之義。
如五陰成人陰是法假人。
既為五法所成。
故名受段人。
上更設其名。
故名為法假。
如四塵成諸支。
諸支中有樹名。
屬于名假也。
他解意此中有三請示着。
此中唯有于二故下佛答。
亦唯有二也。
佛告須菩提已下。
第三分明如來述答。
言須菩提般若波羅蜜亦但有名字者。
前請示文中既見。
上雲汝當為諸菩薩于說波若。
故先從名受二假。
不可得義。
請求示說。
後始論段。
今此中佛既見善吉。
先明二假故。
乃先舉法假。
以況答其義。
始次受假。
名假。
何以然。
凡論明假有二義。
就空假以明假者。
則先名假始。
次受法。
以逐難易明之故。
然若就成假義故。
明假者。
則光明于法。
次受及名。
若此中三假。
本以空為假。
即是三空。
故論雲。
從緣生法。
即為空義。
亦名假名。
亦名中道。
即是生法二空故。
此中三假義則寬。
若成實中三假。
但以體為異。
具所成者。
是假有故名為假。
此義則狹異宗論。
釋雲。
中道之義。
既通空有。
是所不論。
而聖人所以乃于一空法上。
立以兩名。
名為空法。
假名等者。
良以衆生病有二故。
為執實者說假。
為執有者。
說為空耳。
故此中言但有名字。
然就答初意中。
複有二。
第一總答。
第二别答。
臨文當說論釋。
此中複為二意。
一明法空。
正明生空。
此初既創言波若。
亦但有名。
即是□□明時衆。
恐佛唯但明法空故。
所以佛第二反問。
善言已下。
則明生空也。
并當說。
喚火時不燒口。
故雲字不在内。
喚火時不得水故。
故字不在外。
内外既無。
故雲不在中間也。
譬如我名已下。
就十六神我。
明不淨時生空。
即是明名假義也。
如衆生已下至于見者等。
是列十六神我名也。
譬如身知合故已下。
次就身明受假義也。
譬如色已下。
次就五陰。
明法假義也。
譬如眼下。
次就十二入明法假義也。
眼界已下。
次就十八界。
明假法假義也。
須菩提般若波羅蜜菩薩菩薩字亦如是者。
上次第列明一周已竟。
今次總結之也。
譬如内身已下。
複别就人明受假義。
下論雲。
菩薩有二種。
一者是座禅菩薩。
二者是讀經菩薩。
此當是據菩薩兩德明之。
故雲二種。
今言如内身者。
據坐禅菩薩。
明于假義下。
言如外物草木等者。
據讀經菩薩。
明于假義也。
菩薩但有名字者。
明不淨淨時生空也。
如過去諸佛已下。
有疑言。
應但因中下地二種衆生是空。
雲佛不空故。
次就善淨時衆生。
以明生空。
故經雲有衆生大衆生。
大智慧故。
名□衆生。
所以就明于生空也。
譬夢向已不複有疑言。
上既言過去佛。
但有名字。
現在佛不然。
故此文來。
以喻明之。
意去三世皆爾也。
如是須菩提已下。
明義既竟。
次當總結也。
問曰已下即是論釋。
此初。
未釋經文。
且以賓主往複。
明所以命于善吉。
令說之由也。
當釋。
答曰已下。
上明善吉有行空無诤慈悲等。
故須命說。
又此經明于智之與空。
上對身子。
以表明智慧。
今命善吉。
以會空門所以須命若作行。
解雲。
身子即是智慧門。
善吉即是空門。
智慧門已竟。
今次欲明空門。
故命善吉也。
複次佛威德已下。
明如來道德特尊衆所畏忌。
設有問難。
不能盡情。
故命弟子說。
令得盡誠義論。
故命善吉也。
複次佛知衆中已下。
明知衆心所疑。
而畏不敢問。
若善命吉令說。
則能問難論難法相故。
問情亦盡解釋亦明故。
所以緻命也。
所以者何已下。
還為釋成上義。
上雲畏難。
今雲何故畏難正見。
為佛身高大。
而舌覆三千。
無量光明。
持尊威重為此畏難。
雖複懷疑。
而不能緻問也。
當說。
複次已下。
今為共二乘菩薩雜說故。
所以先命善吉。
後及彌勒等身也。
又所以此經初對具子次命善吉者。
此等是聲聞中。
大煩惱斯盡。
今欲說淨教。
所以須命之也。
爾時衆會已下。
次釋上初分中。
第一時衆懷疑經文也。
須菩提知衆心疑已下。
釋上第二善吉與身子。
共釋衆疑經文也。
譬如傳語人者。
明善吉傳述。
佛意非己自情。
随衆生所見之應色身。
諸佛亦然。
若言丈六是應佛者。
善吉等亦應是也。
但是應智常滿。
由如月光。
亦遍在空瓶。
但瓶空無水。
自不能見。
非是瓶處。
無月光也。
當說。
所以者何已下。
釋成須佛加義。
唯有如來。
窮達二谛。
談有不有說。
無不無故。
不相違背也。
當說。
今須菩提已下。
次釋大分中。
第二須菩提。
兩問請示說之儀經文也。
菩薩不可得者。
以受假施說故無菩薩。
為誰說字。
不可得故名假施說。
則無菩薩名。
般若不可得故法施說。
則無無有法。
凡說何等。
以此三事假空故。
請求示說也。
問曰佛命已下。
問意雲。
佛乃命善吉。
令為菩薩說。
善吉乃就三假說言。
無菩薩與佛語相違。
雲何佛乃述成。
同其所說也。
答曰已下。
雲善吉以不着心。
說空無菩薩。
如來以不着心說有菩薩。
此二心窴合故。
所以如來。
述成不相及也。
佛即述成已下。
次釋上第三大分。
如來述答經文初意。
而複更成如來述成所以。
及成善吉不違反佛語。
即是教菩薩義。
何以知然。
明善吉既觀畢竟空。
說于三假。
言無菩薩。
道理實爾。
是故如是述成。
上佛既合為諸菩薩。
說于波若。
波若即是空義。
今但言三事皆空不可得者。
即是教諸菩薩。
說波若義。
是故此釋即是成上如來。
應述成善吉所說義。
又即是善吉。
奉命教諸菩薩。
為說波若。
非為相違反也。
複次凡有二法已下。
欲釋上菩薩善吉字不可得不在内外中間義故。
先立法明義。
後乃推之雲。
火明屬造色。
火熱屬火大也。
無第三業者。
業者是作義。
言火除燒照已。
更無第三作用。
故雲無業也。
以是故已下。
立法既竟。
須總結之也。
是火不在内已下。
第二次複推之。
此初就内法中推。
凡有二周。
一以二法來破。
二以燒口來破。
火是一。
不應名燒複名照。
故雲義以名二法不相合也。
若火在二法外已下。
次以外法來破雲。
火若在燒照死者。
複不應于燒照二法。
得作火想也。
菩薩如是已下。
上既破名假竟。
今次況釋。
明受假空無。
推于受假。
唯是名色。
但于名色中。
強名菩薩。
若實有菩薩。
應有第三事也。
佛說譬喻已下。
明以法喻法。
釋受假義也。
衆生乃至知者已下。
明釋上十六神我不淨。
明衆生空義也。
菩薩菩薩字亦如是者。
明不淨淨時生空義。
般若波羅蜜亦如是者。
法空義也。
皆是因緣已下。
若小乘明義雲。
為異具所成者為假。
不為異具所成者為實。
今大乘中。
但令從因緣生者皆假。
唯以實相為實。
五衆等但名為法。
不得名為實也。
有人言已下。
明有入。
但以衆生為假故言空。
五等屬實法故。
雲不空也。
今衆生五衆已下。
次釋上就五衆明假義。
經文乃總釋入界等義也。
複次有二種已下。
次釋上雲就坐禅讀經二義菩薩經文也。
如過去諸佛已下。
為有疑言。
但因虛可空。
果應是實。
故此中次釋上善淨時生空義也。
可說十喻者。
為有疑言。
過去佛爾者。
現在佛應不空。
故以十喻十來也。
菩薩應如是學已下。
明論主釋。
三假說竟。
複承經意。
親勸學也。
波羅聶提者。
此假也。
五衆等法已下。
明論主解釋文既訖。
逐于世法而出三假體相也。
從法已下。
明大乘中。
但得雲從法有法說之為假。
不得雲從法有法說之為假。
不得雲以實成假義也。
是塵法和合已下。
複更牒釋上意也。
當釋。
先□名字已下。
此言次第于假義言。
先空名假得名之實相已。
始次空受假等義也。
當說。
複次須菩提已下。
就如來述成答善吉初問請示之意中。
總明三假已竟。
今此文來。
亦由是答初問。
而論家處分言。
從此已去。
是第二别明三假。
此初先别釋名假。
就此别釋名假文中。
複有三意。
自此已下。
至□不作是知名假施設。
一一曆法。
明名假義。
當一一說。
第一從知假名字以不着色等已下。
一一曆法。
次就不着門。
明名假義。
第三從須菩提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着一切法增益檀波羅蜜等已下。
明其行報利益。
從須菩提于汝意雲何已下。
論意雲。
乃是答初請示中間。
佛既初明法空。
為有疑故。
自此去明于生空。
複即是第二别明受假義。
此乃别是一徒經文也。
今此初第一。
先别明名假義也。
一一當說。
何以故已下。
釋所以不見之義也。
當說。
不作分别者。
不分别言此名在無為法上。
其由采盡虛空。
空中鳥迹。
法既是無。
名無所寄也。
住不壞法中已下。
若除法始空者。
則成壞法。
今日菩薩即法明懸修四念處。
名為歎度品。
所以次往生品。
後明歎度者。
上初品中。
明為說此波羅蜜經故。
如來現九種神力八種神力。
現度人無笇。
第九變立一力。
客諸來衆。
以表淨國。
說大乘經。
上來至此。
既明六波羅蜜有益無量無邊。
及令三百比丘。
發心得記。
生于淨土。
諸菩薩等。
随意往生。
成就勝行。
皆由波羅蜜力故。
所以能然故。
次往生品。
後明歎度品也。
爾時慧命舍利弗等已下。
即是經文。
就此品文中。
大有二分。
一者明四大聲聞及菩薩等。
皆悉同聲歎波若大德。
有十六句。
二者從佛告衆弟子已下。
明如來述成可其所歎。
就初歎中複有二意。
一明正歎。
二明所以歎義。
還自成上所歎。
諸弟子等。
既即贊歎波若德大。
無邊如來。
若不述成。
則不獲然可信。
是故第二明其述誠。
就初贊之中複有三意。
第一先明歎法。
有十六句。
經即為十六門。
明于度義。
第二明歎行法之人。
第三結勸供養行法之人。
此初即是第一下。
論自釋也。
當說。
是諸菩薩摩诃薩般若波羅蜜諸菩薩摩诃薩行是波羅蜜等已下。
即是第二歎行法之人經文也。
當釋。
得無等等色已下。
佛名無等佛果妙色。
非同礙色故。
名無等色。
今由菩薩行般若波羅蜜。
能緻此果。
得于妙色。
與佛無等。
不同世間。
故雲無等等色。
世間之色。
名為等色。
今得佛果微妙無等之色。
故雲得無等之色。
受想行識亦爾。
不同世間緣慮之心。
及無常受着心心數等。
故雲無等。
今者逐得與此無等心心數法等。
故雲得無等等受想行識也。
唯世尊已下。
第三結勸供養也。
佛告衆弟子已下。
大分第二明如來述成。
此中結勸供養。
及如來述成。
所以并就人明述成者。
明人能弘法法在人則人尊。
既本結勸供養行法之人。
今若述成行法人者。
則得于法是故但據人耳。
何以故已下。
如來自釋上來意。
何故應歎波若。
及述成供養之義。
但此經能出生五乘菩薩。
既有修行。
則能生世間出世間果。
皆由菩薩行法故。
有所以贊歎波若。
及述成供養也。
出生人道已下。
明出生世間善正報。
勝果人天等乘也。
當說。
出生須陀洹等已下。
明出生二乘因果也。
因菩薩來故世間便有飲食已下。
次明出生勝世間依報也。
舍利弗世間所有樂具已下。
此中有廣略二固明出生義。
上則廣明出生五乘因果。
今次複佛略明出生諸樂具等也。
何以故舍利弗已下。
次總釋上所以。
雲因菩薩能出生此等諸果者。
由行般若故然也。
當說。
問曰已下。
次論釋上所以。
唯烈四大聲聞等義也。
明佛初成道先度五人。
次度迦葉兄弟等千人。
已後始度身子目連等二百五十人。
上千餘人。
皆是具子等上座。
故雲千餘人也。
答曰下。
當說。
摩诃迦葉已下。
此人是第二大師佛之長子。
所以衆僧作法。
以織衣與。
而如來命之。
分座共坐者。
正表當來。
次補佛處。
為第二佛。
作大依止。
為第二大師。
是故須烈前三人。
如上說也。
問曰下當說。
佛道于世間中最大已下。
下向義品中釋有二意。
一者就法明世間出世間。
二者就位明世間出世間。
就位明世間出世間者。
則以道種終心已來為世間。
初地已上為出世間。
就法論者。
則以五衆等法為世間。
道品等法為出世間。
今此中言世間者。
乃據世帝。
故雲世間。
故悉檀中。
言世界悉檀也。
釋上能歎之人已竟。
今下次釋于法有十六句。
此初即是第一。
一一當說耳。
正導五波羅蜜者。
明五波羅蜜。
如羹波若。
垆如雖羹多垆少。
而羹所以泔者。
功于垆。
五波羅蜜所以無相亦得同常者。
功由波若。
波若無相。
故五亦無相。
波若常故五亦常。
亦如垆鹹故羹亦鹹。
故不可令垆鹹而羹不鹹也。
當說。
五情已下。
意能得過末法。
及思微慮遠故。
勝五情也。
是諸阿羅漢贊歎因緣已下。
上來至此。
釋贊因行已訖。
自此已下。
次釋歎果德也。
諸佛法具平等。
故雲等無與等者。
故雲無等等耳。
如舍利弗已下。
證釋所以須别歎釋迦義也。
世尊諸菩薩摩诃薩欲遍知一切法已下。
釋上欲到一切法彼岸。
當學般若義也。
阿羅漢歎菩薩時已下。
釋上第三應須結勸供養文也。
佛聞阿羅漢歎已下。
次釋上大分第二如來述成經文也。
當說。
何以故已下。
明論主還引佛說。
證述成義。
及釋上出生五乘之義也。
問曰已下。
意雲。
若世間财食。
由菩薩有者。
隻應從菩薩邊得。
何故須辛若求覓。
但我自求自得阿開菩薩也。
答曰已下。
雲世間财食。
隻由衆生福力所感。
衆生福力。
由菩薩化導方有。
若言自力能得者。
何故饑世種不能得求财人不盡獲。
當知由福。
若由福德所緻。
則由菩薩得。
如有好财食處。
而肓不能往。
将去者得。
雖複自行功由于導故。
生盲衆生。
得福果功。
由菩薩也。
當說。
樂因緣甚多已下。
次釋上略說三樂經文。
上言離欲樂者。
即是此中涅槃也。
此中佛自說已下。
還引佛自說釋明。
已菩薩有自行化他二德故。
所以能生世出世果也。
問曰已下。
明于三樂為難也。
答曰已下。
論主作數複次法喻兩釋。
明菩薩本欲。
與樂不令起。
過衆生自造。
而菩薩得福也。
當說。
第五即是從苦生罪故。
菩薩與樂也。
複次唯佛一人已下。
此一意釋明菩薩有錯謬行。
故與衆生樂。
令得起貪等過。
諸佛不爾。
若使與之必緻解脫也。
第六品者。
即是舌相品。
此品所以來者。
即是開宗之中。
為證說故來。
上初品。
明放舌相光。
正為和衆。
如佛入婆羅門聚落。
受老婢潘施。
即為受記。
當來成辟支佛。
有相師婆羅門子。
見之即言。
汝大種性淨飯王子。
雲何為于粗食。
乃作妄語。
佛則問言。
汝之相法舌覆何處不能妄語。
其答言。
如我相法舌。
若覆鼻終不妄語。
佛則出于舌相覆面。
其始證知。
如來向說所記無差。
今者如來開宗。
對于身子。
說六品經。
已周于此。
将欲命于善吉。
令說波若故。
出舌相光。
以為證信。
命說之人。
契會法相。
所說不虛故。
有斯品來也。
爾時世尊已下。
上婆羅門聚落。
為證小事。
故出舌相覆面。
今既欲将命須菩提。
說于大法。
欲證成大事。
故出舌相。
遍覆三千。
就此一品文中。
大有三分。
第一明出舌相。
覆于三千。
光照十方。
召集有緣來衆。
第二是時東方已下。
明諸方菩薩有緣之衆見光知指。
各持供具。
往詣娑婆。
是時釋迦牟尼衆中已下。
第三明諸人得益也。
當一一說。
說門曰下當釋。
須菩提雖有種種因緣已下。
明善吉雖有無量因緣。
應須命說。
但此經名。
為智慧故。
先對身子說。
今明智慧即空。
與善吉空行相應。
故須命說。
二者雲慈悲深厚。
若有衆生。
嫌我坐者。
我當常坐。
嫌我坐者。
我當終曰。
立不移處諸佛。
所以說法。
隻為益衆生。
此人護衆生心重。
故須命說。
所以從此下。
第七品去。
是命說分也。
是舌相光明諸義。
既同初品故。
此中不釋。
下經文句盡同初品者。
論則不煩。
有釋須知也。
蒙佛神力見舌相已下。
釋十萬億人見光得益作願得記等義也。
因見花台。
發心得益。
故号覺花。
如前所說。
上初至此。
是佛自說六品經文。
十周利益終訖。
上九種神力中。
前之八力。
皆明利益衆生。
盡雲無笇。
第九十力。
但變立而已。
次往生品末。
明三百權行。
比丘六萬。
欲充十千人等。
則是有數利益。
此之品末。
明十萬億人。
亦屬有數利益。
有此十周師。
于此中悉一一還牒。
誦上八種神力所益經文。
于此中牒釋。
應當說也。
釋第四十一卷論 第七品者。
名為三假品。
上來至此有六品經。
即是說分之中。
第一明佛自開宗唱說十周利益。
發心無笇。
得解塵沙。
已訖于此說。
此下去是說分中。
第二時命說分有十九品。
經至無生品。
亦明無數人得無生忍。
然此命說分中。
大有三意。
此初一品。
明如來加命善吉。
為諸菩薩。
說于波若。
善吉既其被命。
請求如來。
示說方軌。
第二勸學一品相。
如來既命善吉承指。
将欲顯唱故。
所以勸學第三集散品已去。
至無生品有七品。
經将明善吉正說。
善吉既被命說時。
菩薩菩薩字與法。
皆不可得。
是此此品名三假品。
論主将欲解釋故。
舉其次第。
雲第七品釋論也。
爾時佛告慧命須菩提已下。
此一品經文。
複有三分。
第一明如來加命善吉。
令說波若。
第二從爾時慧命須菩提自佛言已下。
時善吉既其被命。
須依實法相說。
而實法相中。
菩薩菩薩字與法等。
三法皆空。
不知為誰說。
不知何所說。
故諸佛亦其說儀。
第三佛告須菩提已下。
明如來述答。
成其所說。
示說儀軌。
如是說者。
則是教菩薩般若波羅蜜義。
此初無即是第一明佛加命善吉。
但諸經不同。
自但有加。
而無命者。
自但有命而無加者。
亦有加有命者。
今此中雖但有命辭。
而即是口加口。
由發意故。
亦有意等三業加助。
若無如來三業加者。
何由能于龍象衆中。
及師子王前。
作師子吼。
故地經雲。
光炎入我身。
是力我能說。
就此第一加命中。
複有二意。
一者明時衆。
既見佛命善吉說所以懷疑。
二者明善吉與身子先共釋衆疑。
複有此二意。
次當解釋也。
即時諸菩薩摩诃薩已下。
第一明時衆懷疑也。
當說。
須菩提知諸菩薩摩诃薩已下。
第二明善吉。
與身子為衆決疑。
明佛一切弟子諸天化人等。
莫有不承聖力。
而自專說者。
何但我一人也。
當說。
佛所說法已下。
明何故說法。
皆由神助。
雲唯佛窮盡法相。
佛之所說法不相違背。
若非佛加助。
則有傷毀。
故置此一句文來也。
如燈者。
如論釋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已下。
即是品之大分。
第二明善吉承命。
請示說儀。
此中就三假明義。
凡有二請。
一言菩薩菩薩字何等法名菩薩者。
此一請意。
就名假受假。
明其請示之義。
言菩薩字者。
即是名假。
菩薩者即是受假。
此之二法皆空。
但是字名。
為誰說也。
第二世尊我不見是法雲何教菩薩已下。
此意然法假請示說之義。
如五陰成人陰是法假人。
既為五法所成。
故名受段人。
上更設其名。
故名為法假。
如四塵成諸支。
諸支中有樹名。
屬于名假也。
他解意此中有三請示着。
此中唯有于二故下佛答。
亦唯有二也。
佛告須菩提已下。
第三分明如來述答。
言須菩提般若波羅蜜亦但有名字者。
前請示文中既見。
上雲汝當為諸菩薩于說波若。
故先從名受二假。
不可得義。
請求示說。
後始論段。
今此中佛既見善吉。
先明二假故。
乃先舉法假。
以況答其義。
始次受假。
名假。
何以然。
凡論明假有二義。
就空假以明假者。
則先名假始。
次受法。
以逐難易明之故。
然若就成假義故。
明假者。
則光明于法。
次受及名。
若此中三假。
本以空為假。
即是三空。
故論雲。
從緣生法。
即為空義。
亦名假名。
亦名中道。
即是生法二空故。
此中三假義則寬。
若成實中三假。
但以體為異。
具所成者。
是假有故名為假。
此義則狹異宗論。
釋雲。
中道之義。
既通空有。
是所不論。
而聖人所以乃于一空法上。
立以兩名。
名為空法。
假名等者。
良以衆生病有二故。
為執實者說假。
為執有者。
說為空耳。
故此中言但有名字。
然就答初意中。
複有二。
第一總答。
第二别答。
臨文當說論釋。
此中複為二意。
一明法空。
正明生空。
此初既創言波若。
亦但有名。
即是□□明時衆。
恐佛唯但明法空故。
所以佛第二反問。
善言已下。
則明生空也。
并當說。
喚火時不燒口。
故雲字不在内。
喚火時不得水故。
故字不在外。
内外既無。
故雲不在中間也。
譬如我名已下。
就十六神我。
明不淨時生空。
即是明名假義也。
如衆生已下至于見者等。
是列十六神我名也。
譬如身知合故已下。
次就身明受假義也。
譬如色已下。
次就五陰。
明法假義也。
譬如眼下。
次就十二入明法假義也。
眼界已下。
次就十八界。
明假法假義也。
須菩提般若波羅蜜菩薩菩薩字亦如是者。
上次第列明一周已竟。
今次總結之也。
譬如内身已下。
複别就人明受假義。
下論雲。
菩薩有二種。
一者是座禅菩薩。
二者是讀經菩薩。
此當是據菩薩兩德明之。
故雲二種。
今言如内身者。
據坐禅菩薩。
明于假義下。
言如外物草木等者。
據讀經菩薩。
明于假義也。
菩薩但有名字者。
明不淨淨時生空也。
如過去諸佛已下。
有疑言。
應但因中下地二種衆生是空。
雲佛不空故。
次就善淨時衆生。
以明生空。
故經雲有衆生大衆生。
大智慧故。
名□衆生。
所以就明于生空也。
譬夢向已不複有疑言。
上既言過去佛。
但有名字。
現在佛不然。
故此文來。
以喻明之。
意去三世皆爾也。
如是須菩提已下。
明義既竟。
次當總結也。
問曰已下即是論釋。
此初。
未釋經文。
且以賓主往複。
明所以命于善吉。
令說之由也。
當釋。
答曰已下。
上明善吉有行空無诤慈悲等。
故須命說。
又此經明于智之與空。
上對身子。
以表明智慧。
今命善吉。
以會空門所以須命若作行。
解雲。
身子即是智慧門。
善吉即是空門。
智慧門已竟。
今次欲明空門。
故命善吉也。
複次佛威德已下。
明如來道德特尊衆所畏忌。
設有問難。
不能盡情。
故命弟子說。
令得盡誠義論。
故命善吉也。
複次佛知衆中已下。
明知衆心所疑。
而畏不敢問。
若善命吉令說。
則能問難論難法相故。
問情亦盡解釋亦明故。
所以緻命也。
所以者何已下。
還為釋成上義。
上雲畏難。
今雲何故畏難正見。
為佛身高大。
而舌覆三千。
無量光明。
持尊威重為此畏難。
雖複懷疑。
而不能緻問也。
當說。
複次已下。
今為共二乘菩薩雜說故。
所以先命善吉。
後及彌勒等身也。
又所以此經初對具子次命善吉者。
此等是聲聞中。
大煩惱斯盡。
今欲說淨教。
所以須命之也。
爾時衆會已下。
次釋上初分中。
第一時衆懷疑經文也。
須菩提知衆心疑已下。
釋上第二善吉與身子。
共釋衆疑經文也。
譬如傳語人者。
明善吉傳述。
佛意非己自情。
随衆生所見之應色身。
諸佛亦然。
若言丈六是應佛者。
善吉等亦應是也。
但是應智常滿。
由如月光。
亦遍在空瓶。
但瓶空無水。
自不能見。
非是瓶處。
無月光也。
當說。
所以者何已下。
釋成須佛加義。
唯有如來。
窮達二谛。
談有不有說。
無不無故。
不相違背也。
當說。
今須菩提已下。
次釋大分中。
第二須菩提。
兩問請示說之儀經文也。
菩薩不可得者。
以受假施說故無菩薩。
為誰說字。
不可得故名假施說。
則無菩薩名。
般若不可得故法施說。
則無無有法。
凡說何等。
以此三事假空故。
請求示說也。
問曰佛命已下。
問意雲。
佛乃命善吉。
令為菩薩說。
善吉乃就三假說言。
無菩薩與佛語相違。
雲何佛乃述成。
同其所說也。
答曰已下。
雲善吉以不着心。
說空無菩薩。
如來以不着心說有菩薩。
此二心窴合故。
所以如來。
述成不相及也。
佛即述成已下。
次釋上第三大分。
如來述答經文初意。
而複更成如來述成所以。
及成善吉不違反佛語。
即是教菩薩義。
何以知然。
明善吉既觀畢竟空。
說于三假。
言無菩薩。
道理實爾。
是故如是述成。
上佛既合為諸菩薩。
說于波若。
波若即是空義。
今但言三事皆空不可得者。
即是教諸菩薩。
說波若義。
是故此釋即是成上如來。
應述成善吉所說義。
又即是善吉。
奉命教諸菩薩。
為說波若。
非為相違反也。
複次凡有二法已下。
欲釋上菩薩善吉字不可得不在内外中間義故。
先立法明義。
後乃推之雲。
火明屬造色。
火熱屬火大也。
無第三業者。
業者是作義。
言火除燒照已。
更無第三作用。
故雲無業也。
以是故已下。
立法既竟。
須總結之也。
是火不在内已下。
第二次複推之。
此初就内法中推。
凡有二周。
一以二法來破。
二以燒口來破。
火是一。
不應名燒複名照。
故雲義以名二法不相合也。
若火在二法外已下。
次以外法來破雲。
火若在燒照死者。
複不應于燒照二法。
得作火想也。
菩薩如是已下。
上既破名假竟。
今次況釋。
明受假空無。
推于受假。
唯是名色。
但于名色中。
強名菩薩。
若實有菩薩。
應有第三事也。
佛說譬喻已下。
明以法喻法。
釋受假義也。
衆生乃至知者已下。
明釋上十六神我不淨。
明衆生空義也。
菩薩菩薩字亦如是者。
明不淨淨時生空義。
般若波羅蜜亦如是者。
法空義也。
皆是因緣已下。
若小乘明義雲。
為異具所成者為假。
不為異具所成者為實。
今大乘中。
但令從因緣生者皆假。
唯以實相為實。
五衆等但名為法。
不得名為實也。
有人言已下。
明有入。
但以衆生為假故言空。
五等屬實法故。
雲不空也。
今衆生五衆已下。
次釋上就五衆明假義。
經文乃總釋入界等義也。
複次有二種已下。
次釋上雲就坐禅讀經二義菩薩經文也。
如過去諸佛已下。
為有疑言。
但因虛可空。
果應是實。
故此中次釋上善淨時生空義也。
可說十喻者。
為有疑言。
過去佛爾者。
現在佛應不空。
故以十喻十來也。
菩薩應如是學已下。
明論主釋。
三假說竟。
複承經意。
親勸學也。
波羅聶提者。
此假也。
五衆等法已下。
明論主解釋文既訖。
逐于世法而出三假體相也。
從法已下。
明大乘中。
但得雲從法有法說之為假。
不得雲從法有法說之為假。
不得雲以實成假義也。
是塵法和合已下。
複更牒釋上意也。
當釋。
先□名字已下。
此言次第于假義言。
先空名假得名之實相已。
始次空受假等義也。
當說。
複次須菩提已下。
就如來述成答善吉初問請示之意中。
總明三假已竟。
今此文來。
亦由是答初問。
而論家處分言。
從此已去。
是第二别明三假。
此初先别釋名假。
就此别釋名假文中。
複有三意。
自此已下。
至□不作是知名假施設。
一一曆法。
明名假義。
當一一說。
第一從知假名字以不着色等已下。
一一曆法。
次就不着門。
明名假義。
第三從須菩提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着一切法增益檀波羅蜜等已下。
明其行報利益。
從須菩提于汝意雲何已下。
論意雲。
乃是答初請示中間。
佛既初明法空。
為有疑故。
自此去明于生空。
複即是第二别明受假義。
此乃别是一徒經文也。
今此初第一。
先别明名假義也。
一一當說。
何以故已下。
釋所以不見之義也。
當說。
不作分别者。
不分别言此名在無為法上。
其由采盡虛空。
空中鳥迹。
法既是無。
名無所寄也。
住不壞法中已下。
若除法始空者。
則成壞法。
今日菩薩即法明懸修四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