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鈔批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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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生草者。
縱突亦名受。
立謂。
先解雲。
突則授受。
兩心俱動。
則不成受。
祇文無此意知之。
若在屋上繩連捍者。
謂僧俗互在上下皆得成受。
以注下流故者。
案十誦雲。
沙彌白衣。
捉瓶蘇麻油注比丘缽中不斷。
諸比丘心中疑。
我或非是受法。
便白佛言。
是注下流非上流。
不破受法。
古來相承解雲。
諸比丘。
從淨人。
受蘇油。
寫時注不斷。
疑謂既一頭在淨人手中。
一頭在比丘缽中。
将非淨人觸失受耶。
佛言成受。
不名觸失。
以注時流向下故。
謂流入比丘缽中也。
向者若流向上。
入淨人手中。
可言是觸。
今流向下。
非觸明矣。
應語懸放等者。
謂淨人行食。
若手觸比丘缽。
或拘觸缽等。
皆非法。
非惡觸故。
果堕草上即去等者。
謂西方多用食案。
案上着草。
淨人行食。
落草上。
若少時住。
草上成受。
若雖落草上。
不住有行至地者。
則不成受。
景雲。
此舉局開。
但置案上成受。
非手受堕草也。
注雲淨衣踞坐者。
西方食時。
皆踞坐也。
三世佛出。
皆有此法。
佛昔受牧牛女乳糜。
亦踞坐受也。
當語稍稍授我者。
謂上既淨人舉不離地。
雖成受。
以非威儀也。
今則可令減之稍稍授成也。
當安槍時口雲受受者。
以為熱故加此法也。
從此已下。
明心境相當受也。
淨人作三法比丘作三法者。
深雲。
能所俱有領當之心。
受授之法也。
景雲。
淨人三法者。
一知比丘不得自取食。
二知可食物。
三知是受施人。
食無七過者。
一殘宿。
二内宿。
三惡觸。
四自煮。
五内煮。
六販博所得。
七犯竟殘藥。
已下非心境受也。
如上乞食自取儉開者。
立謂。
乞食不得取昨日石上食也。
及儉時開八事。
不受食當一事也。
此既得。
即進啖。
何論心境。
從此已下明觀門法付已德行全缺多減者。
立謂。
戒行全是多。
戒行缺是減。
四正事良藥取濟形苦者。
意在療饑以除渴乏。
離食醉之過。
及離求好顔色肥充之心。
廣如下對施中說也。
五為求道業世報非意者。
今食此食。
使身安修道。
遠趣菩提。
假茲在立。
人天福樂。
名世報。
非我所求之意也。
了論雲餘一切文句縱廣道應知者。
景雲。
此是彼論偈兩句。
彼論長行廣釋食觀。
勝雲。
縱廣道應知者。
論疏雲。
律為廣道行。
此得至一切義中故。
名廣道律中廣明此義。
故言應知。
解雲。
下至然後啖之來者。
此是了論疏疏解也。
不爾徒自衣食者。
應作去聲讀之。
義則寬通。
若平聲為衣。
入聲言食。
義則是狹。
且如言衣。
但攝三衣。
不攝裙被。
若言去聲。
通收裙被之屬。
又複外曰衣。
内曰裳。
言衣則攝不盡。
亦如冠字。
平去二聲。
義有所以。
此衣食之義。
亦複如是。
亦如後卷者。
即指第二十興治之篇也。
從此已下。
明正受食法。
若遙過物如上說者。
立謂。
持物及手得四句竟至第五句。
如前文已。
明竟故。
前雲四分若遙過物與者。
俱知中間無觸礙即其文也。
複有五種身衣曲肘等者。
立謂。
明至此五句相對受也。
上五句是交互作。
此句是自相對。
如身與身受。
器與器受。
乃至置地與也。
此後一句加口受受受。
此上兩五句。
依律如此。
淨人輕比丘故觸手不應受者。
以心輕浮。
何以不應從受也。
下明失受之法。
有如亡人不淨食器皆不須翻穢者。
景雲。
以穢從畜生。
無畜心故。
無穢可翻也。
生變成熟并失本受者。
謂失加說識法也。
六遇緣失如多論淨人觸失更洗手受者。
然若遇緣觸竟。
比丘勿即捉之。
喚淨人來更授。
未必要須洗手。
若遇緣觸竟。
比丘未受即捉是惡觸。
今更受要須洗手。
以比丘手中有惡觸食氣故也。
若準西方。
不論觸不觸。
要須行水者。
表沙門淨心法也。
如佛受園。
索水洗手等可知。
已下明釋義。
五種佉阇尼如足食戒中明五不正是也。
非時七日藥限過亦堕者。
非時藥明相出則失受。
七日藥過七日失受。
若不複受而食者提。
盡形無緣不受食吉羅者。
謂無病緣也。
此藥既加法竟。
若無人觸。
永不失受。
更不須受。
有病有服。
無病而服得吉。
是此不受食戒中明。
故言不受。
非謂失受竟。
不受而食。
隻得吉也。
至藥既名盡形。
一受之後。
無任運失。
但可有遇緣失耳。
已下明不犯法也。
索美食戒第四十 律中尼吉羅也。
問何以尼結輕者。
疏雲。
大僧丈夫。
身報力強。
喜乞美食。
取資身故。
所以重制。
尼乞美食。
女人所諱。
為希故輕。
律結吉者。
結不同罪。
實結提舍。
問不同何罪而結于尼。
答不同非罪。
示不同成。
随結方便。
使異二部。
一是美食者。
案論解雲。
何以名美食者。
以價貴故。
以亦難得故。
以愈疾病故。
有四句。
一是美食非美藥。
乳酪蘇等是。
二是美藥。
非美食生蘇油是。
三亦美食亦美藥。
蘇肉魚脯是。
四非美食。
非美藥呵梨勒是。
二無病者。
依祇文。
約此無病緣。
與下第四食咽犯緣。
作四句。
一不病時索。
病時咽吉。
二病時索。
不病時咽無犯。
三病時索。
病時咽無犯。
四不病時索。
不病時咽提。
犯此戒也。
不得就屠家乞肉汁者。
立謂。
肉汁堪錢一為脂。
能治風。
故喜往乞。
八種乳酪等者。
案祇雲。
一謂不得無病時往蘇家乞蘇。
若乞食時自與者得受。
二不得從押油家乞油。
若乞食時自與者得。
三不至采蜜家索蜜。
四不得至笮甘蔗家乞石蜜。
五不得從放牛家乞乳。
六不得從作酪家乞酪。
七不得從捕魚家乞魚。
八不得從屠家乞肉汁。
此上八種。
若不病時辄索僧提罪。
尼犯八提舍尼罪。
若病時開乞。
仍不得從。
上來八種家乞得。
從餘家乞。
若餘乞食時。
至此八種家。
索餘食。
語比丘言。
我無餘物。
正有此等物者。
得受無罪。
又雲。
若比丘服吐下藥時。
醫言此應服肉汁。
爾時得乞肉汁。
不得至屠家乞。
不得往不信家乞。
何以故。
恐索時譏比丘但貪味故索耳。
若餘乞食時。
從索漿。
若檀越言無漿。
正有肉汁。
須者當與。
爾時得取無罪。
與外道食戒四十一 僧尼犯同。
緣異可知。
制此戒時。
阙無呵責(雲雲)。
一是外道者。
戒疏雲。
謂出家外道。
以在家者。
道俗位别。
不生疑惑。
但犯小罪。
然由出家名同。
真僞難别。
生人惑倒。
故所以重。
高問雲。
外道有九十六種。
佛道為在其數外數内。
答諸律論不同。
祇律佛法在九十六之内。
故彼販賣戒雲。
與一切九十六種出家人。
賣買不犯。
既不甄簡。
佛法明在其中。
若準多論淨施中雲。
一切九十六種。
無淨施法。
唯佛法有。
又雲此三衣名。
九十六種外道所無。
秘故勝故。
又雲。
六師各有十五弟子。
師徒合有九十六。
準此佛法在外也。
若準大莊嚴論佛法在内。
故草系緣中雲。
佛之正道。
不同于彼九十五種邪見倒惑。
無有果報。
修行佛道。
必獲正果。
二知者除置地遣人與不犯。
以食味是通理無獨飽。
既不自授甯生惑倒。
故開不犯。
三自與食者。
甄去非親裡與父母外道恩重故聽。
若如僧祇十八父母兄弟姊妹在外道出家者。
不得自與。
當使淨人。
無淨人者。
語全自取。
彼若嫌言。
汝今便作旃陀羅。
禮遇我。
比丘應答雲。
汝出家不得處。
我佛制戒如是。
若食便食。
不食者随意。
四非置地使人者。
約是食。
除與衣犯小罪。
然食味是通。
與之義故制以重。
衣則别屬。
情着難舍。
與希故輕。
五被手受便犯者。
此五緣。
心疏所立。
與鈔不同。
與無見人不犯者。
立謂。
邪見人也。
亦名斷見人也。
又一解。
無見者。
謂無斷常二見。
識有因果。
能契中道故曰也。
既計有因果。
非即邪見。
故與食非犯也。
深雲。
此是着空外道。
不見有一師教十五弟子。
各各受行異見。
六師各别有法。
與資不同。
故師及資。
通數有九十六。
如是相傳。
常有不絕也。
不囑同利入聚戒四十二 同受一家請。
利養是同。
故曰同利。
尼同犯提。
二食前後者。
約小食前後也。
若大食之後。
入聚罪。
非此科。
此戒約時明犯。
下戒準祇約食竟明犯。
不論早晚。
縱旦食五正已。
亦不得入聚。
此戒要是中前。
故約小食前後也。
故律雲。
食前者。
從明相出。
至食時。
此應是約小食時也。
又雲食後者。
從食時。
至日中。
此是從小食時至日中也。
隻呼禺中時。
是食時。
要約中前。
分為食前後也。
高雲。
食前者。
吃齋食之前也。
食後吃齋食竟。
猶在中前也。
問既食齋竟。
往他家何過。
答緣中食雖已竟。
時猶午前。
有檀越送果子與僧。
為待?難陀故不傳與僧。
故制食後。
不得不囑入白衣家也。
今雖食竟。
或未飽足。
日時未過。
後還房中。
得食得果。
直得更啖。
或雖飽足。
日亦未過。
開作餘法。
亦得食之。
故使食前食後俱不許入于聚也。
若過午入聚。
自犯後戒。
案十誦所明食前後大異。
文雲。
若比丘。
許他請僧中前中後。
行到餘家波夜提。
下解雲中前者。
從地了至日中。
中後者。
從日中至地未了。
餘家者白衣舍也。
賓雲。
律文言前食後食者。
梵語倒也。
應言食前食後。
譯者不回文也。
(述曰)謂齋食前齋食後也。
四詣餘家無緣者。
若迦提月。
及作白已去。
皆曰緣也。
因往他家得二堕者。
一是背犯前背請戒故提。
一是不囑同利。
犯此戒也。
已下明義準。
若二比丘各受常請交往亦爾者。
案祇雲。
有二比丘各各别受一家長請。
若第一比丘。
語第二比丘言。
長老今日共到我檀越家食去。
第二比丘應白已去。
若不白去者提。
若第二比丘。
請第一比丘亦如是(看文意。
似白施主)。
立亦雲。
張王二家各請一人。
張家比丘。
欲往王家。
王家比丘。
欲往張家。
各自本施主也。
從食時至日中者。
鈔意準時經正在禺中故是食時。
注雲準此與時經食時同者。
謂此經明步影而食。
與四分同。
以齊約日中也。
祇文不爾。
雖早了即曰非時。
庫藏處及邊房者。
有雲。
并是寺内邊遠處。
向如是處。
則失前授法。
若至餘僧寺亦無失文。
若向餘等庫藏倒失也。
砺雲。
此言囑授竟。
至餘庫藏尼寺等。
皆失前法。
當更須囑。
後開通文雲。
若無比丘。
不囑至餘庫藏及尼寺等不犯者。
此約無人可囑。
以不囑故。
雖入諸處皆開也。
若家家多敷坐具等者。
景雲。
此舉一聚落多家。
共設一供。
而家别各敷侍比丘也。
随至何處皆是請處。
故不犯也。
以元通請故。
廣如下卷者。
即訃請法中明也。
景問曰。
如大聚落。
有衆多家。
初入村門。
未知犯罪分齊如何。
答初入村門得一提。
後過家界。
随至衆界結多犯不要入家方犯。
賓雲。
囑授辭句義。
立雲。
大德一心念。
我某甲比丘。
先受某甲請。
今有某緣事。
欲入某聚落。
至某家。
白大德知。
今詳但須的囑一人。
令善憶持。
不必要須大德一心念等。
設今遙相告白。
理亦是開。
食家強坐戒四十三 此戒僧尼同得提罪也。
四食之中至觸食來等者。
四食。
謂揣觸思識也。
立謂。
舊雲抟食。
亦曰段食。
段食則攝義寬通也。
案攝大乘論雲。
四食者。
一段食。
二觸食。
三思食。
四識食。
言段食者。
變成為相。
何以故。
此段若變異。
能作身利益事。
是名段食。
觸食者。
依塵為相。
由緣色等諸塵。
能作利益身事。
是名觸食。
思食者。
望得為相。
此望得意。
能作利益事。
如人饑渴。
至飲食處。
望得飲食。
命身不死。
是名思食。
識食者。
執持為相。
由此識。
能持身故。
住世不壞。
若無識執。
則同死人。
身即爛壞。
是名識食。
此四食中。
觸食屬六識。
思食屬意。
望得段食。
屬色。
不關心。
識食。
于三義中。
屬何義。
若汝不說有阿梨耶識。
依何義說此識食。
複次若人眠中不夢。
及心悶絕。
入滅盡定等。
六識已滅。
又無段思觸三食。
何法持此身令不壞。
若無阿梨耶識執持此身則壞。
故知定應以阿梨耶識為食。
此是觸食者。
依前攝論解。
六識所得。
皆屬觸食。
立雲。
男女相視情相愛染義如食也。
以眼對故。
故言觸也。
四分雲。
男以女為食。
女以男為食。
案祇雲。
麨飯魚肉名為食也。
複有食。
名眼識見色起愛念。
生欲着。
乃至鼻舌身意亦如是。
皆名食。
複有食。
名釜。
以蓋為食。
臼以杵為食。
斛以鬥為食。
複有食。
名男子是女人食。
女人是男子食。
如上皆名為食。
賓雲。
南山雲。
四食之中此是觸食者謬也。
此意說貪。
不欲辨食。
今言食家有寶者。
從喻為名也。
啖貪欲味故。
名為食。
互相愛重。
名之為寶。
一是食家者。
砺雲。
以男女情相視曰食家。
若斷淫等之家即不名食家也。
互受一日戒者。
以緣起妨事故制。
今夫妻互持一日戒。
以無淫事可妨故開不犯。
賓雲。
受八戒也。
四無第四人者。
夫妻及比丘。
是三故犯。
更有異人成四。
妨事非獨在我故也。
多論以着寶衣等者。
立謂。
此解其家有寶義也。
謂女着寶衣。
輕明照内身。
外現發欲。
故曰有寶也。
準祇雲。
俱男女亦不犯。
以非食家故。
屏與女坐戒四十四 尼同提若大小淨人等者。
立雲。
或年八九十老耄不知時事。
七歲已下未識時事也。
注雲。
前已重明者。
二不定中已廣辨屏義。
四分律鈔批卷第十本 四分律鈔批卷第十末 獨與女人坐戒四十五 尼提。
注雲淨人見聞屏處者。
如二不定中所明。
若互見聞吉羅。
見聞俱離方提。
謂常語不聞。
名為聞屏。
雲霧黑暗中。
名為見屏也。
前食家不犯等者。
立明。
此重釋前食家強坐戒也。
謂上之三戒犯緣制意是同。
故于今重明前戒也。
又前強坐戒中。
未明開通文也。
謂前強坐戒中。
若互受一日戒不犯者。
謂不犯提。
非不犯吉。
故今文雲。
若互受一日戒吉羅。
即指前戒也。
若獨與女坐戒。
及屏坐戒。
此二戒。
縱互受一日戒亦提。
意在招譏故也。
言受一日戒者。
皆約八戒。
得名淨行優婆塞。
若夫妻互受五戒者。
比丘強坐亦提。
以自妻不廢故。
立雲。
上解不好。
又解雲。
言前食家不犯者。
謂指前食家坐戒。
若夫妻互受一日戒。
比丘坐則不犯。
以夫妻同在此故。
今此中比丘。
與女露處坐。
雖女受一日戒亦犯吉。
為人見生譏故也。
若論露處。
招譏故合得提。
由女已受戒故。
過輕但吉。
驅出聚戒四十六 比丘尼得提。
三無諸緣礙者。
立謂。
因此有命梵等難。
或其人破見威儀。
若衆中所舉。
若被擯等。
驅出不犯。
此戒鈔立四緣。
戒疏立五緣。
一大比丘。
二先許食。
三不與食。
四惡心驅出。
五離見聞。
若砺大疏。
有六緣。
如無因緣。
過受四月藥戒四十七 砺雲。
約時藥七日盡形三種藥犯。
謂諸部計會有斯義也。
若非時一藥。
以體賤故。
又療患義微。
過受義希。
故犯小罪。
言四月者。
立謂。
據緣起是四月也。
今不問四月一月半月春夏等。
但使過施主之限有結。
五無緣者。
謂有病緣。
得過受也。
祇春夏冬皆犯者。
謂此三時各有四月。
以施主限約四月故。
過結犯。
除四緣如戒本者。
一者常請不作日限也。
二更請。
謂先雖限期四月。
後更續請也。
三分請者。
謂持業藥至寺中分。
為分。
分與比丘也。
四盡形請者。
施主盡一報形。
常施藥也。
有此四緣。
無過受罪。
過藥限堕過夜吉者。
立謂。
施主但施一臍藥。
不限日夜。
比丘過此藥限而受得提。
若施主本請一月半月。
不限藥分齊。
若過夜住犯吉也。
宜作四句。
一過藥限。
不過夜限提。
二過夜限不過藥限吉。
三藥夜俱過提吉。
四俱不過無犯。
觀軍陣戒四十八 依光律師九段。
此下至三染衣來。
有十三戒。
當第五段。
明系意住緣離逸修道無著。
行。
砺雲。
車幕屯聚稱之曰軍。
行列相對曰陣(已下三戒尼亦犯提)。
三無緣者。
立謂。
無請緣也。
律中時有大臣。
在軍中。
欲見比丘。
佛開往也。
若軍在前至方便見堕等者。
案祇雲。
有四種。
謂象力最大。
有四人從之。
成一象兵。
馬力次弱。
有八人從之。
成一馬軍。
車軍次弱。
十六人從之。
成一車軍。
步軍者。
有三十二人帶伏。
成一步軍也。
善見稍别。
言象兵者。
一人騎象。
八人從之。
馬兵一人乘馬二人。
車兵則四人為腳。
步兵亦四人也。
軍中過限戒四十九 一有緣者。
先有請喚。
名為有緣。
開往為沙門果者。
立謂。
大臣有力。
若請不去。
能作損減。
故開聽往。
得無惱害。
安神修道。
長沙門果。
觀軍合戰戒五十 四見便犯者。
以違佛制故也。
飯酒戒五十一 尼飲亦提。
酒有十過者。
律雲。
一者顔色惡。
二者少力。
三者眼視不明。
四者現嗔恚相。
五者壞田業資生法。
六者增緻疾病。
七者益鬥訟。
八者無名稱。
惡名流布。
九者智慧減少。
十者身壞命終。
堕三惡道。
五分以降龍等者。
案五分雲。
佛從拘舍彌國往?陀越邑。
時彼編發梵志住處。
有一毒龍。
常雨大雹。
破壞田苗。
時諸居士。
聞佛與千二百五十弟子。
俱來此邑。
皆出奉迎。
禮敬已。
白佛言。
此邑常有一惡龍。
破壞田苗。
我恒願得大威德人。
而降伏之。
時沙竭陀比丘。
在佛後扇佛。
佛即領敕令往降之。
彼聞佛命。
禮佛足已而去。
向彼龍所。
即入其室。
卻坐一面。
龍身便出煙。
沙竭陀身亦出煙。
龍即舉身火燃。
沙竭陀亦舉身火然。
龍火出五色。
沙竭陀火亦出五色。
于是化龍身令小如箸。
内着缽中。
持至佛所。
白言。
此惡毒龍。
今已降伏。
當着何處。
佛令着世界中間。
沙竭陀受教。
屈申臂頃。
持着世界中間。
須臾便還。
諸居士。
聞其降伏惡龍。
皆大歡喜。
悉皆作禮。
白言。
願受我請。
嘿然受之此比丘。
性好酒肉。
往到其家。
飲酒極飲已。
還拘舍彌。
于僧坊外。
醉卧吐曳。
衣缽縱橫。
佛以天眼遙見。
共阿難往僧坊外看。
佛與阿難。
舉着井邊。
佛自汲水。
使阿難洗。
着衣卧繩床上。
令頭向佛。
須臾轉側。
申腳蹋佛。
佛以是。
集比丘僧。
問諸比丘。
沙竭陀先敬佛。
今能敬不。
答言不能。
又問。
其人先能降毒龍。
今能降蝦蟆不。
答言不能。
因是制酒戒。
乃至嗅酒器者。
案五分雲。
時沙竭陀比丘。
因佛制戒。
不敢複飲。
以先習故。
氣絕欲死。
飲食不消。
不知雲何。
以是白佛。
佛令嗅酒氣。
嗅酒氣。
複不差。
佛言以酒着?中羹中粥中。
猶不差。
佛令聽以酒與之。
得已便差。
佛言。
已制漸漸斷之。
乃至嗅酒器不複惡者。
不待複嗅。
此戒極重等者。
立雲。
一切遮戒中此戒最重。
能造四逆。
唯除破僧。
破僧者要須體是清淨。
方能破僧。
體若不淨。
自稱為佛。
誰肯信之。
且如五戒。
于非情中。
唯禁一酒戒。
意可知矣。
無酒色香味等者。
案律文雲。
是酒有色香味等。
不應飲。
但使是酒。
互作句皆不應飲。
若非酒雖有酒色香味應飲。
如是互作句。
非酒為頭。
皆應飲。
砺疏。
束為二段。
初不應飲。
以是酒故。
二應飲。
以非酒故。
高雲。
此後四句約體故不犯。
然望五分。
此四句有犯義。
部别故也(此上與鈔引文不同律更細尋律文)。
案五分雲。
是酒有酒色。
酒香。
酒味。
是酒有色香無味。
是酒有色味無香。
是酒無色香味。
飲令人醉皆提(上四句。
能醉人。
飲皆提)。
有非酒而有酒色香味。
飲令人醉。
若飲得吉羅。
有非酒而有色香味。
不令人醉。
欲飲者聽屏處飲也。
糟??者。
謂酒下滓也。
砺雲。
十誦律。
若飲似酒。
甜酒。
糟醫等。
飲咽咽提。
四分但吉。
案十誦文雲。
若啖曲能醉人者。
咽咽提。
若啖酒糟。
随咽咽提。
若飲酒澱。
随咽咽提。
若餘麹不犯者。
立雲。
如今時常所用麹也。
上言和酒麹乾者。
謂先将酒和麹。
暴幹後食得提。
注雲莫非取境犯者。
立謂。
古師雲。
所制戒無有定相。
或有制心從境。
或有制境從心。
此戒則制心從境。
若殺人戒。
則制境從心。
謂境實是人。
作非人兀木想疑。
不犯重。
此戒不爾。
但使是酒。
作非酒想疑亦提。
注雲。
謂前有方便者。
立明。
本拟飲酒。
臨至境邊。
不問若作酒想若疑。
若作非酒想疑。
但使前境是酒皆結。
若前無方便。
縱得來作非酒想飲者。
亦無犯。
由本無心迷故不犯。
戒本疏雲。
境想三句皆重。
諸師約心從境制者。
餘意不同。
聖制有以。
文少不了。
豈有智人由來不吃酒漿。
誤飲可結提耶。
此謂重者。
先有方便欲飲此酒。
及舉向口。
乃生非酒想疑。
約後心邊止吉羅耳。
成前方便非重。
如何十誦律中有此誠緻。
即如文列(此釋與立解大同)。
若看知非而是如上開之者。
謂實是酒比丘看竟。
謂言非酒。
又本無方便。
即是本迷故不犯。
今言如上者。
住子雲也。
謂本有方便故。
無方便者不結。
若病餘藥治不差等者。
戒疏雲。
非謂有病。
即得服之。
然須遍以餘藥。
治之不差。
方始開服也。
若麹飲和食提者。
立謂。
如上多論和酒之麹。
今将和飯吃故犯。
非和酒者啖亦無罪。
啖糵者。
今用麥牙所作者是也。
水中戲戒五十二 尼提。
上代光統。
述制意。
水性漂蕩無恒。
不可常令淺。
在中戲笑。
招譏呵止。
上流忽增。
容損身命。
三妨廢正業者。
比丘本懷。
靜緣進道。
入水遊蕩。
動越威儀。
故妨正業也。
四失正念者。
馳散沉浮。
乖違至理。
入水遊戲。
正念斯亡也。
首疏。
引大雲法藏經雲。
王與夫人。
樓上遙見遊戲。
王說偈向夫人雲。
吾聞諸比丘。
意謂離塵羁。
戲暴泥水中。
雲何作人師。
時十七群童子。
遊戲足已。
中有一人。
着衣上岸。
入定知王心。
即作十八變。
拂王疑意。
遂以神力雁行而去。
夫人見之。
而向王說偈雲。
我家諸比丘。
久已離塵羁。
沙彌尚如此。
何況釋迦師。
王内生信也。
如餘三律雲。
十七群。
并得無學。
水中遊戲。
尚招譏過。
何況下凡。
故舉上聖。
禁約下凡也。
撿大雲經無文也。
僧祇十九雲。
童子迦葉。
至年八歲。
出家。
得阿羅漢。
共十六群。
入水浮戲。
波斯匿王在樓望見。
王未信佛法。
見倍生不信。
即語末利夫人言。
看汝所事福田。
童子迦葉于其水中。
入頂第四禅。
以天耳聞。
語諸伴言。
王倍不信。
末利夫人心亦不悅。
迦葉雲。
今當令彼發歡喜心。
皆言善哉。
各提澡罐。
盛滿中水。
以著于前。
結跏趺坐。
次第行列。
陵雲而去。
于王殿上。
空中而過。
夫人見已。
心大歡喜。
即白王言。
看我福田。
神德如是。
王大歡喜。
案五分雲。
十七群比丘。
水中戲已。
立水上着衣。
夫人語王言。
看我所事福田。
着衣已。
以瓶盛水。
擲空中飛而逐之。
從王樓上過。
猶如雁王。
夫人複白王。
更看我福田。
其王亦生信心。
餘緣同四分。
賓雲。
戒本水中。
且據緣起。
後解釋中。
缽盛水戲亦提。
擊攊戒五十三 尼提。
祇以指指比丘亦提者。
景雲。
此舉遙指得提。
非謂着方犯。
案僧祇十九名相戒。
與此律似别。
彼律緣起。
尼坐不正。
十六群見已。
指示而笑。
因此故制。
彼雲。
一指指提。
乃至五指亦如是。
一切手指提。
以卷指簡若竹木指者越毗尼也。
乃至差會者。
以遙指故犯也。
依撿祇文雲。
若月直。
若知事人。
差次食。
以指指。
言某甲去。
波夜提。
看文似遙指。
四分要着始犯罪也。
不受谏戒五十四 尼提。
十三違僧谏得殘。
此違别人谏故提。
謂此谏時不受犯吉者。
将欲造惡。
人谏須舍。
故違不從。
有犯吉也。
後作六聚通犯堕者。
既不受谏。
随前作何罪。
結違谏之提。
前告有謝。
以攬因成果故。
若作前事。
随犯六聚中根本。
自得夷殘提吉也。
故知違谏提罪。
要約作前六聚罪成。
方結違谏提也。
砺自此說。
砺問。
違僧谏中。
谏竟有犯。
不待作事。
此中所谏竟未犯。
要待作事方犯。
違谏之罪者何。
答前文僧谏中有僧命衆法可違。
情過是重。
故谏竟有犯。
不待作事。
此中說是一人谏。
無僧命衆法可違。
是以谏竟未犯。
要待作事。
方表違谏義成。
是以不類。
若爾下拒勸學戒。
亦是一人谏。
無衆命可違。
何以谏竟有犯。
與此相違耶。
答彼谏止犯。
先是不學止犯之人。
發言拒谏。
道已不學。
即是止犯。
表違已成。
故所以犯。
此谏作犯。
雖言拒谏。
道我作者。
仍猶未作。
表違未就。
要待作事。
違谏義成。
亦非一類也。
如僧殘末戒開者。
謂勸前人如法谏者須受。
若非法而谏。
違則無罪。
怖比丘戒五十五 尼提。
三以色聲等六塵事者。
色怖者或着獸皮。
或作鳥形鬼形。
可畏之狀。
令前生怖。
此是示怖。
說者可解。
聲怖者。
作虎豹及鬼神等聲。
此示怖。
說者可知(下一例有示有說)。
香怖者。
作奇異氣息。
或臭或香。
雲是虎狼師子之氣也。
味者。
或作苦味酢味。
令他嘗之。
雲是殺人之藥也。
觸者。
或冷熱澀滑。
或将毒蟲蛇蠍。
令他手觸。
尼而生怖也。
法者。
雲我夜夢見汝和上父母得病。
或死休道等。
種種惡事。
向他說也(上是立解)。
言一一示說者。
立謂。
示現說。
謂言說也。
明将上六種事。
有示怖。
有說怖者。
若身自作。
令他怖。
名示怖。
若說此六事。
令他怖。
名說怖也。
雲我聞此聲。
見此色等也。
其六塵中。
各有示說之相。
故言一一示說也。
四者二相現者。
有示說二相也。
亦雲身口二相。
此明上六塵怖他。
不出身口二業。
身即是示。
口即是說。
還是示說也。
昔人相傳止有六塵示怖。
而無說怖。
今謂不然。
具有示說。
律文明顯。
何得不論。
疏亦立示說二怖也。
有鈔本作一一相現者。
謂六塵中。
随一一相現也。
律不了吉羅者。
謂作怖相。
前人未了了見也。
或夢中見等者。
此舉法怖。
開通文也。
半月浴過戒五十六 尼提。
高雲。
非謂半月已。
然後方洗。
乃半月之中。
過度數洗。
故曰過。
此約洗之過。
非約日過。
春後四十五日者。
是三月一日。
至四月半也。
夏初一月者。
自四月半。
至五月半也。
中間得七十五日。
是熱時(此據天竺熱時)故下文雲。
天竺熱早。
從三月初至五月半也。
景雲。
中國熱早故爾。
今則不可依之。
但可随方早晚熱也。
但不得過七十五日耳。
作時下至掃地者。
案祇雲。
下至掃地五六掃帚名作時也。
行時者。
下至一拘盧舍。
若來若去。
是名行時洗浴無罪。
十誦中。
欲行行竟洗。
得提罪。
唯正行時。
始開洗也。
彼律十六雲。
昨日來。
今日洗提。
明日行。
今日洗提。
即日行洗不犯。
準善見論。
正行行竟皆開洗也。
便還悔吉者。
臨至浴處。
即悔不洗也。
有緣不語餘人辄浴吉者。
此謂拂他疑心。
故須白也。
注雲如論好者。
依上多論不共白衣同浴好也。
竭支者。
即祇支者也。
喜生他欲者。
由不着竭支。
身體既露。
人見起欲心也。
失男根者。
轉根為女。
尋悔複本男根也。
案多論第九雲。
凡比丘浴。
若露覆室。
要不苦白衣。
及及?上身。
要着竭支。
(述曰)以竭支露上身也。
一當有慚愧二喜生他欲想故者。
有羅漢比丘洗浴。
有一比丘。
見其身體。
鮮淨細耎。
便欲心生。
于後不久。
男根堕落。
即有女根。
則休道。
為俗生子。
後還遇見。
即便識之。
知本所由。
即皈情求。
及羅漢教令悔過。
用心純至。
還得男根。
故宜不露形也。
又淫持戒本大比丘。
及沙彌。
罪同破七寶塔。
勸人出家精進。
斯福同塔(已上論文)。
打木作聲等者。
立謂。
今時浴僧。
既用常住。
必須作相。
景問。
半月洗浴得用僧物不。
答得。
祇律有明文。
若洗浴者。
先料理湯火。
後打木作聲。
令一切僧次第入。
若不得用僧物。
何須作相。
令僧次第入耶。
又諸律。
浴者是僧常法。
十誦洗浴有五利。
一除垢。
二身清淨。
三除身中寒浴。
四除風。
五得安穩也。
又如溫室經。
施七物。
除七病。
得七福。
法式廣如溫室經抄。
付待說者(雲雲)。
然浴僧功德難以備陳。
如智論中明。
難陀比丘一浴僧曰作願言。
使我世世端正淨潔。
又于異世。
值辟支佛塔。
飾以彩??。
莊嚴辟支佛像。
而作願言。
使我世世色相嚴身。
以是因緣故。
世世得身相端正。
乃至今日得出家成道。
衆僧遙見。
謂其是佛。
悉皆起迎。
良嚴飾支佛兼以浴僧。
廣發願言。
獲此果報。
作陶家法者。
立謂。
從下洗次第向上也。
此即祇文似寬。
不同四分。
言餘如下卷者。
即是諸雜要行中廣明也。
露然火戒五十七 尼提。
二無緣者。
立謂。
開病及為病人煮食等也。
若他已然随作何事等者。
謂他在露地然竟。
後比丘随于火上。
或進火撥火聚。
或足薪等。
随作一一事随結提也。
須火便身者。
以其病故。
假火以益其身。
故曰也。
若半燋然炭及不雲知是等者。
燒無??故得吉也。
又若令他然時。
不作知淨語亦吉也。
旋火作輪者。
景雲。
謂作火輪。
雖離地亦犯。
恣遺火落地故也。
隻是将火燼空中旋是也。
或火中有草木撥聚犯者。
立謂。
見他然火竟。
使為進火。
或撥聚足薪等也。
撥(補達反)撥由理也。
廣疋雲撥者除也。
亦雲理又得一提者。
立明。
前戒生草上然火壞生故一提。
又是露地犯此戒。
又一提。
既是生草下生地壞地又提。
故得三提。
藏他衣缽戒五十八 文中具三緣成犯。
砺具四緣。
加一無因緣。
若有因緣則不犯者。
若五大色衣。
不淨衣吉羅者。
由非佛常開之物也。
作淨畜皆堕者。
謂但是比丘說淨衣缽。
若藏皆提也。
注雲準今官不許私度及不犯持罪者。
此明據上恐有命梵二難藏他衣。
既不犯。
我今既是私度。
恐主見衣自藏不着何成失威儀也。
深雲。
既官不許私度。
不得着用。
自藏餘處。
出外經夜。
不犯離宿之罪。
真實淨戒五十九 疏雲。
絕舍不虛。
稱為真實。
永斷染心。
名為淨施。
故曰也。
此謂對面将物淨施與前人。
後乃辄取。
不語主。
故所以犯也。
戒本列五衆者。
立明。
謂非比丘得對下四衆作真實淨。
皆須當衆相對作也。
砺雲。
如善見論若展轉施主。
得以互為。
以其不對施主說淨故。
又複物不付彼。
不生譏過。
為是大僧得。
以下三衆尼以僧家二衆。
各為展轉施主。
真實淨法。
要僧尼當衆。
二三不得互為。
以其黑服雖同。
男女相别。
何有大僧将物。
對尼為法。
又容生染習。
招緻外譏。
文中列者。
此僧尼同戒。
故通舉五衆。
說僧尼故也。
言以明犯不犯義者。
立謂。
戒本列五衆者。
欲明五衆俱有犯之相。
若比丘。
對比丘。
作淨已。
不語将還是犯。
語已将還不犯。
乃至沙彌尼。
對沙彌尼。
作淨已。
取時語主不犯。
不語而取是犯。
故曰也。
戒疏雲。
為明五衆俱有犯相。
雖輕重異。
淨施義同。
故通列名。
至于淨法。
自從律法。
辨相具解者。
立謂。
指律中自辨相解釋也。
展轉淨施問不問俱得者。
以作法時對于别人。
後用此物。
不假問本施主故也。
着新衣戒六十 無緣辄著者。
若遭賊失奪燒漂之緣。
開着五大上色也。
若初從人得者。
雖故名新。
以色未如法故也。
彼得衣不作三種壞堕者。
立謂。
不作青黑木蘭染也。
賓雲。
僧祇十誦白衣但吉不點提。
與此律一
縱突亦名受。
立謂。
先解雲。
突則授受。
兩心俱動。
則不成受。
祇文無此意知之。
若在屋上繩連捍者。
謂僧俗互在上下皆得成受。
以注下流故者。
案十誦雲。
沙彌白衣。
捉瓶蘇麻油注比丘缽中不斷。
諸比丘心中疑。
我或非是受法。
便白佛言。
是注下流非上流。
不破受法。
古來相承解雲。
諸比丘。
從淨人。
受蘇油。
寫時注不斷。
疑謂既一頭在淨人手中。
一頭在比丘缽中。
将非淨人觸失受耶。
佛言成受。
不名觸失。
以注時流向下故。
謂流入比丘缽中也。
向者若流向上。
入淨人手中。
可言是觸。
今流向下。
非觸明矣。
應語懸放等者。
謂淨人行食。
若手觸比丘缽。
或拘觸缽等。
皆非法。
非惡觸故。
果堕草上即去等者。
謂西方多用食案。
案上着草。
淨人行食。
落草上。
若少時住。
草上成受。
若雖落草上。
不住有行至地者。
則不成受。
景雲。
此舉局開。
但置案上成受。
非手受堕草也。
注雲淨衣踞坐者。
西方食時。
皆踞坐也。
三世佛出。
皆有此法。
佛昔受牧牛女乳糜。
亦踞坐受也。
當語稍稍授我者。
謂上既淨人舉不離地。
雖成受。
以非威儀也。
今則可令減之稍稍授成也。
當安槍時口雲受受者。
以為熱故加此法也。
從此已下。
明心境相當受也。
淨人作三法比丘作三法者。
深雲。
能所俱有領當之心。
受授之法也。
景雲。
淨人三法者。
一知比丘不得自取食。
二知可食物。
三知是受施人。
食無七過者。
一殘宿。
二内宿。
三惡觸。
四自煮。
五内煮。
六販博所得。
七犯竟殘藥。
已下非心境受也。
如上乞食自取儉開者。
立謂。
乞食不得取昨日石上食也。
及儉時開八事。
不受食當一事也。
此既得。
即進啖。
何論心境。
從此已下明觀門法付已德行全缺多減者。
立謂。
戒行全是多。
戒行缺是減。
四正事良藥取濟形苦者。
意在療饑以除渴乏。
離食醉之過。
及離求好顔色肥充之心。
廣如下對施中說也。
五為求道業世報非意者。
今食此食。
使身安修道。
遠趣菩提。
假茲在立。
人天福樂。
名世報。
非我所求之意也。
了論雲餘一切文句縱廣道應知者。
景雲。
此是彼論偈兩句。
彼論長行廣釋食觀。
勝雲。
縱廣道應知者。
論疏雲。
律為廣道行。
此得至一切義中故。
名廣道律中廣明此義。
故言應知。
解雲。
下至然後啖之來者。
此是了論疏疏解也。
不爾徒自衣食者。
應作去聲讀之。
義則寬通。
若平聲為衣。
入聲言食。
義則是狹。
且如言衣。
但攝三衣。
不攝裙被。
若言去聲。
通收裙被之屬。
又複外曰衣。
内曰裳。
言衣則攝不盡。
亦如冠字。
平去二聲。
義有所以。
此衣食之義。
亦複如是。
亦如後卷者。
即指第二十興治之篇也。
從此已下。
明正受食法。
若遙過物如上說者。
立謂。
持物及手得四句竟至第五句。
如前文已。
明竟故。
前雲四分若遙過物與者。
俱知中間無觸礙即其文也。
複有五種身衣曲肘等者。
立謂。
明至此五句相對受也。
上五句是交互作。
此句是自相對。
如身與身受。
器與器受。
乃至置地與也。
此後一句加口受受受。
此上兩五句。
依律如此。
淨人輕比丘故觸手不應受者。
以心輕浮。
何以不應從受也。
下明失受之法。
有如亡人不淨食器皆不須翻穢者。
景雲。
以穢從畜生。
無畜心故。
無穢可翻也。
生變成熟并失本受者。
謂失加說識法也。
六遇緣失如多論淨人觸失更洗手受者。
然若遇緣觸竟。
比丘勿即捉之。
喚淨人來更授。
未必要須洗手。
若遇緣觸竟。
比丘未受即捉是惡觸。
今更受要須洗手。
以比丘手中有惡觸食氣故也。
若準西方。
不論觸不觸。
要須行水者。
表沙門淨心法也。
如佛受園。
索水洗手等可知。
已下明釋義。
五種佉阇尼如足食戒中明五不正是也。
非時七日藥限過亦堕者。
非時藥明相出則失受。
七日藥過七日失受。
若不複受而食者提。
盡形無緣不受食吉羅者。
謂無病緣也。
此藥既加法竟。
若無人觸。
永不失受。
更不須受。
有病有服。
無病而服得吉。
是此不受食戒中明。
故言不受。
非謂失受竟。
不受而食。
隻得吉也。
至藥既名盡形。
一受之後。
無任運失。
但可有遇緣失耳。
已下明不犯法也。
索美食戒第四十 律中尼吉羅也。
問何以尼結輕者。
疏雲。
大僧丈夫。
身報力強。
喜乞美食。
取資身故。
所以重制。
尼乞美食。
女人所諱。
為希故輕。
律結吉者。
結不同罪。
實結提舍。
問不同何罪而結于尼。
答不同非罪。
示不同成。
随結方便。
使異二部。
一是美食者。
案論解雲。
何以名美食者。
以價貴故。
以亦難得故。
以愈疾病故。
有四句。
一是美食非美藥。
乳酪蘇等是。
二是美藥。
非美食生蘇油是。
三亦美食亦美藥。
蘇肉魚脯是。
四非美食。
非美藥呵梨勒是。
二無病者。
依祇文。
約此無病緣。
與下第四食咽犯緣。
作四句。
一不病時索。
病時咽吉。
二病時索。
不病時咽無犯。
三病時索。
病時咽無犯。
四不病時索。
不病時咽提。
犯此戒也。
不得就屠家乞肉汁者。
立謂。
肉汁堪錢一為脂。
能治風。
故喜往乞。
八種乳酪等者。
案祇雲。
一謂不得無病時往蘇家乞蘇。
若乞食時自與者得受。
二不得從押油家乞油。
若乞食時自與者得。
三不至采蜜家索蜜。
四不得至笮甘蔗家乞石蜜。
五不得從放牛家乞乳。
六不得從作酪家乞酪。
七不得從捕魚家乞魚。
八不得從屠家乞肉汁。
此上八種。
若不病時辄索僧提罪。
尼犯八提舍尼罪。
若病時開乞。
仍不得從。
上來八種家乞得。
從餘家乞。
若餘乞食時。
至此八種家。
索餘食。
語比丘言。
我無餘物。
正有此等物者。
得受無罪。
又雲。
若比丘服吐下藥時。
醫言此應服肉汁。
爾時得乞肉汁。
不得至屠家乞。
不得往不信家乞。
何以故。
恐索時譏比丘但貪味故索耳。
若餘乞食時。
從索漿。
若檀越言無漿。
正有肉汁。
須者當與。
爾時得取無罪。
與外道食戒四十一 僧尼犯同。
緣異可知。
制此戒時。
阙無呵責(雲雲)。
一是外道者。
戒疏雲。
謂出家外道。
以在家者。
道俗位别。
不生疑惑。
但犯小罪。
然由出家名同。
真僞難别。
生人惑倒。
故所以重。
高問雲。
外道有九十六種。
佛道為在其數外數内。
答諸律論不同。
祇律佛法在九十六之内。
故彼販賣戒雲。
與一切九十六種出家人。
賣買不犯。
既不甄簡。
佛法明在其中。
若準多論淨施中雲。
一切九十六種。
無淨施法。
唯佛法有。
又雲此三衣名。
九十六種外道所無。
秘故勝故。
又雲。
六師各有十五弟子。
師徒合有九十六。
準此佛法在外也。
若準大莊嚴論佛法在内。
故草系緣中雲。
佛之正道。
不同于彼九十五種邪見倒惑。
無有果報。
修行佛道。
必獲正果。
二知者除置地遣人與不犯。
以食味是通理無獨飽。
既不自授甯生惑倒。
故開不犯。
三自與食者。
甄去非親裡與父母外道恩重故聽。
若如僧祇十八父母兄弟姊妹在外道出家者。
不得自與。
當使淨人。
無淨人者。
語全自取。
彼若嫌言。
汝今便作旃陀羅。
禮遇我。
比丘應答雲。
汝出家不得處。
我佛制戒如是。
若食便食。
不食者随意。
四非置地使人者。
約是食。
除與衣犯小罪。
然食味是通。
與之義故制以重。
衣則别屬。
情着難舍。
與希故輕。
五被手受便犯者。
此五緣。
心疏所立。
與鈔不同。
與無見人不犯者。
立謂。
邪見人也。
亦名斷見人也。
又一解。
無見者。
謂無斷常二見。
識有因果。
能契中道故曰也。
既計有因果。
非即邪見。
故與食非犯也。
深雲。
此是着空外道。
不見有一師教十五弟子。
各各受行異見。
六師各别有法。
與資不同。
故師及資。
通數有九十六。
如是相傳。
常有不絕也。
不囑同利入聚戒四十二 同受一家請。
利養是同。
故曰同利。
尼同犯提。
二食前後者。
約小食前後也。
若大食之後。
入聚罪。
非此科。
此戒約時明犯。
下戒準祇約食竟明犯。
不論早晚。
縱旦食五正已。
亦不得入聚。
此戒要是中前。
故約小食前後也。
故律雲。
食前者。
從明相出。
至食時。
此應是約小食時也。
又雲食後者。
從食時。
至日中。
此是從小食時至日中也。
隻呼禺中時。
是食時。
要約中前。
分為食前後也。
高雲。
食前者。
吃齋食之前也。
食後吃齋食竟。
猶在中前也。
問既食齋竟。
往他家何過。
答緣中食雖已竟。
時猶午前。
有檀越送果子與僧。
為待?難陀故不傳與僧。
故制食後。
不得不囑入白衣家也。
今雖食竟。
或未飽足。
日時未過。
後還房中。
得食得果。
直得更啖。
或雖飽足。
日亦未過。
開作餘法。
亦得食之。
故使食前食後俱不許入于聚也。
若過午入聚。
自犯後戒。
案十誦所明食前後大異。
文雲。
若比丘。
許他請僧中前中後。
行到餘家波夜提。
下解雲中前者。
從地了至日中。
中後者。
從日中至地未了。
餘家者白衣舍也。
賓雲。
律文言前食後食者。
梵語倒也。
應言食前食後。
譯者不回文也。
(述曰)謂齋食前齋食後也。
四詣餘家無緣者。
若迦提月。
及作白已去。
皆曰緣也。
因往他家得二堕者。
一是背犯前背請戒故提。
一是不囑同利。
犯此戒也。
已下明義準。
若二比丘各受常請交往亦爾者。
案祇雲。
有二比丘各各别受一家長請。
若第一比丘。
語第二比丘言。
長老今日共到我檀越家食去。
第二比丘應白已去。
若不白去者提。
若第二比丘。
請第一比丘亦如是(看文意。
似白施主)。
立亦雲。
張王二家各請一人。
張家比丘。
欲往王家。
王家比丘。
欲往張家。
各自本施主也。
從食時至日中者。
鈔意準時經正在禺中故是食時。
注雲準此與時經食時同者。
謂此經明步影而食。
與四分同。
以齊約日中也。
祇文不爾。
雖早了即曰非時。
庫藏處及邊房者。
有雲。
并是寺内邊遠處。
向如是處。
則失前授法。
若至餘僧寺亦無失文。
若向餘等庫藏倒失也。
砺雲。
此言囑授竟。
至餘庫藏尼寺等。
皆失前法。
當更須囑。
後開通文雲。
若無比丘。
不囑至餘庫藏及尼寺等不犯者。
此約無人可囑。
以不囑故。
雖入諸處皆開也。
若家家多敷坐具等者。
景雲。
此舉一聚落多家。
共設一供。
而家别各敷侍比丘也。
随至何處皆是請處。
故不犯也。
以元通請故。
廣如下卷者。
即訃請法中明也。
景問曰。
如大聚落。
有衆多家。
初入村門。
未知犯罪分齊如何。
答初入村門得一提。
後過家界。
随至衆界結多犯不要入家方犯。
賓雲。
囑授辭句義。
立雲。
大德一心念。
我某甲比丘。
先受某甲請。
今有某緣事。
欲入某聚落。
至某家。
白大德知。
今詳但須的囑一人。
令善憶持。
不必要須大德一心念等。
設今遙相告白。
理亦是開。
食家強坐戒四十三 此戒僧尼同得提罪也。
四食之中至觸食來等者。
四食。
謂揣觸思識也。
立謂。
舊雲抟食。
亦曰段食。
段食則攝義寬通也。
案攝大乘論雲。
四食者。
一段食。
二觸食。
三思食。
四識食。
言段食者。
變成為相。
何以故。
此段若變異。
能作身利益事。
是名段食。
觸食者。
依塵為相。
由緣色等諸塵。
能作利益身事。
是名觸食。
思食者。
望得為相。
此望得意。
能作利益事。
如人饑渴。
至飲食處。
望得飲食。
命身不死。
是名思食。
識食者。
執持為相。
由此識。
能持身故。
住世不壞。
若無識執。
則同死人。
身即爛壞。
是名識食。
此四食中。
觸食屬六識。
思食屬意。
望得段食。
屬色。
不關心。
識食。
于三義中。
屬何義。
若汝不說有阿梨耶識。
依何義說此識食。
複次若人眠中不夢。
及心悶絕。
入滅盡定等。
六識已滅。
又無段思觸三食。
何法持此身令不壞。
若無阿梨耶識執持此身則壞。
故知定應以阿梨耶識為食。
此是觸食者。
依前攝論解。
六識所得。
皆屬觸食。
立雲。
男女相視情相愛染義如食也。
以眼對故。
故言觸也。
四分雲。
男以女為食。
女以男為食。
案祇雲。
麨飯魚肉名為食也。
複有食。
名眼識見色起愛念。
生欲着。
乃至鼻舌身意亦如是。
皆名食。
複有食。
名釜。
以蓋為食。
臼以杵為食。
斛以鬥為食。
複有食。
名男子是女人食。
女人是男子食。
如上皆名為食。
賓雲。
南山雲。
四食之中此是觸食者謬也。
此意說貪。
不欲辨食。
今言食家有寶者。
從喻為名也。
啖貪欲味故。
名為食。
互相愛重。
名之為寶。
一是食家者。
砺雲。
以男女情相視曰食家。
若斷淫等之家即不名食家也。
互受一日戒者。
以緣起妨事故制。
今夫妻互持一日戒。
以無淫事可妨故開不犯。
賓雲。
受八戒也。
四無第四人者。
夫妻及比丘。
是三故犯。
更有異人成四。
妨事非獨在我故也。
多論以着寶衣等者。
立謂。
此解其家有寶義也。
謂女着寶衣。
輕明照内身。
外現發欲。
故曰有寶也。
準祇雲。
俱男女亦不犯。
以非食家故。
屏與女坐戒四十四 尼同提若大小淨人等者。
立雲。
或年八九十老耄不知時事。
七歲已下未識時事也。
注雲。
前已重明者。
二不定中已廣辨屏義。
四分律鈔批卷第十本 四分律鈔批卷第十末 獨與女人坐戒四十五 尼提。
注雲淨人見聞屏處者。
如二不定中所明。
若互見聞吉羅。
見聞俱離方提。
謂常語不聞。
名為聞屏。
雲霧黑暗中。
名為見屏也。
前食家不犯等者。
立明。
此重釋前食家強坐戒也。
謂上之三戒犯緣制意是同。
故于今重明前戒也。
又前強坐戒中。
未明開通文也。
謂前強坐戒中。
若互受一日戒不犯者。
謂不犯提。
非不犯吉。
故今文雲。
若互受一日戒吉羅。
即指前戒也。
若獨與女坐戒。
及屏坐戒。
此二戒。
縱互受一日戒亦提。
意在招譏故也。
言受一日戒者。
皆約八戒。
得名淨行優婆塞。
若夫妻互受五戒者。
比丘強坐亦提。
以自妻不廢故。
立雲。
上解不好。
又解雲。
言前食家不犯者。
謂指前食家坐戒。
若夫妻互受一日戒。
比丘坐則不犯。
以夫妻同在此故。
今此中比丘。
與女露處坐。
雖女受一日戒亦犯吉。
為人見生譏故也。
若論露處。
招譏故合得提。
由女已受戒故。
過輕但吉。
驅出聚戒四十六 比丘尼得提。
三無諸緣礙者。
立謂。
因此有命梵等難。
或其人破見威儀。
若衆中所舉。
若被擯等。
驅出不犯。
此戒鈔立四緣。
戒疏立五緣。
一大比丘。
二先許食。
三不與食。
四惡心驅出。
五離見聞。
若砺大疏。
有六緣。
如無因緣。
過受四月藥戒四十七 砺雲。
約時藥七日盡形三種藥犯。
謂諸部計會有斯義也。
若非時一藥。
以體賤故。
又療患義微。
過受義希。
故犯小罪。
言四月者。
立謂。
據緣起是四月也。
今不問四月一月半月春夏等。
但使過施主之限有結。
五無緣者。
謂有病緣。
得過受也。
祇春夏冬皆犯者。
謂此三時各有四月。
以施主限約四月故。
過結犯。
除四緣如戒本者。
一者常請不作日限也。
二更請。
謂先雖限期四月。
後更續請也。
三分請者。
謂持業藥至寺中分。
為分。
分與比丘也。
四盡形請者。
施主盡一報形。
常施藥也。
有此四緣。
無過受罪。
過藥限堕過夜吉者。
立謂。
施主但施一臍藥。
不限日夜。
比丘過此藥限而受得提。
若施主本請一月半月。
不限藥分齊。
若過夜住犯吉也。
宜作四句。
一過藥限。
不過夜限提。
二過夜限不過藥限吉。
三藥夜俱過提吉。
四俱不過無犯。
觀軍陣戒四十八 依光律師九段。
此下至三染衣來。
有十三戒。
當第五段。
明系意住緣離逸修道無著。
行。
砺雲。
車幕屯聚稱之曰軍。
行列相對曰陣(已下三戒尼亦犯提)。
三無緣者。
立謂。
無請緣也。
律中時有大臣。
在軍中。
欲見比丘。
佛開往也。
若軍在前至方便見堕等者。
案祇雲。
有四種。
謂象力最大。
有四人從之。
成一象兵。
馬力次弱。
有八人從之。
成一馬軍。
車軍次弱。
十六人從之。
成一車軍。
步軍者。
有三十二人帶伏。
成一步軍也。
善見稍别。
言象兵者。
一人騎象。
八人從之。
馬兵一人乘馬二人。
車兵則四人為腳。
步兵亦四人也。
軍中過限戒四十九 一有緣者。
先有請喚。
名為有緣。
開往為沙門果者。
立謂。
大臣有力。
若請不去。
能作損減。
故開聽往。
得無惱害。
安神修道。
長沙門果。
觀軍合戰戒五十 四見便犯者。
以違佛制故也。
飯酒戒五十一 尼飲亦提。
酒有十過者。
律雲。
一者顔色惡。
二者少力。
三者眼視不明。
四者現嗔恚相。
五者壞田業資生法。
六者增緻疾病。
七者益鬥訟。
八者無名稱。
惡名流布。
九者智慧減少。
十者身壞命終。
堕三惡道。
五分以降龍等者。
案五分雲。
佛從拘舍彌國往?陀越邑。
時彼編發梵志住處。
有一毒龍。
常雨大雹。
破壞田苗。
時諸居士。
聞佛與千二百五十弟子。
俱來此邑。
皆出奉迎。
禮敬已。
白佛言。
此邑常有一惡龍。
破壞田苗。
我恒願得大威德人。
而降伏之。
時沙竭陀比丘。
在佛後扇佛。
佛即領敕令往降之。
彼聞佛命。
禮佛足已而去。
向彼龍所。
即入其室。
卻坐一面。
龍身便出煙。
沙竭陀身亦出煙。
龍即舉身火燃。
沙竭陀亦舉身火然。
龍火出五色。
沙竭陀火亦出五色。
于是化龍身令小如箸。
内着缽中。
持至佛所。
白言。
此惡毒龍。
今已降伏。
當着何處。
佛令着世界中間。
沙竭陀受教。
屈申臂頃。
持着世界中間。
須臾便還。
諸居士。
聞其降伏惡龍。
皆大歡喜。
悉皆作禮。
白言。
願受我請。
嘿然受之此比丘。
性好酒肉。
往到其家。
飲酒極飲已。
還拘舍彌。
于僧坊外。
醉卧吐曳。
衣缽縱橫。
佛以天眼遙見。
共阿難往僧坊外看。
佛與阿難。
舉着井邊。
佛自汲水。
使阿難洗。
着衣卧繩床上。
令頭向佛。
須臾轉側。
申腳蹋佛。
佛以是。
集比丘僧。
問諸比丘。
沙竭陀先敬佛。
今能敬不。
答言不能。
又問。
其人先能降毒龍。
今能降蝦蟆不。
答言不能。
因是制酒戒。
乃至嗅酒器者。
案五分雲。
時沙竭陀比丘。
因佛制戒。
不敢複飲。
以先習故。
氣絕欲死。
飲食不消。
不知雲何。
以是白佛。
佛令嗅酒氣。
嗅酒氣。
複不差。
佛言以酒着?中羹中粥中。
猶不差。
佛令聽以酒與之。
得已便差。
佛言。
已制漸漸斷之。
乃至嗅酒器不複惡者。
不待複嗅。
此戒極重等者。
立雲。
一切遮戒中此戒最重。
能造四逆。
唯除破僧。
破僧者要須體是清淨。
方能破僧。
體若不淨。
自稱為佛。
誰肯信之。
且如五戒。
于非情中。
唯禁一酒戒。
意可知矣。
無酒色香味等者。
案律文雲。
是酒有色香味等。
不應飲。
但使是酒。
互作句皆不應飲。
若非酒雖有酒色香味應飲。
如是互作句。
非酒為頭。
皆應飲。
砺疏。
束為二段。
初不應飲。
以是酒故。
二應飲。
以非酒故。
高雲。
此後四句約體故不犯。
然望五分。
此四句有犯義。
部别故也(此上與鈔引文不同律更細尋律文)。
案五分雲。
是酒有酒色。
酒香。
酒味。
是酒有色香無味。
是酒有色味無香。
是酒無色香味。
飲令人醉皆提(上四句。
能醉人。
飲皆提)。
有非酒而有酒色香味。
飲令人醉。
若飲得吉羅。
有非酒而有色香味。
不令人醉。
欲飲者聽屏處飲也。
糟??者。
謂酒下滓也。
砺雲。
十誦律。
若飲似酒。
甜酒。
糟醫等。
飲咽咽提。
四分但吉。
案十誦文雲。
若啖曲能醉人者。
咽咽提。
若啖酒糟。
随咽咽提。
若飲酒澱。
随咽咽提。
若餘麹不犯者。
立雲。
如今時常所用麹也。
上言和酒麹乾者。
謂先将酒和麹。
暴幹後食得提。
注雲莫非取境犯者。
立謂。
古師雲。
所制戒無有定相。
或有制心從境。
或有制境從心。
此戒則制心從境。
若殺人戒。
則制境從心。
謂境實是人。
作非人兀木想疑。
不犯重。
此戒不爾。
但使是酒。
作非酒想疑亦提。
注雲。
謂前有方便者。
立明。
本拟飲酒。
臨至境邊。
不問若作酒想若疑。
若作非酒想疑。
但使前境是酒皆結。
若前無方便。
縱得來作非酒想飲者。
亦無犯。
由本無心迷故不犯。
戒本疏雲。
境想三句皆重。
諸師約心從境制者。
餘意不同。
聖制有以。
文少不了。
豈有智人由來不吃酒漿。
誤飲可結提耶。
此謂重者。
先有方便欲飲此酒。
及舉向口。
乃生非酒想疑。
約後心邊止吉羅耳。
成前方便非重。
如何十誦律中有此誠緻。
即如文列(此釋與立解大同)。
若看知非而是如上開之者。
謂實是酒比丘看竟。
謂言非酒。
又本無方便。
即是本迷故不犯。
今言如上者。
住子雲也。
謂本有方便故。
無方便者不結。
若病餘藥治不差等者。
戒疏雲。
非謂有病。
即得服之。
然須遍以餘藥。
治之不差。
方始開服也。
若麹飲和食提者。
立謂。
如上多論和酒之麹。
今将和飯吃故犯。
非和酒者啖亦無罪。
啖糵者。
今用麥牙所作者是也。
水中戲戒五十二 尼提。
上代光統。
述制意。
水性漂蕩無恒。
不可常令淺。
在中戲笑。
招譏呵止。
上流忽增。
容損身命。
三妨廢正業者。
比丘本懷。
靜緣進道。
入水遊蕩。
動越威儀。
故妨正業也。
四失正念者。
馳散沉浮。
乖違至理。
入水遊戲。
正念斯亡也。
首疏。
引大雲法藏經雲。
王與夫人。
樓上遙見遊戲。
王說偈向夫人雲。
吾聞諸比丘。
意謂離塵羁。
戲暴泥水中。
雲何作人師。
時十七群童子。
遊戲足已。
中有一人。
着衣上岸。
入定知王心。
即作十八變。
拂王疑意。
遂以神力雁行而去。
夫人見之。
而向王說偈雲。
我家諸比丘。
久已離塵羁。
沙彌尚如此。
何況釋迦師。
王内生信也。
如餘三律雲。
十七群。
并得無學。
水中遊戲。
尚招譏過。
何況下凡。
故舉上聖。
禁約下凡也。
撿大雲經無文也。
僧祇十九雲。
童子迦葉。
至年八歲。
出家。
得阿羅漢。
共十六群。
入水浮戲。
波斯匿王在樓望見。
王未信佛法。
見倍生不信。
即語末利夫人言。
看汝所事福田。
童子迦葉于其水中。
入頂第四禅。
以天耳聞。
語諸伴言。
王倍不信。
末利夫人心亦不悅。
迦葉雲。
今當令彼發歡喜心。
皆言善哉。
各提澡罐。
盛滿中水。
以著于前。
結跏趺坐。
次第行列。
陵雲而去。
于王殿上。
空中而過。
夫人見已。
心大歡喜。
即白王言。
看我福田。
神德如是。
王大歡喜。
案五分雲。
十七群比丘。
水中戲已。
立水上着衣。
夫人語王言。
看我所事福田。
着衣已。
以瓶盛水。
擲空中飛而逐之。
從王樓上過。
猶如雁王。
夫人複白王。
更看我福田。
其王亦生信心。
餘緣同四分。
賓雲。
戒本水中。
且據緣起。
後解釋中。
缽盛水戲亦提。
擊攊戒五十三 尼提。
祇以指指比丘亦提者。
景雲。
此舉遙指得提。
非謂着方犯。
案僧祇十九名相戒。
與此律似别。
彼律緣起。
尼坐不正。
十六群見已。
指示而笑。
因此故制。
彼雲。
一指指提。
乃至五指亦如是。
一切手指提。
以卷指簡若竹木指者越毗尼也。
乃至差會者。
以遙指故犯也。
依撿祇文雲。
若月直。
若知事人。
差次食。
以指指。
言某甲去。
波夜提。
看文似遙指。
四分要着始犯罪也。
不受谏戒五十四 尼提。
十三違僧谏得殘。
此違别人谏故提。
謂此谏時不受犯吉者。
将欲造惡。
人谏須舍。
故違不從。
有犯吉也。
後作六聚通犯堕者。
既不受谏。
随前作何罪。
結違谏之提。
前告有謝。
以攬因成果故。
若作前事。
随犯六聚中根本。
自得夷殘提吉也。
故知違谏提罪。
要約作前六聚罪成。
方結違谏提也。
砺自此說。
砺問。
違僧谏中。
谏竟有犯。
不待作事。
此中所谏竟未犯。
要待作事方犯。
違谏之罪者何。
答前文僧谏中有僧命衆法可違。
情過是重。
故谏竟有犯。
不待作事。
此中說是一人谏。
無僧命衆法可違。
是以谏竟未犯。
要待作事。
方表違谏義成。
是以不類。
若爾下拒勸學戒。
亦是一人谏。
無衆命可違。
何以谏竟有犯。
與此相違耶。
答彼谏止犯。
先是不學止犯之人。
發言拒谏。
道已不學。
即是止犯。
表違已成。
故所以犯。
此谏作犯。
雖言拒谏。
道我作者。
仍猶未作。
表違未就。
要待作事。
違谏義成。
亦非一類也。
如僧殘末戒開者。
謂勸前人如法谏者須受。
若非法而谏。
違則無罪。
怖比丘戒五十五 尼提。
三以色聲等六塵事者。
色怖者或着獸皮。
或作鳥形鬼形。
可畏之狀。
令前生怖。
此是示怖。
說者可解。
聲怖者。
作虎豹及鬼神等聲。
此示怖。
說者可知(下一例有示有說)。
香怖者。
作奇異氣息。
或臭或香。
雲是虎狼師子之氣也。
味者。
或作苦味酢味。
令他嘗之。
雲是殺人之藥也。
觸者。
或冷熱澀滑。
或将毒蟲蛇蠍。
令他手觸。
尼而生怖也。
法者。
雲我夜夢見汝和上父母得病。
或死休道等。
種種惡事。
向他說也(上是立解)。
言一一示說者。
立謂。
示現說。
謂言說也。
明将上六種事。
有示怖。
有說怖者。
若身自作。
令他怖。
名示怖。
若說此六事。
令他怖。
名說怖也。
雲我聞此聲。
見此色等也。
其六塵中。
各有示說之相。
故言一一示說也。
四者二相現者。
有示說二相也。
亦雲身口二相。
此明上六塵怖他。
不出身口二業。
身即是示。
口即是說。
還是示說也。
昔人相傳止有六塵示怖。
而無說怖。
今謂不然。
具有示說。
律文明顯。
何得不論。
疏亦立示說二怖也。
有鈔本作一一相現者。
謂六塵中。
随一一相現也。
律不了吉羅者。
謂作怖相。
前人未了了見也。
或夢中見等者。
此舉法怖。
開通文也。
半月浴過戒五十六 尼提。
高雲。
非謂半月已。
然後方洗。
乃半月之中。
過度數洗。
故曰過。
此約洗之過。
非約日過。
春後四十五日者。
是三月一日。
至四月半也。
夏初一月者。
自四月半。
至五月半也。
中間得七十五日。
是熱時(此據天竺熱時)故下文雲。
天竺熱早。
從三月初至五月半也。
景雲。
中國熱早故爾。
今則不可依之。
但可随方早晚熱也。
但不得過七十五日耳。
作時下至掃地者。
案祇雲。
下至掃地五六掃帚名作時也。
行時者。
下至一拘盧舍。
若來若去。
是名行時洗浴無罪。
十誦中。
欲行行竟洗。
得提罪。
唯正行時。
始開洗也。
彼律十六雲。
昨日來。
今日洗提。
明日行。
今日洗提。
即日行洗不犯。
準善見論。
正行行竟皆開洗也。
便還悔吉者。
臨至浴處。
即悔不洗也。
有緣不語餘人辄浴吉者。
此謂拂他疑心。
故須白也。
注雲如論好者。
依上多論不共白衣同浴好也。
竭支者。
即祇支者也。
喜生他欲者。
由不着竭支。
身體既露。
人見起欲心也。
失男根者。
轉根為女。
尋悔複本男根也。
案多論第九雲。
凡比丘浴。
若露覆室。
要不苦白衣。
及及?上身。
要着竭支。
(述曰)以竭支露上身也。
一當有慚愧二喜生他欲想故者。
有羅漢比丘洗浴。
有一比丘。
見其身體。
鮮淨細耎。
便欲心生。
于後不久。
男根堕落。
即有女根。
則休道。
為俗生子。
後還遇見。
即便識之。
知本所由。
即皈情求。
及羅漢教令悔過。
用心純至。
還得男根。
故宜不露形也。
又淫持戒本大比丘。
及沙彌。
罪同破七寶塔。
勸人出家精進。
斯福同塔(已上論文)。
打木作聲等者。
立謂。
今時浴僧。
既用常住。
必須作相。
景問。
半月洗浴得用僧物不。
答得。
祇律有明文。
若洗浴者。
先料理湯火。
後打木作聲。
令一切僧次第入。
若不得用僧物。
何須作相。
令僧次第入耶。
又諸律。
浴者是僧常法。
十誦洗浴有五利。
一除垢。
二身清淨。
三除身中寒浴。
四除風。
五得安穩也。
又如溫室經。
施七物。
除七病。
得七福。
法式廣如溫室經抄。
付待說者(雲雲)。
然浴僧功德難以備陳。
如智論中明。
難陀比丘一浴僧曰作願言。
使我世世端正淨潔。
又于異世。
值辟支佛塔。
飾以彩??。
莊嚴辟支佛像。
而作願言。
使我世世色相嚴身。
以是因緣故。
世世得身相端正。
乃至今日得出家成道。
衆僧遙見。
謂其是佛。
悉皆起迎。
良嚴飾支佛兼以浴僧。
廣發願言。
獲此果報。
作陶家法者。
立謂。
從下洗次第向上也。
此即祇文似寬。
不同四分。
言餘如下卷者。
即是諸雜要行中廣明也。
露然火戒五十七 尼提。
二無緣者。
立謂。
開病及為病人煮食等也。
若他已然随作何事等者。
謂他在露地然竟。
後比丘随于火上。
或進火撥火聚。
或足薪等。
随作一一事随結提也。
須火便身者。
以其病故。
假火以益其身。
故曰也。
若半燋然炭及不雲知是等者。
燒無??故得吉也。
又若令他然時。
不作知淨語亦吉也。
旋火作輪者。
景雲。
謂作火輪。
雖離地亦犯。
恣遺火落地故也。
隻是将火燼空中旋是也。
或火中有草木撥聚犯者。
立謂。
見他然火竟。
使為進火。
或撥聚足薪等也。
撥(補達反)撥由理也。
廣疋雲撥者除也。
亦雲理又得一提者。
立明。
前戒生草上然火壞生故一提。
又是露地犯此戒。
又一提。
既是生草下生地壞地又提。
故得三提。
藏他衣缽戒五十八 文中具三緣成犯。
砺具四緣。
加一無因緣。
若有因緣則不犯者。
若五大色衣。
不淨衣吉羅者。
由非佛常開之物也。
作淨畜皆堕者。
謂但是比丘說淨衣缽。
若藏皆提也。
注雲準今官不許私度及不犯持罪者。
此明據上恐有命梵二難藏他衣。
既不犯。
我今既是私度。
恐主見衣自藏不着何成失威儀也。
深雲。
既官不許私度。
不得着用。
自藏餘處。
出外經夜。
不犯離宿之罪。
真實淨戒五十九 疏雲。
絕舍不虛。
稱為真實。
永斷染心。
名為淨施。
故曰也。
此謂對面将物淨施與前人。
後乃辄取。
不語主。
故所以犯也。
戒本列五衆者。
立明。
謂非比丘得對下四衆作真實淨。
皆須當衆相對作也。
砺雲。
如善見論若展轉施主。
得以互為。
以其不對施主說淨故。
又複物不付彼。
不生譏過。
為是大僧得。
以下三衆尼以僧家二衆。
各為展轉施主。
真實淨法。
要僧尼當衆。
二三不得互為。
以其黑服雖同。
男女相别。
何有大僧将物。
對尼為法。
又容生染習。
招緻外譏。
文中列者。
此僧尼同戒。
故通舉五衆。
說僧尼故也。
言以明犯不犯義者。
立謂。
戒本列五衆者。
欲明五衆俱有犯之相。
若比丘。
對比丘。
作淨已。
不語将還是犯。
語已将還不犯。
乃至沙彌尼。
對沙彌尼。
作淨已。
取時語主不犯。
不語而取是犯。
故曰也。
戒疏雲。
為明五衆俱有犯相。
雖輕重異。
淨施義同。
故通列名。
至于淨法。
自從律法。
辨相具解者。
立謂。
指律中自辨相解釋也。
展轉淨施問不問俱得者。
以作法時對于别人。
後用此物。
不假問本施主故也。
着新衣戒六十 無緣辄著者。
若遭賊失奪燒漂之緣。
開着五大上色也。
若初從人得者。
雖故名新。
以色未如法故也。
彼得衣不作三種壞堕者。
立謂。
不作青黑木蘭染也。
賓雲。
僧祇十誦白衣但吉不點提。
與此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