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鈔批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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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有銳懷行事而文在義集者。
銳由利也。
說文雲。
銳者芒也。
謂行事時。
用俊利之心而行。
謂逞精神俊利。
多信意懷。
不能辨于前事。
藉俊利之美。
不依聖教。
以用意言。
故稱義集。
又解。
如古人疏中約偷蘭之位。
對諸重戒。
成者夷。
不成者蘭。
而章疏中不引文來。
直集在義門中。
但言為因。
故之為果。
五為辨成他他成故爾。
作此言者。
包來一切蘭盡。
故曰文在義集也。
或複多列遊辭而逗機未足者。
廣作義章。
不應時用。
故曰遊辭也。
如砺大疏。
但論其義科十章五段。
廣張門戶。
廢立是非。
如明善來上法三皈八敬受緣受體。
明發戒時節。
其文雖廣。
當今無緣。
多述何益。
今時現要用者。
存略不陳。
逗接機緣。
因于不足。
說文雲。
逗者止也。
方言雲逗者住也。
或單題羯磨成相莫宣者。
然羯磨聖法。
要藉緣成。
緣須具十。
或立八九。
古德雖出羯磨正文。
而不出如非等相。
依文直誦。
前事不成。
如京中昔有滿律師。
直錄數番羯磨。
更不論于成壞前後方便稱量與欲等。
故曰也。
又解雲。
是曹魏時昙谛律師。
直出羯磨。
雲一切羯磨。
皆須四緣。
即簡衆與欲問答。
不明僧集法起托處等。
後人便于自然地上秉羯磨也。
上言滿律師。
非是西塔滿意律師。
更别有此人耳。
并言章碎亂者。
碎謂瑣碎。
無其綱紐次第。
故言亂也。
所以尋求者非積學不知者。
明此列遊辭。
單題羯磨之文。
要是碩學經遠者。
方能了知準而行用也。
如前統教意之廢興。
考諸說之虛實者。
此人乃可知其義理也。
餘因聽采之暇顧眄群篇者。
餘由我也。
謂我于聽律之餘暇。
竊看古師章疏。
我非故意看汝章疏。
謂正業之暇。
然後顧目看之。
斜視曰眄。
左右視曰顧。
又雲傍瞻曰眄。
說文雲。
眄者邪視也。
自關已西視。
秦晉之人名視曰眄。
見方言。
群者衆也。
著述非一。
故言群篇。
篇者章品之嘉名。
分段之别号。
故雲篇。
此義廣如下篇聚文更釋也。
通非屬意者。
屬由當也。
着也。
言觀前代師所作之文。
皆有其失。
不當我情。
其失是何。
下即出之。
謂或優或劣也。
俱懷擾劣者。
明上多列遊辭。
及單題羯磨之家。
各有優劣。
何者是耶。
多列遊辭是優。
逗機未足是劣。
單題羯磨是優。
成相不宣是劣。
又解。
若一往而判。
多列遊辭是優。
單題羯磨是劣。
今言俱懷優劣。
即如上解好也。
斐然作命直筆具舒者。
詩傳雲。
斐者文章之貌也。
立雲。
言未彰口曰斐。
命者召也。
亦雲報也。
明我今睹此滞優滞劣之文。
心噴噴口斐斐。
今筆舒之。
以示于後也。
述曰。
此解非理。
口斐斐者。
字從心邊作也。
應作悱字(見論語)。
舒者叙也伸也。
肇師傳雲。
命者告也。
直筆者。
文家有韻曰文。
無曰韻筆。
有雲不事義章名為直筆也。
具舒者。
謂舒張顯現也。
又言作命者。
如有人命令我作也。
雲命。
作此鈔以命召後人依行。
故雲作命。
命即召也。
又解。
斐然者。
此謂緝綴文章之像貌。
又斐者。
字林雲分别之文也。
苞異部誠文者。
苞由羅也。
誠者實也。
謂苞括諸部律内要文。
将來入鈔。
如四分中無者。
謂取十誦持衣加藥之文及可分别不可分别聚落。
五分水界。
多論道行等界是也。
括衆經随說者。
謂括撿随經之律。
即取涅槃楞伽大集十輪阿含遺教等經。
與律相同者。
即将入鈔。
涅槃七法治人。
八不淨物等是也。
及西土賢聖所遺者。
聖之言正。
無所不通曰聖。
今鈔并搜求賢聖所作之論。
将入宗也。
如付法藏傳百論多論智論見論成論。
并是西方羅漢。
及菩薩所作。
以遺于後。
故曰西土賢聖所遺也。
此方先德文紀者。
紀由記也。
玉篇雲紀者錄也。
古德諸師所述章疏。
高僧名僧之傳。
僧史僧錄出要律儀。
僧祐薩婆多師資傳。
及普照沙門道安開士所集布薩儀。
及諸師抄疏等。
總是此方先德文紀也。
搜駁同異者。
搜由取。
駁者除也。
謂當部無文。
取外部同見相應者入來。
名為搜也。
若有異見。
或文繁則删卻。
名為駁也。
又雲駁者獸名。
其狀可畏。
似馬。
鈎爪鋸牙。
頭上一角。
居在深山。
常食虎豹。
今不取此義。
直取除駁之義。
自意雲。
駁者不純一也。
今鈔取諸部文。
亦班駁而取。
則不純一處取也。
應師雲。
字體作駁(補角反)。
字林雲。
班駁色不純也。
經文多從交作駁。
獸名鋸牙。
食虎豹也。
言同異者。
謂律文有同異。
如十誦四分護衣則同。
僧祇則異。
有雲。
長見必錄是搜。
濫述必剪曰駁。
長見名同。
濫述曰異。
故雲同異。
言窮核者。
窮由究也。
核者研也。
長見必錄以輔博知者。
應師雲。
輔者助也。
博者廣也。
謂即助其廣知之見。
明于諸經論律中得長遠之義。
我悉錄之。
助成今鈔之知見也。
且如夫子定禮亦然。
如禮記具含三禮。
謂行夏之時。
乘殷之辂。
服周之冕也。
今取第十三月為正者。
是行夏之時也。
周則十一月為正。
今車是殷之車也。
冠冕即用周之冠冕。
皆是取長者則用。
故雲長必錄也。
濫述必剪者。
立謂。
先德諸師。
多有濫述。
如杏子湯。
非時藥是濫也。
又如甘蔗是時藥。
有将非時藥者濫也。
今則剪此諸濫。
甘蔗是時藥。
押汁水作淨是非時藥。
作石蜜是七日。
作灰是盡形也。
又解。
諸師言餘處行是别房者濫也。
捉遺落寶得提。
捉非遺落者但吉。
此之消判亦名濫也。
言用成通意者。
謂我睹諸師之所述群篇。
并懷優蘊劣。
多有濫述。
使吾心恒介然常恨不通。
謂使我心中壅滞。
今日作鈔剪其濫述。
以遂我本情。
我意已通。
故曰用成通意。
濟雲。
我不局一文。
今會計諸部共行。
以成此鈔。
故曰通意也。
或繁文以顯事用者。
如下受戒篇中。
所為事大。
故須繁文。
前明能受有五。
所對有六。
更明八種調理。
豈非繁文。
顯受戒事家之用。
故曰也。
又如畜寶戒。
盜戒。
壞生戒。
别衆食戒。
對文所以繁解者。
由人喜犯。
故廣明之。
顯盜家之事。
使人行用也。
深雲。
此句對上多列遊辭之句。
謂我繁文不同汝遊辭。
但為顯其事家之用耳。
或略損以類相從者。
且如單白羯磨。
自有三十九種。
今鈔中直舉說戒一法。
釋其體相。
句數多少。
增減不同。
餘悉例之。
又如三舉四擯七法治人。
此等由事希故。
但釋初一呵責羯磨。
餘悉略也。
深雲。
此句對上單羯磨之句。
我雖略指。
義有相從。
不同汝單題。
或文斷而以義連者。
文謂律文。
如諸部。
并無解戒場羯磨及受七日之文。
則義用受半月文。
準如法也。
解戒場則義翻結為解。
故曰義連也。
深解雲。
當部文斷。
義取他部文來連也。
如持衣加藥狂颠足數。
文雖不具。
義合有之。
今取他宗。
曰義連也。
又如道行水界。
四分無文。
豈無其事。
故義取他部文來連也。
私雲。
應是指今鈔文。
或有斷處。
如受戒篇中。
其受戒人須先與受沙彌戒。
對文不立其法。
但言應須得少分法。
此是文斷然義則該含。
至下沙彌篇中。
方出與沙彌戒法也。
或徴辭而假來問者。
明今鈔中自有問答。
如問雲。
尼等四人狂中三人不足數。
為自言故不足。
為體不足是也。
又如問自然界廣六十三步。
為身一面取六十三步。
為身四面取耶。
又如問自然界者為方圓耶。
此并是徴辭假問也。
如是始終交映隐顯互出者。
謂為結前文。
故言如是也。
始終者。
指鈔中文言。
前則為始。
後則為終。
始有終無。
始無終有。
名為交映也。
二文對明。
故名交映。
映謂傍照。
見潘嶽石榴賦。
深雲。
謂此鈔中。
自有交映。
如足數中。
簡六十餘人不足數。
下羯磨文中更不出也。
亦如羯磨中明十種緣。
已下諸羯磨中。
更不明之。
如僧中将夷謗他。
或列犯相具緣。
已下九中将殘罪謗他。
直指十三中有緣成犯取解。
前則為始。
後則為終。
今須将有以映無。
将前以映後。
故曰始終交映也。
勝雲。
如足數篇中。
體境俱非。
雲僧知故不足。
不知故成足。
指如與欲時。
彼與欲篇中雲。
自陳故非是僧用。
若不自言。
相中同順。
如足數中取僧知故亦不成持欲。
謂與欲中有自言故曰顯。
無僧知故曰隐。
足數中有僧知故曰顯。
無自言故曰隐。
故言隐顯互出也。
并現行羯磨者。
立雲。
指宣所撰之羯磨題雲昙無德者。
是恐非也。
應是鈔中自有羯磨。
如諸篇中各出羯磨。
受戒自恣等。
是常途現行之事。
故曰現行也。
諸務是非者。
謂諸急要行事務中。
明法則之得失。
故曰是非。
如受日中緣如曰是。
緣非故曰非也。
導俗正儀者。
立雲。
此序下導俗化方篇儀則法式五八戒儀入寺等法軌則者是也。
出家雜法者。
立雲。
此序下諸雜要行篇也。
用濟新學之費功焉者。
立雲。
若睹此抄竟。
一切法式行儀。
何事不解。
不假别處尋求。
無費其功失也。
然同我則擊其大節者。
立雲。
謂同我見者則能唱和。
言大善大好。
似識曲也。
如一人唱歌。
一人拍掌。
更相應和得其節也。
有雲。
如左太仲賦雲。
巴姬彈弦。
漢女擊節者是也。
又如劉遺民與肇師書雲。
頃已領諸學徒。
屢有擊其節者是也。
亦如陳思王撫琴。
諸人識曲。
皆擊節和。
謂同其所見也。
勝雲。
如裴玄新言曰。
陳蕃字無龍。
為刺史。
部下有徐孺。
孺小兒子也。
每談論今古。
龍有榻。
常以高懸。
無人堪升。
唯孺來即獨升。
孺去則懸之。
時人語雲。
徐孺下陳君之榻。
是也。
元龍子默。
徐孺字子哩。
下榻席高談。
辨論今古。
侃侃如也。
同堂則拊其掌。
擊節唱善稱快也。
今若斥文繁者。
謂曲高和寡也。
如有善琴者。
鼓琴于都市。
陽春白雪之曲。
和者三五。
為巴裡之曲。
和者數萬。
所謂曲彌高和彌寡也。
有雲。
宋玉對楚王曰。
客有歌于郢中者。
其始曰下裡巴人。
國中屬而和者數千人。
其為陽阿薤露。
國中屬而和者數百人。
為陽春白雪。
國中屬而和者數十人。
引商刻羽。
雜以流徴。
國中屬而和者。
不過數人。
是以曲彌高和彌寡也。
又呂氏春秋雲。
伯牙鼓琴。
鐘子期聽之。
志在太山。
子期曰。
善哉巍巍乎如太山。
志在流水。
子期曰。
洋洋乎如流水。
子期死。
伯牙擗琴絕弦。
終身不複鼓琴。
以為世無知音者也。
異說則斥其文繁者。
謂情見不同者。
嫌我鈔文繁言。
何須如此繁說。
但錄三五番羯磨。
将以行事便足。
故曰斥文繁。
斥者安斥由疏遠也。
亦指斥也。
漢書雲。
乘輿斥車馬也。
音義曰。
斥是不用也。
謂乘輿不用車馬。
乘車馬人不用輿。
明今坐禅師。
見此鈔則雲。
用此何為。
文太繁廣。
名異說也。
三蒼雲。
斥者推也。
又呵也。
有雲。
此字丁音罕。
又音移也。
移下作幹。
謂我自在家中。
何用汝來幹我也。
上畫是屋。
下是壁也。
文繁誰所樂之者。
謂疏上句也。
謂文繁非我所樂。
但恐行用不周。
事不獲已。
須述此也。
何者若略減取梗概用事恒有不足者。
謂我今此鈔應須盡會諸部。
取外宗持衣等文用事取足。
若更存略。
恐同上單題羯磨人也。
必橫評不急之文于抄便成所諱者。
此句對上句出文家之意也。
明過略則用事不足。
過繁是鈔所諱。
不急之言何。
即明善來上法受緣受體。
末代無緣。
今成廢教。
名為不急。
我若廣談。
非鈔之意。
故曰所諱。
諱者忌也。
若更橫論此義。
何異前多列遊辭之輩也。
有雲。
此句正指斥前多列遊辭及文在義集之人也。
明此義集遊辭。
不濟時要。
名為不急也。
今??度取中者。
謂雙去繁略。
唯存一中當也。
畫曰圖。
量曰度。
應師雲。
案诏定古文宦書雲。
??圖二形同(達胡反)。
下徒各反。
廣疋雲。
??者度也。
議也。
亦計也。
度者量也。
明今此鈔不繁不略。
名為取中也。
務兼省約者。
省者減也。
見字林。
減緘黯反。
約者限也。
少也。
以兼省故則不繁。
以兼約者則不多也。
有人雲。
三種羯磨更無增減是約。
不事遊辭是省。
下文雲。
立教意居顯約。
即此義也。
救急備卒者。
急謂新受戒僧尼。
觸事面牆。
不識教相。
交即作罪。
梵行之難。
事若倒懸。
亦如嬰兒。
仰資乳養。
無越此急。
今鈔示文軌。
離破毀之過。
名為救急。
備卒者。
忽有緣須看文即解。
名為備卒。
如下導俗化方分亡人物等。
事多卒至。
鈔備拟之。
故曰救急備卒也。
若思不瞻于時事故有阙于行诠者。
思謂緣慮已。
謂我心力神思不及之處。
則阙于行家之诠也。
行謂戒行。
诠是能诠之教。
教為能诠。
行為所诠。
能诠既失。
所诠亦亡。
此鈔主謙言也。
又解。
我今此鈔。
恐心所不屬贍之事者。
則是于時事。
阙能诠之教。
非但阙能诠之教。
亦阙所诠之行。
故曰阙行诠也。
隻是神情思慮不逮之處。
則是阙行家之诠。
行诠即教也。
謂我若不解能诠之教。
則所诠之行亦阙。
故曰也。
則略标指趣以廣于後者。
立有兩解。
初雲我今雖作此鈔。
但略指而已。
餘有未盡。
付将來碩學之人。
廣明诠序。
又雲今鈔序中。
略标指宗意。
廣則于後三十門中明也。
深雲。
我既不贍處分多。
今且略舉指趣。
望後人自廣解也。
義張三位者。
即三卷文也。
上卷明衆法。
中卷明自行。
下卷明雜務要行也。
上卷則攝于衆務成用有儀者。
攝者統也。
衆者僧也。
務事謂統攝僧家之法事。
故曰衆務。
明羯磨。
論其成敗有其軌則。
故曰儀也。
中卷遵于戒體持犯立忏者。
即明受時發作無作之體。
随中二持兩犯之行。
持謂專精護持。
犯則具緣成犯。
犯已聖開洗忏。
中卷盡論。
故曰也。
問受中有緣體。
中卷明體不明緣。
随中有持犯。
應當說持不說犯。
答緣體持犯相依起。
理合一處明。
但為受緣要假僧。
故從上卷衆法辨。
若爾忏重悔殘。
皆衆作。
何故居于中卷。
等答忏通僧别。
受唯衆作。
謂忏夷殘要是僧。
提吉唯是别人作也。
下卷随機要行托事起者。
謂衣藥受淨等事。
盡曰要行也。
言托事起者。
導俗化方。
受五八之戒。
比丘同住有病有亡。
故立看病送終等法。
并是托茲病事而起。
故言托事而起。
想無紊亂者。
指下文三十門中委審無亂也。
有雲。
亂糸曰紊。
文運反。
尚書雲亂也。
但境事寔繁者。
此言生起作三十門題目意也。
境關所對情非情之境。
事謂對境修行。
如持衣說恣等名為事。
故智對境即有其事。
亦可事者羯磨也。
四诤中有事诤。
即羯磨為事也。
若此而明。
下三十篇無非境事。
又解。
一切情非情是境。
事謂人法事也。
如受戒殺盜等是情境。
非情即說恣壞生掘地。
此事境既多。
量難科條拟宜也。
拟亦是比拟也。
今取物類相從以标名首者。
且如結界。
總有五種。
大界有三。
小界有三。
并戒場為七。
今直标名雲結界方法。
界雖有七。
相從一名。
餘二十九篇。
例之可解。
又如說戒。
即有心念說戒。
及對首衆法說戒。
而今合言說戒正儀。
故曰物類相從也。
至于統其大綱者。
此下生起十門來意。
大綱即指十門之意為大綱也。
恐條流未委者。
謂三十門下各有枝條流類。
未能委悉。
其中大綱意緻。
更以十門橫括三十門。
乃知三十門中各含十門之義。
謂皆具教興意。
輕重意。
用諸部文意等。
大綱者。
即十門意是也。
條流者。
條即三十篇題也。
謂一一條事也。
流者篇下所明之事類也。
謂我三十門中。
條流之内。
有用他部文。
有輕重不同教興所由等。
此大綱之意緻。
三十門中未委。
故作十門辨統。
即名此十門為大綱。
綱領下三十門之毛目也。
隻恐三十門中。
未識其大家綱紀。
故以十門示之。
須喚十門為綱也。
方鏡曉遠诠者。
方由常也。
常由勝也。
又方由當也。
鏡者照也。
如懸鏡高堂萬像斯現。
曉者了也。
明也。
遠诠者菩提道也。
意欲将此十門之義。
明照下三十篇。
無法而不周。
謂佛何故制此教門。
良由必有所詣之處。
遠趣涅槃之果。
近招人天勝報。
故曰遠诠。
又解。
制戒之内不即顯相。
在于文外。
诠斷惑義。
名為遠诠。
故文雲。
為調三毒令盡故制增戒學。
又解。
遠诠者。
近而言之。
謂述此十門。
則照鏡下三十門中之意。
由此十門。
括下三十門中二持兩犯。
名曰遠诠也。
上來第一廣釋序義已竟。
從此已下。
第二略列其三十篇題目也。
問上既雲十門例括。
即須序後次明十門。
何以先列三十篇題。
而十門仍在後出。
答雲文勢起盡。
理合煞也。
所以知者。
上文可不先雲。
今取物類相從。
以标名首。
此則生起三十篇名已在前也。
故今列位依生起之文次第。
其三十篇。
束為偈曰。
标僧數非辨 戒綱受師儀 安恣篇随犯 六衣四缽治 陀像設俗客 病雜沙部尼 其三十篇生起。
古來相承。
講說至下諸篇首。
自出其勢。
今聊複預明。
至時任兩存取。
夫言立教要須先識教宗。
此宗所明。
正論持犯。
若順持違犯。
德行尊高。
故須第一有标宗顯德篇來也。
然戒德既備。
須有施為。
即益物度生。
秉禦時衆。
秉禦之最。
莫先作法。
作法之始前須集僧。
故次第二有集僧通局。
然僧雖通集。
未明淨穢。
淨便應法。
穢不在言。
故次第三明足數之相。
然足不雖分。
恐中含背别。
淨僧雲集。
身口詳和。
穢僧星散。
任時語默。
淨若乖競。
作法不成。
故有别衆法附。
然僧雖華集。
足别甄分。
但情事難恒。
因明軌範。
若有緣礙。
聖開逸心表無乖異。
故有第四受欲篇也。
斯之四段。
通稱在人。
人體既如。
堪禦正法。
法之大要無越羯磨。
故有第五通辨羯磨篇也。
又雲。
上有能秉法之人。
明所秉之法。
作持之行。
羯磨結其大科。
故有羯磨篇也。
然羯磨大法。
随務不同。
所被之緣。
通情非情之二境。
次明結界正被非情。
故有此結界篇來也。
又解。
羯磨大法。
藉界為基。
故有第六結界法也。
然界相既明。
所依之處已立。
即須興建正法。
滅惡生善。
滅惡之方。
勿過三舉四擯。
此是住持之儀軌。
攝禦之宗綱。
故有第七僧網大綱篇也。
然僧能弘法滅惡已消。
内德外部。
堪生物善。
生善之本。
無過受體。
故次第八。
明受戒篇來。
然受本護持。
甯死不犯。
脫有緣難境。
容生毀破。
聖開還淨。
使來去無瑕。
故有舍戒法附。
且衣缽受持。
無宜替忘。
且防六聚之罪。
故有六念法附。
然雖受聖法。
未解護持。
觸事生迷。
要資師匠。
為成已益。
示離颠??。
故有第九師資相攝篇。
然師弟位立。
戒相須知。
若不半月宣陳。
無由警?時衆。
故次第十明其說戒篇來也。
然衆已聞戒。
勇勵專精。
理應三月靜緣。
九旬進業。
若遊行無度。
損物招譏。
故制安居。
端坐修道。
是故第十明安居篇。
然安居制限不可來去任情。
但為忽有緣投自他兼益要必須計聖不開聽。
但住既立儀。
去須有法。
故有受日法附。
然九旬同住。
三月共居。
永時長恐多??過。
故遞相忏謝恣僧陳舉。
故有第十二自恣文來。
然安居德備。
自恣無??。
僧别清高。
任其受利。
德衣蔭大功被行人。
故有迦絺那衣法附。
此上十二篇。
屬于上卷。
謂總明僧法。
其中随務。
雖通别人。
攝末歸本。
通名衆務。
次篇聚名報已下。
應有四章。
屬第二卷。
局在别人之行也。
夫欲明持犯使離過行成。
須先示犯報淺深使懷歡戚。
故于随戒之首。
且明篇聚名報。
既知持毀得失報果差分。
即須依位顯相照彰消釋。
故有随戒釋相篇。
然随戒之中。
相貌雖顯。
然心境大趣。
其指猶迷。
故次一章通用該括。
名持犯方軌也。
然持犯兩相。
名體已彰。
上士則專精護持。
中人犯已能悔。
悔則複本清淨。
還同白法。
但忏之儀軌。
律有憲章。
故次有忏六聚法篇也。
次下十四章屬于下卷。
謂随機之務。
托事而興也。
中卷明示持犯。
洗滌形心。
形心既淨。
堪受衣食。
食則充内。
以遣氣虛。
衣則資外。
用障寒苦。
故有二衣總别篇來也。
上雖衣足蓋形。
複須食以充口。
故次明四藥受淨篇也。
上明四藥。
食體已辨。
須得能盛之物。
盛持之要無越缽器。
故有缽器制聽篇也。
然缽盂應器。
佛制随身。
用将分衛。
猶如鳥翼。
随緣長道。
去留無礙。
但中下之流。
未堪此教。
制令分衛。
終喪溝壑。
聖開房舍什物。
故有五行調度法附也。
但衣食義足。
房舍事周。
若受納乖儀。
翻成罪累。
故有對施興治篇也。
食觀已委。
離染行成。
罪累不立。
宴坐修道。
頭陀之行。
超卓不群。
故有迦葉糞衣佛親分座。
和先節食。
名供養人。
故有頭陀篇也。
但自行雖修。
事須謹敬。
恐藉勝業。
自恃輕人。
故有僧像緻敬篇。
敬儀既立。
禮儀被時。
進止可觀。
能生物信。
多有請福。
須立規模。
對事無倫。
見不生善。
故有赴請設則篇也。
但道俗形乖。
雖福慧兩别。
相依而形心獲安。
既受彼事資。
須報以法藥。
義有開導。
須得其方。
故有導俗化方篇。
雖七衆奉儀。
一方清肅。
恐異域瞻仰。
有觀化上賓舊住新遊焉無主客。
理須接待。
義響遐彰。
故有主客相待篇。
然賓主之禮儀。
已知通塞。
然壞形幻質。
生滅是恒。
百一易侵。
四蛇難養。
道朋同住。
遞運供承。
報盡緣離。
斃骸須瘗。
故有瞻病送終篇。
上雖随事科拟。
然雜務猶多。
齊聖所言。
甯容脫漏。
故立一篇明雜要行。
故有諸雜要行篇也。
此上諸門。
出正業。
僧别二行。
大僧厥儀。
下位相依。
須明軌則。
故有沙彌别行篇。
上雖約戒。
有具未之殊。
莫非男位。
但尼女暗弱。
觸事生迷。
若不宣示軌模。
理行何由可識。
故有尼衆别行篇。
上但一家行事采集相成。
至于諸部别途。
非無異執。
若不略披相貌。
将恐後進懷疑。
故最後一篇叙分諸部同異故曰也。
上來第二略釋三十篇名竟。
從此已下第三正釋十門義也。
第一序教興意者。
就此門中。
總分四别一序佛在世對機制戒教興意。
二明佛滅後對外道有結集教興意。
三對雙宗教興意。
四明當部教興之意。
有此四别。
如文可尋。
又解雲就此門中。
大分二别。
初至上則通明教興來。
是明教興通意。
二從今據當宗以辨下。
明教既已興當宗中自含差别之意。
就初通意中。
自有三别。
初至人下明對機制戒意。
二對外道下顯于廣教異彼外道之無法。
顯我有法意。
三對異宗下明廣教被于多機。
各自遵行俱得獲益。
然當部最為勝意。
後分文好。
夫至人興世者。
謂佛為至極之人。
故曰至人。
唯佛一人得稱至人。
獨盡苦原故。
又雲如來至真等正覺是也。
為化衆生。
出現于世。
王宮誕質。
八相成道曰興。
興由起也。
法身無形。
為物故形。
示同衆生。
故使可見。
迹如來去。
應現曰興。
益物有方者方由法也。
佛既興世。
說法度生。
施造方便。
皆稱利益。
故曰益物有方也。
随機設教理無虛授者。
謂佛說方法。
皆為利益衆生。
非為虛授。
善知性相。
随于根機所宜。
欲得人天。
即說五八。
欲至佛果。
即說大比丘無願毗尼。
宜聞三乘。
即說三車等喻。
宜聞一乘。
則會三歸一。
說常樂我淨。
故曰随機設教。
皆欲引至菩提。
故曰非虛授也。
佛有二智。
謂根本後得也。
若根本智。
常緣真如不動。
若後得智。
流化三界。
度脫衆生。
分身化物也。
又解。
此律教之興。
務先益物。
但由群生滞欲。
欲本所謂我心。
大聖随其所懷。
開示上心之法。
然則心為生欲之本。
滅欲必止心原。
止心由平明慧。
慧起假于定發。
發定之功。
非戒不弘。
故知此教之興随機說也。
又解。
随機設教理無虛授者。
如世大醫将藥救病。
以識病故。
無不獲損。
如來法王。
知根解法。
将法投根。
無不利益。
故無虛授。
除佛一人餘無能也。
如舍利弗教金師之子骨觀。
浣衣之子數息觀。
為佛所呵。
不知機故。
金師之子。
應令數息。
浣衣之子。
應教骨觀可知。
又解。
随機設教者。
如教有廣略不同。
為機有利鈍不等也。
如初成道。
所化機利。
但說略教。
即能護持。
未假廣教示其名種。
即如戒本下文七佛之偈通名略教是也。
于後根機漸鈍。
即說五篇等教。
如上加行卷中已說四佛制廣。
二佛制略損益義竟。
論雲依大慈門說毗尼者。
明如來于四無量心中以大慈心中。
辟不諱之門。
示秘密之深術。
曲授秘方。
偏賜内衆。
下文以秘故。
勝故。
不為俗說。
意在此也。
論謂毗婆沙論第一卷明之。
雲修多羅依十力故說也。
毗尼依大慈故說也。
阿毗昙依無畏故說也。
自意謂。
佛有大慈悲。
十力四無所畏等也。
言大慈門者。
如涅槃雲。
如來慈有三種。
一緣衆生慈。
緣于五陰所成衆生願與其樂。
二緣法慈。
緣諸衆生所須之物而欲與之。
三者無緣慈。
不住法相及衆生相。
是名無緣慈也。
經文廣不寫。
疏家出意如此耳。
又解慈有三者。
一緣衆生慈。
緣于五陰假名衆生也。
二緣法慈者。
謂緣假名之法也。
三無緣慈者。
謂衆生及法皆無有實也。
故律雲。
世尊慈念故。
而為說法者。
律即四分第六十卷雲。
佛在跋阇國中。
問諸比丘言。
汝等謂我為衣食卧具床蓐等為汝說法耶。
比丘言不也。
佛言汝以何心言我為汝說法耶。
比丘答言。
世尊以大慈故為我說法耳。
二為對外道無法自居者。
此下第二段。
明結集之意。
又可明佛在日。
對外道有此教興也。
所以知者。
故今文雲。
故制斯戒。
豈是結集家制耶。
思之言無法者。
望無可軌之法。
非謂無邪法。
如五熱炙身投岩赴火等是也。
如彼立法雲。
若犯淫者不得淫師妻。
自餘婦女通皆無罪。
若盜唯不得盜師金。
此得重罪。
論殺唯不得殺牛。
餘盜殺者皆無有罪。
此等并是無法自居也。
顯佛法人尊道高故制斯戒者。
以佛是三界大師。
人天尊貴。
無有與等。
為世特尊。
故曰人尊。
所說之法。
能軌成物善。
依之修行使隔凡成聖。
如此之法可珍可貴。
異于彼見諸邪之教。
故曰道高也。
觀下律中凡所制者并懷異術者。
下律增三文雲。
世尊何故制增戒學。
為調三毒令盡故。
制增戒學。
意明盡茲三毒。
定慧複明。
惑盡解圓。
斷諸苦際。
名曰異術。
又言凡所制者。
此指一切是佛制者。
有異意。
如五八十具。
明約機而立。
取其遠意。
皆至菩提。
是異術也。
又解。
因佛制不壞生掘地。
王臣息心。
不得?役比丘。
是異術也。
自解雲。
觀今文意。
言異術者。
謂異于外道。
如律雲。
瓶沙王請佛。
同外道八日十五日聚集來往。
我因得供養。
佛因制半月說戒。
不與外道同。
故言異術。
又一一戒中皆不與外道共有。
故言異術也。
如五篇七聚。
外道皆無也。
所以得知。
今文雲異術是異外道者。
尋下句來意。
故得知也。
故下句文雲。
若不撰結。
則令外道以緻餘言等。
明知異術之語是異外道耳。
故文雲。
若不撰結則令外道以緻餘言者。
文謂四分五百結集中文也。
其緣起廣如律文可尋。
四分别鈔緣。
首疏雲。
如來在世。
随機施教。
利同塵沙。
今滅盡應遷。
将其泥曰。
委囑迦葉波離阿難。
欲使撰佛誠言。
載傳竹帛。
利益末代。
意在流通。
若無撰集。
則令教法崩頹。
又招诽謗。
即律下文雲。
勿令外道以緻餘言。
沙門瞿昙法律。
如煙火盡煙滅。
佛在世之時。
比丘皆共學戒。
今既滅後。
無學戒者。
是以迦葉唱言。
普告大衆。
如來既滅。
世間無師。
傷失匠益。
咨[久/小]靡所。
念法心重。
令結法藏。
以報佛恩。
令法不滅。
所以于須彌山揚槌說偈。
集此羅漢。
勸莫涅槃。
且結集法藏。
以報佛恩。
欲使佛教流通末葉。
息外道餘言也。
上釋外道無法自居義竟。
三為對異宗故來者。
此下第三段。
對外宗教興意也。
言多别者。
如羯
銳由利也。
說文雲。
銳者芒也。
謂行事時。
用俊利之心而行。
謂逞精神俊利。
多信意懷。
不能辨于前事。
藉俊利之美。
不依聖教。
以用意言。
故稱義集。
又解。
如古人疏中約偷蘭之位。
對諸重戒。
成者夷。
不成者蘭。
而章疏中不引文來。
直集在義門中。
但言為因。
故之為果。
五為辨成他他成故爾。
作此言者。
包來一切蘭盡。
故曰文在義集也。
或複多列遊辭而逗機未足者。
廣作義章。
不應時用。
故曰遊辭也。
如砺大疏。
但論其義科十章五段。
廣張門戶。
廢立是非。
如明善來上法三皈八敬受緣受體。
明發戒時節。
其文雖廣。
當今無緣。
多述何益。
今時現要用者。
存略不陳。
逗接機緣。
因于不足。
說文雲。
逗者止也。
方言雲逗者住也。
或單題羯磨成相莫宣者。
然羯磨聖法。
要藉緣成。
緣須具十。
或立八九。
古德雖出羯磨正文。
而不出如非等相。
依文直誦。
前事不成。
如京中昔有滿律師。
直錄數番羯磨。
更不論于成壞前後方便稱量與欲等。
故曰也。
又解雲。
是曹魏時昙谛律師。
直出羯磨。
雲一切羯磨。
皆須四緣。
即簡衆與欲問答。
不明僧集法起托處等。
後人便于自然地上秉羯磨也。
上言滿律師。
非是西塔滿意律師。
更别有此人耳。
并言章碎亂者。
碎謂瑣碎。
無其綱紐次第。
故言亂也。
所以尋求者非積學不知者。
明此列遊辭。
單題羯磨之文。
要是碩學經遠者。
方能了知準而行用也。
如前統教意之廢興。
考諸說之虛實者。
此人乃可知其義理也。
餘因聽采之暇顧眄群篇者。
餘由我也。
謂我于聽律之餘暇。
竊看古師章疏。
我非故意看汝章疏。
謂正業之暇。
然後顧目看之。
斜視曰眄。
左右視曰顧。
又雲傍瞻曰眄。
說文雲。
眄者邪視也。
自關已西視。
秦晉之人名視曰眄。
見方言。
群者衆也。
著述非一。
故言群篇。
篇者章品之嘉名。
分段之别号。
故雲篇。
此義廣如下篇聚文更釋也。
通非屬意者。
屬由當也。
着也。
言觀前代師所作之文。
皆有其失。
不當我情。
其失是何。
下即出之。
謂或優或劣也。
俱懷擾劣者。
明上多列遊辭。
及單題羯磨之家。
各有優劣。
何者是耶。
多列遊辭是優。
逗機未足是劣。
單題羯磨是優。
成相不宣是劣。
又解。
若一往而判。
多列遊辭是優。
單題羯磨是劣。
今言俱懷優劣。
即如上解好也。
斐然作命直筆具舒者。
詩傳雲。
斐者文章之貌也。
立雲。
言未彰口曰斐。
命者召也。
亦雲報也。
明我今睹此滞優滞劣之文。
心噴噴口斐斐。
今筆舒之。
以示于後也。
述曰。
此解非理。
口斐斐者。
字從心邊作也。
應作悱字(見論語)。
舒者叙也伸也。
肇師傳雲。
命者告也。
直筆者。
文家有韻曰文。
無曰韻筆。
有雲不事義章名為直筆也。
具舒者。
謂舒張顯現也。
又言作命者。
如有人命令我作也。
雲命。
作此鈔以命召後人依行。
故雲作命。
命即召也。
又解。
斐然者。
此謂緝綴文章之像貌。
又斐者。
字林雲分别之文也。
苞異部誠文者。
苞由羅也。
誠者實也。
謂苞括諸部律内要文。
将來入鈔。
如四分中無者。
謂取十誦持衣加藥之文及可分别不可分别聚落。
五分水界。
多論道行等界是也。
括衆經随說者。
謂括撿随經之律。
即取涅槃楞伽大集十輪阿含遺教等經。
與律相同者。
即将入鈔。
涅槃七法治人。
八不淨物等是也。
及西土賢聖所遺者。
聖之言正。
無所不通曰聖。
今鈔并搜求賢聖所作之論。
将入宗也。
如付法藏傳百論多論智論見論成論。
并是西方羅漢。
及菩薩所作。
以遺于後。
故曰西土賢聖所遺也。
此方先德文紀者。
紀由記也。
玉篇雲紀者錄也。
古德諸師所述章疏。
高僧名僧之傳。
僧史僧錄出要律儀。
僧祐薩婆多師資傳。
及普照沙門道安開士所集布薩儀。
及諸師抄疏等。
總是此方先德文紀也。
搜駁同異者。
搜由取。
駁者除也。
謂當部無文。
取外部同見相應者入來。
名為搜也。
若有異見。
或文繁則删卻。
名為駁也。
又雲駁者獸名。
其狀可畏。
似馬。
鈎爪鋸牙。
頭上一角。
居在深山。
常食虎豹。
今不取此義。
直取除駁之義。
自意雲。
駁者不純一也。
今鈔取諸部文。
亦班駁而取。
則不純一處取也。
應師雲。
字體作駁(補角反)。
字林雲。
班駁色不純也。
經文多從交作駁。
獸名鋸牙。
食虎豹也。
言同異者。
謂律文有同異。
如十誦四分護衣則同。
僧祇則異。
有雲。
長見必錄是搜。
濫述必剪曰駁。
長見名同。
濫述曰異。
故雲同異。
言窮核者。
窮由究也。
核者研也。
長見必錄以輔博知者。
應師雲。
輔者助也。
博者廣也。
謂即助其廣知之見。
明于諸經論律中得長遠之義。
我悉錄之。
助成今鈔之知見也。
且如夫子定禮亦然。
如禮記具含三禮。
謂行夏之時。
乘殷之辂。
服周之冕也。
今取第十三月為正者。
是行夏之時也。
周則十一月為正。
今車是殷之車也。
冠冕即用周之冠冕。
皆是取長者則用。
故雲長必錄也。
濫述必剪者。
立謂。
先德諸師。
多有濫述。
如杏子湯。
非時藥是濫也。
又如甘蔗是時藥。
有将非時藥者濫也。
今則剪此諸濫。
甘蔗是時藥。
押汁水作淨是非時藥。
作石蜜是七日。
作灰是盡形也。
又解。
諸師言餘處行是别房者濫也。
捉遺落寶得提。
捉非遺落者但吉。
此之消判亦名濫也。
言用成通意者。
謂我睹諸師之所述群篇。
并懷優蘊劣。
多有濫述。
使吾心恒介然常恨不通。
謂使我心中壅滞。
今日作鈔剪其濫述。
以遂我本情。
我意已通。
故曰用成通意。
濟雲。
我不局一文。
今會計諸部共行。
以成此鈔。
故曰通意也。
或繁文以顯事用者。
如下受戒篇中。
所為事大。
故須繁文。
前明能受有五。
所對有六。
更明八種調理。
豈非繁文。
顯受戒事家之用。
故曰也。
又如畜寶戒。
盜戒。
壞生戒。
别衆食戒。
對文所以繁解者。
由人喜犯。
故廣明之。
顯盜家之事。
使人行用也。
深雲。
此句對上多列遊辭之句。
謂我繁文不同汝遊辭。
但為顯其事家之用耳。
或略損以類相從者。
且如單白羯磨。
自有三十九種。
今鈔中直舉說戒一法。
釋其體相。
句數多少。
增減不同。
餘悉例之。
又如三舉四擯七法治人。
此等由事希故。
但釋初一呵責羯磨。
餘悉略也。
深雲。
此句對上單羯磨之句。
我雖略指。
義有相從。
不同汝單題。
或文斷而以義連者。
文謂律文。
如諸部。
并無解戒場羯磨及受七日之文。
則義用受半月文。
準如法也。
解戒場則義翻結為解。
故曰義連也。
深解雲。
當部文斷。
義取他部文來連也。
如持衣加藥狂颠足數。
文雖不具。
義合有之。
今取他宗。
曰義連也。
又如道行水界。
四分無文。
豈無其事。
故義取他部文來連也。
私雲。
應是指今鈔文。
或有斷處。
如受戒篇中。
其受戒人須先與受沙彌戒。
對文不立其法。
但言應須得少分法。
此是文斷然義則該含。
至下沙彌篇中。
方出與沙彌戒法也。
或徴辭而假來問者。
明今鈔中自有問答。
如問雲。
尼等四人狂中三人不足數。
為自言故不足。
為體不足是也。
又如問自然界廣六十三步。
為身一面取六十三步。
為身四面取耶。
又如問自然界者為方圓耶。
此并是徴辭假問也。
如是始終交映隐顯互出者。
謂為結前文。
故言如是也。
始終者。
指鈔中文言。
前則為始。
後則為終。
始有終無。
始無終有。
名為交映也。
二文對明。
故名交映。
映謂傍照。
見潘嶽石榴賦。
深雲。
謂此鈔中。
自有交映。
如足數中。
簡六十餘人不足數。
下羯磨文中更不出也。
亦如羯磨中明十種緣。
已下諸羯磨中。
更不明之。
如僧中将夷謗他。
或列犯相具緣。
已下九中将殘罪謗他。
直指十三中有緣成犯取解。
前則為始。
後則為終。
今須将有以映無。
将前以映後。
故曰始終交映也。
勝雲。
如足數篇中。
體境俱非。
雲僧知故不足。
不知故成足。
指如與欲時。
彼與欲篇中雲。
自陳故非是僧用。
若不自言。
相中同順。
如足數中取僧知故亦不成持欲。
謂與欲中有自言故曰顯。
無僧知故曰隐。
足數中有僧知故曰顯。
無自言故曰隐。
故言隐顯互出也。
并現行羯磨者。
立雲。
指宣所撰之羯磨題雲昙無德者。
是恐非也。
應是鈔中自有羯磨。
如諸篇中各出羯磨。
受戒自恣等。
是常途現行之事。
故曰現行也。
諸務是非者。
謂諸急要行事務中。
明法則之得失。
故曰是非。
如受日中緣如曰是。
緣非故曰非也。
導俗正儀者。
立雲。
此序下導俗化方篇儀則法式五八戒儀入寺等法軌則者是也。
出家雜法者。
立雲。
此序下諸雜要行篇也。
用濟新學之費功焉者。
立雲。
若睹此抄竟。
一切法式行儀。
何事不解。
不假别處尋求。
無費其功失也。
然同我則擊其大節者。
立雲。
謂同我見者則能唱和。
言大善大好。
似識曲也。
如一人唱歌。
一人拍掌。
更相應和得其節也。
有雲。
如左太仲賦雲。
巴姬彈弦。
漢女擊節者是也。
又如劉遺民與肇師書雲。
頃已領諸學徒。
屢有擊其節者是也。
亦如陳思王撫琴。
諸人識曲。
皆擊節和。
謂同其所見也。
勝雲。
如裴玄新言曰。
陳蕃字無龍。
為刺史。
部下有徐孺。
孺小兒子也。
每談論今古。
龍有榻。
常以高懸。
無人堪升。
唯孺來即獨升。
孺去則懸之。
時人語雲。
徐孺下陳君之榻。
是也。
元龍子默。
徐孺字子哩。
下榻席高談。
辨論今古。
侃侃如也。
同堂則拊其掌。
擊節唱善稱快也。
今若斥文繁者。
謂曲高和寡也。
如有善琴者。
鼓琴于都市。
陽春白雪之曲。
和者三五。
為巴裡之曲。
和者數萬。
所謂曲彌高和彌寡也。
有雲。
宋玉對楚王曰。
客有歌于郢中者。
其始曰下裡巴人。
國中屬而和者數千人。
其為陽阿薤露。
國中屬而和者數百人。
為陽春白雪。
國中屬而和者數十人。
引商刻羽。
雜以流徴。
國中屬而和者。
不過數人。
是以曲彌高和彌寡也。
又呂氏春秋雲。
伯牙鼓琴。
鐘子期聽之。
志在太山。
子期曰。
善哉巍巍乎如太山。
志在流水。
子期曰。
洋洋乎如流水。
子期死。
伯牙擗琴絕弦。
終身不複鼓琴。
以為世無知音者也。
異說則斥其文繁者。
謂情見不同者。
嫌我鈔文繁言。
何須如此繁說。
但錄三五番羯磨。
将以行事便足。
故曰斥文繁。
斥者安斥由疏遠也。
亦指斥也。
漢書雲。
乘輿斥車馬也。
音義曰。
斥是不用也。
謂乘輿不用車馬。
乘車馬人不用輿。
明今坐禅師。
見此鈔則雲。
用此何為。
文太繁廣。
名異說也。
三蒼雲。
斥者推也。
又呵也。
有雲。
此字丁音罕。
又音移也。
移下作幹。
謂我自在家中。
何用汝來幹我也。
上畫是屋。
下是壁也。
文繁誰所樂之者。
謂疏上句也。
謂文繁非我所樂。
但恐行用不周。
事不獲已。
須述此也。
何者若略減取梗概用事恒有不足者。
謂我今此鈔應須盡會諸部。
取外宗持衣等文用事取足。
若更存略。
恐同上單題羯磨人也。
必橫評不急之文于抄便成所諱者。
此句對上句出文家之意也。
明過略則用事不足。
過繁是鈔所諱。
不急之言何。
即明善來上法受緣受體。
末代無緣。
今成廢教。
名為不急。
我若廣談。
非鈔之意。
故曰所諱。
諱者忌也。
若更橫論此義。
何異前多列遊辭之輩也。
有雲。
此句正指斥前多列遊辭及文在義集之人也。
明此義集遊辭。
不濟時要。
名為不急也。
今??度取中者。
謂雙去繁略。
唯存一中當也。
畫曰圖。
量曰度。
應師雲。
案诏定古文宦書雲。
??圖二形同(達胡反)。
下徒各反。
廣疋雲。
??者度也。
議也。
亦計也。
度者量也。
明今此鈔不繁不略。
名為取中也。
務兼省約者。
省者減也。
見字林。
減緘黯反。
約者限也。
少也。
以兼省故則不繁。
以兼約者則不多也。
有人雲。
三種羯磨更無增減是約。
不事遊辭是省。
下文雲。
立教意居顯約。
即此義也。
救急備卒者。
急謂新受戒僧尼。
觸事面牆。
不識教相。
交即作罪。
梵行之難。
事若倒懸。
亦如嬰兒。
仰資乳養。
無越此急。
今鈔示文軌。
離破毀之過。
名為救急。
備卒者。
忽有緣須看文即解。
名為備卒。
如下導俗化方分亡人物等。
事多卒至。
鈔備拟之。
故曰救急備卒也。
若思不瞻于時事故有阙于行诠者。
思謂緣慮已。
謂我心力神思不及之處。
則阙于行家之诠也。
行謂戒行。
诠是能诠之教。
教為能诠。
行為所诠。
能诠既失。
所诠亦亡。
此鈔主謙言也。
又解。
我今此鈔。
恐心所不屬贍之事者。
則是于時事。
阙能诠之教。
非但阙能诠之教。
亦阙所诠之行。
故曰阙行诠也。
隻是神情思慮不逮之處。
則是阙行家之诠。
行诠即教也。
謂我若不解能诠之教。
則所诠之行亦阙。
故曰也。
則略标指趣以廣于後者。
立有兩解。
初雲我今雖作此鈔。
但略指而已。
餘有未盡。
付将來碩學之人。
廣明诠序。
又雲今鈔序中。
略标指宗意。
廣則于後三十門中明也。
深雲。
我既不贍處分多。
今且略舉指趣。
望後人自廣解也。
義張三位者。
即三卷文也。
上卷明衆法。
中卷明自行。
下卷明雜務要行也。
上卷則攝于衆務成用有儀者。
攝者統也。
衆者僧也。
務事謂統攝僧家之法事。
故曰衆務。
明羯磨。
論其成敗有其軌則。
故曰儀也。
中卷遵于戒體持犯立忏者。
即明受時發作無作之體。
随中二持兩犯之行。
持謂專精護持。
犯則具緣成犯。
犯已聖開洗忏。
中卷盡論。
故曰也。
問受中有緣體。
中卷明體不明緣。
随中有持犯。
應當說持不說犯。
答緣體持犯相依起。
理合一處明。
但為受緣要假僧。
故從上卷衆法辨。
若爾忏重悔殘。
皆衆作。
何故居于中卷。
等答忏通僧别。
受唯衆作。
謂忏夷殘要是僧。
提吉唯是别人作也。
下卷随機要行托事起者。
謂衣藥受淨等事。
盡曰要行也。
言托事起者。
導俗化方。
受五八之戒。
比丘同住有病有亡。
故立看病送終等法。
并是托茲病事而起。
故言托事而起。
想無紊亂者。
指下文三十門中委審無亂也。
有雲。
亂糸曰紊。
文運反。
尚書雲亂也。
但境事寔繁者。
此言生起作三十門題目意也。
境關所對情非情之境。
事謂對境修行。
如持衣說恣等名為事。
故智對境即有其事。
亦可事者羯磨也。
四诤中有事诤。
即羯磨為事也。
若此而明。
下三十篇無非境事。
又解。
一切情非情是境。
事謂人法事也。
如受戒殺盜等是情境。
非情即說恣壞生掘地。
此事境既多。
量難科條拟宜也。
拟亦是比拟也。
今取物類相從以标名首者。
且如結界。
總有五種。
大界有三。
小界有三。
并戒場為七。
今直标名雲結界方法。
界雖有七。
相從一名。
餘二十九篇。
例之可解。
又如說戒。
即有心念說戒。
及對首衆法說戒。
而今合言說戒正儀。
故曰物類相從也。
至于統其大綱者。
此下生起十門來意。
大綱即指十門之意為大綱也。
恐條流未委者。
謂三十門下各有枝條流類。
未能委悉。
其中大綱意緻。
更以十門橫括三十門。
乃知三十門中各含十門之義。
謂皆具教興意。
輕重意。
用諸部文意等。
大綱者。
即十門意是也。
條流者。
條即三十篇題也。
謂一一條事也。
流者篇下所明之事類也。
謂我三十門中。
條流之内。
有用他部文。
有輕重不同教興所由等。
此大綱之意緻。
三十門中未委。
故作十門辨統。
即名此十門為大綱。
綱領下三十門之毛目也。
隻恐三十門中。
未識其大家綱紀。
故以十門示之。
須喚十門為綱也。
方鏡曉遠诠者。
方由常也。
常由勝也。
又方由當也。
鏡者照也。
如懸鏡高堂萬像斯現。
曉者了也。
明也。
遠诠者菩提道也。
意欲将此十門之義。
明照下三十篇。
無法而不周。
謂佛何故制此教門。
良由必有所詣之處。
遠趣涅槃之果。
近招人天勝報。
故曰遠诠。
又解。
制戒之内不即顯相。
在于文外。
诠斷惑義。
名為遠诠。
故文雲。
為調三毒令盡故制增戒學。
又解。
遠诠者。
近而言之。
謂述此十門。
則照鏡下三十門中之意。
由此十門。
括下三十門中二持兩犯。
名曰遠诠也。
上來第一廣釋序義已竟。
從此已下。
第二略列其三十篇題目也。
問上既雲十門例括。
即須序後次明十門。
何以先列三十篇題。
而十門仍在後出。
答雲文勢起盡。
理合煞也。
所以知者。
上文可不先雲。
今取物類相從。
以标名首。
此則生起三十篇名已在前也。
故今列位依生起之文次第。
其三十篇。
束為偈曰。
标僧數非辨 戒綱受師儀 安恣篇随犯 六衣四缽治 陀像設俗客 病雜沙部尼 其三十篇生起。
古來相承。
講說至下諸篇首。
自出其勢。
今聊複預明。
至時任兩存取。
夫言立教要須先識教宗。
此宗所明。
正論持犯。
若順持違犯。
德行尊高。
故須第一有标宗顯德篇來也。
然戒德既備。
須有施為。
即益物度生。
秉禦時衆。
秉禦之最。
莫先作法。
作法之始前須集僧。
故次第二有集僧通局。
然僧雖通集。
未明淨穢。
淨便應法。
穢不在言。
故次第三明足數之相。
然足不雖分。
恐中含背别。
淨僧雲集。
身口詳和。
穢僧星散。
任時語默。
淨若乖競。
作法不成。
故有别衆法附。
然僧雖華集。
足别甄分。
但情事難恒。
因明軌範。
若有緣礙。
聖開逸心表無乖異。
故有第四受欲篇也。
斯之四段。
通稱在人。
人體既如。
堪禦正法。
法之大要無越羯磨。
故有第五通辨羯磨篇也。
又雲。
上有能秉法之人。
明所秉之法。
作持之行。
羯磨結其大科。
故有羯磨篇也。
然羯磨大法。
随務不同。
所被之緣。
通情非情之二境。
次明結界正被非情。
故有此結界篇來也。
又解。
羯磨大法。
藉界為基。
故有第六結界法也。
然界相既明。
所依之處已立。
即須興建正法。
滅惡生善。
滅惡之方。
勿過三舉四擯。
此是住持之儀軌。
攝禦之宗綱。
故有第七僧網大綱篇也。
然僧能弘法滅惡已消。
内德外部。
堪生物善。
生善之本。
無過受體。
故次第八。
明受戒篇來。
然受本護持。
甯死不犯。
脫有緣難境。
容生毀破。
聖開還淨。
使來去無瑕。
故有舍戒法附。
且衣缽受持。
無宜替忘。
且防六聚之罪。
故有六念法附。
然雖受聖法。
未解護持。
觸事生迷。
要資師匠。
為成已益。
示離颠??。
故有第九師資相攝篇。
然師弟位立。
戒相須知。
若不半月宣陳。
無由警?時衆。
故次第十明其說戒篇來也。
然衆已聞戒。
勇勵專精。
理應三月靜緣。
九旬進業。
若遊行無度。
損物招譏。
故制安居。
端坐修道。
是故第十明安居篇。
然安居制限不可來去任情。
但為忽有緣投自他兼益要必須計聖不開聽。
但住既立儀。
去須有法。
故有受日法附。
然九旬同住。
三月共居。
永時長恐多??過。
故遞相忏謝恣僧陳舉。
故有第十二自恣文來。
然安居德備。
自恣無??。
僧别清高。
任其受利。
德衣蔭大功被行人。
故有迦絺那衣法附。
此上十二篇。
屬于上卷。
謂總明僧法。
其中随務。
雖通别人。
攝末歸本。
通名衆務。
次篇聚名報已下。
應有四章。
屬第二卷。
局在别人之行也。
夫欲明持犯使離過行成。
須先示犯報淺深使懷歡戚。
故于随戒之首。
且明篇聚名報。
既知持毀得失報果差分。
即須依位顯相照彰消釋。
故有随戒釋相篇。
然随戒之中。
相貌雖顯。
然心境大趣。
其指猶迷。
故次一章通用該括。
名持犯方軌也。
然持犯兩相。
名體已彰。
上士則專精護持。
中人犯已能悔。
悔則複本清淨。
還同白法。
但忏之儀軌。
律有憲章。
故次有忏六聚法篇也。
次下十四章屬于下卷。
謂随機之務。
托事而興也。
中卷明示持犯。
洗滌形心。
形心既淨。
堪受衣食。
食則充内。
以遣氣虛。
衣則資外。
用障寒苦。
故有二衣總别篇來也。
上雖衣足蓋形。
複須食以充口。
故次明四藥受淨篇也。
上明四藥。
食體已辨。
須得能盛之物。
盛持之要無越缽器。
故有缽器制聽篇也。
然缽盂應器。
佛制随身。
用将分衛。
猶如鳥翼。
随緣長道。
去留無礙。
但中下之流。
未堪此教。
制令分衛。
終喪溝壑。
聖開房舍什物。
故有五行調度法附也。
但衣食義足。
房舍事周。
若受納乖儀。
翻成罪累。
故有對施興治篇也。
食觀已委。
離染行成。
罪累不立。
宴坐修道。
頭陀之行。
超卓不群。
故有迦葉糞衣佛親分座。
和先節食。
名供養人。
故有頭陀篇也。
但自行雖修。
事須謹敬。
恐藉勝業。
自恃輕人。
故有僧像緻敬篇。
敬儀既立。
禮儀被時。
進止可觀。
能生物信。
多有請福。
須立規模。
對事無倫。
見不生善。
故有赴請設則篇也。
但道俗形乖。
雖福慧兩别。
相依而形心獲安。
既受彼事資。
須報以法藥。
義有開導。
須得其方。
故有導俗化方篇。
雖七衆奉儀。
一方清肅。
恐異域瞻仰。
有觀化上賓舊住新遊焉無主客。
理須接待。
義響遐彰。
故有主客相待篇。
然賓主之禮儀。
已知通塞。
然壞形幻質。
生滅是恒。
百一易侵。
四蛇難養。
道朋同住。
遞運供承。
報盡緣離。
斃骸須瘗。
故有瞻病送終篇。
上雖随事科拟。
然雜務猶多。
齊聖所言。
甯容脫漏。
故立一篇明雜要行。
故有諸雜要行篇也。
此上諸門。
出正業。
僧别二行。
大僧厥儀。
下位相依。
須明軌則。
故有沙彌别行篇。
上雖約戒。
有具未之殊。
莫非男位。
但尼女暗弱。
觸事生迷。
若不宣示軌模。
理行何由可識。
故有尼衆别行篇。
上但一家行事采集相成。
至于諸部别途。
非無異執。
若不略披相貌。
将恐後進懷疑。
故最後一篇叙分諸部同異故曰也。
上來第二略釋三十篇名竟。
從此已下第三正釋十門義也。
第一序教興意者。
就此門中。
總分四别一序佛在世對機制戒教興意。
二明佛滅後對外道有結集教興意。
三對雙宗教興意。
四明當部教興之意。
有此四别。
如文可尋。
又解雲就此門中。
大分二别。
初至上則通明教興來。
是明教興通意。
二從今據當宗以辨下。
明教既已興當宗中自含差别之意。
就初通意中。
自有三别。
初至人下明對機制戒意。
二對外道下顯于廣教異彼外道之無法。
顯我有法意。
三對異宗下明廣教被于多機。
各自遵行俱得獲益。
然當部最為勝意。
後分文好。
夫至人興世者。
謂佛為至極之人。
故曰至人。
唯佛一人得稱至人。
獨盡苦原故。
又雲如來至真等正覺是也。
為化衆生。
出現于世。
王宮誕質。
八相成道曰興。
興由起也。
法身無形。
為物故形。
示同衆生。
故使可見。
迹如來去。
應現曰興。
益物有方者方由法也。
佛既興世。
說法度生。
施造方便。
皆稱利益。
故曰益物有方也。
随機設教理無虛授者。
謂佛說方法。
皆為利益衆生。
非為虛授。
善知性相。
随于根機所宜。
欲得人天。
即說五八。
欲至佛果。
即說大比丘無願毗尼。
宜聞三乘。
即說三車等喻。
宜聞一乘。
則會三歸一。
說常樂我淨。
故曰随機設教。
皆欲引至菩提。
故曰非虛授也。
佛有二智。
謂根本後得也。
若根本智。
常緣真如不動。
若後得智。
流化三界。
度脫衆生。
分身化物也。
又解。
此律教之興。
務先益物。
但由群生滞欲。
欲本所謂我心。
大聖随其所懷。
開示上心之法。
然則心為生欲之本。
滅欲必止心原。
止心由平明慧。
慧起假于定發。
發定之功。
非戒不弘。
故知此教之興随機說也。
又解。
随機設教理無虛授者。
如世大醫将藥救病。
以識病故。
無不獲損。
如來法王。
知根解法。
将法投根。
無不利益。
故無虛授。
除佛一人餘無能也。
如舍利弗教金師之子骨觀。
浣衣之子數息觀。
為佛所呵。
不知機故。
金師之子。
應令數息。
浣衣之子。
應教骨觀可知。
又解。
随機設教者。
如教有廣略不同。
為機有利鈍不等也。
如初成道。
所化機利。
但說略教。
即能護持。
未假廣教示其名種。
即如戒本下文七佛之偈通名略教是也。
于後根機漸鈍。
即說五篇等教。
如上加行卷中已說四佛制廣。
二佛制略損益義竟。
論雲依大慈門說毗尼者。
明如來于四無量心中以大慈心中。
辟不諱之門。
示秘密之深術。
曲授秘方。
偏賜内衆。
下文以秘故。
勝故。
不為俗說。
意在此也。
論謂毗婆沙論第一卷明之。
雲修多羅依十力故說也。
毗尼依大慈故說也。
阿毗昙依無畏故說也。
自意謂。
佛有大慈悲。
十力四無所畏等也。
言大慈門者。
如涅槃雲。
如來慈有三種。
一緣衆生慈。
緣于五陰所成衆生願與其樂。
二緣法慈。
緣諸衆生所須之物而欲與之。
三者無緣慈。
不住法相及衆生相。
是名無緣慈也。
經文廣不寫。
疏家出意如此耳。
又解慈有三者。
一緣衆生慈。
緣于五陰假名衆生也。
二緣法慈者。
謂緣假名之法也。
三無緣慈者。
謂衆生及法皆無有實也。
故律雲。
世尊慈念故。
而為說法者。
律即四分第六十卷雲。
佛在跋阇國中。
問諸比丘言。
汝等謂我為衣食卧具床蓐等為汝說法耶。
比丘言不也。
佛言汝以何心言我為汝說法耶。
比丘答言。
世尊以大慈故為我說法耳。
二為對外道無法自居者。
此下第二段。
明結集之意。
又可明佛在日。
對外道有此教興也。
所以知者。
故今文雲。
故制斯戒。
豈是結集家制耶。
思之言無法者。
望無可軌之法。
非謂無邪法。
如五熱炙身投岩赴火等是也。
如彼立法雲。
若犯淫者不得淫師妻。
自餘婦女通皆無罪。
若盜唯不得盜師金。
此得重罪。
論殺唯不得殺牛。
餘盜殺者皆無有罪。
此等并是無法自居也。
顯佛法人尊道高故制斯戒者。
以佛是三界大師。
人天尊貴。
無有與等。
為世特尊。
故曰人尊。
所說之法。
能軌成物善。
依之修行使隔凡成聖。
如此之法可珍可貴。
異于彼見諸邪之教。
故曰道高也。
觀下律中凡所制者并懷異術者。
下律增三文雲。
世尊何故制增戒學。
為調三毒令盡故。
制增戒學。
意明盡茲三毒。
定慧複明。
惑盡解圓。
斷諸苦際。
名曰異術。
又言凡所制者。
此指一切是佛制者。
有異意。
如五八十具。
明約機而立。
取其遠意。
皆至菩提。
是異術也。
又解。
因佛制不壞生掘地。
王臣息心。
不得?役比丘。
是異術也。
自解雲。
觀今文意。
言異術者。
謂異于外道。
如律雲。
瓶沙王請佛。
同外道八日十五日聚集來往。
我因得供養。
佛因制半月說戒。
不與外道同。
故言異術。
又一一戒中皆不與外道共有。
故言異術也。
如五篇七聚。
外道皆無也。
所以得知。
今文雲異術是異外道者。
尋下句來意。
故得知也。
故下句文雲。
若不撰結。
則令外道以緻餘言等。
明知異術之語是異外道耳。
故文雲。
若不撰結則令外道以緻餘言者。
文謂四分五百結集中文也。
其緣起廣如律文可尋。
四分别鈔緣。
首疏雲。
如來在世。
随機施教。
利同塵沙。
今滅盡應遷。
将其泥曰。
委囑迦葉波離阿難。
欲使撰佛誠言。
載傳竹帛。
利益末代。
意在流通。
若無撰集。
則令教法崩頹。
又招诽謗。
即律下文雲。
勿令外道以緻餘言。
沙門瞿昙法律。
如煙火盡煙滅。
佛在世之時。
比丘皆共學戒。
今既滅後。
無學戒者。
是以迦葉唱言。
普告大衆。
如來既滅。
世間無師。
傷失匠益。
咨[久/小]靡所。
念法心重。
令結法藏。
以報佛恩。
令法不滅。
所以于須彌山揚槌說偈。
集此羅漢。
勸莫涅槃。
且結集法藏。
以報佛恩。
欲使佛教流通末葉。
息外道餘言也。
上釋外道無法自居義竟。
三為對異宗故來者。
此下第三段。
對外宗教興意也。
言多别者。
如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