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持論義記卷第四(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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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者不起餘善。
第四段中不修齋者不修八齋。
不持戒者不持其餘七衆戒也。
是名下結。
煩惱濁中增非法貪是貪煩惱。
刀劍等施是瞋。
煩惱刀劍施等是其身業。
诤訟鬥亂是其口業。
此約外相以明内瞋。
谄是谄垢。
诳是诳垢。
言妄語者寄言顯诳。
受邪是癡。
及餘惡者。
謂無慚愧掉悔睡眠疑慢等也。
是名下結。
就見濁中言法壞者正法壞也。
言法沒者像法沒也。
像法起者顯前法壞。
正法壞故像法漸起。
似像法故名為像法。
邪法轉生顯前法沒。
像法沒故邪法生也。
是名下結。
就劫濁中明内三劫以為劫濁。
廣說如經。
上來别竟。
是名已下總結知生。
就器世中若成若壞如實知者略以标舉。
廣說如經。
上來第一知世間事。
自下第二知世間義。
此即知于知覺世間。
于中有八。
前七方便知世間義。
後一正觀知第一義。
前方便中初世間者是其苦果。
世間集者是其集因。
除世因果名世間滅。
離世對治名世間道。
此四觀察世間體義。
下觀所起。
世間味者世能生集。
味猶愛也。
世間患者世能生苦。
世間離者經亦名出。
此觀世間能起于滅。
離之與出滅之别稱。
此三所生。
前七是其學觀方便。
第一義觀是其道也。
此觀世義。
眼及色下觀察世間第一義谛。
今就八事觀第一義。
言八事者。
一名。
二生。
三姓。
四食。
五苦。
六壽命。
七久住。
八壽限。
今此略無壽限一門。
就前七種觀第一義。
先就名字觀第一義。
後類餘六。
就觀名中眼色四大名人建立人名。
眼謂眼根。
色謂色塵。
是其造色為四大造。
大與眼色不相舍離故名俱生。
問曰根塵各别有六。
今此何故偏舉眼色。
以在初故。
餘類可知。
又問眼根眼俱四大有成人義。
今可舉之。
彼外色塵色俱四大非成人法。
何故舉乎。
雖不體成義故通舉之。
名士夫者。
士夫猶是我人别稱。
向前所舉眼色大等集成人體名士夫身。
依此宰用說名為人。
無第三下就之觀理。
初觀實無。
後觀名有。
無第三言我衆生想明無我體。
解有兩義。
一約根塵内外分别。
眼根及彼造眼四大合以為一。
色塵及彼造色四大複合為一。
此二之外更無第三神我之體言是我衆生等。
餘亦如是。
是故經多皆就彼十二入法。
内外推求。
明無我人。
二就内外分别。
眼根為一。
造眼四大複以為一。
此二之外更無第三言是我是衆生。
無第三言我眼見色乃至識法。
明無我用。
既無我體。
焉有第三言我見色乃至識法。
此觀理無。
但言說數。
言是長老。
觀唯名有。
實無我故但言說數言是長老。
長老猶是人之别稱。
如是生下将前類後。
明皆無也。
前知世間。
次知其義。
自下雙結。
于生世間器世間者牒上初段。
八行觀者牒前第二。
八行總牒。
世間義者别牒前七。
第一義者别牒第八。
是故名知總以結之。
上來第一如世間知。
自下第二如世間轉。
于中有四。
一随他所宜。
二身口意慮而行下随自所宜。
三為他親下對前第一明化德具。
四成八種賢聖語下對上第二明自衆淨。
前中有四。
一能随順上中下人。
二于諸親下能随善友。
三孤獨下能随貧乞。
四不以憂下能随疏人。
就初段中先别。
後通。
就前别中先随上人。
上坐勝德标别所随。
上坐年高勝德尊下明随順。
言尊重者意業随順。
奉迎已下身業随順。
言問訊者口業随順。
次随中人年德等者标别所随。
下明随順。
正言軟語口業随順。
彼問菩薩正言酬對。
菩薩問彼軟言安慰。
不起等慢意業随順。
略無身随。
次随下人年德下者标别所随。
下明随順。
于中有三。
一心口将順。
二若見下所求不違。
三不??下睹劣不輕。
就初段中勸稱覆罪口業将順。
無善勸喻有德稱歎有罪為覆不輕蔑彼意業将順。
第二段中見求财法不背面者。
等施不偏不背此面。
偏施于彼不颦歡喜和顔引接。
第三段中不??彼阙口業将順。
見他不輕意業将順。
地謂地唱。
頓謂衰頓。
上來别随。
自下通随。
若見一切上中下人舉其所随。
下明随順。
于中有三。
一口業将順。
睹形先問知德歎善。
二随宜下身業将順。
惠以财法。
三不谄下意業将随。
不谄對上實心敬上而不曲谄。
不重不高對中人說。
于彼中人不起等慢名不自重。
不起大慢。
謂己過彼名不自高。
不大已下對下人說。
于下人所不計年長而輕于彼名不自大。
不計德勝而欺于彼名不以高。
而自矜異。
矜猶慢也。
慢相外彰故雲矜異。
上來随順上中下人。
自下第二随順親善。
于諸親友标别所随。
下明随順。
一切給與以财将順。
若病已下三業将順。
為善知識化令從善。
離諸怨對不結怨惡。
自下第三随順貧乞。
孤貧無歸标别所随。
為作依怙正明随順。
自下第四随順疏人。
不以憂苦加衆生者身業将順。
因緣事下口業将順。
初離绮語。
後離惡口。
因緣事起如法戲笑是不绮也。
他疑菩薩嫌恨因緣。
或他衆生憂惱事起。
應以戲言将順于彼故名應戲。
宣說世俗如法喜事除彼疑惱名為如法。
不說雜話故無非法。
不以戲言形名他人明離惡口。
乃至親密亦不說者彰此過重。
畢竟不為于他人下意業将順。
于中初明自不賤他。
若為他下他惱不瞋。
上來第一随他所宜。
自下第二随自所宜。
身口意業慮而後行作事詳審。
先思後行故無罪過。
離十四下為業善正。
于中初明在家行業。
常有慚下出家行業。
在家行中初離邪業。
現法樂下明離邪命。
離邪業中觀此文勢似若初舉離十四垢。
謂隐覆下随别指斥。
依長阿含則不如是。
彼說遠離十四垢業。
離隐六方。
離四惡友。
攝四善友。
各各别異。
何者是其離十四垢。
如彼中說。
離四結業。
所謂殺盜邪淫妄語。
不于四處作諸惡行。
謂貪财癡怖。
不依是等而起惡業。
離六損财法。
一者耽酒。
二者博戲。
三者放蕩。
四迷妓樂。
五惡友相得。
六者懈惰。
彼說六中各有六過。
不可具論。
此是十四離隐方者。
如彼經說。
羅悅城中有長者子名曰善生。
積世相傳于清旦時恒禮六方。
令彼方神常護家業所作諧偶。
值佛請問有是法不。
佛答言有。
但不同汝。
相狀如何。
父母為東方。
師長為南方。
妻子為西方。
親友為北方。
仆使為下方。
沙門高德以為上方。
如彼經說。
己對六方。
六方對己各有五事。
不可具論。
離四惡友者如彼經說。
有四怨如親應當覺知。
一畏伏友。
畏而伏之。
實無親意。
二美言友。
言順意違。
三敬順友。
心雖敬順。
然于所作善惡斯從無相谏止。
四者惡友。
惡事相伴。
或同飲酒博戲淫逸及歌舞等。
如彼經說。
一一之中各複有四。
不可具辯。
攝四善友者如彼經說。
四親可親之。
一止非友。
惡事相止。
二慈愍友。
苦事相憐。
三利人友。
樂事相與。
四同事友。
善事同修。
如彼經說。
一一之中各複有四。
不可具論。
準彼驗此。
此中應言離十四垢業離隐六方離四惡友攝四善友。
當應翻者不見彼經。
謂隐覆等顯前十四。
故言誤耳。
如修多羅指經廣顯。
指長阿含善生經也。
下正命中先明菩薩資财具足。
财物之屬現能生樂。
交能利人。
是故名為現法樂義。
所須不乏名錢财具。
次明菩薩财具所由。
來時勤力。
得已守護。
是故得彼錢财具足。
下明菩薩求時如法。
遠離邪命。
為諸工巧求如法也。
不曲幻等離邪命也。
身不曲谄。
心不虛幻。
口不欺诳。
上來明其在家行業。
下明出家。
慚愧無罪明無重過。
慚愧據心。
無罪身口。
威儀具下明離輕罪。
儀具身口。
重慎内心。
自下第三對上初段随他所宜明化德具。
于中有三。
一明成就信義無貪。
二決斷下口身善巧。
三若為王下治化以法。
就初段中為他親厚受寄不侵負債不抵是有信也。
分财無偏是有義也。
若是真實依實與價是無貪也。
第二段中句别有四。
一口。
二身。
三口。
四身。
決斷世事辯正機速。
是第一句口業善巧。
斷辭顯了故雲辯也。
言必當理故言正也。
所決迅利名機速也。
彼悉同是第二句身業善巧。
随問能答是第三句重明口巧。
為正事業是第四句重明身巧。
第三段中初明為王治俗以法。
于惡戒下誨道以律。
成就八下是第四段。
對上第二明自行淨。
略明口淨。
成八總舉。
下别可知。
前如世知。
次如世轉。
下雙結之。
成如是等如世間知牒上初段明世間解。
如世間轉牒前第二明世間行。
是名知世。
是總結也。
自下第六明如說行有十一門。
一明四依。
二四無礙。
三菩提具。
四明道品。
五明谛觀。
六明止觀。
七明巧便。
八陀羅尼。
九明諸願。
十三三昧。
第十一門明優檀那。
法為行本故先明法。
依法生解故次第二明四無礙。
依解起行故次第三明菩提具。
行熟成道故次第四明其道品。
依道入谛故次第五明其谛觀。
谛觀純熟寂照無礙。
故次第六明其止觀。
止觀雙修所為善巧。
故次第七明其巧便。
善巧修故得法總持。
故次第八明陀羅尼。
總持力故更能上求。
故次第九明其願心。
由願求故心能住法。
故次第十明三三昧。
心住法故見法實相。
故第十一明優檀那。
就四依中文别有三。
一辯其相。
二如是成下對後無礙顯依成就。
三具足大師修慧知下就人彰德。
前中初問。
次釋。
後結。
雲何問也。
釋中應先解四依義然後釋文。
義如别章。
文中第一明其依義。
第二依法。
第三依了義經。
第四依智。
前二明其攝法次第。
義能成行故先依之。
義謂理也。
義藉诠顯故次依法。
法謂教也。
後二明其起修次第。
依前教法修習正解。
故次第三依了義經。
依前理義修習智行。
故次第四明其依智。
就依義中為義聽法不為味者略以标舉。
下牒釋之。
為義牒前。
若聞下釋。
若聞世間非巧便說。
明其有義而無巧味。
菩薩亦聽就人明依。
非巧便說亦是其味。
菩薩亦聽。
雲何不依。
釋言經說不依味者無義之味菩薩不依。
非謂一向不依于味。
次明依法。
句别有二。
一明依法不依于人。
二牒以顯得。
前中初至知所應依是依法也。
知說明闇是非通解。
知所應依簡是去非。
正知所依不以上下明不依人。
此乃不依四種大人所說之法。
非唯舍人。
複就人中非法之者菩薩不依。
非謂一向不依于人。
四大人者。
謂一知法人。
二多知法人。
三若僧。
四若佛。
有人說言我所說法是其上坐智人所說。
不得即受。
亦不诽謗。
三藏驗之。
是則宜受。
非則棄舍。
有人說言我所說法從某二三大德所聞。
或言從僧。
或言從佛。
驗之如前。
今此說言不以上坐是一人也。
不以多識是多人也。
若佛若僧通前說四。
不以此等人說故一向專依。
下牒顯得。
如是牒辭。
依止所應牒前依法。
不依人者牒不依人。
于真不動。
顯前文中依法得也。
能自了知不由他者。
顯前不依四人得也。
依了義中初明依了。
後明不依不了。
今此所說約對愚智明了不了。
正智所說各有所顯。
斯名為了。
愚心取法門别互違。
悉是不了。
依前了中。
句别有二。
一明依了不依不了。
二牒以彰得。
就初段中于如來所深信清淨。
一向信受如來所說。
依了義者正明依了。
深信取法言無隐覆故名為了。
非不了者不依不了。
舍離愚謗名非不了。
下牒彰得。
依了義經是牒前也。
法律不壞是彰得也。
解法不乖故不可壞。
下明不了。
句别有二。
一明不了。
二牒以顯失。
就初段中不了經者總以标舉。
種種門說應有疑問明不了相。
如來所說随門各異名種種說。
疑心不了名不決定。
以不決故理多疑問故曰應有。
下牒顯失。
于了義經作不決定是牒前也。
法律可壞是顯失也。
執異互非故可破壞。
就依智不依于識中。
初辯其相。
後牒顯得。
就初段中。
得堅修慧是依智也。
此乃菩薩自依己智而取諸法。
不依他智。
非以聞思識法義者明不依識。
聞思二心見法不了。
想識所攝。
故名為識。
下牒顯得。
用修慧知不以聞思是牒前也。
聞說深義不起诽謗是顯得也。
是名四依釋已總結。
上辯四依。
如是成下對後無礙以顯依成。
如是成者牒前依行。
說四無量顯其義者。
指後無礙顯前成也。
後四無礙知法廣多故名無量。
非慈悲等。
彼四無量顯此四依成就義也。
良以就此依智之中分為後四。
故得以彼顯此成矣。
自下第三就人彰德。
明此四依是佛所窮菩薩所解。
初至方便明此四依佛所窮證。
具足大師修慧所知一切四依。
舉佛所知四依法也。
諸佛如來是世大師。
師德圓備故雲具足。
四依之法是佛所了。
故雲大師所知四依。
平等方便明佛窮證。
窮其實性名為平等。
又複齊知亦名平等。
随相巧知稱曰方便。
菩薩于彼皆明達者。
明前四依菩薩解也。
自下第二明四無礙。
先問。
後釋。
釋中有三。
一辯其相。
二明無礙所知寬廣。
三明此四攝智周盡。
就初段中應先廣釋四無礙義。
義如别章。
文中初言于法章句修慧知者。
知諸教法為法無礙。
一切法相如實知二谛義自相同相為義無礙。
一切法名修慧知者。
知諸法名名辭無礙。
一切種别修慧知者。
辭中異知種種分别随物心樂。
名樂無礙。
此等就前依智之中随義分四。
是故皆言修慧所知。
如是四下明四無礙所知寬廣。
如是無礙得五無量總以标舉。
五中異知故名無量。
知之善巧稱曰方便。
下别顯之。
陰者五陰。
界謂十八界。
入謂十二入。
十二因緣名為緣起。
因果是非名處非處。
于此五中皆巧知也。
此四行下明四無礙攝智周盡。
初順。
後反。
于一切法能自覺者自行具也。
為他顯者利他具也。
此前順解。
下反釋之。
除之更無能自覺者。
四無礙外無自利法。
況餘顯示無利他法。
自下第三明菩提具。
先問。
後釋。
釋中初舉。
次列兩名。
後指前說。
下辯優劣。
地持論義記卷第四(之上)
第四段中不修齋者不修八齋。
不持戒者不持其餘七衆戒也。
是名下結。
煩惱濁中增非法貪是貪煩惱。
刀劍等施是瞋。
煩惱刀劍施等是其身業。
诤訟鬥亂是其口業。
此約外相以明内瞋。
谄是谄垢。
诳是诳垢。
言妄語者寄言顯诳。
受邪是癡。
及餘惡者。
謂無慚愧掉悔睡眠疑慢等也。
是名下結。
就見濁中言法壞者正法壞也。
言法沒者像法沒也。
像法起者顯前法壞。
正法壞故像法漸起。
似像法故名為像法。
邪法轉生顯前法沒。
像法沒故邪法生也。
是名下結。
就劫濁中明内三劫以為劫濁。
廣說如經。
上來别竟。
是名已下總結知生。
就器世中若成若壞如實知者略以标舉。
廣說如經。
上來第一知世間事。
自下第二知世間義。
此即知于知覺世間。
于中有八。
前七方便知世間義。
後一正觀知第一義。
前方便中初世間者是其苦果。
世間集者是其集因。
除世因果名世間滅。
離世對治名世間道。
此四觀察世間體義。
下觀所起。
世間味者世能生集。
味猶愛也。
世間患者世能生苦。
世間離者經亦名出。
此觀世間能起于滅。
離之與出滅之别稱。
此三所生。
前七是其學觀方便。
第一義觀是其道也。
此觀世義。
眼及色下觀察世間第一義谛。
今就八事觀第一義。
言八事者。
一名。
二生。
三姓。
四食。
五苦。
六壽命。
七久住。
八壽限。
今此略無壽限一門。
就前七種觀第一義。
先就名字觀第一義。
後類餘六。
就觀名中眼色四大名人建立人名。
眼謂眼根。
色謂色塵。
是其造色為四大造。
大與眼色不相舍離故名俱生。
問曰根塵各别有六。
今此何故偏舉眼色。
以在初故。
餘類可知。
又問眼根眼俱四大有成人義。
今可舉之。
彼外色塵色俱四大非成人法。
何故舉乎。
雖不體成義故通舉之。
名士夫者。
士夫猶是我人别稱。
向前所舉眼色大等集成人體名士夫身。
依此宰用說名為人。
無第三下就之觀理。
初觀實無。
後觀名有。
無第三言我衆生想明無我體。
解有兩義。
一約根塵内外分别。
眼根及彼造眼四大合以為一。
色塵及彼造色四大複合為一。
此二之外更無第三神我之體言是我衆生等。
餘亦如是。
是故經多皆就彼十二入法。
内外推求。
明無我人。
二就内外分别。
眼根為一。
造眼四大複以為一。
此二之外更無第三言是我是衆生。
無第三言我眼見色乃至識法。
明無我用。
既無我體。
焉有第三言我見色乃至識法。
此觀理無。
但言說數。
言是長老。
觀唯名有。
實無我故但言說數言是長老。
長老猶是人之别稱。
如是生下将前類後。
明皆無也。
前知世間。
次知其義。
自下雙結。
于生世間器世間者牒上初段。
八行觀者牒前第二。
八行總牒。
世間義者别牒前七。
第一義者别牒第八。
是故名知總以結之。
上來第一如世間知。
自下第二如世間轉。
于中有四。
一随他所宜。
二身口意慮而行下随自所宜。
三為他親下對前第一明化德具。
四成八種賢聖語下對上第二明自衆淨。
前中有四。
一能随順上中下人。
二于諸親下能随善友。
三孤獨下能随貧乞。
四不以憂下能随疏人。
就初段中先别。
後通。
就前别中先随上人。
上坐勝德标别所随。
上坐年高勝德尊下明随順。
言尊重者意業随順。
奉迎已下身業随順。
言問訊者口業随順。
次随中人年德等者标别所随。
下明随順。
正言軟語口業随順。
彼問菩薩正言酬對。
菩薩問彼軟言安慰。
不起等慢意業随順。
略無身随。
次随下人年德下者标别所随。
下明随順。
于中有三。
一心口将順。
二若見下所求不違。
三不??下睹劣不輕。
就初段中勸稱覆罪口業将順。
無善勸喻有德稱歎有罪為覆不輕蔑彼意業将順。
第二段中見求财法不背面者。
等施不偏不背此面。
偏施于彼不颦歡喜和顔引接。
第三段中不??彼阙口業将順。
見他不輕意業将順。
地謂地唱。
頓謂衰頓。
上來别随。
自下通随。
若見一切上中下人舉其所随。
下明随順。
于中有三。
一口業将順。
睹形先問知德歎善。
二随宜下身業将順。
惠以财法。
三不谄下意業将随。
不谄對上實心敬上而不曲谄。
不重不高對中人說。
于彼中人不起等慢名不自重。
不起大慢。
謂己過彼名不自高。
不大已下對下人說。
于下人所不計年長而輕于彼名不自大。
不計德勝而欺于彼名不以高。
而自矜異。
矜猶慢也。
慢相外彰故雲矜異。
上來随順上中下人。
自下第二随順親善。
于諸親友标别所随。
下明随順。
一切給與以财将順。
若病已下三業将順。
為善知識化令從善。
離諸怨對不結怨惡。
自下第三随順貧乞。
孤貧無歸标别所随。
為作依怙正明随順。
自下第四随順疏人。
不以憂苦加衆生者身業将順。
因緣事下口業将順。
初離绮語。
後離惡口。
因緣事起如法戲笑是不绮也。
他疑菩薩嫌恨因緣。
或他衆生憂惱事起。
應以戲言将順于彼故名應戲。
宣說世俗如法喜事除彼疑惱名為如法。
不說雜話故無非法。
不以戲言形名他人明離惡口。
乃至親密亦不說者彰此過重。
畢竟不為于他人下意業将順。
于中初明自不賤他。
若為他下他惱不瞋。
上來第一随他所宜。
自下第二随自所宜。
身口意業慮而後行作事詳審。
先思後行故無罪過。
離十四下為業善正。
于中初明在家行業。
常有慚下出家行業。
在家行中初離邪業。
現法樂下明離邪命。
離邪業中觀此文勢似若初舉離十四垢。
謂隐覆下随别指斥。
依長阿含則不如是。
彼說遠離十四垢業。
離隐六方。
離四惡友。
攝四善友。
各各别異。
何者是其離十四垢。
如彼中說。
離四結業。
所謂殺盜邪淫妄語。
不于四處作諸惡行。
謂貪财癡怖。
不依是等而起惡業。
離六損财法。
一者耽酒。
二者博戲。
三者放蕩。
四迷妓樂。
五惡友相得。
六者懈惰。
彼說六中各有六過。
不可具論。
此是十四離隐方者。
如彼經說。
羅悅城中有長者子名曰善生。
積世相傳于清旦時恒禮六方。
令彼方神常護家業所作諧偶。
值佛請問有是法不。
佛答言有。
但不同汝。
相狀如何。
父母為東方。
師長為南方。
妻子為西方。
親友為北方。
仆使為下方。
沙門高德以為上方。
如彼經說。
己對六方。
六方對己各有五事。
不可具論。
離四惡友者如彼經說。
有四怨如親應當覺知。
一畏伏友。
畏而伏之。
實無親意。
二美言友。
言順意違。
三敬順友。
心雖敬順。
然于所作善惡斯從無相谏止。
四者惡友。
惡事相伴。
或同飲酒博戲淫逸及歌舞等。
如彼經說。
一一之中各複有四。
不可具辯。
攝四善友者如彼經說。
四親可親之。
一止非友。
惡事相止。
二慈愍友。
苦事相憐。
三利人友。
樂事相與。
四同事友。
善事同修。
如彼經說。
一一之中各複有四。
不可具論。
準彼驗此。
此中應言離十四垢業離隐六方離四惡友攝四善友。
當應翻者不見彼經。
謂隐覆等顯前十四。
故言誤耳。
如修多羅指經廣顯。
指長阿含善生經也。
下正命中先明菩薩資财具足。
财物之屬現能生樂。
交能利人。
是故名為現法樂義。
所須不乏名錢财具。
次明菩薩财具所由。
來時勤力。
得已守護。
是故得彼錢财具足。
下明菩薩求時如法。
遠離邪命。
為諸工巧求如法也。
不曲幻等離邪命也。
身不曲谄。
心不虛幻。
口不欺诳。
上來明其在家行業。
下明出家。
慚愧無罪明無重過。
慚愧據心。
無罪身口。
威儀具下明離輕罪。
儀具身口。
重慎内心。
自下第三對上初段随他所宜明化德具。
于中有三。
一明成就信義無貪。
二決斷下口身善巧。
三若為王下治化以法。
就初段中為他親厚受寄不侵負債不抵是有信也。
分财無偏是有義也。
若是真實依實與價是無貪也。
第二段中句别有四。
一口。
二身。
三口。
四身。
決斷世事辯正機速。
是第一句口業善巧。
斷辭顯了故雲辯也。
言必當理故言正也。
所決迅利名機速也。
彼悉同是第二句身業善巧。
随問能答是第三句重明口巧。
為正事業是第四句重明身巧。
第三段中初明為王治俗以法。
于惡戒下誨道以律。
成就八下是第四段。
對上第二明自行淨。
略明口淨。
成八總舉。
下别可知。
前如世知。
次如世轉。
下雙結之。
成如是等如世間知牒上初段明世間解。
如世間轉牒前第二明世間行。
是名知世。
是總結也。
自下第六明如說行有十一門。
一明四依。
二四無礙。
三菩提具。
四明道品。
五明谛觀。
六明止觀。
七明巧便。
八陀羅尼。
九明諸願。
十三三昧。
第十一門明優檀那。
法為行本故先明法。
依法生解故次第二明四無礙。
依解起行故次第三明菩提具。
行熟成道故次第四明其道品。
依道入谛故次第五明其谛觀。
谛觀純熟寂照無礙。
故次第六明其止觀。
止觀雙修所為善巧。
故次第七明其巧便。
善巧修故得法總持。
故次第八明陀羅尼。
總持力故更能上求。
故次第九明其願心。
由願求故心能住法。
故次第十明三三昧。
心住法故見法實相。
故第十一明優檀那。
就四依中文别有三。
一辯其相。
二如是成下對後無礙顯依成就。
三具足大師修慧知下就人彰德。
前中初問。
次釋。
後結。
雲何問也。
釋中應先解四依義然後釋文。
義如别章。
文中第一明其依義。
第二依法。
第三依了義經。
第四依智。
前二明其攝法次第。
義能成行故先依之。
義謂理也。
義藉诠顯故次依法。
法謂教也。
後二明其起修次第。
依前教法修習正解。
故次第三依了義經。
依前理義修習智行。
故次第四明其依智。
就依義中為義聽法不為味者略以标舉。
下牒釋之。
為義牒前。
若聞下釋。
若聞世間非巧便說。
明其有義而無巧味。
菩薩亦聽就人明依。
非巧便說亦是其味。
菩薩亦聽。
雲何不依。
釋言經說不依味者無義之味菩薩不依。
非謂一向不依于味。
次明依法。
句别有二。
一明依法不依于人。
二牒以顯得。
前中初至知所應依是依法也。
知說明闇是非通解。
知所應依簡是去非。
正知所依不以上下明不依人。
此乃不依四種大人所說之法。
非唯舍人。
複就人中非法之者菩薩不依。
非謂一向不依于人。
四大人者。
謂一知法人。
二多知法人。
三若僧。
四若佛。
有人說言我所說法是其上坐智人所說。
不得即受。
亦不诽謗。
三藏驗之。
是則宜受。
非則棄舍。
有人說言我所說法從某二三大德所聞。
或言從僧。
或言從佛。
驗之如前。
今此說言不以上坐是一人也。
不以多識是多人也。
若佛若僧通前說四。
不以此等人說故一向專依。
下牒顯得。
如是牒辭。
依止所應牒前依法。
不依人者牒不依人。
于真不動。
顯前文中依法得也。
能自了知不由他者。
顯前不依四人得也。
依了義中初明依了。
後明不依不了。
今此所說約對愚智明了不了。
正智所說各有所顯。
斯名為了。
愚心取法門别互違。
悉是不了。
依前了中。
句别有二。
一明依了不依不了。
二牒以彰得。
就初段中于如來所深信清淨。
一向信受如來所說。
依了義者正明依了。
深信取法言無隐覆故名為了。
非不了者不依不了。
舍離愚謗名非不了。
下牒彰得。
依了義經是牒前也。
法律不壞是彰得也。
解法不乖故不可壞。
下明不了。
句别有二。
一明不了。
二牒以顯失。
就初段中不了經者總以标舉。
種種門說應有疑問明不了相。
如來所說随門各異名種種說。
疑心不了名不決定。
以不決故理多疑問故曰應有。
下牒顯失。
于了義經作不決定是牒前也。
法律可壞是顯失也。
執異互非故可破壞。
就依智不依于識中。
初辯其相。
後牒顯得。
就初段中。
得堅修慧是依智也。
此乃菩薩自依己智而取諸法。
不依他智。
非以聞思識法義者明不依識。
聞思二心見法不了。
想識所攝。
故名為識。
下牒顯得。
用修慧知不以聞思是牒前也。
聞說深義不起诽謗是顯得也。
是名四依釋已總結。
上辯四依。
如是成下對後無礙以顯依成。
如是成者牒前依行。
說四無量顯其義者。
指後無礙顯前成也。
後四無礙知法廣多故名無量。
非慈悲等。
彼四無量顯此四依成就義也。
良以就此依智之中分為後四。
故得以彼顯此成矣。
自下第三就人彰德。
明此四依是佛所窮菩薩所解。
初至方便明此四依佛所窮證。
具足大師修慧所知一切四依。
舉佛所知四依法也。
諸佛如來是世大師。
師德圓備故雲具足。
四依之法是佛所了。
故雲大師所知四依。
平等方便明佛窮證。
窮其實性名為平等。
又複齊知亦名平等。
随相巧知稱曰方便。
菩薩于彼皆明達者。
明前四依菩薩解也。
自下第二明四無礙。
先問。
後釋。
釋中有三。
一辯其相。
二明無礙所知寬廣。
三明此四攝智周盡。
就初段中應先廣釋四無礙義。
義如别章。
文中初言于法章句修慧知者。
知諸教法為法無礙。
一切法相如實知二谛義自相同相為義無礙。
一切法名修慧知者。
知諸法名名辭無礙。
一切種别修慧知者。
辭中異知種種分别随物心樂。
名樂無礙。
此等就前依智之中随義分四。
是故皆言修慧所知。
如是四下明四無礙所知寬廣。
如是無礙得五無量總以标舉。
五中異知故名無量。
知之善巧稱曰方便。
下别顯之。
陰者五陰。
界謂十八界。
入謂十二入。
十二因緣名為緣起。
因果是非名處非處。
于此五中皆巧知也。
此四行下明四無礙攝智周盡。
初順。
後反。
于一切法能自覺者自行具也。
為他顯者利他具也。
此前順解。
下反釋之。
除之更無能自覺者。
四無礙外無自利法。
況餘顯示無利他法。
自下第三明菩提具。
先問。
後釋。
釋中初舉。
次列兩名。
後指前說。
下辯優劣。
地持論義記卷第四(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