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持論義記卷第四(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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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癡為惑本故偏言之。
亦可所受報分頑騃故曰愚癡。
極苦觸身我苦我苦顯其相也。
以何義故不說行苦今為成二。
行苦微通攝入前二。
故略不論。
三愚癡愁憂亦名二箭借喻顯過。
以斯苦深故喻射箭。
法句經中憂為斫瘡。
愚為射箭。
憂緣境寬故如斫瘡。
愚報苦深故喻射箭。
故彼文言斫瘡莫過憂。
射箭莫過愚。
是壯莫能拔。
唯從多聞除。
彼歎多聞故說斯偈。
四身受心受随依分别。
報苦依身故名身受。
憂惱依心故名心受。
次增說三。
此猶是三苦變易是壞。
次增說四。
合會别離。
是八苦中愛别離苦。
言斷苦者是彼死苦。
相續苦者是彼生苦。
終竟苦者五盛陰苦。
未得究竟涅槃道來所有五陰皆是苦故。
名究竟苦。
次增說五。
所謂五蓋。
次增說六。
前二就内。
因果分别。
後四就外。
外中初二以為一對。
未得求苦。
已得護苦。
後二一對。
未得不足。
已得壞苦。
次增說七。
八苦之中除五盛陰說餘七種。
五盛總故所以除之。
次增說八。
前七可知。
久住威儀以為第八。
次增說九。
自不具者自身支節不具足也。
他不足者眷屬支節不具足也。
親不具者親裡乏少。
無病不具者以有病故不得具足。
無諸病苦故雲無病不具足苦。
次增說十。
相顯可知。
上來觀他自苦。
初苦有九就總開别。
就前第一集苦之中随義不同有餘九别。
向前他苦。
今此自苦。
雲何就前開此九種。
釋言自集與前相似故雲初苦有餘九種。
理實是中就已集苦開餘九别。
此初集苦即以為一。
餘九門中有五十四。
是故合為五十五苦。
次列其名。
前總集苦即為一門。
一切為二。
大苦為三。
一切門四。
惡行為五。
轉生為六。
不随欲七。
違害為八。
相續為九。
一切種十。
下依此門增數辯釋。
初總可知。
但釋餘九。
一切苦者牒第二門。
下釋有二。
前因起者是其報苦。
轉時緣者是其壞苦。
此二與上三苦義同。
言大苦者牒前第三。
下釋有三。
長夜深苦種種多苦無間重苦具此名大。
一切門者牒前第四。
下釋有四。
三途為三。
善趣輪轉通前說四。
言惡行者牒前第五。
下釋有五。
從初乃至自身現作還自受來是其第一生苦惡行。
往不正思則生煩惱是其第二起惑惡行。
身口及心多造惡行未來生惡即以為三造業惡行。
通前為五。
由現造惡來還作罪名生惡行。
良以造業正是惡行故分三種。
轉生苦者牒前第六。
下釋有六。
一自身不定。
二妻子不定。
三奴婢給使不定。
四者朋友大臣不定。
五親眷不定。
六财物不定。
不随欲者牒第七門。
下釋有七。
相顯可知。
違害苦者牒第八門。
下釋有八。
相顯可知。
相續苦者牒第九門。
有九舉數。
略不列名。
或可與上九同故爾。
一切種者牒前第十。
下釋有十。
于中前五翻上五樂即為五苦。
後之五種随義别論。
就前五中有五舉數。
如前五種樂相違者對樂總辯。
如前自利利他品中所說五樂。
翻彼即為五種苦也。
下翻樂别顯。
言因苦者翻前因樂為因苦也。
言受苦者翻前受樂為受苦也。
言樂對治者翻苦治樂。
為樂治苦。
不斷受者翻上斷受以為此中不斷受苦。
出家已下翻前無罪以為罪苦。
無罪有四。
一出家樂。
所謂持戒。
二遠離樂。
所謂初禅。
三寂滅樂。
二禅為首乃至非想。
四菩提樂。
謂無漏道。
今言出家牒初出家樂。
言遠離者牒遠離樂。
言寂滅者牒寂滅樂。
言菩提樂。
對治非家。
翻前出家。
言欲界者翻前遠離。
和合受想翻前寂滅。
言凡夫者翻前菩提。
是名下結。
又五苦者更随異義别說五苦。
相别可知。
此五已下總結成十前五十。
下第三總結。
百一十苦下明修悲。
緣彼悲生起悲始也。
修習增長修之次也。
成就滿足悲行成也。
自下次明十八大苦顯悲心大。
于彼大苦緣十八苦生大悲者總以标舉。
就前所說百一十中重者偏觀。
故雲于彼緣十八苦生大悲也。
下别顯之。
雲何徴問。
下列其名。
前九是前五十五中增上重苦。
後九是後五十五中增上重苦。
故有十八。
就前五十五苦之中門别有十。
始從一種乃至十種。
十中第一第五第十一向不舉。
第八第九各舉二苦。
餘五門中各舉一苦。
故有九種。
愚癡報者是第三中愚癡報苦。
報苦深重所以偏舉。
言行苦者前第三中行苦門也。
行苦深廣是以偏舉。
究竟苦者前第四中終竟苦也。
終竟長久故偏舉之。
前第五門五蓋之苦今全不舉。
言因苦者前第六中初因苦也。
因是苦本是故偏舉。
言生苦者前第七中初生苦也。
自作苦者前第八中自作苦也。
他逼迫苦他作善者合成一句。
此亦是前第八門中他作苦也。
惡戒苦者前第九中戒不具苦。
惡見苦者此亦是前第九門中見不具苦。
彼第十門略而不舉。
自下就後五十五中明餘九苦。
于中十門。
十中第一第六第九一向不舉。
第四第十各舉二苦。
餘五門中各舉一苦。
故有九種。
本因苦者前第二中前因所起愚報苦也。
言大苦者前第三門總為大苦。
今通舉之。
地獄苦者是前第四一切門中地獄苦也。
善起苦者亦是第四一切門中善起輪苦。
一切性者是前第五惡行苦中五種惡行。
今此通名一切性苦。
煩惱業苦性是苦故。
前第六門六種轉生今略不舉。
無智苦者前第七門不随欲中。
欲得智慧不樂愚癡惱苦生也。
增長苦者前第八門違害苦中煩惱增苦。
前第九門相續之苦今略不舉。
言受苦者前第十門一切種中第二受苦。
鄙穢苦者此亦是前第十門中穢污苦也。
上來第二對境辯修。
自下廣明悲行差别。
于中有五。
一彰悲行差别不同。
二出離下就處分别。
三悲心前下顯悲功能。
四若人問下歡以顯勝。
五有四德下彰其修益。
就初段中有四舉數。
下别顯之。
前二一對修成分别。
後二一對化益分别。
緣生深細難知之苦而起悲者。
對緣以顯悲行深也。
久遠長養修習殷勤發悟生者。
對因以顯悲心原也。
以久修故今對苦緣即便發悟起昔所修。
名發悟生。
後二益中初能舍樂。
後能受苦。
前舍樂中随其發悟入悲心者牒前起後。
為令已下正能舍樂。
為生離苦舍百千身重事能為況一身等。
以重況輕顯心能作。
下明為物代受諸苦。
苦是報法雲何可代。
正以菩薩在苦教化令彼出苦。
故說為代。
又複外苦鞭杖等事亦得代受。
自下第二就處分别。
分别有二。
一快淨處。
謂究竟地及如來地。
名第十地以為究竟。
二修成處。
地前修處。
地上成處。
菩薩于此修習悲心。
則為修習一切悲心。
疾得悲者是修處也。
于此修習對境辯修。
則為修習一切悲者顯修圓備。
則能疾得顯悲功能。
初地已上為淨悲地。
地前所成去彼不遙故雲疾得。
入淨心下是其成處。
初顯成相。
非如已下簡勝異劣。
前中于生極親想者舍離疏礙。
言愛念者親厚中深。
自有是親不必親愛。
慈母于子親而深愛。
菩薩如是故雲愛念。
欲為作者自有愛念。
而于所作無心欲代。
菩薩不爾。
悉欲代作。
不疲厭者自有能代不能常久。
菩薩不爾。
常能不厭。
代受苦者。
自有不厭樂事能為。
苦則不堪。
菩薩不爾。
苦亦能代。
言自在者自有能代。
代心艱難。
多用思惟方堪能代。
名不自在。
菩薩不爾。
代苦心成任運能為故曰自在。
就下簡勝異劣之中。
非如苦谛無間等者簡大異小。
小乘人中見谛無間見谛之始。
依如成實。
見道觀空更無相隔故曰無間。
若依毗昙。
八忍八智相續無間。
今同毗昙。
舉彼苦谛最初無間。
乃至等取究竟無學。
故雲等也。
菩薩異彼故曰非如。
究竟深下辯小異大。
自下第三顯其行能。
悲心前行。
略明悲心能為行首。
行前先起故曰前行。
觀百一十下廣明悲心發生諸行。
于中初言觀百一十苦修習悲者牒上悲心。
下明起行。
于内外物無少不舍依悲起施。
無一律儀而不攝持依悲修戒。
無一不益而不堪忍依悲習忍。
無一精進而不勇猛依悲精進。
無一禅定而不正受依悲修禅。
無一智慧而不得入依悲生慧。
自下第四歎以顯勝。
于中有四。
一獨标人相。
二起出諸行。
三攝利廣大。
四純善無過所以為勝。
若人問佛應答悲是是初勝也。
若人問佛假問起發。
以何義故偏言問佛。
寄佛酬答顯勝決定。
應答悲是假答顯勝。
以有悲故常能益物。
故有悲者便是菩薩。
彼一已下第二勝也。
如上文中攝四為一。
故雲彼一如上說也。
悲心起化最為殊勝。
故雲于諸最為無量。
問曰前者攝四為一。
更複對何為最無量。
釋言前雖攝四為一。
于中非無主伴之别。
悲心為主。
餘名為伴。
以主望伴故言于諸最為無量。
積聚已下第三勝也。
攝無量果得報廣也。
善果可愛故名愛果。
攝無量行成因廣也。
一向純善無有罪過第四勝也。
自下第五明修利益。
修有四德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前三自利。
後一利他。
自中初二是自分德。
後一勝進。
初言先得現法樂住是證功德。
無量德具攝受增者是阿含德。
勝進利他相顯可知。
菩提分品第十七 菩提分品者。
前供養品攝修方便。
修成合道。
道行差别名菩提分。
廣辯此義名菩提分品。
就此品中先定道體。
然後釋文。
體者所謂信等十法。
然此所說與彼地經有同有異。
同用十法以為道體故名為同。
異有兩種。
一有無不同。
彼具說十。
此但說六。
略無信心悲慈及舍。
何故無信。
若說不異力性品中多修信解。
何故不說悲之與慈。
若說不異前供養品四無量心。
故廢不論。
何不說舍。
更說不異前布施品。
是以不論。
彼前諸品不欲明此信悲慈舍。
今若更說不異于彼。
為是不論。
二前後不同。
如地經中。
不倦知論知世慚愧堅固修行。
如是次第。
彼說堅固猶此不動。
今此文中先明慚愧。
次說不動。
自餘不倦知論知世如說修行。
次第同彼。
何故不同。
地經論中宣說不倦知論知世以為行體。
是故先明。
慚愧堅固如說修行攝護前行。
是故後說。
今此别是一種次第。
慚愧離過是故先明。
以離過故心得堅固不為緣動。
由不動故心無疲厭求法不倦。
以無厭故能知經論。
知經論故善解時儀。
能随世故便能依法如說修行。
次釋其文。
就慚愧中初問。
後釋。
釋中先舉。
次列兩名。
言自性者慚愧體也。
言依處者慚愧境也。
下辯其相。
就自性中初别解慚。
次别釋愧。
又羞恥下總明慚愧殊勝之義。
是名下結。
就依處中有四舉數。
下别顯之。
若所應作不随建立而生羞者。
有善不作生慚愧也。
所不應作随順建立而生羞者。
有惡随作生慚愧也。
此二一對。
第三句者于己作惡随而覆藏故生慚愧。
第四句者于己作善疑悔心起故生慚愧。
此二一對。
就不動中初問。
後釋。
釋中先舉。
次列其名。
言自性者不動體也。
言依處者不動境也。
下廣顯之。
就自性中初先對緣以明不動。
後對因說。
對緣有四。
一煩惱不動。
二衆苦不動。
三财利不動。
四恐怖不動。
雖遇此四。
正修善法而不傾動。
下對因中言自寬者。
過習今成故能不動。
性能思者。
現思方便故能不動。
是名下結。
就依處中初牒舉數。
下别顯之。
五中初一自行。
不動種種諸苦能速除滅是故不動。
後四利他。
于中前二化人離惡。
衆生造惡為受苦者化除惡行。
伏異論者化除惡見。
次下兩句。
化他成善為大衆說化生正解翻上後句。
演說勝法令受戒者化起善行翻上初句。
此起行中說勝妙法化起作善。
令受禁戒化修止善。
就無厭中初問舉數。
下廣分别。
五中前四自行不厭。
後一利他。
就前四中初二自分。
性有力者過習今成故能不厭。
數數修者現修純熟故能不厭。
後二勝進。
初一始學。
後一修成。
就始學中方便所攝。
修智善巧智方便能有所攝。
名方便攝。
精進勇猛行修增上。
自觀前後顯前方便。
自觀前劣轉以舍之。
自觀後勝轉以求之。
故曰方便。
所修轉勝顯前精進。
就後成中深利智者。
久習智成明見善利故能不厭。
思惟成者。
現思明審故能不厭。
下利他中深起悲心悲之深也。
常等哀愍慈之廣也。
就知論中初問起發。
次廣分别。
于中四句。
聞思修證。
初至通利是其聞慧。
于五明處從他所聞聞之始也。
具足攝受聞之次也。
誦習通利聞慧成也。
從他下思。
從他聞義修思方便。
善能思者正是思體。
知法下修。
知法知義于法于義已受不忘起修方便。
知法聞始。
知義思始。
于法不忘聞慧終成。
于義不忘思慧終成。
由此起修是故舉之。
未修漸增正是修也。
聞思究竟對因結修。
從前聞思起今修慧故雲究竟。
次第下證。
次第成熟入證方便。
修慧漸向名次第成。
得喜淨心正是證體。
如是已下結歎顯勝。
知世間中初問。
後釋。
釋中有三。
一如世間知。
二見上坐下如世間轉。
三如世轉下雙牒以結。
初中複三。
一知世間事。
二知世集下知世間義。
三于衆生器世間下雙牒以結。
前中初知衆生世間。
後知器世。
知衆生中初總。
次别。
後總結之。
菩薩于生如實了知是初總也。
所謂下别。
别中有二。
一知衆生生死出沒。
謂生老死。
此沒彼生如實了知是知沒也。
生死出離如實知者是知出也。
二知衆生濁世增時如實知者是知增也。
離濁增時如實知者是知離也。
謂五濁下出前所增明上所離。
謂五舉數。
次列五名。
命劫是苦。
生濁是業。
衆生造惡人無善行名衆生濁。
餘二煩惱。
此等皆能濁亂淨心故名為濁。
下廣釋之。
命濁可解。
衆生濁中初明衆生不識恩義。
下明無善行。
于中有四。
一無作善。
二不畏下明無止善。
此二據始。
三不修施下明無作善。
四不修齋下明無止善。
此二據終。
就初段中不修義理明其無解。
不作所作明其無行。
善是所作衆生。
第二段中明于今世惡業後世惡果不生怖畏。
第三段中不修施者不能舍财。
不作
癡為惑本故偏言之。
亦可所受報分頑騃故曰愚癡。
極苦觸身我苦我苦顯其相也。
以何義故不說行苦今為成二。
行苦微通攝入前二。
故略不論。
三愚癡愁憂亦名二箭借喻顯過。
以斯苦深故喻射箭。
法句經中憂為斫瘡。
愚為射箭。
憂緣境寬故如斫瘡。
愚報苦深故喻射箭。
故彼文言斫瘡莫過憂。
射箭莫過愚。
是壯莫能拔。
唯從多聞除。
彼歎多聞故說斯偈。
四身受心受随依分别。
報苦依身故名身受。
憂惱依心故名心受。
次增說三。
此猶是三苦變易是壞。
次增說四。
合會别離。
是八苦中愛别離苦。
言斷苦者是彼死苦。
相續苦者是彼生苦。
終竟苦者五盛陰苦。
未得究竟涅槃道來所有五陰皆是苦故。
名究竟苦。
次增說五。
所謂五蓋。
次增說六。
前二就内。
因果分别。
後四就外。
外中初二以為一對。
未得求苦。
已得護苦。
後二一對。
未得不足。
已得壞苦。
次增說七。
八苦之中除五盛陰說餘七種。
五盛總故所以除之。
次增說八。
前七可知。
久住威儀以為第八。
次增說九。
自不具者自身支節不具足也。
他不足者眷屬支節不具足也。
親不具者親裡乏少。
無病不具者以有病故不得具足。
無諸病苦故雲無病不具足苦。
次增說十。
相顯可知。
上來觀他自苦。
初苦有九就總開别。
就前第一集苦之中随義不同有餘九别。
向前他苦。
今此自苦。
雲何就前開此九種。
釋言自集與前相似故雲初苦有餘九種。
理實是中就已集苦開餘九别。
此初集苦即以為一。
餘九門中有五十四。
是故合為五十五苦。
次列其名。
前總集苦即為一門。
一切為二。
大苦為三。
一切門四。
惡行為五。
轉生為六。
不随欲七。
違害為八。
相續為九。
一切種十。
下依此門增數辯釋。
初總可知。
但釋餘九。
一切苦者牒第二門。
下釋有二。
前因起者是其報苦。
轉時緣者是其壞苦。
此二與上三苦義同。
言大苦者牒前第三。
下釋有三。
長夜深苦種種多苦無間重苦具此名大。
一切門者牒前第四。
下釋有四。
三途為三。
善趣輪轉通前說四。
言惡行者牒前第五。
下釋有五。
從初乃至自身現作還自受來是其第一生苦惡行。
往不正思則生煩惱是其第二起惑惡行。
身口及心多造惡行未來生惡即以為三造業惡行。
通前為五。
由現造惡來還作罪名生惡行。
良以造業正是惡行故分三種。
轉生苦者牒前第六。
下釋有六。
一自身不定。
二妻子不定。
三奴婢給使不定。
四者朋友大臣不定。
五親眷不定。
六财物不定。
不随欲者牒第七門。
下釋有七。
相顯可知。
違害苦者牒第八門。
下釋有八。
相顯可知。
相續苦者牒第九門。
有九舉數。
略不列名。
或可與上九同故爾。
一切種者牒前第十。
下釋有十。
于中前五翻上五樂即為五苦。
後之五種随義别論。
就前五中有五舉數。
如前五種樂相違者對樂總辯。
如前自利利他品中所說五樂。
翻彼即為五種苦也。
下翻樂别顯。
言因苦者翻前因樂為因苦也。
言受苦者翻前受樂為受苦也。
言樂對治者翻苦治樂。
為樂治苦。
不斷受者翻上斷受以為此中不斷受苦。
出家已下翻前無罪以為罪苦。
無罪有四。
一出家樂。
所謂持戒。
二遠離樂。
所謂初禅。
三寂滅樂。
二禅為首乃至非想。
四菩提樂。
謂無漏道。
今言出家牒初出家樂。
言遠離者牒遠離樂。
言寂滅者牒寂滅樂。
言菩提樂。
對治非家。
翻前出家。
言欲界者翻前遠離。
和合受想翻前寂滅。
言凡夫者翻前菩提。
是名下結。
又五苦者更随異義别說五苦。
相别可知。
此五已下總結成十前五十。
下第三總結。
百一十苦下明修悲。
緣彼悲生起悲始也。
修習增長修之次也。
成就滿足悲行成也。
自下次明十八大苦顯悲心大。
于彼大苦緣十八苦生大悲者總以标舉。
就前所說百一十中重者偏觀。
故雲于彼緣十八苦生大悲也。
下别顯之。
雲何徴問。
下列其名。
前九是前五十五中增上重苦。
後九是後五十五中增上重苦。
故有十八。
就前五十五苦之中門别有十。
始從一種乃至十種。
十中第一第五第十一向不舉。
第八第九各舉二苦。
餘五門中各舉一苦。
故有九種。
愚癡報者是第三中愚癡報苦。
報苦深重所以偏舉。
言行苦者前第三中行苦門也。
行苦深廣是以偏舉。
究竟苦者前第四中終竟苦也。
終竟長久故偏舉之。
前第五門五蓋之苦今全不舉。
言因苦者前第六中初因苦也。
因是苦本是故偏舉。
言生苦者前第七中初生苦也。
自作苦者前第八中自作苦也。
他逼迫苦他作善者合成一句。
此亦是前第八門中他作苦也。
惡戒苦者前第九中戒不具苦。
惡見苦者此亦是前第九門中見不具苦。
彼第十門略而不舉。
自下就後五十五中明餘九苦。
于中十門。
十中第一第六第九一向不舉。
第四第十各舉二苦。
餘五門中各舉一苦。
故有九種。
本因苦者前第二中前因所起愚報苦也。
言大苦者前第三門總為大苦。
今通舉之。
地獄苦者是前第四一切門中地獄苦也。
善起苦者亦是第四一切門中善起輪苦。
一切性者是前第五惡行苦中五種惡行。
今此通名一切性苦。
煩惱業苦性是苦故。
前第六門六種轉生今略不舉。
無智苦者前第七門不随欲中。
欲得智慧不樂愚癡惱苦生也。
增長苦者前第八門違害苦中煩惱增苦。
前第九門相續之苦今略不舉。
言受苦者前第十門一切種中第二受苦。
鄙穢苦者此亦是前第十門中穢污苦也。
上來第二對境辯修。
自下廣明悲行差别。
于中有五。
一彰悲行差别不同。
二出離下就處分别。
三悲心前下顯悲功能。
四若人問下歡以顯勝。
五有四德下彰其修益。
就初段中有四舉數。
下别顯之。
前二一對修成分别。
後二一對化益分别。
緣生深細難知之苦而起悲者。
對緣以顯悲行深也。
久遠長養修習殷勤發悟生者。
對因以顯悲心原也。
以久修故今對苦緣即便發悟起昔所修。
名發悟生。
後二益中初能舍樂。
後能受苦。
前舍樂中随其發悟入悲心者牒前起後。
為令已下正能舍樂。
為生離苦舍百千身重事能為況一身等。
以重況輕顯心能作。
下明為物代受諸苦。
苦是報法雲何可代。
正以菩薩在苦教化令彼出苦。
故說為代。
又複外苦鞭杖等事亦得代受。
自下第二就處分别。
分别有二。
一快淨處。
謂究竟地及如來地。
名第十地以為究竟。
二修成處。
地前修處。
地上成處。
菩薩于此修習悲心。
則為修習一切悲心。
疾得悲者是修處也。
于此修習對境辯修。
則為修習一切悲者顯修圓備。
則能疾得顯悲功能。
初地已上為淨悲地。
地前所成去彼不遙故雲疾得。
入淨心下是其成處。
初顯成相。
非如已下簡勝異劣。
前中于生極親想者舍離疏礙。
言愛念者親厚中深。
自有是親不必親愛。
慈母于子親而深愛。
菩薩如是故雲愛念。
欲為作者自有愛念。
而于所作無心欲代。
菩薩不爾。
悉欲代作。
不疲厭者自有能代不能常久。
菩薩不爾。
常能不厭。
代受苦者。
自有不厭樂事能為。
苦則不堪。
菩薩不爾。
苦亦能代。
言自在者自有能代。
代心艱難。
多用思惟方堪能代。
名不自在。
菩薩不爾。
代苦心成任運能為故曰自在。
就下簡勝異劣之中。
非如苦谛無間等者簡大異小。
小乘人中見谛無間見谛之始。
依如成實。
見道觀空更無相隔故曰無間。
若依毗昙。
八忍八智相續無間。
今同毗昙。
舉彼苦谛最初無間。
乃至等取究竟無學。
故雲等也。
菩薩異彼故曰非如。
究竟深下辯小異大。
自下第三顯其行能。
悲心前行。
略明悲心能為行首。
行前先起故曰前行。
觀百一十下廣明悲心發生諸行。
于中初言觀百一十苦修習悲者牒上悲心。
下明起行。
于内外物無少不舍依悲起施。
無一律儀而不攝持依悲修戒。
無一不益而不堪忍依悲習忍。
無一精進而不勇猛依悲精進。
無一禅定而不正受依悲修禅。
無一智慧而不得入依悲生慧。
自下第四歎以顯勝。
于中有四。
一獨标人相。
二起出諸行。
三攝利廣大。
四純善無過所以為勝。
若人問佛應答悲是是初勝也。
若人問佛假問起發。
以何義故偏言問佛。
寄佛酬答顯勝決定。
應答悲是假答顯勝。
以有悲故常能益物。
故有悲者便是菩薩。
彼一已下第二勝也。
如上文中攝四為一。
故雲彼一如上說也。
悲心起化最為殊勝。
故雲于諸最為無量。
問曰前者攝四為一。
更複對何為最無量。
釋言前雖攝四為一。
于中非無主伴之别。
悲心為主。
餘名為伴。
以主望伴故言于諸最為無量。
積聚已下第三勝也。
攝無量果得報廣也。
善果可愛故名愛果。
攝無量行成因廣也。
一向純善無有罪過第四勝也。
自下第五明修利益。
修有四德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前三自利。
後一利他。
自中初二是自分德。
後一勝進。
初言先得現法樂住是證功德。
無量德具攝受增者是阿含德。
勝進利他相顯可知。
菩提分品第十七 菩提分品者。
前供養品攝修方便。
修成合道。
道行差别名菩提分。
廣辯此義名菩提分品。
就此品中先定道體。
然後釋文。
體者所謂信等十法。
然此所說與彼地經有同有異。
同用十法以為道體故名為同。
異有兩種。
一有無不同。
彼具說十。
此但說六。
略無信心悲慈及舍。
何故無信。
若說不異力性品中多修信解。
何故不說悲之與慈。
若說不異前供養品四無量心。
故廢不論。
何不說舍。
更說不異前布施品。
是以不論。
彼前諸品不欲明此信悲慈舍。
今若更說不異于彼。
為是不論。
二前後不同。
如地經中。
不倦知論知世慚愧堅固修行。
如是次第。
彼說堅固猶此不動。
今此文中先明慚愧。
次說不動。
自餘不倦知論知世如說修行。
次第同彼。
何故不同。
地經論中宣說不倦知論知世以為行體。
是故先明。
慚愧堅固如說修行攝護前行。
是故後說。
今此别是一種次第。
慚愧離過是故先明。
以離過故心得堅固不為緣動。
由不動故心無疲厭求法不倦。
以無厭故能知經論。
知經論故善解時儀。
能随世故便能依法如說修行。
次釋其文。
就慚愧中初問。
後釋。
釋中先舉。
次列兩名。
言自性者慚愧體也。
言依處者慚愧境也。
下辯其相。
就自性中初别解慚。
次别釋愧。
又羞恥下總明慚愧殊勝之義。
是名下結。
就依處中有四舉數。
下别顯之。
若所應作不随建立而生羞者。
有善不作生慚愧也。
所不應作随順建立而生羞者。
有惡随作生慚愧也。
此二一對。
第三句者于己作惡随而覆藏故生慚愧。
第四句者于己作善疑悔心起故生慚愧。
此二一對。
就不動中初問。
後釋。
釋中先舉。
次列其名。
言自性者不動體也。
言依處者不動境也。
下廣顯之。
就自性中初先對緣以明不動。
後對因說。
對緣有四。
一煩惱不動。
二衆苦不動。
三财利不動。
四恐怖不動。
雖遇此四。
正修善法而不傾動。
下對因中言自寬者。
過習今成故能不動。
性能思者。
現思方便故能不動。
是名下結。
就依處中初牒舉數。
下别顯之。
五中初一自行。
不動種種諸苦能速除滅是故不動。
後四利他。
于中前二化人離惡。
衆生造惡為受苦者化除惡行。
伏異論者化除惡見。
次下兩句。
化他成善為大衆說化生正解翻上後句。
演說勝法令受戒者化起善行翻上初句。
此起行中說勝妙法化起作善。
令受禁戒化修止善。
就無厭中初問舉數。
下廣分别。
五中前四自行不厭。
後一利他。
就前四中初二自分。
性有力者過習今成故能不厭。
數數修者現修純熟故能不厭。
後二勝進。
初一始學。
後一修成。
就始學中方便所攝。
修智善巧智方便能有所攝。
名方便攝。
精進勇猛行修增上。
自觀前後顯前方便。
自觀前劣轉以舍之。
自觀後勝轉以求之。
故曰方便。
所修轉勝顯前精進。
就後成中深利智者。
久習智成明見善利故能不厭。
思惟成者。
現思明審故能不厭。
下利他中深起悲心悲之深也。
常等哀愍慈之廣也。
就知論中初問起發。
次廣分别。
于中四句。
聞思修證。
初至通利是其聞慧。
于五明處從他所聞聞之始也。
具足攝受聞之次也。
誦習通利聞慧成也。
從他下思。
從他聞義修思方便。
善能思者正是思體。
知法下修。
知法知義于法于義已受不忘起修方便。
知法聞始。
知義思始。
于法不忘聞慧終成。
于義不忘思慧終成。
由此起修是故舉之。
未修漸增正是修也。
聞思究竟對因結修。
從前聞思起今修慧故雲究竟。
次第下證。
次第成熟入證方便。
修慧漸向名次第成。
得喜淨心正是證體。
如是已下結歎顯勝。
知世間中初問。
後釋。
釋中有三。
一如世間知。
二見上坐下如世間轉。
三如世轉下雙牒以結。
初中複三。
一知世間事。
二知世集下知世間義。
三于衆生器世間下雙牒以結。
前中初知衆生世間。
後知器世。
知衆生中初總。
次别。
後總結之。
菩薩于生如實了知是初總也。
所謂下别。
别中有二。
一知衆生生死出沒。
謂生老死。
此沒彼生如實了知是知沒也。
生死出離如實知者是知出也。
二知衆生濁世增時如實知者是知增也。
離濁增時如實知者是知離也。
謂五濁下出前所增明上所離。
謂五舉數。
次列五名。
命劫是苦。
生濁是業。
衆生造惡人無善行名衆生濁。
餘二煩惱。
此等皆能濁亂淨心故名為濁。
下廣釋之。
命濁可解。
衆生濁中初明衆生不識恩義。
下明無善行。
于中有四。
一無作善。
二不畏下明無止善。
此二據始。
三不修施下明無作善。
四不修齋下明無止善。
此二據終。
就初段中不修義理明其無解。
不作所作明其無行。
善是所作衆生。
第二段中明于今世惡業後世惡果不生怖畏。
第三段中不修施者不能舍财。
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