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持論義記卷第四(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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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道。
二不自力下就無财者随喜供養明至處道。
三常等下就行供養明至處道。
此三皆能至菩提故同名至道。
就初段中先牒前供。
言殊勝者牒前第八勝供養也。
言不染者牒前第九不染供養。
言财物者牒前第七财物供養。
供如來者牒前第一身供養也。
及支提者牒前第二支提供養。
前九門中略牒斯五。
自下就之明至處道。
于中有三。
一自力得。
謂自用功巧得财供養。
二從他求。
三如意得。
就如意中句别有五。
第一總明如意得财。
二變身為多。
三依多身廣施供養。
第四總結。
五明此供不待佛出。
若如意得是初段也。
自在已下第二段也。
地上菩薩物從心生名為自在如意得财。
彼一一身悉禮已下是第三段。
于中有四。
一敬重供養。
多身禮拜。
二敬奉供養。
多手執持種種華香。
三敬愛供養。
多身贊歎顯佛功德饒益衆生。
四敬施供養。
多身奉獻上妙衆具。
前第二句自持表敬。
今令施與。
有斯異也。
如是等下第四總結。
不待已下是第五段。
次就随喜明至處道。
于中先簡三種得财。
後明随喜。
不自力得。
不從他求。
不自在得。
是簡前也。
然于他下正明随喜。
施他衆生舉所喜人。
若閻浮等是所喜處。
上中下心所作供養是所喜事。
淨信勝解随喜方便。
信知供養有大功德周遍喜者正明随喜。
下歎顯勝。
不假财事單起心想名少方便。
遍喜仰順名大供養。
能成無量功德助道名攝菩提具。
自下第三就行供養明至處道。
常等真實可喜樂心應當修者。
略舉勸學令恒修□所以言常。
等及真實是行方便。
等謂四等是利他心。
真實智慧是自利心。
可喜樂者是行修成。
俱利善心名可喜樂。
菩薩于此應當修學。
下廣辯之。
先廣初段等與真實。
護持已下廣前可喜。
前中初先廣上等心。
始修難常故曰少時。
乃至??牛出其分齊。
于有為下廣前真心。
于中有三。
一教觀察生死涅槃染淨法相。
二教修六念趣向涅槃。
念波羅蜜猶六念中念戒念施。
略無念天。
三教觀空理能離生死。
于中有二。
一教少觀。
二況終成。
就初段中乃至少時于法少忍習觀方便。
始習難久故曰少時。
觀法不廣名為少忍。
忍猶解也。
下明所成。
知離言等所成觀也。
理體出言名離言性。
冥同曰如。
離相無礙稱曰解脫。
此名理法以為解脫。
知此名觀。
離妄想下所成心也。
能取心息名離妄想。
所取相絕故雲無相。
此明所離。
定意在法名為心住。
此顯所成。
此教少觀。
下況終成。
于法少忍已忍已能知法離言自性離諸妄想無相心住。
況複多觀。
多觀逾前故雲過上。
下次廣前可喜樂心。
初明自行。
後明利他。
就自行中護戒離過。
餘是攝善。
止觀是道。
道之善巧故曰方便。
諸波羅蜜是其行也。
下明利他。
諸善攝事所謂四攝。
上來廣辯。
是名已下結歎顯勝。
是名結也。
第一已下歎顯勝也。
第一最上最勝無上直歎顯勝。
此前已下對劣顯勝。
此至處中。
初就财事明至處道不異前九。
不得言勝。
後就随喜及修行心明至處者勝過前九。
今據此處。
是故說言前九不此。
如是十下總結供佛。
如供佛下類供法僧。
于此三下總以結之。
上明供養。
下明供心。
于如來所起六淨心總以标舉。
如下結中明此六心通供三寶。
如來在初。
故偏言耳。
次别顯之。
前五可知。
第六門中于世出世一切具者。
明佛具知世及出世一切法也。
由知諸法能為衆生作依止義。
故曰依義。
勸于佛所生見心也。
以此六下結難顯勝。
上來供養明攝功德。
自下習近明攝智慧。
于中先作七門起發。
後對辯之。
七中前四問善知識。
後三問其習近之義。
問曰今此為明習近行。
何故乃問善知識乎。
為令習者識而近故。
又欲使人學此為友故須問之。
就前四中。
初問幾行為知識者。
問善知識行德之體。
幾行知識開導無礙。
問知識心複有幾行。
淨心住處。
問善知識攝化之儀。
知識世人生信境界名為信處。
今問知識有幾行儀得為衆生淨信住處。
幾行調生為知識事。
問善知識開化之法。
用何等法攝化衆生為善知識利益之事。
下問習近。
幾行習近問習近儀。
複有幾行想知識者問習近心。
此問所作。
複有幾行無想念者問所離過。
下對前問次第廣釋。
先明知識。
後明習近。
就初門中成就八事滿知識行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前三自行。
後五利他。
前自行中善住律儀明離過行。
後二攝善。
多聞覺悟明其有解。
得禅定等彰其有行。
禅定修慧世俗定也。
及餘止觀無漏行也。
下利他中。
初四意業。
後一口業。
相顯可知。
第二門中初總後别。
就初總中有五舉數。
如是一切功德具下牒前起後。
備前八種知識行德名一切德具善知識。
所作無礙彰此五能依前諸德。
用此五心得為知識開導無礙。
下别顯中。
初一化願。
先欲安者凡所修行若不先欲安樂衆生。
當則舍他不肯利物名為有礙。
以所修行先起願心欲安生故。
當則能利故得無礙。
次二化智。
于樂實知不颠倒者是其正智。
若作方便是其巧智。
巧故有力。
若作方便随順說者泛舉說事。
善能已下正明巧力。
能随順者順生善也。
調伏生者調令離惡。
于此二中皆有斯力。
下二化心。
不厭常化平等齊他。
第三門中五事信處總以标舉。
他聞歡喜況現見者彰此五事生信殊勝。
下别顯之。
前二可敬。
後三可愛。
前中初一被服應法。
威儀列名。
下别顯之。
言寂靜者□服詳審不紛動也。
具足威儀舉身齊者明離餘過。
如律中說。
齊整内衣。
齊整三衣。
不返抄衣。
不覆頭等。
名為具足。
下一明其三業殷重。
心安住者守心住法。
身口意業不掉不躁離違法過。
不掉據心。
不躁身口。
就後三中。
初一不谄。
次一不嫉。
後一明其不悭不貪。
是故可愛。
不谄列名。
下釋可知。
不嫉列名。
下釋有三。
一總他人所得名利不生嫉心。
于他說法是他名也。
及得财利是他利也。
于此不嫉。
二常自下自得名利勸與他人。
自勸他說與他名也。
若财向己勸與他人與他利也。
不谄僞者與時心實。
以心實故請說不谄。
與财不僞。
心常喜者後無變悔。
三見他下于他名利助生随喜。
見他說法。
見他得名及得利樂。
見他得利度彼所得故起随喜。
如己所得彰喜深也。
菩薩常欲與生名利。
彼今自得稱我本願。
故喜深也。
第五句中知足少積明其不貪。
所得能舍彰其不悭。
第四門中五事調生總以标舉。
次别顯之。
初三教授。
次一教誡。
後一教化。
前教授中初中後别。
故有三句。
初語言者語言将引令生愛樂。
言與念者勸生善心。
言教授者依心教法。
言教誡者依前所授行有得失。
教誡敦獎令成行益。
言說法者是教化也。
于前行法不信不修。
故為說法教化令行。
以是五下牒指餘說。
第五門中四事滿者總以标舉。
親近行備故雲滿足。
下别顯之。
初一明其敬事供養。
若病不病随時供者正明供養。
下明供心。
心别有四。
一愛念心。
樂欲親附。
二恭敬心。
内情虔仰。
三淨信心。
信其所說。
四饒益心。
念欲利益。
二敬重供養。
随時禮敬問訊奉迎。
三敬施供養。
施衣食等。
四敬順供養。
若依止者請以為師。
下順起行。
如法随作不傾動者身業随順。
如實說者口業随順。
此二一對己作不違。
随時往詣身往參侍。
請所應作口言咨問。
此二一對未作随順。
第六門中五想聽法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寶想列名。
難值釋也。
眼想列名。
俱生慧因釋顯其相。
過修智解生便得之名俱生慧。
俱生慧眼由善友得故名為因。
以是慧因故起眼想。
此乃因中而生果想。
明想列名。
得俱生眼顯示一切釋顯其相。
自雖現有俱生慧眼。
若無知識說法開導不能見法。
由彼開示令我得見。
如燈照物。
故說為明。
顯法非一名一切種。
所說不虛名如實境。
亦可一切是其世谛。
如實真谛。
皆能顯示令人睹見。
前三觀友作世法想。
下二觀友作出世想。
初作果想。
後作因想。
大果利想列其名字。
無上菩提是其大果。
觀察善友作此果想。
斯乃緣中而生果想。
涅槃道因解釋其相。
涅槃斷果。
道是菩提行功德果。
因友得彼故名善友以為彼因。
因中殊勝故曰無上。
樂無罪相列其名字。
此複觀友作彼涅槃菩提因想。
就彼因中證法适神名之為樂。
離過清淨說為無罪。
觀察善友為彼想也。
下釋其想。
現法不得涅槃道者簡去前果。
涅槃及道是前大果。
交未即成名現不得。
如實已下正觀善友作彼因中樂無罪想。
現雖不得涅槃道果。
而由善友成就彼因。
故觀善友作彼因想。
止觀樂者是彼因中證法之樂。
言無罪者是彼因中離過之行。
所言因者。
樂無罪行由善友生。
故名善友為彼因也。
如實觀者觀察善友為彼止觀樂無罪因。
第七門中于善知識五處不念總以标舉。
次别顯之。
一一句中皆初列名。
後釋其相。
前三可知。
第四句中。
言壞味者名字不正。
菩薩求義不著文字。
故不念此而舍聽法。
下釋可知。
第五句中壞美語者言辭粗拙。
菩薩求義不在言說。
故不念此而退聽心。
下釋可知。
如是五下結其得失。
五處不念勤攝正法結其得也。
若下根下結其失也。
念人五過自退聽心。
是故名為人過心退。
退聽法故智慧退減。
上來自利。
下次利他。
故明無量。
先問。
後釋。
釋中有四。
一列四名。
二攝四為三。
三攝四為二。
四攝二為一。
列名可知。
四無量義廣如别章。
此應具論。
第二段中先舉三數。
次列三名。
後廣解釋。
下辯同異。
略四有三是舉數也。
生法無緣是列名也。
此義差别廣如别章。
安處下釋。
先就慈中廣辯三緣。
後釋悲等。
慈中先明衆生緣相。
安處一切三聚衆生。
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解衆生緣。
觀心定别故曰安處。
三聚衆生總以标舉。
若苦樂等随别以列。
餘經論中。
對怨親中而修無量。
今此何故對苦樂等。
釋言今此若苦樂等。
猶是餘處怨親中人。
損己名苦。
即是其怨。
益己名樂。
即是其親。
非損非益名不苦樂。
即是中人。
欲安樂下釋慈義也。
于三聚衆作與樂想。
故曰修慈。
周滿已下釋無量義。
始起益心名意解住。
是名下結。
法緣慈中起法數想。
法數行觀解法緣義。
觀生皆是五陰法數名法數想。
觀彼法數是衆生因。
故名法數為衆生行。
而修慈者解釋慈義。
觀諸法中本無我人。
而諸衆生為之纏縛深可哀愍。
故起慈心。
又念為生說如斯法亦名修慈。
是名下結。
無緣慈中于法離妄解無緣義。
于前法數不取有無名離妄想。
而修慈者解釋慈義。
觀法空寂。
念諸衆生妄為有法之所纏縛深起哀憐。
故起慈心。
又念為生說如斯法亦名修慈。
是名下結。
此後二中略不解釋。
無量之義類初可知。
下釋餘三。
先以慈中生法無緣類悲喜舍。
後别顯之。
三緣雖同諸行各異故須别論。
然下唯就衆生緣中以分三别。
于苦衆生是衆生緣。
作除苦想正解悲心。
周滿而修釋無量義。
是名下結。
于樂衆生是衆生緣。
起樂随喜正解喜心。
周滿而修釋無量義。
是名下結。
如是三種乃至次第是衆生緣。
如是三種總牒向前三聚衆生為舍境界。
不苦不樂是三種中第三衆生修舍之時先從此起。
故偏舉之。
随其次者。
次觀苦者同不苦樂。
後觀樂者同不苦樂。
故雲次第。
起離癡等正明舍心。
于不苦樂修離癡想。
于苦已者修離恚想。
于樂已者修離貪想。
周滿而修釋無量義。
是名下結。
自下第四約對外道二乘之人辯其同異。
衆生緣慈外道共者。
外道亦依世俗四禅修四無量。
然彼未能壞衆生相。
菩薩緣生相與彼同故名為共。
法緣無量二乘共者。
二乘亦能觀法破生。
菩薩同彼故名為共。
無緣不共聲聞緣覺及外道者。
法空唯是菩薩得故。
上來攝四以之為三。
下次攝四以之為二。
前三樂想後一安者。
前三種中慈正與樂悲喜随助故名為樂。
第四舍心。
舍貪恚癡齊與善法故名為安。
又複分相。
前三有行随事攝化。
息其情惱故名為樂。
非是永安故不名安。
後一空行理法攝化。
永絕危怖故名安想。
一切無量名哀愍下攝四為一。
于中有三。
第一攝四為一。
二觀生界百一十苦下對境辯修。
三有四行悲下彰行差别。
就初段中一切無量名哀愍者攝别入總。
哀愍是悲。
悲為拔苦。
四無量心同為救苦。
是故攝四同入哀愍。
蓋乃且據一門言耳。
若以慈行統攝諸行。
斯皆成慈。
故維摩中說一切行悉皆為慈。
乃至喜舍相攝例然。
良以諸行同體緣起互相成故。
此名為哀。
哀愍菩薩寄德顯人。
自下第二對境辯修。
于中初緣百一十苦而修悲心。
彰其悲廣。
後緣增上十八大苦而修悲心。
顯其悲大。
前中初言觀察生界百一十苦而明悲心。
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别中先明百一十苦。
後顯修悲。
苦中先問。
次辯。
後結。
雲何問也。
辯中兩番五十五苦。
是故通合有百一十。
兩番何别。
如戒經說。
前五十五觀衆生苦。
後五十五自觀己苦。
故上文言見他受苦或自受苦而起悲也。
觀他苦中始從一種漸增至十為五十五。
末後十種即以為十。
以初一種牒後九種。
通前二十。
以初二種牒後八種。
通前三十。
以初三種牒後七種。
通前四十。
以初四種牒後六種。
通前五十。
中間五種通前合為五十五種。
後五十五類此可知。
前中初言有一苦者總攝諸苦以為一色。
謂一切生皆堕集苦出其苦體。
苦皆緣集名為集苦。
集無差别釋前一義。
次增說二。
于中四句。
一舉兩數。
二列兩名。
欲本愛事變生苦者是其壞苦。
五欲境界能生欲心。
為情貪愛名欲根本愛念之事。
此事壞滅名為變易。
因斯緻惱故曰生苦。
愚癡報苦是其苦苦。
此苦不由分别而生故雲報苦。
以何義故偏雲癡
二不自力下就無财者随喜供養明至處道。
三常等下就行供養明至處道。
此三皆能至菩提故同名至道。
就初段中先牒前供。
言殊勝者牒前第八勝供養也。
言不染者牒前第九不染供養。
言财物者牒前第七财物供養。
供如來者牒前第一身供養也。
及支提者牒前第二支提供養。
前九門中略牒斯五。
自下就之明至處道。
于中有三。
一自力得。
謂自用功巧得财供養。
二從他求。
三如意得。
就如意中句别有五。
第一總明如意得财。
二變身為多。
三依多身廣施供養。
第四總結。
五明此供不待佛出。
若如意得是初段也。
自在已下第二段也。
地上菩薩物從心生名為自在如意得财。
彼一一身悉禮已下是第三段。
于中有四。
一敬重供養。
多身禮拜。
二敬奉供養。
多手執持種種華香。
三敬愛供養。
多身贊歎顯佛功德饒益衆生。
四敬施供養。
多身奉獻上妙衆具。
前第二句自持表敬。
今令施與。
有斯異也。
如是等下第四總結。
不待已下是第五段。
次就随喜明至處道。
于中先簡三種得财。
後明随喜。
不自力得。
不從他求。
不自在得。
是簡前也。
然于他下正明随喜。
施他衆生舉所喜人。
若閻浮等是所喜處。
上中下心所作供養是所喜事。
淨信勝解随喜方便。
信知供養有大功德周遍喜者正明随喜。
下歎顯勝。
不假财事單起心想名少方便。
遍喜仰順名大供養。
能成無量功德助道名攝菩提具。
自下第三就行供養明至處道。
常等真實可喜樂心應當修者。
略舉勸學令恒修□所以言常。
等及真實是行方便。
等謂四等是利他心。
真實智慧是自利心。
可喜樂者是行修成。
俱利善心名可喜樂。
菩薩于此應當修學。
下廣辯之。
先廣初段等與真實。
護持已下廣前可喜。
前中初先廣上等心。
始修難常故曰少時。
乃至??牛出其分齊。
于有為下廣前真心。
于中有三。
一教觀察生死涅槃染淨法相。
二教修六念趣向涅槃。
念波羅蜜猶六念中念戒念施。
略無念天。
三教觀空理能離生死。
于中有二。
一教少觀。
二況終成。
就初段中乃至少時于法少忍習觀方便。
始習難久故曰少時。
觀法不廣名為少忍。
忍猶解也。
下明所成。
知離言等所成觀也。
理體出言名離言性。
冥同曰如。
離相無礙稱曰解脫。
此名理法以為解脫。
知此名觀。
離妄想下所成心也。
能取心息名離妄想。
所取相絕故雲無相。
此明所離。
定意在法名為心住。
此顯所成。
此教少觀。
下況終成。
于法少忍已忍已能知法離言自性離諸妄想無相心住。
況複多觀。
多觀逾前故雲過上。
下次廣前可喜樂心。
初明自行。
後明利他。
就自行中護戒離過。
餘是攝善。
止觀是道。
道之善巧故曰方便。
諸波羅蜜是其行也。
下明利他。
諸善攝事所謂四攝。
上來廣辯。
是名已下結歎顯勝。
是名結也。
第一已下歎顯勝也。
第一最上最勝無上直歎顯勝。
此前已下對劣顯勝。
此至處中。
初就财事明至處道不異前九。
不得言勝。
後就随喜及修行心明至處者勝過前九。
今據此處。
是故說言前九不此。
如是十下總結供佛。
如供佛下類供法僧。
于此三下總以結之。
上明供養。
下明供心。
于如來所起六淨心總以标舉。
如下結中明此六心通供三寶。
如來在初。
故偏言耳。
次别顯之。
前五可知。
第六門中于世出世一切具者。
明佛具知世及出世一切法也。
由知諸法能為衆生作依止義。
故曰依義。
勸于佛所生見心也。
以此六下結難顯勝。
上來供養明攝功德。
自下習近明攝智慧。
于中先作七門起發。
後對辯之。
七中前四問善知識。
後三問其習近之義。
問曰今此為明習近行。
何故乃問善知識乎。
為令習者識而近故。
又欲使人學此為友故須問之。
就前四中。
初問幾行為知識者。
問善知識行德之體。
幾行知識開導無礙。
問知識心複有幾行。
淨心住處。
問善知識攝化之儀。
知識世人生信境界名為信處。
今問知識有幾行儀得為衆生淨信住處。
幾行調生為知識事。
問善知識開化之法。
用何等法攝化衆生為善知識利益之事。
下問習近。
幾行習近問習近儀。
複有幾行想知識者問習近心。
此問所作。
複有幾行無想念者問所離過。
下對前問次第廣釋。
先明知識。
後明習近。
就初門中成就八事滿知識行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前三自行。
後五利他。
前自行中善住律儀明離過行。
後二攝善。
多聞覺悟明其有解。
得禅定等彰其有行。
禅定修慧世俗定也。
及餘止觀無漏行也。
下利他中。
初四意業。
後一口業。
相顯可知。
第二門中初總後别。
就初總中有五舉數。
如是一切功德具下牒前起後。
備前八種知識行德名一切德具善知識。
所作無礙彰此五能依前諸德。
用此五心得為知識開導無礙。
下别顯中。
初一化願。
先欲安者凡所修行若不先欲安樂衆生。
當則舍他不肯利物名為有礙。
以所修行先起願心欲安生故。
當則能利故得無礙。
次二化智。
于樂實知不颠倒者是其正智。
若作方便是其巧智。
巧故有力。
若作方便随順說者泛舉說事。
善能已下正明巧力。
能随順者順生善也。
調伏生者調令離惡。
于此二中皆有斯力。
下二化心。
不厭常化平等齊他。
第三門中五事信處總以标舉。
他聞歡喜況現見者彰此五事生信殊勝。
下别顯之。
前二可敬。
後三可愛。
前中初一被服應法。
威儀列名。
下别顯之。
言寂靜者□服詳審不紛動也。
具足威儀舉身齊者明離餘過。
如律中說。
齊整内衣。
齊整三衣。
不返抄衣。
不覆頭等。
名為具足。
下一明其三業殷重。
心安住者守心住法。
身口意業不掉不躁離違法過。
不掉據心。
不躁身口。
就後三中。
初一不谄。
次一不嫉。
後一明其不悭不貪。
是故可愛。
不谄列名。
下釋可知。
不嫉列名。
下釋有三。
一總他人所得名利不生嫉心。
于他說法是他名也。
及得财利是他利也。
于此不嫉。
二常自下自得名利勸與他人。
自勸他說與他名也。
若财向己勸與他人與他利也。
不谄僞者與時心實。
以心實故請說不谄。
與财不僞。
心常喜者後無變悔。
三見他下于他名利助生随喜。
見他說法。
見他得名及得利樂。
見他得利度彼所得故起随喜。
如己所得彰喜深也。
菩薩常欲與生名利。
彼今自得稱我本願。
故喜深也。
第五句中知足少積明其不貪。
所得能舍彰其不悭。
第四門中五事調生總以标舉。
次别顯之。
初三教授。
次一教誡。
後一教化。
前教授中初中後别。
故有三句。
初語言者語言将引令生愛樂。
言與念者勸生善心。
言教授者依心教法。
言教誡者依前所授行有得失。
教誡敦獎令成行益。
言說法者是教化也。
于前行法不信不修。
故為說法教化令行。
以是五下牒指餘說。
第五門中四事滿者總以标舉。
親近行備故雲滿足。
下别顯之。
初一明其敬事供養。
若病不病随時供者正明供養。
下明供心。
心别有四。
一愛念心。
樂欲親附。
二恭敬心。
内情虔仰。
三淨信心。
信其所說。
四饒益心。
念欲利益。
二敬重供養。
随時禮敬問訊奉迎。
三敬施供養。
施衣食等。
四敬順供養。
若依止者請以為師。
下順起行。
如法随作不傾動者身業随順。
如實說者口業随順。
此二一對己作不違。
随時往詣身往參侍。
請所應作口言咨問。
此二一對未作随順。
第六門中五想聽法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寶想列名。
難值釋也。
眼想列名。
俱生慧因釋顯其相。
過修智解生便得之名俱生慧。
俱生慧眼由善友得故名為因。
以是慧因故起眼想。
此乃因中而生果想。
明想列名。
得俱生眼顯示一切釋顯其相。
自雖現有俱生慧眼。
若無知識說法開導不能見法。
由彼開示令我得見。
如燈照物。
故說為明。
顯法非一名一切種。
所說不虛名如實境。
亦可一切是其世谛。
如實真谛。
皆能顯示令人睹見。
前三觀友作世法想。
下二觀友作出世想。
初作果想。
後作因想。
大果利想列其名字。
無上菩提是其大果。
觀察善友作此果想。
斯乃緣中而生果想。
涅槃道因解釋其相。
涅槃斷果。
道是菩提行功德果。
因友得彼故名善友以為彼因。
因中殊勝故曰無上。
樂無罪相列其名字。
此複觀友作彼涅槃菩提因想。
就彼因中證法适神名之為樂。
離過清淨說為無罪。
觀察善友為彼想也。
下釋其想。
現法不得涅槃道者簡去前果。
涅槃及道是前大果。
交未即成名現不得。
如實已下正觀善友作彼因中樂無罪想。
現雖不得涅槃道果。
而由善友成就彼因。
故觀善友作彼因想。
止觀樂者是彼因中證法之樂。
言無罪者是彼因中離過之行。
所言因者。
樂無罪行由善友生。
故名善友為彼因也。
如實觀者觀察善友為彼止觀樂無罪因。
第七門中于善知識五處不念總以标舉。
次别顯之。
一一句中皆初列名。
後釋其相。
前三可知。
第四句中。
言壞味者名字不正。
菩薩求義不著文字。
故不念此而舍聽法。
下釋可知。
第五句中壞美語者言辭粗拙。
菩薩求義不在言說。
故不念此而退聽心。
下釋可知。
如是五下結其得失。
五處不念勤攝正法結其得也。
若下根下結其失也。
念人五過自退聽心。
是故名為人過心退。
退聽法故智慧退減。
上來自利。
下次利他。
故明無量。
先問。
後釋。
釋中有四。
一列四名。
二攝四為三。
三攝四為二。
四攝二為一。
列名可知。
四無量義廣如别章。
此應具論。
第二段中先舉三數。
次列三名。
後廣解釋。
下辯同異。
略四有三是舉數也。
生法無緣是列名也。
此義差别廣如别章。
安處下釋。
先就慈中廣辯三緣。
後釋悲等。
慈中先明衆生緣相。
安處一切三聚衆生。
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解衆生緣。
觀心定别故曰安處。
三聚衆生總以标舉。
若苦樂等随别以列。
餘經論中。
對怨親中而修無量。
今此何故對苦樂等。
釋言今此若苦樂等。
猶是餘處怨親中人。
損己名苦。
即是其怨。
益己名樂。
即是其親。
非損非益名不苦樂。
即是中人。
欲安樂下釋慈義也。
于三聚衆作與樂想。
故曰修慈。
周滿已下釋無量義。
始起益心名意解住。
是名下結。
法緣慈中起法數想。
法數行觀解法緣義。
觀生皆是五陰法數名法數想。
觀彼法數是衆生因。
故名法數為衆生行。
而修慈者解釋慈義。
觀諸法中本無我人。
而諸衆生為之纏縛深可哀愍。
故起慈心。
又念為生說如斯法亦名修慈。
是名下結。
無緣慈中于法離妄解無緣義。
于前法數不取有無名離妄想。
而修慈者解釋慈義。
觀法空寂。
念諸衆生妄為有法之所纏縛深起哀憐。
故起慈心。
又念為生說如斯法亦名修慈。
是名下結。
此後二中略不解釋。
無量之義類初可知。
下釋餘三。
先以慈中生法無緣類悲喜舍。
後别顯之。
三緣雖同諸行各異故須别論。
然下唯就衆生緣中以分三别。
于苦衆生是衆生緣。
作除苦想正解悲心。
周滿而修釋無量義。
是名下結。
于樂衆生是衆生緣。
起樂随喜正解喜心。
周滿而修釋無量義。
是名下結。
如是三種乃至次第是衆生緣。
如是三種總牒向前三聚衆生為舍境界。
不苦不樂是三種中第三衆生修舍之時先從此起。
故偏舉之。
随其次者。
次觀苦者同不苦樂。
後觀樂者同不苦樂。
故雲次第。
起離癡等正明舍心。
于不苦樂修離癡想。
于苦已者修離恚想。
于樂已者修離貪想。
周滿而修釋無量義。
是名下結。
自下第四約對外道二乘之人辯其同異。
衆生緣慈外道共者。
外道亦依世俗四禅修四無量。
然彼未能壞衆生相。
菩薩緣生相與彼同故名為共。
法緣無量二乘共者。
二乘亦能觀法破生。
菩薩同彼故名為共。
無緣不共聲聞緣覺及外道者。
法空唯是菩薩得故。
上來攝四以之為三。
下次攝四以之為二。
前三樂想後一安者。
前三種中慈正與樂悲喜随助故名為樂。
第四舍心。
舍貪恚癡齊與善法故名為安。
又複分相。
前三有行随事攝化。
息其情惱故名為樂。
非是永安故不名安。
後一空行理法攝化。
永絕危怖故名安想。
一切無量名哀愍下攝四為一。
于中有三。
第一攝四為一。
二觀生界百一十苦下對境辯修。
三有四行悲下彰行差别。
就初段中一切無量名哀愍者攝别入總。
哀愍是悲。
悲為拔苦。
四無量心同為救苦。
是故攝四同入哀愍。
蓋乃且據一門言耳。
若以慈行統攝諸行。
斯皆成慈。
故維摩中說一切行悉皆為慈。
乃至喜舍相攝例然。
良以諸行同體緣起互相成故。
此名為哀。
哀愍菩薩寄德顯人。
自下第二對境辯修。
于中初緣百一十苦而修悲心。
彰其悲廣。
後緣增上十八大苦而修悲心。
顯其悲大。
前中初言觀察生界百一十苦而明悲心。
總以标舉。
下别顯之。
别中先明百一十苦。
後顯修悲。
苦中先問。
次辯。
後結。
雲何問也。
辯中兩番五十五苦。
是故通合有百一十。
兩番何别。
如戒經說。
前五十五觀衆生苦。
後五十五自觀己苦。
故上文言見他受苦或自受苦而起悲也。
觀他苦中始從一種漸增至十為五十五。
末後十種即以為十。
以初一種牒後九種。
通前二十。
以初二種牒後八種。
通前三十。
以初三種牒後七種。
通前四十。
以初四種牒後六種。
通前五十。
中間五種通前合為五十五種。
後五十五類此可知。
前中初言有一苦者總攝諸苦以為一色。
謂一切生皆堕集苦出其苦體。
苦皆緣集名為集苦。
集無差别釋前一義。
次增說二。
于中四句。
一舉兩數。
二列兩名。
欲本愛事變生苦者是其壞苦。
五欲境界能生欲心。
為情貪愛名欲根本愛念之事。
此事壞滅名為變易。
因斯緻惱故曰生苦。
愚癡報苦是其苦苦。
此苦不由分别而生故雲報苦。
以何義故偏雲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