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持論義記卷第四(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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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差别。
違法除礙化令生信。
中住令入化令生解。
信依佛法名為中住。
通經解律已入法律。
已入成熟化之起行。
已熟令脫化使得果。
就後七中初之五門就行分别。
後之兩門大小分别。
就前五中初一聞慧。
衆具護養勸導成者總明聞慧。
以财衆具護養于彼。
然後勸導令成聞慧。
所謂下别。
勸舍小乘别顯勸義。
守護大乘别明導義。
次一思慧。
如具養護牒前類後。
前以衆具護養成聞。
思中亦然。
故曰如是。
獨靜一心是正思也。
下三是修。
淨障是止。
憶念是觀。
及修是舍。
止觀并習故名為修。
大乘分二。
相别可知。
就除惱中初問舉數。
後廣分别。
謂化令離八纏煩惱。
如雜心中說有十纏。
此中何故唯說八纏。
有論師言。
忿覆二纏是其使性。
忿是瞋性。
覆是貪性。
故此不論。
就明此世他世樂中身業有四。
離殺盜淫及與飲酒。
口業有四。
意合為一。
故為九種。
就清淨中初問舉數。
次釋。
後結。
釋中先分内外。
外化無過名外清淨。
内心無垢名内清淨。
下廣顯之。
五外牒初。
次列其名。
無罪離障。
後四教治。
不随轉者授與出道。
不随三有生死轉也。
言次第者宜量漸化。
言一切者凡聖等益。
随宜應者随器大小量宜而授。
次廣分别。
釋初門中雜惡行者善惡參起。
先惡行者本惡令善。
一向惡者純行不善。
此皆無善。
令離罪障故名無罪。
次二可知。
第四門中言四姓者三乘善趣名四姓也。
乃至天人越聖舉凡。
言随能者随他所能。
言随力者随自己力利安生也。
第五門中上中下善随所應者。
小乘下善。
中乘中善。
大乘上善。
随他所宜方便利益。
是名外淨總以結之。
就後五中初牒前門。
次廣分别。
初一無瞋。
第二不倦。
第三離慢。
第四無貪。
第五不退。
無上菩提是究竟處。
常求不退用利衆生。
是名内淨總結後五。
如是外下牒外通内合結為十。
就同利中先問。
後釋。
準上類此應有九門。
始從自性乃至清淨略不具論。
雲何知有。
如下文說。
從一切施乃至同利乃至第九。
從清淨施乃至同利明知具有。
何故略者。
良以同利用前諸行。
與衆生同。
更無别法。
類上可知。
不可具辯。
故略不論。
文中有三。
一總明同利。
二得此同下明其同益。
三有同利下随義分别。
就初段中。
言此義者自分德義。
言此善者勝修行善。
良以自分行利已成故名為義。
勝修上順故說為善。
言若等者化他令于自分之中成行齊等。
言若勝者化他令同勝進之善。
亦可此義此前六度自行之義。
言此善者此前三攝化他之善。
言若等者于前二種自分行中化他齊己。
若勝授生于前二種勝修分中化他同修。
自分勝進皆與同行故曰悉同。
是名下結。
第二益中文别有四。
初言菩薩得此同利調伏衆生堅固決定明物皆從。
二終不可退無有不從。
三何以下釋初皆從。
先問後解。
彼作是念與我同利必能令我安穩快樂正明衆生起決定心。
以是下釋。
先順。
後反。
以授我者自修行故是順釋也。
非不下反。
四若以同下釋前第二無有不從。
第三段中初列四門。
後廣分别。
初有同利不示他者明己所成同利之德。
且就初地以辯其相。
初地菩薩所成功德還與其餘初地者同名為同利。
不須顯己所成功德示彼同者名不示他。
第二不同利示同利者。
明已下随同利之用。
初地功德不與下同名不同利。
應現下随名示同利。
第三同利示同利者。
攝物同己。
始行下随名為同利。
他利終成攝物同己名示同利。
第四不同亦不示他。
非是同利相對而來。
下廣釋之。
解初門中先牒前門。
謂諸等德住菩薩道。
釋前門中有同利也。
等德菩薩隐覆真德不為顯者。
釋前門中不示他也。
德與己同。
是故不複顯示己德攝化彼矣。
第二門中先牒前門。
下劣衆生怖深法者釋前門中不同利也。
思惟方便現同彼者釋前門中示同利也。
巧化同彼名示同利。
如旃陀羅疾得益下即事指斥。
菩薩為化旃陀羅故作旃陀羅。
令彼得益息惱調伏。
化令成善名得利益。
化使離惡名息調伏。
化令斷惑名為息惱。
化止惡業名為調伏。
第三門中先牒前門。
為調動搖釋前門中有同利也。
下地衆生勝上善根堪入出道名為動搖。
為調彼故與之同行故名同利。
以住善根若上善根顯示同利。
釋前門中示同利也。
自分所成名住善根。
勝進所習名上善根。
攝下同己名示同利。
第四門中先牒前門。
心自放逸釋前門中不同利也。
棄舍利他釋前門中亦不示他。
愛語至此。
第二利他。
自下第三結行辯德彰修成益。
于中有三。
一結其行相。
二施至同利三種行下辨其修德。
三從檀至同利修習清淨具足滿下彰修成益。
就初段中從施至同牒舉前行。
施有九門故雲種種。
戒等亦然。
下結其相。
彼波羅蜜自成佛法别結自利。
成就攝事别結利他。
是名略說總以結之。
第二段中從施至同種種無量菩提分者牒舉前行。
下就此行辯其修德。
先開三門。
次廣分别。
後重結之。
前開門中三種行者起行圓具。
二種勝者發修殊勝。
三種淨者成德清淨。
次廣分别。
言身口意當知行者。
施等皆依三業起故皆名為行。
辯二勝中上妙無染當知勝者略以标舉。
起善殊勝名為上妙。
離過盡極說為無染。
下廣顯之。
先解上妙。
無上不共解上妙義。
餘義不加故名無上。
此解上也。
他不能齊稱曰不共。
此解妙也。
生事時等顯上妙相。
先列三門。
下廣可知。
釋無染中先牒舉數。
次釋。
後結。
無染牒前。
有四舉數。
釋中初至不因是故生憂苦等。
是其第一離憂悔染。
未修喜踴故離憂苦。
修己廢樂故無悔恨。
不惱他下是其第二離惱亂染。
不惱他者不違利他。
巧護物心故不惱他。
不着不雜不違自利。
不着諸見離惡見也。
不雜惡行雜惡業也。
修施等時離諸過故名為不染。
專至已下是其第三離寬怠染。
于中有四。
初專至顯現離寬怠染。
?勤名專。
專心顯著故曰顯現。
二堅固顯現離退轉染。
三寂滅者離慢高染。
四決定下離疑惑染。
自意決定故不由他。
不于施下是其第四離異求染。
于中有三。
一不以施等而求來果。
二不求他報。
三者不求名利身命。
上來廣釋。
下牒結之。
先牒。
後結。
于此等行淨歡喜俱牒前第一離憂悔染。
不惱亂者牒前第二離惱亂染。
就初以牒故雲不惱。
言專至者牒前第三離寬怠染。
就初以牒故雲專至。
言無依者牒前第四離異求染。
此四牒前從施至同。
名無染者是總結也。
次釋三淨。
先略标舉。
熾燃為一。
不動為二。
快淨為三。
是名總結。
下廣顯之。
入淨心地熾燃不動名熾燃者。
初地已上修心?勤無暫間阙故名不動。
以修不動故名熾燃。
釋不動中。
淨心菩薩一切善法不思起者。
修心純熟離于動搖故名不動。
以修熟故不假思惟任運能起。
所攝善法則不退下。
行成堅固名為不動。
于中初法。
次喻。
後合。
就法說中随所得者自分行也。
所言攝者勝進行也。
則不退者自分不動。
未來不退。
勝進不動。
喻合可知。
釋快淨中。
住究竟地就寬通舉一生相續。
快淨之中經生得果名為一生。
若最後身快淨之極即生成佛。
未成已前名為後身。
所得善根名快淨者。
通而論之十地皆是淨中之勝。
一生窮極名曰後身。
此顯淨處。
于上更無釋快淨義。
上來廣釋。
是名下結。
三行結前身口意行。
二勝結前上妙無染。
三淨結前熾燃不動及與快淨。
自下第三彰修成益。
得菩提故。
上來皆言得菩提果故今顯之。
于中初先牒舉前行。
次彰修益。
後總結之。
從檀至同是牒前也。
一切施下彰修益也。
然上文中皆有九門。
始從自性乃至清淨。
今此但就後之八門彰得别果。
不論自性。
何故如是。
前論自性總彰行體。
一切等八修義差别。
就總論之唯得一果。
随别以論别得八果。
今論别果故隐自性。
又複自性直論行體。
非是造行起修差别。
得果相隐故廢不論。
初一切者具修不退。
是故所得堅固久住。
金剛堅固是其報身。
正法久住是法性身。
由難施等難作能作故知得果。
由一切門于一切生備攝所行。
故為一切衆生供養。
由善人行所修純善。
故于一切衆生中上。
由一切行常行圓具。
故得如來無量功德及諸相好。
由除物惱故成佛時不為魔動。
以修此世他世樂行與生樂故。
成就無量禅定等樂。
以行清淨離諸過故。
得佛四淨三不護等。
四淨之中言緣淨者。
建立品中名境界淨。
是名下結。
論本第七 ○供養習近無量品第十六 供養習近無量品者。
上來自分。
下修勝進。
于中兩品。
初供養品造修方便。
菩提分品修成合道。
就此品中所明有三。
一明供養。
二辨習近。
三明無量。
因斯标品名供習近無量品也。
此品義三。
備如向辯。
随行分二。
供養習近是其自行。
無量利他。
自中供養明攝功德。
習近攝智。
前供養中初明十種供養三寶。
後明六種供養之心。
複前十中初明供佛。
次類法僧。
後總結之。
就供佛中初問。
後釋。
釋中先舉。
次列。
後釋。
下總結之。
列中十名攝為五對。
初二一對明供境界。
身供養者供養佛身。
言支提者供養靈廟。
如僧祗律。
有舍利者名之為塔。
無舍利者說為支提。
今此通說以為支提。
次二一對明供時處。
有現不現。
次二一對明興供人。
有自有他。
次二一對明供心事。
财供養者明供财事。
勝供養者明供養心。
後二一對明供行德。
言無染者供時離過。
至處道者供能到果。
無上菩提是所至處。
供為彼因名至處道。
此至處道。
維摩經中名法供養。
地經論中名行供養。
次廣釋之。
身供可知。
釋支提中言偷婆者猶是塔也。
本是一名。
傳之音異。
第二對中文别有三。
一明現前不現前相。
二以是緣下明供利益。
三現供養得大已下彰福差别。
就初段中門别唯二。
現與不現。
釋中有三。
一明現前。
二明現前共不現前。
三明不現。
見佛支提名現前者是其初段。
第二段中初明現前。
次以現前類餘不現。
後總結之。
初現前中希望俱者于佛支提願常逢遇。
歡喜俱者庶得見聞供養之心與此相應故名為俱。
此明現前。
如一已下以彼現前類餘不現。
于中四句。
初如一如來如是過去未來現在如來法者以現佛身類餘不現。
二如一支提如是一切支提法者以現支提類餘不現。
此二一對。
三作是念如我現前供養如來及過未下以現供佛類餘不現。
四從我今供養支提及供十方一切支提若倫婆等。
以彼現前供養支提類餘不現。
此二一對。
是名共現不現前者總以結之。
自下第三明不現前。
于中有二。
一對供人以明不現。
于佛支提面不對見斯名不現。
第二對佛以彰不現。
于佛滅後一切供養斯名不現。
設對支提亦名不現。
今言菩薩于不現前如來支提心念供養為一切佛一切支提。
是初不現。
是名下結。
佛涅槃後起偷婆等第二不現。
是名下結。
廣不現者所起衆多故雲廣也。
上來廣明現不現相。
自下第二明供利益。
于中四句。
一大得果。
二攝梵福。
三不堕惡趣。
四菩提具滿。
前三世利。
後一出世。
世中初二明能得樂。
後一離苦。
複前二中初得樂果。
後得樂因。
言梵福者與彼初禅梵因相似故雲梵福。
自下第三彰福差别。
現供境狹功德唯大。
不現境寬功德大大。
現及不現境是寬廣。
是故功德最為大大。
佛田勝故供佛功德無不大矣。
下次解釋自他供養。
于中初明自他之相。
後就自他明福差别。
然上門中但明自他。
今此釋中離合有三。
初明自作。
次明共作。
後明他作。
辯優劣中言自供養得大果者。
善唯自己是故得果其唯大也。
他作供養得大大者。
勸他兼利故得大大。
自他共作最大大者。
共作利廣是故得果最大大也。
佛田勝故果無不大。
釋财供中先釋。
後結。
釋中有三。
一資具供養。
二熏香下敬具供養。
三無盡下嚴具供養。
就初段中以衣食等是其資具。
問訊已下明其身口奉施之儀。
問訊口儀。
禮迎身儀。
第二段中初熏香等是其敬具。
贊歎已下還明身口奉施之儀。
贊歎口儀。
禮等身儀。
五輪禮者手足及頂是五輪也。
作禮表敬。
旋繞顯愛。
第三段中無盡多也。
勝财好也。
勝财是總。
摩尼等别。
釋勝供中先牒前門。
次就辯勝。
後牒總結。
于如來者牒前第一身供養也。
及支提者牒前第二支提供養。
以财供養若多勝者牒前第七财物供養。
若現前者牒前第三現前供養。
不現前者牒前第四不現供養。
若自作者牒前第五自作供養。
若他作者牒前第六他作供養。
下就前七明心殊勝。
心勝有四。
一淨信心。
信佛德勝理合供養。
二專精心。
情無寬怠。
三者解心。
解知供儀。
又知供佛功德廣大。
四回向心。
為求菩提。
以此四心為前七供名勝供養。
如是下結。
釋無染中先牒前門。
次就所牒以明無染。
後總結之。
言自手者牒前第五自作供養。
供如來者牒前第一身供養也。
及支提者牒前第二支提供養。
前八門中略牒此三。
自下就之以明無染。
先就内心以明無染。
後就财具。
心中有六。
一不輕他明離慢憍。
謂不念言我獨能為。
二不放逸。
謂離世樂歌儛戲等。
三不懈怠。
供心?勤。
四至心恭敬而不輕末。
謂于佛田深信尊重。
五不亂心。
專情供養世事不動。
六不染污。
離餘煩惱。
此之六種内心不染。
不于信心國王已下明财無染。
謟曲求财違行故染。
雌黃等事鄙弊故染。
菩薩離此故曰不染。
是六種名就心以結。
自下次釋至道供養。
初廣分别。
後總結歎。
廣中有三。
一就财供養明至
違法除礙化令生信。
中住令入化令生解。
信依佛法名為中住。
通經解律已入法律。
已入成熟化之起行。
已熟令脫化使得果。
就後七中初之五門就行分别。
後之兩門大小分别。
就前五中初一聞慧。
衆具護養勸導成者總明聞慧。
以财衆具護養于彼。
然後勸導令成聞慧。
所謂下别。
勸舍小乘别顯勸義。
守護大乘别明導義。
次一思慧。
如具養護牒前類後。
前以衆具護養成聞。
思中亦然。
故曰如是。
獨靜一心是正思也。
下三是修。
淨障是止。
憶念是觀。
及修是舍。
止觀并習故名為修。
大乘分二。
相别可知。
就除惱中初問舉數。
後廣分别。
謂化令離八纏煩惱。
如雜心中說有十纏。
此中何故唯說八纏。
有論師言。
忿覆二纏是其使性。
忿是瞋性。
覆是貪性。
故此不論。
就明此世他世樂中身業有四。
離殺盜淫及與飲酒。
口業有四。
意合為一。
故為九種。
就清淨中初問舉數。
次釋。
後結。
釋中先分内外。
外化無過名外清淨。
内心無垢名内清淨。
下廣顯之。
五外牒初。
次列其名。
無罪離障。
後四教治。
不随轉者授與出道。
不随三有生死轉也。
言次第者宜量漸化。
言一切者凡聖等益。
随宜應者随器大小量宜而授。
次廣分别。
釋初門中雜惡行者善惡參起。
先惡行者本惡令善。
一向惡者純行不善。
此皆無善。
令離罪障故名無罪。
次二可知。
第四門中言四姓者三乘善趣名四姓也。
乃至天人越聖舉凡。
言随能者随他所能。
言随力者随自己力利安生也。
第五門中上中下善随所應者。
小乘下善。
中乘中善。
大乘上善。
随他所宜方便利益。
是名外淨總以結之。
就後五中初牒前門。
次廣分别。
初一無瞋。
第二不倦。
第三離慢。
第四無貪。
第五不退。
無上菩提是究竟處。
常求不退用利衆生。
是名内淨總結後五。
如是外下牒外通内合結為十。
就同利中先問。
後釋。
準上類此應有九門。
始從自性乃至清淨略不具論。
雲何知有。
如下文說。
從一切施乃至同利乃至第九。
從清淨施乃至同利明知具有。
何故略者。
良以同利用前諸行。
與衆生同。
更無别法。
類上可知。
不可具辯。
故略不論。
文中有三。
一總明同利。
二得此同下明其同益。
三有同利下随義分别。
就初段中。
言此義者自分德義。
言此善者勝修行善。
良以自分行利已成故名為義。
勝修上順故說為善。
言若等者化他令于自分之中成行齊等。
言若勝者化他令同勝進之善。
亦可此義此前六度自行之義。
言此善者此前三攝化他之善。
言若等者于前二種自分行中化他齊己。
若勝授生于前二種勝修分中化他同修。
自分勝進皆與同行故曰悉同。
是名下結。
第二益中文别有四。
初言菩薩得此同利調伏衆生堅固決定明物皆從。
二終不可退無有不從。
三何以下釋初皆從。
先問後解。
彼作是念與我同利必能令我安穩快樂正明衆生起決定心。
以是下釋。
先順。
後反。
以授我者自修行故是順釋也。
非不下反。
四若以同下釋前第二無有不從。
第三段中初列四門。
後廣分别。
初有同利不示他者明己所成同利之德。
且就初地以辯其相。
初地菩薩所成功德還與其餘初地者同名為同利。
不須顯己所成功德示彼同者名不示他。
第二不同利示同利者。
明已下随同利之用。
初地功德不與下同名不同利。
應現下随名示同利。
第三同利示同利者。
攝物同己。
始行下随名為同利。
他利終成攝物同己名示同利。
第四不同亦不示他。
非是同利相對而來。
下廣釋之。
解初門中先牒前門。
謂諸等德住菩薩道。
釋前門中有同利也。
等德菩薩隐覆真德不為顯者。
釋前門中不示他也。
德與己同。
是故不複顯示己德攝化彼矣。
第二門中先牒前門。
下劣衆生怖深法者釋前門中不同利也。
思惟方便現同彼者釋前門中示同利也。
巧化同彼名示同利。
如旃陀羅疾得益下即事指斥。
菩薩為化旃陀羅故作旃陀羅。
令彼得益息惱調伏。
化令成善名得利益。
化使離惡名息調伏。
化令斷惑名為息惱。
化止惡業名為調伏。
第三門中先牒前門。
為調動搖釋前門中有同利也。
下地衆生勝上善根堪入出道名為動搖。
為調彼故與之同行故名同利。
以住善根若上善根顯示同利。
釋前門中示同利也。
自分所成名住善根。
勝進所習名上善根。
攝下同己名示同利。
第四門中先牒前門。
心自放逸釋前門中不同利也。
棄舍利他釋前門中亦不示他。
愛語至此。
第二利他。
自下第三結行辯德彰修成益。
于中有三。
一結其行相。
二施至同利三種行下辨其修德。
三從檀至同利修習清淨具足滿下彰修成益。
就初段中從施至同牒舉前行。
施有九門故雲種種。
戒等亦然。
下結其相。
彼波羅蜜自成佛法别結自利。
成就攝事别結利他。
是名略說總以結之。
第二段中從施至同種種無量菩提分者牒舉前行。
下就此行辯其修德。
先開三門。
次廣分别。
後重結之。
前開門中三種行者起行圓具。
二種勝者發修殊勝。
三種淨者成德清淨。
次廣分别。
言身口意當知行者。
施等皆依三業起故皆名為行。
辯二勝中上妙無染當知勝者略以标舉。
起善殊勝名為上妙。
離過盡極說為無染。
下廣顯之。
先解上妙。
無上不共解上妙義。
餘義不加故名無上。
此解上也。
他不能齊稱曰不共。
此解妙也。
生事時等顯上妙相。
先列三門。
下廣可知。
釋無染中先牒舉數。
次釋。
後結。
無染牒前。
有四舉數。
釋中初至不因是故生憂苦等。
是其第一離憂悔染。
未修喜踴故離憂苦。
修己廢樂故無悔恨。
不惱他下是其第二離惱亂染。
不惱他者不違利他。
巧護物心故不惱他。
不着不雜不違自利。
不着諸見離惡見也。
不雜惡行雜惡業也。
修施等時離諸過故名為不染。
專至已下是其第三離寬怠染。
于中有四。
初專至顯現離寬怠染。
?勤名專。
專心顯著故曰顯現。
二堅固顯現離退轉染。
三寂滅者離慢高染。
四決定下離疑惑染。
自意決定故不由他。
不于施下是其第四離異求染。
于中有三。
一不以施等而求來果。
二不求他報。
三者不求名利身命。
上來廣釋。
下牒結之。
先牒。
後結。
于此等行淨歡喜俱牒前第一離憂悔染。
不惱亂者牒前第二離惱亂染。
就初以牒故雲不惱。
言專至者牒前第三離寬怠染。
就初以牒故雲專至。
言無依者牒前第四離異求染。
此四牒前從施至同。
名無染者是總結也。
次釋三淨。
先略标舉。
熾燃為一。
不動為二。
快淨為三。
是名總結。
下廣顯之。
入淨心地熾燃不動名熾燃者。
初地已上修心?勤無暫間阙故名不動。
以修不動故名熾燃。
釋不動中。
淨心菩薩一切善法不思起者。
修心純熟離于動搖故名不動。
以修熟故不假思惟任運能起。
所攝善法則不退下。
行成堅固名為不動。
于中初法。
次喻。
後合。
就法說中随所得者自分行也。
所言攝者勝進行也。
則不退者自分不動。
未來不退。
勝進不動。
喻合可知。
釋快淨中。
住究竟地就寬通舉一生相續。
快淨之中經生得果名為一生。
若最後身快淨之極即生成佛。
未成已前名為後身。
所得善根名快淨者。
通而論之十地皆是淨中之勝。
一生窮極名曰後身。
此顯淨處。
于上更無釋快淨義。
上來廣釋。
是名下結。
三行結前身口意行。
二勝結前上妙無染。
三淨結前熾燃不動及與快淨。
自下第三彰修成益。
得菩提故。
上來皆言得菩提果故今顯之。
于中初先牒舉前行。
次彰修益。
後總結之。
從檀至同是牒前也。
一切施下彰修益也。
然上文中皆有九門。
始從自性乃至清淨。
今此但就後之八門彰得别果。
不論自性。
何故如是。
前論自性總彰行體。
一切等八修義差别。
就總論之唯得一果。
随别以論别得八果。
今論别果故隐自性。
又複自性直論行體。
非是造行起修差别。
得果相隐故廢不論。
初一切者具修不退。
是故所得堅固久住。
金剛堅固是其報身。
正法久住是法性身。
由難施等難作能作故知得果。
由一切門于一切生備攝所行。
故為一切衆生供養。
由善人行所修純善。
故于一切衆生中上。
由一切行常行圓具。
故得如來無量功德及諸相好。
由除物惱故成佛時不為魔動。
以修此世他世樂行與生樂故。
成就無量禅定等樂。
以行清淨離諸過故。
得佛四淨三不護等。
四淨之中言緣淨者。
建立品中名境界淨。
是名下結。
論本第七 ○供養習近無量品第十六 供養習近無量品者。
上來自分。
下修勝進。
于中兩品。
初供養品造修方便。
菩提分品修成合道。
就此品中所明有三。
一明供養。
二辨習近。
三明無量。
因斯标品名供習近無量品也。
此品義三。
備如向辯。
随行分二。
供養習近是其自行。
無量利他。
自中供養明攝功德。
習近攝智。
前供養中初明十種供養三寶。
後明六種供養之心。
複前十中初明供佛。
次類法僧。
後總結之。
就供佛中初問。
後釋。
釋中先舉。
次列。
後釋。
下總結之。
列中十名攝為五對。
初二一對明供境界。
身供養者供養佛身。
言支提者供養靈廟。
如僧祗律。
有舍利者名之為塔。
無舍利者說為支提。
今此通說以為支提。
次二一對明供時處。
有現不現。
次二一對明興供人。
有自有他。
次二一對明供心事。
财供養者明供财事。
勝供養者明供養心。
後二一對明供行德。
言無染者供時離過。
至處道者供能到果。
無上菩提是所至處。
供為彼因名至處道。
此至處道。
維摩經中名法供養。
地經論中名行供養。
次廣釋之。
身供可知。
釋支提中言偷婆者猶是塔也。
本是一名。
傳之音異。
第二對中文别有三。
一明現前不現前相。
二以是緣下明供利益。
三現供養得大已下彰福差别。
就初段中門别唯二。
現與不現。
釋中有三。
一明現前。
二明現前共不現前。
三明不現。
見佛支提名現前者是其初段。
第二段中初明現前。
次以現前類餘不現。
後總結之。
初現前中希望俱者于佛支提願常逢遇。
歡喜俱者庶得見聞供養之心與此相應故名為俱。
此明現前。
如一已下以彼現前類餘不現。
于中四句。
初如一如來如是過去未來現在如來法者以現佛身類餘不現。
二如一支提如是一切支提法者以現支提類餘不現。
此二一對。
三作是念如我現前供養如來及過未下以現供佛類餘不現。
四從我今供養支提及供十方一切支提若倫婆等。
以彼現前供養支提類餘不現。
此二一對。
是名共現不現前者總以結之。
自下第三明不現前。
于中有二。
一對供人以明不現。
于佛支提面不對見斯名不現。
第二對佛以彰不現。
于佛滅後一切供養斯名不現。
設對支提亦名不現。
今言菩薩于不現前如來支提心念供養為一切佛一切支提。
是初不現。
是名下結。
佛涅槃後起偷婆等第二不現。
是名下結。
廣不現者所起衆多故雲廣也。
上來廣明現不現相。
自下第二明供利益。
于中四句。
一大得果。
二攝梵福。
三不堕惡趣。
四菩提具滿。
前三世利。
後一出世。
世中初二明能得樂。
後一離苦。
複前二中初得樂果。
後得樂因。
言梵福者與彼初禅梵因相似故雲梵福。
自下第三彰福差别。
現供境狹功德唯大。
不現境寬功德大大。
現及不現境是寬廣。
是故功德最為大大。
佛田勝故供佛功德無不大矣。
下次解釋自他供養。
于中初明自他之相。
後就自他明福差别。
然上門中但明自他。
今此釋中離合有三。
初明自作。
次明共作。
後明他作。
辯優劣中言自供養得大果者。
善唯自己是故得果其唯大也。
他作供養得大大者。
勸他兼利故得大大。
自他共作最大大者。
共作利廣是故得果最大大也。
佛田勝故果無不大。
釋财供中先釋。
後結。
釋中有三。
一資具供養。
二熏香下敬具供養。
三無盡下嚴具供養。
就初段中以衣食等是其資具。
問訊已下明其身口奉施之儀。
問訊口儀。
禮迎身儀。
第二段中初熏香等是其敬具。
贊歎已下還明身口奉施之儀。
贊歎口儀。
禮等身儀。
五輪禮者手足及頂是五輪也。
作禮表敬。
旋繞顯愛。
第三段中無盡多也。
勝财好也。
勝财是總。
摩尼等别。
釋勝供中先牒前門。
次就辯勝。
後牒總結。
于如來者牒前第一身供養也。
及支提者牒前第二支提供養。
以财供養若多勝者牒前第七财物供養。
若現前者牒前第三現前供養。
不現前者牒前第四不現供養。
若自作者牒前第五自作供養。
若他作者牒前第六他作供養。
下就前七明心殊勝。
心勝有四。
一淨信心。
信佛德勝理合供養。
二專精心。
情無寬怠。
三者解心。
解知供儀。
又知供佛功德廣大。
四回向心。
為求菩提。
以此四心為前七供名勝供養。
如是下結。
釋無染中先牒前門。
次就所牒以明無染。
後總結之。
言自手者牒前第五自作供養。
供如來者牒前第一身供養也。
及支提者牒前第二支提供養。
前八門中略牒此三。
自下就之以明無染。
先就内心以明無染。
後就财具。
心中有六。
一不輕他明離慢憍。
謂不念言我獨能為。
二不放逸。
謂離世樂歌儛戲等。
三不懈怠。
供心?勤。
四至心恭敬而不輕末。
謂于佛田深信尊重。
五不亂心。
專情供養世事不動。
六不染污。
離餘煩惱。
此之六種内心不染。
不于信心國王已下明财無染。
謟曲求财違行故染。
雌黃等事鄙弊故染。
菩薩離此故曰不染。
是六種名就心以結。
自下次釋至道供養。
初廣分别。
後總結歎。
廣中有三。
一就财供養明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