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梵網經順朱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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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慈蔥即蔥是。
四蘭蔥即小蒜是。
五興渠即蒠蒺。
此方無此種。
所言不得食者。
以此五辛熟食發淫。
生餐增恚。
更有五不應食。
一生過。
二天遠。
三鬼近。
四福消。
五魔集。
是五辛一切食中。
若有一毫相雜于其間。
即不得食。
若故食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
○第五不教悔罪戒 若佛子。
見一切衆生犯八戒五戒十戒。
毀禁七逆八難。
一切犯戒罪。
應教忏悔。
而菩薩不教忏悔。
同住同僧利養。
而共布薩。
同一衆住說戒。
而不舉其罪。
不教悔過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見等者。
見一切衆生兼在家受戒。
言八戒即優婆塞八戒。
五戒即八戒中前五戒。
十戒有二。
一沙彌十淨戒。
二菩薩十重戒。
毀即破毀。
禁即止滅。
謂如來所立止惡滅罪正戒。
盡情犯而破壞之也。
七逆即弑父。
弑母。
弑和尚。
弑阿阇黎。
破羯磨轉法輪僧。
惡心出佛身血。
弑阿羅漢是也。
賣佛形像。
菩薩形像。
及經律。
即是出佛身血。
弑比丘僧即是弑阿羅漢。
八難即淨名疏言。
界外八難也。
有餘中三十心為三惡道。
住無我法即北洲。
地前法愛如長壽天。
未有初地十種六智名諸根不具。
地前智淺如世智辨聰。
不窮中理如佛前佛後。
此界外八難。
持大乘戒。
有犯當教忏悔。
不教者亦犯垢罪。
若見此一切犯戒之人。
應當生慈悲心。
教其忏除前愆。
悔後莫作可也。
而菩薩不教忏悔。
甯不自犯。
得不教悔罪耶。
況又同住一處。
同僧飲食利養。
而又共同布薩。
同一清淨海衆住坐。
一同誦說大戒。
而不舉揀彼僧罪過。
而不教誡令其忏悔過犯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
○第六不供給請法戒 若佛子。
見大乘法師。
大乘同學同見同行來入僧坊舍宅城邑。
若百裡千裡來者。
即起迎來送去。
禮拜供養。
日日三時供養。
日食三兩金。
百味飲食。
床座醫藥供事法師。
一切所須。
盡給與之。
常請法師三時說法。
日日三時禮拜。
不生嗔心患惱之心。
為法滅身。
請法不懈。
若不爾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見等者。
言大乘法師。
非是小乘獨善。
乃是具大信解通達佛理悲智雙運自利利他之法師也。
大乘同學是同一師學大乘戒律者。
同見同一見解明了心地戒者。
同行同行菩薩心地清淨戒行者。
言若見如是師友來入僧坊舍宅城邑等處。
無論遠近。
若百裡千裡來者。
而為主菩薩應起至敬之心。
來必迎。
去必送。
至誠禮拜如法供養。
應當日日三時不令乏少。
用何供養。
每日所食。
可用三兩金以作百味飲食供養。
敷好床座卧具供養。
衣服醫藥四事供事法師。
凡法師一切所須。
盡給與之。
而勿吝惜也。
常請等者。
言如是供養。
豈是求人天小果福報而已耶。
正為求般若大法。
以清淨口業。
請法師日日三時演說妙法。
俾慧命不絕故也。
以清淨身業。
日日三時禮拜。
以清淨意業。
不生一念瞋恚憂患煩惱之心。
不特三業?誠而已。
實為大法之人。
焚身斷臂。
亦所不惜。
而請求說法。
不生疲厭心也。
若不如是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
○第七懈怠不聽法戒 若佛子。
一切處有講法毗尼經律。
大宅舍中講法處。
是新學菩薩。
應持經律卷。
至法師所。
聽受咨問。
若山林樹下。
僧地房中。
一切說法處。
悉至聽受。
若不至彼聽受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一切等者。
承前不但師來我所。
應當供養請法而已。
即凡有說法之處。
應當至彼聽受也。
一切處有等者。
講法講演大乘毗尼經律滅惡生善之大法。
毗尼梵語。
此雲調伏。
謂調三業。
伏六根。
除惡增善也。
經诠性相理。
律止性業遮業。
故雲毗尼經律也。
大宅舍中者。
是佛在世時。
常受國王大臣請。
在家中安居說法。
是為大宅舍中講法處也。
是新學菩薩見有如是講法之處。
應自手持經律卷本。
直到講演法師之所。
至心谛聽。
領受教法。
如有未解。
咨詢請問。
而決疑焉。
若山林等者。
以遠況近。
不但居家如此。
設或在山間林下幽隐僧地孤野房中。
一切有師說法之處。
悉皆到彼。
聽受其教也。
童子南詢。
百城遍曆。
洞山九上。
投子三登。
鹹可為法。
讵可憚勞而不往聽耶。
若不至彼聽受者。
是始則慢法懈怠。
終則無惡不造人也。
是菩薩犯輕垢罪。
○第八背大向小戒 若佛子。
心背大乘常住經律。
言非佛說。
而受持二乘聲聞外道惡見一切禁戒邪見經律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心等者。
背即違背不相向也。
大乘常住經律。
即大滿常住金剛寶戒心地無相法品經律。
言根氣狹劣者。
畏其難行。
心便乖違。
反背大法。
而不趨向。
是背大也。
而反趨向受持二乘聲聞權小之法。
外道偏邪諸惡邪見禁戒邪見有相經律者。
是向小也。
大乘當向不向而反背。
小乘當背不背而反向者。
是菩薩所以犯輕垢罪也。
○第九不看病戒 若佛子。
見一切疾病人。
常應供養。
如佛無異。
八福田中。
看病福田第一福田。
若父母師僧弟子病。
諸根不具。
百種病苦惱。
皆供養令差。
而菩薩以瞋恨心不看。
乃至僧房中城邑曠野山林道路中見病不救濟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見等者。
謂上自父母師長。
下自子女徒衆。
中至兄弟六親。
外至冤家。
一切凡有疾病者。
常當恭敬供養。
如佛一樣。
無以異也。
如岩老躬處疠坊寬公輿歸病者。
鹹可為法。
蓋八福田中。
看病。
為第一福田也。
八福田者。
一諸佛。
二聖人。
三父。
四母。
五和尚。
六阿阇黎。
七衆僧。
八病人。
此八中惟病為患。
有能救苦因。
自得受樂果。
故看病福田為第一也。
若是上而父母師長。
中而衆僧。
下而弟子有病。
或諸根殘廢不具足。
種種四百四病諸苦惱患。
當毋論上中下。
一味以平等心。
悉皆以四事如法供養。
令病痊愈。
皆如佛一般。
無以異也。
而菩薩等者。
言菩薩或以父母師長。
平時督訓。
心生厭嫌。
起瞋恨心。
舍去而不顧者。
乃至僧坊城邑曠野山林道路之中。
如是一切病患。
至疏不相識之人。
亦應盡心而為救濟。
況父母師長至親而不看者乎。
若見病人不作方便救濟而舍去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也。
○第十畜殺具戒 若佛子。
不得畜一切刀杖弓箭鉾斧鬥戰之具。
及惡羅網殺生之器。
一切不得畜。
而菩薩乃至殺父母。
尚不加報。
況殺一切衆生。
不得畜殺衆生具。
若故畜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不得等者。
言為佛弟子者。
應當畜截魔斬愛之智慧刀。
勇猛杖。
大勢弓。
精進箭。
忍辱鉾。
定力斧。
及張大法羅網。
以羅三界衆生。
出愛欲河。
如是具者可也。
又德山護生棒。
石鞏救死弓。
正當畜也。
而不應畜一切刀杖弓箭鉾斧鬥戰兇殺之具。
至于惡羅網殺生之器。
非佛子所宜有者。
一切皆不得畜也。
而菩薩人乃至殺父母之仇。
應皆報複。
尚不得加報。
況殺一切衆生而得加報者乎。
殺具尚不得畜。
不使有一念殺機萌動于心。
況身行之者乎。
若故畜此不祥殺具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也。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
如是十戒者。
總結前十戒也。
應當二句總勸修學。
此戒應當頂戴敬心奉行持守。
勿忘勿失也。
○第十一國使戒 佛言佛子。
不得為利養惡心故。
通國使命。
軍陣合會。
興師相伐。
殺無量衆生。
而菩薩尚不得入軍中往來。
況故作國賊。
若故作者。
犯輕垢罪。
佛言佛子等者。
言為佛子當作佛使命傳佛心印。
如鄧隐峰飛錫解鬥。
陳尊者擲鞋解圍。
能為衆生除煩惱賊。
息刀兵苦可也。
若苟求名聞利養。
圖功受賞。
惡心籌謀。
成一家。
敗一家。
而為國使命通約戰期等。
斷不可也。
軍陣等者。
言萬二千人為軍。
師旅成列為陣。
合戰會兵。
興舉師衆。
彼此相伐。
傷殺無量衆生。
如是等惡。
豈菩薩人之所為乎。
而新菩薩尚不得入軍營之中往來。
豈容作國使乎。
決言兇地兇器。
尚不可近。
況故作國賊。
以害衆生乎。
若故作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
○第十二販賣戒 若佛子。
故販賣良人奴婢六畜。
市易棺材闆木盛死之具。
尚不應自作。
況教人作。
故若自作。
教人作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故販等者。
以賤為貴曰販。
出物得财曰賣。
良人乃好人家之子女也。
六畜即牛馬豬羊雞犬也。
棺材闆木乃盛死之具也。
如販賣者。
是不仁也。
于慈悲心。
大有乖損。
所以不得賣也。
尚不應等者。
言自己一人作。
尚且不可。
何況教多人作此不仁之事耶。
若故自作。
并教人作如是事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
○第十三謗毀戒 若佛子。
以惡心故。
無事謗他良人善人法師師僧國王貴人。
言犯七逆十重。
父母兄弟六親中。
應生孝順心。
慈悲心。
而返更加于逆害。
堕不如意處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等者。
惡心者明謗雖從口。
乃意地使之。
即忌心貪心瞋心。
故名惡心也。
無事謗者。
無疵事而謗他也。
溫良人善柔人大乘三七法師六和僧侶及受大乘戒之聖主賢臣。
鹹于三寶有大利益。
應當供養恭敬可也。
而反無事作是謗言。
說犯七逆十重。
且夫師僧國王有父母義。
良人善人有兄弟義。
貴人有六親義。
于其中應生孝順之心慈悲之心贊歎激揚。
成彼名德。
令其一一如意。
而反更加逆情害意。
壞彼名德。
堕不如意處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
○第十四放火焚燒戒 若佛子。
以惡心故。
放大火燒山林曠野。
四月乃至九月放火。
若燒他人家屋宅。
城邑。
僧房。
田木。
及鬼神官物。
一切有主物。
不得故燒。
若故燒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以等者。
惡心者言或忌瞋或逞情。
皆是不仁念頭。
放大猛火。
燒山林曠野。
多傷蟲類。
所以四月至九月。
大而鳥獸卵孳。
細而昆蟲轉化。
一夏一秋之間。
若乃放火。
其傷損物命。
甯有窮耶。
猶不特此。
或若延燒他人家屋宅城邑并僧房田木鬼神官物。
凡一切有主物。
其損更多。
失德更大。
毋論物命有損無損。
皆不得故燒也。
若故燒者犯輕垢罪。
○第十五僻教戒 若佛子。
自佛弟子。
及外道惡人六親。
一切善知識。
應一一教受持大乘經律。
教解義理。
使發菩提心。
十發趣心。
十長養心。
十金剛心。
于三十心中。
一一解其次第法用。
而菩薩以惡心瞋心。
橫教二乘聲聞經律。
外道邪見論等。
犯輕垢罪。
若佛子自等者。
自佛弟子是三寶内衆。
外道惡人是心遊外道之邪見人。
以邪故名惡人也。
六親即父母兄弟子女也。
一切善知識。
即相知相識中有大乘根性好善友也。
如是若内若外一切親友。
應當一一開導。
令其受持大乘經律。
訓教信解。
通達義理。
使發無上菩提之心。
并十住十行十回向心。
于三賢心中。
一一令其解入。
先後次第。
觀想法用。
信滿入住。
住滿入行。
行滿入向。
一一觀行等。
如是教誡。
方名正教利己利人也。
而為菩薩若以惡心嫉妒輕視人而不教。
或以瞋心懷恨教未從而棄舍。
或橫教二乘聲聞經律一切外道邪見論等。
所謂良材曲使。
美器惡用。
遺誤學人。
斷佛慧命。
如是僻教實非菩薩用心。
故結過犯輕垢罪。
橫僻也。
○第十六為利倒說戒 若佛子。
應好心先學大乘威儀經律。
廣開解義味。
見後新學菩薩。
有從百裡千裡來求大乘經律。
應如法為說一切苦行。
若燒身燒臂燒指。
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
非出家菩薩。
乃至餓虎狼獅子。
一切餓鬼。
悉應舍身肉手足而供養之。
然後一一次第為說正法使心開意解。
而菩薩為利養故。
為名聞故。
應答不答。
倒說經律文字。
無前無後。
謗三寶說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應等者。
言好心者謂先以大乘清淨法。
行自利利他為心。
先學大乘菩薩戒制度範圍身心之法。
廣博開通心地法品。
解了一一義味。
方可規模後學。
自利而後利他也。
見後等者。
言我既為先學。
見後新學大乘法律菩薩。
有遠從百裡千裡而來。
求此大乘經律。
此實好心。
當如法次第開導。
為伊先說一切苦行法。
雲何苦行。
或燒身燒臂燒指。
供養諸佛。
如喜見菩薩燃身。
藥王菩薩燃臂。
世尊燃燈。
鹹可為證。
若不如是燒身臂指供養諸佛者。
即為著相凡夫。
身相未空。
豈成出家菩薩。
故雲非出家菩薩也。
乃至等者。
言不但燒身等供養諸佛而應為之。
乃至見餓虎狼獅子一切餓鬼。
悉應舍此身肉手足而供養之。
不揀諸相。
然後一一次第。
為說大乘正法甚深理趣。
使彼心開而無所拘。
意解而無所縛。
如是為說。
是名正說。
是名好心次第而說。
而菩薩等者。
言若菩薩為利養故。
為名聞故。
求無所得。
便生當答不答之心。
設或答時亦不次第為說。
當正說而反倒說。
于大乘經律文字義理。
前無所起。
後無所歸。
上違諸佛意是謗佛。
中背經律旨是謗法。
下乖來者求是謗僧。
如是謗三寶說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
○第十七恃勢乞求戒 若佛子。
自為飲食錢财利養名譽故。
親近國王王子大臣百官。
恃作形勢。
乞索打拍牽挽。
橫取錢财。
一切求利。
名為惡求。
多求。
教他人求。
都無慈愍心。
無孝順心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自等者。
言自為者何。
揀非為衆。
非為求護法。
是乃為求好飲食錢财利養好名譽。
以安樂自已故也。
親近等者。
言因斯之故。
相親愛相近鄰。
而朝夕依依。
于彼國王王子大臣百官之家。
以為親厚。
恃彼豪貴之力。
做作體态。
仗勢貪圖。
乞索不得則行打拍。
打拍不得則乃牽挽橫逼。
強取人之錢财。
不由人願。
乃至一切貪求。
名為不善。
是惡法求。
名為不良。
是貪多求。
若自未得。
又教他人求。
如是等求。
令人生怨生恨。
都無慈愍之心。
無孝順之心者也。
故結過犯輕垢罪。
○第十八無解作師戒 若佛子。
應學十二部經誦戒。
日日六時持菩薩戒。
解其義理佛性之性。
而菩薩不解一句一偈。
及戒律因緣。
詐言能解者。
即為自欺诳。
亦欺诳他人。
一一不解。
一切法不知。
而為他人作師授戒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應等者。
應學應當習學般若也。
般若有三。
一文字般若。
十二部經是。
二觀照般若。
持菩薩戒是。
三實相般若。
解佛性之性是也。
言佛子必當先學十二部經而起解慧。
有解慧而不修行。
恐成狂慧。
應當誦戒以固定慧基本。
必須日日六時無少懈怠。
誦持大乘菩薩心地戒品。
依法修行菩薩實行。
既有戒行。
若不明其指歸。
不能究竟佛果。
故當解其義味道理。
通徹佛性之性之底蘊。
自明不惑。
方可明人為人師範也。
而菩薩等者。
言菩薩若于十二部經意一句一偈不曉。
菩薩心地戒律因緣不通。
反詐言能解了者。
甯非自欺诳。
亦欺诳他人也耶。
可謂大膽犯重無恥之人也。
于佛性之性。
一一義理。
毫無解會。
教行理果一切法不知。
而乃妄為人作師承。
傳授戒法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
○第十九兩舌戒 若佛子。
以惡心故。
見持戒比丘。
手捉香爐。
行菩薩行。
而鬥構兩頭。
謗欺賢人。
無惡不造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以惡心者。
言見持戒者或與己異。
為人稱美。
心生嫉忌障礙等惡心也。
見持戒比丘者。
非名字沙門。
乃有德行賢聖僧寶。
手捉起信香爐。
行菩薩真實之行。
非賢聖僧而何。
而為菩薩人。
應成人之美。
共勷法化可也。
豈得興鬥構引。
唆哄兩頭。
于中取樂取利。
以壞自己心術耶。
欺謗等者。
言此比丘本是賢聖。
而起無根之謗以欺之。
反說無惡不造。
令彼不安。
如是謗欺賢人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
○第二十不行放救戒 若佛子。
以慈心故。
行放生業。
應作是念。
一切男子是我父。
一切女人是我母。
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
故六道衆生。
皆是我父母。
而殺而食者。
即殺我父母。
亦殺我故身。
一切地水是我先身。
一切火風是我本體。
故當行放生業。
生生受生。
若見世人殺畜生時。
應方便救護。
解其苦難。
常教化講說菩薩戒。
救度衆生。
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
應請法師講菩薩戒經律。
福資亡者。
得見諸佛。
生人天上。
若不爾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以慈等者。
言修菩薩萬行。
以慈為根本。
有慈者自行仁愛。
有仁愛者于一切将死苦惱衆生。
定行救護。
此即菩薩行慈本業也。
既行斯業。
更當作觀堅其放生念頭。
作何等念耶。
念一切男子即是我父。
一切女人即是我母。
何以知然。
以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
故而知之也。
若乃擴而推之。
即六道衆生皆是我之父母。
若今而殺其身。
而食其肉者。
豈非殺我多劫多生父母乎。
亦即是殺我多劫多生之故身。
何也。
一切地水是我多生血肉。
一切火風是我多生本體暖氣。
如是父母之至親。
己身之至愛。
彼此鹹同。
佛與衆生本無差别。
庸可不急急常行此放生業乎。
生生等者。
言不但一生兩生行放生業。
應當常生生世世受生而來。
恒行是放生業。
若見世人殺傷大小畜生之時。
當善巧方便委曲婉轉。
以救護之。
使其離苦得安隐樂。
如此止救一命之苦。
不能廣遍救護。
常應廣設教化講說菩薩戒經。
救度一切衆生。
永離諸苦。
得安隐樂也。
若父母等者。
言或父母兄弟氣絕魂消。
于世無與死亡之日。
果為孝子賢弟。
應當恭請大乘法師講演菩薩戒經律。
以此福利。
資薦亡者。
俾其得見十方諸佛。
罪滅福生。
生人天上。
脫三塗苦。
如是救護。
是名菩薩報諸佛恩。
若不爾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
如是十戒應當學。
敬心奉持。
如滅罪品中。
廣明一一戒相。
如是十戒是結前。
應當學是勸修敬心。
奉持是教。
以恭敬心奉重持守。
而勿忘勿失也。
以上十重二十輕戒。
乃出家菩薩全遮。
在家菩薩有開有遮。
凡為師者當深研之。
下二十八輕亦複如是。
○第二十一瞋打報仇戒 佛言。
佛子不得以瞋報瞋。
以打報打。
若殺父母兄弟六親。
不得加報。
若國主為他人殺者。
亦不得加報。
殺生報生。
不順孝道。
尚不畜奴婢打拍罵辱日日起三業。
口罪無量。
況故作七逆之罪。
而出家菩薩。
無慈心報仇。
乃至六親中。
故作報者。
犯輕垢罪。
佛言佛子者标名。
次第十戒十戒而召告之也。
不得二句正欲菩薩心空境寂。
人我雙忘。
不得懷不仁心以瞋打報仇也。
若殺等者。
言若父母兄弟六親至親骨肉不得加報。
若國王之至尊為他人殺者。
亦不得加報。
言君臣父子之仇不共戴天。
是理皆報複。
而佛教尚不許加報。
況其餘耶。
佛何故不許。
蓋殺生報生。
使諸衆生生生世世互殺不已。
菩薩人觀一切男女。
是我父母。
而殺之者即殺我父母。
若如此豈順孝道之理哉。
尚不得等者。
言修道人尚不□畜奴婢打拍罵辱。
日日所起打拍身業。
罵辱口業。
嗔怒意業。
此三業中。
惟口是禍門。
生過極多。
況身犯殺父母七逆不孝之罪耶。
更重可知矣。
而出家等者。
言出家菩薩正當冤親平等人我兩忘。
何得懷報。
乃似俗類之人我見乎。
若是出家菩薩以無慈心。
而為自己報仇。
乃至為父母兄弟六親作報仇者。
犯輕垢罪。
○第二十二憍慢不請法戒 若佛子。
初始出家。
未有所解。
而自恃聰明有智。
或恃高貴年宿。
或恃大姓高門。
大解大富。
饒财七寶。
以此憍慢。
而不咨受先學法師經律。
其法師者。
或小姓年少卑門。
貧窮下賤。
諸根不具。
而實有德。
一切經律盡解。
而新學菩薩。
不得觀法師種姓。
而不來咨受法師第一義谛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初等者。
言此佛子自初發心出家離俗之時。
于第一義谛無我法中義味理趣。
未曾解了。
而自恃聰明有智。
不知此世智辯聰為障正知正見者。
或恃其名位高貴。
或恃身當耆年。
或恃其家大姓高門學識大解資産大富饒财七寶。
如是所有皆俗所尚。
俱非修行人之所重。
而初出家佛子恃此憍慢故。
而不虛心咨問。
領受先學法師所說經律。
所謂飲了毒藥。
真藥現前。
而不能下此也。
其法師者。
或小姓而非大家。
年少而非耆宿。
卑而不高。
貧而不富。
賤而不貴。
諸根不具而無相好。
是法師雖對世一一不如。
于出世品位。
其實有德。
又其學通一切經律。
鹹悉解了。
堪為人師。
而新學菩薩故不得觀此法師種姓卑劣生憍慢心。
而究竟不來咨問領受法師所演第一義谛者。
犯輕垢罪。
○第二十三憍慢僻說戒 若佛子。
佛滅度後。
欲以好心受菩薩戒時。
于佛菩薩形像前。
自誓受戒。
當七日佛前忏悔。
得見好相。
便得戒。
若不得好相時。
應二七三七。
乃至一年。
要得好相。
得好相已。
便得佛菩薩形像前受戒。
若不得好相。
雖佛像前受戒不得戒。
若現前先受菩薩戒法師前受戒時。
不須要見好相。
何以故。
是法師師師相授。
故不須好相。
是以法師前受戒即得戒。
以生至重心故便得戒。
若千裡内無能授戒師。
得佛菩薩形像前。
自誓受戒。
而要見好相。
若法師自倚解經律。
大乘學戒。
與國王太子百官以為善友。
而新學菩薩來問。
若經義律義。
輕心惡心慢心。
不一一好答問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佛等者。
言佛滅度者。
揀非佛在世。
以佛為師。
今乃佛滅度後。
即以戒法為師。
以戒師為佛也。
欲以好心等者。
言佛既不在現前無師。
欲以好心秉受菩薩大戒。
隻得于佛菩薩形像之前。
而自立誓願。
即十種大願并四弘誓願。
複立十三誓。
即下不發願戒中之誓願也。
既發願已。
更當于佛前七日忏悔滅除罪障。
既滅罪已。
得見好相。
即便自知已得戒矣。
設若一七日中不得好相之時。
應當二七三七乃至一年之久。
而必要得好相。
既得好相已。
便得于佛菩薩形像前。
自誓受戒。
方得戒也。
若不得好相之時。
縱然于佛菩薩形像前受戒。
必不得戒。
徒有受名。
而無實得。
一生虛妄。
體仍白衣也。
若佛滅後。
現前有先受戒菩薩法師。
當即于是師前。
秉受戒法之時。
不須要見好相。
所以者何。
以是說者受者二俱現前。
則非遙受代受及像前受故也。
是法師原從過去七佛。
師師相授。
而來有源有本故。
不須要見好相。
是戒師即是過去諸佛住世一般。
是以法師前受戒即得戒也。
以求戒弟子于本說戒前。
生至重心。
觀戒師如佛故。
所以即便得戒也。
若千裡等者。
言若千裡之内無能授戒法師。
欲好心求受戒法。
可于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
一得好相已。
可以得戒而無過。
若千裡内有能授戒法師。
不從法師而從形像。
不唯不得戒。
而且自招憍慢僻說僻受罪也。
若法師等者。
言若法師内自恃倚能解經律秉受大乘學戒。
外又恃倚所交國王太子百官。
以為善好之友。
而見新學菩薩遠來請問經義律義時。
乃以所交自恃倚者。
而生輕心藐視。
惡心嫉妒。
慢心忽略。
如不一一好好答他來問者。
是法師得憍慢僻說之過。
犯輕垢罪。
○第二十四不習學佛戒 若佛子。
有佛經律大乘法。
正見正性正法身。
而不能勤學修習。
而舍七寶。
反學邪見二乘。
外道俗典。
阿毗昙雜論。
一切書記。
是斷佛性。
障道因緣。
非行菩薩道者。
若故
三慈蔥即蔥是。
四蘭蔥即小蒜是。
五興渠即蒠蒺。
此方無此種。
所言不得食者。
以此五辛熟食發淫。
生餐增恚。
更有五不應食。
一生過。
二天遠。
三鬼近。
四福消。
五魔集。
是五辛一切食中。
若有一毫相雜于其間。
即不得食。
若故食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
○第五不教悔罪戒 若佛子。
見一切衆生犯八戒五戒十戒。
毀禁七逆八難。
一切犯戒罪。
應教忏悔。
而菩薩不教忏悔。
同住同僧利養。
而共布薩。
同一衆住說戒。
而不舉其罪。
不教悔過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見等者。
見一切衆生兼在家受戒。
言八戒即優婆塞八戒。
五戒即八戒中前五戒。
十戒有二。
一沙彌十淨戒。
二菩薩十重戒。
毀即破毀。
禁即止滅。
謂如來所立止惡滅罪正戒。
盡情犯而破壞之也。
七逆即弑父。
弑母。
弑和尚。
弑阿阇黎。
破羯磨轉法輪僧。
惡心出佛身血。
弑阿羅漢是也。
賣佛形像。
菩薩形像。
及經律。
即是出佛身血。
弑比丘僧即是弑阿羅漢。
八難即淨名疏言。
界外八難也。
有餘中三十心為三惡道。
住無我法即北洲。
地前法愛如長壽天。
未有初地十種六智名諸根不具。
地前智淺如世智辨聰。
不窮中理如佛前佛後。
此界外八難。
持大乘戒。
有犯當教忏悔。
不教者亦犯垢罪。
若見此一切犯戒之人。
應當生慈悲心。
教其忏除前愆。
悔後莫作可也。
而菩薩不教忏悔。
甯不自犯。
得不教悔罪耶。
況又同住一處。
同僧飲食利養。
而又共同布薩。
同一清淨海衆住坐。
一同誦說大戒。
而不舉揀彼僧罪過。
而不教誡令其忏悔過犯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
○第六不供給請法戒 若佛子。
見大乘法師。
大乘同學同見同行來入僧坊舍宅城邑。
若百裡千裡來者。
即起迎來送去。
禮拜供養。
日日三時供養。
日食三兩金。
百味飲食。
床座醫藥供事法師。
一切所須。
盡給與之。
常請法師三時說法。
日日三時禮拜。
不生嗔心患惱之心。
為法滅身。
請法不懈。
若不爾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見等者。
言大乘法師。
非是小乘獨善。
乃是具大信解通達佛理悲智雙運自利利他之法師也。
大乘同學是同一師學大乘戒律者。
同見同一見解明了心地戒者。
同行同行菩薩心地清淨戒行者。
言若見如是師友來入僧坊舍宅城邑等處。
無論遠近。
若百裡千裡來者。
而為主菩薩應起至敬之心。
來必迎。
去必送。
至誠禮拜如法供養。
應當日日三時不令乏少。
用何供養。
每日所食。
可用三兩金以作百味飲食供養。
敷好床座卧具供養。
衣服醫藥四事供事法師。
凡法師一切所須。
盡給與之。
而勿吝惜也。
常請等者。
言如是供養。
豈是求人天小果福報而已耶。
正為求般若大法。
以清淨口業。
請法師日日三時演說妙法。
俾慧命不絕故也。
以清淨身業。
日日三時禮拜。
以清淨意業。
不生一念瞋恚憂患煩惱之心。
不特三業?誠而已。
實為大法之人。
焚身斷臂。
亦所不惜。
而請求說法。
不生疲厭心也。
若不如是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
○第七懈怠不聽法戒 若佛子。
一切處有講法毗尼經律。
大宅舍中講法處。
是新學菩薩。
應持經律卷。
至法師所。
聽受咨問。
若山林樹下。
僧地房中。
一切說法處。
悉至聽受。
若不至彼聽受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一切等者。
承前不但師來我所。
應當供養請法而已。
即凡有說法之處。
應當至彼聽受也。
一切處有等者。
講法講演大乘毗尼經律滅惡生善之大法。
毗尼梵語。
此雲調伏。
謂調三業。
伏六根。
除惡增善也。
經诠性相理。
律止性業遮業。
故雲毗尼經律也。
大宅舍中者。
是佛在世時。
常受國王大臣請。
在家中安居說法。
是為大宅舍中講法處也。
是新學菩薩見有如是講法之處。
應自手持經律卷本。
直到講演法師之所。
至心谛聽。
領受教法。
如有未解。
咨詢請問。
而決疑焉。
若山林等者。
以遠況近。
不但居家如此。
設或在山間林下幽隐僧地孤野房中。
一切有師說法之處。
悉皆到彼。
聽受其教也。
童子南詢。
百城遍曆。
洞山九上。
投子三登。
鹹可為法。
讵可憚勞而不往聽耶。
若不至彼聽受者。
是始則慢法懈怠。
終則無惡不造人也。
是菩薩犯輕垢罪。
○第八背大向小戒 若佛子。
心背大乘常住經律。
言非佛說。
而受持二乘聲聞外道惡見一切禁戒邪見經律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心等者。
背即違背不相向也。
大乘常住經律。
即大滿常住金剛寶戒心地無相法品經律。
言根氣狹劣者。
畏其難行。
心便乖違。
反背大法。
而不趨向。
是背大也。
而反趨向受持二乘聲聞權小之法。
外道偏邪諸惡邪見禁戒邪見有相經律者。
是向小也。
大乘當向不向而反背。
小乘當背不背而反向者。
是菩薩所以犯輕垢罪也。
○第九不看病戒 若佛子。
見一切疾病人。
常應供養。
如佛無異。
八福田中。
看病福田第一福田。
若父母師僧弟子病。
諸根不具。
百種病苦惱。
皆供養令差。
而菩薩以瞋恨心不看。
乃至僧房中城邑曠野山林道路中見病不救濟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見等者。
謂上自父母師長。
下自子女徒衆。
中至兄弟六親。
外至冤家。
一切凡有疾病者。
常當恭敬供養。
如佛一樣。
無以異也。
如岩老躬處疠坊寬公輿歸病者。
鹹可為法。
蓋八福田中。
看病。
為第一福田也。
八福田者。
一諸佛。
二聖人。
三父。
四母。
五和尚。
六阿阇黎。
七衆僧。
八病人。
此八中惟病為患。
有能救苦因。
自得受樂果。
故看病福田為第一也。
若是上而父母師長。
中而衆僧。
下而弟子有病。
或諸根殘廢不具足。
種種四百四病諸苦惱患。
當毋論上中下。
一味以平等心。
悉皆以四事如法供養。
令病痊愈。
皆如佛一般。
無以異也。
而菩薩等者。
言菩薩或以父母師長。
平時督訓。
心生厭嫌。
起瞋恨心。
舍去而不顧者。
乃至僧坊城邑曠野山林道路之中。
如是一切病患。
至疏不相識之人。
亦應盡心而為救濟。
況父母師長至親而不看者乎。
若見病人不作方便救濟而舍去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也。
○第十畜殺具戒 若佛子。
不得畜一切刀杖弓箭鉾斧鬥戰之具。
及惡羅網殺生之器。
一切不得畜。
而菩薩乃至殺父母。
尚不加報。
況殺一切衆生。
不得畜殺衆生具。
若故畜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不得等者。
言為佛弟子者。
應當畜截魔斬愛之智慧刀。
勇猛杖。
大勢弓。
精進箭。
忍辱鉾。
定力斧。
及張大法羅網。
以羅三界衆生。
出愛欲河。
如是具者可也。
又德山護生棒。
石鞏救死弓。
正當畜也。
而不應畜一切刀杖弓箭鉾斧鬥戰兇殺之具。
至于惡羅網殺生之器。
非佛子所宜有者。
一切皆不得畜也。
而菩薩人乃至殺父母之仇。
應皆報複。
尚不得加報。
況殺一切衆生而得加報者乎。
殺具尚不得畜。
不使有一念殺機萌動于心。
況身行之者乎。
若故畜此不祥殺具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也。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
如是十戒者。
總結前十戒也。
應當二句總勸修學。
此戒應當頂戴敬心奉行持守。
勿忘勿失也。
○第十一國使戒 佛言佛子。
不得為利養惡心故。
通國使命。
軍陣合會。
興師相伐。
殺無量衆生。
而菩薩尚不得入軍中往來。
況故作國賊。
若故作者。
犯輕垢罪。
佛言佛子等者。
言為佛子當作佛使命傳佛心印。
如鄧隐峰飛錫解鬥。
陳尊者擲鞋解圍。
能為衆生除煩惱賊。
息刀兵苦可也。
若苟求名聞利養。
圖功受賞。
惡心籌謀。
成一家。
敗一家。
而為國使命通約戰期等。
斷不可也。
軍陣等者。
言萬二千人為軍。
師旅成列為陣。
合戰會兵。
興舉師衆。
彼此相伐。
傷殺無量衆生。
如是等惡。
豈菩薩人之所為乎。
而新菩薩尚不得入軍營之中往來。
豈容作國使乎。
決言兇地兇器。
尚不可近。
況故作國賊。
以害衆生乎。
若故作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
○第十二販賣戒 若佛子。
故販賣良人奴婢六畜。
市易棺材闆木盛死之具。
尚不應自作。
況教人作。
故若自作。
教人作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故販等者。
以賤為貴曰販。
出物得财曰賣。
良人乃好人家之子女也。
六畜即牛馬豬羊雞犬也。
棺材闆木乃盛死之具也。
如販賣者。
是不仁也。
于慈悲心。
大有乖損。
所以不得賣也。
尚不應等者。
言自己一人作。
尚且不可。
何況教多人作此不仁之事耶。
若故自作。
并教人作如是事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
○第十三謗毀戒 若佛子。
以惡心故。
無事謗他良人善人法師師僧國王貴人。
言犯七逆十重。
父母兄弟六親中。
應生孝順心。
慈悲心。
而返更加于逆害。
堕不如意處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等者。
惡心者明謗雖從口。
乃意地使之。
即忌心貪心瞋心。
故名惡心也。
無事謗者。
無疵事而謗他也。
溫良人善柔人大乘三七法師六和僧侶及受大乘戒之聖主賢臣。
鹹于三寶有大利益。
應當供養恭敬可也。
而反無事作是謗言。
說犯七逆十重。
且夫師僧國王有父母義。
良人善人有兄弟義。
貴人有六親義。
于其中應生孝順之心慈悲之心贊歎激揚。
成彼名德。
令其一一如意。
而反更加逆情害意。
壞彼名德。
堕不如意處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
○第十四放火焚燒戒 若佛子。
以惡心故。
放大火燒山林曠野。
四月乃至九月放火。
若燒他人家屋宅。
城邑。
僧房。
田木。
及鬼神官物。
一切有主物。
不得故燒。
若故燒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以等者。
惡心者言或忌瞋或逞情。
皆是不仁念頭。
放大猛火。
燒山林曠野。
多傷蟲類。
所以四月至九月。
大而鳥獸卵孳。
細而昆蟲轉化。
一夏一秋之間。
若乃放火。
其傷損物命。
甯有窮耶。
猶不特此。
或若延燒他人家屋宅城邑并僧房田木鬼神官物。
凡一切有主物。
其損更多。
失德更大。
毋論物命有損無損。
皆不得故燒也。
若故燒者犯輕垢罪。
○第十五僻教戒 若佛子。
自佛弟子。
及外道惡人六親。
一切善知識。
應一一教受持大乘經律。
教解義理。
使發菩提心。
十發趣心。
十長養心。
十金剛心。
于三十心中。
一一解其次第法用。
而菩薩以惡心瞋心。
橫教二乘聲聞經律。
外道邪見論等。
犯輕垢罪。
若佛子自等者。
自佛弟子是三寶内衆。
外道惡人是心遊外道之邪見人。
以邪故名惡人也。
六親即父母兄弟子女也。
一切善知識。
即相知相識中有大乘根性好善友也。
如是若内若外一切親友。
應當一一開導。
令其受持大乘經律。
訓教信解。
通達義理。
使發無上菩提之心。
并十住十行十回向心。
于三賢心中。
一一令其解入。
先後次第。
觀想法用。
信滿入住。
住滿入行。
行滿入向。
一一觀行等。
如是教誡。
方名正教利己利人也。
而為菩薩若以惡心嫉妒輕視人而不教。
或以瞋心懷恨教未從而棄舍。
或橫教二乘聲聞經律一切外道邪見論等。
所謂良材曲使。
美器惡用。
遺誤學人。
斷佛慧命。
如是僻教實非菩薩用心。
故結過犯輕垢罪。
橫僻也。
○第十六為利倒說戒 若佛子。
應好心先學大乘威儀經律。
廣開解義味。
見後新學菩薩。
有從百裡千裡來求大乘經律。
應如法為說一切苦行。
若燒身燒臂燒指。
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
非出家菩薩。
乃至餓虎狼獅子。
一切餓鬼。
悉應舍身肉手足而供養之。
然後一一次第為說正法使心開意解。
而菩薩為利養故。
為名聞故。
應答不答。
倒說經律文字。
無前無後。
謗三寶說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應等者。
言好心者謂先以大乘清淨法。
行自利利他為心。
先學大乘菩薩戒制度範圍身心之法。
廣博開通心地法品。
解了一一義味。
方可規模後學。
自利而後利他也。
見後等者。
言我既為先學。
見後新學大乘法律菩薩。
有遠從百裡千裡而來。
求此大乘經律。
此實好心。
當如法次第開導。
為伊先說一切苦行法。
雲何苦行。
或燒身燒臂燒指。
供養諸佛。
如喜見菩薩燃身。
藥王菩薩燃臂。
世尊燃燈。
鹹可為證。
若不如是燒身臂指供養諸佛者。
即為著相凡夫。
身相未空。
豈成出家菩薩。
故雲非出家菩薩也。
乃至等者。
言不但燒身等供養諸佛而應為之。
乃至見餓虎狼獅子一切餓鬼。
悉應舍此身肉手足而供養之。
不揀諸相。
然後一一次第。
為說大乘正法甚深理趣。
使彼心開而無所拘。
意解而無所縛。
如是為說。
是名正說。
是名好心次第而說。
而菩薩等者。
言若菩薩為利養故。
為名聞故。
求無所得。
便生當答不答之心。
設或答時亦不次第為說。
當正說而反倒說。
于大乘經律文字義理。
前無所起。
後無所歸。
上違諸佛意是謗佛。
中背經律旨是謗法。
下乖來者求是謗僧。
如是謗三寶說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
○第十七恃勢乞求戒 若佛子。
自為飲食錢财利養名譽故。
親近國王王子大臣百官。
恃作形勢。
乞索打拍牽挽。
橫取錢财。
一切求利。
名為惡求。
多求。
教他人求。
都無慈愍心。
無孝順心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自等者。
言自為者何。
揀非為衆。
非為求護法。
是乃為求好飲食錢财利養好名譽。
以安樂自已故也。
親近等者。
言因斯之故。
相親愛相近鄰。
而朝夕依依。
于彼國王王子大臣百官之家。
以為親厚。
恃彼豪貴之力。
做作體态。
仗勢貪圖。
乞索不得則行打拍。
打拍不得則乃牽挽橫逼。
強取人之錢财。
不由人願。
乃至一切貪求。
名為不善。
是惡法求。
名為不良。
是貪多求。
若自未得。
又教他人求。
如是等求。
令人生怨生恨。
都無慈愍之心。
無孝順之心者也。
故結過犯輕垢罪。
○第十八無解作師戒 若佛子。
應學十二部經誦戒。
日日六時持菩薩戒。
解其義理佛性之性。
而菩薩不解一句一偈。
及戒律因緣。
詐言能解者。
即為自欺诳。
亦欺诳他人。
一一不解。
一切法不知。
而為他人作師授戒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應等者。
應學應當習學般若也。
般若有三。
一文字般若。
十二部經是。
二觀照般若。
持菩薩戒是。
三實相般若。
解佛性之性是也。
言佛子必當先學十二部經而起解慧。
有解慧而不修行。
恐成狂慧。
應當誦戒以固定慧基本。
必須日日六時無少懈怠。
誦持大乘菩薩心地戒品。
依法修行菩薩實行。
既有戒行。
若不明其指歸。
不能究竟佛果。
故當解其義味道理。
通徹佛性之性之底蘊。
自明不惑。
方可明人為人師範也。
而菩薩等者。
言菩薩若于十二部經意一句一偈不曉。
菩薩心地戒律因緣不通。
反詐言能解了者。
甯非自欺诳。
亦欺诳他人也耶。
可謂大膽犯重無恥之人也。
于佛性之性。
一一義理。
毫無解會。
教行理果一切法不知。
而乃妄為人作師承。
傳授戒法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
○第十九兩舌戒 若佛子。
以惡心故。
見持戒比丘。
手捉香爐。
行菩薩行。
而鬥構兩頭。
謗欺賢人。
無惡不造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以惡心者。
言見持戒者或與己異。
為人稱美。
心生嫉忌障礙等惡心也。
見持戒比丘者。
非名字沙門。
乃有德行賢聖僧寶。
手捉起信香爐。
行菩薩真實之行。
非賢聖僧而何。
而為菩薩人。
應成人之美。
共勷法化可也。
豈得興鬥構引。
唆哄兩頭。
于中取樂取利。
以壞自己心術耶。
欺謗等者。
言此比丘本是賢聖。
而起無根之謗以欺之。
反說無惡不造。
令彼不安。
如是謗欺賢人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
○第二十不行放救戒 若佛子。
以慈心故。
行放生業。
應作是念。
一切男子是我父。
一切女人是我母。
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
故六道衆生。
皆是我父母。
而殺而食者。
即殺我父母。
亦殺我故身。
一切地水是我先身。
一切火風是我本體。
故當行放生業。
生生受生。
若見世人殺畜生時。
應方便救護。
解其苦難。
常教化講說菩薩戒。
救度衆生。
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
應請法師講菩薩戒經律。
福資亡者。
得見諸佛。
生人天上。
若不爾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以慈等者。
言修菩薩萬行。
以慈為根本。
有慈者自行仁愛。
有仁愛者于一切将死苦惱衆生。
定行救護。
此即菩薩行慈本業也。
既行斯業。
更當作觀堅其放生念頭。
作何等念耶。
念一切男子即是我父。
一切女人即是我母。
何以知然。
以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
故而知之也。
若乃擴而推之。
即六道衆生皆是我之父母。
若今而殺其身。
而食其肉者。
豈非殺我多劫多生父母乎。
亦即是殺我多劫多生之故身。
何也。
一切地水是我多生血肉。
一切火風是我多生本體暖氣。
如是父母之至親。
己身之至愛。
彼此鹹同。
佛與衆生本無差别。
庸可不急急常行此放生業乎。
生生等者。
言不但一生兩生行放生業。
應當常生生世世受生而來。
恒行是放生業。
若見世人殺傷大小畜生之時。
當善巧方便委曲婉轉。
以救護之。
使其離苦得安隐樂。
如此止救一命之苦。
不能廣遍救護。
常應廣設教化講說菩薩戒經。
救度一切衆生。
永離諸苦。
得安隐樂也。
若父母等者。
言或父母兄弟氣絕魂消。
于世無與死亡之日。
果為孝子賢弟。
應當恭請大乘法師講演菩薩戒經律。
以此福利。
資薦亡者。
俾其得見十方諸佛。
罪滅福生。
生人天上。
脫三塗苦。
如是救護。
是名菩薩報諸佛恩。
若不爾者。
是菩薩犯輕垢罪。
如是十戒應當學。
敬心奉持。
如滅罪品中。
廣明一一戒相。
如是十戒是結前。
應當學是勸修敬心。
奉持是教。
以恭敬心奉重持守。
而勿忘勿失也。
以上十重二十輕戒。
乃出家菩薩全遮。
在家菩薩有開有遮。
凡為師者當深研之。
下二十八輕亦複如是。
○第二十一瞋打報仇戒 佛言。
佛子不得以瞋報瞋。
以打報打。
若殺父母兄弟六親。
不得加報。
若國主為他人殺者。
亦不得加報。
殺生報生。
不順孝道。
尚不畜奴婢打拍罵辱日日起三業。
口罪無量。
況故作七逆之罪。
而出家菩薩。
無慈心報仇。
乃至六親中。
故作報者。
犯輕垢罪。
佛言佛子者标名。
次第十戒十戒而召告之也。
不得二句正欲菩薩心空境寂。
人我雙忘。
不得懷不仁心以瞋打報仇也。
若殺等者。
言若父母兄弟六親至親骨肉不得加報。
若國王之至尊為他人殺者。
亦不得加報。
言君臣父子之仇不共戴天。
是理皆報複。
而佛教尚不許加報。
況其餘耶。
佛何故不許。
蓋殺生報生。
使諸衆生生生世世互殺不已。
菩薩人觀一切男女。
是我父母。
而殺之者即殺我父母。
若如此豈順孝道之理哉。
尚不得等者。
言修道人尚不□畜奴婢打拍罵辱。
日日所起打拍身業。
罵辱口業。
嗔怒意業。
此三業中。
惟口是禍門。
生過極多。
況身犯殺父母七逆不孝之罪耶。
更重可知矣。
而出家等者。
言出家菩薩正當冤親平等人我兩忘。
何得懷報。
乃似俗類之人我見乎。
若是出家菩薩以無慈心。
而為自己報仇。
乃至為父母兄弟六親作報仇者。
犯輕垢罪。
○第二十二憍慢不請法戒 若佛子。
初始出家。
未有所解。
而自恃聰明有智。
或恃高貴年宿。
或恃大姓高門。
大解大富。
饒财七寶。
以此憍慢。
而不咨受先學法師經律。
其法師者。
或小姓年少卑門。
貧窮下賤。
諸根不具。
而實有德。
一切經律盡解。
而新學菩薩。
不得觀法師種姓。
而不來咨受法師第一義谛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初等者。
言此佛子自初發心出家離俗之時。
于第一義谛無我法中義味理趣。
未曾解了。
而自恃聰明有智。
不知此世智辯聰為障正知正見者。
或恃其名位高貴。
或恃身當耆年。
或恃其家大姓高門學識大解資産大富饒财七寶。
如是所有皆俗所尚。
俱非修行人之所重。
而初出家佛子恃此憍慢故。
而不虛心咨問。
領受先學法師所說經律。
所謂飲了毒藥。
真藥現前。
而不能下此也。
其法師者。
或小姓而非大家。
年少而非耆宿。
卑而不高。
貧而不富。
賤而不貴。
諸根不具而無相好。
是法師雖對世一一不如。
于出世品位。
其實有德。
又其學通一切經律。
鹹悉解了。
堪為人師。
而新學菩薩故不得觀此法師種姓卑劣生憍慢心。
而究竟不來咨問領受法師所演第一義谛者。
犯輕垢罪。
○第二十三憍慢僻說戒 若佛子。
佛滅度後。
欲以好心受菩薩戒時。
于佛菩薩形像前。
自誓受戒。
當七日佛前忏悔。
得見好相。
便得戒。
若不得好相時。
應二七三七。
乃至一年。
要得好相。
得好相已。
便得佛菩薩形像前受戒。
若不得好相。
雖佛像前受戒不得戒。
若現前先受菩薩戒法師前受戒時。
不須要見好相。
何以故。
是法師師師相授。
故不須好相。
是以法師前受戒即得戒。
以生至重心故便得戒。
若千裡内無能授戒師。
得佛菩薩形像前。
自誓受戒。
而要見好相。
若法師自倚解經律。
大乘學戒。
與國王太子百官以為善友。
而新學菩薩來問。
若經義律義。
輕心惡心慢心。
不一一好答問者。
犯輕垢罪。
若佛子佛等者。
言佛滅度者。
揀非佛在世。
以佛為師。
今乃佛滅度後。
即以戒法為師。
以戒師為佛也。
欲以好心等者。
言佛既不在現前無師。
欲以好心秉受菩薩大戒。
隻得于佛菩薩形像之前。
而自立誓願。
即十種大願并四弘誓願。
複立十三誓。
即下不發願戒中之誓願也。
既發願已。
更當于佛前七日忏悔滅除罪障。
既滅罪已。
得見好相。
即便自知已得戒矣。
設若一七日中不得好相之時。
應當二七三七乃至一年之久。
而必要得好相。
既得好相已。
便得于佛菩薩形像前。
自誓受戒。
方得戒也。
若不得好相之時。
縱然于佛菩薩形像前受戒。
必不得戒。
徒有受名。
而無實得。
一生虛妄。
體仍白衣也。
若佛滅後。
現前有先受戒菩薩法師。
當即于是師前。
秉受戒法之時。
不須要見好相。
所以者何。
以是說者受者二俱現前。
則非遙受代受及像前受故也。
是法師原從過去七佛。
師師相授。
而來有源有本故。
不須要見好相。
是戒師即是過去諸佛住世一般。
是以法師前受戒即得戒也。
以求戒弟子于本說戒前。
生至重心。
觀戒師如佛故。
所以即便得戒也。
若千裡等者。
言若千裡之内無能授戒法師。
欲好心求受戒法。
可于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
一得好相已。
可以得戒而無過。
若千裡内有能授戒法師。
不從法師而從形像。
不唯不得戒。
而且自招憍慢僻說僻受罪也。
若法師等者。
言若法師内自恃倚能解經律秉受大乘學戒。
外又恃倚所交國王太子百官。
以為善好之友。
而見新學菩薩遠來請問經義律義時。
乃以所交自恃倚者。
而生輕心藐視。
惡心嫉妒。
慢心忽略。
如不一一好好答他來問者。
是法師得憍慢僻說之過。
犯輕垢罪。
○第二十四不習學佛戒 若佛子。
有佛經律大乘法。
正見正性正法身。
而不能勤學修習。
而舍七寶。
反學邪見二乘。
外道俗典。
阿毗昙雜論。
一切書記。
是斷佛性。
障道因緣。
非行菩薩道者。
若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