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梵網經直解卷下之二
關燈
小
中
大
姚秦三藏法師 鸠摩羅什奉 诏譯
明廣陵傳戒後學沙門 寂光 直解
菩薩心地品之下
○第二十一瞋打報仇戒。
佛言。
佛子。
不得以瞋報瞋。
以打報打。
若殺父母兄弟六親。
不得加報。
若國主為他人殺者。
亦不得加報。
殺生報生。
不順孝道。
尚不畜奴婢打拍罵辱。
日日起三業。
口罪無量。
況故作七逆之罪。
而出家菩薩。
無慈心報仇。
乃至六親中。
故作報者。
犯輕垢罪。
此釋瞋打報仇戒也。
此戒繇上以慈心故行放生業而來。
以彼文中觀一切男子是我父。
一切女人是我母。
即今瞋打我者。
亦皆是我父母。
既作是觀。
甯有其子。
以瞋打報父母者乎。
且瞋乃根本煩惱中最重之一。
此法增恚為性。
長惡為業。
于慈愍中。
乖菩提道。
而修菩薩行者。
發弘誓願以度衆生。
故當以慈心為本。
若乃起一瞋心。
則違本願。
即舍衆生而失本慈。
故戒之也。
佛言。
佛子者。
标名以勸。
不得以瞋報瞋。
以打報打。
正欲菩薩心空境寂。
人我雙忘。
不得懷不仁心。
以瞋打報仇也。
若殺父母等者。
以重況輕之意。
謂不但彼瞋打己身。
不得懷報。
即若殺我父母兄弟六親之親。
亦不得加報。
又國主設為他人殺者。
即亦不得加報。
夫以不共戴天之仇。
義當反報。
而諸佛皆戒不得加報。
是為何義。
蓋為菩薩化導衆生。
斷除煩惱結縛。
出離三界輪回。
令其永絕生死。
得大解脫。
何得殺一生。
而報一生。
使諸衆生。
生生世世。
互殺不已。
上雲。
一切男子女人。
是我父母。
今若殺生報生。
是殺多生父母。
以報今生父母。
豈孝順之道耶。
是故殺生報生。
不順孝道也。
又不特此。
且修道人。
尚不得畜奴婢打拍罵辱。
日日所起。
打拍身業。
罵辱口業。
瞋怒意業。
此三業中。
口業罪過。
尚得無量。
何況故作殺父母以報父母。
不順孝道之七逆罪耶。
是故不得瞋打報仇也。
而出家下。
辯明不得報仇意。
所言不得報者。
唯謂出家菩薩。
正當冤親平等。
人我兩忘。
何得懷報。
似俗人之怨害相尋者乎。
問。
設我不報。
豈不縱彼行殺耶。
答。
我念既不加報。
人亦不起害心。
故此兩得解脫。
若在家菩薩。
有位行權。
或報可也。
而出家菩薩。
無有慈心。
為己瞋打報仇。
乃至為六親中。
故爾報仇者。
犯輕垢罪。
○第二十二憍慢不請法戒。
若佛子。
初始出家。
未有所解。
而自恃聦明有智。
或恃高貴年宿。
或恃大姓高門。
大解大富。
饒财七寶。
以此憍慢。
而不咨受先學法師經律。
其法師者。
或小姓年少卑門。
貧窮下賤。
諸根不具。
而實有德。
一切經律盡解。
而新學菩薩。
不得觀法師種姓。
而不來咨受法師第一義谛者。
犯輕垢罪。
此釋憍慢不請法戒也。
憍者。
謂于己盛事。
深生染着。
醉傲為性。
能障不憍。
染依為業。
蓋憍醉者。
生長一切雜染法故。
此貪分攝。
謂不憍者。
即無貪也。
即二十随煩惱中之一。
憍者。
謂恃己于他。
高舉為性。
能障不慢。
生苦為業。
蓋為慢于有德。
心不謙下。
繇此生死輪轉無窮。
受諸苦故。
即六根本煩惱中之一。
此二煩惱。
能障諸修行人。
一切功德不得成就。
故戒之也。
若佛子下。
标明憍慢根本。
言此佛子。
自初發心出家。
離塵脫俗之時。
始而見識未廣。
學力未深。
于第一義谛。
無我法中。
甚深理趣。
毫未有所得解。
而自恃聰明有智。
不知此等聰明。
乃世谛中能所知見。
非出世法中正知見也。
或恃名位高貴。
或恃身當年宿。
或恃其家大姓高門。
與夫學問大解。
資産大富。
饒财七寶。
如是所有。
皆世俗中所最尚者。
俱非出世尊重之道。
而初出家佛子。
以恃此憍慢故。
而不虛心咨問。
領受先學法師所說經律。
所謂既飲毒藥。
真藥現前。
則不能下此也。
此上皆能恃憍慢之心。
其法師下。
明所恃憍慢之境。
其法師者。
或小姓年少者。
對上自恃大姓年宿。
或卑門貧窮下賤者。
對上自恃高門高貴大富。
或諸根不具者。
對上自恃聰明有智。
而實有下。
正明不得以迹取人。
所謂依德不依人也。
如是法師。
雖然對世間法。
一一不如。
而于出世品位。
實為有德。
又彼學識廣大。
一切經律。
盡能通解。
堪為後昆模範。
而諸新學菩薩。
不得觀法師種姓優劣。
妄生憍慢。
應當未聞求聞。
未解請解。
如以出處。
自相高下。
恃慢于心。
而竟不來咨受法師所演第一義谛者。
犯輕垢罪。
○第二十三憍慢僻說戒。
若佛子。
佛滅度後。
欲以好心受菩薩戒時。
于佛菩薩形像前。
自誓受戒。
當七日佛前忏悔。
得見好相。
便得戒。
若不得好相時。
應二七三七。
乃至一年。
要得好相。
得好相已。
便得佛菩薩形像前受戒。
若不得好相。
雖佛像前受戒。
不得戒。
若現前先受菩薩戒法師前受戒時。
不須要見好相。
何以故。
是法師。
師師相授。
故不須好相。
是以法師前受戒。
即得戒。
以生至重心故。
便得戒。
若千裡内無能授戒師。
得佛菩薩形像前。
自誓受戒。
而要見好相。
若法師自倚解經律。
大乘學戒。
與國王。
太子。
百官。
以為善友。
而新學菩薩來問。
若經義律義。
輕心惡心慢心。
不一一好答問者。
犯輕垢罪。
此釋憍慢僻說戒也。
憍慢之義解前。
僻者。
偏即見也。
以見不正。
必堕外道邪魔。
故戒之也。
詳此文勢。
其義有二。
一若佛子下。
至便得戒一節。
明弟子心無憍慢僻受。
師長心無憍慢僻說之義。
二若法師下。
至不一一好答問者一節。
正明師恃憍慢僻說。
弟子無憍慢僻受之義。
受戒法儀有三。
一者。
佛在世時。
親從佛前而授受者。
得上品戒。
二者。
佛滅度後。
于先受菩薩戒法師前如法受者。
得中品戒。
三者。
若千裡内。
無能授戒法師。
于佛菩薩形像前自立誓願。
而禀受佛戒者。
必定要見好相。
若見好相。
得下品戒。
所言佛滅度者。
揀佛在世。
以佛為師。
今乃佛滅度後。
即以戒法為師。
以戒師為佛也。
欲以好心等者。
此正明無憍慢僻受之義。
于佛菩薩形像前者。
正謂佛不在世。
現前無師。
欲以好心秉受菩薩戒時。
隻得于佛菩薩形像之前。
而自立諸誓願受戒。
願雲。
我某甲等。
發十四種大願。
複立十三種誓。
發誓願已。
更當七日佛前殷勤忏悔一切罪障。
罪障消滅。
得見好相。
即便自知已得戒矣。
設若一七日中。
不得好相者。
應當二七三七。
乃至一年之久。
而必要得好相。
若果得好相已。
便許此人向佛菩薩形像位前。
自誓受戒。
方證得戒勝緣。
若不得好相。
雖佛像前受戒。
不名得戒。
徒有受戒之名。
而無其實。
一生虛妄。
體是白衣。
若是佛滅度後。
現前有先受菩薩戒法師者。
當即于是師前精誠求戒。
不須要見好相。
所以者何。
以是說者受者。
二俱現前。
則非遙受代受。
及于像前求受故也。
言先受者。
揀非新戒無德臘者。
可能師也。
而曰菩薩戒法師者。
則是智行雙運之師。
此師堪為師範。
如是師前。
秉受戒時。
是故不須要見好相。
所以者何。
此有二義。
一者。
法師得戒。
本從師師相授而來。
此具戒師。
即是過去諸佛住世一般。
是以法師前受戒時。
即得具戒故也。
二者。
求戒弟子。
于本說戒師前。
生至重心。
觀戒師為諸佛。
是故從是師前受戒。
即便得戒。
所以自無憍慢僻受。
師無憍慢僻說。
一一皆如法也。
然師前求受甚易。
像前求受甚難。
何故不從師。
而從像前受也。
若千裡之内。
無能授戒師者。
始得于佛菩薩形像座前。
自誓受戒。
若于像前求戒。
必定要見好相。
方成得戒之信。
若是千裡之内。
有能授戒師。
而不從是師前秉受。
必于像前而受戒者。
此人不但不得戒。
而且反招憍慢僻受罪也。
若法師者。
内自倚恃能解經律。
秉受大乘學戒。
外又倚恃所交國王。
太子。
百官。
以為善好之友。
而見新學菩薩遠來請問經義律義時。
乃以所交自恃倚者。
而生輕心藐視。
惡心嫉妒。
慢心忽略。
不一一好答來求問法之人。
是法師得憍慢僻說之過。
犯輕垢罪。
○第二十四不習學佛戒。
若佛子。
有佛經律大乘法。
正見。
正性。
正法身。
而不能勤學修習。
而舍七寶。
反學邪見二乘。
外道俗典。
阿毗昙雜論。
一切書記。
是斷佛性。
障道因緣。
非行菩薩道者。
若故作者。
犯輕垢罪。
此釋不習學佛戒也。
謂諸佛經律藏。
乃是超生死。
越苦海之寶筏。
若無此筏。
永無得出三界愛河。
茲有佛法而不習學。
自甘沉溺。
故戒之也。
言有佛經律者。
既為佛子。
有佛可歸。
是吾本師。
有法可崇。
是吾本法。
既是本師本法。
應當時時親近而習學也。
經。
即修多羅。
律。
即毗奈耶。
經律所雲大乘法者。
謂佛所說經律。
有菩薩藏。
有聲聞藏。
此是菩薩藏。
故雲大乘法也。
既本大乘法藏。
則所诠理趣。
乃是正知。
正見。
正性。
正法身也。
不偏不邪。
曰正。
繇是正知。
正見。
明了不生。
不滅。
不遷。
不變。
正因佛性。
為因地心。
即證本有不生。
不滅。
不遷。
不變。
正法有果。
夫有佛可皈。
有法可崇。
不能一意皈崇。
敏勤習學。
舍諸佛覺道。
七種最上至極之寶。
反學邪見。
二乘。
外道俗典。
及阿毗昙雜論。
一切書記。
是斷佛性。
障道因緣。
非行菩薩道者。
既非菩薩之道。
豈當學耶。
邪見等者。
解見上文。
言俗典者。
四韋陀典。
外道書也。
阿毗昙者。
此雲無畏。
又名曰分别慧。
雜論。
即凡論有。
論無。
小乘外道等論。
一切書記。
乃詩詞歌賦。
醫蔔。
陰陽。
術數等也。
是斷佛性等者。
出所習之過也。
承上如是邪見。
二乘等人。
俱不當親。
而反親之。
外道俗典等教。
俱不當習。
而反習之。
自迷迷人。
所謂二乘枯寂。
焦菩提芽。
外道斷常。
刳正覺種。
是斷佛性也。
又此邪見等法。
内惑正解知見。
外亂正修行門。
實障菩提道因緣惡法。
非行菩薩大乘之正法也。
若故背其當學。
而習不當學者。
犯輕垢罪。
問。
治世語言。
資生業等。
皆順正法。
何故于俗典等。
學而犯罪。
答。
以新學者。
智弱識強。
恐棄本逐末故。
若地上大菩薩。
為利生故。
習學無礙。
○第二十五不善知衆戒。
若佛子。
佛滅度後。
為說法主。
為僧房主。
為教化主。
坐禅主。
行來主。
應生慈心。
善和鬥诤。
善守三寶物。
莫無度用。
如自己有。
而反亂衆鬥诤。
恣心用三寶物者。
犯輕垢罪。
此釋不善知衆戒也。
謂佛弟子。
乃是住持三寶。
弘通法人。
應知己識人。
設或亂衆鬥诤。
乃至三寶财物。
不善守護。
即非佛子。
故戒之也。
言佛滅度後者。
舉末世而言也。
佛在世時。
佛為一切大衆主中之主。
諸弟子中。
自無恣亂。
今佛滅度後。
則諸弟子各為其主。
故雲佛滅後也。
言為說法主者。
于佛所說三藏教法。
善能主持。
使其流通。
不緻斷絕。
為僧房主者。
謂善主持上中下座。
僧衆安居犍度等事。
有調理故。
教化主者。
謂能主持方便化導因緣次第等事。
不使錯謬故。
坐禅主者。
謂能主持修禅定中魔境現前等事。
方便制伏故。
行來主者。
謂善主持遠近賓客迎送禮節等事。
不緻疏慢故。
既為如是衆中之主。
應生慈心。
善和鬥诤。
善守三寶财物。
莫無度用也。
言應生慈心者。
訓勉之詞也。
謂生慈心。
能與一切衆生安樂故。
善和鬥诤者。
謂诤事如未起時。
即令不起。
已起即令息滅故。
善守三寶物者。
謂于三寶常住财物。
不使交互侵損漏失故。
莫無度用。
正明善守義。
所言三寶财物。
使用有節。
其義有三。
一者。
系佛物。
元即佛事中用。
法物。
法事中用。
僧物。
僧事中用。
當用則用。
不可無度放意而用。
二者。
此是三寶财物。
應善守護。
莫作自己所有。
任意而用。
三者。
謂守三寶物者。
即如守護自己法财。
莫使惑業侵毀破壞。
故雲莫無度用。
如是慈心和衆善守。
方是佛子行門。
若乃不能善和。
而反亂衆鬥诤。
應善守護。
而反恣心雜用三寶物者。
犯輕垢罪。
○第二十六獨受利養戒。
若佛子。
先在僧坊中住。
若見客菩薩比丘。
來入僧坊。
舍宅。
城邑。
若國王宅舍中。
乃至夏坐安居處。
及大會中。
先住僧。
應迎來送去。
飲食供養。
房舍。
卧具。
繩床。
木床。
事事給與。
若無物。
應賣自身。
及男女身。
應割自身肉賣。
供給所需。
悉以與之。
若有檀越來請衆僧。
客僧有利養分。
僧坊主。
應次第差客僧受請。
而先住僧獨受請。
而不差客僧者。
僧坊主。
得無量罪。
畜生無異。
非沙門。
非釋種姓。
犯輕垢罪。
此釋獨受利養戒也。
僧具六和之德。
謂戒和同修。
見和同解。
身和同居。
言和無诤。
意和無瞋。
利和同均。
若内一和有虧。
六和全費。
故戒之也。
言先在僧坊中住者。
自然是主。
既已為主。
必盡主道。
若見客菩薩比丘來入僧坊住處。
或入居士宅舍住處。
或入城邑住處。
或入國王舍宅之中。
乃至夏坐安居之處。
及大會中。
如是住處。
凡先住僧。
所盡主道。
當異尋常。
見來。
則盡迎來之禮。
臨去。
則盡送往之禮。
終始如一。
不可失節。
其中供養。
如以飲食。
房舍。
卧具。
繩床。
木床。
凡諸物類。
事事給與。
不得吝惜一物。
俱如法供養何也。
始為尊重法門。
克盡為主之道。
問。
設若我自無物。
雲何供養。
答。
若果為求菩薩道者。
應賣自身。
及賣男女身。
而為供養。
且又不獨賣身而已。
應割自身肉賣。
供給所須。
悉以與之。
如是推之。
何況所有身外之物。
而反悭吝不供給耶。
若有檀越下。
申明不得獨受請義。
既言主人無物。
尚自賣身割肉而為供養。
豈有檀越請齋。
而不次第差客僧受請者。
無是理也。
是故若有檀越來請衆僧齋者。
客僧俱當有利養分。
而僧坊主。
應當一一次第差客僧受請。
方具沙門六和之德。
若先住僧獨自受請。
不讓客僧受請。
僧坊主得無量罪。
五百問雲。
衆僧食已分盡。
食他分一飽者。
犯波羅夷。
不飽犯堕。
得無量罪。
準例可知。
如是比丘下。
不合人情。
便非人類。
與畜生無異。
中不合僧禮。
全無六和。
故非沙門。
上不合佛心。
不知重道。
則非釋迦種姓。
應當同受。
而反獨入己者。
犯輕垢罪。
○第二十七受别請戒。
若佛子。
一切不得受别請利養入己。
而此利養屬十方僧。
而别受請。
即取十方僧物入己。
八福田中。
諸佛。
聖人。
一一師僧。
父母。
病人物。
自己用故。
犯輕垢罪。
此釋受别請戒也。
此戒承前。
為佛弟子。
不但不得獨受利養而已。
乃更一切不得受人别請利養入己。
若别受請利養。
而不分與衆者。
亦非沙門。
非佛種子。
故戒之也。
一切不得受别請利養入己者。
謂凡道俗。
一切諸檀越等。
請僧齋者。
應與衆同受請。
不得私受人請。
應衆中同利養故。
而此利下。
釋上不得受别請義。
問。
别請供物。
應受入己。
何故不得。
答。
謂此利養屬十方僧。
一切有分。
而若别受請者。
即取十方僧物。
私入一己。
是故不得受别請也。
八福等者。
釋上義。
謂不但不得私取十方僧物入己。
乃至八福田中一切财物。
亦不得私用入己。
若取私用。
亦是取十方僧公物入己故也。
八福田者。
一諸佛。
二聖人。
三和尚。
四阇黎。
五衆僧。
六父。
七母。
八病人也。
言諸佛者。
即果人也。
言聖人者。
即因人也。
一一師者。
即本和尚。
阇黎。
尊證之十師也。
僧者。
即大衆也。
父母。
即生身二親也。
病人者。
但凡一切親怨眷屬之中。
有苦患人也。
已上自諸佛菩薩。
乃至父母七位。
名為敬田。
病人一種。
名為悲田。
此八總皆植福修慧良勝田也。
此一切物。
若公用即獲福。
私用即得罪。
今别受請。
即取八福田中物。
直為自己用故。
而不給與衆者。
犯輕垢罪。
○第二十八别請僧戒。
若佛子。
有出家菩薩。
在家菩薩。
及一切檀越。
請僧福田求願之時。
應入僧坊。
問知事人。
今欲請僧求願。
知事報言。
次第請者。
即得十方賢聖僧。
而世人别請五百羅漢菩薩僧。
不如僧次一凡夫僧。
若别請僧者。
是外道法。
七佛無别請法。
不順孝道。
若故别請僧者。
犯輕垢罪。
此釋别請僧戒也。
此戒亦從上受别請而來。
謂受請者。
既不别受。
則請僧者。
亦不應别請也。
般若經雲。
不住相布施。
其福德等于虛空。
住相布施。
則獲福有限。
故戒之也。
若佛子下。
标明求願種福之人。
出家菩薩。
剃發染衣受大戒人。
在家菩薩。
是受六重二十八輕之優婆塞戒人也。
及一切檀越者。
承上。
謂不止此二種菩薩。
并凡作福一切檀越。
梵語檀那。
此雲好施。
以好行檀波羅蜜法。
是則超越世間貪吝之士。
故得美稱也。
如是正信檀衆。
請僧福田求願之時。
或有發願度生。
或有祈禱常情。
或為聽聞道法。
或願生天生人。
乃至願生西方。
如來所求所願。
必當于三寶中求。
三寶。
即一切衆生植福良田也。
三寶住世。
全賴衆僧。
是故請僧福田求願之時。
應入僧坊。
問知事人曰。
我某甲。
今欲請僧求願。
彼知事人。
應當報言。
汝欲請僧。
合遵次第請儀。
所以者何。
以聖凡難辯。
不可擇故。
所以次第請者。
即得十方賢聖僧也。
若以分别心。
必請五百羅漢菩薩聖僧。
如是揀名别請。
不如随于衆僧中次第所請一凡夫僧功德。
所以者何。
以有住相心故。
若是别請僧者。
且是外道之法。
我佛法中。
無揀擇心。
以不著相求故。
又即上推七佛以來。
亦無别請之法。
七佛者。
毗婆屍佛。
屍棄佛。
毗舍浮佛。
此三如來。
是過去莊嚴劫中。
已成正覺者。
拘留孫佛。
拘那含牟尼佛。
迦葉佛。
釋迦牟尼佛。
此四如來。
是現在賢劫中。
今成正覺者。
以是七佛作證。
不應别請僧明矣。
蓋别請求願者。
即是不行孝道。
何者。
謂上違七佛教誡之道。
中乖菩薩平等之心。
下失衆生利益之德。
所以若故别請僧者。
結過犯輕垢罪。
○第二十九邪命自活戒。
若佛子。
以惡心故。
為利養。
販賣男女色。
自手作食。
自磨自舂。
占相男女。
解夢吉兇。
是男是女。
咒術工巧。
調鷹方法。
和合百種
佛言。
佛子。
不得以瞋報瞋。
以打報打。
若殺父母兄弟六親。
不得加報。
若國主為他人殺者。
亦不得加報。
殺生報生。
不順孝道。
尚不畜奴婢打拍罵辱。
日日起三業。
口罪無量。
況故作七逆之罪。
而出家菩薩。
無慈心報仇。
乃至六親中。
故作報者。
犯輕垢罪。
此釋瞋打報仇戒也。
此戒繇上以慈心故行放生業而來。
以彼文中觀一切男子是我父。
一切女人是我母。
即今瞋打我者。
亦皆是我父母。
既作是觀。
甯有其子。
以瞋打報父母者乎。
且瞋乃根本煩惱中最重之一。
此法增恚為性。
長惡為業。
于慈愍中。
乖菩提道。
而修菩薩行者。
發弘誓願以度衆生。
故當以慈心為本。
若乃起一瞋心。
則違本願。
即舍衆生而失本慈。
故戒之也。
佛言。
佛子者。
标名以勸。
不得以瞋報瞋。
以打報打。
正欲菩薩心空境寂。
人我雙忘。
不得懷不仁心。
以瞋打報仇也。
若殺父母等者。
以重況輕之意。
謂不但彼瞋打己身。
不得懷報。
即若殺我父母兄弟六親之親。
亦不得加報。
又國主設為他人殺者。
即亦不得加報。
夫以不共戴天之仇。
義當反報。
而諸佛皆戒不得加報。
是為何義。
蓋為菩薩化導衆生。
斷除煩惱結縛。
出離三界輪回。
令其永絕生死。
得大解脫。
何得殺一生。
而報一生。
使諸衆生。
生生世世。
互殺不已。
上雲。
一切男子女人。
是我父母。
今若殺生報生。
是殺多生父母。
以報今生父母。
豈孝順之道耶。
是故殺生報生。
不順孝道也。
又不特此。
且修道人。
尚不得畜奴婢打拍罵辱。
日日所起。
打拍身業。
罵辱口業。
瞋怒意業。
此三業中。
口業罪過。
尚得無量。
何況故作殺父母以報父母。
不順孝道之七逆罪耶。
是故不得瞋打報仇也。
而出家下。
辯明不得報仇意。
所言不得報者。
唯謂出家菩薩。
正當冤親平等。
人我兩忘。
何得懷報。
似俗人之怨害相尋者乎。
問。
設我不報。
豈不縱彼行殺耶。
答。
我念既不加報。
人亦不起害心。
故此兩得解脫。
若在家菩薩。
有位行權。
或報可也。
而出家菩薩。
無有慈心。
為己瞋打報仇。
乃至為六親中。
故爾報仇者。
犯輕垢罪。
○第二十二憍慢不請法戒。
若佛子。
初始出家。
未有所解。
而自恃聦明有智。
或恃高貴年宿。
或恃大姓高門。
大解大富。
饒财七寶。
以此憍慢。
而不咨受先學法師經律。
其法師者。
或小姓年少卑門。
貧窮下賤。
諸根不具。
而實有德。
一切經律盡解。
而新學菩薩。
不得觀法師種姓。
而不來咨受法師第一義谛者。
犯輕垢罪。
此釋憍慢不請法戒也。
憍者。
謂于己盛事。
深生染着。
醉傲為性。
能障不憍。
染依為業。
蓋憍醉者。
生長一切雜染法故。
此貪分攝。
謂不憍者。
即無貪也。
即二十随煩惱中之一。
憍者。
謂恃己于他。
高舉為性。
能障不慢。
生苦為業。
蓋為慢于有德。
心不謙下。
繇此生死輪轉無窮。
受諸苦故。
即六根本煩惱中之一。
此二煩惱。
能障諸修行人。
一切功德不得成就。
故戒之也。
若佛子下。
标明憍慢根本。
言此佛子。
自初發心出家。
離塵脫俗之時。
始而見識未廣。
學力未深。
于第一義谛。
無我法中。
甚深理趣。
毫未有所得解。
而自恃聰明有智。
不知此等聰明。
乃世谛中能所知見。
非出世法中正知見也。
或恃名位高貴。
或恃身當年宿。
或恃其家大姓高門。
與夫學問大解。
資産大富。
饒财七寶。
如是所有。
皆世俗中所最尚者。
俱非出世尊重之道。
而初出家佛子。
以恃此憍慢故。
而不虛心咨問。
領受先學法師所說經律。
所謂既飲毒藥。
真藥現前。
則不能下此也。
此上皆能恃憍慢之心。
其法師下。
明所恃憍慢之境。
其法師者。
或小姓年少者。
對上自恃大姓年宿。
或卑門貧窮下賤者。
對上自恃高門高貴大富。
或諸根不具者。
對上自恃聰明有智。
而實有下。
正明不得以迹取人。
所謂依德不依人也。
如是法師。
雖然對世間法。
一一不如。
而于出世品位。
實為有德。
又彼學識廣大。
一切經律。
盡能通解。
堪為後昆模範。
而諸新學菩薩。
不得觀法師種姓優劣。
妄生憍慢。
應當未聞求聞。
未解請解。
如以出處。
自相高下。
恃慢于心。
而竟不來咨受法師所演第一義谛者。
犯輕垢罪。
○第二十三憍慢僻說戒。
若佛子。
佛滅度後。
欲以好心受菩薩戒時。
于佛菩薩形像前。
自誓受戒。
當七日佛前忏悔。
得見好相。
便得戒。
若不得好相時。
應二七三七。
乃至一年。
要得好相。
得好相已。
便得佛菩薩形像前受戒。
若不得好相。
雖佛像前受戒。
不得戒。
若現前先受菩薩戒法師前受戒時。
不須要見好相。
何以故。
是法師。
師師相授。
故不須好相。
是以法師前受戒。
即得戒。
以生至重心故。
便得戒。
若千裡内無能授戒師。
得佛菩薩形像前。
自誓受戒。
而要見好相。
若法師自倚解經律。
大乘學戒。
與國王。
太子。
百官。
以為善友。
而新學菩薩來問。
若經義律義。
輕心惡心慢心。
不一一好答問者。
犯輕垢罪。
此釋憍慢僻說戒也。
憍慢之義解前。
僻者。
偏即見也。
以見不正。
必堕外道邪魔。
故戒之也。
詳此文勢。
其義有二。
一若佛子下。
至便得戒一節。
明弟子心無憍慢僻受。
師長心無憍慢僻說之義。
二若法師下。
至不一一好答問者一節。
正明師恃憍慢僻說。
弟子無憍慢僻受之義。
受戒法儀有三。
一者。
佛在世時。
親從佛前而授受者。
得上品戒。
二者。
佛滅度後。
于先受菩薩戒法師前如法受者。
得中品戒。
三者。
若千裡内。
無能授戒法師。
于佛菩薩形像前自立誓願。
而禀受佛戒者。
必定要見好相。
若見好相。
得下品戒。
所言佛滅度者。
揀佛在世。
以佛為師。
今乃佛滅度後。
即以戒法為師。
以戒師為佛也。
欲以好心等者。
此正明無憍慢僻受之義。
于佛菩薩形像前者。
正謂佛不在世。
現前無師。
欲以好心秉受菩薩戒時。
隻得于佛菩薩形像之前。
而自立諸誓願受戒。
願雲。
我某甲等。
發十四種大願。
複立十三種誓。
發誓願已。
更當七日佛前殷勤忏悔一切罪障。
罪障消滅。
得見好相。
即便自知已得戒矣。
設若一七日中。
不得好相者。
應當二七三七。
乃至一年之久。
而必要得好相。
若果得好相已。
便許此人向佛菩薩形像位前。
自誓受戒。
方證得戒勝緣。
若不得好相。
雖佛像前受戒。
不名得戒。
徒有受戒之名。
而無其實。
一生虛妄。
體是白衣。
若是佛滅度後。
現前有先受菩薩戒法師者。
當即于是師前精誠求戒。
不須要見好相。
所以者何。
以是說者受者。
二俱現前。
則非遙受代受。
及于像前求受故也。
言先受者。
揀非新戒無德臘者。
可能師也。
而曰菩薩戒法師者。
則是智行雙運之師。
此師堪為師範。
如是師前。
秉受戒時。
是故不須要見好相。
所以者何。
此有二義。
一者。
法師得戒。
本從師師相授而來。
此具戒師。
即是過去諸佛住世一般。
是以法師前受戒時。
即得具戒故也。
二者。
求戒弟子。
于本說戒師前。
生至重心。
觀戒師為諸佛。
是故從是師前受戒。
即便得戒。
所以自無憍慢僻受。
師無憍慢僻說。
一一皆如法也。
然師前求受甚易。
像前求受甚難。
何故不從師。
而從像前受也。
若千裡之内。
無能授戒師者。
始得于佛菩薩形像座前。
自誓受戒。
若于像前求戒。
必定要見好相。
方成得戒之信。
若是千裡之内。
有能授戒師。
而不從是師前秉受。
必于像前而受戒者。
此人不但不得戒。
而且反招憍慢僻受罪也。
若法師者。
内自倚恃能解經律。
秉受大乘學戒。
外又倚恃所交國王。
太子。
百官。
以為善好之友。
而見新學菩薩遠來請問經義律義時。
乃以所交自恃倚者。
而生輕心藐視。
惡心嫉妒。
慢心忽略。
不一一好答來求問法之人。
是法師得憍慢僻說之過。
犯輕垢罪。
○第二十四不習學佛戒。
若佛子。
有佛經律大乘法。
正見。
正性。
正法身。
而不能勤學修習。
而舍七寶。
反學邪見二乘。
外道俗典。
阿毗昙雜論。
一切書記。
是斷佛性。
障道因緣。
非行菩薩道者。
若故作者。
犯輕垢罪。
此釋不習學佛戒也。
謂諸佛經律藏。
乃是超生死。
越苦海之寶筏。
若無此筏。
永無得出三界愛河。
茲有佛法而不習學。
自甘沉溺。
故戒之也。
言有佛經律者。
既為佛子。
有佛可歸。
是吾本師。
有法可崇。
是吾本法。
既是本師本法。
應當時時親近而習學也。
經。
即修多羅。
律。
即毗奈耶。
經律所雲大乘法者。
謂佛所說經律。
有菩薩藏。
有聲聞藏。
此是菩薩藏。
故雲大乘法也。
既本大乘法藏。
則所诠理趣。
乃是正知。
正見。
正性。
正法身也。
不偏不邪。
曰正。
繇是正知。
正見。
明了不生。
不滅。
不遷。
不變。
正因佛性。
為因地心。
即證本有不生。
不滅。
不遷。
不變。
正法有果。
夫有佛可皈。
有法可崇。
不能一意皈崇。
敏勤習學。
舍諸佛覺道。
七種最上至極之寶。
反學邪見。
二乘。
外道俗典。
及阿毗昙雜論。
一切書記。
是斷佛性。
障道因緣。
非行菩薩道者。
既非菩薩之道。
豈當學耶。
邪見等者。
解見上文。
言俗典者。
四韋陀典。
外道書也。
阿毗昙者。
此雲無畏。
又名曰分别慧。
雜論。
即凡論有。
論無。
小乘外道等論。
一切書記。
乃詩詞歌賦。
醫蔔。
陰陽。
術數等也。
是斷佛性等者。
出所習之過也。
承上如是邪見。
二乘等人。
俱不當親。
而反親之。
外道俗典等教。
俱不當習。
而反習之。
自迷迷人。
所謂二乘枯寂。
焦菩提芽。
外道斷常。
刳正覺種。
是斷佛性也。
又此邪見等法。
内惑正解知見。
外亂正修行門。
實障菩提道因緣惡法。
非行菩薩大乘之正法也。
若故背其當學。
而習不當學者。
犯輕垢罪。
問。
治世語言。
資生業等。
皆順正法。
何故于俗典等。
學而犯罪。
答。
以新學者。
智弱識強。
恐棄本逐末故。
若地上大菩薩。
為利生故。
習學無礙。
○第二十五不善知衆戒。
若佛子。
佛滅度後。
為說法主。
為僧房主。
為教化主。
坐禅主。
行來主。
應生慈心。
善和鬥诤。
善守三寶物。
莫無度用。
如自己有。
而反亂衆鬥诤。
恣心用三寶物者。
犯輕垢罪。
此釋不善知衆戒也。
謂佛弟子。
乃是住持三寶。
弘通法人。
應知己識人。
設或亂衆鬥诤。
乃至三寶财物。
不善守護。
即非佛子。
故戒之也。
言佛滅度後者。
舉末世而言也。
佛在世時。
佛為一切大衆主中之主。
諸弟子中。
自無恣亂。
今佛滅度後。
則諸弟子各為其主。
故雲佛滅後也。
言為說法主者。
于佛所說三藏教法。
善能主持。
使其流通。
不緻斷絕。
為僧房主者。
謂善主持上中下座。
僧衆安居犍度等事。
有調理故。
教化主者。
謂能主持方便化導因緣次第等事。
不使錯謬故。
坐禅主者。
謂能主持修禅定中魔境現前等事。
方便制伏故。
行來主者。
謂善主持遠近賓客迎送禮節等事。
不緻疏慢故。
既為如是衆中之主。
應生慈心。
善和鬥诤。
善守三寶财物。
莫無度用也。
言應生慈心者。
訓勉之詞也。
謂生慈心。
能與一切衆生安樂故。
善和鬥诤者。
謂诤事如未起時。
即令不起。
已起即令息滅故。
善守三寶物者。
謂于三寶常住财物。
不使交互侵損漏失故。
莫無度用。
正明善守義。
所言三寶财物。
使用有節。
其義有三。
一者。
系佛物。
元即佛事中用。
法物。
法事中用。
僧物。
僧事中用。
當用則用。
不可無度放意而用。
二者。
此是三寶财物。
應善守護。
莫作自己所有。
任意而用。
三者。
謂守三寶物者。
即如守護自己法财。
莫使惑業侵毀破壞。
故雲莫無度用。
如是慈心和衆善守。
方是佛子行門。
若乃不能善和。
而反亂衆鬥诤。
應善守護。
而反恣心雜用三寶物者。
犯輕垢罪。
○第二十六獨受利養戒。
若佛子。
先在僧坊中住。
若見客菩薩比丘。
來入僧坊。
舍宅。
城邑。
若國王宅舍中。
乃至夏坐安居處。
及大會中。
先住僧。
應迎來送去。
飲食供養。
房舍。
卧具。
繩床。
木床。
事事給與。
若無物。
應賣自身。
及男女身。
應割自身肉賣。
供給所需。
悉以與之。
若有檀越來請衆僧。
客僧有利養分。
僧坊主。
應次第差客僧受請。
而先住僧獨受請。
而不差客僧者。
僧坊主。
得無量罪。
畜生無異。
非沙門。
非釋種姓。
犯輕垢罪。
此釋獨受利養戒也。
僧具六和之德。
謂戒和同修。
見和同解。
身和同居。
言和無诤。
意和無瞋。
利和同均。
若内一和有虧。
六和全費。
故戒之也。
言先在僧坊中住者。
自然是主。
既已為主。
必盡主道。
若見客菩薩比丘來入僧坊住處。
或入居士宅舍住處。
或入城邑住處。
或入國王舍宅之中。
乃至夏坐安居之處。
及大會中。
如是住處。
凡先住僧。
所盡主道。
當異尋常。
見來。
則盡迎來之禮。
臨去。
則盡送往之禮。
終始如一。
不可失節。
其中供養。
如以飲食。
房舍。
卧具。
繩床。
木床。
凡諸物類。
事事給與。
不得吝惜一物。
俱如法供養何也。
始為尊重法門。
克盡為主之道。
問。
設若我自無物。
雲何供養。
答。
若果為求菩薩道者。
應賣自身。
及賣男女身。
而為供養。
且又不獨賣身而已。
應割自身肉賣。
供給所須。
悉以與之。
如是推之。
何況所有身外之物。
而反悭吝不供給耶。
若有檀越下。
申明不得獨受請義。
既言主人無物。
尚自賣身割肉而為供養。
豈有檀越請齋。
而不次第差客僧受請者。
無是理也。
是故若有檀越來請衆僧齋者。
客僧俱當有利養分。
而僧坊主。
應當一一次第差客僧受請。
方具沙門六和之德。
若先住僧獨自受請。
不讓客僧受請。
僧坊主得無量罪。
五百問雲。
衆僧食已分盡。
食他分一飽者。
犯波羅夷。
不飽犯堕。
得無量罪。
準例可知。
如是比丘下。
不合人情。
便非人類。
與畜生無異。
中不合僧禮。
全無六和。
故非沙門。
上不合佛心。
不知重道。
則非釋迦種姓。
應當同受。
而反獨入己者。
犯輕垢罪。
○第二十七受别請戒。
若佛子。
一切不得受别請利養入己。
而此利養屬十方僧。
而别受請。
即取十方僧物入己。
八福田中。
諸佛。
聖人。
一一師僧。
父母。
病人物。
自己用故。
犯輕垢罪。
此釋受别請戒也。
此戒承前。
為佛弟子。
不但不得獨受利養而已。
乃更一切不得受人别請利養入己。
若别受請利養。
而不分與衆者。
亦非沙門。
非佛種子。
故戒之也。
一切不得受别請利養入己者。
謂凡道俗。
一切諸檀越等。
請僧齋者。
應與衆同受請。
不得私受人請。
應衆中同利養故。
而此利下。
釋上不得受别請義。
問。
别請供物。
應受入己。
何故不得。
答。
謂此利養屬十方僧。
一切有分。
而若别受請者。
即取十方僧物。
私入一己。
是故不得受别請也。
八福等者。
釋上義。
謂不但不得私取十方僧物入己。
乃至八福田中一切财物。
亦不得私用入己。
若取私用。
亦是取十方僧公物入己故也。
八福田者。
一諸佛。
二聖人。
三和尚。
四阇黎。
五衆僧。
六父。
七母。
八病人也。
言諸佛者。
即果人也。
言聖人者。
即因人也。
一一師者。
即本和尚。
阇黎。
尊證之十師也。
僧者。
即大衆也。
父母。
即生身二親也。
病人者。
但凡一切親怨眷屬之中。
有苦患人也。
已上自諸佛菩薩。
乃至父母七位。
名為敬田。
病人一種。
名為悲田。
此八總皆植福修慧良勝田也。
此一切物。
若公用即獲福。
私用即得罪。
今别受請。
即取八福田中物。
直為自己用故。
而不給與衆者。
犯輕垢罪。
○第二十八别請僧戒。
若佛子。
有出家菩薩。
在家菩薩。
及一切檀越。
請僧福田求願之時。
應入僧坊。
問知事人。
今欲請僧求願。
知事報言。
次第請者。
即得十方賢聖僧。
而世人别請五百羅漢菩薩僧。
不如僧次一凡夫僧。
若别請僧者。
是外道法。
七佛無别請法。
不順孝道。
若故别請僧者。
犯輕垢罪。
此釋别請僧戒也。
此戒亦從上受别請而來。
謂受請者。
既不别受。
則請僧者。
亦不應别請也。
般若經雲。
不住相布施。
其福德等于虛空。
住相布施。
則獲福有限。
故戒之也。
若佛子下。
标明求願種福之人。
出家菩薩。
剃發染衣受大戒人。
在家菩薩。
是受六重二十八輕之優婆塞戒人也。
及一切檀越者。
承上。
謂不止此二種菩薩。
并凡作福一切檀越。
梵語檀那。
此雲好施。
以好行檀波羅蜜法。
是則超越世間貪吝之士。
故得美稱也。
如是正信檀衆。
請僧福田求願之時。
或有發願度生。
或有祈禱常情。
或為聽聞道法。
或願生天生人。
乃至願生西方。
如來所求所願。
必當于三寶中求。
三寶。
即一切衆生植福良田也。
三寶住世。
全賴衆僧。
是故請僧福田求願之時。
應入僧坊。
問知事人曰。
我某甲。
今欲請僧求願。
彼知事人。
應當報言。
汝欲請僧。
合遵次第請儀。
所以者何。
以聖凡難辯。
不可擇故。
所以次第請者。
即得十方賢聖僧也。
若以分别心。
必請五百羅漢菩薩聖僧。
如是揀名别請。
不如随于衆僧中次第所請一凡夫僧功德。
所以者何。
以有住相心故。
若是别請僧者。
且是外道之法。
我佛法中。
無揀擇心。
以不著相求故。
又即上推七佛以來。
亦無别請之法。
七佛者。
毗婆屍佛。
屍棄佛。
毗舍浮佛。
此三如來。
是過去莊嚴劫中。
已成正覺者。
拘留孫佛。
拘那含牟尼佛。
迦葉佛。
釋迦牟尼佛。
此四如來。
是現在賢劫中。
今成正覺者。
以是七佛作證。
不應别請僧明矣。
蓋别請求願者。
即是不行孝道。
何者。
謂上違七佛教誡之道。
中乖菩薩平等之心。
下失衆生利益之德。
所以若故别請僧者。
結過犯輕垢罪。
○第二十九邪命自活戒。
若佛子。
以惡心故。
為利養。
販賣男女色。
自手作食。
自磨自舂。
占相男女。
解夢吉兇。
是男是女。
咒術工巧。
調鷹方法。
和合百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