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五之一
關燈
小
中
大
能求于佛道。
乃是其長。
但斷十二品惑。
不能究盡無明。
即是其短也。
若比丘。
比丘尼。
優婆塞。
優婆夷。
求聲聞者。
求辟支佛者。
求菩薩道者。
無得惱之。
令其疑悔。
語其人言。
汝等去道甚遠。
終不能得一切種智。
所以者何。
汝是放逸之人。
于道懈怠故。
此明不當蔑通教。
去道甚遠者。
謂去于無上菩提之道甚遠。
以通教但能至化城。
而不能至寶所。
故去道遠也。
放逸者。
即鈍根之人。
但見于空。
不見不空。
故不能進趨後教。
名放逸也。
懈怠者。
鈍同二乘。
雖能淨佛國土。
遊戲神通等事。
其所志願。
唯是偏空。
故言懈怠也。
彼雖去道甚遠。
而放逸懈怠。
然初心弘經之者。
不當惱彼也。
又亦不應戲論諸法。
有所诤競。
此明不當蔑藏教。
三藏所明。
乃是生滅四谛。
有苦集時。
則無道滅。
有道滅時。
則無苦集。
菩提煩惱。
更互相傾。
生死涅槃。
兩相生滅。
此即于諸法中。
生戲論者也。
而弘經之者。
不應于彼戲論諸法之人。
有所诤競。
若斥所學是小。
即有所诤矣。
若言所弘是大。
即有所競矣。
當漸漸引令歸大。
即是無有诤競也。
△二明所應為。
當于一切衆生。
起大悲想。
于諸如來。
起慈父想。
于諸菩薩。
起大師想。
于十方諸大菩薩。
常應深心。
恭敬禮拜。
于一切衆生。
平等說法。
以順法故。
不多不少。
乃至深愛法者。
亦不為多說。
蓋一切衆生。
乃全為生死之所流轉。
故于一切衆生。
應起大悲之想。
而欲拔其苦也。
諸佛如來。
能生我之法身。
長我之慧命。
故當起慈父之想。
而深敬之也。
十方諸大菩薩。
行于菩薩之道。
而能自軌軌他。
則是初心始行之師。
故應起大師之想。
及以恭敬承事之也。
平等說法者。
即不多不少。
名平等說也。
言不多不少者。
謂于一切衆生。
果能明鑒其機。
則當為其平等而說。
不使有多少之失。
若小機而為說于大法。
是名為多。
若大機而為說小法。
是為之少也。
深愛法者。
乃小機之人。
而深愛大法者也。
彼雖深愛大法。
然而機實是小。
于大法有所未契。
故亦不為其多說也。
△三結成。
文殊師利。
是菩薩摩诃薩。
于後末世法欲滅時。
有成就是第三安樂行者。
說是法時。
無得惱亂。
得好同學。
共讀誦是經。
亦得大衆。
而來聽受。
聽已能持。
持已能誦。
誦已能說。
說已能書。
若使人書。
供養經卷。
恭敬尊重贊歎。
有成就者。
即明不應為。
與所應為。
是名成就也。
得好同學等者。
乃是能感勝人來集也。
△二偈頌二。
初頌解釋。
二頌結成。
初二。
初頌不應為。
爾時世尊。
欲重宣此義。
而說偈言。
若欲說是經。
當舍嫉恚慢。
谄诳邪僞心。
常修質直行。
不輕蔑于人。
亦不戲論法。
不令他疑悔。
雲汝不得佛。
常修質直行者。
能安心實相。
而以實相之境。
發乎能觀之智。
全性起修。
全理起行。
而能念念皆然。
是名常修質直行也。
不輕蔑人。
即不輕罵别教。
學佛道人也。
亦不戲論于法。
即不于三藏戲論諸法之人。
有所诤兢也。
不令他疑悔。
即不蔑通教人也。
△二頌所應為。
是佛子說法。
常柔和能忍。
慈悲于一切。
不生懈怠心。
十方大菩薩。
愍衆故行道。
應生恭敬心。
是則我大師。
于諸佛世尊。
生無上父想。
破于憍慢心。
說法無障礙。
不生懈怠心者。
謂慈悲于一切之時。
當起大精進。
若不能起慈。
而欲與一切之樂。
不能起悲。
而欲拔一切之苦。
即名懈怠也。
破于憍慢心說法無障礙者。
若為小機。
而說于大。
則于彼有礙。
于己有憍。
若為大機。
而說于小。
則于己有慢。
于彼有障。
能平等說。
而于多不少。
即破憍慢。
而無障礙也。
△二頌結成。
第三法如是。
智者應守護。
一心安樂行。
無量衆所敬。
△四示誓願安樂行二。
初長行。
二偈頌。
初二。
初正明誓願安樂。
二重歎此經法勝。
初三。
初标舉。
又文殊師利。
菩薩摩诃薩。
于後末世。
法欲滅時。
有持是法華經者。
于後末世等者。
蓋如來之教。
有機則興。
無機則廢。
後末世時。
衆生障重。
其機則無。
故如來教法。
或收歸于天界。
或攝入于龍宮。
是謂之法滅也。
△二解釋。
于在家。
出家人中。
生大慈心。
于非菩薩人中。
生大悲心。
言在家出家者。
家即三界之家也。
已發方便小乘之心。
未能修證方便。
而未出三界者。
謂之在家也。
已能修證方便。
而已出三界者。
謂之出家也。
弘經之者。
若欲住于誓願安樂行。
于在家出家兩号人中應生大慈之心。
而欲與其樂。
若在家之者。
雖已發方便之心。
尚未能證于小乘。
何況大乘。
而今亦欲與其佛道之樂也。
若出家之者。
雖已出于分段。
而變易猶存。
雖已破于見思。
而無明全在。
而今亦欲與其無上菩提覺法之樂。
無上涅槃寂滅之樂。
故于此兩号人中。
皆應起大慈心也。
非菩薩人者。
即六道凡夫也。
若菩薩則有大乘小乘。
今六道凡夫。
既不能發真實之心。
又不能發方便之心。
全在三界六道之中。
輪回流轉。
大小俱無。
故言非菩薩也。
初心弘經之者。
于此一号人中。
當生大悲之心。
而欲拔其苦。
彼雖大小全無。
而我則不唯欲拔其界内之苦因苦果。
亦且欲拔其界外之苦因苦果。
故言生大悲心也。
應作是念。
如是之人。
則為大失。
意謂如何于在家出家人中。
生大慈心。
于非菩薩人中。
生大悲心。
故即雲應作是念。
如是之人。
則為大失。
如是之人者。
乃總指出家在家。
及非菩薩三号人也。
言大失者。
若彼在家出家二号之人。
一則不能發真實心。
一則不能得真實證。
則是失矣。
而以所發之方便心。
所得之方便證。
認以為實。
乃是大失也。
若彼非菩薩人。
不能發真實之心。
依而修證。
則是失矣。
亦不能發方便之心。
依而修證。
乃是大失也。
如來方便。
随宜說法。
不聞不知不覺。
不問不信不解。
此正明其大失。
意謂如何是三号人。
大失所在。
故即雲如來方便等也。
謂如來所說之三乘五教。
乃是方便。
随衆生宜之所說法。
而彼非菩薩人。
則不能發于方便之心。
故于此方便之法。
既不聞又不知。
又不覺也。
此乃于小。
不聞不知不覺者也。
若于大乘。
既不能發大心。
故亦不問。
不問而為其說。
亦不能信受。
故不能領解。
此乃于大。
不問不信不解者也。
是則非菩薩人。
大小全無。
故不唯失。
而且大失也。
若在家出家兩号之人。
雖發方便。
已證方便。
然不知此之方便。
乃是如來随宜之說。
而執以為真實。
則于如來方便随宜之法。
雖聞猶不聞。
雖知猶不知。
雖覺猶不覺也。
雖一已發。
一已證得。
而不能發于大。
證于大。
則于如來之大乘。
亦不問不信不解也。
此在家出家二号之人。
不知真實。
而以方便為實。
故不唯失。
而且大失也。
其人雖不問。
不信不解是經。
我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
随在何地。
以神通力。
智慧力。
引之令得住是法中。
此正明其生大慈悲心也。
謂彼等三号之人。
雖于此大乘妙法華經。
不問不信不解。
而我得菩提時。
随其彼等。
住在何地。
而我則以神通智慧之力。
引之令得安住無上菩提法中也。
地即地位。
若在家人。
已發方便心者。
乃住在賢地位中。
而我以神通智慧之力。
即其賢地而引之。
住于菩提法中。
若出家之人。
已證方便者。
乃住在小聖地位中。
而我以神通智慧之力。
即其小聖位中。
而引之住于菩提法中。
若非菩薩人。
大小全無。
乃是住在凡夫地位之中。
而我以神通智慧之力。
即其凡地。
而引之住于菩提法之中也。
既皆引之。
住于菩提法中。
則有何樂不與。
何苦不拔者哉。
△三結成。
文殊師利。
是菩薩摩诃薩。
于如來滅後。
有成就此第四法者。
說是法時。
無有過失。
常為比丘比丘尼。
優婆塞優婆夷。
國王王子。
大臣人民。
婆羅門居士等。
供養恭敬。
尊重贊歎。
虛空諸天。
為聽法故。
亦常随侍。
若在聚落城邑。
空閑林中。
有人來欲難問者。
諸天晝夜。
常為法故。
而衛護之。
能令聽者。
皆得歡喜。
無有過失者。
既能住誓願安樂。
而發大誓願。
生于慈悲。
則能入于如來室。
而觀諸法空。
随其所有障惱。
自不能動。
故說法時。
無過失也。
此明其無失。
常為下。
乃明其不唯無失。
而且有得也。
比丘等是法衆。
國王等是俗衆。
此明其為人贊歎。
虛空下。
明其為諸天衛護也。
皆得歡喜者。
一者諸天衛護之力。
能令聽者歡喜。
二者菩薩但以大乘答其問難。
而又不逆其意。
故皆得歡喜也。
所以者何。
此經是一切過去未來現在。
諸佛神力所護故。
謂何以而說此經時。
能為人所贊歎。
天所衛護。
故即雲。
此經是一切諸佛之所共護故也。
諸佛既共護所弘之經。
則能弘之人。
亦為諸佛之所共護矣。
諸佛尚為共護。
豈人而不為之贊歎。
天而不為之衛護也。
△二重歎此經法勝二。
初法說。
文殊師利。
是法華經。
于無量國中。
乃至名字。
不可得聞。
何況得見受持讀誦。
言無量國中等者。
謂此之妙法華經。
四十年前。
未為開顯之時。
則無論此之娑婆國土。
不能得見受持。
即無量國乃至名字。
亦不得聞。
何況得見。
而得受持。
得讀誦耶。
今日一番開顯。
方能知此是權。
知此是實。
此權實不二之旨。
而得聞其名。
聞已得見。
見已而得受持讀誦也。
此法說。
為下譬說作本耳。
若四十年前。
未為開顯。
名字不得聞。
作下不與珠譬本。
今日開顯。
乃能得見受持。
作下與珠譬本也。
△二喻說二。
初不與珠譬。
二正與珠譬。
初二。
初喻。
文殊師利。
譬如強力。
轉輪聖王。
欲以威勢。
降伏諸國。
而諸小王。
不順其命。
時轉輪王。
起種種兵。
而往讨伐。
王見兵衆。
戰有功者。
即大歡喜。
随功賞賜。
或與田宅。
聚落城邑。
或與衣服。
嚴身之具。
或與種種珍寶。
金銀琉璃。
砗磲碼瑙。
珊瑚琥珀。
象馬車乘。
奴婢人民。
唯髻中明珠。
不以與之。
所以者何。
獨王頂上。
有此一珠。
若以與之。
王諸眷屬。
必大驚怪。
譬上若未開顯。
名尚不聞。
言強力輪王者。
乃是金輪王。
非前三種。
故稱強力也。
唯髻中下。
正明不與珠可見。
所以者何下。
釋不與之意。
驚怪者。
怪其但有小功。
而無大勳。
何以即便賜與髻中之珠。
是則為護眷屬驚怪之故。
所以不與也。
△二合。
文殊師利。
如來亦複如是。
以禅定智慧力。
得法國土。
王于三界。
而諸魔王。
不肯順伏。
如來賢聖諸将。
與之共戰。
其有功者。
心亦歡喜。
于四衆中。
為說諸
乃是其長。
但斷十二品惑。
不能究盡無明。
即是其短也。
若比丘。
比丘尼。
優婆塞。
優婆夷。
求聲聞者。
求辟支佛者。
求菩薩道者。
無得惱之。
令其疑悔。
語其人言。
汝等去道甚遠。
終不能得一切種智。
所以者何。
汝是放逸之人。
于道懈怠故。
此明不當蔑通教。
去道甚遠者。
謂去于無上菩提之道甚遠。
以通教但能至化城。
而不能至寶所。
故去道遠也。
放逸者。
即鈍根之人。
但見于空。
不見不空。
故不能進趨後教。
名放逸也。
懈怠者。
鈍同二乘。
雖能淨佛國土。
遊戲神通等事。
其所志願。
唯是偏空。
故言懈怠也。
彼雖去道甚遠。
而放逸懈怠。
然初心弘經之者。
不當惱彼也。
又亦不應戲論諸法。
有所诤競。
此明不當蔑藏教。
三藏所明。
乃是生滅四谛。
有苦集時。
則無道滅。
有道滅時。
則無苦集。
菩提煩惱。
更互相傾。
生死涅槃。
兩相生滅。
此即于諸法中。
生戲論者也。
而弘經之者。
不應于彼戲論諸法之人。
有所诤競。
若斥所學是小。
即有所诤矣。
若言所弘是大。
即有所競矣。
當漸漸引令歸大。
即是無有诤競也。
△二明所應為。
當于一切衆生。
起大悲想。
于諸如來。
起慈父想。
于諸菩薩。
起大師想。
于十方諸大菩薩。
常應深心。
恭敬禮拜。
于一切衆生。
平等說法。
以順法故。
不多不少。
乃至深愛法者。
亦不為多說。
蓋一切衆生。
乃全為生死之所流轉。
故于一切衆生。
應起大悲之想。
而欲拔其苦也。
諸佛如來。
能生我之法身。
長我之慧命。
故當起慈父之想。
而深敬之也。
十方諸大菩薩。
行于菩薩之道。
而能自軌軌他。
則是初心始行之師。
故應起大師之想。
及以恭敬承事之也。
平等說法者。
即不多不少。
名平等說也。
言不多不少者。
謂于一切衆生。
果能明鑒其機。
則當為其平等而說。
不使有多少之失。
若小機而為說于大法。
是名為多。
若大機而為說小法。
是為之少也。
深愛法者。
乃小機之人。
而深愛大法者也。
彼雖深愛大法。
然而機實是小。
于大法有所未契。
故亦不為其多說也。
△三結成。
文殊師利。
是菩薩摩诃薩。
于後末世法欲滅時。
有成就是第三安樂行者。
說是法時。
無得惱亂。
得好同學。
共讀誦是經。
亦得大衆。
而來聽受。
聽已能持。
持已能誦。
誦已能說。
說已能書。
若使人書。
供養經卷。
恭敬尊重贊歎。
有成就者。
即明不應為。
與所應為。
是名成就也。
得好同學等者。
乃是能感勝人來集也。
△二偈頌二。
初頌解釋。
二頌結成。
初二。
初頌不應為。
爾時世尊。
欲重宣此義。
而說偈言。
若欲說是經。
當舍嫉恚慢。
谄诳邪僞心。
常修質直行。
不輕蔑于人。
亦不戲論法。
不令他疑悔。
雲汝不得佛。
常修質直行者。
能安心實相。
而以實相之境。
發乎能觀之智。
全性起修。
全理起行。
而能念念皆然。
是名常修質直行也。
不輕蔑人。
即不輕罵别教。
學佛道人也。
亦不戲論于法。
即不于三藏戲論諸法之人。
有所诤兢也。
不令他疑悔。
即不蔑通教人也。
△二頌所應為。
是佛子說法。
常柔和能忍。
慈悲于一切。
不生懈怠心。
十方大菩薩。
愍衆故行道。
應生恭敬心。
是則我大師。
于諸佛世尊。
生無上父想。
破于憍慢心。
說法無障礙。
不生懈怠心者。
謂慈悲于一切之時。
當起大精進。
若不能起慈。
而欲與一切之樂。
不能起悲。
而欲拔一切之苦。
即名懈怠也。
破于憍慢心說法無障礙者。
若為小機。
而說于大。
則于彼有礙。
于己有憍。
若為大機。
而說于小。
則于己有慢。
于彼有障。
能平等說。
而于多不少。
即破憍慢。
而無障礙也。
△二頌結成。
第三法如是。
智者應守護。
一心安樂行。
無量衆所敬。
△四示誓願安樂行二。
初長行。
二偈頌。
初二。
初正明誓願安樂。
二重歎此經法勝。
初三。
初标舉。
又文殊師利。
菩薩摩诃薩。
于後末世。
法欲滅時。
有持是法華經者。
于後末世等者。
蓋如來之教。
有機則興。
無機則廢。
後末世時。
衆生障重。
其機則無。
故如來教法。
或收歸于天界。
或攝入于龍宮。
是謂之法滅也。
△二解釋。
于在家。
出家人中。
生大慈心。
于非菩薩人中。
生大悲心。
言在家出家者。
家即三界之家也。
已發方便小乘之心。
未能修證方便。
而未出三界者。
謂之在家也。
已能修證方便。
而已出三界者。
謂之出家也。
弘經之者。
若欲住于誓願安樂行。
于在家出家兩号人中應生大慈之心。
而欲與其樂。
若在家之者。
雖已發方便之心。
尚未能證于小乘。
何況大乘。
而今亦欲與其佛道之樂也。
若出家之者。
雖已出于分段。
而變易猶存。
雖已破于見思。
而無明全在。
而今亦欲與其無上菩提覺法之樂。
無上涅槃寂滅之樂。
故于此兩号人中。
皆應起大慈心也。
非菩薩人者。
即六道凡夫也。
若菩薩則有大乘小乘。
今六道凡夫。
既不能發真實之心。
又不能發方便之心。
全在三界六道之中。
輪回流轉。
大小俱無。
故言非菩薩也。
初心弘經之者。
于此一号人中。
當生大悲之心。
而欲拔其苦。
彼雖大小全無。
而我則不唯欲拔其界内之苦因苦果。
亦且欲拔其界外之苦因苦果。
故言生大悲心也。
應作是念。
如是之人。
則為大失。
意謂如何于在家出家人中。
生大慈心。
于非菩薩人中。
生大悲心。
故即雲應作是念。
如是之人。
則為大失。
如是之人者。
乃總指出家在家。
及非菩薩三号人也。
言大失者。
若彼在家出家二号之人。
一則不能發真實心。
一則不能得真實證。
則是失矣。
而以所發之方便心。
所得之方便證。
認以為實。
乃是大失也。
若彼非菩薩人。
不能發真實之心。
依而修證。
則是失矣。
亦不能發方便之心。
依而修證。
乃是大失也。
如來方便。
随宜說法。
不聞不知不覺。
不問不信不解。
此正明其大失。
意謂如何是三号人。
大失所在。
故即雲如來方便等也。
謂如來所說之三乘五教。
乃是方便。
随衆生宜之所說法。
而彼非菩薩人。
則不能發于方便之心。
故于此方便之法。
既不聞又不知。
又不覺也。
此乃于小。
不聞不知不覺者也。
若于大乘。
既不能發大心。
故亦不問。
不問而為其說。
亦不能信受。
故不能領解。
此乃于大。
不問不信不解者也。
是則非菩薩人。
大小全無。
故不唯失。
而且大失也。
若在家出家兩号之人。
雖發方便。
已證方便。
然不知此之方便。
乃是如來随宜之說。
而執以為真實。
則于如來方便随宜之法。
雖聞猶不聞。
雖知猶不知。
雖覺猶不覺也。
雖一已發。
一已證得。
而不能發于大。
證于大。
則于如來之大乘。
亦不問不信不解也。
此在家出家二号之人。
不知真實。
而以方便為實。
故不唯失。
而且大失也。
其人雖不問。
不信不解是經。
我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
随在何地。
以神通力。
智慧力。
引之令得住是法中。
此正明其生大慈悲心也。
謂彼等三号之人。
雖于此大乘妙法華經。
不問不信不解。
而我得菩提時。
随其彼等。
住在何地。
而我則以神通智慧之力。
引之令得安住無上菩提法中也。
地即地位。
若在家人。
已發方便心者。
乃住在賢地位中。
而我以神通智慧之力。
即其賢地而引之。
住于菩提法中。
若出家之人。
已證方便者。
乃住在小聖地位中。
而我以神通智慧之力。
即其小聖位中。
而引之住于菩提法中。
若非菩薩人。
大小全無。
乃是住在凡夫地位之中。
而我以神通智慧之力。
即其凡地。
而引之住于菩提法之中也。
既皆引之。
住于菩提法中。
則有何樂不與。
何苦不拔者哉。
△三結成。
文殊師利。
是菩薩摩诃薩。
于如來滅後。
有成就此第四法者。
說是法時。
無有過失。
常為比丘比丘尼。
優婆塞優婆夷。
國王王子。
大臣人民。
婆羅門居士等。
供養恭敬。
尊重贊歎。
虛空諸天。
為聽法故。
亦常随侍。
若在聚落城邑。
空閑林中。
有人來欲難問者。
諸天晝夜。
常為法故。
而衛護之。
能令聽者。
皆得歡喜。
無有過失者。
既能住誓願安樂。
而發大誓願。
生于慈悲。
則能入于如來室。
而觀諸法空。
随其所有障惱。
自不能動。
故說法時。
無過失也。
此明其無失。
常為下。
乃明其不唯無失。
而且有得也。
比丘等是法衆。
國王等是俗衆。
此明其為人贊歎。
虛空下。
明其為諸天衛護也。
皆得歡喜者。
一者諸天衛護之力。
能令聽者歡喜。
二者菩薩但以大乘答其問難。
而又不逆其意。
故皆得歡喜也。
所以者何。
此經是一切過去未來現在。
諸佛神力所護故。
謂何以而說此經時。
能為人所贊歎。
天所衛護。
故即雲。
此經是一切諸佛之所共護故也。
諸佛既共護所弘之經。
則能弘之人。
亦為諸佛之所共護矣。
諸佛尚為共護。
豈人而不為之贊歎。
天而不為之衛護也。
△二重歎此經法勝二。
初法說。
文殊師利。
是法華經。
于無量國中。
乃至名字。
不可得聞。
何況得見受持讀誦。
言無量國中等者。
謂此之妙法華經。
四十年前。
未為開顯之時。
則無論此之娑婆國土。
不能得見受持。
即無量國乃至名字。
亦不得聞。
何況得見。
而得受持。
得讀誦耶。
今日一番開顯。
方能知此是權。
知此是實。
此權實不二之旨。
而得聞其名。
聞已得見。
見已而得受持讀誦也。
此法說。
為下譬說作本耳。
若四十年前。
未為開顯。
名字不得聞。
作下不與珠譬本。
今日開顯。
乃能得見受持。
作下與珠譬本也。
△二喻說二。
初不與珠譬。
二正與珠譬。
初二。
初喻。
文殊師利。
譬如強力。
轉輪聖王。
欲以威勢。
降伏諸國。
而諸小王。
不順其命。
時轉輪王。
起種種兵。
而往讨伐。
王見兵衆。
戰有功者。
即大歡喜。
随功賞賜。
或與田宅。
聚落城邑。
或與衣服。
嚴身之具。
或與種種珍寶。
金銀琉璃。
砗磲碼瑙。
珊瑚琥珀。
象馬車乘。
奴婢人民。
唯髻中明珠。
不以與之。
所以者何。
獨王頂上。
有此一珠。
若以與之。
王諸眷屬。
必大驚怪。
譬上若未開顯。
名尚不聞。
言強力輪王者。
乃是金輪王。
非前三種。
故稱強力也。
唯髻中下。
正明不與珠可見。
所以者何下。
釋不與之意。
驚怪者。
怪其但有小功。
而無大勳。
何以即便賜與髻中之珠。
是則為護眷屬驚怪之故。
所以不與也。
△二合。
文殊師利。
如來亦複如是。
以禅定智慧力。
得法國土。
王于三界。
而諸魔王。
不肯順伏。
如來賢聖諸将。
與之共戰。
其有功者。
心亦歡喜。
于四衆中。
為說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