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四之一
關燈
小
中
大
不獨利益一時而已。
亦欲津洽于來世。
便得流通天上人間。
普遍微塵刹海。
然弘道在人。
必須假于法師。
故此品中。
初則詳明能持之人。
極其尊。
次則廣說所持之法。
極其勝。
唯其法勝。
所以應在在。
為之流通。
唯其人尊。
所以當種種為之供養。
故有此之一品。
乃是迹門最初流通文也。
言法師者。
法乃軌則之謂。
師乃訓匠之稱。
所謂自能以妙法。
而為軌則。
由教起行。
由行入證。
還能以此妙法。
訓匠于人。
亦令他由教起行。
由行入證。
如是則自軌。
亦此妙法。
匠他亦此妙法。
故名妙法蓮華經法師品也。
△品文分二。
初明能持之人尊。
二明所持之法勝。
初二。
初長行。
二偈頌。
初有三。
初明聞經得益。
二示五種法師。
三舉信毀罪福。
初二。
初明現在。
爾時世尊。
因藥王菩薩。
告八萬大士。
藥王。
汝見是大衆中。
無量諸天龍王。
夜叉。
乾闼婆。
阿修羅。
迦樓羅。
緊那羅。
摩睺羅伽。
人與非人。
及比丘比丘尼。
優婆塞優婆夷。
求聲聞者。
求辟支佛者。
求佛道者。
如是等類。
鹹于佛前。
聞妙法華經。
一偈一句。
乃至一念随喜者。
我皆與授起。
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因藥王告八萬者。
若八萬大士。
則忍力已充。
堪能在在流通。
此之妙法。
固所當诏告者。
然必因憑藥王而告。
其意在何。
蓋藥王是能行苦行之人。
而燒身燒臂。
不唯供養于佛。
亦且供養此經。
今如來欲彼八萬大士。
流通此經。
亦當如其苦行。
以為流通。
故因藥王而告之。
無量諸天下。
是舉其品類。
有八部四衆。
三乘之不同。
言求佛道者。
即是菩薩。
乘三祇伏惑。
百劫行因。
求于木菩提樹下。
所成之佛道也。
鹹于佛前下。
是出其聞法。
一偈一句。
是言其聞之少。
一念随喜。
是言其解之淺也。
皆與授記者。
無論其聞少解淺。
皆與之授記也。
然聞少解淺者。
尚與記。
則聞多解深者。
不待言可知矣。
△二明滅後。
佛告藥王。
又如來滅度之後。
若有人聞妙法華經。
乃至一偈一句。
一念随喜者。
我亦與授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滅後義亦如前。
所以若現在。
若滅後。
若聞少。
若聞多。
若解淺。
若解深。
莫不與之授記者。
蓋一切衆生。
皆有三因佛性。
一是正因。
二是了因。
三是緣因。
既皆具三因。
則自當與記矣。
何者。
若正因。
則聖凡平等。
生佛一如。
在聖亦不增。
在凡亦不減。
得之不為高。
失之不為下。
既其平等一如。
則約正因。
當與之記矣。
故常不輕雲。
汝等皆當作佛。
即一切衆生。
皆具正因。
而當作佛也。
法音經耳。
便成了因。
如經雲。
佛種從緣起。
是故說一乘。
若有聞法者。
無一不成佛。
既佛種從緣而起。
聞法無不成佛。
則約了因。
亦當與之記矣。
由聞法。
起種種行。
便成緣因。
如經雲。
乃至舉一手。
或複小低頭。
或一香一華。
皆已成佛道。
既一香一華。
無非成佛之因。
則約緣因。
亦當與之記矣。
故無論其現在滅後。
解深解淺。
莫不皆與。
當得菩提之記也。
△二示五種法師二。
初明現在。
二明滅後。
初二。
初明下品。
若複有人。
受持讀誦。
解說書寫。
妙法華經。
乃至一偈。
于此經卷。
敬視如佛。
種種供養。
華香璎珞。
末香塗香燒香。
缯蓋幢幡。
衣服技樂。
乃至合掌恭敬。
藥王當知是諸人等。
已曾供養。
十萬億佛。
于諸佛所。
成就大願。
愍衆生故。
生此人間。
藥王若有人問。
何等衆生。
于未來世。
當得作佛。
應示是諸人等。
于未來世。
必得作佛。
何以故。
若善男子。
善女人。
于法華經。
乃至一句。
受持讀誦。
解說書寫。
種種供養經卷。
華香璎珞。
末香塗香燒香。
缯蓋幢幡。
衣服技樂。
合掌恭敬。
是人一切世間。
所應瞻奉。
應以如來供養。
而供養之。
當知此人。
是大菩薩。
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哀愍衆生。
願生此間。
廣演分别。
妙法華經。
五種者。
即受持乃至書寫也。
然此五種。
既皆法師。
則能以妙法。
自軌軌人。
方得名為法師。
若直爾受持。
乃至直爾書寫者。
則以何為自軌。
以何為軌他。
故受持者。
須知受持之所自。
乃至書寫者。
須知書寫之所自。
則方可自軌軌他。
而得名為法師也。
蓋此經所诠顯者。
唯是諸法實相。
諸法即三千性相百界千如之諸法。
而此三千諸法。
莫不相相皆真。
法法皆實。
全體實相。
故受持者。
若能了此所诠。
無非實相。
則受持之時。
即能于諸法相應。
雲何相應。
謂外不見有所持之經。
内不見有能持之人。
既内外一如。
能所泯絕。
即所謂之空觀也。
雖則能所泯絕。
而不妨我為能持。
經為所持。
而能所曆然。
即所謂之假觀也。
就其能所曆然之處。
而元是泯絕。
就其能所泯絕之處。
而不妨曆然。
即所謂之中觀也。
空觀若成。
則真谛理自顯。
假觀若成。
則俗谛理自顯。
中觀若成。
則中谛理自顯。
真谛一顯。
則般若德成。
俗谛一顯。
則解脫德成。
中谛一顯。
則法身德成。
此三觀圓修。
三谛圓顯。
三德圓成。
則便可以此而自軌。
亦可以此而軌他。
故得受持者。
亦名為法師也。
受持既爾。
則讀誦解說書寫。
亦複皆然。
故此五種。
皆得名法師也。
敬視如佛者。
佛在世時。
天上天下。
唯佛獨尊。
世出世間。
鹹所恭敬。
今雖滅度。
此經乃是佛暢本懷。
明大事之法身舍利。
故當敬視如佛。
種種下。
明彼五種法師。
不但能受持乃至書寫而已。
以其能敬視如佛故。
亦能興十種供養也。
藥王當知下。
是明其宿種。
愍衆生故生此人間。
是明其現功。
生有三種。
有乘神力而生者。
有禀誓願而生者。
有為業牽而生者。
今言生此人間。
乃禀誓願而生。
流通此經也。
若有人問下。
是明其來報。
何以故下。
是出其意。
謂何以得知是人。
宿種現功來報。
皆如此之勝。
故雲若善男子等。
能于此經。
五種而為自軌軌人。
及興十種供養。
則此人甚為難得。
凡一切世間。
皆應瞻仰奉觐也。
一切世間者。
即九種世間。
以此經明九界皆歸佛界。
乃是如來出世大事因緣。
欲令一切開佛知見。
是人能以此經自軌。
而興供養。
則不久自能開佛知見。
複能軌他。
則使人亦能開佛知見。
因禀誓願力故。
哀愍衆生。
來生此間。
弘法化生。
故知是大菩薩。
則宿種之勝。
蓋可知矣。
以其能廣演此經。
則現功之勝。
亦可知矣。
是故應以如來之供而供之。
言其來報之勝。
當得作佛者。
更可知矣。
△二明上品。
何況盡能受持。
種種供養者。
藥王當知是人。
自舍清淨業報。
于我滅度後。
愍衆生故。
生于惡世。
廣演此經。
乃況出上品。
受持是别舉五種法師之一。
以該其四。
種種供養是總明。
言盡能者。
謂此經全部。
皆能受持。
皆能供養也。
上但能受持供養一偈。
故是下品。
此中盡能受持供養全部。
故稱上品也。
次藥王下。
明其功行。
言清淨業報者。
是人既能受持。
則必能依解而起觀行。
至于相似。
若至相似。
則粗垢先落。
見思已除。
而得六根清淨。
所感之報也。
此明宿種。
于我滅後下。
是明其現功。
謂是人所有之報。
以是清淨。
而宿種極其勝矣。
自既清淨。
還欲令人亦得清淨。
故舍自清淨之業報。
哀愍衆生。
禀誓願力。
而生此五濁惡世之中。
以為廣演分别妙法華經也。
則其來報之勝。
當作佛者。
亦不待言。
自知矣。
△二明滅後二。
初明下品。
若是善男子。
善女人。
我滅度後。
能竊為一人。
說法華經。
乃至一句。
當知是人。
則如來使。
如來所遣。
行如來事。
竊為一人。
說一句者。
以下品之人。
學問有所未廣。
知見有所未充。
而于種種問難。
有所未能盡答者。
故但能竊為一人。
說于一句。
不能于大衆之中廣演此經也。
言如來使者。
主之所使曰使。
如來為一化之主。
既此妙法華經。
教化一切。
而說此經之時。
乃如理而說。
稱智而談。
故此經是無上之妙教。
此法師。
雖竊為一人。
說于一句。
全即如來如理稱智之所說者。
故是如來之使也。
如來所遣等者。
如來更無他事。
唯以說法化生為事。
而此法師。
難說一句。
亦是說法。
雖為一人。
亦是化生。
故即是如來之所遣。
而行于如來之事也。
△二明上品。
何況于大衆中。
廣為人說。
何況等者。
謂下品一句之法師。
尚是如來使。
為如來所遣。
而行如來之事。
況乎上品之法師。
于大衆中。
則不獨竊為一人。
而廣為人說。
則不獨一句。
演為全部。
而非如來之使。
乃至于行如來之事耶。
△三舉信毀罪福二。
初明毀者得罪。
藥王若有惡人。
以不善心。
于一劫中。
現于佛前。
常毀罵佛。
其罪尚輕。
若人以一惡言。
毀訾在家出家。
讀誦法華經者。
其罪甚重。
言惡人。
于一劫中。
則時分極久矣。
常毀罵佛。
則言語極惡矣。
此自然獲無量之重罪。
然而猶輕。
故言若有(雲雲)。
若人以一惡言毀訾等者。
其人未必本是惡人。
内心亦未必懷于不善。
時分亦不須經其久。
但以一言毀訾。
則言語未必極其粗惡。
然其所獲之罪。
較之于前。
甚為深重。
此乃如來。
巧為格量。
極言其毀訾法師之罪為甚重。
以明法師不可毀。
非實有罵佛一劫之事也。
然畢竟罵佛之罪尚輕。
而毀訾之罪甚重。
其故維何。
蓋在如來。
則惑障無不破。
谛理無不明。
則雖毀而不瞋。
譽之而不喜。
逆之而不損。
順之而不增。
以其毀罵。
無減損于如來。
故其罪尚輕。
若夫在家與出家者。
雖能讀誦此經。
然于惑障猶未破。
谛理猶未明。
則以一言毀訾之時。
便生瞋怒。
或因之而棄舍所讀所誦者有之。
既棄舍讀誦。
則何由生解。
起行而入證。
自既不能如是。
又何能教化于他。
所以道法從此而絕。
佛種從是而斷。
故其毀訾之罪甚重也。
△二明信者獲福。
藥王其有讀誦法華經者。
當知是人。
以佛莊嚴。
而自莊嚴。
則為如來。
肩所荷擔。
其所至方。
應随向禮。
一心合掌。
恭敬供養。
尊重贊歎。
華香璎珞。
末香塗香燒香。
缯蓋幢幡。
衣服肴馔。
作諸伎樂。
人中上供。
而供養之。
應持天寶。
而以散之。
天上寶聚。
應以奉獻。
所以者何。
是人歡喜說法。
須臾聞之。
即得究竟。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佛莊嚴者。
無别莊嚴。
唯以定慧莊嚴也。
今是人讀誦時。
了知無有能誦之人。
及所誦之經。
則能所泯絕。
即以如來之定。
而自莊嚴也。
即能所泯絕處。
又不妨我為能誦。
經為所誦。
則能所分明。
此即以如來之慧。
而自莊嚴也。
荷擔者。
在背曰荷。
在肩曰擔。
如來所荷所擔者。
唯無上菩提。
今是人讀誦此經。
則能生解起行而入證。
得成無上菩提也。
其所至方者。
能讀誦此實相妙經。
為佛所荷擔者。
則全人即法。
全法是人。
而念念是實相。
亦複處處是實相。
故随其所至之方。
應随向禮也。
一心等者。
謂不唯三業恭敬。
應加華香等。
十種供養也。
因其全法是人。
全人是法。
在人間為人中之第一。
在天中為天中之第一。
故應以人中上供而供。
天上寶聚而奉也。
所以者何下轉釋。
意謂何以而應方向禮。
乃至天寶奉獻。
故釋雲。
是人歡喜說法。
須臾聞之。
即得究竟菩提故也。
言是人歡喜者。
非見其向禮供養等而生歡喜。
正見前人能為如是。
知其為法之情切。
而有可化之機。
故生歡喜也。
若說法時。
亦不須久聞。
即須臾聞之。
便得究竟菩提。
何以故。
若聞他經。
而生解起行。
則入證時。
或但二乘。
或但偏漸。
今經若不聞則已。
若聞之而起解行證。
便登初發心住。
一發一切發。
發心究竟二不别。
故即究竟菩提也。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四之一
亦欲津洽于來世。
便得流通天上人間。
普遍微塵刹海。
然弘道在人。
必須假于法師。
故此品中。
初則詳明能持之人。
極其尊。
次則廣說所持之法。
極其勝。
唯其法勝。
所以應在在。
為之流通。
唯其人尊。
所以當種種為之供養。
故有此之一品。
乃是迹門最初流通文也。
言法師者。
法乃軌則之謂。
師乃訓匠之稱。
所謂自能以妙法。
而為軌則。
由教起行。
由行入證。
還能以此妙法。
訓匠于人。
亦令他由教起行。
由行入證。
如是則自軌。
亦此妙法。
匠他亦此妙法。
故名妙法蓮華經法師品也。
△品文分二。
初明能持之人尊。
二明所持之法勝。
初二。
初長行。
二偈頌。
初有三。
初明聞經得益。
二示五種法師。
三舉信毀罪福。
初二。
初明現在。
爾時世尊。
因藥王菩薩。
告八萬大士。
藥王。
汝見是大衆中。
無量諸天龍王。
夜叉。
乾闼婆。
阿修羅。
迦樓羅。
緊那羅。
摩睺羅伽。
人與非人。
及比丘比丘尼。
優婆塞優婆夷。
求聲聞者。
求辟支佛者。
求佛道者。
如是等類。
鹹于佛前。
聞妙法華經。
一偈一句。
乃至一念随喜者。
我皆與授起。
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因藥王告八萬者。
若八萬大士。
則忍力已充。
堪能在在流通。
此之妙法。
固所當诏告者。
然必因憑藥王而告。
其意在何。
蓋藥王是能行苦行之人。
而燒身燒臂。
不唯供養于佛。
亦且供養此經。
今如來欲彼八萬大士。
流通此經。
亦當如其苦行。
以為流通。
故因藥王而告之。
無量諸天下。
是舉其品類。
有八部四衆。
三乘之不同。
言求佛道者。
即是菩薩。
乘三祇伏惑。
百劫行因。
求于木菩提樹下。
所成之佛道也。
鹹于佛前下。
是出其聞法。
一偈一句。
是言其聞之少。
一念随喜。
是言其解之淺也。
皆與授記者。
無論其聞少解淺。
皆與之授記也。
然聞少解淺者。
尚與記。
則聞多解深者。
不待言可知矣。
△二明滅後。
佛告藥王。
又如來滅度之後。
若有人聞妙法華經。
乃至一偈一句。
一念随喜者。
我亦與授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滅後義亦如前。
所以若現在。
若滅後。
若聞少。
若聞多。
若解淺。
若解深。
莫不與之授記者。
蓋一切衆生。
皆有三因佛性。
一是正因。
二是了因。
三是緣因。
既皆具三因。
則自當與記矣。
何者。
若正因。
則聖凡平等。
生佛一如。
在聖亦不增。
在凡亦不減。
得之不為高。
失之不為下。
既其平等一如。
則約正因。
當與之記矣。
故常不輕雲。
汝等皆當作佛。
即一切衆生。
皆具正因。
而當作佛也。
法音經耳。
便成了因。
如經雲。
佛種從緣起。
是故說一乘。
若有聞法者。
無一不成佛。
既佛種從緣而起。
聞法無不成佛。
則約了因。
亦當與之記矣。
由聞法。
起種種行。
便成緣因。
如經雲。
乃至舉一手。
或複小低頭。
或一香一華。
皆已成佛道。
既一香一華。
無非成佛之因。
則約緣因。
亦當與之記矣。
故無論其現在滅後。
解深解淺。
莫不皆與。
當得菩提之記也。
△二示五種法師二。
初明現在。
二明滅後。
初二。
初明下品。
若複有人。
受持讀誦。
解說書寫。
妙法華經。
乃至一偈。
于此經卷。
敬視如佛。
種種供養。
華香璎珞。
末香塗香燒香。
缯蓋幢幡。
衣服技樂。
乃至合掌恭敬。
藥王當知是諸人等。
已曾供養。
十萬億佛。
于諸佛所。
成就大願。
愍衆生故。
生此人間。
藥王若有人問。
何等衆生。
于未來世。
當得作佛。
應示是諸人等。
于未來世。
必得作佛。
何以故。
若善男子。
善女人。
于法華經。
乃至一句。
受持讀誦。
解說書寫。
種種供養經卷。
華香璎珞。
末香塗香燒香。
缯蓋幢幡。
衣服技樂。
合掌恭敬。
是人一切世間。
所應瞻奉。
應以如來供養。
而供養之。
當知此人。
是大菩薩。
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哀愍衆生。
願生此間。
廣演分别。
妙法華經。
五種者。
即受持乃至書寫也。
然此五種。
既皆法師。
則能以妙法。
自軌軌人。
方得名為法師。
若直爾受持。
乃至直爾書寫者。
則以何為自軌。
以何為軌他。
故受持者。
須知受持之所自。
乃至書寫者。
須知書寫之所自。
則方可自軌軌他。
而得名為法師也。
蓋此經所诠顯者。
唯是諸法實相。
諸法即三千性相百界千如之諸法。
而此三千諸法。
莫不相相皆真。
法法皆實。
全體實相。
故受持者。
若能了此所诠。
無非實相。
則受持之時。
即能于諸法相應。
雲何相應。
謂外不見有所持之經。
内不見有能持之人。
既内外一如。
能所泯絕。
即所謂之空觀也。
雖則能所泯絕。
而不妨我為能持。
經為所持。
而能所曆然。
即所謂之假觀也。
就其能所曆然之處。
而元是泯絕。
就其能所泯絕之處。
而不妨曆然。
即所謂之中觀也。
空觀若成。
則真谛理自顯。
假觀若成。
則俗谛理自顯。
中觀若成。
則中谛理自顯。
真谛一顯。
則般若德成。
俗谛一顯。
則解脫德成。
中谛一顯。
則法身德成。
此三觀圓修。
三谛圓顯。
三德圓成。
則便可以此而自軌。
亦可以此而軌他。
故得受持者。
亦名為法師也。
受持既爾。
則讀誦解說書寫。
亦複皆然。
故此五種。
皆得名法師也。
敬視如佛者。
佛在世時。
天上天下。
唯佛獨尊。
世出世間。
鹹所恭敬。
今雖滅度。
此經乃是佛暢本懷。
明大事之法身舍利。
故當敬視如佛。
種種下。
明彼五種法師。
不但能受持乃至書寫而已。
以其能敬視如佛故。
亦能興十種供養也。
藥王當知下。
是明其宿種。
愍衆生故生此人間。
是明其現功。
生有三種。
有乘神力而生者。
有禀誓願而生者。
有為業牽而生者。
今言生此人間。
乃禀誓願而生。
流通此經也。
若有人問下。
是明其來報。
何以故下。
是出其意。
謂何以得知是人。
宿種現功來報。
皆如此之勝。
故雲若善男子等。
能于此經。
五種而為自軌軌人。
及興十種供養。
則此人甚為難得。
凡一切世間。
皆應瞻仰奉觐也。
一切世間者。
即九種世間。
以此經明九界皆歸佛界。
乃是如來出世大事因緣。
欲令一切開佛知見。
是人能以此經自軌。
而興供養。
則不久自能開佛知見。
複能軌他。
則使人亦能開佛知見。
因禀誓願力故。
哀愍衆生。
來生此間。
弘法化生。
故知是大菩薩。
則宿種之勝。
蓋可知矣。
以其能廣演此經。
則現功之勝。
亦可知矣。
是故應以如來之供而供之。
言其來報之勝。
當得作佛者。
更可知矣。
△二明上品。
何況盡能受持。
種種供養者。
藥王當知是人。
自舍清淨業報。
于我滅度後。
愍衆生故。
生于惡世。
廣演此經。
乃況出上品。
受持是别舉五種法師之一。
以該其四。
種種供養是總明。
言盡能者。
謂此經全部。
皆能受持。
皆能供養也。
上但能受持供養一偈。
故是下品。
此中盡能受持供養全部。
故稱上品也。
次藥王下。
明其功行。
言清淨業報者。
是人既能受持。
則必能依解而起觀行。
至于相似。
若至相似。
則粗垢先落。
見思已除。
而得六根清淨。
所感之報也。
此明宿種。
于我滅後下。
是明其現功。
謂是人所有之報。
以是清淨。
而宿種極其勝矣。
自既清淨。
還欲令人亦得清淨。
故舍自清淨之業報。
哀愍衆生。
禀誓願力。
而生此五濁惡世之中。
以為廣演分别妙法華經也。
則其來報之勝。
當作佛者。
亦不待言。
自知矣。
△二明滅後二。
初明下品。
若是善男子。
善女人。
我滅度後。
能竊為一人。
說法華經。
乃至一句。
當知是人。
則如來使。
如來所遣。
行如來事。
竊為一人。
說一句者。
以下品之人。
學問有所未廣。
知見有所未充。
而于種種問難。
有所未能盡答者。
故但能竊為一人。
說于一句。
不能于大衆之中廣演此經也。
言如來使者。
主之所使曰使。
如來為一化之主。
既此妙法華經。
教化一切。
而說此經之時。
乃如理而說。
稱智而談。
故此經是無上之妙教。
此法師。
雖竊為一人。
說于一句。
全即如來如理稱智之所說者。
故是如來之使也。
如來所遣等者。
如來更無他事。
唯以說法化生為事。
而此法師。
難說一句。
亦是說法。
雖為一人。
亦是化生。
故即是如來之所遣。
而行于如來之事也。
△二明上品。
何況于大衆中。
廣為人說。
何況等者。
謂下品一句之法師。
尚是如來使。
為如來所遣。
而行如來之事。
況乎上品之法師。
于大衆中。
則不獨竊為一人。
而廣為人說。
則不獨一句。
演為全部。
而非如來之使。
乃至于行如來之事耶。
△三舉信毀罪福二。
初明毀者得罪。
藥王若有惡人。
以不善心。
于一劫中。
現于佛前。
常毀罵佛。
其罪尚輕。
若人以一惡言。
毀訾在家出家。
讀誦法華經者。
其罪甚重。
言惡人。
于一劫中。
則時分極久矣。
常毀罵佛。
則言語極惡矣。
此自然獲無量之重罪。
然而猶輕。
故言若有(雲雲)。
若人以一惡言毀訾等者。
其人未必本是惡人。
内心亦未必懷于不善。
時分亦不須經其久。
但以一言毀訾。
則言語未必極其粗惡。
然其所獲之罪。
較之于前。
甚為深重。
此乃如來。
巧為格量。
極言其毀訾法師之罪為甚重。
以明法師不可毀。
非實有罵佛一劫之事也。
然畢竟罵佛之罪尚輕。
而毀訾之罪甚重。
其故維何。
蓋在如來。
則惑障無不破。
谛理無不明。
則雖毀而不瞋。
譽之而不喜。
逆之而不損。
順之而不增。
以其毀罵。
無減損于如來。
故其罪尚輕。
若夫在家與出家者。
雖能讀誦此經。
然于惑障猶未破。
谛理猶未明。
則以一言毀訾之時。
便生瞋怒。
或因之而棄舍所讀所誦者有之。
既棄舍讀誦。
則何由生解。
起行而入證。
自既不能如是。
又何能教化于他。
所以道法從此而絕。
佛種從是而斷。
故其毀訾之罪甚重也。
△二明信者獲福。
藥王其有讀誦法華經者。
當知是人。
以佛莊嚴。
而自莊嚴。
則為如來。
肩所荷擔。
其所至方。
應随向禮。
一心合掌。
恭敬供養。
尊重贊歎。
華香璎珞。
末香塗香燒香。
缯蓋幢幡。
衣服肴馔。
作諸伎樂。
人中上供。
而供養之。
應持天寶。
而以散之。
天上寶聚。
應以奉獻。
所以者何。
是人歡喜說法。
須臾聞之。
即得究竟。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佛莊嚴者。
無别莊嚴。
唯以定慧莊嚴也。
今是人讀誦時。
了知無有能誦之人。
及所誦之經。
則能所泯絕。
即以如來之定。
而自莊嚴也。
即能所泯絕處。
又不妨我為能誦。
經為所誦。
則能所分明。
此即以如來之慧。
而自莊嚴也。
荷擔者。
在背曰荷。
在肩曰擔。
如來所荷所擔者。
唯無上菩提。
今是人讀誦此經。
則能生解起行而入證。
得成無上菩提也。
其所至方者。
能讀誦此實相妙經。
為佛所荷擔者。
則全人即法。
全法是人。
而念念是實相。
亦複處處是實相。
故随其所至之方。
應随向禮也。
一心等者。
謂不唯三業恭敬。
應加華香等。
十種供養也。
因其全法是人。
全人是法。
在人間為人中之第一。
在天中為天中之第一。
故應以人中上供而供。
天上寶聚而奉也。
所以者何下轉釋。
意謂何以而應方向禮。
乃至天寶奉獻。
故釋雲。
是人歡喜說法。
須臾聞之。
即得究竟菩提故也。
言是人歡喜者。
非見其向禮供養等而生歡喜。
正見前人能為如是。
知其為法之情切。
而有可化之機。
故生歡喜也。
若說法時。
亦不須久聞。
即須臾聞之。
便得究竟菩提。
何以故。
若聞他經。
而生解起行。
則入證時。
或但二乘。
或但偏漸。
今經若不聞則已。
若聞之而起解行證。
便登初發心住。
一發一切發。
發心究竟二不别。
故即究竟菩提也。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四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