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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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五百阿羅漢。
優樓頻螺迦葉。
伽耶迦葉。
那提迦葉。
迦留陀夷。
優陀夷。
阿?樓?。
離婆多。
劫賓那。
薄拘羅。
周陀莎伽陀等。
皆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盡同一号。
名曰普明。
盡同一号者。
以其五百同聞三周之所說。
亦同三周所解。
既所聞所解皆同。
則依解起行亦同。
由行入證亦同。
故皆當得菩提。
又盡同一号也。
此正結授四大弟子記品雲。
我諸弟子。
其數五百。
皆當授記之案也。
△二偈頌三。
初超頌陳如。
爾時世尊。
欲重宣此義。
而說偈言。
憍陳如比丘。
當見無量佛。
過阿僧祇劫。
乃成等正覺。
常放大光明。
具足諸神通。
名聞遍十方。
一切之所敬。
常說無上道。
故号為普明。
其國土清淨。
菩薩皆勇猛。
鹹升妙樓閣。
遊諸十方國。
以無上供具。
奉獻于諸佛。
作是供養已。
心懷大歡喜。
須臾還本國。
有如是神力。
佛壽六萬劫。
正法住倍壽。
像法複倍是。
法滅天人憂。
成正覺者。
既所見之佛極其多。
所經之劫極其久。
則所修之因。
必當成就。
因既成就。
自當克果。
故雲乃成等正覺也。
無上道者。
即諸法實相。
佛之知見。
乃是無可加上之道。
言常說者。
以彼佛雖或說于小。
或說于大。
或說于半。
或說于滿。
此所說雖種種不同。
而究竟指歸。
唯是諸法實相佛之知見。
故言常說無上道也。
以其能放光明。
而照燭一切。
具足神通。
而駭動一切。
名遍十方。
而周聞一切。
說無上道。
而教化一切。
故其号為普明也。
其國下二行半。
頌國土衆數。
言有如是神力者。
以彼菩薩。
能以一供具。
而供十方諸佛。
則供具之少不為少。
諸佛之多不為多。
又在于十方。
而能須臾還國。
則十方之遠不為遠。
本國之近不為近。
此多少一如。
遠近一際。
乃是彼菩薩之神力也。
良繇證至法身。
塵點劫視如彈指。
十方國土。
總在自心。
非世眼所見。
凡心所測之故也。
佛壽下。
頌壽命正像如文。
△二超頌五百。
其五百比丘。
次第當作佛。
同号曰普明。
轉次而授記。
我滅度之後。
某甲當作佛。
其所化世間。
亦如我今日。
國土之嚴淨。
及諸神通力。
菩薩聲聞衆。
正法及像法。
壽命劫多少。
皆如上所說。
△三追頌千二。
迦葉汝已知。
五百自在者。
餘諸聲聞衆。
亦當複如是。
其不在此會。
汝當為宣說。
謂五百自在者。
已在此會。
得聞三周之說。
我為授記。
汝已知矣。
其餘七百聲聞。
亦當與之授記。
倘其間有不在此會預聞者。
汝當為其宣演而轉說之。
謂亦當為說三周開顯。
使其于因緣周而得悟。
亦與之授記。
同号為普明等也。
△三五百陳解二。
初長行。
二偈頌。
初二。
初叙解。
爾時五百阿羅漢于佛前。
得受記已。
歡喜踴躍。
即從座起。
到于佛前。
頭面禮足。
悔過自責。
歡喜踴躍者。
既已得記。
則滿本願故也。
言悔過自責者。
通篇重此一句。
悔則悔乎退大。
責則責于取小。
由其已聞宿世因緣之事。
則了知如來。
于智勝佛所。
已結大緣。
由我等退大取小。
故中間還以小接。
到今法華。
還以大得脫。
如來如是多方施設。
屈曲調停。
過在我之退大。
失在我之取小。
乃我等咎。
而非世尊。
故對如來。
自悔過愆。
自責咎失也。
△二陳詞二。
初迷悟總陳。
世尊。
我等常作是念。
自謂已得究竟滅度。
今乃知之。
常作是念等者。
謂如來最初教我等。
修于戒定慧。
能破煩惱生死。
而證涅槃。
我等聞佛所說。
依之修習。
果能破于煩惱。
出于生死。
證于涅槃。
知佛所說不謬。
故自謂已得究竟滅度。
而保證之。
不唯一念如此。
乃常作是念。
從保證之後。
雖經方等彈诃。
般若淘汰。
我等隻是猶居本位。
無心希取。
常作是念。
已得滅度。
所作已辦。
不複更有所作也。
此照方便品。
佛說一解脫義。
我等亦得此法。
到于涅槃。
此則昔日迷而不知。
到今日來。
聞于如來三周之說。
方乃悟而知之。
知昔日之滅。
非究竟滅。
但破見思。
但出分段。
但證偏真而已。
若得授記作佛。
乃是真滅。
而能破于無明。
出于變易。
證于圓真也。
△二廣略并顯二。
初略喻略合。
如無智者。
所以者何。
我等應得如來智慧。
而便自以小智為足。
無智者一句略喻。
謂我等能破見思。
能出分段。
能證偏真。
已似有智之者。
然全不知更有無明可破。
變易可出。
圓真可證。
則亦如無智之人也。
次所以下略合。
謂何以我等猶如無智之者。
若我等以法略而合之。
如世尋所言。
大通佛所。
為我結于大緣。
則我等應得如來之大智慧矣。
我等退大而取小。
而便自以小智為足。
若已得乎聲聞小智。
但似乎有智之者。
然但以小智為足。
全不知有如來大智可得。
故言我等(雲雲)。
△二廣喻廣合二。
初廣喻。
二廣合。
初又三。
初親友系珠譬。
世尊。
如譬有人。
至親友家。
醉酒而卧。
是時親友。
官事當行。
以無價寶珠。
系其衣裡。
與之而去。
此乃領上最初結緣。
譬文可見。
若合法者。
有人即五百羅漢自謂也。
至親友家者。
親即智勝如來。
友即十六王子。
家即實相之家也。
為無明之所昏迷。
如醉酒而卧。
謂我等得遇大通智勝。
十六王子之時。
全為無明之所昏迷。
如有人至親友之家。
醉酒而卧也。
官事當行者。
即他方緣興。
将往赴彼。
此土機盡。
将唱入滅也。
赴彼化生。
乃是諸佛所公同之正事。
而非私務。
故言官事也。
以無價寶珠系其衣裡者。
即正說法華。
及覆講法華。
以大乘圓種。
納于第八賴耶識之中也。
一乘實相。
具足無量功德法财。
喻如無價寶珠。
系其衣裡。
即喻五陰。
色陰如衣之外。
受想行如衣之中。
識陰如衣之裡也。
說于妙法華經。
下一乘圓種已竟。
即便入滅。
如與之而去也。
△二得少為足譬。
其人醉卧。
都不覺知。
起已遊行。
到于它國。
為衣食故。
勤力求索。
甚大艱難。
若少有所得。
便以為足。
此領中間相值。
醉卧不覺者。
謂我等雖聞此之妙法。
而全為無明所迷。
故若有若無。
若存不存。
都無所知。
此正所謂耽無明酒。
雖系珠而不覺也。
言起已等者。
既不覺知。
則便退大。
而入于生死。
由入生死。
而厭苦心生如起也。
欲修出離之行如遊行。
最初結于大緣。
則已居寂光本國。
中間退大。
入于生死。
則已在同居。
如他國矣。
為衣食等者。
欲修出離之行。
而修于助道如求衣。
修于正道如求食。
雖則欲修正助之道。
而于此時。
猶邪正不分。
故便于邪道中。
修諸苦行。
于五陰中。
計為斷常一異等。
故雲勤力求索也。
甚大艱難者。
若修于正因。
則自能克于正果。
如衣食之易得。
今修邪因。
而欲克于正果。
如邀空華而欲其結果。
何可得哉。
故言甚大艱難也。
若少有所得者。
小機為之發動。
遇佛正法。
依于三藏。
而修于戒定慧。
證于空無相無作之涅槃。
即小有所得也。
為足者。
向修種種邪因。
一無所得。
今修于正因。
便得證入涅槃。
則自謂于佛法中。
勤精進故。
所得弘多。
乃生安隐已度之想。
保證涅槃。
不複前進。
故言便以為足也。
△三親友覺悟譬。
于後親友。
會遇見之。
而作是言。
咄哉丈夫。
何為衣食。
乃至如是。
我昔欲令汝得安樂。
五欲自恣。
于某年日月。
以無價寶珠。
系汝衣裡。
今故現在。
而汝不知。
勤苦憂惱。
以求自活。
甚為癡也。
汝今可以此寶貿易所須。
常可如意。
無所乏短。
此領上今說法華。
後親友見者。
即是今日。
靈山高會。
釋迦如來。
為其說于宿世因緣之事也。
咄者。
驚覺之詞。
然何以為驚覺之謂。
昔日元為汝。
結于大緣。
而汝何故退大。
而取于小。
此則迷之深。
而謬之甚。
故咄之而驚其迷。
覺其謬也。
丈夫者。
既曾受大種。
則雖經久遠。
元在不失。
故言汝是丈夫也。
為衣食等者。
謂汝本有一乘大種。
而是丈夫。
何以退大而取小。
又不能辨于邪正。
而于外道中。
計斷計常。
修諸苦行。
如為一衣一食也。
至後轉邪歸正。
而又得少為足。
保證涅槃。
不肯前進。
故言乃至如是也。
我昔欲令等者。
謂汝雖取小。
然如來昔欲汝等。
得于無上菩提覺法之樂。
無上涅槃寂滅之樂。
又欲汝等得于勝妙五欲之樂。
故于大通智勝佛。
入定覆講時。
某年日月。
廣說分别妙法華經。
下一乘圓種。
如親友欲其人得于安樂。
以寶珠系衣裡也。
一乘大種。
不結則已。
若一結之。
則雖輪轉五道。
沉沒三界。
經永劫而不失。
故言今故現在也。
而汝不知等者。
謂所結大種。
雖故現在。
而汝初則取于小法。
一不覺知。
以緻保證小果。
如勤苦憂惱以求自活也。
大不當退。
而退之。
已為癡矣。
小不當取。
而取之。
則不但為癡。
而且甚為癡也。
汝今貿易等者。
謂汝昔不知。
故勤苦憂惱等。
今我覺悟于汝。
汝今則已解知矣。
則當依解起行。
由行入證。
則能易無明為菩提。
易生死為涅槃。
如既知寶珠。
而以之貿易也。
常可等者。
既入于證。
則破一品無明。
顯一分三德。
而能登于初住。
分身百界。
教化衆生。
故言常可如意無所乏短也。
△二廣合三。
初合親友系珠譬。
佛亦如是。
為菩薩時。
教化我等。
令發一切智心。
菩薩者。
即沙彌覆講之時也。
教化發心者。
即廣說分别妙法華經。
令發無上道心也。
△二合得少為足譬。
而尋廢忘。
不知不覺。
既得阿羅漢道。
自謂滅度。
資生艱難。
得少為足。
謂雖已發心。
由觀力衰微。
無明厚重。
故尋廢忘。
而不覺知也。
既得阿羅漢等者。
謂不知覺。
則已退大。
而取于小矣。
如來知我取小。
即便以小而接。
我等依小修習。
即便少有所得。
而得證于阿羅漢。
既得羅漢。
則便謂究竟滅度。
而自以為足也。
所以便自為足者。
以由初修邪因之時。
一無所得。
資生甚為艱難。
故今得于空無相無作之涅槃。
即便自謂所得弘多。
而不知所得者甚小。
不過一日之價。
而自以為滿足也。
△三合親友覺悟譬。
一切智願。
猶在不失。
今者世尊。
覺悟我等。
作如是言。
諸比丘。
汝等所得非究竟滅。
我久令汝等。
種佛善根。
以方便故。
示涅槃相。
而汝謂為實得滅度。
世尊我今乃知實是菩薩。
得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以是因緣。
甚大歡喜。
得未曾有。
智願猶在者。
雖保證于小。
而所結大緣。
所發本願。
猶不失也。
今覺悟者。
以由雖複保證。
而智願不失。
故如來覺悟我等。
非究竟滅。
蓋欲我等憶念本願。
而不複保證也。
我久令汝等者。
謂既非究竟滅度。
雲何令得修證。
故雲我于久遠。
大通佛所。
已令汝等發菩提心。
種佛善根矣。
由汝退大取小。
故以方便力。
示以涅槃之相。
令得暫為止息而已。
而汝謂為實滅度。
元非實滅也。
并領方便品。
我雖說涅槃。
是亦非真滅等文。
世尊下結意。
謂我以聞因緣及以發迹。
故得于菩提之記。
乃知實是菩薩也。
以是下。
結明章首踴躍等(雲雲)。
△二偈頌二。
初頌叙解。
爾時阿若憍陳如等。
欲重宣此義。
而說偈言。
我等聞無上。
安隐授設聲。
歡喜未曾有。
禮無量諸佛。
今于世尊前。
自悔諸過咎。
于無量佛寶。
得少涅槃分。
謂無上安隐者。
唯佛為無上。
三乘九界所不及。
又唯佛為安隐。
五住二死究竟盡故。
所以今聞授記聲。
我決定無疑。
故曰歡喜(雲雲)。
△二頌陳詞二。
初頌略喻略合。
如無智愚人。
便自以為足。
△二頌廣喻廣合二。
初廣喻。
二廣
優樓頻螺迦葉。
伽耶迦葉。
那提迦葉。
迦留陀夷。
優陀夷。
阿?樓?。
離婆多。
劫賓那。
薄拘羅。
周陀莎伽陀等。
皆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盡同一号。
名曰普明。
盡同一号者。
以其五百同聞三周之所說。
亦同三周所解。
既所聞所解皆同。
則依解起行亦同。
由行入證亦同。
故皆當得菩提。
又盡同一号也。
此正結授四大弟子記品雲。
我諸弟子。
其數五百。
皆當授記之案也。
△二偈頌三。
初超頌陳如。
爾時世尊。
欲重宣此義。
而說偈言。
憍陳如比丘。
當見無量佛。
過阿僧祇劫。
乃成等正覺。
常放大光明。
具足諸神通。
名聞遍十方。
一切之所敬。
常說無上道。
故号為普明。
其國土清淨。
菩薩皆勇猛。
鹹升妙樓閣。
遊諸十方國。
以無上供具。
奉獻于諸佛。
作是供養已。
心懷大歡喜。
須臾還本國。
有如是神力。
佛壽六萬劫。
正法住倍壽。
像法複倍是。
法滅天人憂。
成正覺者。
既所見之佛極其多。
所經之劫極其久。
則所修之因。
必當成就。
因既成就。
自當克果。
故雲乃成等正覺也。
無上道者。
即諸法實相。
佛之知見。
乃是無可加上之道。
言常說者。
以彼佛雖或說于小。
或說于大。
或說于半。
或說于滿。
此所說雖種種不同。
而究竟指歸。
唯是諸法實相佛之知見。
故言常說無上道也。
以其能放光明。
而照燭一切。
具足神通。
而駭動一切。
名遍十方。
而周聞一切。
說無上道。
而教化一切。
故其号為普明也。
其國下二行半。
頌國土衆數。
言有如是神力者。
以彼菩薩。
能以一供具。
而供十方諸佛。
則供具之少不為少。
諸佛之多不為多。
又在于十方。
而能須臾還國。
則十方之遠不為遠。
本國之近不為近。
此多少一如。
遠近一際。
乃是彼菩薩之神力也。
良繇證至法身。
塵點劫視如彈指。
十方國土。
總在自心。
非世眼所見。
凡心所測之故也。
佛壽下。
頌壽命正像如文。
△二超頌五百。
其五百比丘。
次第當作佛。
同号曰普明。
轉次而授記。
我滅度之後。
某甲當作佛。
其所化世間。
亦如我今日。
國土之嚴淨。
及諸神通力。
菩薩聲聞衆。
正法及像法。
壽命劫多少。
皆如上所說。
△三追頌千二。
迦葉汝已知。
五百自在者。
餘諸聲聞衆。
亦當複如是。
其不在此會。
汝當為宣說。
謂五百自在者。
已在此會。
得聞三周之說。
我為授記。
汝已知矣。
其餘七百聲聞。
亦當與之授記。
倘其間有不在此會預聞者。
汝當為其宣演而轉說之。
謂亦當為說三周開顯。
使其于因緣周而得悟。
亦與之授記。
同号為普明等也。
△三五百陳解二。
初長行。
二偈頌。
初二。
初叙解。
爾時五百阿羅漢于佛前。
得受記已。
歡喜踴躍。
即從座起。
到于佛前。
頭面禮足。
悔過自責。
歡喜踴躍者。
既已得記。
則滿本願故也。
言悔過自責者。
通篇重此一句。
悔則悔乎退大。
責則責于取小。
由其已聞宿世因緣之事。
則了知如來。
于智勝佛所。
已結大緣。
由我等退大取小。
故中間還以小接。
到今法華。
還以大得脫。
如來如是多方施設。
屈曲調停。
過在我之退大。
失在我之取小。
乃我等咎。
而非世尊。
故對如來。
自悔過愆。
自責咎失也。
△二陳詞二。
初迷悟總陳。
世尊。
我等常作是念。
自謂已得究竟滅度。
今乃知之。
常作是念等者。
謂如來最初教我等。
修于戒定慧。
能破煩惱生死。
而證涅槃。
我等聞佛所說。
依之修習。
果能破于煩惱。
出于生死。
證于涅槃。
知佛所說不謬。
故自謂已得究竟滅度。
而保證之。
不唯一念如此。
乃常作是念。
從保證之後。
雖經方等彈诃。
般若淘汰。
我等隻是猶居本位。
無心希取。
常作是念。
已得滅度。
所作已辦。
不複更有所作也。
此照方便品。
佛說一解脫義。
我等亦得此法。
到于涅槃。
此則昔日迷而不知。
到今日來。
聞于如來三周之說。
方乃悟而知之。
知昔日之滅。
非究竟滅。
但破見思。
但出分段。
但證偏真而已。
若得授記作佛。
乃是真滅。
而能破于無明。
出于變易。
證于圓真也。
△二廣略并顯二。
初略喻略合。
如無智者。
所以者何。
我等應得如來智慧。
而便自以小智為足。
無智者一句略喻。
謂我等能破見思。
能出分段。
能證偏真。
已似有智之者。
然全不知更有無明可破。
變易可出。
圓真可證。
則亦如無智之人也。
次所以下略合。
謂何以我等猶如無智之者。
若我等以法略而合之。
如世尋所言。
大通佛所。
為我結于大緣。
則我等應得如來之大智慧矣。
我等退大而取小。
而便自以小智為足。
若已得乎聲聞小智。
但似乎有智之者。
然但以小智為足。
全不知有如來大智可得。
故言我等(雲雲)。
△二廣喻廣合二。
初廣喻。
二廣合。
初又三。
初親友系珠譬。
世尊。
如譬有人。
至親友家。
醉酒而卧。
是時親友。
官事當行。
以無價寶珠。
系其衣裡。
與之而去。
此乃領上最初結緣。
譬文可見。
若合法者。
有人即五百羅漢自謂也。
至親友家者。
親即智勝如來。
友即十六王子。
家即實相之家也。
為無明之所昏迷。
如醉酒而卧。
謂我等得遇大通智勝。
十六王子之時。
全為無明之所昏迷。
如有人至親友之家。
醉酒而卧也。
官事當行者。
即他方緣興。
将往赴彼。
此土機盡。
将唱入滅也。
赴彼化生。
乃是諸佛所公同之正事。
而非私務。
故言官事也。
以無價寶珠系其衣裡者。
即正說法華。
及覆講法華。
以大乘圓種。
納于第八賴耶識之中也。
一乘實相。
具足無量功德法财。
喻如無價寶珠。
系其衣裡。
即喻五陰。
色陰如衣之外。
受想行如衣之中。
識陰如衣之裡也。
說于妙法華經。
下一乘圓種已竟。
即便入滅。
如與之而去也。
△二得少為足譬。
其人醉卧。
都不覺知。
起已遊行。
到于它國。
為衣食故。
勤力求索。
甚大艱難。
若少有所得。
便以為足。
此領中間相值。
醉卧不覺者。
謂我等雖聞此之妙法。
而全為無明所迷。
故若有若無。
若存不存。
都無所知。
此正所謂耽無明酒。
雖系珠而不覺也。
言起已等者。
既不覺知。
則便退大。
而入于生死。
由入生死。
而厭苦心生如起也。
欲修出離之行如遊行。
最初結于大緣。
則已居寂光本國。
中間退大。
入于生死。
則已在同居。
如他國矣。
為衣食等者。
欲修出離之行。
而修于助道如求衣。
修于正道如求食。
雖則欲修正助之道。
而于此時。
猶邪正不分。
故便于邪道中。
修諸苦行。
于五陰中。
計為斷常一異等。
故雲勤力求索也。
甚大艱難者。
若修于正因。
則自能克于正果。
如衣食之易得。
今修邪因。
而欲克于正果。
如邀空華而欲其結果。
何可得哉。
故言甚大艱難也。
若少有所得者。
小機為之發動。
遇佛正法。
依于三藏。
而修于戒定慧。
證于空無相無作之涅槃。
即小有所得也。
為足者。
向修種種邪因。
一無所得。
今修于正因。
便得證入涅槃。
則自謂于佛法中。
勤精進故。
所得弘多。
乃生安隐已度之想。
保證涅槃。
不複前進。
故言便以為足也。
△三親友覺悟譬。
于後親友。
會遇見之。
而作是言。
咄哉丈夫。
何為衣食。
乃至如是。
我昔欲令汝得安樂。
五欲自恣。
于某年日月。
以無價寶珠。
系汝衣裡。
今故現在。
而汝不知。
勤苦憂惱。
以求自活。
甚為癡也。
汝今可以此寶貿易所須。
常可如意。
無所乏短。
此領上今說法華。
後親友見者。
即是今日。
靈山高會。
釋迦如來。
為其說于宿世因緣之事也。
咄者。
驚覺之詞。
然何以為驚覺之謂。
昔日元為汝。
結于大緣。
而汝何故退大。
而取于小。
此則迷之深。
而謬之甚。
故咄之而驚其迷。
覺其謬也。
丈夫者。
既曾受大種。
則雖經久遠。
元在不失。
故言汝是丈夫也。
為衣食等者。
謂汝本有一乘大種。
而是丈夫。
何以退大而取小。
又不能辨于邪正。
而于外道中。
計斷計常。
修諸苦行。
如為一衣一食也。
至後轉邪歸正。
而又得少為足。
保證涅槃。
不肯前進。
故言乃至如是也。
我昔欲令等者。
謂汝雖取小。
然如來昔欲汝等。
得于無上菩提覺法之樂。
無上涅槃寂滅之樂。
又欲汝等得于勝妙五欲之樂。
故于大通智勝佛。
入定覆講時。
某年日月。
廣說分别妙法華經。
下一乘圓種。
如親友欲其人得于安樂。
以寶珠系衣裡也。
一乘大種。
不結則已。
若一結之。
則雖輪轉五道。
沉沒三界。
經永劫而不失。
故言今故現在也。
而汝不知等者。
謂所結大種。
雖故現在。
而汝初則取于小法。
一不覺知。
以緻保證小果。
如勤苦憂惱以求自活也。
大不當退。
而退之。
已為癡矣。
小不當取。
而取之。
則不但為癡。
而且甚為癡也。
汝今貿易等者。
謂汝昔不知。
故勤苦憂惱等。
今我覺悟于汝。
汝今則已解知矣。
則當依解起行。
由行入證。
則能易無明為菩提。
易生死為涅槃。
如既知寶珠。
而以之貿易也。
常可等者。
既入于證。
則破一品無明。
顯一分三德。
而能登于初住。
分身百界。
教化衆生。
故言常可如意無所乏短也。
△二廣合三。
初合親友系珠譬。
佛亦如是。
為菩薩時。
教化我等。
令發一切智心。
菩薩者。
即沙彌覆講之時也。
教化發心者。
即廣說分别妙法華經。
令發無上道心也。
△二合得少為足譬。
而尋廢忘。
不知不覺。
既得阿羅漢道。
自謂滅度。
資生艱難。
得少為足。
謂雖已發心。
由觀力衰微。
無明厚重。
故尋廢忘。
而不覺知也。
既得阿羅漢等者。
謂不知覺。
則已退大。
而取于小矣。
如來知我取小。
即便以小而接。
我等依小修習。
即便少有所得。
而得證于阿羅漢。
既得羅漢。
則便謂究竟滅度。
而自以為足也。
所以便自為足者。
以由初修邪因之時。
一無所得。
資生甚為艱難。
故今得于空無相無作之涅槃。
即便自謂所得弘多。
而不知所得者甚小。
不過一日之價。
而自以為滿足也。
△三合親友覺悟譬。
一切智願。
猶在不失。
今者世尊。
覺悟我等。
作如是言。
諸比丘。
汝等所得非究竟滅。
我久令汝等。
種佛善根。
以方便故。
示涅槃相。
而汝謂為實得滅度。
世尊我今乃知實是菩薩。
得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以是因緣。
甚大歡喜。
得未曾有。
智願猶在者。
雖保證于小。
而所結大緣。
所發本願。
猶不失也。
今覺悟者。
以由雖複保證。
而智願不失。
故如來覺悟我等。
非究竟滅。
蓋欲我等憶念本願。
而不複保證也。
我久令汝等者。
謂既非究竟滅度。
雲何令得修證。
故雲我于久遠。
大通佛所。
已令汝等發菩提心。
種佛善根矣。
由汝退大取小。
故以方便力。
示以涅槃之相。
令得暫為止息而已。
而汝謂為實滅度。
元非實滅也。
并領方便品。
我雖說涅槃。
是亦非真滅等文。
世尊下結意。
謂我以聞因緣及以發迹。
故得于菩提之記。
乃知實是菩薩也。
以是下。
結明章首踴躍等(雲雲)。
△二偈頌二。
初頌叙解。
爾時阿若憍陳如等。
欲重宣此義。
而說偈言。
我等聞無上。
安隐授設聲。
歡喜未曾有。
禮無量諸佛。
今于世尊前。
自悔諸過咎。
于無量佛寶。
得少涅槃分。
謂無上安隐者。
唯佛為無上。
三乘九界所不及。
又唯佛為安隐。
五住二死究竟盡故。
所以今聞授記聲。
我決定無疑。
故曰歡喜(雲雲)。
△二頌陳詞二。
初頌略喻略合。
如無智愚人。
便自以為足。
△二頌廣喻廣合二。
初廣喻。
二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