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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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秦三藏法師 鸠摩羅什奉 诏譯
天台教觀 一松大師 講錄
清 東瓯釋氏 曉柔廣和 編定
妙法蓮華經五百弟子受記品第八
題目中言妙法者。
推其妙法有三種。
一是佛法。
二是心法。
三是衆生法。
若佛法。
不即心法衆生法。
心法。
不即佛法衆生法。
衆生法。
不即心法佛法者。
則成差别而非妙。
今舉佛法。
全即心法衆生法。
舉心法。
全即衆生法佛法。
舉衆生法。
全即佛法心法。
如是舉一即三。
言三即一。
三一圓融。
不可思議者。
故言妙法也。
所以能三一相即者。
以佛法雖高。
衆生法雖廣。
心法雖近。
以要言之。
同一三千性相。
是故相即。
如現前介爾一念。
名為心法。
此一念中。
全體具足十界。
界複具界。
則有百界。
一界有十如。
百界則有千如。
更加之五陰一千。
衆生一千。
國土一千。
則成三千。
此三千心法具足。
心法既爾。
佛法亦然。
心法佛法既爾。
衆生法亦然。
此則互具互攝。
如帝網珠。
重重相入。
故能相即圓融。
而是不思議之妙法也。
此三一相即之妙法。
若假喻發明。
猶若世間之蓮華。
雖有衆瓣。
而是一華。
雖是一華。
而有衆瓣。
猶如妙法。
即三而一。
即一而三。
故以妙法而喻于蓮華。
此乃十界之所同遵。
三世之所不易者。
故稱為妙法蓮華經也。
若明此品之來意。
總由如來法說一竟。
即授上根之記。
次喻說一竟。
即授中根之記。
今因緣說既竟。
則自當與下根之記矣。
故有此一品。
乃是下根人受如來與記之文也。
言受記者。
以如來未說因緣之前。
先許其記業。
則已授矣。
故今弟子。
但領受如來之記莂也。
然此品中。
初則富樓那受記。
次則千二百受記。
後乃方是五百受記。
而标品名。
但言五百。
不言富樓那及以千二百者。
以五百之記。
同号普明。
同陳領解。
故獨言五百。
而略其餘也。
△二授下根記。
文有二品。
今初品為二。
初滿慈子受記。
二千二百受記。
初又二。
初滿慈默領。
二如來顯記。
初二。
初叙所聞。
爾時富樓那彌多羅尼子。
從佛聞是智慧方便。
随宜說法。
又聞授諸大弟子。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複聞宿世因緣之事。
複聞諸佛。
有大自在神通之力。
聞是智慧方便者。
智慧是實。
方便是權。
此即聞法說中之權實也。
随宜說法者。
随中根之宜。
說于三車一車譬喻之法。
三車是權。
一車是實。
此即聞喻說中之權實也。
又聞授諸大弟子記者。
是聞法譬二周之授記也。
複聞宿世因緣等者。
是聞因緣說也。
始從智勝佛所。
覆講結緣。
中間退大。
接之于小。
今日還以大乘。
令得度脫。
如是成始成終。
及乎中間。
皆因緣之事也。
複聞有大自在神通力者。
如上所明。
碎塵點國。
抹塵喻劫。
如許久遠之事。
而如來觀之。
猶如今日。
則今日之近不為近。
久遠之遠不為遠。
遠近不二。
今昔一如。
此是如來大自在神通之力也。
又諸導師最初。
即教衆生發于大心。
至珍寶處。
中欲退還。
即便化作一城。
令得中止。
既知息已。
又即滅化城。
令得至于寶所。
此皆諸佛所有之大神通力。
能如是也。
又最初結緣。
将過五百由旬。
此創導導師大自在神力也。
中間相值。
止息化城。
此引導導師大自在神力也。
今日度脫。
直至寶所。
此開導導師大自在神力也。
其始下一乘緣種。
其中接二乘涅槃。
其後以開佛知見。
皆是如來大自在神力。
故曰複聞(雲雲)。
此總叙其聞于三周開權顯實。
開三顯一之法也。
△二叙所解三。
初叙内心踴躍。
得未曾有。
心淨踴躍。
得未曾有者。
謂四十年前。
曾不知三乘是權。
今從如來。
聞三周之說。
已能了知三乘三車化城之權。
全是一乘一車寶所之實。
此乃四十年前之所未有。
而今有之。
四十年前之所未得。
而今得之。
故言得未曾有也。
心淨踴躍者。
蓋富樓那。
向已破于見思。
今聞因緣之說。
已得解悟。
則依之起行。
便能破于塵沙以及無明。
而能入于初歡喜住。
分身百界。
教化一切。
故言心淨踴躍也。
△二叙外儀恭敬。
即從座起。
到于佛前。
頭面禮足。
卻住一面。
瞻仰尊顔。
目不暫舍。
有此一段景界者。
總由三根之人。
雖同是聲聞。
然有上中下之差别。
若富樓那。
乃是下根之者。
故雖聞授上根中根記已。
複聞許與下根之記。
而于内心。
以授記之事。
猶有所惶惑而未決。
故從座而起。
乃至目不暫舍也。
△三叙默念領解。
而作是念。
世尊甚奇特。
所為希有。
随順世間。
若幹種性。
以方便知見。
而為說法。
拔出衆生。
處處貪着。
我等于佛功德。
言不能宣。
唯佛世尊。
能知我等。
深心本願。
而作念者。
口不言而心自念也。
然上根中根。
領解之後。
皆口陳所解。
今富樓那。
乃口不言。
而但心自念者。
有四意。
一者上中之人。
聞法喻之說。
既已了了于心。
即能了了于口。
故解悟已。
則各陳所領。
今富樓那是下根。
故聞因緣之說。
雖已了了于心。
猶未即了了于口。
故但心念。
而口不言也。
二者上根陳解。
使動發乎中根。
中根陳解。
則動發乎下根。
今三周說竟。
下根無複有所動發。
故但心念。
而口不言也。
三者上根陳解之後。
如來為之述成。
明其領所未及。
謂其但知四十年前之權。
今日法華之實。
而猶不知二萬億佛所。
已曾教大。
中根陳領。
巧以總譬。
領如來一期之化事。
别譬領如來五時之教法。
而如來亦述成。
明其領所未及。
謂如來複有無量無邊阿僧祇功德。
汝等若于窮劫。
說不能盡。
彼上中人。
猶有所未及。
況我而能悉領如來之功德乎。
故但心念。
而口不言也。
四者蓋富樓那等。
雖是内秘外現。
本是菩薩。
若口自說。
取信似難。
使佛為其開迹顯本。
則人皆信而不疑。
故但心念。
而口不言也。
世尊甚奇特。
所為希有者。
四十年前。
亦說權說實。
曾不說此是權。
此是實。
乃是如來之奇特希有也。
到今日法華。
不但說明四十年前所說是權。
今日所說是實。
又說明四十年前之權。
即今日之實。
今日之實。
亦即四十年前之權。
此則不唯奇特希有。
乃甚為奇特。
甚為希有也。
又法說一周。
開其權而顯其實。
發明權即是實。
實即是權。
此已是世尊之奇特希有矣。
又為中根喻說一周。
開其權而顯其實。
發明權實一體。
今昔不二。
此則不唯奇特希有。
而且甚為奇特。
甚為希有矣。
今又為我等下根。
因緣說一周。
而開其權顯其實。
發明權外無實。
實外無權。
此則不唯甚為奇特希有。
而且甚為奇特之奇特。
甚為希有之希有也。
随順世間。
乃至貪著者。
衆生種性。
有于三乘五教七方便等不同。
故言若幹。
或貪著于有。
或貪于空。
或貪于中。
故言處處。
衆生種性。
有于大小頓漸。
而如來随順衆生漸小之種性。
則以方便權智。
而為說漸小之法。
拔其空有之貪着。
随順衆生頓大之種性。
則以知見實智。
而為說頓大之法。
拔其中道之貪着也。
又随順界内世間之種性。
則以方便而為說法。
拔出衆生三界二十五有之貪着。
随順界外世間之種性。
則以知見而為說法。
拔出衆生三空之貪着。
而令其究竟歸于三德秘藏也。
然如來随順一切世間衆生之種性。
所有貪着。
無不拔者。
以由方便知見波羅蜜。
皆悉具足故也。
唯其如是。
故我等于佛所有無量無邊之功德。
雖欲言之。
而不能宣。
故但心念。
而口不言也。
唯佛世尊能知我等者。
佛之功德。
則我等不能宣。
而我等之深心本願。
則唯佛能知。
既唯佛能知。
則佛自當為我等。
發迹顯本而授記。
故但心念。
而口不言也。
深心者。
即内秘菩薩。
外現聲聞。
護持助宣佛之正法。
教化衆生。
以淨國土也。
本願者。
即智勝佛所。
結一乘緣。
發菩提心。
以求佛道也。
由此唯佛能知深心。
故下如來為之發迹顯本。
由此唯佛能知本願。
故下如來為之授菩提記也。
默領已竟。
△二如來顯記二。
初長行。
二偈頌。
初二。
初開迹顯本。
二正與授記。
初三。
初約一佛以發其迹。
爾時佛告諸比丘。
汝等見是富樓那彌多羅尼子不。
我常稱其于說法人中。
最為第一。
亦常歎其種種功德。
精勤護持。
助宜我法。
能于四衆。
示教利喜。
具足解釋。
佛之正法。
而大饒益。
同梵行者。
自舍如來。
無能盡其言論之辯。
言汝等見是富樓那者。
謂富樓那。
迹雖聲聞。
本是菩薩。
故雲見否。
我常稱其等者。
謂其不獨于四十年前。
說法第一。
即今日法華高會。
亦是其說法第一也。
亦常歎其種種功德者。
何等是富樓那種種功德。
即于華嚴中。
示為聾啞。
于阿含中。
示為保證。
于方等中。
示受彈斥。
于般若中。
示無希取。
于今日法華。
示為下根。
此皆是富樓那種種功德也。
精勤護持助宣我法者。
如來能以四辯。
宣揚法化。
而富樓那。
則能宣如來之所宣。
故言助宣。
而言精勤護持者。
如來能以教逗機。
因機設教。
而富樓那。
助宣之時。
亦能如是。
故言精勤護持助宣也。
所謂阿含時。
精勤助宣半字之法。
于方等時。
精勤助宣對半明滿之法。
于般若時。
精勤助宣帶通别明圓之法。
于今日法華。
精勤助宣純圓獨妙之法。
既能助宣種種之法。
則富樓那。
不唯于因緣說中為當機。
亦能匡輔法王。
擊揚引動。
而為影響發起之衆也。
能于四衆示教利喜者。
在如來說法。
隻為示教利喜乎四衆。
今富樓那。
既如是以為護持。
以為助宣。
亦能為四衆示教利喜也。
具足解釋佛之正法者。
如來一代所說。
雖則有兼。
有但。
有對。
有帶。
與夫純圓。
而在佛本意。
不唯純圓者是正法。
即兼但對帶之法。
莫非皆是大中至正之法。
唯有富樓那。
乃能具足而解釋之。
謂能知如來說兼之所以。
乃至能知如來說純圓之所以。
故言具足解釋也。
而大饒益同梵行者。
所謂即以同類而化同類。
以權行而引實行也。
上言能于四衆示教利喜。
此言而大饒益同梵行者。
此乃文互顯耳。
四衆即同梵行。
梵行即同四衆。
大饒益即示教利喜。
示教利喜即大饒益也。
唯其于四衆之中。
能示教利喜。
同梵行者。
能大饒益。
則其所有言論之辯至矣。
極矣。
無可加矣。
故自舍如來。
無有能盡其言論之辯也。
然唯有如來能盡者。
若約本而論。
則如來是圓教之妙覺。
富樓那是圓教之等覺。
故富樓那等覺。
所有言論之辯。
唯有如來妙覺。
乃能盡之。
若約迹而論。
如來則能宣揚道法。
而富樓那。
則能宣如來之所宣。
正顯師資并唱。
感應道交。
故唯有如來。
乃能盡富樓那之言辯也。
△二約多佛以顯其本二。
初正顯。
汝等勿謂富樓那。
但能護持助宣我法。
亦于過去。
九十億諸佛所。
護持助宣。
佛之正法。
于彼說法人中。
亦最第一。
又于諸佛所說空法。
明了通達。
得四無礙智。
常能審谛。
清淨說法。
無有疑惑。
具足菩薩。
神通之力。
随其壽命。
常修梵行。
彼佛世人。
鹹皆謂之實是聲聞。
而富樓那。
以斯方便。
饒益無量百千衆生。
又化無量阿僧祇人。
令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初是明其能助宣阿含方等二時之法。
二又于諸佛所說空法下。
是明其能助宣般若之法。
空法者。
即般若先空四相。
次空法相。
後空非法相。
如是諸相皆空之空。
乃第一義空。
乃畢竟真空也。
明了則無疑滞。
通達則無障礙也。
四無礙是辯才。
今言智者。
以智在說故。
故不言得四無礙辯。
而言得四無礙智也。
常能審谛者。
于實相般若之理。
能審谛而無有疑惑也。
唯其能得四無礙智。
能審于實相之理。
則自能稱智而說如理而談。
故能清淨說法也。
既能說之人是清淨。
則所說之法。
亦複清淨
推其妙法有三種。
一是佛法。
二是心法。
三是衆生法。
若佛法。
不即心法衆生法。
心法。
不即佛法衆生法。
衆生法。
不即心法佛法者。
則成差别而非妙。
今舉佛法。
全即心法衆生法。
舉心法。
全即衆生法佛法。
舉衆生法。
全即佛法心法。
如是舉一即三。
言三即一。
三一圓融。
不可思議者。
故言妙法也。
所以能三一相即者。
以佛法雖高。
衆生法雖廣。
心法雖近。
以要言之。
同一三千性相。
是故相即。
如現前介爾一念。
名為心法。
此一念中。
全體具足十界。
界複具界。
則有百界。
一界有十如。
百界則有千如。
更加之五陰一千。
衆生一千。
國土一千。
則成三千。
此三千心法具足。
心法既爾。
佛法亦然。
心法佛法既爾。
衆生法亦然。
此則互具互攝。
如帝網珠。
重重相入。
故能相即圓融。
而是不思議之妙法也。
此三一相即之妙法。
若假喻發明。
猶若世間之蓮華。
雖有衆瓣。
而是一華。
雖是一華。
而有衆瓣。
猶如妙法。
即三而一。
即一而三。
故以妙法而喻于蓮華。
此乃十界之所同遵。
三世之所不易者。
故稱為妙法蓮華經也。
若明此品之來意。
總由如來法說一竟。
即授上根之記。
次喻說一竟。
即授中根之記。
今因緣說既竟。
則自當與下根之記矣。
故有此一品。
乃是下根人受如來與記之文也。
言受記者。
以如來未說因緣之前。
先許其記業。
則已授矣。
故今弟子。
但領受如來之記莂也。
然此品中。
初則富樓那受記。
次則千二百受記。
後乃方是五百受記。
而标品名。
但言五百。
不言富樓那及以千二百者。
以五百之記。
同号普明。
同陳領解。
故獨言五百。
而略其餘也。
△二授下根記。
文有二品。
今初品為二。
初滿慈子受記。
二千二百受記。
初又二。
初滿慈默領。
二如來顯記。
初二。
初叙所聞。
爾時富樓那彌多羅尼子。
從佛聞是智慧方便。
随宜說法。
又聞授諸大弟子。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複聞宿世因緣之事。
複聞諸佛。
有大自在神通之力。
聞是智慧方便者。
智慧是實。
方便是權。
此即聞法說中之權實也。
随宜說法者。
随中根之宜。
說于三車一車譬喻之法。
三車是權。
一車是實。
此即聞喻說中之權實也。
又聞授諸大弟子記者。
是聞法譬二周之授記也。
複聞宿世因緣等者。
是聞因緣說也。
始從智勝佛所。
覆講結緣。
中間退大。
接之于小。
今日還以大乘。
令得度脫。
如是成始成終。
及乎中間。
皆因緣之事也。
複聞有大自在神通力者。
如上所明。
碎塵點國。
抹塵喻劫。
如許久遠之事。
而如來觀之。
猶如今日。
則今日之近不為近。
久遠之遠不為遠。
遠近不二。
今昔一如。
此是如來大自在神通之力也。
又諸導師最初。
即教衆生發于大心。
至珍寶處。
中欲退還。
即便化作一城。
令得中止。
既知息已。
又即滅化城。
令得至于寶所。
此皆諸佛所有之大神通力。
能如是也。
又最初結緣。
将過五百由旬。
此創導導師大自在神力也。
中間相值。
止息化城。
此引導導師大自在神力也。
今日度脫。
直至寶所。
此開導導師大自在神力也。
其始下一乘緣種。
其中接二乘涅槃。
其後以開佛知見。
皆是如來大自在神力。
故曰複聞(雲雲)。
此總叙其聞于三周開權顯實。
開三顯一之法也。
△二叙所解三。
初叙内心踴躍。
得未曾有。
心淨踴躍。
得未曾有者。
謂四十年前。
曾不知三乘是權。
今從如來。
聞三周之說。
已能了知三乘三車化城之權。
全是一乘一車寶所之實。
此乃四十年前之所未有。
而今有之。
四十年前之所未得。
而今得之。
故言得未曾有也。
心淨踴躍者。
蓋富樓那。
向已破于見思。
今聞因緣之說。
已得解悟。
則依之起行。
便能破于塵沙以及無明。
而能入于初歡喜住。
分身百界。
教化一切。
故言心淨踴躍也。
△二叙外儀恭敬。
即從座起。
到于佛前。
頭面禮足。
卻住一面。
瞻仰尊顔。
目不暫舍。
有此一段景界者。
總由三根之人。
雖同是聲聞。
然有上中下之差别。
若富樓那。
乃是下根之者。
故雖聞授上根中根記已。
複聞許與下根之記。
而于内心。
以授記之事。
猶有所惶惑而未決。
故從座而起。
乃至目不暫舍也。
△三叙默念領解。
而作是念。
世尊甚奇特。
所為希有。
随順世間。
若幹種性。
以方便知見。
而為說法。
拔出衆生。
處處貪着。
我等于佛功德。
言不能宣。
唯佛世尊。
能知我等。
深心本願。
而作念者。
口不言而心自念也。
然上根中根。
領解之後。
皆口陳所解。
今富樓那。
乃口不言。
而但心自念者。
有四意。
一者上中之人。
聞法喻之說。
既已了了于心。
即能了了于口。
故解悟已。
則各陳所領。
今富樓那是下根。
故聞因緣之說。
雖已了了于心。
猶未即了了于口。
故但心念。
而口不言也。
二者上根陳解。
使動發乎中根。
中根陳解。
則動發乎下根。
今三周說竟。
下根無複有所動發。
故但心念。
而口不言也。
三者上根陳解之後。
如來為之述成。
明其領所未及。
謂其但知四十年前之權。
今日法華之實。
而猶不知二萬億佛所。
已曾教大。
中根陳領。
巧以總譬。
領如來一期之化事。
别譬領如來五時之教法。
而如來亦述成。
明其領所未及。
謂如來複有無量無邊阿僧祇功德。
汝等若于窮劫。
說不能盡。
彼上中人。
猶有所未及。
況我而能悉領如來之功德乎。
故但心念。
而口不言也。
四者蓋富樓那等。
雖是内秘外現。
本是菩薩。
若口自說。
取信似難。
使佛為其開迹顯本。
則人皆信而不疑。
故但心念。
而口不言也。
世尊甚奇特。
所為希有者。
四十年前。
亦說權說實。
曾不說此是權。
此是實。
乃是如來之奇特希有也。
到今日法華。
不但說明四十年前所說是權。
今日所說是實。
又說明四十年前之權。
即今日之實。
今日之實。
亦即四十年前之權。
此則不唯奇特希有。
乃甚為奇特。
甚為希有也。
又法說一周。
開其權而顯其實。
發明權即是實。
實即是權。
此已是世尊之奇特希有矣。
又為中根喻說一周。
開其權而顯其實。
發明權實一體。
今昔不二。
此則不唯奇特希有。
而且甚為奇特。
甚為希有矣。
今又為我等下根。
因緣說一周。
而開其權顯其實。
發明權外無實。
實外無權。
此則不唯甚為奇特希有。
而且甚為奇特之奇特。
甚為希有之希有也。
随順世間。
乃至貪著者。
衆生種性。
有于三乘五教七方便等不同。
故言若幹。
或貪著于有。
或貪于空。
或貪于中。
故言處處。
衆生種性。
有于大小頓漸。
而如來随順衆生漸小之種性。
則以方便權智。
而為說漸小之法。
拔其空有之貪着。
随順衆生頓大之種性。
則以知見實智。
而為說頓大之法。
拔其中道之貪着也。
又随順界内世間之種性。
則以方便而為說法。
拔出衆生三界二十五有之貪着。
随順界外世間之種性。
則以知見而為說法。
拔出衆生三空之貪着。
而令其究竟歸于三德秘藏也。
然如來随順一切世間衆生之種性。
所有貪着。
無不拔者。
以由方便知見波羅蜜。
皆悉具足故也。
唯其如是。
故我等于佛所有無量無邊之功德。
雖欲言之。
而不能宣。
故但心念。
而口不言也。
唯佛世尊能知我等者。
佛之功德。
則我等不能宣。
而我等之深心本願。
則唯佛能知。
既唯佛能知。
則佛自當為我等。
發迹顯本而授記。
故但心念。
而口不言也。
深心者。
即内秘菩薩。
外現聲聞。
護持助宣佛之正法。
教化衆生。
以淨國土也。
本願者。
即智勝佛所。
結一乘緣。
發菩提心。
以求佛道也。
由此唯佛能知深心。
故下如來為之發迹顯本。
由此唯佛能知本願。
故下如來為之授菩提記也。
默領已竟。
△二如來顯記二。
初長行。
二偈頌。
初二。
初開迹顯本。
二正與授記。
初三。
初約一佛以發其迹。
爾時佛告諸比丘。
汝等見是富樓那彌多羅尼子不。
我常稱其于說法人中。
最為第一。
亦常歎其種種功德。
精勤護持。
助宜我法。
能于四衆。
示教利喜。
具足解釋。
佛之正法。
而大饒益。
同梵行者。
自舍如來。
無能盡其言論之辯。
言汝等見是富樓那者。
謂富樓那。
迹雖聲聞。
本是菩薩。
故雲見否。
我常稱其等者。
謂其不獨于四十年前。
說法第一。
即今日法華高會。
亦是其說法第一也。
亦常歎其種種功德者。
何等是富樓那種種功德。
即于華嚴中。
示為聾啞。
于阿含中。
示為保證。
于方等中。
示受彈斥。
于般若中。
示無希取。
于今日法華。
示為下根。
此皆是富樓那種種功德也。
精勤護持助宣我法者。
如來能以四辯。
宣揚法化。
而富樓那。
則能宣如來之所宣。
故言助宣。
而言精勤護持者。
如來能以教逗機。
因機設教。
而富樓那。
助宣之時。
亦能如是。
故言精勤護持助宣也。
所謂阿含時。
精勤助宣半字之法。
于方等時。
精勤助宣對半明滿之法。
于般若時。
精勤助宣帶通别明圓之法。
于今日法華。
精勤助宣純圓獨妙之法。
既能助宣種種之法。
則富樓那。
不唯于因緣說中為當機。
亦能匡輔法王。
擊揚引動。
而為影響發起之衆也。
能于四衆示教利喜者。
在如來說法。
隻為示教利喜乎四衆。
今富樓那。
既如是以為護持。
以為助宣。
亦能為四衆示教利喜也。
具足解釋佛之正法者。
如來一代所說。
雖則有兼。
有但。
有對。
有帶。
與夫純圓。
而在佛本意。
不唯純圓者是正法。
即兼但對帶之法。
莫非皆是大中至正之法。
唯有富樓那。
乃能具足而解釋之。
謂能知如來說兼之所以。
乃至能知如來說純圓之所以。
故言具足解釋也。
而大饒益同梵行者。
所謂即以同類而化同類。
以權行而引實行也。
上言能于四衆示教利喜。
此言而大饒益同梵行者。
此乃文互顯耳。
四衆即同梵行。
梵行即同四衆。
大饒益即示教利喜。
示教利喜即大饒益也。
唯其于四衆之中。
能示教利喜。
同梵行者。
能大饒益。
則其所有言論之辯至矣。
極矣。
無可加矣。
故自舍如來。
無有能盡其言論之辯也。
然唯有如來能盡者。
若約本而論。
則如來是圓教之妙覺。
富樓那是圓教之等覺。
故富樓那等覺。
所有言論之辯。
唯有如來妙覺。
乃能盡之。
若約迹而論。
如來則能宣揚道法。
而富樓那。
則能宣如來之所宣。
正顯師資并唱。
感應道交。
故唯有如來。
乃能盡富樓那之言辯也。
△二約多佛以顯其本二。
初正顯。
汝等勿謂富樓那。
但能護持助宣我法。
亦于過去。
九十億諸佛所。
護持助宣。
佛之正法。
于彼說法人中。
亦最第一。
又于諸佛所說空法。
明了通達。
得四無礙智。
常能審谛。
清淨說法。
無有疑惑。
具足菩薩。
神通之力。
随其壽命。
常修梵行。
彼佛世人。
鹹皆謂之實是聲聞。
而富樓那。
以斯方便。
饒益無量百千衆生。
又化無量阿僧祇人。
令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初是明其能助宣阿含方等二時之法。
二又于諸佛所說空法下。
是明其能助宣般若之法。
空法者。
即般若先空四相。
次空法相。
後空非法相。
如是諸相皆空之空。
乃第一義空。
乃畢竟真空也。
明了則無疑滞。
通達則無障礙也。
四無礙是辯才。
今言智者。
以智在說故。
故不言得四無礙辯。
而言得四無礙智也。
常能審谛者。
于實相般若之理。
能審谛而無有疑惑也。
唯其能得四無礙智。
能審于實相之理。
則自能稱智而說如理而談。
故能清淨說法也。
既能說之人是清淨。
則所說之法。
亦複清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