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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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秦三藏法師 鸠摩羅什奉 诏譯
天台教觀 一松大師 講錄
清 東瓯釋氏 曉柔廣和 編定
妙法蓮華經藥草喻品第五
言妙法者。
若欲推其所自。
即如今品中所明。
一相一味之法。
乃是不可思議之法也。
蓋一切諸法。
本來全體同一真實之相。
同一醍醐之味。
由衆生情執各各不同。
故于一相之法。
或執之為有相。
或執之為空相。
或執之為中相。
故如來亦随其宜而說。
或說于兼之乳味。
或說于但之酪味。
或說于對之生酥味。
或說于帶之熟酥味。
此則相乃異相。
而非一相。
味乃異味。
而非一味。
故是粗而不得名妙。
到今法華一經開顯。
所有異相。
鹹成一相。
所有異味。
悉皆一味。
如舉一有則一切皆有。
有即實相。
舉一空則一切皆空。
空即實相。
舉一中則一切皆中。
中即實相。
故所有異相皆成一相。
既諸相同一實相。
則随其兼但對帶之四味。
悉成無上醍醐一味。
此則無複有異相異味之可得。
如瓶盤钗钏。
歸大冶而同一金體。
江淮河漢。
入大海而同一鹹味。
故言妙法也。
此之妙法。
若以喻明之。
宛同蓮華。
蓋蓮華則處染常淨。
而華果一時。
妙法則即粗是妙。
而同一相味。
是則法喻雖殊。
例之平等。
故以妙法之體。
而比于蓮華之喻也。
夫所以名經者。
此乃從我佛如來。
金口所宣。
依之則可到一實相之定。
如世間之徑路也。
藥草喻者。
乃一品之顯。
若論其品之次第相生。
總由四大弟子。
聞于法譬兩番開顯。
亦能了知三乘全即一乘。
乃以譬喻而陳領所解。
謂如來猶如大富長者。
我等二乘。
猶如窮子一般。
上根陳領之時。
如來既為之述成。
今中根亦為陳領。
故如來亦為述成。
謂汝等二乘自言如窮子一般。
若我如來觀之。
則汝等二乘猶如藥草一般。
故有此藥草喻一品。
乃是如來述成中根領解之文也。
又藥草喻者。
以由四大弟子。
從譬說而得悟。
至陳領時亦說譬喻。
故今如來還以譬喻而述成。
故名藥草喻品。
然此品中。
具有山川雲雨等譬。
而獨标藥草者。
蓋山川是能生。
藥草是所生。
雲雨是能潤。
藥草是所潤。
舉其所生所潤之藥草。
攝得能潤之雲雨。
能生之山川。
若舉能生之山川。
則亦攝得所生之藥草。
然不能攝能潤之雲雨。
若舉能潤之雲雨。
則亦能攝所生之藥草。
然不能攝能生之山川。
若舉藥草則皆可攝得。
故不言山川雲雨。
而獨标藥草也。
言藥草者。
取其有對治之義。
如世之藥草。
能對治諸病也。
若如品文所明。
有三種藥草。
謂小藥草。
中藥草。
上藥草。
上即天人。
中即二乘。
上即三藏菩薩。
人天則能以戒善對治三途。
二乘則能以谛緣對治三界。
菩薩則能以六度對治六蔽。
故此五乘皆稱藥草。
然通教則能以體空對治析觀。
别教則能以次第對治體觀。
圓教則能以一心對治次第。
此則皆可名為藥草。
而不名藥草者。
欲以三教菩薩。
揀三藏菩薩。
故通别兩教。
取其能蔭覆遍。
而得二木之名。
若夫圓教。
則是一實地之能生。
又非隻在對治而已也。
然藥草雖有三種之不同。
若克指其立題之意。
則唯在中藥草。
以此品乃是如來述成中根所領故也。
△三如來述成二。
初長行。
二偈頌。
初分三。
初略述成。
二廣述成。
三總結歎。
初二。
初述領所已及。
爾時世尊。
告摩诃迦葉。
及諸大弟子。
善哉善哉。
迦葉。
善說如來真實功德。
誠如所言。
初言及諸大弟子者。
即指須菩提等三人。
若以義推之。
亦通餘者。
蓋譬說一周。
不但四人解悟故也。
雙述善哉者。
以由四大弟子。
以總别二譬。
領如來法譬兩番。
開三顯一。
開權顯實。
則不唯能解如來所說之三權。
亦且能解如來所說之一實。
故雙述善哉。
又是不唯能領如來之總譬。
亦且能領如來之别譬。
故雙述善哉。
總之在二乘分中。
則善陳己解。
在如來分中。
則善合佛心。
故言善哉善哉也。
不唯領五時教味之近。
亦且領一期化導之遠。
故雙述善哉。
言善說如來真實功德者。
何等是如來之真實功德。
如來最初于二萬億佛所。
為二乘人。
下一乘之圓種。
及中間退大者。
則遂以小接。
若今世小樹先熟。
則且誘證于涅槃。
到今日法華。
則為其開三權顯一實。
令得開示悟入佛之知見。
如此若終始。
若中間。
莫非如來之真實功德。
以中間所接及于所誘。
雖是小法。
然本意實欲從此而引歸于大。
又一經開顯。
全即真實。
故自始至終。
以及中間。
皆是真實功德。
如此真實功德。
汝等說之。
誠為盡言。
故言善說。
何以見得是善說處。
以其陳領之時。
以總譬領如來一期之化導。
以别譬領五時之教法。
故于譬中。
則雲如富長者。
有于一子。
由子逃逝。
乃欲求其子。
故中止一城。
後見子來。
即語使往捉。
子既驚愕躄地。
遂密遣使。
以為誘引。
又自脫珍着弊。
方便附近。
語令勤作。
名之為兒。
次則令其入出無難。
次則命其領知衆物。
後乃定以父子。
付之家業。
于合法中。
則雲如來往昔為我等。
下于大種。
由我等退大。
入于生死。
如來乃中止方便有餘。
以覓可化之機。
後見我等大機冥動。
即便以大拟宜。
由我等樂小不契。
遂令二乘以為誘引。
又如來于法身地中。
預鑒我等小機先熟。
乃隐勝現劣。
以方便力。
誘證涅槃。
次于方等彈斥。
般若命知。
後說法華。
令我等而開佛之知見。
如此法喻交明。
總别并顯。
始于二萬億佛所。
終于今日王城無不委說。
此正是其善說所在也。
誠如所言者。
謂如來所有真實之功德。
實如汝四人之所言也。
△二述領所未及。
如來複有無量無邊。
阿僧祇功德。
汝等若于無量億劫。
說不能盡。
如來複有等者。
謂汝等雖能善說如來功德。
然如來複有無限量。
無邊際。
無比數之功德。
汝等二乘之人。
若欲說之。
則窮劫莫盡。
非隻一譬喻之可能了者。
故雲如來複有等也。
然畢竟何以見得如來複有無量功德。
二乘說不能盡。
即以上之所領解者。
對今下文。
如來所述成者而觀之。
則知如來複有無量功德。
二乘說不盡者。
如彼上領雲。
如來為我等故。
脫珍着弊。
隐勝現劣。
如此有于隐現之不同。
則似勝劣之有二。
若對下文。
則言如來現身如雲。
遍覆三千世界。
既現身如雲。
則全勝起劣。
全劣即勝。
三身一體。
勝劣不分。
豈有于隐現之不等。
即此三身一身。
乃是如來無量之功德。
而二乘說不能盡。
領所未及也。
如上領雲。
四十年前所說是權。
今日法華所說是實。
如此則似乎有權實之分矣。
若對下文。
則言如來說法如雨。
一時等澍。
既說法如雨。
而一時則圓音一演。
異類皆聞。
而即實是權。
全權是實。
豈有昔權今實之分哉。
即此乃是如來之無量功德。
而二乘說不能盡也。
又如上領雲。
我等今者真是聲聞。
真阿羅漢。
此則似二乘。
即是佛乘。
若對下文。
則言随分受潤。
各得增長。
此則随其九界三乘。
七種方便。
莫不同歸佛乘。
所謂法界鹹開無不成佛。
豈祇二乘是佛而已哉。
此是如來之無量功德。
而二乘說不能盡也。
又如上領雲。
我等今者得道得果。
此則似乎有道可證。
有果可得。
若對下文。
則言而諸草木。
各不自知。
唯有如來。
知是一相一味之法。
究竟涅槃。
常寂滅相。
終歸于空。
則有何道可證。
有何果可得哉。
此是如來無量無邊。
阿僧祇之功德。
而二乘說不能盡也。
△二廣述成。
所以如此重重發明者。
以由四大弟子。
雖已領解如來譬說開顯之旨。
然更有領所不及者在。
故如來為之一一述成。
欲其皆得領知故也。
文分三。
初直以法示。
二巧約喻明。
三還以法合。
使得因法知喻。
由喻解法。
令百萬人天。
悉能領知如來複有無量功德故也。
初是諸法王。
為下現身如雲譬作張本。
即遍覆三千大千世界等文是也。
二所說不虛。
為下說法如雨譬作張本。
即一時等澍一句文是也。
三悉到智地。
為下受潤增長譬作張本。
即其澤普洽。
至華果敷實等文是也。
四唯佛悉知。
為下各不自知譬作張本。
即雖一地等文是也。
初法分文為四。
初是諸法王。
迦葉當知。
如來是諸法之王。
言諸法者。
即世間出世間。
有漏無漏。
善惡邪正。
偏漸圓頓。
方便真實等法也。
如來于此等法中。
得大自在。
名之為王。
既于諸法皆得自在。
則不唯于出世法得大自在。
即于世間之法。
亦能得大自在。
乃至不唯于真實之法得大自在。
即于方便之法。
亦能得大自在。
然何以見得如來于諸法能自在。
以由如來
若欲推其所自。
即如今品中所明。
一相一味之法。
乃是不可思議之法也。
蓋一切諸法。
本來全體同一真實之相。
同一醍醐之味。
由衆生情執各各不同。
故于一相之法。
或執之為有相。
或執之為空相。
或執之為中相。
故如來亦随其宜而說。
或說于兼之乳味。
或說于但之酪味。
或說于對之生酥味。
或說于帶之熟酥味。
此則相乃異相。
而非一相。
味乃異味。
而非一味。
故是粗而不得名妙。
到今法華一經開顯。
所有異相。
鹹成一相。
所有異味。
悉皆一味。
如舉一有則一切皆有。
有即實相。
舉一空則一切皆空。
空即實相。
舉一中則一切皆中。
中即實相。
故所有異相皆成一相。
既諸相同一實相。
則随其兼但對帶之四味。
悉成無上醍醐一味。
此則無複有異相異味之可得。
如瓶盤钗钏。
歸大冶而同一金體。
江淮河漢。
入大海而同一鹹味。
故言妙法也。
此之妙法。
若以喻明之。
宛同蓮華。
蓋蓮華則處染常淨。
而華果一時。
妙法則即粗是妙。
而同一相味。
是則法喻雖殊。
例之平等。
故以妙法之體。
而比于蓮華之喻也。
夫所以名經者。
此乃從我佛如來。
金口所宣。
依之則可到一實相之定。
如世間之徑路也。
藥草喻者。
乃一品之顯。
若論其品之次第相生。
總由四大弟子。
聞于法譬兩番開顯。
亦能了知三乘全即一乘。
乃以譬喻而陳領所解。
謂如來猶如大富長者。
我等二乘。
猶如窮子一般。
上根陳領之時。
如來既為之述成。
今中根亦為陳領。
故如來亦為述成。
謂汝等二乘自言如窮子一般。
若我如來觀之。
則汝等二乘猶如藥草一般。
故有此藥草喻一品。
乃是如來述成中根領解之文也。
又藥草喻者。
以由四大弟子。
從譬說而得悟。
至陳領時亦說譬喻。
故今如來還以譬喻而述成。
故名藥草喻品。
然此品中。
具有山川雲雨等譬。
而獨标藥草者。
蓋山川是能生。
藥草是所生。
雲雨是能潤。
藥草是所潤。
舉其所生所潤之藥草。
攝得能潤之雲雨。
能生之山川。
若舉能生之山川。
則亦攝得所生之藥草。
然不能攝能潤之雲雨。
若舉能潤之雲雨。
則亦能攝所生之藥草。
然不能攝能生之山川。
若舉藥草則皆可攝得。
故不言山川雲雨。
而獨标藥草也。
言藥草者。
取其有對治之義。
如世之藥草。
能對治諸病也。
若如品文所明。
有三種藥草。
謂小藥草。
中藥草。
上藥草。
上即天人。
中即二乘。
上即三藏菩薩。
人天則能以戒善對治三途。
二乘則能以谛緣對治三界。
菩薩則能以六度對治六蔽。
故此五乘皆稱藥草。
然通教則能以體空對治析觀。
别教則能以次第對治體觀。
圓教則能以一心對治次第。
此則皆可名為藥草。
而不名藥草者。
欲以三教菩薩。
揀三藏菩薩。
故通别兩教。
取其能蔭覆遍。
而得二木之名。
若夫圓教。
則是一實地之能生。
又非隻在對治而已也。
然藥草雖有三種之不同。
若克指其立題之意。
則唯在中藥草。
以此品乃是如來述成中根所領故也。
△三如來述成二。
初長行。
二偈頌。
初分三。
初略述成。
二廣述成。
三總結歎。
初二。
初述領所已及。
爾時世尊。
告摩诃迦葉。
及諸大弟子。
善哉善哉。
迦葉。
善說如來真實功德。
誠如所言。
初言及諸大弟子者。
即指須菩提等三人。
若以義推之。
亦通餘者。
蓋譬說一周。
不但四人解悟故也。
雙述善哉者。
以由四大弟子。
以總别二譬。
領如來法譬兩番。
開三顯一。
開權顯實。
則不唯能解如來所說之三權。
亦且能解如來所說之一實。
故雙述善哉。
又是不唯能領如來之總譬。
亦且能領如來之别譬。
故雙述善哉。
總之在二乘分中。
則善陳己解。
在如來分中。
則善合佛心。
故言善哉善哉也。
不唯領五時教味之近。
亦且領一期化導之遠。
故雙述善哉。
言善說如來真實功德者。
何等是如來之真實功德。
如來最初于二萬億佛所。
為二乘人。
下一乘之圓種。
及中間退大者。
則遂以小接。
若今世小樹先熟。
則且誘證于涅槃。
到今日法華。
則為其開三權顯一實。
令得開示悟入佛之知見。
如此若終始。
若中間。
莫非如來之真實功德。
以中間所接及于所誘。
雖是小法。
然本意實欲從此而引歸于大。
又一經開顯。
全即真實。
故自始至終。
以及中間。
皆是真實功德。
如此真實功德。
汝等說之。
誠為盡言。
故言善說。
何以見得是善說處。
以其陳領之時。
以總譬領如來一期之化導。
以别譬領五時之教法。
故于譬中。
則雲如富長者。
有于一子。
由子逃逝。
乃欲求其子。
故中止一城。
後見子來。
即語使往捉。
子既驚愕躄地。
遂密遣使。
以為誘引。
又自脫珍着弊。
方便附近。
語令勤作。
名之為兒。
次則令其入出無難。
次則命其領知衆物。
後乃定以父子。
付之家業。
于合法中。
則雲如來往昔為我等。
下于大種。
由我等退大。
入于生死。
如來乃中止方便有餘。
以覓可化之機。
後見我等大機冥動。
即便以大拟宜。
由我等樂小不契。
遂令二乘以為誘引。
又如來于法身地中。
預鑒我等小機先熟。
乃隐勝現劣。
以方便力。
誘證涅槃。
次于方等彈斥。
般若命知。
後說法華。
令我等而開佛之知見。
如此法喻交明。
總别并顯。
始于二萬億佛所。
終于今日王城無不委說。
此正是其善說所在也。
誠如所言者。
謂如來所有真實之功德。
實如汝四人之所言也。
△二述領所未及。
如來複有無量無邊。
阿僧祇功德。
汝等若于無量億劫。
說不能盡。
如來複有等者。
謂汝等雖能善說如來功德。
然如來複有無限量。
無邊際。
無比數之功德。
汝等二乘之人。
若欲說之。
則窮劫莫盡。
非隻一譬喻之可能了者。
故雲如來複有等也。
然畢竟何以見得如來複有無量功德。
二乘說不能盡。
即以上之所領解者。
對今下文。
如來所述成者而觀之。
則知如來複有無量功德。
二乘說不盡者。
如彼上領雲。
如來為我等故。
脫珍着弊。
隐勝現劣。
如此有于隐現之不同。
則似勝劣之有二。
若對下文。
則言如來現身如雲。
遍覆三千世界。
既現身如雲。
則全勝起劣。
全劣即勝。
三身一體。
勝劣不分。
豈有于隐現之不等。
即此三身一身。
乃是如來無量之功德。
而二乘說不能盡。
領所未及也。
如上領雲。
四十年前所說是權。
今日法華所說是實。
如此則似乎有權實之分矣。
若對下文。
則言如來說法如雨。
一時等澍。
既說法如雨。
而一時則圓音一演。
異類皆聞。
而即實是權。
全權是實。
豈有昔權今實之分哉。
即此乃是如來之無量功德。
而二乘說不能盡也。
又如上領雲。
我等今者真是聲聞。
真阿羅漢。
此則似二乘。
即是佛乘。
若對下文。
則言随分受潤。
各得增長。
此則随其九界三乘。
七種方便。
莫不同歸佛乘。
所謂法界鹹開無不成佛。
豈祇二乘是佛而已哉。
此是如來之無量功德。
而二乘說不能盡也。
又如上領雲。
我等今者得道得果。
此則似乎有道可證。
有果可得。
若對下文。
則言而諸草木。
各不自知。
唯有如來。
知是一相一味之法。
究竟涅槃。
常寂滅相。
終歸于空。
則有何道可證。
有何果可得哉。
此是如來無量無邊。
阿僧祇之功德。
而二乘說不能盡也。
△二廣述成。
所以如此重重發明者。
以由四大弟子。
雖已領解如來譬說開顯之旨。
然更有領所不及者在。
故如來為之一一述成。
欲其皆得領知故也。
文分三。
初直以法示。
二巧約喻明。
三還以法合。
使得因法知喻。
由喻解法。
令百萬人天。
悉能領知如來複有無量功德故也。
初是諸法王。
為下現身如雲譬作張本。
即遍覆三千大千世界等文是也。
二所說不虛。
為下說法如雨譬作張本。
即一時等澍一句文是也。
三悉到智地。
為下受潤增長譬作張本。
即其澤普洽。
至華果敷實等文是也。
四唯佛悉知。
為下各不自知譬作張本。
即雖一地等文是也。
初法分文為四。
初是諸法王。
迦葉當知。
如來是諸法之王。
言諸法者。
即世間出世間。
有漏無漏。
善惡邪正。
偏漸圓頓。
方便真實等法也。
如來于此等法中。
得大自在。
名之為王。
既于諸法皆得自在。
則不唯于出世法得大自在。
即于世間之法。
亦能得大自在。
乃至不唯于真實之法得大自在。
即于方便之法。
亦能得大自在。
然何以見得如來于諸法能自在。
以由如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