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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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二正明火宅。
歘然火起。
焚燒舍宅。
長者諸子。
若十二十。
或至三十。
在此宅中。
無明本無。
由貪愛有。
故言歘然火起。
由有無明。
而生五濁八苦。
故言焚燒舍宅也。
三十子者。
譬三乘種性之衆生也。
上五道。
則言人。
以其但有正因。
而無緣了。
所謂素法身。
天龍所忽。
故但言人者。
以貶之。
今則稱子。
以其于二萬億佛所。
曾受大化。
但中忘取小。
故返流轉。
既曾受佛化。
則法爾天性相關。
于如來有父道存焉。
于三乘人有子道存焉。
故稱為子也。
以喻就法。
釋之明矣。
又此火宅。
若對上法說。
即略頌中安隐二字。
顯此不安隐故。
三十子即上知衆生性欲一句中之衆生也。
以其有三乘種性故。
△二别譬四。
初長者行救譬。
譬如來從法身地中見機。
以大悲垂應也。
二複更思惟下。
舍幾用車譬。
三是時長者下。
等賜大車譬。
四舍利下。
長者不虛譬。
以譬如來今日一代五時設化。
始則隐實施權。
終乃開權顯實也。
初為二。
初見火。
長者見是大火。
從四面起。
即大驚怖。
而作是念。
我雖能于此所燒之門。
安隐得出。
而諸子等。
于火宅内。
樂着嬉戲。
不覺不知。
不驚不怖。
火來逼身。
苦痛切己。
心不厭患。
無求出意。
别譬。
譬上法說中廣頌。
今言長者見。
譬我以佛眼觀。
即法身地觀機也。
言大火等者。
譬上六道衆生。
無明從四倒而起。
如大火從四面起也。
昔曾教大。
今猶在三界。
故謂大驚。
既在三界。
必為三界煩惱生死之所燒害。
故謂大怖也。
所燒之門者。
即前之一門也。
此一門。
在如來。
即是智慧之門。
在衆生。
即是生死之門。
而是所燒也。
如來能出生死。
有大智慧。
不為無明貪愛所惱。
故言得出。
然言雖者。
如來雖能出。
而衆生則不能出。
衆生既不能出。
則如來還從智慧。
運大慈悲。
入于生死。
引導衆生得出。
故言雖也。
而諸子下。
正明衆生不能出也。
于火宅内樂着嬉戲者。
即于三界中。
起諸貪愛。
生諸分别也。
不覺等者。
于涅槃真谛之理不覺。
于戒定慧之道不知。
于三界二十五有之苦報不驚。
于八十八使八十一品之集因不怖也。
由不怖集因。
則為煩惱之所燒害。
故言火來逼身。
由不驚苦果。
則為生死之所流轉。
故言苦痛切己。
由不知有道谛可修。
故言心不厭患。
由不覺有滅谛可證。
故言無求出意也。
切己乃自己之己字。
不應作虛字看。
△二行救。
舍利弗。
是長者。
作是思惟。
我身手有力。
當以衣裓。
若以幾案。
從舍出之。
上見火。
觀于六道。
今思惟。
欲以垂救。
譬法說中。
而起大悲心也。
身手者。
身譬智慧。
有荷負之能。
手譬神通。
有提拔之用也。
衣裓。
即喻大慈而與樂。
幾案。
即喻大悲而拔苦。
從舍出之。
即下合法雲。
令其遊戲也。
舊分屬舍幾。
今分入于此。
故對上而起大悲之文耳。
△二舍幾用車譬。
譬上侵大施小。
如來最初。
以華嚴三七思惟等文也。
文為二。
初舍幾。
二爾時長者下。
用車。
初舍幾一文。
與舊小異。
舊從是長者起。
今從複更起。
各有意耳。
為三。
初正作思惟。
二作是念下。
具告諸子。
三父雖憐愍下。
無機息化。
此舍幾一文。
有人雲。
本不于上。
亦不應下。
乃是長出之文。
今謂複更思惟。
即上法說中。
三七日中思惟也。
是舍唯有一門。
即上法說中。
我所得智慧。
微妙最第一。
而複狹小等。
即上法說中。
衆生諸根鈍。
着樂癡所盲也。
我當為說等。
即上法說中。
雲何而可度也。
父雖憐愍等。
即上法說中。
若但贊佛乘。
衆生沒在苦。
不能信是法也。
若下信解品。
即是爾時使者疾走往捉。
乃至悶絕僻地是也。
本上下灼然可見。
何得言是長出之文耶。
初文分為二。
初思惟說圓。
複更思惟。
是舍唯有一門。
而複狹小。
諸子幼稚。
未有所識。
戀着戲處。
或當堕落。
為火所燒。
此文并約如來垂應之後。
華嚴中三七思惟也。
言複更思惟者。
上來法身地中。
欲行救時。
以大悲。
一番思惟已竟。
今既垂應。
始坐道場。
欲思說圓。
故雲複更思惟。
唯有一門者。
即一乘圓頓教也。
如前三七中。
所謂微妙最第一。
即智慧為門。
與上唯有一門同也。
舍即所诠。
大總相法界也。
而複狹小者。
門本非小。
乃因機小不契。
故雲狹小。
所謂法大機小耳。
諸子幼稚等者。
昔雖教大。
而今悉忘。
大機全無。
故言幼稚。
既無大機。
則但樂小法。
小非究竟。
由其集小。
乃自謂究竟。
故言未有所識。
所樂小法。
雖非究竟。
若依之修習。
亦能離于貪愛分别。
出于分段生死。
然彼非但樂小。
而猶起諸愛見。
著于生死。
故雲戀着戲處。
戲即煩惱苦因。
處即生死苦果。
生死是煩惱之戲趣耳。
既戀着生死。
必為五濁八苦所燒。
故雲或當堕落(雲雲)。
△二思惟說别。
我當為說怖畏之事。
此舍已燒。
宜時疾出。
無令為火。
之所燒害。
言當為說者。
亦是思惟之詞。
上思惟。
欲說于圓。
而無機矣。
然恐法大機小。
聞者不信。
故更思惟。
欲兼于别以為助也。
怖畏之事者。
别教所明。
苦有無量相。
十界果報不同。
集有無量相。
恒沙煩惱不同。
苦集既皆無量。
甚是可怖可畏者。
故雲怖畏之事也。
此舍已燒者。
别教須破煩惱。
證菩提。
須斷生死。
得涅槃。
菩提涅槃中。
一向清淨。
無煩惱生死。
今既雲破雲斷。
故言已燒。
舍即煩惱生死也。
宜時疾出者。
别教明有菩提可得。
有涅槃可證。
既有可證可得。
則當疾出煩惱生死。
故雲宜時疾出。
為火燒害者。
又别教所明。
若不得菩提。
必為煩惱之火所燒。
若不證涅槃。
必為生死之火所害。
要速出煩惱生死。
所謂無令(雲雲)。
△二具告諸子。
作是念已。
如所思惟。
具告諸子。
汝等速出。
是最初正說華嚴也。
如所思惟者。
如初則思惟欲說于圓。
次則思惟欲說于别之兩番也。
具告諸子者。
為實機說于圓。
為權機說于别。
兩教俱說。
故言具告也。
汝等速出者。
若實機者。
令其即煩惱而證菩提。
即生死而得涅槃。
是速出矣。
若權機者。
令其破煩惱。
而得菩提。
斷生死而證涅槃。
是速出矣。
四教對論。
唯别圓為速。
藏通尚不知有界外。
何論速乎。
△三無機息化三。
初通标無機。
父雖憐愍。
善言誘谕。
而諸子等。
樂着嬉戲。
不肯信受。
父雖憐愍者。
承上兩番思惟也。
言善言誘谕者。
不直說于圓。
兼别助顯。
故言善也。
樂着嬉戲者。
即是貪着生死。
起諸貪愛分别。
不肯信受者。
由其貪着生死。
故為其說圓教。
即煩惱是菩提。
即生死是涅槃。
則不肯信。
為其說别教。
斷煩惱而得菩提。
斷生死而證涅槃。
又不肯信受也。
△二别明無機。
不驚不畏。
了無出心。
亦複不知。
何者是火。
何者為舍。
雲何為失。
前科兩教不分。
故雲通标。
此科兩教分說。
故稱别明。
初明别無機。
亦複下。
明圓無機。
初言不驚不畏者。
如來雖為其說無量四谛。
而明煩惱有恒沙之不同。
彼則不為驚惶。
明生死有十界之不同。
彼則不為怖畏。
既不驚于集。
又不畏于苦。
故于恒沙佛法無上涅槃。
亦不為思惟取證。
乃是無心于道滅。
所以了無出心也。
次明圓無機。
言不知何者是火等者。
即是如來。
為說無作四谛。
彼乃無機。
而不知也。
不知何者是火。
即是不知無作集谛。
蓋圓教。
明煩惱即菩提。
若知煩惱。
便知菩提矣。
今言不知何者是火。
乃不知即菩提是煩惱也。
不知何者為舍。
即是不知無作苦谛。
舍是所燒。
即是生死。
蓋圓教。
明生死即涅槃。
若知生死。
便知涅槃矣。
今言不知何者為舍。
乃不知即涅槃是生死也。
不知雲何為失。
即是不知無作道滅二谛。
蓋圓教。
若知生死。
即得涅槃滅理。
若知煩惱。
即得菩提道法。
今既不知苦。
則已失于滅。
既不知集。
則已失于道。
而彼則不了苦集。
便是失于道滅。
故言不知雲何為失也。
上來别圓兩說。
雖則根鈍不信不知。
亦暢本懷者也。
△三總結無機。
但東西走戲。
視父而已。
言東西等者。
彼既不肯信受别圓。
則無大機。
既無大機。
惟樂小法。
雖樂小法。
然猶貪着生死。
如東走戲而至于西。
既着生死。
而複樂小。
如從西走戲而至于東也。
視父而已者。
即如聾若啞。
不見不聞。
但睹丈六垢衣之身而已矣。
又視父而已者。
乃不識是父也。
如世之童稚。
若嬉戲時。
而識是父來。
則生于避。
豈直視而已。
正由不識是父。
故視之而已。
乃譬如來現千丈舍那之身。
說圓滿修多羅教。
而二乘人。
不識是佛。
謂或是王。
或是王等。
故但視之而已。
豈由不識。
便不名父。
故猶言視父耳。
△二用車三。
初念用方便。
爾時長者。
即作是念。
此舍已為。
大火所燒。
我及諸子。
若不時出。
必為所焚。
我今當設方便。
令諸子等。
得免斯害。
作是念者。
如來上已兩番思惟。
而說别圓。
然三乘種性之子。
于大無機。
但樂小法。
貪着生死。
在如來豈肯棄之不化。
故還欲以小接。
更作一番思惟。
乃言即作是念也。
此舍下。
正是作念。
上言我能于所燒之門安隐得出。
此中何言我及諸子若不時出等耶。
此亦無他。
如來早已究竟無上涅槃。
而出生死矣。
秪由昔日受化三乘種性之子。
猶然沒在生死。
而不能出。
乃如來為大悲所薰。
還示入于生死。
令其亦得涅槃。
上雲出。
乃約如來自分而言。
此雲不出。
乃就化衆邊而言也。
然三乘子。
在于生死。
為火所燒。
固無論矣。
何以如來亦言為火所燒耶。
蓋三乘之子。
乃為煩惱火所燒。
若在如來。
乃為大悲火所燒。
如淨名經雲。
由衆生病。
故菩薩亦病。
衆生病者。
從貪愛起。
菩薩病者。
從大悲生。
正此謂耳。
此就化他。
雲同燒同病。
然大聖人。
畢竟不燒不病也。
言當設方便者。
即是欲以小接也。
△二施設三車二。
初知先所好。
父知諸子。
先心各有所好。
種種珍玩。
奇異之物。
情必樂着。
言父知者。
如來以不思議化他權智而知也。
各有所好者。
好有三乘不同。
故言各。
雖則不同。
同一小乘偏空涅槃而已矣。
言先心者。
即于二萬億佛所。
受大之後。
便乃中忘取小。
而此取小之心。
其來久矣。
已非一朝一夕。
故言先心所好也。
珍玩奇異之物者。
即小乘道滅二谛。
依之可出三界生死。
故言珍玩奇異。
道則有戒定慧之不同。
滅則有空無相無作。
故言種種也。
情必樂著者。
知其即退于大。
必樂于小也。
△二正設三車三。
初勸修。
而告之言。
汝等所可玩好。
希有難得。
汝若不取。
後必憂悔。
△二正明火宅。
歘然火起。
焚燒舍宅。
長者諸子。
若十二十。
或至三十。
在此宅中。
無明本無。
由貪愛有。
故言歘然火起。
由有無明。
而生五濁八苦。
故言焚燒舍宅也。
三十子者。
譬三乘種性之衆生也。
上五道。
則言人。
以其但有正因。
而無緣了。
所謂素法身。
天龍所忽。
故但言人者。
以貶之。
今則稱子。
以其于二萬億佛所。
曾受大化。
但中忘取小。
故返流轉。
既曾受佛化。
則法爾天性相關。
于如來有父道存焉。
于三乘人有子道存焉。
故稱為子也。
以喻就法。
釋之明矣。
又此火宅。
若對上法說。
即略頌中安隐二字。
顯此不安隐故。
三十子即上知衆生性欲一句中之衆生也。
以其有三乘種性故。
△二别譬四。
初長者行救譬。
譬如來從法身地中見機。
以大悲垂應也。
二複更思惟下。
舍幾用車譬。
三是時長者下。
等賜大車譬。
四舍利下。
長者不虛譬。
以譬如來今日一代五時設化。
始則隐實施權。
終乃開權顯實也。
初為二。
初見火。
長者見是大火。
從四面起。
即大驚怖。
而作是念。
我雖能于此所燒之門。
安隐得出。
而諸子等。
于火宅内。
樂着嬉戲。
不覺不知。
不驚不怖。
火來逼身。
苦痛切己。
心不厭患。
無求出意。
别譬。
譬上法說中廣頌。
今言長者見。
譬我以佛眼觀。
即法身地觀機也。
言大火等者。
譬上六道衆生。
無明從四倒而起。
如大火從四面起也。
昔曾教大。
今猶在三界。
故謂大驚。
既在三界。
必為三界煩惱生死之所燒害。
故謂大怖也。
所燒之門者。
即前之一門也。
此一門。
在如來。
即是智慧之門。
在衆生。
即是生死之門。
而是所燒也。
如來能出生死。
有大智慧。
不為無明貪愛所惱。
故言得出。
然言雖者。
如來雖能出。
而衆生則不能出。
衆生既不能出。
則如來還從智慧。
運大慈悲。
入于生死。
引導衆生得出。
故言雖也。
而諸子下。
正明衆生不能出也。
于火宅内樂着嬉戲者。
即于三界中。
起諸貪愛。
生諸分别也。
不覺等者。
于涅槃真谛之理不覺。
于戒定慧之道不知。
于三界二十五有之苦報不驚。
于八十八使八十一品之集因不怖也。
由不怖集因。
則為煩惱之所燒害。
故言火來逼身。
由不驚苦果。
則為生死之所流轉。
故言苦痛切己。
由不知有道谛可修。
故言心不厭患。
由不覺有滅谛可證。
故言無求出意也。
切己乃自己之己字。
不應作虛字看。
△二行救。
舍利弗。
是長者。
作是思惟。
我身手有力。
當以衣裓。
若以幾案。
從舍出之。
上見火。
觀于六道。
今思惟。
欲以垂救。
譬法說中。
而起大悲心也。
身手者。
身譬智慧。
有荷負之能。
手譬神通。
有提拔之用也。
衣裓。
即喻大慈而與樂。
幾案。
即喻大悲而拔苦。
從舍出之。
即下合法雲。
令其遊戲也。
舊分屬舍幾。
今分入于此。
故對上而起大悲之文耳。
△二舍幾用車譬。
譬上侵大施小。
如來最初。
以華嚴三七思惟等文也。
文為二。
初舍幾。
二爾時長者下。
用車。
初舍幾一文。
與舊小異。
舊從是長者起。
今從複更起。
各有意耳。
為三。
初正作思惟。
二作是念下。
具告諸子。
三父雖憐愍下。
無機息化。
此舍幾一文。
有人雲。
本不于上。
亦不應下。
乃是長出之文。
今謂複更思惟。
即上法說中。
三七日中思惟也。
是舍唯有一門。
即上法說中。
我所得智慧。
微妙最第一。
而複狹小等。
即上法說中。
衆生諸根鈍。
着樂癡所盲也。
我當為說等。
即上法說中。
雲何而可度也。
父雖憐愍等。
即上法說中。
若但贊佛乘。
衆生沒在苦。
不能信是法也。
若下信解品。
即是爾時使者疾走往捉。
乃至悶絕僻地是也。
本上下灼然可見。
何得言是長出之文耶。
初文分為二。
初思惟說圓。
複更思惟。
是舍唯有一門。
而複狹小。
諸子幼稚。
未有所識。
戀着戲處。
或當堕落。
為火所燒。
此文并約如來垂應之後。
華嚴中三七思惟也。
言複更思惟者。
上來法身地中。
欲行救時。
以大悲。
一番思惟已竟。
今既垂應。
始坐道場。
欲思說圓。
故雲複更思惟。
唯有一門者。
即一乘圓頓教也。
如前三七中。
所謂微妙最第一。
即智慧為門。
與上唯有一門同也。
舍即所诠。
大總相法界也。
而複狹小者。
門本非小。
乃因機小不契。
故雲狹小。
所謂法大機小耳。
諸子幼稚等者。
昔雖教大。
而今悉忘。
大機全無。
故言幼稚。
既無大機。
則但樂小法。
小非究竟。
由其集小。
乃自謂究竟。
故言未有所識。
所樂小法。
雖非究竟。
若依之修習。
亦能離于貪愛分别。
出于分段生死。
然彼非但樂小。
而猶起諸愛見。
著于生死。
故雲戀着戲處。
戲即煩惱苦因。
處即生死苦果。
生死是煩惱之戲趣耳。
既戀着生死。
必為五濁八苦所燒。
故雲或當堕落(雲雲)。
△二思惟說别。
我當為說怖畏之事。
此舍已燒。
宜時疾出。
無令為火。
之所燒害。
言當為說者。
亦是思惟之詞。
上思惟。
欲說于圓。
而無機矣。
然恐法大機小。
聞者不信。
故更思惟。
欲兼于别以為助也。
怖畏之事者。
别教所明。
苦有無量相。
十界果報不同。
集有無量相。
恒沙煩惱不同。
苦集既皆無量。
甚是可怖可畏者。
故雲怖畏之事也。
此舍已燒者。
别教須破煩惱。
證菩提。
須斷生死。
得涅槃。
菩提涅槃中。
一向清淨。
無煩惱生死。
今既雲破雲斷。
故言已燒。
舍即煩惱生死也。
宜時疾出者。
别教明有菩提可得。
有涅槃可證。
既有可證可得。
則當疾出煩惱生死。
故雲宜時疾出。
為火燒害者。
又别教所明。
若不得菩提。
必為煩惱之火所燒。
若不證涅槃。
必為生死之火所害。
要速出煩惱生死。
所謂無令(雲雲)。
△二具告諸子。
作是念已。
如所思惟。
具告諸子。
汝等速出。
是最初正說華嚴也。
如所思惟者。
如初則思惟欲說于圓。
次則思惟欲說于别之兩番也。
具告諸子者。
為實機說于圓。
為權機說于别。
兩教俱說。
故言具告也。
汝等速出者。
若實機者。
令其即煩惱而證菩提。
即生死而得涅槃。
是速出矣。
若權機者。
令其破煩惱。
而得菩提。
斷生死而證涅槃。
是速出矣。
四教對論。
唯别圓為速。
藏通尚不知有界外。
何論速乎。
△三無機息化三。
初通标無機。
父雖憐愍。
善言誘谕。
而諸子等。
樂着嬉戲。
不肯信受。
父雖憐愍者。
承上兩番思惟也。
言善言誘谕者。
不直說于圓。
兼别助顯。
故言善也。
樂着嬉戲者。
即是貪着生死。
起諸貪愛分别。
不肯信受者。
由其貪着生死。
故為其說圓教。
即煩惱是菩提。
即生死是涅槃。
則不肯信。
為其說别教。
斷煩惱而得菩提。
斷生死而證涅槃。
又不肯信受也。
△二别明無機。
不驚不畏。
了無出心。
亦複不知。
何者是火。
何者為舍。
雲何為失。
前科兩教不分。
故雲通标。
此科兩教分說。
故稱别明。
初明别無機。
亦複下。
明圓無機。
初言不驚不畏者。
如來雖為其說無量四谛。
而明煩惱有恒沙之不同。
彼則不為驚惶。
明生死有十界之不同。
彼則不為怖畏。
既不驚于集。
又不畏于苦。
故于恒沙佛法無上涅槃。
亦不為思惟取證。
乃是無心于道滅。
所以了無出心也。
次明圓無機。
言不知何者是火等者。
即是如來。
為說無作四谛。
彼乃無機。
而不知也。
不知何者是火。
即是不知無作集谛。
蓋圓教。
明煩惱即菩提。
若知煩惱。
便知菩提矣。
今言不知何者是火。
乃不知即菩提是煩惱也。
不知何者為舍。
即是不知無作苦谛。
舍是所燒。
即是生死。
蓋圓教。
明生死即涅槃。
若知生死。
便知涅槃矣。
今言不知何者為舍。
乃不知即涅槃是生死也。
不知雲何為失。
即是不知無作道滅二谛。
蓋圓教。
若知生死。
即得涅槃滅理。
若知煩惱。
即得菩提道法。
今既不知苦。
則已失于滅。
既不知集。
則已失于道。
而彼則不了苦集。
便是失于道滅。
故言不知雲何為失也。
上來别圓兩說。
雖則根鈍不信不知。
亦暢本懷者也。
△三總結無機。
但東西走戲。
視父而已。
言東西等者。
彼既不肯信受别圓。
則無大機。
既無大機。
惟樂小法。
雖樂小法。
然猶貪着生死。
如東走戲而至于西。
既着生死。
而複樂小。
如從西走戲而至于東也。
視父而已者。
即如聾若啞。
不見不聞。
但睹丈六垢衣之身而已矣。
又視父而已者。
乃不識是父也。
如世之童稚。
若嬉戲時。
而識是父來。
則生于避。
豈直視而已。
正由不識是父。
故視之而已。
乃譬如來現千丈舍那之身。
說圓滿修多羅教。
而二乘人。
不識是佛。
謂或是王。
或是王等。
故但視之而已。
豈由不識。
便不名父。
故猶言視父耳。
△二用車三。
初念用方便。
爾時長者。
即作是念。
此舍已為。
大火所燒。
我及諸子。
若不時出。
必為所焚。
我今當設方便。
令諸子等。
得免斯害。
作是念者。
如來上已兩番思惟。
而說别圓。
然三乘種性之子。
于大無機。
但樂小法。
貪着生死。
在如來豈肯棄之不化。
故還欲以小接。
更作一番思惟。
乃言即作是念也。
此舍下。
正是作念。
上言我能于所燒之門安隐得出。
此中何言我及諸子若不時出等耶。
此亦無他。
如來早已究竟無上涅槃。
而出生死矣。
秪由昔日受化三乘種性之子。
猶然沒在生死。
而不能出。
乃如來為大悲所薰。
還示入于生死。
令其亦得涅槃。
上雲出。
乃約如來自分而言。
此雲不出。
乃就化衆邊而言也。
然三乘子。
在于生死。
為火所燒。
固無論矣。
何以如來亦言為火所燒耶。
蓋三乘之子。
乃為煩惱火所燒。
若在如來。
乃為大悲火所燒。
如淨名經雲。
由衆生病。
故菩薩亦病。
衆生病者。
從貪愛起。
菩薩病者。
從大悲生。
正此謂耳。
此就化他。
雲同燒同病。
然大聖人。
畢竟不燒不病也。
言當設方便者。
即是欲以小接也。
△二施設三車二。
初知先所好。
父知諸子。
先心各有所好。
種種珍玩。
奇異之物。
情必樂着。
言父知者。
如來以不思議化他權智而知也。
各有所好者。
好有三乘不同。
故言各。
雖則不同。
同一小乘偏空涅槃而已矣。
言先心者。
即于二萬億佛所。
受大之後。
便乃中忘取小。
而此取小之心。
其來久矣。
已非一朝一夕。
故言先心所好也。
珍玩奇異之物者。
即小乘道滅二谛。
依之可出三界生死。
故言珍玩奇異。
道則有戒定慧之不同。
滅則有空無相無作。
故言種種也。
情必樂著者。
知其即退于大。
必樂于小也。
△二正設三車三。
初勸修。
而告之言。
汝等所可玩好。
希有難得。
汝若不取。
後必憂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