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授手卷第三
關燈
小
中
大
者。
即說一佛乘之語。
一切皆當成佛者。
由決定信也。
又見如來語無虛妄。
是乘微妙清淨第一(至)所應稱贊供養禮拜。
此合上皆是一相一種聖所稱歎。
直指雲。
真俗融。
權實會。
故曰微妙。
超能所。
泯聖凡。
故曰清淨。
世出世間無有過者。
曰第一。
十方谛求。
更無餘乘。
曰無有上。
如妙蓮華。
故佛所悅可。
[△@△]言此一乘。
于三界中。
為第一者。
過去現在已成之諸佛。
由乘此而出三界。
是為佛所悅可也。
一切衆生。
皆未成之諸佛。
亦将乘此而出三界。
則宜乎所應稱贊供養也。
是則三世十方一切諸佛。
唯乘此故。
而得出離。
豈不曰無有上耶。
無量億千諸力解脫禅定智慧及佛餘法。
合上我有無量無邊智慧等。
此釋成所以有一乘之由。
皆由如來具足諸力解脫禅定等。
故能普為一切衆生。
說一佛乘。
△二合得車歡喜。
得如是乘令諸子等(至)乘此寶乘直至道場。
○日夜者。
初得佛知見中道智。
如日。
由一分無明未盡。
如夜。
又自具中道智光。
如日。
以慈悲入生死濟物。
如夜。
劫數者。
常行二法。
從劫至劫。
利己利人。
于此界他方。
故雲遊戲。
三乘之人。
同入佛智。
是謂乘此寶乘。
直至者。
中間更無屈曲回還。
自發大心直至成佛。
以是因緣十方谛求更無餘乘除佛方便。
此方結勸信受。
我唯說一乘。
更無二三者。
何也。
以我本願。
元為此一大事因緣。
使一切人決定成佛。
豈實有二三乘法。
為衆生說耶。
任汝向十方審谛誠求。
唯一佛乘。
更無餘法。
唯除諸佛作方便說。
容有之耳。
△四頌合無虛妄。
分二。
一正合不虛。
告舍利弗汝諸人等(至)我皆濟拔令出三界。
至此始出成不虛之言。
從前許三。
而今普與一乘者。
為其皆吾子也。
既皆是子。
則賜應平等。
況汝輩累劫受苦。
而我累劫救濟。
必令脫諸苦。
而至于樂。
始完我為父者之職也。
我雖先說汝等滅度(至)今所應作唯佛智慧。
先說者。
即佛于阿含。
已許滅度也。
謂我雖先說汝等已得滅度。
但不過盡分段出三界而已。
其實變易未忘。
故非真滅。
今所應作者。
即悟入佛知見道。
始融真俗。
歸第一義。
則一色一華。
舉手低頭。
皆為成佛正因。
總皆融入佛智。
而證一乘實相也。
△二合釋不虛。
若有菩薩于是衆中(至)所化衆生皆是菩薩。
直指雲。
此應長行如彼長者初以三車誘引諸子。
至于一佛乘分别說三一節。
長行先叙羊鹿。
後及牛車。
今頌先牛車。
以見小大互融權實不二也。
自未度先度人。
乃菩薩發心也。
其發心之初。
貴在直心。
正念真如。
真如之理。
即是實相。
達實相則權實可融。
故曰皆是菩薩。
[△@△]又若有菩薩者。
即指發大心之人。
于是衆中。
即于此法華衆中。
一心聽者。
是無異緣也。
實法者。
即一乘妙法也。
末四句。
明此諸人從前雖因權得入。
未是菩薩。
迄今會。
則權亦成實矣。
故言皆是菩薩。
若人小智深着愛欲(至)佛說苦谛真實無異。
此下明有作四谛也。
佛所說法。
本無大小。
由人機不同。
故法亦有異。
先明苦谛。
以逼惱為義。
總不出六道生死。
谛者。
審實不虛。
聲聞人怖畏生死。
不慕大乘。
故曰小智。
然所以無慕大之心者。
由深着愛欲。
着愛既深。
苦曷以盡。
故為之宣示苦谛也。
心喜者。
以機教相契也。
既曰小智。
非無智者。
但于大乘。
不生忻樂。
今見投以苦谛。
稱适所懷。
故至心喜。
得未曾有也。
真實無異者。
佛說苦。
決定是苦。
而不能令樂。
若有衆生不知苦本(至)諸苦所因貪欲為本。
前四句明集谛。
以招感為義。
則集是苦因。
衆生集諸欲。
而不能舍。
豈識其為苦本。
故如來以方便力。
說諸苦因。
皆以集諸欲。
而緻諸苦果也。
方便說道之道字。
非謂道谛。
如雲方便說與。
此是世間因果也。
若滅貪欲無所依止滅盡諸苦名第三谛。
此明滅谛。
以可證為義。
衆生由諸苦所逼。
不忘貪欲。
則涅槃永失。
若集盡苦滅。
則滅谛之理。
可證入矣。
欲之一字。
攝法甚寬。
該三界所有一切諸欲。
貪字。
即攝嗔癡。
為三毒。
則貪欲二字。
總六道輪回之本。
是生因也。
滅字。
即永息輪回之義。
是轉生死為涅槃也。
若貪欲滅盡。
則六道因亡。
因亡而苦果永息。
生死何依。
苦盡而滅谛證矣。
故曰滅盡等。
為滅谛故修行于道。
此明道谛。
以可修為義。
欲證滅谛。
須修諸道品也。
略則戒定慧。
廣則三十七品。
此為出世因果也。
離諸苦縛名得解脫(至)我意不欲令至滅度。
此出陳三乘非實之故。
初二句重舉得脫也。
集為能縛。
苦為所縛。
今但離苦集。
名得解脫。
其實非真也。
次二句。
徴雲。
是人于何法得解脫。
而曰非真。
下二句。
謂但離虛妄也。
況無明已是虛妄。
而見思依無明起。
則更為虛妄。
今二乘見思惑斷。
是但離虛妄。
稱解脫也。
此秪脫分段。
而未脫變易。
故不得一切解脫。
一切解脫者。
即無作無滅之四谛也。
佛說未實滅度者。
以未得無上道故。
況如來出世。
本欲令人至無上菩提。
方稱本懷。
原不欲令人至有餘涅槃。
但斷見思而便謂已得滅度也。
今欲普令三乘同歸實相。
故唯說一佛乘。
我為法王于法自在安隐衆生故現于世。
此明佛欲使人必至究竟。
然我本為三界大法之王。
于權實諸智。
皆得自在。
所謂舉權則實在其中矣。
今乘此無礙輪。
示生三界。
無非為欲安隐衆生。
而出現于世。
豈忍人不至究竟。
而便謂滅度。
此結前為一大事因緣出現之案。
百行偈頌前長行已竟。
△二六十五行勸信。
分二。
一标章。
又二。
一标可說不可說。
汝舍利弗我此法印為欲利益世間故說。
此正囑付身子。
于法當鄭重也。
法印者。
即如來三昧海印。
所謂森羅萬象一法所印也。
況如來持此法印。
印定九界衆生必至佛果。
以利益世間故。
特為開示演說。
但非機不說。
說之恐至起謗法因緣。
此為如來鑒機妙用。
汝當知也。
△二标可通不可通。
在所遊方勿妄宣傳。
此方囑身子等。
他後須觀機逗教。
勿亂通也。
或在此界天上人間五道類中。
或他界乘通乘願。
随處行化。
皆是所遊之方。
勿妄宣者。
非機勿說也。
勿妄傳者。
是機當授也。
若非機為說。
必至生謗堕苦。
則失自拔苦之悲心也。
是機不與。
必誤妙嚴之樂。
是失自與樂之慈門也。
此是囑持法印者之當慎。
△二釋義。
分二。
一釋可說不可說。
若有聞者随喜頂受當知是人阿惟越緻。
此下總标三種能信之人。
即得大利益也。
直指雲。
先出一類大乘之機。
聞此生佛平等之法。
一念随喜者。
即現生證不退果。
以顯頓教頓機之利益也。
須知此中更有況顯之意。
言随喜頂受。
不過暫時聞經生信樂者。
随喜尚得阿惟越緻。
況一心誠求者。
況專心修習者。
其益可較。
若有信受此經法者(至)恭敬供養亦聞是法。
此明中乘之機。
一念信受此生佛平等之理者。
是久遠劫。
曾種大乘之因也。
見佛是緣因。
供養是福因。
聞法是慧因。
遠因既深。
一聞即信。
此以顯昔緣之不昧也。
若人有能信汝所說(至)及比丘僧并諸菩薩。
此又明一種大心凡夫。
從身子處。
聞此生佛平等之理。
能深信者。
便得入四聖流矣。
一見佛。
二并汝者。
即聲聞。
三比丘僧。
攝緣覺。
四并諸菩薩。
已上三段。
見承法華之力。
而開佛知見。
深達實相。
便見心佛衆生三無差别矣。
則知信字。
即根本智。
以顯信為入道之本。
信能開佛知見。
故信真則悟入無難。
斯法華經為深智說(至)随順此經非己智分。
此總結三乘淺深。
以明法因機别也。
深智。
即實相根本智。
如文殊等。
淺識者。
即五趣識情。
如不睹不聞等。
迷者不信。
由識所使也。
悟者深信。
因智而契也。
一切聲聞下四句。
揀三乘人。
偏空力弱。
不及受大。
汝舍利下四句。
指當機。
以信解而得親證。
是初住位。
末四句。
指千二百人。
因聞譬喻。
乃依佛語。
随順法性。
而得證入。
終非己力所能入也。
三乘聖衆尚于此經。
信分深淺。
況凡夫耶。
可見如來智慧甚深難入。
但以如來知見力故。
知一切三乘五性之機。
若深智聞而生信。
即可說也。
淺智不信。
則不可說。
△二釋可通不可通。
又二。
一用大悲門惡人莫說。
又舍利弗憍慢懈怠(至)聞不能解亦勿為說。
此詳明勿妄宣傳之誡。
憍慢者非他。
即是聞法未證之人。
妄謂有所取證。
故多憍??慠慢也。
懈怠者。
亦即是不勤求無上乘人。
此等既着我見。
必無樂欲之心。
若強為說之。
是妄宣說。
此為計我取證者。
不可說也。
次明凡夫人但知着欲為樂。
況深著者。
迷之猶甚。
必不欲聞。
縱聞無心領解。
如此者說之何益。
此為凡夫無智者。
不可說也。
且而妙法實相。
為諸佛之所護念。
豈容妄宣。
故以此兩種不聞不信人。
對前三種能聞能信者。
罪福皎然。
如上文。
才能随喜頂受。
便現生住不退地。
續佛慧命。
則知為親近諸佛者。
必成佛子。
暫時随喜信受之人。
其利益廣大如此。
況久修實證者耶。
今以此不信受者。
必生毀謗。
由謗故苦。
故下出陳不信之罪。
亦甚苦甚重也。
要知妙法功力不可思議。
緻令信者之福。
與不信者之罪。
皆不可得而思議也。
若人不信毀謗此經(至)汝當聽說此人罪報。
此言毀謗經斷佛種。
是大惡。
不啻出佛身血也。
不信者。
即自斷善根。
雖則如來廣大知見智慧神通種種三昧無量方便本自具足。
由不信故。
則皆失之。
因失其樂。
必緻堕苦也。
毀謗者。
毀其無有将來成佛之因。
謗其無有将來出世之果。
因果雙亡。
是斷滅義。
一切世間者。
此經為九界之根本也。
既謗此經。
即斷九界成佛之因。
故曰斷一切世間佛種。
颦蹙者。
謂颦眉蹙額。
不欲聞也。
不信二字為總。
毀謗。
是不信之言。
颦蹙。
是不信之貌。
疑惑。
是不信之心。
以三業俱犯故。
感報不輕。
颦(音貧)。
蹙(音足)。
若佛在世若滅度後(至)此人罪報汝今複聽。
上明斷世佛種。
罪已難逭。
此又兼謗三寶。
故共陳罪相。
若佛在世一句。
是謗佛兼謗佛所說之法。
佛滅度後。
乃單謗其所說經也。
見有讀誦書持經者。
或輕賤。
或憎嫉。
或懷恨。
此皆謗持法華之弟子。
故曰罪報複聽。
向下總前謗佛謗法謗僧之罪。
共出陳之始。
不緻文繁也。
诽(音斐)。
嫉(音疾)。
其人命終入阿鼻獄(至)如是展轉至無數劫。
然謗經不信之邪人。
多是法中假名冒竊者。
所謂師子身中蟲也。
非世俗無知識者。
能緻謗法因緣也。
此償報中。
依直指。
分為十段。
一明謗經者。
初生地獄報。
由現生不信妙法謗佛法僧。
皆是輕毀最上最尊之果。
故死堕地獄。
亦墜最下最苦之塗。
由生謗時。
迷己迷人。
故感報劫數。
展轉增長也。
問。
何故不陳地獄苦狀。
答。
以受罪不一。
地獄不一。
而況劫數長久。
謗能盡說。
從地獄出當堕畜生(至)斷佛種故受斯罪報。
二明謗經者。
轉入畜生報。
照常論謗大乘經者。
從地獄出。
堕餓鬼中。
此不标鬼趣。
理應有之。
或文略耳。
又則鬼道受報。
人無知者。
如地獄苦報。
亦不詳陳。
況鬼但受苦。
畜生兼償債。
故今以人所共知見者為言。
使人必當敬信大乘經典。
勿毀謗也。
然所以堕畜生者。
由前生憍慢之時。
披師子服。
作野幹鳴。
故今作如此報也。
正當诳妄說法之時。
不知三德一心之正宗。
故感形??瘦。
權實不明。
報之黧黮。
将俚語外飾。
故報以疥癞。
假法虛妄。
損正信故。
感人觸娆。
恃法惡賤他賢。
仍報之為人惡賤。
過受利養。
故報之饑渴。
失人正慧。
故報骨肉枯竭。
生時自無實益。
故受楚毒。
死後移污于人。
故被瓦石。
此為謗經所招之畜生。
報應一也。
??(音窟)。
黧(音離)。
黮(音坦)。
娆(音饒)。
若作馲駝或生驢中(至)謗斯經故獲罪如是。
三明負重畜生報。
馲駝與驢。
惟以負重為用。
是謗法之人。
還其憍慢自重之報。
因中毀謗之言加人。
果上杖捶之苦加己也。
因中多諸邪解。
诳惑于人。
果上但念水草。
無别所知也。
馲(音洛)。
有作野幹來入聚落(至)受諸苦痛或時緻死。
四明病苦畜生報。
先世于聚落中。
妄自稱尊。
受人恭敬。
故今還來于此。
作野狐精。
以昔不明法體。
故感疥癞。
昔時權實未融。
故感一目。
昔時鼓弄妖惑。
烏合群黨。
無法利于人。
故感童子無知者打擲之。
昔時惑人。
不知休止故感受痛苦。
而緻于死。
于此死已更受蟒身(至)謗斯經故獲罪如是。
五明嗔毒畜生報。
因中見持經者。
而懷結恨。
故感蟒身。
況妙法具五分法身。
真理由謗。
故感五百由旬之量。
聞大法而颦蹙不喜。
故感聾騃無足。
腹行用酬多伎。
咂食以償貪饕。
因中假法終身受樂。
果中受苦應無休息也。
蟒(音莽)。
騃(涯上聲)。
若得為人諸根闇鈍(至)若有所得尋複忘失。
六明轉生人道報。
償理智無知。
報有三種。
一六根不具。
二誤醫增疾。
三橫罹他殃。
因中法眼不明。
故報以諸根暗鈍。
三身不能别白。
故報以矬陋。
權實不明。
報以兩手??曲。
正信不立。
報以兩足躄折。
無擇法眼。
故盲。
厭聞妙法。
故聾。
不信常住法身。
故背伛。
因中以妄語惑人。
故感人不信。
法說非法。
故口臭。
教惑愚人。
故為魑魅所著。
虛受恭敬。
故貧賤。
理行俱虧。
故多病痟瘦。
理智俱失。
故無所依怙。
憎嫌持經之人。
故感人不在意。
不以法為懷。
故尋複忘失。
總為不明大法。
妄談般若。
以謗法故。
感報如是。
矬(坐平聲)。
陋(音漏)。
??(音連)。
躄(音碧)。
伛(于上聲)。
痟(音宵)。
若修醫道順方治病(至)設服良藥而複增劇。
七明貪利謬說報。
佛為三界醫王。
能瘥五趣三乘生死等病。
瘥病之藥。
悉具此經。
凡人一受師教。
便得悟佛知見。
則身心病盡。
頓出輪回。
邪見衆生。
不信佛大乘正法。
為利養故。
謬妄宣傳。
自誤誤人。
故報以為醫。
但知順方治病。
不得藥理。
不識病原。
而返增他疾。
如衆生本求妙果。
而貪利者。
妄說空相。
緻令聞者錯亂修習。
喪法身。
斷慧命。
故報以醫人緻死。
己實未得。
而返不受人教化。
故自病無人救療。
設有以正法開導。
即生嗔惱。
故服良藥。
而增他疾也。
若他反逆抄劫竊盜(至)生辄聾啞根不具。
八明展轉訛傳報。
前人為利妄說。
後人遞相沿習。
故感報橫殃。
宜矣。
以下總結。
如上三種謗經堕苦之人。
以因中謗佛故永不見。
謗法故永不聞。
因嫌恨衆僧。
故常生難處。
失三寶種。
則狂亂。
遠離正法。
故長劫受苦。
邪見衆生。
因無慧目。
甘心不聽。
而起謗法因緣。
故生時即便聾啞。
辄(音懾)。
常處地獄如遊園觀(至)謗斯經故獲罪如是。
九明複處地獄報。
以償背法自适之愆也。
由不向正理。
故常居地獄。
以正法為戲。
故如遊園觀。
戲法之心不舍。
故報之如己房舍。
所作不淨。
故與畜生同處。
若得為人聾盲喑啞(至)謗斯經故獲罪如是。
十明再生人道報。
以酬所餘之業也。
若得者。
不定之辭。
謂罪重必更生地獄。
設若罪苦稍輕。
或得為人。
依然六根不具。
四事俱衰。
因中假法得富樂莊嚴。
果中得貧苦衆病莊嚴。
智人弘法。
以三身四智六度萬行。
而為衣服。
邪人謗法。
以水腫幹痟。
而自莊嚴。
弘法之人。
口吐華香。
身心皎潔。
謗法之者。
身常臭處。
垢穢不淨。
智人悟佛知見。
四相頓空。
三毒永息。
邪者迷佛知見。
深着我人。
三毒增長。
戀着生死。
故淫欲熾盛。
智性昏迷。
故不擇禽獸。
以上十段總屬謗經之報。
故一一結雲。
獲罪如是。
悲哉。
謗法者可不懼乎。
疥(音戒)。
癞(音賴)。
癰(音雍)。
疽(音苴)。
告舍利弗謗斯經者(至)無智人中莫說此經。
此結前謗者莫說。
起後信者當說也。
前十段。
既将罪相一一出陳。
使人知謗經乃衆罪根本也。
故告當機領旨。
且雲。
此但略說耳。
若盡為說者。
劫可窮。
而罪相不可窮也。
末四句。
照應章初。
我此法印。
在所遊方。
無智者勿妄傳也。
妙樂問。
謗經生罪。
則經返為緻罪之緣。
何益于人。
答。
罪福皆由心自起。
佛意本為接濟衆生。
出生死海。
在聞經之人。
一念真信。
當下妙契本心。
即是成佛之緣。
不信之人。
反生謗毀。
便是不信自心是佛。
失其根本。
轉無量妙樂。
而成極苦。
此唯自心取緻也。
于經何涉焉。
如迷方者。
乃迷者過。
非聚落過也。
△二依大慈門。
善者當說。
分二。
一分五對釋。
若有利根智慧明了(至)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此以過現作對。
雖标五雙。
不出十度。
唯行十波羅蜜法者。
可以為說。
前六句明現在機。
直指雲。
以智度為體。
故首言利根。
性相雙融。
故曰明了。
差别了了萬行圓明。
故曰多聞強識。
此為求經緣也。
若人曾見下。
方是明過去因。
以施度為體。
億千佛所植福修善。
則其施殊勝。
無以喻也。
能所兩忘。
曰深心。
施不退轉。
曰堅固。
知音雲。
所施植福。
不求人天小果。
故雲深心堅固。
由此因緣具足。
故當為說也。
若人精進常修慈心(至)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此以上下作對。
精進修慈。
是愍下也。
以進度為體。
知音雲。
常修慈心。
勤與樂也。
不惜身命。
勤拔苦也恭敬無異。
是尊上也。
以禅度為體。
無異心。
是心定。
離愚處山。
是身定。
又無異心。
是入息不居陰界。
乃一理恭敬也。
離愚處山。
是出息不涉衆緣。
為無染恭敬也。
又舍利弗若見有人(至)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此以内外作對。
舍惡近善。
是外求。
以方便度為體。
舍惡。
是離俗方便。
得近權智。
近善。
是趨真方便。
得近實智也。
清淨持戒。
是内護。
以戒度為體。
知音雲。
持戒如珠。
成六根清淨之因。
求大乘經。
得開佛知見之緣。
若人無嗔質直柔軟(至)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此以自他作對。
愍衆敬佛。
是自行。
以忍度為體。
知音雲。
質直柔軟。
不為人所辱也。
愍衆敬佛。
是不辱于人也。
質直者。
心如直弦。
一切真實。
以真實故。
不為人嗔。
以柔軟故。
自亦無嗔。
自既證得柔順忍三昧。
故常愍念一切嗔恨虛假衆生也。
自既知諸佛所證如是三昧。
故常生恭敬也。
淨心說法。
方是化他。
以慧度為體。
于衆中得心淨。
是以慧自利也。
譬喻說法。
以慧利人也。
問。
此人既能于大衆中。
以淨心說法。
可謂具真慧矣。
況又能以種種因緣譬喻言辭。
說無礙法。
似乎自利。
已得何言。
如是之人。
乃可為說。
答。
豈不聞諸佛開權。
但曰以種種因緣等。
随宜說法。
此雖曰譬喻言辭說法無礙。
但得權乘。
未竟實理。
故須當為說此妙法也。
若有比丘為一切智(至)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此與下段始終作對。
四方求法。
乃參請之始也。
以力度為體。
知音雲。
為智求法。
則信力甚深也。
樂大不小。
乃慧力甚大也。
一切智者。
實智乃為一切智之本。
今所求者。
求如來妙智也。
四方求者。
是廣求福慧。
合掌頂受。
乃受持之切也。
求大乘經。
是欲趨佛果。
不受餘經者。
欲起利人之行。
故不習小乘以求自了也。
如人至心求佛舍利(至)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頂受專修。
是歸憑之終也。
以願度為體。
知音雲。
不求餘經。
願不欲小也。
未嘗外典。
願遠諸邪也。
舍利。
乃佛身之分。
正求之當切。
故言如人志心。
謂求經之心。
如求舍利等也。
如是至誠求得。
一心頂受。
如獲至寶。
既得深信大乘。
豈複有志念小乘。
而更欲外道典籍者乎。
△二總結應說。
告舍利弗我說是相(至)汝當為說妙法華經。
是相者。
即上十種善相。
然亦略言之耳。
若廣說持經得益者。
窮劫不緻盡也。
前教勿妄說者。
由不信不解。
返為堕苦之緣。
故曆舉謗者十種罪相令聞之。
縱不信不解。
亦勿生謗。
則于将來。
亦為漸入佛慧之緣也。
此舉十種信解者。
必得成就聖智。
繼佛妙果。
須當為說妙法華經也。
然世尊将信毀二種。
善惡果報。
顯然舉出。
使人知疑信善惡。
翻覆成敗。
有如此者。
斯可謂分别解說之極矣。
此六十五行。
以罪福勸信已竟。
直指雲。
此品因千二百不悟佛知見。
乃重煩世尊入泥入水。
立此譬喻。
由此喻。
知三界空華。
知衆生如夢。
知定業難逃。
知惡習當斷。
知權實不二。
知真俗一如。
知心佛平等。
知佛為一大事因緣出世。
知深信定入佛乘。
知毀謗定當堕落。
知信解必得受記。
惟此一品。
前含方便。
後攝因緣。
黑白二門。
皎如日月。
善哉譬喻。
真不可得而思議者也。
妙法蓮華經授手卷第三
即說一佛乘之語。
一切皆當成佛者。
由決定信也。
又見如來語無虛妄。
是乘微妙清淨第一(至)所應稱贊供養禮拜。
此合上皆是一相一種聖所稱歎。
直指雲。
真俗融。
權實會。
故曰微妙。
超能所。
泯聖凡。
故曰清淨。
世出世間無有過者。
曰第一。
十方谛求。
更無餘乘。
曰無有上。
如妙蓮華。
故佛所悅可。
[△@△]言此一乘。
于三界中。
為第一者。
過去現在已成之諸佛。
由乘此而出三界。
是為佛所悅可也。
一切衆生。
皆未成之諸佛。
亦将乘此而出三界。
則宜乎所應稱贊供養也。
是則三世十方一切諸佛。
唯乘此故。
而得出離。
豈不曰無有上耶。
無量億千諸力解脫禅定智慧及佛餘法。
合上我有無量無邊智慧等。
此釋成所以有一乘之由。
皆由如來具足諸力解脫禅定等。
故能普為一切衆生。
說一佛乘。
△二合得車歡喜。
得如是乘令諸子等(至)乘此寶乘直至道場。
○日夜者。
初得佛知見中道智。
如日。
由一分無明未盡。
如夜。
又自具中道智光。
如日。
以慈悲入生死濟物。
如夜。
劫數者。
常行二法。
從劫至劫。
利己利人。
于此界他方。
故雲遊戲。
三乘之人。
同入佛智。
是謂乘此寶乘。
直至者。
中間更無屈曲回還。
自發大心直至成佛。
以是因緣十方谛求更無餘乘除佛方便。
此方結勸信受。
我唯說一乘。
更無二三者。
何也。
以我本願。
元為此一大事因緣。
使一切人決定成佛。
豈實有二三乘法。
為衆生說耶。
任汝向十方審谛誠求。
唯一佛乘。
更無餘法。
唯除諸佛作方便說。
容有之耳。
△四頌合無虛妄。
分二。
一正合不虛。
告舍利弗汝諸人等(至)我皆濟拔令出三界。
至此始出成不虛之言。
從前許三。
而今普與一乘者。
為其皆吾子也。
既皆是子。
則賜應平等。
況汝輩累劫受苦。
而我累劫救濟。
必令脫諸苦。
而至于樂。
始完我為父者之職也。
我雖先說汝等滅度(至)今所應作唯佛智慧。
先說者。
即佛于阿含。
已許滅度也。
謂我雖先說汝等已得滅度。
但不過盡分段出三界而已。
其實變易未忘。
故非真滅。
今所應作者。
即悟入佛知見道。
始融真俗。
歸第一義。
則一色一華。
舉手低頭。
皆為成佛正因。
總皆融入佛智。
而證一乘實相也。
△二合釋不虛。
若有菩薩于是衆中(至)所化衆生皆是菩薩。
直指雲。
此應長行如彼長者初以三車誘引諸子。
至于一佛乘分别說三一節。
長行先叙羊鹿。
後及牛車。
今頌先牛車。
以見小大互融權實不二也。
自未度先度人。
乃菩薩發心也。
其發心之初。
貴在直心。
正念真如。
真如之理。
即是實相。
達實相則權實可融。
故曰皆是菩薩。
[△@△]又若有菩薩者。
即指發大心之人。
于是衆中。
即于此法華衆中。
一心聽者。
是無異緣也。
實法者。
即一乘妙法也。
末四句。
明此諸人從前雖因權得入。
未是菩薩。
迄今會。
則權亦成實矣。
故言皆是菩薩。
若人小智深着愛欲(至)佛說苦谛真實無異。
此下明有作四谛也。
佛所說法。
本無大小。
由人機不同。
故法亦有異。
先明苦谛。
以逼惱為義。
總不出六道生死。
谛者。
審實不虛。
聲聞人怖畏生死。
不慕大乘。
故曰小智。
然所以無慕大之心者。
由深着愛欲。
着愛既深。
苦曷以盡。
故為之宣示苦谛也。
心喜者。
以機教相契也。
既曰小智。
非無智者。
但于大乘。
不生忻樂。
今見投以苦谛。
稱适所懷。
故至心喜。
得未曾有也。
真實無異者。
佛說苦。
決定是苦。
而不能令樂。
若有衆生不知苦本(至)諸苦所因貪欲為本。
前四句明集谛。
以招感為義。
則集是苦因。
衆生集諸欲。
而不能舍。
豈識其為苦本。
故如來以方便力。
說諸苦因。
皆以集諸欲。
而緻諸苦果也。
方便說道之道字。
非謂道谛。
如雲方便說與。
此是世間因果也。
若滅貪欲無所依止滅盡諸苦名第三谛。
此明滅谛。
以可證為義。
衆生由諸苦所逼。
不忘貪欲。
則涅槃永失。
若集盡苦滅。
則滅谛之理。
可證入矣。
欲之一字。
攝法甚寬。
該三界所有一切諸欲。
貪字。
即攝嗔癡。
為三毒。
則貪欲二字。
總六道輪回之本。
是生因也。
滅字。
即永息輪回之義。
是轉生死為涅槃也。
若貪欲滅盡。
則六道因亡。
因亡而苦果永息。
生死何依。
苦盡而滅谛證矣。
故曰滅盡等。
為滅谛故修行于道。
此明道谛。
以可修為義。
欲證滅谛。
須修諸道品也。
略則戒定慧。
廣則三十七品。
此為出世因果也。
離諸苦縛名得解脫(至)我意不欲令至滅度。
此出陳三乘非實之故。
初二句重舉得脫也。
集為能縛。
苦為所縛。
今但離苦集。
名得解脫。
其實非真也。
次二句。
徴雲。
是人于何法得解脫。
而曰非真。
下二句。
謂但離虛妄也。
況無明已是虛妄。
而見思依無明起。
則更為虛妄。
今二乘見思惑斷。
是但離虛妄。
稱解脫也。
此秪脫分段。
而未脫變易。
故不得一切解脫。
一切解脫者。
即無作無滅之四谛也。
佛說未實滅度者。
以未得無上道故。
況如來出世。
本欲令人至無上菩提。
方稱本懷。
原不欲令人至有餘涅槃。
但斷見思而便謂已得滅度也。
今欲普令三乘同歸實相。
故唯說一佛乘。
我為法王于法自在安隐衆生故現于世。
此明佛欲使人必至究竟。
然我本為三界大法之王。
于權實諸智。
皆得自在。
所謂舉權則實在其中矣。
今乘此無礙輪。
示生三界。
無非為欲安隐衆生。
而出現于世。
豈忍人不至究竟。
而便謂滅度。
此結前為一大事因緣出現之案。
百行偈頌前長行已竟。
△二六十五行勸信。
分二。
一标章。
又二。
一标可說不可說。
汝舍利弗我此法印為欲利益世間故說。
此正囑付身子。
于法當鄭重也。
法印者。
即如來三昧海印。
所謂森羅萬象一法所印也。
況如來持此法印。
印定九界衆生必至佛果。
以利益世間故。
特為開示演說。
但非機不說。
說之恐至起謗法因緣。
此為如來鑒機妙用。
汝當知也。
△二标可通不可通。
在所遊方勿妄宣傳。
此方囑身子等。
他後須觀機逗教。
勿亂通也。
或在此界天上人間五道類中。
或他界乘通乘願。
随處行化。
皆是所遊之方。
勿妄宣者。
非機勿說也。
勿妄傳者。
是機當授也。
若非機為說。
必至生謗堕苦。
則失自拔苦之悲心也。
是機不與。
必誤妙嚴之樂。
是失自與樂之慈門也。
此是囑持法印者之當慎。
△二釋義。
分二。
一釋可說不可說。
若有聞者随喜頂受當知是人阿惟越緻。
此下總标三種能信之人。
即得大利益也。
直指雲。
先出一類大乘之機。
聞此生佛平等之法。
一念随喜者。
即現生證不退果。
以顯頓教頓機之利益也。
須知此中更有況顯之意。
言随喜頂受。
不過暫時聞經生信樂者。
随喜尚得阿惟越緻。
況一心誠求者。
況專心修習者。
其益可較。
若有信受此經法者(至)恭敬供養亦聞是法。
此明中乘之機。
一念信受此生佛平等之理者。
是久遠劫。
曾種大乘之因也。
見佛是緣因。
供養是福因。
聞法是慧因。
遠因既深。
一聞即信。
此以顯昔緣之不昧也。
若人有能信汝所說(至)及比丘僧并諸菩薩。
此又明一種大心凡夫。
從身子處。
聞此生佛平等之理。
能深信者。
便得入四聖流矣。
一見佛。
二并汝者。
即聲聞。
三比丘僧。
攝緣覺。
四并諸菩薩。
已上三段。
見承法華之力。
而開佛知見。
深達實相。
便見心佛衆生三無差别矣。
則知信字。
即根本智。
以顯信為入道之本。
信能開佛知見。
故信真則悟入無難。
斯法華經為深智說(至)随順此經非己智分。
此總結三乘淺深。
以明法因機别也。
深智。
即實相根本智。
如文殊等。
淺識者。
即五趣識情。
如不睹不聞等。
迷者不信。
由識所使也。
悟者深信。
因智而契也。
一切聲聞下四句。
揀三乘人。
偏空力弱。
不及受大。
汝舍利下四句。
指當機。
以信解而得親證。
是初住位。
末四句。
指千二百人。
因聞譬喻。
乃依佛語。
随順法性。
而得證入。
終非己力所能入也。
三乘聖衆尚于此經。
信分深淺。
況凡夫耶。
可見如來智慧甚深難入。
但以如來知見力故。
知一切三乘五性之機。
若深智聞而生信。
即可說也。
淺智不信。
則不可說。
△二釋可通不可通。
又二。
一用大悲門惡人莫說。
又舍利弗憍慢懈怠(至)聞不能解亦勿為說。
此詳明勿妄宣傳之誡。
憍慢者非他。
即是聞法未證之人。
妄謂有所取證。
故多憍??慠慢也。
懈怠者。
亦即是不勤求無上乘人。
此等既着我見。
必無樂欲之心。
若強為說之。
是妄宣說。
此為計我取證者。
不可說也。
次明凡夫人但知着欲為樂。
況深著者。
迷之猶甚。
必不欲聞。
縱聞無心領解。
如此者說之何益。
此為凡夫無智者。
不可說也。
且而妙法實相。
為諸佛之所護念。
豈容妄宣。
故以此兩種不聞不信人。
對前三種能聞能信者。
罪福皎然。
如上文。
才能随喜頂受。
便現生住不退地。
續佛慧命。
則知為親近諸佛者。
必成佛子。
暫時随喜信受之人。
其利益廣大如此。
況久修實證者耶。
今以此不信受者。
必生毀謗。
由謗故苦。
故下出陳不信之罪。
亦甚苦甚重也。
要知妙法功力不可思議。
緻令信者之福。
與不信者之罪。
皆不可得而思議也。
若人不信毀謗此經(至)汝當聽說此人罪報。
此言毀謗經斷佛種。
是大惡。
不啻出佛身血也。
不信者。
即自斷善根。
雖則如來廣大知見智慧神通種種三昧無量方便本自具足。
由不信故。
則皆失之。
因失其樂。
必緻堕苦也。
毀謗者。
毀其無有将來成佛之因。
謗其無有将來出世之果。
因果雙亡。
是斷滅義。
一切世間者。
此經為九界之根本也。
既謗此經。
即斷九界成佛之因。
故曰斷一切世間佛種。
颦蹙者。
謂颦眉蹙額。
不欲聞也。
不信二字為總。
毀謗。
是不信之言。
颦蹙。
是不信之貌。
疑惑。
是不信之心。
以三業俱犯故。
感報不輕。
颦(音貧)。
蹙(音足)。
若佛在世若滅度後(至)此人罪報汝今複聽。
上明斷世佛種。
罪已難逭。
此又兼謗三寶。
故共陳罪相。
若佛在世一句。
是謗佛兼謗佛所說之法。
佛滅度後。
乃單謗其所說經也。
見有讀誦書持經者。
或輕賤。
或憎嫉。
或懷恨。
此皆謗持法華之弟子。
故曰罪報複聽。
向下總前謗佛謗法謗僧之罪。
共出陳之始。
不緻文繁也。
诽(音斐)。
嫉(音疾)。
其人命終入阿鼻獄(至)如是展轉至無數劫。
然謗經不信之邪人。
多是法中假名冒竊者。
所謂師子身中蟲也。
非世俗無知識者。
能緻謗法因緣也。
此償報中。
依直指。
分為十段。
一明謗經者。
初生地獄報。
由現生不信妙法謗佛法僧。
皆是輕毀最上最尊之果。
故死堕地獄。
亦墜最下最苦之塗。
由生謗時。
迷己迷人。
故感報劫數。
展轉增長也。
問。
何故不陳地獄苦狀。
答。
以受罪不一。
地獄不一。
而況劫數長久。
謗能盡說。
從地獄出當堕畜生(至)斷佛種故受斯罪報。
二明謗經者。
轉入畜生報。
照常論謗大乘經者。
從地獄出。
堕餓鬼中。
此不标鬼趣。
理應有之。
或文略耳。
又則鬼道受報。
人無知者。
如地獄苦報。
亦不詳陳。
況鬼但受苦。
畜生兼償債。
故今以人所共知見者為言。
使人必當敬信大乘經典。
勿毀謗也。
然所以堕畜生者。
由前生憍慢之時。
披師子服。
作野幹鳴。
故今作如此報也。
正當诳妄說法之時。
不知三德一心之正宗。
故感形??瘦。
權實不明。
報之黧黮。
将俚語外飾。
故報以疥癞。
假法虛妄。
損正信故。
感人觸娆。
恃法惡賤他賢。
仍報之為人惡賤。
過受利養。
故報之饑渴。
失人正慧。
故報骨肉枯竭。
生時自無實益。
故受楚毒。
死後移污于人。
故被瓦石。
此為謗經所招之畜生。
報應一也。
??(音窟)。
黧(音離)。
黮(音坦)。
娆(音饒)。
若作馲駝或生驢中(至)謗斯經故獲罪如是。
三明負重畜生報。
馲駝與驢。
惟以負重為用。
是謗法之人。
還其憍慢自重之報。
因中毀謗之言加人。
果上杖捶之苦加己也。
因中多諸邪解。
诳惑于人。
果上但念水草。
無别所知也。
馲(音洛)。
有作野幹來入聚落(至)受諸苦痛或時緻死。
四明病苦畜生報。
先世于聚落中。
妄自稱尊。
受人恭敬。
故今還來于此。
作野狐精。
以昔不明法體。
故感疥癞。
昔時權實未融。
故感一目。
昔時鼓弄妖惑。
烏合群黨。
無法利于人。
故感童子無知者打擲之。
昔時惑人。
不知休止故感受痛苦。
而緻于死。
于此死已更受蟒身(至)謗斯經故獲罪如是。
五明嗔毒畜生報。
因中見持經者。
而懷結恨。
故感蟒身。
況妙法具五分法身。
真理由謗。
故感五百由旬之量。
聞大法而颦蹙不喜。
故感聾騃無足。
腹行用酬多伎。
咂食以償貪饕。
因中假法終身受樂。
果中受苦應無休息也。
蟒(音莽)。
騃(涯上聲)。
若得為人諸根闇鈍(至)若有所得尋複忘失。
六明轉生人道報。
償理智無知。
報有三種。
一六根不具。
二誤醫增疾。
三橫罹他殃。
因中法眼不明。
故報以諸根暗鈍。
三身不能别白。
故報以矬陋。
權實不明。
報以兩手??曲。
正信不立。
報以兩足躄折。
無擇法眼。
故盲。
厭聞妙法。
故聾。
不信常住法身。
故背伛。
因中以妄語惑人。
故感人不信。
法說非法。
故口臭。
教惑愚人。
故為魑魅所著。
虛受恭敬。
故貧賤。
理行俱虧。
故多病痟瘦。
理智俱失。
故無所依怙。
憎嫌持經之人。
故感人不在意。
不以法為懷。
故尋複忘失。
總為不明大法。
妄談般若。
以謗法故。
感報如是。
矬(坐平聲)。
陋(音漏)。
??(音連)。
躄(音碧)。
伛(于上聲)。
痟(音宵)。
若修醫道順方治病(至)設服良藥而複增劇。
七明貪利謬說報。
佛為三界醫王。
能瘥五趣三乘生死等病。
瘥病之藥。
悉具此經。
凡人一受師教。
便得悟佛知見。
則身心病盡。
頓出輪回。
邪見衆生。
不信佛大乘正法。
為利養故。
謬妄宣傳。
自誤誤人。
故報以為醫。
但知順方治病。
不得藥理。
不識病原。
而返增他疾。
如衆生本求妙果。
而貪利者。
妄說空相。
緻令聞者錯亂修習。
喪法身。
斷慧命。
故報以醫人緻死。
己實未得。
而返不受人教化。
故自病無人救療。
設有以正法開導。
即生嗔惱。
故服良藥。
而增他疾也。
若他反逆抄劫竊盜(至)生辄聾啞根不具。
八明展轉訛傳報。
前人為利妄說。
後人遞相沿習。
故感報橫殃。
宜矣。
以下總結。
如上三種謗經堕苦之人。
以因中謗佛故永不見。
謗法故永不聞。
因嫌恨衆僧。
故常生難處。
失三寶種。
則狂亂。
遠離正法。
故長劫受苦。
邪見衆生。
因無慧目。
甘心不聽。
而起謗法因緣。
故生時即便聾啞。
辄(音懾)。
常處地獄如遊園觀(至)謗斯經故獲罪如是。
九明複處地獄報。
以償背法自适之愆也。
由不向正理。
故常居地獄。
以正法為戲。
故如遊園觀。
戲法之心不舍。
故報之如己房舍。
所作不淨。
故與畜生同處。
若得為人聾盲喑啞(至)謗斯經故獲罪如是。
十明再生人道報。
以酬所餘之業也。
若得者。
不定之辭。
謂罪重必更生地獄。
設若罪苦稍輕。
或得為人。
依然六根不具。
四事俱衰。
因中假法得富樂莊嚴。
果中得貧苦衆病莊嚴。
智人弘法。
以三身四智六度萬行。
而為衣服。
邪人謗法。
以水腫幹痟。
而自莊嚴。
弘法之人。
口吐華香。
身心皎潔。
謗法之者。
身常臭處。
垢穢不淨。
智人悟佛知見。
四相頓空。
三毒永息。
邪者迷佛知見。
深着我人。
三毒增長。
戀着生死。
故淫欲熾盛。
智性昏迷。
故不擇禽獸。
以上十段總屬謗經之報。
故一一結雲。
獲罪如是。
悲哉。
謗法者可不懼乎。
疥(音戒)。
癞(音賴)。
癰(音雍)。
疽(音苴)。
告舍利弗謗斯經者(至)無智人中莫說此經。
此結前謗者莫說。
起後信者當說也。
前十段。
既将罪相一一出陳。
使人知謗經乃衆罪根本也。
故告當機領旨。
且雲。
此但略說耳。
若盡為說者。
劫可窮。
而罪相不可窮也。
末四句。
照應章初。
我此法印。
在所遊方。
無智者勿妄傳也。
妙樂問。
謗經生罪。
則經返為緻罪之緣。
何益于人。
答。
罪福皆由心自起。
佛意本為接濟衆生。
出生死海。
在聞經之人。
一念真信。
當下妙契本心。
即是成佛之緣。
不信之人。
反生謗毀。
便是不信自心是佛。
失其根本。
轉無量妙樂。
而成極苦。
此唯自心取緻也。
于經何涉焉。
如迷方者。
乃迷者過。
非聚落過也。
△二依大慈門。
善者當說。
分二。
一分五對釋。
若有利根智慧明了(至)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此以過現作對。
雖标五雙。
不出十度。
唯行十波羅蜜法者。
可以為說。
前六句明現在機。
直指雲。
以智度為體。
故首言利根。
性相雙融。
故曰明了。
差别了了萬行圓明。
故曰多聞強識。
此為求經緣也。
若人曾見下。
方是明過去因。
以施度為體。
億千佛所植福修善。
則其施殊勝。
無以喻也。
能所兩忘。
曰深心。
施不退轉。
曰堅固。
知音雲。
所施植福。
不求人天小果。
故雲深心堅固。
由此因緣具足。
故當為說也。
若人精進常修慈心(至)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此以上下作對。
精進修慈。
是愍下也。
以進度為體。
知音雲。
常修慈心。
勤與樂也。
不惜身命。
勤拔苦也恭敬無異。
是尊上也。
以禅度為體。
無異心。
是心定。
離愚處山。
是身定。
又無異心。
是入息不居陰界。
乃一理恭敬也。
離愚處山。
是出息不涉衆緣。
為無染恭敬也。
又舍利弗若見有人(至)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此以内外作對。
舍惡近善。
是外求。
以方便度為體。
舍惡。
是離俗方便。
得近權智。
近善。
是趨真方便。
得近實智也。
清淨持戒。
是内護。
以戒度為體。
知音雲。
持戒如珠。
成六根清淨之因。
求大乘經。
得開佛知見之緣。
若人無嗔質直柔軟(至)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此以自他作對。
愍衆敬佛。
是自行。
以忍度為體。
知音雲。
質直柔軟。
不為人所辱也。
愍衆敬佛。
是不辱于人也。
質直者。
心如直弦。
一切真實。
以真實故。
不為人嗔。
以柔軟故。
自亦無嗔。
自既證得柔順忍三昧。
故常愍念一切嗔恨虛假衆生也。
自既知諸佛所證如是三昧。
故常生恭敬也。
淨心說法。
方是化他。
以慧度為體。
于衆中得心淨。
是以慧自利也。
譬喻說法。
以慧利人也。
問。
此人既能于大衆中。
以淨心說法。
可謂具真慧矣。
況又能以種種因緣譬喻言辭。
說無礙法。
似乎自利。
已得何言。
如是之人。
乃可為說。
答。
豈不聞諸佛開權。
但曰以種種因緣等。
随宜說法。
此雖曰譬喻言辭說法無礙。
但得權乘。
未竟實理。
故須當為說此妙法也。
若有比丘為一切智(至)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此與下段始終作對。
四方求法。
乃參請之始也。
以力度為體。
知音雲。
為智求法。
則信力甚深也。
樂大不小。
乃慧力甚大也。
一切智者。
實智乃為一切智之本。
今所求者。
求如來妙智也。
四方求者。
是廣求福慧。
合掌頂受。
乃受持之切也。
求大乘經。
是欲趨佛果。
不受餘經者。
欲起利人之行。
故不習小乘以求自了也。
如人至心求佛舍利(至)如是之人乃可為說。
頂受專修。
是歸憑之終也。
以願度為體。
知音雲。
不求餘經。
願不欲小也。
未嘗外典。
願遠諸邪也。
舍利。
乃佛身之分。
正求之當切。
故言如人志心。
謂求經之心。
如求舍利等也。
如是至誠求得。
一心頂受。
如獲至寶。
既得深信大乘。
豈複有志念小乘。
而更欲外道典籍者乎。
△二總結應說。
告舍利弗我說是相(至)汝當為說妙法華經。
是相者。
即上十種善相。
然亦略言之耳。
若廣說持經得益者。
窮劫不緻盡也。
前教勿妄說者。
由不信不解。
返為堕苦之緣。
故曆舉謗者十種罪相令聞之。
縱不信不解。
亦勿生謗。
則于将來。
亦為漸入佛慧之緣也。
此舉十種信解者。
必得成就聖智。
繼佛妙果。
須當為說妙法華經也。
然世尊将信毀二種。
善惡果報。
顯然舉出。
使人知疑信善惡。
翻覆成敗。
有如此者。
斯可謂分别解說之極矣。
此六十五行。
以罪福勸信已竟。
直指雲。
此品因千二百不悟佛知見。
乃重煩世尊入泥入水。
立此譬喻。
由此喻。
知三界空華。
知衆生如夢。
知定業難逃。
知惡習當斷。
知權實不二。
知真俗一如。
知心佛平等。
知佛為一大事因緣出世。
知深信定入佛乘。
知毀謗定當堕落。
知信解必得受記。
惟此一品。
前含方便。
後攝因緣。
黑白二門。
皎如日月。
善哉譬喻。
真不可得而思議者也。
妙法蓮華經授手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