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台宗會義卷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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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菩薩從初發心,修此不二定慧,曆六即位,鄰于究竟。

    今前問答智光照闇,應機拔苦,是從慧莊嚴以得名。

    後問答首楞嚴定,普現色身,是從福莊嚴以得名。

    當知以福慧因緣,故名觀世音普門也。

    四釋真應,真名不僞不動,應名稱适根緣。

    若契實相不僞不動之理,即能稱機适緣而應。

    譬如攬鏡,形對影呈,此之真應,不得相離。

    若外道修有漏通,雖能變化,譬如瓦石,光影不現,不可名應。

    未破四住,未顯偏真,那有中道圓真?若二乘作意神通,亦不名應。

    譬如圖畫,作意乃成,了不相似。

    但證偏真,出于三界,不達中道不動之理,故非圓真,從何起應?大乘不爾,得實相真,譬得明鏡,不須作意。

    法界色像,随對随應,如鏡寫像,與真不殊,爾乃名為真寂身應。

    菩薩從初發心,曆六即位,鄰于究竟。

    今前問答,明真寂不動,法界獲益,是從真身得名。

    後問答,明随機廣利,出沒多端,是從應身得名。

    當知以真應因緣,故名觀世音普門也。

    五、釋藥珠。

    藥樹王療治苦患,出柰女經。

    如意珠王能雨衆寶,廣出諸經。

    三藏通别,亦各得明治病雨寶,而所治不遍,所雨不普。

    今約圓教明之。

    如華嚴雲:有上藥樹,其根深入,枝葉四布。

    根莖枝葉,皆能愈病。

    見聞嗅觸,無不得益。

    菩薩亦爾,大悲熏身,形聲利物,名大藥王身。

    又如如意珠王,能雨大千珍寶,随意無盡。

    菩薩亦爾,大慈熏身,與衆生樂,名如意珠王身。

    此亦約六即判位。

    今前問答,遍救種種幽厄苦難,從藥王身得名。

    後問答,稱适所求,雨大法雨,皆令得度,從如意珠王身得名。

    當知以二身因緣,故名觀世音普門也。

    六、釋冥顯兩益。

    冥是冥密,顯是顯露。

    大聖恒以二益利安一切,而衆生及與下地日用不知。

    譬如日月照世,盲雖不見,實荷深恩。

    乃至同是一位,而下品不知上品神力所作。

    以不知故,名為冥益。

    又聖人之益雖不可知,若聖欲使知,雖蜫蟲等亦能知之。

    以使知故,名為顯益。

    此亦約六即判位。

    今前問答不見形聲,密荷深祐,即是冥益;後問答睹所現身,聞所說法,即是顯益。

    當知以冥顯因緣,故名觀世音普門也。

    七、釋權實。

    權是暫用,實非暫用。

    略言權實,共有三種:一、自行權實。

    中觀為實,二觀為權。

    二、化他權實。

    他人根性不同,或說權為實,或說實為權,不可定判,但約他意以明權實耳。

    三、自行、化他合明權實。

    自行有權有實,皆束為實;化他亦有權有實,總束為權。

    用此三意,廣曆四教,複就自行權實以判六即,如玄義及方便品所明,可以意得。

    今前問答從自他合明之,實智益物;後問答從自他合明之,權智益物。

    當知以權實因緣,故名觀世音普門也。

    八、釋本迹。

    本名實得,迹名應現。

    自有本高迹下、本下迹高等四句,事非一概,亦約六即判位。

    今前問答不可見聞,但獲冥祐,是從本地得名;後問答應現殊形,說法度脫,是從迹地得名。

    當知以本迹因緣,故名觀世音普門也。

    九、釋緣了。

    了是顯發,緣是資助。

    資助于了,顯發法身。

    了者,即是般若,亦名慧行,亦名正道,亦名智慧莊嚴;緣者,即是解脫,亦名行行,亦名助道,亦名福德莊嚴。

    大論雲:一人能耘,一人能種。

    種譬緣因,耘譬了因。

    通論四教,皆具緣、了二義。

    今正明圓教二種莊嚴之因,佛具二種莊嚴之果。

    原此因果根本,即是性德緣、了。

    此之性德,本自有之,非适今也。

    大經雲:一切諸法,本性自空,亦由菩薩修習空故,見諸法空。

    此即了因種子本自有之。

    又雲:一切衆生,皆有初地味。

    禅思益雲:一切衆生,即滅盡定。

    此即緣因種子本自有之。

    依此法爾本有緣、了種子,方便修習,漸漸增長,從于毫末,得成合抱大樹,所謂摩诃般若、首楞嚴定。

    此一科不論六即,但論根本性德。

    今前問答,從了種受名;後問答,從緣種受名。

    當知以了因、緣因、因緣,故名觀世音普門也。

    十、釋智斷。

    通途為語,則智即有為功德滿,亦名菩提;斷即無為功德滿,亦名涅槃。

    言有為功德者,即是因時智慧,有照用修成之義,故稱有為。

    因雖無常,而果是常,将因名果,故言有為功德滿也。

    言無為功德者,若小乘但取煩惱滅無以為斷德,則是但離虛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乃無體之斷德也。

    大乘是有體之斷,不取滅無以為斷德,但取随所調伏衆生之處,惡不能染,縱任自在,無有累縛,名為斷德,指此名無為功德。

    故淨名雲:不斷癡愛,起諸明脫。

    又雲:于諸見不動,而修三十七品,愛見為侍者,亦名如來種。

    乃至五無間,皆生解脫相,無所染礙,名為一切解脫,即是斷德無為也。

    寂而常照,即智德也。

    小乘灰身滅智,既無其身,将何入生死而論調伏?無礙無染,既無其智,何所照寂?大乘智斷圓極,故法身顯著,即是三種佛性義圓也。

    法身滿足,即是非因非果,正因滿足,故曰隐名如來藏,顯名法身。

    雖非是因,而名為正因;雖非是果,而名為法身。

    大經雲:非因非果,名為佛性。

    即是此正因佛性也。

    又雲:是因非果,名為佛性。

    此據性德緣了,皆名為因也。

    又雲:是果非因,名為佛性。

    此據修得緣了皆滿,了滿轉名般若,亦名大菩提果;緣滿轉名解脫,亦名大涅槃果,果皆稱為果也。

    佛性通于因果,不縱不橫。

    性德時,三因不縱不橫;果滿時,名三德亦不縱不橫。

    故普賢觀雲:大乘因者,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

    智德既滿,湛然常照,随機即應,一時解脫;斷德既滿,處處調伏,現形說法,皆令得度。

    今前問答,從智德分滿受名;後問答,從斷德分滿受名。

    當知以智斷因緣,故名觀世音普門也。

    三、解釋竟。

    四、料簡者。

    一、料簡人法。

    問:若人對觀音,法對普門者,則方等有普門,法王子标于人名,此義雲何?答:此有二義:一者、人非法,法非人;二者、人即法,法即人。

    若約華嚴,自有二意:一者、不次第意,人即實相,實相即人,人法不二也;二者、次第意,地前生死行人,未是實相之法,此法亦非彼人也。

    若約三藏,有門明無假人,但有實法,此法非人;空門明攬實法以成假人,亦人法兩異。

    縱令不離人論法,不離法論人,俗有真無,亦界内二谛意耳,非中道之人法也。

    若約方等,對小明大,論人法者,小同三藏,大同華嚴,般若、涅槃亦爾。

    今方等中明普門法王子,即大乘意,與此經同。

    此經普門是法,何得有法無人?方等普門是人,何得有人無法?但人法互舉耳。

    二、料簡慈悲。

    問:若大悲拔苦,苦除即是得樂;若大慈與樂,樂至即是拔苦。

    何意兩分?答:通論如此,别則不然。

    譬如拔罪于獄,未施五塵,身雖免痛,根情未娛,不名與樂。

    又如施五塵于獄中,五情雖悅,不名拔苦。

    為從别義,各顯一邊,故别說之。

    複次,外道修四無量,自證禅定,作想虛運,彼無實益,不能令他拔苦得樂;雖自獲定,虛妄世法,報盡還堕,不免于苦,自他俱無利益。

    二乘修四無量,但自拔分段苦,未免變易,非究竟樂,亦不益他。

    菩薩不爾,非凡夫行,非賢聖行。

    非凡夫者,不同自受禅樂;非賢聖者,不同自拔于苦。

    不同自受樂故,即與他樂;不同自拔苦故,即拔他苦。

    亦是即拔苦,即與樂;即與樂,即拔苦。

    但分别說之,前明拔苦,後明與樂耳。

    又但論慈悲,不論喜舍者,四無量心,名雖有四,義但有三。

    大經雲:憂畢叉憂,畢叉名舍。

    即是兩舍,非慈非悲,不二之意。

    不二而二,即是慈悲。

    喜者,從樂生喜,初願與樂。

    衆生苦重,不能得樂,則無可喜。

    既拔苦竟,即能得樂,遂其初願,是故喜也。

    三、料簡福慧。

    問:何故觀音對慧,稱之而拔苦;普門對福,見之而得樂?答:慧是光明,正治闇惑。

    惑是生死苦惱,欲治闇惑之苦,豈不用智慧之光?故稱智慧人名,即拔苦也。

    法是法門,門名能通,通至涅槃安樂之處。

    初習此法,是得樂因;後證此法,是得樂果。

    故對普門法,而明與樂也。

    然自有智慧是福德,福德是智慧;自有智慧非福德,福德非智慧。

    大小乘皆備四句。

    小乘四句者,如六度菩薩修般若,分閻浮提為七分,此是世智,不能斷惑,猶屬福德所攝,是第一句;即名此福是智,以息诤故,是第二句;如餓阿羅漢,以能斷惑,名為智慧,而非福德,即第三句;如白象王,有大受用,名為福德,非出世智,亦非世智,不名智慧,即第四句也。

    大乘四句者,别教地前三十心,行行名福德,慧行名智慧,此慧不能破無明,還屬福德所攝,即第一句;此福亦能治取相惑,亦可名為智慧,即第二句;若地上皆名智慧,不名福德,即第三句;若地前皆名福德,不名智慧,即第四句也。

    今圓教所明,福即是慧,慧即是福,福慧不二。

    故大論雲:如是尊妙人,則能見般若。

    此慧那得無定?又雲:健相三昧,能破強敵。

    此定那得無慧?不二而二,故分别說之耳。

    四、料簡真應。

    亦有四句:非真非應,應而非真,真而非應,亦真亦應。

    一、非真非應,就理可解。

    又凡夫不見理故非真,無用故非應。

    二、應而非真者,外道修得五通,同他施化,亦得名應;而不見谛,不得名真。

    三、真而非應者,二乘斷結見谛,亦得名真;灰身滅智,不能起應。

    四、亦真亦應者,此則别顯中道為真,即真論用為應。

    真應不二,不二而二,故依文互舉,一往言之。

    前番問答,明真身恒益;後番問答,明應身間益。

    然恒間亦不相離,如二鳥雙遊。

    故盡理而言,則真身亦恒亦不恒,應身亦間亦不間也。

    五、料簡藥珠,藥有差病拔苦之功,亦有全身增命緻寶之用。

    如意珠王,非但雨寶,亦能除病;大施太子,入海得珠,還治父母之眼。

    大品雲:若人眼痛,珠着身上,病即除愈。

    故知通具二義,今亦别據一邊說耳。

    六、料簡冥顯兩益,共有三十六句,如玄義。

    七、料簡權實,亦具四句:或因實智解脫于權,七難銷除,二求願滿是也;或因實智解脫于實,三毒皆離是也;或因權智得度于實,三十三身得度是也;或因權智得度于權,怖畏急難之中,能得無畏是也。

    或二俱度脫,或二俱不度不脫。

    今依文互出一邊,前文脫權,後文度實耳。

    八、料簡本迹,通論本迹,俱能與拔。

    故壽量品雲:聞佛壽無量,得無量無漏,清淨之果報。

    即是從本得樂。

    請觀音經雲:或遊戲地獄,大悲代受苦。

    即是從迹拔苦。

    但衆生不達本源,所以流轉苦惱。

    若識本理,即于苦得解脫。

    不見迹化,不能三業種福。

    若遇形聲,即為緻樂之因,故亦一往說之。

    然非本無以垂迹,非迹無以顯本,則是二而不二。

    問:本迹與真應何異?答:真應就一世橫辨,本迹就三世豎論也。

    九、料簡緣了。

    問:緣了既有性德善,亦有性德惡否?答:具。

    問:闡提與佛,斷何等善惡?答:闡提斷修善盡,但性善在。

    佛斷修惡盡,但性惡在。

    問:性德善惡,何不可斷?答:性之善惡,但是善惡法門。

    性不可改,曆三世無誰能毀,亦複不可斷壞。

    譬如魔雖燒經,何能令善法門斷盡?假令佛燒惡譜,亦不能令惡法斷盡。

    如秦焚典坑儒,豈能令善惡斷盡耶?問:闡提不斷性善,還能令修善起。

    佛既不斷性惡,亦還令修惡起耶?答:闡提既不達性善,由不達故,還為善所染,所以修善得起,廣治諸惡。

    佛雖不斷性惡,以達惡故,于惡自在,故不為惡所染,永無修惡。

    複能自在廣用諸惡法門,化度衆生,終日用之,終日不染,不染故不起,那得以闡提為例?設使闡提能達此善惡者,則不複名一闡提也。

    十、料簡智斷。

    此是一法異名,不得相離。

    如人被縛,運力得脫。

    運力名智,釋然系外名斷。

    運力屬心,故名智慧莊嚴。

    釋然系外屬身,故名福德莊嚴。

    今經言說,不得一時,故互舉智斷。

    若深得此十義意者,解一千從廣釋觀世音普門義,則不可盡也。

     初通釋竟。

    次别釋,為二:先釋觀世音,次釋普門。

    先釋觀世音者,以何因緣名觀世音?通釋如前。

    别則以境智因緣,故名觀世音也。

    境智有二:一思議境智,二不思議境智。

    一思議境智又二:一約理外,二約理内。

    理外境智,共有四句:一天然境智,二相待境智,三因緣境智,四絕待境智。

    天然境智者,境自是境,其性常爾,智自是智,性亦常爾,非佛天人所作,故名天然,即諸法自生句也。

    相待境智者,境不自境,待智故境,智不自智,待境故智,故名相待,即諸法他生句也。

    因緣境智者,非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