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台宗會義卷五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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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吳後學蕅益智旭述 △本門二、明三世益物中二:譬說二:初、立譬,二、法合。

    初中二:初、良醫治子譬,譬上三世益物;二、治子實益譬,譬上總結不虛。

    初又三:初、遠行譬,譬過去益物;二、還來譬,譬現在益物;三、複去譬,譬未來益物。

     今初。

     譬如良醫智慧聰達,明練方藥善治衆病,其人多諸子息,若十、二十乃至百數,以有事緣遠至餘國。

     前法說中有三意:初、益物處;二、拂迹疑;三、益物所宜。

    今但譬益物所宜。

    就所宜中,有感應,有施化,今具譬之。

    譬如良醫至善治衆病。

    即譬我以佛眼觀,有能應之智也。

    其人多諸至乃至百數。

    即譬衆生來至我所,有能感之機也。

    于施化中,有形聲兩益,及得益歡喜。

    今略不譬歡喜,又略不譬聲益。

    于形益中,又略不譬非生現生,但譬非滅現滅。

    一意即是以有事緣,遠至他國也。

    言良醫者,醫有十種:一者、治病病增無損,或時緻死。

    譬空見外道,恣意行惡,教人起邪,斷善根法,法身既亡,慧命亦死。

    二者、治病不增不損。

    譬有見苦行外道,投岩赴火,苦行行善,不得禅定,不能斷結,故不損;亦不斷善,故不增也。

    三者、治病損而不增,但差已還發。

    譬修定斷結外道也。

    四者、治病能令差已不發,而所治不遍。

    譬二乘人但治一兩種有緣者,不能遍治一切也。

    五者、雖能兼遍,而無巧術用治苦痛。

    譬六度菩薩慈悲,廣治難行苦行,釋論呼為拙度也。

    六、治病巧術治無痛惱,但不能治必死之人。

    譬通教菩薩體法巧度,但治有反複凡夫,不治敗種二乘也。

    七、雖能治難愈之病,不能一時治一切病。

    譬别教地前菩薩也。

    八、能一時治一切病,而不能令平複如本。

    譬圓教十信也。

    九、能遍治一切,亦令平複如本,而不能令過本,譬圓教四十位也。

    十者一時治一切病,即能平複,又使過本,即是如來。

    (醫有十種者,通收邪正,貫彼偏圓。

    前之三種,亦稱醫者,佛未出時,一切外道,皆自謂出家,各自領衆故也。

    第三醫中,雲差已還發者,雖斷事惑,還堕三塗,以見惑未斷,故随禅受生之後,仍受輪回也。

    如阿含雲,良醫有四,一善知病相,二知病因起,三善知方治,四畢竟不發。

    但是此中第四第五二種醫相,何以故?所知病相,不出界内,知病因起,不出依正,所有方治,不逾生滅,無常苦空,無我不淨,所雲不發,秪是住二涅槃。

    若以四名,義通諸教,則一一教,随義各别,乃至圓教,于理無妨。

    若直引彼,以證此經,則尚不同通教巧治,安譬本門,數數生滅,深不可也。

    第八不能令平複者,自入未深,未能令他見本法身,法身被無明所覆,義如病損,令還得見,方名為複也。

    第十言過本者,法身本有,今令證本,名之為複,以對性德,無功用故,故修名過。

    然初住已上,亦得名為分過,由殘惑在,且名為複,又讓極地,究竟名過也。

    )前三種醫,即大經中之舊醫,用乳藥也。

    後七并是客醫,無巧術者,但用無常苦無我法,如用苦酢鹹藥,有術遠來,還令服乳,即最後究竟良醫。

    良者善也,具曉八術,譬三達五眼也。

    智慧者,權實二智,深知二谛也。

    聰達者,五眼鑒機,頓漸不差也。

    明練方藥者,譬十二部教,文理甚深也。

    能诠文如方,所诠理如藥,藥通行理,今且雲理,理即攝行也。

    善治衆病者,譬能觀知諸根利鈍,巧用四悉檀也。

    多諸子息者,子義有三種:一、正因佛子,謂一切衆生,皆有三種性德,佛性即是佛子,故雲其中衆生,悉是吾子也。

    二、緣因佛子,謂曾聞一句一偈,禀說修行,所生微解,即了因性,所修微行,即緣因性,正性為本,束此三性,總名緣因,以能資發一實解故,故雲長者諸子,若十二十,乃至三十,先因遊戲,入火宅也。

    三、了因佛子,謂聞法悟道,三因開發,正因理心發,即法身德,了因慧心發,即般若德,緣因善心發,即解脫德,束此三性,總名了因,以能了達中道義故,故雲從佛口生,從法化生,得佛法分,真是佛子也。

    若了因子,常得見父,父不遠行,若緣因子,機尚未熟,父即遠行,得有飲他毒藥之義,今雲多諸子息,正是普收正因子也。

    若十者,十界中佛界機也。

    二十者,十界中佛及菩薩兩界機也。

    乃至百數者,十界互具十界,故為百也。

    百界并有性德,三因并有生善之義,故皆名子息也。

    以有事緣者,譬此土機淺,彼方緣熟也。

    遠至他國者,譬非滅現滅,即所謂亦複現言當入涅槃也。

     △二、還來譬,譬現在益物二:初、譬感應,二、譬施化。

     今初。

     諸子于後,飲他毒藥,藥發悶亂,宛轉于地。

     此譬上文機應相關,見諸衆生樂于小法,德薄垢重也。

    佛在世時,不但已聞法者薄有解行,縱令不見聞者亦蒙利益,如生盲不見日輪,亦藉日輪而得起作。

    佛既非滅示滅,不惟大地幽闇,縱令曾結緣者通惑未斷,漸着三界見思毒藥,故雲飲他毒藥。

    不知出要,故雲悶亂。

    輪轉六道,故雲宛轉于地也。

     △二、譬施化二:初、譬現形,二、譬說法。

     今初。

     是時,其父還來歸家,諸子飲毒,或失本心,或不失者,遙見其父,皆大歡喜,拜跪問訊:善安隐歸!我等愚癡,誤服毒藥,願見救療,更賜壽命! 還來歸家,譬上為是人說,我少出家,得三菩提,非生而現生也。

    或失本心者,譬貪着三界,失先所種若頓若漸諸善根也。

    或不失者,譬雖着五欲,不失三乘善根也。

    遙見其父者,譬佛出時,衆生亦見色身,而為見思障隔五分,不得親奉法身,故雲遙也。

    見聞佛出,皆有喜敬求救之事,具如諸經所明。

     △二、譬說法。

    上文廣明一代所說,及釋巧說之由,所謂照理稱機。

    今但總明三意:初、譬佛受請,轉頓、漸法輪;二、譬勸誡;三、譬得益。

     今初。

     父見子等,苦惱如是,依諸經方,求好藥草,色香美味,皆悉具足,搗篩和合,與子令服。

     經方,譬頓漸一切諸教典也。

    藥草,譬頓漸一切諸法門也。

    并是出世正法,故名為好。

    色譬大小乘戒,戒防身口,事相彰顯也。

    香譬事理諸禅,功德普熏也。

    味譬權實諸慧,能證空中理味也。

    皆悉具足者,不論頓漸、大小、偏圓,皆有此三學也。

    又色是法身,體質義故;香是解脫,離臭義故;味是般若,證覺義故。

    大小、偏圓一切法門,皆悉攬此三德而為體也。

    搗譬空三昧,篩譬無相三昧,和合譬無作三昧。

    大小、偏圓皆有此三種三昧,一一三昧皆具戒、定、慧三,亦皆以三德為其體性,但有明昧之不同耳。

    又空觀如搗,假觀如篩,中觀如和合,三觀皆不離戒、定、慧,亦皆不出三德體性。

    将此法與頓、漸衆生,令其修行,名令服也。

     △二、譬勸誡 而作是言:此大良藥,色香美味皆悉具足,汝等可服,速除苦惱,無複衆患。

     汝等可服,勸也。

    速除苦惱,誡也。

    勸令早服,誡令勿遲。

    頓漸諸典,俱有勸誡。

     △三、譬得益 其諸子中不失心者,見此良藥,色香俱好,即便服之,病盡除愈。

     子既遍收十界,故獨舉不失心者,能得現在益也。

    從初成道,乃至涅槃,最後得度,皆由不失三乘善根故耳。

    見色香好,即便服之,服乃得味,得味病除,譬因戒生定,因定發慧,能斷三惑也。

    二、還來譬,譬現在益物竟。

     △三、複去譬,譬未來益物。

    上文有二:初非滅唱滅,次釋須唱滅。

    就初又二:初明本實不滅,二明方便唱滅。

    次文亦二:初明不滅有損,二明唱滅有益。

    今具譬之,即為四:初超譬不滅有損,二譬方便唱滅,三譬唱滅有益,四追譬本實不滅。

     今初。

     餘失心者,見其父來,雖亦歡喜問訊,求索治病,然與其藥而不肯服。

    所以者何?毒氣深入,失本心故,于此好色香藥而謂不美。

     餘失心者,譬往昔結緣尚淺之人,及昔未結緣之輩,不能于今佛世得度,須至滅後方漸熟脫,即是未來機也。

    毒氣深入,譬上貪着五欲,入于憶想妄見網中。

    好色香藥而謂不美,即是不能持戒習定,所以終不能得理味,譬上便起憍恣而懷厭怠也。

     △二、譬方便唱滅 父作是念:此子可愍,為毒所中心皆颠倒,雖見我喜求索救療,如是好藥而不肯服,我今當設方便令服此藥。

    即作是言:汝等當知,我今衰老死時已至,是好良藥今留在此,汝可取服勿憂不差。

    作是教已複至他國,遣使還告: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