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台宗會義卷五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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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初總後别,前約體相,亦可雲總體别體,總相别相。
複次,初雙約境智釋,次但全約觀釋。
然觀必觀境,故可但全約觀;境能發觀,亦可但全約境。
今更私作全約境釋,謂菩薩觀一切法無不皆空,一切法皆如實相,一切法皆不颠倒,一切法皆不動、皆不退、皆不轉,一切法皆如虛空無所有性,一切語言道斷、不生、不出、不起,一切法皆無名,一切法皆無相,一切法皆實無所有,一切法皆無量,一切法皆無邊,一切法皆無礙無障。
此顯百界千如諸法,一一無非實相,即權而實,即俗而真也。
但以因緣有,從颠倒生,故說。
此顯實相無相之體,随染淨緣,具造十界百界千如一切諸法,即實而權,即真而俗也。
權實不二,乃是圓融不思議之二谛。
其體相即,即名為一實谛。
言空則一切皆空,言有則一切皆有,言中則一切皆中,複名為圓融三谛。
非一二三而一二三,雖一二三而真理不當名一二三,複名為圓妙無谛。
常樂觀如是法相,即是正觀不思議境,是故結雲第二親近處也。
問:前雲行處是正行,親近處是助行,今第二親近處雲何即名正觀?答:前不雲乎,詣理略說名行處,略說名正;附事廣說名親近處,廣說名助。
說有廣略,理無淺深。
圓家正助,正助并圓,直是非正非助。
圓道妙理,約廣文能裨理觀,名為助耳。
初身安樂行中,初長文竟。
△二、偈頌三:初、頌标,二、頌釋,三、明行成。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有菩薩,于後惡世,無怖畏心,欲說是經,應入行處,及親近處。
△二、頌釋二:初、頌約遠論近,二、頌非遠非近。
長文分釋行處、親近處,頌中取意合頌,不複次第,正顯文有廣略,理非淺深也。
今初。
常離國王,及國王子,大臣官長,(一)兇險戲者,(三)及旃陀羅,(四)外道梵志,(二)亦不親近,增上慢人,貪着小乘,三藏學者,破戒比丘,名字羅漢,及比丘尼,好戲笑者,深着五欲,求現滅度,諸優婆夷,皆勿親近,若是人等,以好心來,到菩薩所,為聞佛道,菩薩則以,無所畏心,不懷希望,而為說法,(五兼第十)寡女處女,及諸不男,皆勿親近,以為親厚,(六七)亦莫親近,屠兒魁脍,畋獵漁捕,為利殺害,販肉自活,炫賣女色,如是之人,皆勿親近,(又四)兇險相撲,種種嬉戲,諸淫女等,盡勿親近,(又三又六)莫獨屏處,為女說法,若說法時,無得戲笑,(九)入裡乞食,将一比丘,若無比丘,一心念佛,(八)是則名為,行處近處,以此二處,能安樂說。
增上慢人,謂坐禅得小輕安,妄謂有所證得者也。
貪着小乘三藏學者,謂專圖名相,口耳學問,不肯觀心修證者也。
名字羅漢,謂假名阿練若也。
深着五欲,謂于色聲香味觸五塵之中,随有偏嗜者也。
求現滅度,謂但求小乘果證,無大慈悲者也。
着五欲是生死邊,求滅度是涅槃邊,二皆勿近,應近中道明矣。
此皆長文近處所列,而今結雲行處近處,故知正助但約廣略,決無淺深。
△二頌非遠非近 又複不行上中下法、有為無為、實不實法,亦不分别是男是女,不得諸法不知不見,是則名為菩薩行處。
别教名上法,通教名中法,藏教名下法,鹹開入圓,無複藏通别法可得,故不行也。
六凡法界,惑業苦等,名有為有漏法。
四聖法界,功德智慧,名有為無漏法。
十界真如,平等之性,名無為法。
有為色心,暫有體用,名為實法。
不相應行,依于色心,分位假立,名不實法。
又或有為名不實法,性生滅故。
無為名實法,性不改故。
或有漏名不實法,以違性故。
無漏名實法,以稱性故。
或一切實,二俱稱谛故。
(有為是俗谛,無為是真谛。
)一切不實,情有理無,理有情無故。
(有漏情之所有,理之所無,以理無故,名為不實。
無漏理之所有,情之所無,以情無故,名為不實。
)今皆不行者,由觀諸法如實相,則有為亦實相,非複有為,無為亦實相,非複無為,實亦實相,非複是實,不實亦實相,非複不實,故不行也。
此頌于法無所行,而觀諸法如實相也。
亦不分别是男是女者,男即是慧,女即是定,定慧之法,性本絕言,故不可分别也。
不得諸法者,常自寂滅相故。
不知不見者,遠離能取所取戲論相故。
此頌亦不行不分别也。
一切諸法,空無所有,無有常住,亦無起滅,是名智者,所親近處。
此略頌觀一切法空等文也。
無有常住,遮于真谛。
亦無起滅,遮于俗谛。
真俗雙遮,正顯中道,言略意周矣。
颠倒分别,諸法有無,是實非實,是生非生。
在于閑處,修攝其心,安住不動,如須彌山。
觀一切法,皆無所有,猶如虛空,無有堅固。
不生不出,不動不退,常住一相,是名近處。
此頌從颠倒生,故說以為所觀之境,兼頌約近論近,以為方便,然後重頌正觀一切法空等也。
上文附戒附定,合為初親近處,慧名第二親近處。
今以定慧合頌,而頌戒門,則雙結行近,正顯三學互融,事理不二也。
問:上雲無有常住,今雲常住一相,何也?答:若對起滅而言,常住則是情計,是故須破,情計破已,理本常住。
又對起滅而言,常住則有二相,今一切法皆無所有,則無起無滅,當體常住,故名一相。
一相即實相,實相即諸法而非諸法,諸法即非法,故名實相也。
二、頌釋竟。
△三、明行成三:初、标行成,二、釋行成而得安樂,三、頌總結。
今初。
若有比丘,于我滅後,入是行處,及親近處,說斯經時,無有怯弱。
事成則外儀無失,理成則内心無滞,故無怯弱也。
△二、釋行成而得安樂 菩薩有時入于靜室,以正憶念随義觀法,從禅定起,為諸國王、王子、臣民、婆羅門等,開化演暢說斯經典,其心安隐無有怯弱。
此釋安樂之因。
因修禅定,止于過惡,得人無我,外則不損;因修智慧,離諸取着,得法無我,内無颠倒。
是以心不怯弱,不怯弱名安樂也。
△三頌總結 文殊師利,是名菩薩安住初法,能于後世說法華經。
初身安樂行竟。
△二、口安樂行二:初、長文,二、偈頌。
初中二:初、标,二、釋。
今初。
又文殊師利,如來滅後,于末法中欲說是經,應住安樂行。
△二、釋為二:初、止行,二、觀行。
止行防非,是如來衣。
觀行說法,是如來座。
又止行拔苦,觀行與樂,是如來室也。
初、止行又四:初、不說過,二、不輕慢,三、不歎毀,四、不怨嫌。
今初。
若口宣說,若讀經時,不樂說人,及經典過, 人雖有過,于我何與?隻應内省,何暇非他?若喜談人過者,如揚糞穢,自薰薰他,損惱實重,非安樂行也。
一切經典,皆是如來方便随宜所說,如食石蜜,中邊皆甜,安得有過?說經典過,皆由不解權實妙理,故亦非安樂行也。
△二不輕慢 亦不輕慢,諸餘法師。
不倚圓而蔑偏,不重實而輕權。
佛尚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谛。
豈可自恃,不護物機。
△三不歎毀 不說他人好惡長短,于聲聞人亦不稱名說其過惡,亦不稱名贊歎其美。
人皆惡聞其短,故不譚短;面譽彼人,則如對毀此人,故不稱長。
大論雲:自贊者是貢高人,自毀者是妖惑人,贊他者是谄佞人,毀他者是讒賊人。
智者應以四悉籌量而護自他。
又日藏經雲:初中後夜,減省睡眠,精進坐禅,誦經修道,背舍生死,向涅槃路,不稱他短,不說己長,謙下卑遜,不自憍高,衣服知足,不放逸行,系念思惟,心不馳散,于一切衆生起慈悲心,此皆安樂行之相也。
于聲聞人等者,根性不定,若歎二乘,或令彼退大取小;若毀呰二乘,或令彼大小俱失,兩無所取也。
△四不怨嫌 又亦不生怨嫌之心。
若謂彼人彼法妨害我道,即是怨心;若謂彼人彼法鄙劣,即是嫌心。
心機一動,聲說即發,杜說過之源,故不生怨嫌心也。
大集經雲:過去拘留孫佛法中,有一比丘發菩提心,誦持大小乘法聚各八萬四千,意嫌頭陀比丘不誦經典猶如株杌,由此堕獄受大苦惱,從地獄出受羅刹身,至賢劫佛樓至佛時方脫鬼身。
常人尚爾,況安樂行?為弘大典,将護小行,安得不慎其心念耶?怨怪嫌責,怨深嫌淺,淺深俱舍,方稱正行。
此口安樂行。
所言心者,為制口故。
初止行竟。
△二觀行 善修如是安樂心故,諸有聽者不逆其意,有所難問不以小乘法答,但以大乘而為解說,令得一切種智。
觀諸法空,無所取着,心不苟執,不逆人意,不違法相,故不以小乘法答。
若見無大機而為說小,則令得方便益;若不見無大而為說小,則恐妨其大緣。
故深位有知機之智,則可随宜說法;始行無鑒物之能,但可說大乘法也。
口安樂行初長文竟。
△二、偈頌三:初、頌标,二、頌釋,三、明行成。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菩薩常樂,安隐說法,于清淨地,而施床座,以油塗身,澡浴塵穢,着新淨衣,内外俱淨。
長文但雲應住此中,别出行相。
安隐說法,欲令前人得安隐道及安隐果,即入如來室也。
于清淨地而施床座,即坐如來座也。
以油塗身四句,即着如來衣也。
以此三法而導口業,名安樂行。
△二、頌釋二:初、頌止行,二、頌觀行。
初中四:初、頌二不輕慢,二、頌三不歎毀,三、頌初不說過,四、頌四不怨嫌。
長文俱約止善說,頌中皆約行善說也。
今初。
安處法座,随問為說。
慢則不随,随即不輕慢意。
△二頌三不歎毀 若有比丘,及比丘尼,諸優婆塞,及優婆夷,國王王子,群臣士民,以微妙義,和顔為說,若有難問,随義而答。
但依于義,不譚人好惡也。
随義答者有二:一可答,二不可答。
若問答相難诘,相上下,若勝負則自知,是為智者語,一可答也。
若自放恣,敢有違者誅之,是為王者語。
若長短是非皆不知,惟覓勝而已,是為愚者語,二不可答也。
△三頌初不說過 因緣譬喻,敷演分别,以是方便,皆使發心,漸漸增益,入于佛道。
若樂說人及經典過,生人毒念;今不說過,故使發心入于佛道
複次,初雙約境智釋,次但全約觀釋。
然觀必觀境,故可但全約觀;境能發觀,亦可但全約境。
今更私作全約境釋,謂菩薩觀一切法無不皆空,一切法皆如實相,一切法皆不颠倒,一切法皆不動、皆不退、皆不轉,一切法皆如虛空無所有性,一切語言道斷、不生、不出、不起,一切法皆無名,一切法皆無相,一切法皆實無所有,一切法皆無量,一切法皆無邊,一切法皆無礙無障。
此顯百界千如諸法,一一無非實相,即權而實,即俗而真也。
但以因緣有,從颠倒生,故說。
此顯實相無相之體,随染淨緣,具造十界百界千如一切諸法,即實而權,即真而俗也。
權實不二,乃是圓融不思議之二谛。
其體相即,即名為一實谛。
言空則一切皆空,言有則一切皆有,言中則一切皆中,複名為圓融三谛。
非一二三而一二三,雖一二三而真理不當名一二三,複名為圓妙無谛。
常樂觀如是法相,即是正觀不思議境,是故結雲第二親近處也。
問:前雲行處是正行,親近處是助行,今第二親近處雲何即名正觀?答:前不雲乎,詣理略說名行處,略說名正;附事廣說名親近處,廣說名助。
說有廣略,理無淺深。
圓家正助,正助并圓,直是非正非助。
圓道妙理,約廣文能裨理觀,名為助耳。
初身安樂行中,初長文竟。
△二、偈頌三:初、頌标,二、頌釋,三、明行成。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有菩薩,于後惡世,無怖畏心,欲說是經,應入行處,及親近處。
△二、頌釋二:初、頌約遠論近,二、頌非遠非近。
長文分釋行處、親近處,頌中取意合頌,不複次第,正顯文有廣略,理非淺深也。
今初。
常離國王,及國王子,大臣官長,(一)兇險戲者,(三)及旃陀羅,(四)外道梵志,(二)亦不親近,增上慢人,貪着小乘,三藏學者,破戒比丘,名字羅漢,及比丘尼,好戲笑者,深着五欲,求現滅度,諸優婆夷,皆勿親近,若是人等,以好心來,到菩薩所,為聞佛道,菩薩則以,無所畏心,不懷希望,而為說法,(五兼第十)寡女處女,及諸不男,皆勿親近,以為親厚,(六七)亦莫親近,屠兒魁脍,畋獵漁捕,為利殺害,販肉自活,炫賣女色,如是之人,皆勿親近,(又四)兇險相撲,種種嬉戲,諸淫女等,盡勿親近,(又三又六)莫獨屏處,為女說法,若說法時,無得戲笑,(九)入裡乞食,将一比丘,若無比丘,一心念佛,(八)是則名為,行處近處,以此二處,能安樂說。
增上慢人,謂坐禅得小輕安,妄謂有所證得者也。
貪着小乘三藏學者,謂專圖名相,口耳學問,不肯觀心修證者也。
名字羅漢,謂假名阿練若也。
深着五欲,謂于色聲香味觸五塵之中,随有偏嗜者也。
求現滅度,謂但求小乘果證,無大慈悲者也。
着五欲是生死邊,求滅度是涅槃邊,二皆勿近,應近中道明矣。
此皆長文近處所列,而今結雲行處近處,故知正助但約廣略,決無淺深。
△二頌非遠非近 又複不行上中下法、有為無為、實不實法,亦不分别是男是女,不得諸法不知不見,是則名為菩薩行處。
别教名上法,通教名中法,藏教名下法,鹹開入圓,無複藏通别法可得,故不行也。
六凡法界,惑業苦等,名有為有漏法。
四聖法界,功德智慧,名有為無漏法。
十界真如,平等之性,名無為法。
有為色心,暫有體用,名為實法。
不相應行,依于色心,分位假立,名不實法。
又或有為名不實法,性生滅故。
無為名實法,性不改故。
或有漏名不實法,以違性故。
無漏名實法,以稱性故。
或一切實,二俱稱谛故。
(有為是俗谛,無為是真谛。
)一切不實,情有理無,理有情無故。
(有漏情之所有,理之所無,以理無故,名為不實。
無漏理之所有,情之所無,以情無故,名為不實。
)今皆不行者,由觀諸法如實相,則有為亦實相,非複有為,無為亦實相,非複無為,實亦實相,非複是實,不實亦實相,非複不實,故不行也。
此頌于法無所行,而觀諸法如實相也。
亦不分别是男是女者,男即是慧,女即是定,定慧之法,性本絕言,故不可分别也。
不得諸法者,常自寂滅相故。
不知不見者,遠離能取所取戲論相故。
此頌亦不行不分别也。
一切諸法,空無所有,無有常住,亦無起滅,是名智者,所親近處。
此略頌觀一切法空等文也。
無有常住,遮于真谛。
亦無起滅,遮于俗谛。
真俗雙遮,正顯中道,言略意周矣。
颠倒分别,諸法有無,是實非實,是生非生。
在于閑處,修攝其心,安住不動,如須彌山。
觀一切法,皆無所有,猶如虛空,無有堅固。
不生不出,不動不退,常住一相,是名近處。
此頌從颠倒生,故說以為所觀之境,兼頌約近論近,以為方便,然後重頌正觀一切法空等也。
上文附戒附定,合為初親近處,慧名第二親近處。
今以定慧合頌,而頌戒門,則雙結行近,正顯三學互融,事理不二也。
問:上雲無有常住,今雲常住一相,何也?答:若對起滅而言,常住則是情計,是故須破,情計破已,理本常住。
又對起滅而言,常住則有二相,今一切法皆無所有,則無起無滅,當體常住,故名一相。
一相即實相,實相即諸法而非諸法,諸法即非法,故名實相也。
二、頌釋竟。
△三、明行成三:初、标行成,二、釋行成而得安樂,三、頌總結。
今初。
若有比丘,于我滅後,入是行處,及親近處,說斯經時,無有怯弱。
事成則外儀無失,理成則内心無滞,故無怯弱也。
△二、釋行成而得安樂 菩薩有時入于靜室,以正憶念随義觀法,從禅定起,為諸國王、王子、臣民、婆羅門等,開化演暢說斯經典,其心安隐無有怯弱。
此釋安樂之因。
因修禅定,止于過惡,得人無我,外則不損;因修智慧,離諸取着,得法無我,内無颠倒。
是以心不怯弱,不怯弱名安樂也。
△三頌總結 文殊師利,是名菩薩安住初法,能于後世說法華經。
初身安樂行竟。
△二、口安樂行二:初、長文,二、偈頌。
初中二:初、标,二、釋。
今初。
又文殊師利,如來滅後,于末法中欲說是經,應住安樂行。
△二、釋為二:初、止行,二、觀行。
止行防非,是如來衣。
觀行說法,是如來座。
又止行拔苦,觀行與樂,是如來室也。
初、止行又四:初、不說過,二、不輕慢,三、不歎毀,四、不怨嫌。
今初。
若口宣說,若讀經時,不樂說人,及經典過, 人雖有過,于我何與?隻應内省,何暇非他?若喜談人過者,如揚糞穢,自薰薰他,損惱實重,非安樂行也。
一切經典,皆是如來方便随宜所說,如食石蜜,中邊皆甜,安得有過?說經典過,皆由不解權實妙理,故亦非安樂行也。
△二不輕慢 亦不輕慢,諸餘法師。
不倚圓而蔑偏,不重實而輕權。
佛尚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谛。
豈可自恃,不護物機。
△三不歎毀 不說他人好惡長短,于聲聞人亦不稱名說其過惡,亦不稱名贊歎其美。
人皆惡聞其短,故不譚短;面譽彼人,則如對毀此人,故不稱長。
大論雲:自贊者是貢高人,自毀者是妖惑人,贊他者是谄佞人,毀他者是讒賊人。
智者應以四悉籌量而護自他。
又日藏經雲:初中後夜,減省睡眠,精進坐禅,誦經修道,背舍生死,向涅槃路,不稱他短,不說己長,謙下卑遜,不自憍高,衣服知足,不放逸行,系念思惟,心不馳散,于一切衆生起慈悲心,此皆安樂行之相也。
于聲聞人等者,根性不定,若歎二乘,或令彼退大取小;若毀呰二乘,或令彼大小俱失,兩無所取也。
△四不怨嫌 又亦不生怨嫌之心。
若謂彼人彼法妨害我道,即是怨心;若謂彼人彼法鄙劣,即是嫌心。
心機一動,聲說即發,杜說過之源,故不生怨嫌心也。
大集經雲:過去拘留孫佛法中,有一比丘發菩提心,誦持大小乘法聚各八萬四千,意嫌頭陀比丘不誦經典猶如株杌,由此堕獄受大苦惱,從地獄出受羅刹身,至賢劫佛樓至佛時方脫鬼身。
常人尚爾,況安樂行?為弘大典,将護小行,安得不慎其心念耶?怨怪嫌責,怨深嫌淺,淺深俱舍,方稱正行。
此口安樂行。
所言心者,為制口故。
初止行竟。
△二觀行 善修如是安樂心故,諸有聽者不逆其意,有所難問不以小乘法答,但以大乘而為解說,令得一切種智。
觀諸法空,無所取着,心不苟執,不逆人意,不違法相,故不以小乘法答。
若見無大機而為說小,則令得方便益;若不見無大而為說小,則恐妨其大緣。
故深位有知機之智,則可随宜說法;始行無鑒物之能,但可說大乘法也。
口安樂行初長文竟。
△二、偈頌三:初、頌标,二、頌釋,三、明行成。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菩薩常樂,安隐說法,于清淨地,而施床座,以油塗身,澡浴塵穢,着新淨衣,内外俱淨。
長文但雲應住此中,别出行相。
安隐說法,欲令前人得安隐道及安隐果,即入如來室也。
于清淨地而施床座,即坐如來座也。
以油塗身四句,即着如來衣也。
以此三法而導口業,名安樂行。
△二、頌釋二:初、頌止行,二、頌觀行。
初中四:初、頌二不輕慢,二、頌三不歎毀,三、頌初不說過,四、頌四不怨嫌。
長文俱約止善說,頌中皆約行善說也。
今初。
安處法座,随問為說。
慢則不随,随即不輕慢意。
△二頌三不歎毀 若有比丘,及比丘尼,諸優婆塞,及優婆夷,國王王子,群臣士民,以微妙義,和顔為說,若有難問,随義而答。
但依于義,不譚人好惡也。
随義答者有二:一可答,二不可答。
若問答相難诘,相上下,若勝負則自知,是為智者語,一可答也。
若自放恣,敢有違者誅之,是為王者語。
若長短是非皆不知,惟覓勝而已,是為愚者語,二不可答也。
△三頌初不說過 因緣譬喻,敷演分别,以是方便,皆使發心,漸漸增益,入于佛道。
若樂說人及經典過,生人毒念;今不說過,故使發心入于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