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台宗會義卷四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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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楞伽經第三)什師譯經竟,宮人請此品,淹留在内。
江東僅傳二十七品。
梁有滿法師,講經百遍,于長沙郡燒身,仍以此品,安持品前。
南嶽大師,亦以此品,次寶塔品後。
後見長安舊本,方知二師深得經意。
△此迹門流通第三品。
來意引古弘經,傳益非謬;明今宣化,事驗不虛。
舉往勸今,使流通也。
文為二:初、明昔日達多通經,釋迦成道;二、明今日文殊通經,龍女作佛。
禀教尚然,宣通之功,益豈不大?故達多受記,文殊可以意知。
初中三:初、明往昔師弟持經之相;二、結會古今;三、勸信。
初又二:初、長文;二、偈頌。
長文又四:初、明求法時節;二、正明求法;三、求得法師;四、受法奉行。
今初。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天人四衆:吾于過去無量劫中,求法華經無有懈倦。
△二、正明求法,又二:初、明發願,二、明修行。
今初。
于多劫中常作國王,發願求于無上菩提心不退轉。
△二、明修行,又二:初、明欲滿檀那,勤行布施;二、明為滿般若,勤求妙法。
今初。
為欲滿足六波羅蜜,勤行布施,心無吝惜象馬七珍、國城妻子、奴婢仆從、頭目髓腦、身肉手足,不惜軀命。
△二明為滿般若勤求妙法 時世人民壽命無量,為于法故,捐舍國位,委政太子,掣鼓宣令四方求法:誰能為我說大乘者,吾當終身供給走使。
二、正明求法竟。
△三、求得法師 時,有仙人來白王言:我有大乘,名妙法華經,若不違我,當為宣說。
△四、受法奉行 王聞仙言,歡喜踴躍,即随仙人供給所須,采果、汲水、拾薪、設食,乃至以身而為床座,身心無倦。
于時奉事經于千歲,為于法故,精勤給侍,令無所乏。
初長文竟。
△二、偈頌四:初、頌時節及正求法,二、頌求得法師,三、頌受法奉行,四、結證勸信。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念過去劫,為求大法故,雖作世國王,不貪五欲樂。
椎鐘告四方:誰有大法者?若為我解說,身當為奴仆。
△二頌求得法師 時有阿私仙,來白于大王:我有微妙法,世間所希有,若能修行者,吾當為汝說。
△三頌受法奉行 時王聞仙言,心生大喜悅,即便随仙人,供給于所須,采薪及果蓏,随時恭敬與。
情存妙法故,身心無懈倦,普為諸衆生,勤求于大法。
△四、結證勸信 亦不為己身,及以五欲樂。
故為大國王,勤求獲此法,遂緻得成佛,今故為汝說。
初明往昔師弟持經之相竟。
△二、結會古今二:初、正結會,二、明師弟功報俱滿。
今初。
佛告諸比丘:爾時王者,則我身是。
時仙人者,今提婆達多是。
△二、明師弟功報俱滿,又二:初、明弟子圓因報滿;二、明法師妙果當成。
今初。
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六波羅蜜:慈、悲、喜、舍。
此先明因圓也。
問:提婆達多世世為佛怨,雲何而言是善知識?答:入大乘論雲:若是怨者,雲何能得世世相值?如二人行,東西各去,步步轉遠,豈得為伴耶?六度義甚多,今當略說。
如大論雲:舍依正名檀,防止七支名戒,打罵不報名忍,為事始終名精進,四禅八定名禅,分地息诤名般若。
又束十善為六度者:不殺至不妄語是檀,不兩舌是屍,不惡口是忍,不绮語是進,不貪瞋是禅,不邪見是般若。
又菩薩善戒經第十雲:六波羅蜜有三種:一、對治,謂悭、惡、瞋、怠、亂、癡。
二、相生,謂舍家持戒,遇辱須忍,忍已精進,進已調五根,根調知法界。
三、果報,謂大富饒财,諸根具足,容色端正,有大威力,壽命安康,辯才無礙。
又餘經雲:施報富,戒報善道,忍報端正,進報神通,禅報生天,慧報破煩惱。
如是等例,皆是三藏明六度相也。
若施者、受者、财物三事皆空名檀,不見持犯名戒,能忍所忍不可得名忍,身心不動名精進,不亂不味名禅,非智非愚名般若。
如此流例,即通教中六度相。
若言檀有十利:一、伏悭煩惱,二、舍心相續,三、與衆生同資産,四、生豪富家,五、生生施心現前,六、四衆愛樂,七、處衆不怯畏,八、勝名遍布,九、手足柔軟,十、乃至詣道場恒值善知識。
戒有十利:一、滿一切智,二、如佛所學,三、智者不毀,四、誓願不退,五、安住正行,六、棄舍生死,七、慕樂涅槃,八、得無纏心,九、得勝三昧,十、不乏信财。
忍有十利:一、二、三、四,火、刀、毒、水皆不能害,五、非人所護,六、身相莊嚴,七、閉惡道,八、生梵天,九、晝夜常安,十、身不離喜樂。
精進有十利:一、他不能折伏,二、佛所攝,三、非人所護,四、聞法不忘,五、未聞能聞,六、增長辯才,七、得三昧性,八、少病惱,九、随食能消,十、如優缽華增長。
禅有十利:一、安住儀式,二、行慈境界,三、無悔熱,四、守護諸根,五、得無食喜,六、離愛欲,七、修禅不空,八、解脫魔罥,九、安住佛境,十、解脫成熟。
般若有十利:一、不取施相,二、不依戒,三、不住忍力,四、不離身心精進,五、禅無所住,六、魔不能擾,七、他言論不能動,八、達生死底,九、起增上慈,十、不樂二乘地。
複次,四事應修檀:一、破悭貪故,二、莊嚴菩提故,三、自他利益故。
欲施、施時、施已皆歡喜,名自利;饑渴者得除,名利他;四、得後世大善果,謂尊貴饒财故。
四事應持戒,一自修善法滅惡戒,二莊嚴菩提攝衆生,三卧安覺安不悔恨,于諸衆生無害心,四後受人天得涅槃樂。
四事應修忍,一除不忍,二莊嚴菩提攝衆生,三彼此離怖畏,後世無瞋,眷屬不壞,不受苦惱,四得人天涅槃樂。
四事應修精進,一破懈怠,二莊嚴菩提攝衆生,三增善法是自利,不惱他是利他,四後得大力緻菩提。
四事應修禅,一破亂心,二莊嚴菩提攝衆生,三身心寂靜是自利,不惱衆生是利他,四後受清淨身安隐得涅槃。
四事應修般若,一破無明,二莊嚴菩提攝衆生,三智慧自樂是自利,能教衆生是利他,四能壞煩惱及智障是大果。
如此流例,是别教明六度相也。
月藏第一雲,若衆生唯依讀誦求菩提,是人為着世俗,尚不調己煩惱,何能調他。
是人着嫉妒名利富貴,高心自是,輕慢毀他,尚不得欲界善根,況色無色善根,況二乘菩提,況無上菩提。
如星火不能幹海,口氣不能動山,蕅絲不能稱嶽,當知世俗不能滿菩提。
何等是第一義,謂造一切福事,及修身修心修慧,以第一義熏修,則速滿六波羅蜜。
若行、若坐,舍攀緣想,是檀;舍攀緣不犯,是屍;于境界不生瘡疣,是羼;不舍于離,是精進;于事中不放逸,是禅;于諸法體性無生,是般若。
複次,于陰舍,是檀;不計念陰,是屍;于陰無我想,是羼;于陰起怨想,是進;于陰不熾然,是禅;于陰畢竟棄,是般若。
于界舍,是檀;于界不擾濁,是屍;于界舍因緣,是羼;于界數數舍,是進;于界不起發,是禅;于界如幻想,是般若。
如是等,是名第一義谛善巧方便甚深法要,能滿六波羅蜜。
以此法自為、為他,三世菩薩悉修是法,成菩提故,非世俗也。
此法能息衆生煩惱道、苦道,安置菩提道。
又華嚴明七地菩薩念念具足十波羅蜜,當知諸地皆悉念念具足,為存教道,故至七地說之。
諸如此例,是圓教六度相也。
今明釋迦因行,須知迹示四相,本行惟圓。
次慈、悲、喜、舍,各有生緣、法緣、無緣三種不同。
三藏生緣,二乘但為自調止,可攝入定學。
菩薩為度一切,别修四無量心,若至果成,得名大慈、大悲、大喜、大舍。
通教法緣,三乘同修,而亦自他利别。
别教次第修三,圓教一心圓具。
迹四本一,例前六度可知。
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紫磨金色、十力、四無所畏、四攝法、十八不共神通道力,成等正覺,廣度衆生。
此次明果圓也。
三十二相,具在法界次第初門及法數等,文句亦略出之,茲不暇錄。
三藏以精進持戒而為相本,若不持戒,尚不能得人天之身,況佛身相?通教以空無生為相本,别教以道種智為相本,圓教以實相為相本。
今聞法華令我具足,即是稱性發得,亦能迹修前三也。
八十種好、十力、神通等,具如法數,例須先識四教不同之相,然後結歸圓宗。
皆因提婆達多善知識故。
此結證由通經者益也。
初明弟子圓因報滿竟。
△二、明法師妙果當成三:初、明正果成,二、明所化度,三、明滅後利益。
今初。
告諸四衆:提婆達多卻後過無量劫,當得成佛,号曰天王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禦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世界名天道。
因名天熱,果名天王,國名天道。
總由徹悟性德第一義天,非逆非順,而逆而順故也。
非逆而逆,其逆不可思議,即逆而順,故名天熱。
非順而順,其順不可思議,統逆成順,故名天王。
行于非道,通達佛道,故名天道也。
問,毗尼藏中,明調達臨入獄時,得無根信,口稱南無,未及稱佛,身即陷墜。
佛記其三劫罪畢,出獄為人,當得辟支佛果,号曰南無。
既悟道已,持缽受供,甫得食時,以宿命通,自觀宿行,知是臨終一稱南無善根之力,愧不受食,遂取滅度。
與此經授記,何碩異耶。
答,諸大菩薩,遊戲神通,普門示現三十二應,具十界身,遍于法界,盡于未來。
例如央掘魔羅,薩遮尼犍,迦留陀夷等事,大小兩機,所見碩異,皆由分得如來三密故也。
若知此意,則知釋尊久遠成佛,仍于大通威音等世,示行因行,乃至今品之明求法,然燈之得受記,一一無非垂迹利生,善權方便,殷勤稱歎方便,良有以也。
△二、明所化度 時,天王佛住世二十中劫,廣為衆生說于妙法,恒河沙衆生得阿羅漢果,無量衆生發緣覺心,恒河沙衆生發無上道心,得無生忍至不退轉。
△三、明滅後利益 時,天王佛般涅槃後,正法住世二十中劫,全身舍利起七寶塔,高六十由旬,縱廣四十由旬,諸天人民悉以雜華、末香、燒香、塗香、衣服、璎珞、幢幡、寶蓋、技樂、歌頌,禮拜供養七寶妙塔,無量衆生得阿羅漢果,無量衆生悟辟支佛,不可思議衆生發菩提心至不退轉。
二、結會古今竟 △三勸信 佛告諸比丘:未來世中,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妙法華經提婆達多品,淨心信敬,不生疑惑者,不堕地獄、餓鬼、畜生,生十方佛前。
所生之處,常聞此經。
若生人天中,受勝妙樂;若在佛前,蓮華化生。
淨心信敬者,不于善惡之迹,妄生分别,名為淨心。
深知生生示現為怨,正是成就作佛之大爐鞴,名之為信。
于彼為怨為惱之人,能起真實善知識想,名之為敬。
了達鐘以扣鳴,刀以磨利,金以練精,梅以寒香,但取其益,不計其非,如子食乳,不譏母醜,如人采果,不嫌枝
江東僅傳二十七品。
梁有滿法師,講經百遍,于長沙郡燒身,仍以此品,安持品前。
南嶽大師,亦以此品,次寶塔品後。
後見長安舊本,方知二師深得經意。
△此迹門流通第三品。
來意引古弘經,傳益非謬;明今宣化,事驗不虛。
舉往勸今,使流通也。
文為二:初、明昔日達多通經,釋迦成道;二、明今日文殊通經,龍女作佛。
禀教尚然,宣通之功,益豈不大?故達多受記,文殊可以意知。
初中三:初、明往昔師弟持經之相;二、結會古今;三、勸信。
初又二:初、長文;二、偈頌。
長文又四:初、明求法時節;二、正明求法;三、求得法師;四、受法奉行。
今初。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天人四衆:吾于過去無量劫中,求法華經無有懈倦。
△二、正明求法,又二:初、明發願,二、明修行。
今初。
于多劫中常作國王,發願求于無上菩提心不退轉。
△二、明修行,又二:初、明欲滿檀那,勤行布施;二、明為滿般若,勤求妙法。
今初。
為欲滿足六波羅蜜,勤行布施,心無吝惜象馬七珍、國城妻子、奴婢仆從、頭目髓腦、身肉手足,不惜軀命。
△二明為滿般若勤求妙法 時世人民壽命無量,為于法故,捐舍國位,委政太子,掣鼓宣令四方求法:誰能為我說大乘者,吾當終身供給走使。
二、正明求法竟。
△三、求得法師 時,有仙人來白王言:我有大乘,名妙法華經,若不違我,當為宣說。
△四、受法奉行 王聞仙言,歡喜踴躍,即随仙人供給所須,采果、汲水、拾薪、設食,乃至以身而為床座,身心無倦。
于時奉事經于千歲,為于法故,精勤給侍,令無所乏。
初長文竟。
△二、偈頌四:初、頌時節及正求法,二、頌求得法師,三、頌受法奉行,四、結證勸信。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念過去劫,為求大法故,雖作世國王,不貪五欲樂。
椎鐘告四方:誰有大法者?若為我解說,身當為奴仆。
△二頌求得法師 時有阿私仙,來白于大王:我有微妙法,世間所希有,若能修行者,吾當為汝說。
△三頌受法奉行 時王聞仙言,心生大喜悅,即便随仙人,供給于所須,采薪及果蓏,随時恭敬與。
情存妙法故,身心無懈倦,普為諸衆生,勤求于大法。
△四、結證勸信 亦不為己身,及以五欲樂。
故為大國王,勤求獲此法,遂緻得成佛,今故為汝說。
初明往昔師弟持經之相竟。
△二、結會古今二:初、正結會,二、明師弟功報俱滿。
今初。
佛告諸比丘:爾時王者,則我身是。
時仙人者,今提婆達多是。
△二、明師弟功報俱滿,又二:初、明弟子圓因報滿;二、明法師妙果當成。
今初。
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六波羅蜜:慈、悲、喜、舍。
此先明因圓也。
問:提婆達多世世為佛怨,雲何而言是善知識?答:入大乘論雲:若是怨者,雲何能得世世相值?如二人行,東西各去,步步轉遠,豈得為伴耶?六度義甚多,今當略說。
如大論雲:舍依正名檀,防止七支名戒,打罵不報名忍,為事始終名精進,四禅八定名禅,分地息诤名般若。
又束十善為六度者:不殺至不妄語是檀,不兩舌是屍,不惡口是忍,不绮語是進,不貪瞋是禅,不邪見是般若。
又菩薩善戒經第十雲:六波羅蜜有三種:一、對治,謂悭、惡、瞋、怠、亂、癡。
二、相生,謂舍家持戒,遇辱須忍,忍已精進,進已調五根,根調知法界。
三、果報,謂大富饒财,諸根具足,容色端正,有大威力,壽命安康,辯才無礙。
又餘經雲:施報富,戒報善道,忍報端正,進報神通,禅報生天,慧報破煩惱。
如是等例,皆是三藏明六度相也。
若施者、受者、财物三事皆空名檀,不見持犯名戒,能忍所忍不可得名忍,身心不動名精進,不亂不味名禅,非智非愚名般若。
如此流例,即通教中六度相。
若言檀有十利:一、伏悭煩惱,二、舍心相續,三、與衆生同資産,四、生豪富家,五、生生施心現前,六、四衆愛樂,七、處衆不怯畏,八、勝名遍布,九、手足柔軟,十、乃至詣道場恒值善知識。
戒有十利:一、滿一切智,二、如佛所學,三、智者不毀,四、誓願不退,五、安住正行,六、棄舍生死,七、慕樂涅槃,八、得無纏心,九、得勝三昧,十、不乏信财。
忍有十利:一、二、三、四,火、刀、毒、水皆不能害,五、非人所護,六、身相莊嚴,七、閉惡道,八、生梵天,九、晝夜常安,十、身不離喜樂。
精進有十利:一、他不能折伏,二、佛所攝,三、非人所護,四、聞法不忘,五、未聞能聞,六、增長辯才,七、得三昧性,八、少病惱,九、随食能消,十、如優缽華增長。
禅有十利:一、安住儀式,二、行慈境界,三、無悔熱,四、守護諸根,五、得無食喜,六、離愛欲,七、修禅不空,八、解脫魔罥,九、安住佛境,十、解脫成熟。
般若有十利:一、不取施相,二、不依戒,三、不住忍力,四、不離身心精進,五、禅無所住,六、魔不能擾,七、他言論不能動,八、達生死底,九、起增上慈,十、不樂二乘地。
複次,四事應修檀:一、破悭貪故,二、莊嚴菩提故,三、自他利益故。
欲施、施時、施已皆歡喜,名自利;饑渴者得除,名利他;四、得後世大善果,謂尊貴饒财故。
四事應持戒,一自修善法滅惡戒,二莊嚴菩提攝衆生,三卧安覺安不悔恨,于諸衆生無害心,四後受人天得涅槃樂。
四事應修忍,一除不忍,二莊嚴菩提攝衆生,三彼此離怖畏,後世無瞋,眷屬不壞,不受苦惱,四得人天涅槃樂。
四事應修精進,一破懈怠,二莊嚴菩提攝衆生,三增善法是自利,不惱他是利他,四後得大力緻菩提。
四事應修禅,一破亂心,二莊嚴菩提攝衆生,三身心寂靜是自利,不惱衆生是利他,四後受清淨身安隐得涅槃。
四事應修般若,一破無明,二莊嚴菩提攝衆生,三智慧自樂是自利,能教衆生是利他,四能壞煩惱及智障是大果。
如此流例,是别教明六度相也。
月藏第一雲,若衆生唯依讀誦求菩提,是人為着世俗,尚不調己煩惱,何能調他。
是人着嫉妒名利富貴,高心自是,輕慢毀他,尚不得欲界善根,況色無色善根,況二乘菩提,況無上菩提。
如星火不能幹海,口氣不能動山,蕅絲不能稱嶽,當知世俗不能滿菩提。
何等是第一義,謂造一切福事,及修身修心修慧,以第一義熏修,則速滿六波羅蜜。
若行、若坐,舍攀緣想,是檀;舍攀緣不犯,是屍;于境界不生瘡疣,是羼;不舍于離,是精進;于事中不放逸,是禅;于諸法體性無生,是般若。
複次,于陰舍,是檀;不計念陰,是屍;于陰無我想,是羼;于陰起怨想,是進;于陰不熾然,是禅;于陰畢竟棄,是般若。
于界舍,是檀;于界不擾濁,是屍;于界舍因緣,是羼;于界數數舍,是進;于界不起發,是禅;于界如幻想,是般若。
如是等,是名第一義谛善巧方便甚深法要,能滿六波羅蜜。
以此法自為、為他,三世菩薩悉修是法,成菩提故,非世俗也。
此法能息衆生煩惱道、苦道,安置菩提道。
又華嚴明七地菩薩念念具足十波羅蜜,當知諸地皆悉念念具足,為存教道,故至七地說之。
諸如此例,是圓教六度相也。
今明釋迦因行,須知迹示四相,本行惟圓。
次慈、悲、喜、舍,各有生緣、法緣、無緣三種不同。
三藏生緣,二乘但為自調止,可攝入定學。
菩薩為度一切,别修四無量心,若至果成,得名大慈、大悲、大喜、大舍。
通教法緣,三乘同修,而亦自他利别。
别教次第修三,圓教一心圓具。
迹四本一,例前六度可知。
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紫磨金色、十力、四無所畏、四攝法、十八不共神通道力,成等正覺,廣度衆生。
此次明果圓也。
三十二相,具在法界次第初門及法數等,文句亦略出之,茲不暇錄。
三藏以精進持戒而為相本,若不持戒,尚不能得人天之身,況佛身相?通教以空無生為相本,别教以道種智為相本,圓教以實相為相本。
今聞法華令我具足,即是稱性發得,亦能迹修前三也。
八十種好、十力、神通等,具如法數,例須先識四教不同之相,然後結歸圓宗。
皆因提婆達多善知識故。
此結證由通經者益也。
初明弟子圓因報滿竟。
△二、明法師妙果當成三:初、明正果成,二、明所化度,三、明滅後利益。
今初。
告諸四衆:提婆達多卻後過無量劫,當得成佛,号曰天王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禦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世界名天道。
因名天熱,果名天王,國名天道。
總由徹悟性德第一義天,非逆非順,而逆而順故也。
非逆而逆,其逆不可思議,即逆而順,故名天熱。
非順而順,其順不可思議,統逆成順,故名天王。
行于非道,通達佛道,故名天道也。
問,毗尼藏中,明調達臨入獄時,得無根信,口稱南無,未及稱佛,身即陷墜。
佛記其三劫罪畢,出獄為人,當得辟支佛果,号曰南無。
既悟道已,持缽受供,甫得食時,以宿命通,自觀宿行,知是臨終一稱南無善根之力,愧不受食,遂取滅度。
與此經授記,何碩異耶。
答,諸大菩薩,遊戲神通,普門示現三十二應,具十界身,遍于法界,盡于未來。
例如央掘魔羅,薩遮尼犍,迦留陀夷等事,大小兩機,所見碩異,皆由分得如來三密故也。
若知此意,則知釋尊久遠成佛,仍于大通威音等世,示行因行,乃至今品之明求法,然燈之得受記,一一無非垂迹利生,善權方便,殷勤稱歎方便,良有以也。
△二、明所化度 時,天王佛住世二十中劫,廣為衆生說于妙法,恒河沙衆生得阿羅漢果,無量衆生發緣覺心,恒河沙衆生發無上道心,得無生忍至不退轉。
△三、明滅後利益 時,天王佛般涅槃後,正法住世二十中劫,全身舍利起七寶塔,高六十由旬,縱廣四十由旬,諸天人民悉以雜華、末香、燒香、塗香、衣服、璎珞、幢幡、寶蓋、技樂、歌頌,禮拜供養七寶妙塔,無量衆生得阿羅漢果,無量衆生悟辟支佛,不可思議衆生發菩提心至不退轉。
二、結會古今竟 △三勸信 佛告諸比丘:未來世中,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妙法華經提婆達多品,淨心信敬,不生疑惑者,不堕地獄、餓鬼、畜生,生十方佛前。
所生之處,常聞此經。
若生人天中,受勝妙樂;若在佛前,蓮華化生。
淨心信敬者,不于善惡之迹,妄生分别,名為淨心。
深知生生示現為怨,正是成就作佛之大爐鞴,名之為信。
于彼為怨為惱之人,能起真實善知識想,名之為敬。
了達鐘以扣鳴,刀以磨利,金以練精,梅以寒香,但取其益,不計其非,如子食乳,不譏母醜,如人采果,不嫌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