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台宗會義卷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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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于七種權功德中,各得一種,各作一解,既不知其究竟歸實,亦不知其所得是權,即是權實,但迷名為不自覺知也。
△二、明惟有如來能知,故與大雲同而不同 所以者何?唯有如來知此衆生種相體性,念何事,思何事,修何事,雲何念,雲何思,雲何修,以何法念,以何法思,以何法修,以何法得何法,衆生住于種種之地,唯有如來如實見之,明了無礙。
如來能知者,即是一切種智知也。
如實見之者,即是佛眼見也。
明了無礙者,即是徹始徹終,徹内徹外,鹹洞悉也。
若約能知能見,唯有佛智佛眼。
若約所知所見,則減數。
略舉十境,合為四意。
一一無不差即無差,無差即差也。
四意者,一約四法,二約三法,三約二法,四約一法。
一約四法者,種相體性也。
種有二義。
若就相對論種,則三道是三德種。
故淨名雲,一切煩惱之俦,為如來種。
(由煩惱道,即有般若種也。
)又雲,五無間皆解脫相。
(由不善業,即有善法解脫種也。
)又雲,一切衆生,即涅槃相,不可複滅。
(生死苦道,即法身種也。
)若就類論種,則一切低頭舉手,悉是解脫種。
一切世智,及三乘解心,即般若種。
凡有心者,皆當作佛,即法身種。
如此諸種差别,惟佛能知。
一切種隻一種,即無差别,亦惟佛能知。
差即無差,無差即差,亦惟佛能知。
相者據外,體者主質,性者據内。
具如十界十如中釋。
若論差别,即十法界相,惟佛能知。
若論無差别,即一佛界相,亦惟佛能知。
差即無差,無差即差,亦惟佛能知。
體性例然。
二約三法者,聞思修三慧也。
仍有三重。
一雲,念何事,思何事,修何事者,三慧所取境也。
教下所诠種相體性,随教則有思修不同。
對界為境,多少增減,觀體巧拙,随義應知。
為差無差,以權對實。
二雲:雲何念,雲何思,雲何修者,三慧之當體也。
此體即是能聞能思能修,亦有差無差等,例前可知。
三雲:以何法念,以何法思,以何法修者,三慧之因緣也。
由聞法故,方取于境,故以聞法而為因緣。
如此三乘三慧,昔謂境體因緣有異,即是差别。
若入圓妙三慧,即無差别。
此有差别,惟佛能知。
此無差别,亦惟佛能知。
又差即無差,無差即差,亦惟佛能知。
三、約二法者,因果也。
以何法為因,得何法之果,五乘之因,各得其果,即是差别,惟佛能知。
衆生如佛如,一如無二如,惟是一因一果,即無差别,亦惟佛能知。
又差即無差,無差即差,亦惟佛能知。
四、約一法者,衆生住于種種諸地也,即是七方便人,住于七位,此即差别,惟佛能知。
如實見之,惟是一地,即無差别,亦惟佛能知。
又差即無差,無差即差,亦惟佛能知。
故雲明了無礙也。
此中四意,攝盡諸法種相體性,為三慧所取。
所取四法,不出因果。
因果之體,體惟實性也。
△三、舉譬帖合衆生不知 如彼卉木叢林諸藥草等,而不自知上中下性。
未開顯時,七方便人,皆同卉木,但能受潤增長,不能自知。
既開顯後,方知三草二木,若根若莖,若枝若葉,若華若果,一一無非地之四微,則能全悟衆生性德理地,而為諸佛究竟一切智地。
從此智地,興大悲雲,注權實雨,化化無盡。
如來所以說法華經,欲人悟此性修秘要而已。
初正合竟。
△二、結釋又二:初、結成差即無差,二、釋出不即說意。
今初。
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于空。
一相一味等,已如前釋。
為衆生故,分别說此一相一味。
解脫離滅之法,即是一中無量。
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于空,即是無量中一。
所以結成畢竟無差别也。
言究竟涅槃者,不同二乘有餘無餘二涅槃也。
言常寂滅相者,非以斷縛名為解脫,法本無縛,今亦無脫。
非以舍合名為離相,法本無合,今亦無離。
非以生盡名為滅相,法本無生,今亦無滅。
所謂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不同二乘之三相也。
終歸于空者,歸于中道第一義空,非是二乘灰斷之空也。
勤勤再釋,簡實異權。
佛之大慈,殷切甚矣。
△二、釋出不即說意 佛知是已,觀衆生心欲而将護之,是故不即為說一切種智。
如來既知始末皆一,何不一切時中但說一實?故今釋雲:觀衆生心欲而将養護持之,恐其诽謗,不即說也。
初、正明權實不可思議竟。
△二、結歎述成 汝等迦葉,甚為希有!能知如來随宜說法,能信能受。
所以者何?諸佛世尊随宜說法,難解難知。
前明如來無量功德,汝等若于無量億劫說不能盡,如大雲雨,不可思議。
若此,恐人疑四弟子齊教領解,何必是實?故佛稱述,雖未及究竟佛地,而具領五時權實,開佛知見,分證佛果,亦誠不虛。
兼欲引發下根,令同得悟也。
先歎希有者,凡夫有反覆,聞能得益;菩薩是已事,解不為奇。
今以無為正位,而能舍證入實,故甚希有。
能知随宜說法,述其能領,開三;能信、能受,述其能領,顯一也。
所以者何下,釋成希有,可知。
又前雲汝等說不能盡,今雲汝等甚為希有者,前約佛恩普被,猶如雲雨,靡不覆潤;佛恩普載,猶如大地,靡不生成,豈直但為一方一機而已?故雲說不能盡也。
今以佛恩雖普,衆生日用不自覺知,如三草二木,根植于地,禀潤于雨,而不能知。
汝等能知始終十恩甚為希有,未度令度等,述其知佛四弘誓恩甚為希有;現世安隐,後生善處,以道受樂,述其知大慈與樂恩甚為希有;離諸障礙,漸得入道,述其知大悲拔苦恩甚為希有;輪王、釋、梵是小藥草,述其知勸善除煩惱恩甚為希有;知無漏法,能得涅槃及緣覺證,是中藥草,述其知除寒熱見愛恩甚為希有;上草小樹,是為恥小慕大,述其知遮醜陋恩甚為希有;大樹,是述其知莊嚴恩甚為希有;最實事一地一雨,述其知付财、坐座、身心、财法自在安樂恩甚為希有。
佛述其差别歎者,歎十恩文盡;述其無差别歎者,即是一大恩也。
廣述成中,初長文竟。
△二、重頌三:初、頌法說,二、頌立譬,三、頌法合。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破有法王,出現世間,随衆生欲,種種說法。
如來尊重,智慧深遠,久默斯要,不務速說。
有智若聞,則能信解;無智疑悔,則為永失。
是故迦葉,随力為說,以種種緣,令得正見。
破有法王者,因果不亡,名之為有。
凡夫以見思為因,分段生死為果。
二乘以塵沙為因,方便變易為果。
菩薩以無明為因,自性變易為果。
唯有諸佛,五住因亡,二死果喪,乃于諸法,得大自在也。
出現世間,即是為利衆生故。
凡權實諸教,皆使受者,得益不虛。
随衆生欲二句,頌權智說權教也。
如來尊重四句,頌實智說實教也。
有智若聞四句,釋不速說實之由也。
是故迦葉四句,顯先權後實之巧也。
以種種緣,即先施權。
令得正見,即後顯實。
惟此一實,名為正見。
故涅槃中,迦葉童子領解雲,自此以前,我等皆名邪見人也。
△二、頌立譬二:初、頌無差而差,二、頌差而無差。
初中二:初、超頌能潤無差,二、追頌能生所生受潤差别。
今初。
迦葉當知,譬如大雲起于世間遍覆一切,慧雲含潤,雷光晃曜,雷聲遠震令衆悅豫,日光掩蔽地上清涼,叆叇垂布如可承攬,其雨普等四方俱下,流澍無量率土充洽。
雲,譬應身。
應身随智慧行,故言慧雲。
能具十二部法,故言含潤。
雷光晃曜,譬身放大光。
雷聲遠震,譬口宣四辯。
日光掩蔽,譬九十五種邪光不現。
地上清涼,譬九十八種惱熱得除。
叆叇垂布,如可承攬,譬應身相好威儀,似同三有,有心往取,實不可得也。
其雨普等,四方俱下,譬八音四辯,普應群機。
流澍無量,譬一一時中,鹹具五時八教。
率土充洽,譬凡有心者,皆蒙利潤,一一時中,各得藏通别圓頓漸秘密不定五味之益也。
△二、追頌能生所生受潤差别 山川險谷,幽邃所生,卉木藥草,大小諸樹,百谷苗稼,甘蔗葡萄,雨之所潤,無不豐足。
幹地普洽,藥木并茂,其雲所出,一味之水,草木叢林,随分受潤。
一切諸樹,上中下等,稱其大小,各得生長。
根莖枝葉,華果光色,一雨所及,皆得鮮澤。
山川險谷,略頌能生也。
幽邃,譬衆生久遠所植習因,隐在果報色心内也。
百谷,譬十善互嚴,十善為百。
甘蔗質一,可譬禅定所緣境一。
蒲萄形多,可譬智慧所破惑多。
幹地普洽,譬未信者令信。
餘如文。
初頌無差而差竟。
△二頌差而無差 如其體相,性分大小,所潤是一,而各滋茂。
初二句頌所生所潤;第三句正頌能潤無差略,不頌能生,即以所生兼之;第四句頌差别不自知也。
二、頌立譬竟。
△三、頌法合二:初、頌合無差而差,二、頌合差而無差。
初中三:初、頌合能潤,二
△二、明惟有如來能知,故與大雲同而不同 所以者何?唯有如來知此衆生種相體性,念何事,思何事,修何事,雲何念,雲何思,雲何修,以何法念,以何法思,以何法修,以何法得何法,衆生住于種種之地,唯有如來如實見之,明了無礙。
如來能知者,即是一切種智知也。
如實見之者,即是佛眼見也。
明了無礙者,即是徹始徹終,徹内徹外,鹹洞悉也。
若約能知能見,唯有佛智佛眼。
若約所知所見,則減數。
略舉十境,合為四意。
一一無不差即無差,無差即差也。
四意者,一約四法,二約三法,三約二法,四約一法。
一約四法者,種相體性也。
種有二義。
若就相對論種,則三道是三德種。
故淨名雲,一切煩惱之俦,為如來種。
(由煩惱道,即有般若種也。
)又雲,五無間皆解脫相。
(由不善業,即有善法解脫種也。
)又雲,一切衆生,即涅槃相,不可複滅。
(生死苦道,即法身種也。
)若就類論種,則一切低頭舉手,悉是解脫種。
一切世智,及三乘解心,即般若種。
凡有心者,皆當作佛,即法身種。
如此諸種差别,惟佛能知。
一切種隻一種,即無差别,亦惟佛能知。
差即無差,無差即差,亦惟佛能知。
相者據外,體者主質,性者據内。
具如十界十如中釋。
若論差别,即十法界相,惟佛能知。
若論無差别,即一佛界相,亦惟佛能知。
差即無差,無差即差,亦惟佛能知。
體性例然。
二約三法者,聞思修三慧也。
仍有三重。
一雲,念何事,思何事,修何事者,三慧所取境也。
教下所诠種相體性,随教則有思修不同。
對界為境,多少增減,觀體巧拙,随義應知。
為差無差,以權對實。
二雲:雲何念,雲何思,雲何修者,三慧之當體也。
此體即是能聞能思能修,亦有差無差等,例前可知。
三雲:以何法念,以何法思,以何法修者,三慧之因緣也。
由聞法故,方取于境,故以聞法而為因緣。
如此三乘三慧,昔謂境體因緣有異,即是差别。
若入圓妙三慧,即無差别。
此有差别,惟佛能知。
此無差别,亦惟佛能知。
又差即無差,無差即差,亦惟佛能知。
三、約二法者,因果也。
以何法為因,得何法之果,五乘之因,各得其果,即是差别,惟佛能知。
衆生如佛如,一如無二如,惟是一因一果,即無差别,亦惟佛能知。
又差即無差,無差即差,亦惟佛能知。
四、約一法者,衆生住于種種諸地也,即是七方便人,住于七位,此即差别,惟佛能知。
如實見之,惟是一地,即無差别,亦惟佛能知。
又差即無差,無差即差,亦惟佛能知。
故雲明了無礙也。
此中四意,攝盡諸法種相體性,為三慧所取。
所取四法,不出因果。
因果之體,體惟實性也。
△三、舉譬帖合衆生不知 如彼卉木叢林諸藥草等,而不自知上中下性。
未開顯時,七方便人,皆同卉木,但能受潤增長,不能自知。
既開顯後,方知三草二木,若根若莖,若枝若葉,若華若果,一一無非地之四微,則能全悟衆生性德理地,而為諸佛究竟一切智地。
從此智地,興大悲雲,注權實雨,化化無盡。
如來所以說法華經,欲人悟此性修秘要而已。
初正合竟。
△二、結釋又二:初、結成差即無差,二、釋出不即說意。
今初。
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于空。
一相一味等,已如前釋。
為衆生故,分别說此一相一味。
解脫離滅之法,即是一中無量。
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于空,即是無量中一。
所以結成畢竟無差别也。
言究竟涅槃者,不同二乘有餘無餘二涅槃也。
言常寂滅相者,非以斷縛名為解脫,法本無縛,今亦無脫。
非以舍合名為離相,法本無合,今亦無離。
非以生盡名為滅相,法本無生,今亦無滅。
所謂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不同二乘之三相也。
終歸于空者,歸于中道第一義空,非是二乘灰斷之空也。
勤勤再釋,簡實異權。
佛之大慈,殷切甚矣。
△二、釋出不即說意 佛知是已,觀衆生心欲而将護之,是故不即為說一切種智。
如來既知始末皆一,何不一切時中但說一實?故今釋雲:觀衆生心欲而将養護持之,恐其诽謗,不即說也。
初、正明權實不可思議竟。
△二、結歎述成 汝等迦葉,甚為希有!能知如來随宜說法,能信能受。
所以者何?諸佛世尊随宜說法,難解難知。
前明如來無量功德,汝等若于無量億劫說不能盡,如大雲雨,不可思議。
若此,恐人疑四弟子齊教領解,何必是實?故佛稱述,雖未及究竟佛地,而具領五時權實,開佛知見,分證佛果,亦誠不虛。
兼欲引發下根,令同得悟也。
先歎希有者,凡夫有反覆,聞能得益;菩薩是已事,解不為奇。
今以無為正位,而能舍證入實,故甚希有。
能知随宜說法,述其能領,開三;能信、能受,述其能領,顯一也。
所以者何下,釋成希有,可知。
又前雲汝等說不能盡,今雲汝等甚為希有者,前約佛恩普被,猶如雲雨,靡不覆潤;佛恩普載,猶如大地,靡不生成,豈直但為一方一機而已?故雲說不能盡也。
今以佛恩雖普,衆生日用不自覺知,如三草二木,根植于地,禀潤于雨,而不能知。
汝等能知始終十恩甚為希有,未度令度等,述其知佛四弘誓恩甚為希有;現世安隐,後生善處,以道受樂,述其知大慈與樂恩甚為希有;離諸障礙,漸得入道,述其知大悲拔苦恩甚為希有;輪王、釋、梵是小藥草,述其知勸善除煩惱恩甚為希有;知無漏法,能得涅槃及緣覺證,是中藥草,述其知除寒熱見愛恩甚為希有;上草小樹,是為恥小慕大,述其知遮醜陋恩甚為希有;大樹,是述其知莊嚴恩甚為希有;最實事一地一雨,述其知付财、坐座、身心、财法自在安樂恩甚為希有。
佛述其差别歎者,歎十恩文盡;述其無差别歎者,即是一大恩也。
廣述成中,初長文竟。
△二、重頌三:初、頌法說,二、頌立譬,三、頌法合。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破有法王,出現世間,随衆生欲,種種說法。
如來尊重,智慧深遠,久默斯要,不務速說。
有智若聞,則能信解;無智疑悔,則為永失。
是故迦葉,随力為說,以種種緣,令得正見。
破有法王者,因果不亡,名之為有。
凡夫以見思為因,分段生死為果。
二乘以塵沙為因,方便變易為果。
菩薩以無明為因,自性變易為果。
唯有諸佛,五住因亡,二死果喪,乃于諸法,得大自在也。
出現世間,即是為利衆生故。
凡權實諸教,皆使受者,得益不虛。
随衆生欲二句,頌權智說權教也。
如來尊重四句,頌實智說實教也。
有智若聞四句,釋不速說實之由也。
是故迦葉四句,顯先權後實之巧也。
以種種緣,即先施權。
令得正見,即後顯實。
惟此一實,名為正見。
故涅槃中,迦葉童子領解雲,自此以前,我等皆名邪見人也。
△二、頌立譬二:初、頌無差而差,二、頌差而無差。
初中二:初、超頌能潤無差,二、追頌能生所生受潤差别。
今初。
迦葉當知,譬如大雲起于世間遍覆一切,慧雲含潤,雷光晃曜,雷聲遠震令衆悅豫,日光掩蔽地上清涼,叆叇垂布如可承攬,其雨普等四方俱下,流澍無量率土充洽。
雲,譬應身。
應身随智慧行,故言慧雲。
能具十二部法,故言含潤。
雷光晃曜,譬身放大光。
雷聲遠震,譬口宣四辯。
日光掩蔽,譬九十五種邪光不現。
地上清涼,譬九十八種惱熱得除。
叆叇垂布,如可承攬,譬應身相好威儀,似同三有,有心往取,實不可得也。
其雨普等,四方俱下,譬八音四辯,普應群機。
流澍無量,譬一一時中,鹹具五時八教。
率土充洽,譬凡有心者,皆蒙利潤,一一時中,各得藏通别圓頓漸秘密不定五味之益也。
△二、追頌能生所生受潤差别 山川險谷,幽邃所生,卉木藥草,大小諸樹,百谷苗稼,甘蔗葡萄,雨之所潤,無不豐足。
幹地普洽,藥木并茂,其雲所出,一味之水,草木叢林,随分受潤。
一切諸樹,上中下等,稱其大小,各得生長。
根莖枝葉,華果光色,一雨所及,皆得鮮澤。
山川險谷,略頌能生也。
幽邃,譬衆生久遠所植習因,隐在果報色心内也。
百谷,譬十善互嚴,十善為百。
甘蔗質一,可譬禅定所緣境一。
蒲萄形多,可譬智慧所破惑多。
幹地普洽,譬未信者令信。
餘如文。
初頌無差而差竟。
△二頌差而無差 如其體相,性分大小,所潤是一,而各滋茂。
初二句頌所生所潤;第三句正頌能潤無差略,不頌能生,即以所生兼之;第四句頌差别不自知也。
二、頌立譬竟。
△三、頌法合二:初、頌合無差而差,二、頌合差而無差。
初中三:初、頌合能潤,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