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台宗會義卷一之三
關燈
小
中
大
親近百千萬億無數諸佛,盡行諸佛無量道法,勇猛精進,名稱普聞,即是教行論權實。
成就甚深未曾有法,随宜所說,意趣難解,即是體用論權實。
吾從成佛已來者,成佛是果,果必有因,即是因果論權實。
種種因緣,種種譬喻,廣演言教,無數方便,引導衆生,令離諸着,即是漸頓論權實。
如來方便知見波羅蜜,皆已具足,即是開合論權實。
如來能種種分别,巧說諸法,言辭柔軟,悅可衆心,即是通别益論權實。
取要言之,無量無邊未曾有法,佛悉成就,即是三悉檀成就。
止,舍利弗,不須複說,即是第一義悉檀。
是為四悉檀論權實。
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即是理。
所謂諸法如是相等,即是事。
是為事理論權實。
此一段,略明五佛權實,佛佛皆爾。
四引證竟。
五結十為三種權實者,先通結,次别結。
先通者,此十種通四教,共四十權實。
若三藏中,自證十法,名自行權實。
說已十法,利益衆生,名化他權實。
化他之十,有實有權,皆合為權。
自行之十,亦有實有權,皆合為實。
名自行化他權實。
餘三教十法,各就當教,束為三種,權實亦如是。
(此通中通)又當教各以事理教行縛脫因果四種,為自行權實。
各以理教開合二種,為化他權實。
各以體用漸頓通别悉檀四種,為自他權實。
其名雖同,其義各異。
(此通中别)次别結者,前三教若通若别,當分皆是化他權實,随他意語故。
圓教若通若别,當分皆是自行權實,随自意語故。
化他之三,若權若實,皆名為權。
自行權實,皆名為實。
次結成四句。
随他意語,即一切法權。
随自意語,即一切法實。
雙取,即一切法亦權亦實。
雙遮,即一切法非權非實。
次結成三番。
釋品若自行自意者,此文稱道場所得法(實也),大經雲修道得故(權也),攝大乘稱如理如量智(如理是實,如量是權),皆是圓教自行權實,随自意語。
佛雖于此不可說法,能方便說,而衆生不堪。
若發轸單說此法取衆生者,即不能得,故言不可說不可說也。
複置此事,以自行權實,兼别教權實,共取衆生。
大機利者直得,鈍者曲得,小機利鈍俱不得,蓋華嚴意也。
複置此事,但用半字權實,取衆生大機利鈍,密得顯不得,小機利鈍,但保于證,取亦不得,蓋三藏意也。
複置是事,合用四教權實,共取衆生。
大機利鈍曲直俱得,小機利鈍保證俱不得,蓋方等意也。
複置是事,舍三藏權實,用通别圓三種權實,共取衆生。
大機利鈍俱得,小機利鈍保證俱不得,蓋般若意也。
複置是事,舍前三權實,單用圓教自行權實,取衆生大小利鈍俱得,蓋法華意也。
如來智慧,靡所不達,明照時宜,用與可否。
故釋品雲:方者,諸方法也。
便者,善巧用也。
巧用方法,取衆生得,是故殷勤稱歎方便。
(此約前四時三種法用,不能至實,故但成于初義釋品。
若至法華,縱名法用,亦成秘妙之法用也。
即可以用釋今品經,則方法之名,昔日通四,今無複三。
)複次,如來自證權實,俱不可說。
愍念衆生,說自證之權為門。
于物非宜,衆生不能得入,故自證權,亦不可說。
說别權實為門,利者得入,鈍者不入。
(華嚴)于物非宜,别權實,亦不可說。
說三藏權實為門,利者密入,鈍亦不入。
(三藏)于物非宜,亦不可說。
說三種化他權實為門,利者得入,鈍亦不入。
(方等)于物非宜,亦不可說。
說二種化他權實為門,利者得入,鈍亦不入。
(般若)亦不可說。
于物非宜,舍三種化他權實,但說自行之權,利者鈍者俱得入。
從始至終,以方便為門,是故如來稱歎方便。
釋品雲:方便為入實之門,即此意也。
前一番,明如來能知方便,能用方便。
此一番,明行者能随順方便。
(初約方法中,明如來能知能用方便。
法是能知,用是能用。
衆生不知,是佛方便。
今并開之,令衆生知。
此一番,明令衆生随順方便者,謂從門順實故也。
而亦不知方便,即是所順之實。
今亦開之。
又二章,并有機應二意。
但前多從應說,且雲如來。
後多從機說,且雲行者。
故殷勤稱歎之言,并從佛得。
)複次,如來自證修道所得,于一切方便,即是真實。
而此真實,不可得說。
雖能說之,衆生不能即實。
以方便力,帶不即說一即,利者能即,鈍不能即。
(華嚴)又純說一不即,利者密即,鈍者不即。
(三藏)又帶三不即,說一即,利者能即,鈍者不即。
(方等)又帶二不即,說一即,利者能即,鈍者不即。
(般若)又廢三不即,純說一切即,利鈍俱能即,于方便得見真實。
(法華)上兩意,用方便,從方便。
此一意,即方便,即真實。
真實即圓因,圓因即自行之方便。
如此自行方便,今始證入。
故釋品雲,方者,秘也。
便者,妙也。
妙達于方,即是真秘。
從自行方便得名,故言方便品也。
五,結十為三種權實竟。
六,分别三種權實,照三種二谛者。
前既通别,當分結束權實。
(通則十雙各三,别則四自二他,四自他共也。
)今還約此智照,義則易見。
若通以十種明自行二智者,即照随智二谛也。
通用十法逗緣者,即照随情二谛也。
若束四為二者,即照随情智二谛也。
(每一教中,皆束四為二。
謂自行權實,皆束為實。
化他權實,皆束為權。
故但成二。
此通中通也。
)若當分照谛者,事理教行,縛脫因果,悉是自證,即照随智二谛也。
理教開合,兩屬化他,即照随情二谛也。
體用漸頓,通别悉檀,四通自他,即照随情智二谛也。
(此通中别也。
)又總束者,三藏教三十種二智,是化他二智,皆照随情二谛。
若通教别教,共六十種二智,是自他二智,即照随情智二谛。
通教或時與前三藏共為随情二谛,則别教三十種二智,是自他二智,照随情智二谛(先收通教為自他者,以能通别通圓為大乘初門故。
次揀通教為但他者,以當分不诠中,理同灰斷故)。
唯圓教三十種權實,是自行二智,照随智二谛。
又三教若通若别(還指通則十雙各三,别則自四他二等),皆是逗緣,悉是化他二智,照随情二谛。
圓教若通若别,皆是自行二智,即照随智二谛。
束三教之權實總為權,束圓教之權實總為實,即自他二智,照随情智二谛也。
六、分别權實照二谛竟。
七、約諸經判權實者。
初華嚴論教,但是滿字,論時但是乳,論法是一自行一化他,論人但是菩薩二乘,如聾如啞。
今文雲未曾向人說如此事也。
次三藏論教,但是半字,論時即是酪,論法是一種化他,論人但是二乘。
今文雲住立門外,着弊垢衣,執除糞器也。
次方等論教,對半明滿論時,并酪明酥,論法有三種化他,一種自行,論人小慕于大。
今文雲心相體信,入出無難也。
次般若論教,帶半明滿論時,挾生而熟,論法有二種化他,一種自行,論人大資于小,小教于大。
今文雲出内取與,皆使令知也。
今法華論教,廢半明滿論時,純是醍醐,論法唯有自行,論人此實我子,我之所生,我實是父,付以家業,授記作佛。
前教不說者,今皆發之,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故是自行之權,名方便品。
自餘或是自他二智,或化他二智。
(教、行、理三,前或已會。
若開人者,前教所無。
)複次,華嚴對二菩薩說一自一他,不拟二乘,不聞不解。
三藏對二乘說一化他,不拟菩薩,故無自行。
方等具對小大,對二乘說兩化他,對菩薩說一自一他。
般若對二乘說一他,對菩薩說一自一他。
法華普對機熟者,但明一自,不複有他。
文雲:菩薩聞是法,疑網皆已除,千二百羅漢,悉亦當作佛。
一切衆生悉入自行之方便,故名方便品也。
七、約諸經判權實竟。
八、約本迹判權實者。
如來本地久已證得一切權實,名為自行權實。
中間垂迹,亦作兼帶等說。
今日垂迹寂場,帶别化他說自行,次說一化他,次說三,次說二,次說廢三等,皆名化他權實。
束本中權實名實,束迹中權實名權,即是自他合權實也。
結此則成四句:一切實,一切權,一切亦權亦實,一切非權非實。
舍利弗本證一切權實,即自行權實。
迹在鹿苑,單受化他;在方等,受一被三;折在般若,帶二轉一;至法華,廢三悟一,皆是化他權實。
束本權實為實,束迹權實為權,即自他權實,亦具四句,可知。
若從佛迹說,亦是化他之權實,亦稱方便品。
若從引入圓因自行,亦是方便品。
若從舍利弗迹權,亦是方便品。
若從舍利弗迹入實,亦是方便品。
為此諸義,故稱方便品也。
△二、迹門正說為二:初從今文至則生大歡喜,是略開三顯一,動執生疑;次從爾時世尊告舍利弗汝已殷勤三請豈得不說至授學無學人記品,是廣開三顯一,斷疑生信。
初中二:初、略開顯,二、騰疑請。
初又二:初、長文重頌歎佛二智,二、偈頌正略開顯動執生疑。
初又二:初、長文,二、重頌。
長文為二:初、寄言歎二智,二、絕言歎二智。
初又二:初、明諸佛權實,二、明釋迦權實。
初又三:初、雙歎,二、雙釋,三、雙結。
今初。
爾時,世尊從三昧安詳而起,告舍利弗: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解難入,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知。
爾時者,文殊答問已竟時也。
佛常在定,何故言起?此有所示。
往古諸佛說此經時,必前入無量義,即入法華,今佛亦爾,此示世界悉檀,哀從定起。
觀理觀機,二俱審谛,說必不謬,增長物信,此示為人悉檀,哀從定起。
佛寂而常照,尚須入定,方乃說法,況複散心,妄有所說,此示對治悉檀,哀從定起。
入定緣理,安心實相,出定令他,安心實相,此示第一義悉檀,哀從定起。
安此四法,故言安詳而起也。
(四教俱有四悉,今須約開顯圓。
)告舍利弗者,小乘中智慧第一,将欲因之而破小智,顯大智,此乃經家提起之文。
問:此中告舍利弗,與大品何别?答:何但大品,始自四阿含,終至此經,處處有告,各各不同。
四含中,或為發起生滅法輪故告,方等斥故告,般若加故告,今經開故告。
天親論雲:告身子,不告餘聲聞者,智慧深故。
不告諸菩薩者,有五:一、為聲聞所作事故,二、回向大菩提故,三、令無怯弱故,四、為發餘人善思念故,五、令不起所作已辦心故。
當知五意,兼異他經。
前顯露教,不雲聲聞得入佛智也。
諸佛智慧,甚深無量者,歎實智也。
非三種化他權實,故言諸佛。
顯自行之實,故言智慧。
此智慧體,即一心三智。
豎徹如理之底,故言甚深。
橫窮法界之邊,故言無量。
此正稱歎之辭。
無量甚深,深高橫廣。
譬如根深則條茂,源遠則流長。
實智既然,權智例爾。
其智慧門,難解難入等者,歎權智也。
自行道前,方便有進趣之力,故名為門。
(四十位真因也。
)從門入到道中,(妙覺果位。
)道中稱實,道前名權。
(此即前十雙中,約因果論權實。
)十住始解,故難解。
十地為入,故難入。
非七方便人,所能測度。
此正歎權之辭。
而别舉聲聞辟支不能知者,執重故别破之耳。
(藏通二乘,通菩薩,别三賢,圓十信,共名為七方便。
)法身本意,元以自行權實拟之。
無機逃走,故言不知。
(未結緣來,
成就甚深未曾有法,随宜所說,意趣難解,即是體用論權實。
吾從成佛已來者,成佛是果,果必有因,即是因果論權實。
種種因緣,種種譬喻,廣演言教,無數方便,引導衆生,令離諸着,即是漸頓論權實。
如來方便知見波羅蜜,皆已具足,即是開合論權實。
如來能種種分别,巧說諸法,言辭柔軟,悅可衆心,即是通别益論權實。
取要言之,無量無邊未曾有法,佛悉成就,即是三悉檀成就。
止,舍利弗,不須複說,即是第一義悉檀。
是為四悉檀論權實。
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即是理。
所謂諸法如是相等,即是事。
是為事理論權實。
此一段,略明五佛權實,佛佛皆爾。
四引證竟。
五結十為三種權實者,先通結,次别結。
先通者,此十種通四教,共四十權實。
若三藏中,自證十法,名自行權實。
說已十法,利益衆生,名化他權實。
化他之十,有實有權,皆合為權。
自行之十,亦有實有權,皆合為實。
名自行化他權實。
餘三教十法,各就當教,束為三種,權實亦如是。
(此通中通)又當教各以事理教行縛脫因果四種,為自行權實。
各以理教開合二種,為化他權實。
各以體用漸頓通别悉檀四種,為自他權實。
其名雖同,其義各異。
(此通中别)次别結者,前三教若通若别,當分皆是化他權實,随他意語故。
圓教若通若别,當分皆是自行權實,随自意語故。
化他之三,若權若實,皆名為權。
自行權實,皆名為實。
次結成四句。
随他意語,即一切法權。
随自意語,即一切法實。
雙取,即一切法亦權亦實。
雙遮,即一切法非權非實。
次結成三番。
釋品若自行自意者,此文稱道場所得法(實也),大經雲修道得故(權也),攝大乘稱如理如量智(如理是實,如量是權),皆是圓教自行權實,随自意語。
佛雖于此不可說法,能方便說,而衆生不堪。
若發轸單說此法取衆生者,即不能得,故言不可說不可說也。
複置此事,以自行權實,兼别教權實,共取衆生。
大機利者直得,鈍者曲得,小機利鈍俱不得,蓋華嚴意也。
複置此事,但用半字權實,取衆生大機利鈍,密得顯不得,小機利鈍,但保于證,取亦不得,蓋三藏意也。
複置是事,合用四教權實,共取衆生。
大機利鈍曲直俱得,小機利鈍保證俱不得,蓋方等意也。
複置是事,舍三藏權實,用通别圓三種權實,共取衆生。
大機利鈍俱得,小機利鈍保證俱不得,蓋般若意也。
複置是事,舍前三權實,單用圓教自行權實,取衆生大小利鈍俱得,蓋法華意也。
如來智慧,靡所不達,明照時宜,用與可否。
故釋品雲:方者,諸方法也。
便者,善巧用也。
巧用方法,取衆生得,是故殷勤稱歎方便。
(此約前四時三種法用,不能至實,故但成于初義釋品。
若至法華,縱名法用,亦成秘妙之法用也。
即可以用釋今品經,則方法之名,昔日通四,今無複三。
)複次,如來自證權實,俱不可說。
愍念衆生,說自證之權為門。
于物非宜,衆生不能得入,故自證權,亦不可說。
說别權實為門,利者得入,鈍者不入。
(華嚴)于物非宜,别權實,亦不可說。
說三藏權實為門,利者密入,鈍亦不入。
(三藏)于物非宜,亦不可說。
說三種化他權實為門,利者得入,鈍亦不入。
(方等)于物非宜,亦不可說。
說二種化他權實為門,利者得入,鈍亦不入。
(般若)亦不可說。
于物非宜,舍三種化他權實,但說自行之權,利者鈍者俱得入。
從始至終,以方便為門,是故如來稱歎方便。
釋品雲:方便為入實之門,即此意也。
前一番,明如來能知方便,能用方便。
此一番,明行者能随順方便。
(初約方法中,明如來能知能用方便。
法是能知,用是能用。
衆生不知,是佛方便。
今并開之,令衆生知。
此一番,明令衆生随順方便者,謂從門順實故也。
而亦不知方便,即是所順之實。
今亦開之。
又二章,并有機應二意。
但前多從應說,且雲如來。
後多從機說,且雲行者。
故殷勤稱歎之言,并從佛得。
)複次,如來自證修道所得,于一切方便,即是真實。
而此真實,不可得說。
雖能說之,衆生不能即實。
以方便力,帶不即說一即,利者能即,鈍不能即。
(華嚴)又純說一不即,利者密即,鈍者不即。
(三藏)又帶三不即,說一即,利者能即,鈍者不即。
(方等)又帶二不即,說一即,利者能即,鈍者不即。
(般若)又廢三不即,純說一切即,利鈍俱能即,于方便得見真實。
(法華)上兩意,用方便,從方便。
此一意,即方便,即真實。
真實即圓因,圓因即自行之方便。
如此自行方便,今始證入。
故釋品雲,方者,秘也。
便者,妙也。
妙達于方,即是真秘。
從自行方便得名,故言方便品也。
五,結十為三種權實竟。
六,分别三種權實,照三種二谛者。
前既通别,當分結束權實。
(通則十雙各三,别則四自二他,四自他共也。
)今還約此智照,義則易見。
若通以十種明自行二智者,即照随智二谛也。
通用十法逗緣者,即照随情二谛也。
若束四為二者,即照随情智二谛也。
(每一教中,皆束四為二。
謂自行權實,皆束為實。
化他權實,皆束為權。
故但成二。
此通中通也。
)若當分照谛者,事理教行,縛脫因果,悉是自證,即照随智二谛也。
理教開合,兩屬化他,即照随情二谛也。
體用漸頓,通别悉檀,四通自他,即照随情智二谛也。
(此通中别也。
)又總束者,三藏教三十種二智,是化他二智,皆照随情二谛。
若通教别教,共六十種二智,是自他二智,即照随情智二谛。
通教或時與前三藏共為随情二谛,則别教三十種二智,是自他二智,照随情智二谛(先收通教為自他者,以能通别通圓為大乘初門故。
次揀通教為但他者,以當分不诠中,理同灰斷故)。
唯圓教三十種權實,是自行二智,照随智二谛。
又三教若通若别(還指通則十雙各三,别則自四他二等),皆是逗緣,悉是化他二智,照随情二谛。
圓教若通若别,皆是自行二智,即照随智二谛。
束三教之權實總為權,束圓教之權實總為實,即自他二智,照随情智二谛也。
六、分别權實照二谛竟。
七、約諸經判權實者。
初華嚴論教,但是滿字,論時但是乳,論法是一自行一化他,論人但是菩薩二乘,如聾如啞。
今文雲未曾向人說如此事也。
次三藏論教,但是半字,論時即是酪,論法是一種化他,論人但是二乘。
今文雲住立門外,着弊垢衣,執除糞器也。
次方等論教,對半明滿論時,并酪明酥,論法有三種化他,一種自行,論人小慕于大。
今文雲心相體信,入出無難也。
次般若論教,帶半明滿論時,挾生而熟,論法有二種化他,一種自行,論人大資于小,小教于大。
今文雲出内取與,皆使令知也。
今法華論教,廢半明滿論時,純是醍醐,論法唯有自行,論人此實我子,我之所生,我實是父,付以家業,授記作佛。
前教不說者,今皆發之,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故是自行之權,名方便品。
自餘或是自他二智,或化他二智。
(教、行、理三,前或已會。
若開人者,前教所無。
)複次,華嚴對二菩薩說一自一他,不拟二乘,不聞不解。
三藏對二乘說一化他,不拟菩薩,故無自行。
方等具對小大,對二乘說兩化他,對菩薩說一自一他。
般若對二乘說一他,對菩薩說一自一他。
法華普對機熟者,但明一自,不複有他。
文雲:菩薩聞是法,疑網皆已除,千二百羅漢,悉亦當作佛。
一切衆生悉入自行之方便,故名方便品也。
七、約諸經判權實竟。
八、約本迹判權實者。
如來本地久已證得一切權實,名為自行權實。
中間垂迹,亦作兼帶等說。
今日垂迹寂場,帶别化他說自行,次說一化他,次說三,次說二,次說廢三等,皆名化他權實。
束本中權實名實,束迹中權實名權,即是自他合權實也。
結此則成四句:一切實,一切權,一切亦權亦實,一切非權非實。
舍利弗本證一切權實,即自行權實。
迹在鹿苑,單受化他;在方等,受一被三;折在般若,帶二轉一;至法華,廢三悟一,皆是化他權實。
束本權實為實,束迹權實為權,即自他權實,亦具四句,可知。
若從佛迹說,亦是化他之權實,亦稱方便品。
若從引入圓因自行,亦是方便品。
若從舍利弗迹權,亦是方便品。
若從舍利弗迹入實,亦是方便品。
為此諸義,故稱方便品也。
△二、迹門正說為二:初從今文至則生大歡喜,是略開三顯一,動執生疑;次從爾時世尊告舍利弗汝已殷勤三請豈得不說至授學無學人記品,是廣開三顯一,斷疑生信。
初中二:初、略開顯,二、騰疑請。
初又二:初、長文重頌歎佛二智,二、偈頌正略開顯動執生疑。
初又二:初、長文,二、重頌。
長文為二:初、寄言歎二智,二、絕言歎二智。
初又二:初、明諸佛權實,二、明釋迦權實。
初又三:初、雙歎,二、雙釋,三、雙結。
今初。
爾時,世尊從三昧安詳而起,告舍利弗: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解難入,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知。
爾時者,文殊答問已竟時也。
佛常在定,何故言起?此有所示。
往古諸佛說此經時,必前入無量義,即入法華,今佛亦爾,此示世界悉檀,哀從定起。
觀理觀機,二俱審谛,說必不謬,增長物信,此示為人悉檀,哀從定起。
佛寂而常照,尚須入定,方乃說法,況複散心,妄有所說,此示對治悉檀,哀從定起。
入定緣理,安心實相,出定令他,安心實相,此示第一義悉檀,哀從定起。
安此四法,故言安詳而起也。
(四教俱有四悉,今須約開顯圓。
)告舍利弗者,小乘中智慧第一,将欲因之而破小智,顯大智,此乃經家提起之文。
問:此中告舍利弗,與大品何别?答:何但大品,始自四阿含,終至此經,處處有告,各各不同。
四含中,或為發起生滅法輪故告,方等斥故告,般若加故告,今經開故告。
天親論雲:告身子,不告餘聲聞者,智慧深故。
不告諸菩薩者,有五:一、為聲聞所作事故,二、回向大菩提故,三、令無怯弱故,四、為發餘人善思念故,五、令不起所作已辦心故。
當知五意,兼異他經。
前顯露教,不雲聲聞得入佛智也。
諸佛智慧,甚深無量者,歎實智也。
非三種化他權實,故言諸佛。
顯自行之實,故言智慧。
此智慧體,即一心三智。
豎徹如理之底,故言甚深。
橫窮法界之邊,故言無量。
此正稱歎之辭。
無量甚深,深高橫廣。
譬如根深則條茂,源遠則流長。
實智既然,權智例爾。
其智慧門,難解難入等者,歎權智也。
自行道前,方便有進趣之力,故名為門。
(四十位真因也。
)從門入到道中,(妙覺果位。
)道中稱實,道前名權。
(此即前十雙中,約因果論權實。
)十住始解,故難解。
十地為入,故難入。
非七方便人,所能測度。
此正歎權之辭。
而别舉聲聞辟支不能知者,執重故别破之耳。
(藏通二乘,通菩薩,别三賢,圓十信,共名為七方便。
)法身本意,元以自行權實拟之。
無機逃走,故言不知。
(未結緣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