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科注卷第六
關燈
小
中
大
生空者,非但身等皆是實相,身等宰主,一切皆無,故名為誰。
燒者,能燒火也。
然者,所然身也。
身火并是能供之事,佛法即是所供之福田也。
宰主即是能觀,觀者身火能所,即觀境也。
境智不二,能所斯亡,以不二觀,觀不二境,成不二行,會不二空。
作是觀時,苦為法界,見聞者益,故雲乘乘。
若不爾者,成無益苦行。
佛有誠誡,實可先思。
所以投岩無招外行之論,赴火不為内衆之譏。
良由内有理觀,外曉期心。
故勝熱息善财之疑(見華嚴參勝熱事),尼犍生嚴熾之解(薩遮尼犍經雲:嚴熾玉問尼犍治國之法,尼犍為說十善)。
笃論其道,行方有克。
心正行正,智邪事邪。
行不可廢,智不可亡。
後學之徒,無失法利。
有人問雲:律制燒身得偷蘭遮罪,燒指得突吉羅罪。
此中贊燒,其事如何?今為答之。
大小開制,教法不同。
小制結過,大制令燒。
故梵網經雲: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
故知順小行易,不燒何難。
從大誠難,燒乃不易。
今藥王久證,并出開制之方。
重法忘懷,起神通之願。
為軌下凡,思之可知。
○天台别傳雲:智者大師初見南嶽思大禅師于光州大蘇山,思授以普賢道場,令修法華三昧。
誦經至今品,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
寂而入定,見靈山一會,俨然未散,豁然大悟,獲一旋陀羅尼。
自是已後,照了法華,如曦和臨于萬像;達諸法相,似清風遊于太虛矣(雲雲)。
△三時節久 其身火然,千二百歲,過是已後,其身乃盡。
△二、未來五:初、化生王家 一切衆生喜見菩薩(至)結加趺坐忽然化生。
△二、自說本事 即為其父而說偈言: 大王今當知(至)勤行大精進,舍所愛之身。
箋難雲:有本于此偈後,更添供養于世尊,以求無上慧二句,乃後人擅加耳。
笈多所譯,亦但六句。
法護所譯,但隻四句。
說是偈已而白父言(至)我今當還供養此佛。
補注引寶積經雲:複有三昧,名解一切衆生語言。
得此三昧者,善能宣說一切語言,于一字中,說一切字,了一切字,同于一字。
俱舍論雲:甄迦羅,亦雲矜羯羅,五十二數中,即第十六數也。
頻婆羅,亦雲頻?羅,即第十八數也。
阿閦婆,亦雲阿刍婆,即第二十數也。
或雲那由他,是百萬億;甄迦羅,是千千萬億;頻婆羅,是百千千萬億;阿閦婆,是萬千千萬億。
△三、往到佛所 白已即坐七寶之台(至)合十指爪,以偈贊佛: 容顔甚奇妙,光明照十方,我适曾供養,今複還親觐。
爾時,一切衆生喜見菩薩(至)世尊猶故在世。
△四、如來付囑 爾時,日月淨明德佛(至)于夜後分入于涅槃。
△五、奉命任持四:初、起塔。
爾時,一切衆生喜見菩薩(至)垂諸幡蓋,懸衆寶鈴。
妙樂雲:他人疑雲,何得旃檀而為??(子智切,聚也,又儲畜也)耶?答:此土大愛道,入涅槃後,猶用旃檀阇維,況彼淨土,何足為難。
○補注雲:高三世界者,高三千世界也。
故小千至初禅,中千至第二禅,大千至第三禅。
雲高三者,即至第四禅也。
△二燒臂 爾時,一切衆生喜見菩薩,(至)七萬二千歲而以供養。
妙樂雲:問:上燒身但經千二百歲,今燒臂何故七萬二千歲耶?答:前為自行身盡入滅,今為弘法令物會三歸一,故下文雲令無數等。
既言無數聲聞發菩提心,故知喜見于佛滅後,不令此等住于小果。
△三利益 令無數求聲聞衆,(至)皆使得住現一切色身三昧。
△四現報 爾時,諸菩薩、天、人、阿修羅等,(至)一切人天得未曾有。
妙樂雲:金色之身者,前已得普現色身三昧,即八相成道金色之身,故知此中須在極果金色之身也。
△三、總結會二:初、結會。
佛告宿王華菩薩,(至)百千萬億那由他數。
△二勸修 宿王華若有發心(至)諸珍寶物而供養者。
一指,内身也。
妻子,外身也。
國城等,外财也。
外輕内重,故功福有異。
○補注雲:夫一指有三節,雲足一指者,是三節俱燒也。
故知能然手指,是燒一節也。
首楞嚴經雲:我滅度後,其有比丘,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
△二、歎經妙三:初、歎能持者。
若複有人以七寶,滿三千大千世界,(至)其福最多。
七寶奉四聖,不如持一偈。
此以财況法也。
蓋法是聖師,能生能養,能成能榮,莫過于法,故人輕法重也。
妙樂雲:能生等者,如父母必以四護護子。
今發心由法為生,始終随法進修為養,令滿極果為成,能應法界衆機為榮。
雖四不同,以法為本。
又此法即四悉檀,次第對之,亦應可見。
○四句偈者,凡長行之文名散華偈,四言、五言等偈名貫華偈,故長行偈頌通得稱偈,而雲一四句者,以少況多也。
△二、歎所持法二:初、歎法體。
宿王華,譬如一切川流江河,(至)所說經中最為深大。
無量義經雲:川、流、江、河四水譬教。
藥草喻中,一雲能雨譬說。
今别舉四者,譬乳、酪、生酥、熟酥四味教也。
此法華教,譬醍醐海也。
說窮本地為深,遍一切處為大,純明佛法,不說餘法。
譬如大海,同一鹹味,最為深大,其義如是。
又如土山、黑山、小鐵圍山,(至)于諸經中最為其上。
土山者,土石諸山也。
黑山者,俱舍論雲:南洲從中向北,各有三重黑山。
鐵圍山者,繞小千界,名小鐵圍;繞中千界,名大鐵圍。
十寶山者,華嚴雲:一、雪山,二、香山,三、轲梨羅山,四、仙聖山,五、由乾陀山,六、馬耳山,七、尼民陀山,八、斫迦羅山,九、宿慧山,十、須彌山。
土黑鐵圍,故非是寶。
十山雖寶,或一或二。
神與龍雜居,譬餘教說能依之人,即十地、四十心,或凡、或賢、或聖;說所依之理,或俗、或真、或中,是為卑下。
須彌四寶所成,純天所住,譬此法華所說谛理,常、樂、我、淨,如四寶所成,開、示、悟、入者之所依,是故此義最為高上。
妙樂雲或一或二者,俱舍雲:前七金所成蘇、迷、盧四寶。
金或兼餘,故雲一、二。
又如衆星之中(至)諸經法中最為照明。
星月同是陰精,俱于夜現,星無虧盈,不及于月。
以譬諸教,說于權智,權不即實,不得自在。
此經明權即實,實即權,如月有盈虧,盈虧相指,不二而二。
如此說權智,即勝餘教也。
又如日天子能除諸闇(至)能破一切不善之闇。
日是陽精,獨能破暗,以譬諸經明實智破惑,并是權外之實。
破疑不遍,尚不及此經說施權之意,是即實而權,已破諸疑,那得并此經即權而實,有疑皆斷?所以權實之語,非獨今經,相即之言,出自于此。
又如諸小王中(至)及發菩菩心者之父。
輪王号令,止在四域。
帝釋号令,齊三十三天。
梵王号令,統上冠下。
譬餘經說,三谛三昧,各不相收,不得自在。
此經所說,以實相入真,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
實相入俗,一切治生産業,不相違背。
實相入中,一切諸法,無非佛法。
文雲:一切學無學,及發菩薩心者之父。
其義如是。
妙樂雲:指三教菩薩,為發菩薩心者。
今經為彼之父,能生彼故。
昔謂非子,至此方知。
又如一切凡夫人中,(至)諸經法中最為第一。
一切凡夫四果,以支佛為第一者,此明任運無功用意也。
餘經要因功用,乃得入流。
如四果人,因聞思修,方乃得悟。
此經明無作四谛,不雜方便,自然流入薩婆若海。
如辟支佛,無師自悟,不立分果,斷結成聖也。
有能受持是經典者(至)于一切衆生中亦為第一。
以法妙故,最為第一;人弘妙法,亦第一也。
一切聲聞、辟支佛中(至)此經亦複如是,諸經中王。
聲聞支佛中,菩薩為第一者,此明因第一也。
餘經明因是七方便,今經明因出方便外,故因第一也。
如佛為諸法王者,此明果第一也。
餘經明果近在寂場,此經明果遠指本地,故最第一。
△二、歎法用三:初、歎拔苦用。
宿王華此經能救一切衆生者(至)離諸苦惱。
一切衆生,須該十界。
離苦惱者,須離分段、變易二種生死之苦。
△二歎與樂用 此經能大饒益一切衆生(至)如賈客得海,如炬除闇。
清涼池等,總十二事,皆歎經與樂之用也。
妙樂雲:初歎體,次歎用者,非宗體之體,非宗用之用,通指一部為體。
部内體、宗、用三,共有如是拔與等用。
△三、總結與拔 此法華經亦複如是(至)能解一切生死之縛。
總結拔苦與樂用也。
今經力用,能拔一切衆生生死之苦,而與究竟涅槃之樂;能解一切衆生惑業之縛,而與究竟解脫之樂也。
△三、持經福深二:初、舉全聞經福。
若人得聞此法華經(至)所得功德亦複無量。
婆斯迦,此雲夏生華,又雲雨華,得雨方生故也。
那婆,此雲雜華。
摩利,此雲鬘華。
餘如前已釋。
△二、舉别聞品福二:初、格量。
宿王華若有人聞(至)生蓮華中寶座之上。
妙樂一雲:後五百歲者,若準毗尼母論,直列五百,第一百年解脫堅固,第二百年禅定堅固,第三百年持戒堅固,第四百年多聞堅固,第五百年布施堅固。
言後五百,最後百耳。
有人雲:準大集經,有五五百,第一乃至第四同前,唯第五五百雲鬥诤堅固。
言後五百者,最後五百也。
若單論五百,猶在正法,雖出論文,其理稍壅。
然五五百且從一往末法之初,冥利不無,且據大教可流行時,故雲五百。
若有女人等者,此中秪雲得聞是經,如說修行,即淨土因,不須更指觀經等也。
問:如何修行?答:既雲如說修行,即依經立行,具如分别功德品中。
深心信解,直觀此土,四土具足,故此佛身即三身也,故此大衆即一切衆,故不離同居穢,見同居淨。
問:同居淨土,十方亦有,何必極樂?答:教說多故,由物機故,是攝生故,令專注故。
不複為貪欲所惱(至)所得功德如上所說。
補注引育王經雲:阿育王請僧入宮供養,有一比丘名優缽羅,口中乃作優缽羅華之香。
王疑比丘年少,何以口中含香?即敕以水洗口,洗已倍香。
王乃問雲:久近含此香耶?答曰:非含香也。
過去迦葉佛時,人壽三萬歲,我于爾時為高座法師,贊歎佛法,故四十九億歲生人天中,口中出此之香,聞已益加恭敬。
今經言随喜贊善者,現世口中常出此香,乃是現報,信不誣矣。
△二囑累 是故宿王華(至)應當如是生恭敬心。
不老不死,此須觀解。
不老是樂,不死是常。
以聞于此經,得常樂之解,坦然在懷,無所畏忌。
私謂取草者,以草為座,坐之以成佛也。
吹法螺,擊法鼓,既成佛已,即說法警悟一切衆生也。
△三、明得利益 說是藥王菩薩本事品時(至)語言陀羅尼。
此結聞品之益。
△四、多寶稱善 多寶如來于寶塔中(至)利益無量一切衆生。
妙法蓮華經科注卷第六
燒者,能燒火也。
然者,所然身也。
身火并是能供之事,佛法即是所供之福田也。
宰主即是能觀,觀者身火能所,即觀境也。
境智不二,能所斯亡,以不二觀,觀不二境,成不二行,會不二空。
作是觀時,苦為法界,見聞者益,故雲乘乘。
若不爾者,成無益苦行。
佛有誠誡,實可先思。
所以投岩無招外行之論,赴火不為内衆之譏。
良由内有理觀,外曉期心。
故勝熱息善财之疑(見華嚴參勝熱事),尼犍生嚴熾之解(薩遮尼犍經雲:嚴熾玉問尼犍治國之法,尼犍為說十善)。
笃論其道,行方有克。
心正行正,智邪事邪。
行不可廢,智不可亡。
後學之徒,無失法利。
有人問雲:律制燒身得偷蘭遮罪,燒指得突吉羅罪。
此中贊燒,其事如何?今為答之。
大小開制,教法不同。
小制結過,大制令燒。
故梵網經雲: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
故知順小行易,不燒何難。
從大誠難,燒乃不易。
今藥王久證,并出開制之方。
重法忘懷,起神通之願。
為軌下凡,思之可知。
○天台别傳雲:智者大師初見南嶽思大禅師于光州大蘇山,思授以普賢道場,令修法華三昧。
誦經至今品,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
寂而入定,見靈山一會,俨然未散,豁然大悟,獲一旋陀羅尼。
自是已後,照了法華,如曦和臨于萬像;達諸法相,似清風遊于太虛矣(雲雲)。
△三時節久 其身火然,千二百歲,過是已後,其身乃盡。
△二、未來五:初、化生王家 一切衆生喜見菩薩(至)結加趺坐忽然化生。
△二、自說本事 即為其父而說偈言: 大王今當知(至)勤行大精進,舍所愛之身。
箋難雲:有本于此偈後,更添供養于世尊,以求無上慧二句,乃後人擅加耳。
笈多所譯,亦但六句。
法護所譯,但隻四句。
說是偈已而白父言(至)我今當還供養此佛。
補注引寶積經雲:複有三昧,名解一切衆生語言。
得此三昧者,善能宣說一切語言,于一字中,說一切字,了一切字,同于一字。
俱舍論雲:甄迦羅,亦雲矜羯羅,五十二數中,即第十六數也。
頻婆羅,亦雲頻?羅,即第十八數也。
阿閦婆,亦雲阿刍婆,即第二十數也。
或雲那由他,是百萬億;甄迦羅,是千千萬億;頻婆羅,是百千千萬億;阿閦婆,是萬千千萬億。
△三、往到佛所 白已即坐七寶之台(至)合十指爪,以偈贊佛: 容顔甚奇妙,光明照十方,我适曾供養,今複還親觐。
爾時,一切衆生喜見菩薩(至)世尊猶故在世。
△四、如來付囑 爾時,日月淨明德佛(至)于夜後分入于涅槃。
△五、奉命任持四:初、起塔。
爾時,一切衆生喜見菩薩(至)垂諸幡蓋,懸衆寶鈴。
妙樂雲:他人疑雲,何得旃檀而為??(子智切,聚也,又儲畜也)耶?答:此土大愛道,入涅槃後,猶用旃檀阇維,況彼淨土,何足為難。
○補注雲:高三世界者,高三千世界也。
故小千至初禅,中千至第二禅,大千至第三禅。
雲高三者,即至第四禅也。
△二燒臂 爾時,一切衆生喜見菩薩,(至)七萬二千歲而以供養。
妙樂雲:問:上燒身但經千二百歲,今燒臂何故七萬二千歲耶?答:前為自行身盡入滅,今為弘法令物會三歸一,故下文雲令無數等。
既言無數聲聞發菩提心,故知喜見于佛滅後,不令此等住于小果。
△三利益 令無數求聲聞衆,(至)皆使得住現一切色身三昧。
△四現報 爾時,諸菩薩、天、人、阿修羅等,(至)一切人天得未曾有。
妙樂雲:金色之身者,前已得普現色身三昧,即八相成道金色之身,故知此中須在極果金色之身也。
△三、總結會二:初、結會。
佛告宿王華菩薩,(至)百千萬億那由他數。
△二勸修 宿王華若有發心(至)諸珍寶物而供養者。
一指,内身也。
妻子,外身也。
國城等,外财也。
外輕内重,故功福有異。
○補注雲:夫一指有三節,雲足一指者,是三節俱燒也。
故知能然手指,是燒一節也。
首楞嚴經雲:我滅度後,其有比丘,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
△二、歎經妙三:初、歎能持者。
若複有人以七寶,滿三千大千世界,(至)其福最多。
七寶奉四聖,不如持一偈。
此以财況法也。
蓋法是聖師,能生能養,能成能榮,莫過于法,故人輕法重也。
妙樂雲:能生等者,如父母必以四護護子。
今發心由法為生,始終随法進修為養,令滿極果為成,能應法界衆機為榮。
雖四不同,以法為本。
又此法即四悉檀,次第對之,亦應可見。
○四句偈者,凡長行之文名散華偈,四言、五言等偈名貫華偈,故長行偈頌通得稱偈,而雲一四句者,以少況多也。
△二、歎所持法二:初、歎法體。
宿王華,譬如一切川流江河,(至)所說經中最為深大。
無量義經雲:川、流、江、河四水譬教。
藥草喻中,一雲能雨譬說。
今别舉四者,譬乳、酪、生酥、熟酥四味教也。
此法華教,譬醍醐海也。
說窮本地為深,遍一切處為大,純明佛法,不說餘法。
譬如大海,同一鹹味,最為深大,其義如是。
又如土山、黑山、小鐵圍山,(至)于諸經中最為其上。
土山者,土石諸山也。
黑山者,俱舍論雲:南洲從中向北,各有三重黑山。
鐵圍山者,繞小千界,名小鐵圍;繞中千界,名大鐵圍。
十寶山者,華嚴雲:一、雪山,二、香山,三、轲梨羅山,四、仙聖山,五、由乾陀山,六、馬耳山,七、尼民陀山,八、斫迦羅山,九、宿慧山,十、須彌山。
土黑鐵圍,故非是寶。
十山雖寶,或一或二。
神與龍雜居,譬餘教說能依之人,即十地、四十心,或凡、或賢、或聖;說所依之理,或俗、或真、或中,是為卑下。
須彌四寶所成,純天所住,譬此法華所說谛理,常、樂、我、淨,如四寶所成,開、示、悟、入者之所依,是故此義最為高上。
妙樂雲或一或二者,俱舍雲:前七金所成蘇、迷、盧四寶。
金或兼餘,故雲一、二。
又如衆星之中(至)諸經法中最為照明。
星月同是陰精,俱于夜現,星無虧盈,不及于月。
以譬諸教,說于權智,權不即實,不得自在。
此經明權即實,實即權,如月有盈虧,盈虧相指,不二而二。
如此說權智,即勝餘教也。
又如日天子能除諸闇(至)能破一切不善之闇。
日是陽精,獨能破暗,以譬諸經明實智破惑,并是權外之實。
破疑不遍,尚不及此經說施權之意,是即實而權,已破諸疑,那得并此經即權而實,有疑皆斷?所以權實之語,非獨今經,相即之言,出自于此。
又如諸小王中(至)及發菩菩心者之父。
輪王号令,止在四域。
帝釋号令,齊三十三天。
梵王号令,統上冠下。
譬餘經說,三谛三昧,各不相收,不得自在。
此經所說,以實相入真,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
實相入俗,一切治生産業,不相違背。
實相入中,一切諸法,無非佛法。
文雲:一切學無學,及發菩薩心者之父。
其義如是。
妙樂雲:指三教菩薩,為發菩薩心者。
今經為彼之父,能生彼故。
昔謂非子,至此方知。
又如一切凡夫人中,(至)諸經法中最為第一。
一切凡夫四果,以支佛為第一者,此明任運無功用意也。
餘經要因功用,乃得入流。
如四果人,因聞思修,方乃得悟。
此經明無作四谛,不雜方便,自然流入薩婆若海。
如辟支佛,無師自悟,不立分果,斷結成聖也。
有能受持是經典者(至)于一切衆生中亦為第一。
以法妙故,最為第一;人弘妙法,亦第一也。
一切聲聞、辟支佛中(至)此經亦複如是,諸經中王。
聲聞支佛中,菩薩為第一者,此明因第一也。
餘經明因是七方便,今經明因出方便外,故因第一也。
如佛為諸法王者,此明果第一也。
餘經明果近在寂場,此經明果遠指本地,故最第一。
△二、歎法用三:初、歎拔苦用。
宿王華此經能救一切衆生者(至)離諸苦惱。
一切衆生,須該十界。
離苦惱者,須離分段、變易二種生死之苦。
△二歎與樂用 此經能大饒益一切衆生(至)如賈客得海,如炬除闇。
清涼池等,總十二事,皆歎經與樂之用也。
妙樂雲:初歎體,次歎用者,非宗體之體,非宗用之用,通指一部為體。
部内體、宗、用三,共有如是拔與等用。
△三、總結與拔 此法華經亦複如是(至)能解一切生死之縛。
總結拔苦與樂用也。
今經力用,能拔一切衆生生死之苦,而與究竟涅槃之樂;能解一切衆生惑業之縛,而與究竟解脫之樂也。
△三、持經福深二:初、舉全聞經福。
若人得聞此法華經(至)所得功德亦複無量。
婆斯迦,此雲夏生華,又雲雨華,得雨方生故也。
那婆,此雲雜華。
摩利,此雲鬘華。
餘如前已釋。
△二、舉别聞品福二:初、格量。
宿王華若有人聞(至)生蓮華中寶座之上。
妙樂一雲:後五百歲者,若準毗尼母論,直列五百,第一百年解脫堅固,第二百年禅定堅固,第三百年持戒堅固,第四百年多聞堅固,第五百年布施堅固。
言後五百,最後百耳。
有人雲:準大集經,有五五百,第一乃至第四同前,唯第五五百雲鬥诤堅固。
言後五百者,最後五百也。
若單論五百,猶在正法,雖出論文,其理稍壅。
然五五百且從一往末法之初,冥利不無,且據大教可流行時,故雲五百。
若有女人等者,此中秪雲得聞是經,如說修行,即淨土因,不須更指觀經等也。
問:如何修行?答:既雲如說修行,即依經立行,具如分别功德品中。
深心信解,直觀此土,四土具足,故此佛身即三身也,故此大衆即一切衆,故不離同居穢,見同居淨。
問:同居淨土,十方亦有,何必極樂?答:教說多故,由物機故,是攝生故,令專注故。
不複為貪欲所惱(至)所得功德如上所說。
補注引育王經雲:阿育王請僧入宮供養,有一比丘名優缽羅,口中乃作優缽羅華之香。
王疑比丘年少,何以口中含香?即敕以水洗口,洗已倍香。
王乃問雲:久近含此香耶?答曰:非含香也。
過去迦葉佛時,人壽三萬歲,我于爾時為高座法師,贊歎佛法,故四十九億歲生人天中,口中出此之香,聞已益加恭敬。
今經言随喜贊善者,現世口中常出此香,乃是現報,信不誣矣。
△二囑累 是故宿王華(至)應當如是生恭敬心。
不老不死,此須觀解。
不老是樂,不死是常。
以聞于此經,得常樂之解,坦然在懷,無所畏忌。
私謂取草者,以草為座,坐之以成佛也。
吹法螺,擊法鼓,既成佛已,即說法警悟一切衆生也。
△三、明得利益 說是藥王菩薩本事品時(至)語言陀羅尼。
此結聞品之益。
△四、多寶稱善 多寶如來于寶塔中(至)利益無量一切衆生。
妙法蓮華經科注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