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科注卷第五
關燈
小
中
大
天然不動之理,即法性身也;通是無壅不思議慧,即報身也;力是幹用自在,即應身也。
佛于三世,等有三身,于諸教中,秘之不傳。
故一切世間天、人、修羅,皆謂今佛始于道樹得此三身,故執近以疑遠。
此本門法說中,不複言及二乘,但對菩薩。
菩薩攝在天、人、修羅三善道内,餘三惡趣,罪重根鈍,少智不知。
故大品般若經雲:摩诃衍勝出天、人、阿修羅。
亦不言三惡道也。
菩薩有三種:下方、他方、舊住是也。
下方即本日所化,故無執近之謂。
他方、舊住,俱有二種:一者、從法身應生者,往世先得無生法忍,或已先聞,發迹顯本;設未得聞,報盡受法性身,于法身地,自應得聞長遠之說。
是故應生菩薩,多無執近之謂。
二者、今生始得無生忍,及未得者,鹹有此執近之情,乃謂今佛始于道樹得此三身,故執近以疑遠也。
△二、破近顯遠二:初、法譬顯遠二:初、法說顯遠。
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至)百千萬億那由他劫。
此下明破執遣迷,以顯久遠之本。
上文誠谛之誡,即是此也。
今正明顯遠。
如來既說成佛甚大久遠,則謂伽耶近成之執即破。
破近顯遠,略有十意,如法華玄義第九具出。
此文正用破近顯遠,廢近顯遠二意。
破近謂之執情,廢于今日之近教也。
△二、舉譬格量三:初、舉譬問。
譬如五百千萬億(至)思惟校計知其數不。
餘經明數多,但以不可說塵沙等為喻,以彼方此,此則為多。
何者?今經喻于遠壽,直下塵被點之界已不可說,況不下塵之界甯當可說?下塵不下塵之界尚不可說,下塵不下塵世界之塵豈可說耶?況下文雲複過于此,又甯可說耶? ○那由他,此雲萬億。
阿僧祇,此雲無數。
△二、答不知 彌勒菩薩等俱白佛言(至)如是諸世界無量無邊。
答中,舉三人不知也。
阿惟越緻,亦名阿鞞?緻,此雲不退轉,已如前釋。
△三合顯遠 爾時,佛告大菩薩衆,(至)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劫。
此合顯出長遠也。
妙樂引僧傳雲:準羅什舊經,無一塵一劫四字。
有齊高僧昙副,誦經感夢,雲少一句,後果得之。
若金光明雲:一切海水,可知滴數,無有能知如來之壽。
此亦明未來之壽,非過去也。
若引證此,殊不相應。
△二、益物所宜三:初、益物之處 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至)導利衆生。
此過去益物所宜須顯處者,上引譬中既言成佛甚久,未審久居何處,故雲常在此土及餘他國而作佛事。
妙樂雲:益物處者,此之娑婆即本應身所居之土,今日迹居不移于本,但今昔時異。
見燒者謂近,照本者達遠,故經雲:大火所燒時,我此土安隐,常在靈鹫山,及餘諸住處。
豈離伽耶别求常寂,非寂光外别有娑婆。
△二、拂迹上疑 諸善男子,于是中間(至)如是皆以方便分别。
昔見諸教所說,處處行因不同,即是疑因。
又見處處得記不同,即是疑果。
如此行因得記之說,皆不知是果後方便,故生于疑也。
今拂除此疑,故指然燈佛時行因,即拂因疑。
又指然燈佛時得記,及入涅槃,即拂果疑。
如此因果,非複一條,皆成方便,非實說也,故名拂疑。
又複言其者,即是中間施化之其耳。
蓋佛昔于然燈佛世為菩薩之時,自入涅槃,不得雲是然燈涅槃也。
妙樂雲:經文先舉事竟,結雲皆是方便,即名為拂。
昔于諸教,雖見不同,而生于疑,乃不知是果後方便等。
及如是示差别意,即說值然燈等,及在然燈之世入涅槃也。
△三、正明益宜二:初、感應。
諸善男子,若有衆生(至)諸根利鈍随應度。
至我所者,即是過去衆生,漸頓兩機,冥扣法身也。
佛眼觀者,即是久已成佛,用佛眼鑒照,無有遺差,将欲起于勝劣兩應而利益之。
善機凡有二力,一感人天華報,二感佛道果報。
若以法眼觀知衆生萬善,緣其重輕,各得華報,不能究竟知其終得種智果報。
若以佛眼圓照衆生萬善,即能知其始因末果。
此經一向明佛眼觀知衆生萬善,究竟得佛一大事出世之正意也。
信等諸根者,即信進念定慧五根也。
慧根即了因,餘根即緣因。
此二善根,各有利鈍,通攝頓漸機緣。
頓機利鈍,即是圓别二教之人。
漸機利鈍,即是藏通二教之人。
又小乘根名鈍,大乘根名利。
又小乘根名利,人天根名鈍。
十法界衆生,所有善根利鈍,皆用為機,不用惡法,惡法非緣了二因故也。
如來悉照十界善機,随所應度,而現形聲饒益也。
妙樂雲:問:佛果既極,如何亦得名生機處?答:此中論機,及辯利鈍,故佛法界,未是佛果。
故彼玄文中,十界交互,以論機緣,則果佛機,通在十界故也。
△二、施化二:初、形聲兩益二:初、形益二:初、非生現生。
處處自說名字不同,年紀大小。
處處者,豎論,即過去之處處行因國土也。
橫論,即昔日十方國土也。
名字不同者,形即現矣,則有名字,因名召體。
機有大小,形有勝劣。
劣是劣應,即三十二相之身,被藏、通二教之機。
勝是勝應,即八萬四千相好之身,被别、圓二教之機。
此約示現佛法界身,名字不同。
若現九法界身,名字不同,無量無邊,可以意得。
年紀大小者,此明壽命長短。
大即勝應,小即劣應。
劣應現壽有量,勝應現壽無量。
此皆随所應度,為其現身及命長短耳。
△二、非滅現滅 亦複現言,當入涅槃。
應以滅度而得度者,即現滅度,令其戀仰而得解脫也。
△二聲益 又以種種方,便說微妙法, 小身短壽,即是說于漸教,故言種種方便;大身長壽,即是說于頓教,故言說微妙法。
△二得益歡喜 能令衆生,發歡喜心。
雖初用漸,終令入大,故言能令歡喜。
仍此歡喜,即是施化得益。
佛依四悉檀,施形聲兩益。
衆生獲于四利,稱機則喜,乖機則惱。
今既稱機得益,故歡喜也。
△二、現在益物二:初、明機感。
諸善男子,如來見諸衆生樂于小法,德薄垢重者。
如來見者,即佛眼照也。
諸衆生樂小法者,即所見之機也。
南嶽師雲:樂小者,非小乘人也,乃是樂近說者為小耳。
今當通說之。
所謂貪愛二十五有,即人天之機。
貪着涅槃,求自解脫,即二乘之機。
樂于漸次,迂回佛道,即三教菩薩之機。
此等衆機,來至我所,皆名樂小法也。
德薄者,緣了二善,功用微劣也。
垢重者,見思二惑未除也。
此約迹門,名樂小法。
若約本門說者,樂聞出釋氏宮近成之小,不欲樂聞長遠久成之大,故言樂小。
此等小心,非始今日。
若先樂大,佛即不說始成。
說始成者,皆為樂小法者耳。
妙樂雲:德薄垢重者,其人未有實教二因故也。
△二、明應化二:初、非生現生二:初、正明二:初、現生。
為是人說:我少出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文科雲:現生者,迹現于生也。
前明利鈍之機,來感法身,今即現勝劣兩應。
劣應應鈍根,勝應應利根。
此兩應并有生、法二身生。
劣應生身生者,以正慧托胎出生,行七步,乃至六年苦行已還是也。
劣應法身生者,即三十四心斷結習盡,所得五分法身是也。
勝應生身生者,如華嚴等經說,與諸菩薩處摩耶胎,常說大乘之法,出生十方,各行七步是也。
勝應法身生者,于寂滅道場,金剛後心,斷無明惑盡,得妙覺相應慧,窮照法性,萬德種智,圓明普備是也。
出家者,劣應出分段生死家,勝應出分段、變易二種生死家也。
得菩提者,劣應得有作四谛所發無漏盡無生智,名為菩提;勝應即照三谛一實之道一切種智,為菩提也。
妙樂雲:若約兩處成相,即曉藏、通二身是劣應,别、圓二身是勝應也。
雖雲兩應各有生、法二身,然劣應之上,五分法身,義同生身;勝應之上,雖雲生身,義同法身。
補注雲:小乘之教,不談常住,五分法身,終歸灰滅,故義同生身。
大乘既談常住,應全法性而起,法性不滅,應亦常住。
故王宮誕迹,非生現生;鶴林澄神,非滅現滅,故義同法身。
△二非生 然我實成佛已來久遠若斯,(至)令入佛道,作如是說。
此文科雲非生者,非始爾生也。
然我實成下,正明本實不生,但天人修羅見此二種生法二身,謂言始生,此則不然,然我久已得此生法二身,今日之生非實生也,故雲久遠若斯。
若斯者,如上譬之長久也。
但以方便下,明既非實生,何故現生?但為利益樂小法人德薄垢重者,使得佛道,故言但以方便教化衆生等,非生而現生,故雲作如是說。
△二、利益二:初、形聲益。
諸善男子如來所演經典(至)或示己事或示他事。
此明現生形聲益物也。
說即是聲教,示即是形規。
形聲不出自他。
若說法身,是說己身。
若說應身,是說他身。
言值然燈佛,即是說己身。
然燈佛是我師,即是說他身。
随自意語,是說己身。
随他意語,是說他身。
示現正報,是示己事。
示現依報,是示他事。
△二、明不虛二:初、标不虛。
諸所言說,皆實不虛。
言說不虛,雖偏據聲益,聲必兼形,故須雙釋。
言不虛者,漸頓二機,禀此勝劣二應,形聲之益不虛也。
若約迹本二門論虛實者,昔方便行,未得實道之益,即是因虛;執于近迹,未得本地真實之益,即是果虛。
今聞迹門之說,同入實相,即得因中實益;聞本門之說,即除執近之情,得于長遠果地之實益。
今得二實,對昔二虛,故言皆實不虛。
△二、釋不虛二:初、照理不虛。
所以者何?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
此下總釋益物不虛。
今先釋形益不虛。
此中六句,顯于應身不離法身,法身無形亦無起滅,衆生有起滅之機感于法身,如來願力應同起滅,起滅之見出自衆生,故約三界以明諸句。
言如實知見者,即是實智如理而照三界之實,實則無三界之因相也。
妙樂雲:此中六句,明今日應身即是久成法身不思議一,故雲照理等。
無因相者,若準下句無二死,應雲無二種三界之因相也。
無有生死。
無有分段、變易二種生死之苦果也。
若退若出。
有五住集名退,有二死果名出,結上無二死家之因果也。
如來至此是第一句。
亦無在世,及滅度者。
亦無在生死之世,及入涅槃之滅,此二俱滅,故雲亦無等。
此是第二句。
非實非虛 非于滅度之實,非于生死之虛也。
此是第三句。
非如非異 非于世間之隔異,非于出世之真如。
蓋六道衆生,見三界為異,二乘見三界為如,如即空也。
佛見三界,非如非異,雙照如異。
如上四句,是明中道也。
不如三界,見于三界。
不如二種三界衆生所見三界之相。
妙樂雲:不如三界者,如者,同也。
佛具權實二智,必不同彼二種三界衆生所見三界二邊因果之相。
二種三界者,三界名通,通界内外。
若界外立三界名者,以外準内故也。
中理未窮,通名見惑,通三界也。
變易土中勝妙五塵,名欲界思;不思議法塵,名上界思。
淨名疏中委出其相,此是第五句。
如斯之事,如來明見,無有錯謬。
唯佛内具實智之用,故如實窮照三界之實,亦是随自意語,亦是或說己身之事。
故大品雲:第一義中,無所分别也。
如來實智,雖無分别,不妨以權智,如量知見三界之相,即同三界衆生之見。
雖無二死,而随他意,示二死身,說有二死。
雖無退無出,而随他意,說有退出。
雖亦無在世及滅度者,而随他意,示生世間,示入涅槃,說有在世,有得滅者。
雖無實,而說涅槃之實。
雖無虛,而說三界之虛。
雖無三世之異,而說有異。
雖無真谛之如,而說有如。
同于三界,見于三界,皆是随他意語,名為說他身事,示他身事。
如來二智,明審二谛,所以形聲兩益,皆實不虛也。
妙樂雲:既總雲如斯,覽前所照,通成一見,故皆重牒前五實句,共成權實二智之相。
故前實智,唯照實境,今加權智,随物見權,明非見而見,即二智不二也。
△二、稱機不虛二:初、機感 以諸衆生有種種性(至)種種憶想分别故。
以諸衆生,根機利鈍,漸頓不同,性欲行智,種種差别,欲令增諸善根,故說己他之教,不虛因緣譬喻也。
性者,漸頓根性,各有種種,故須用為人悉檀,生諸善根,善根猶是性。
欲者,漸頓二機,若種種欲樂不同,此須用世界悉檀,随其樂欲,皆令歡喜。
行者,随其樂欲,而修諸行,此須用為人悉檀,生其宿善。
若行中好多愛着,緻有妨障,此須用對治悉檀,破其現惡。
憶想是智慧,即相似解。
漸頓二機,居内外凡位,有諸善根故欲樂,欲樂故修行,修行故得相似解。
此須用第一義悉檀,随其所得憶想之解,更為說法,令得入理。
乃至初地欲樂,修行二地之時,亦憶想二地之境,即是念想。
若發生二地真解,即是念想觀除,言語法滅,乃至妙覺果佛,方得究竟離于憶想,獲常寂照耳。
妙樂雲:問:應雲初住,何雲初地?答:從漸頓來,且寄地位耳。
△二施化 欲令生諸善根(至)所作佛事未曾暫廢。
此正對機施己他聲益,欲令漸頓之機,生種種善根,故現若幹己他身事,若幹己他聲教,若幹因緣譬喻也。
若對漸機,以三藏四門,若幹因緣譬喻,于一一門中,複有若幹,通教四門亦如是。
若對頓機,如别圓亦各四門,若幹種種,如淨名三十二菩薩,各說入不二法門,華嚴中種種行類相貌,皆為别圓根機,施若幹譬喻言辭說法也。
所作佛事,未曾暫廢者,總結不虛也。
如上若幹己他形聲,皆令衆生入佛知見,不為人天二乘小事,故雲佛事。
若一人獨得滅度,餘人不得者,所作佛事,即為有廢,廢即衆生不得實益,豈得雲皆實不虛?今七方便,鹹入一實,所以得雲皆實不虛,佛事無廢。
△二、非滅現滅二:初、正明二:初、明本實不滅二:初、明果位常。
如是我成佛已來甚大久遠(至)常住不滅。
成佛是果甚大,久遠等是常,常故不滅,既其不滅,益至未來,故寄此四字,明未來大勢威猛,常住益物也。
△二、舉因況果 諸善男子,我本行菩薩道,(至)今猶未盡複倍上數。
此舉因況果,以明常住也。
蓋佛修圓因,登初住時,已得常壽,常壽叵盡,已倍上無量阿僧祇劫之數,況果壽耶?譬如太子時,祿已不可盡,況登尊極,祿用甯可盡乎?妙樂雲:舉因況果者,明佛本行菩薩道時,所感因壽,尚自未盡,況果壽耶?故知以不盡之因壽,況不盡之果壽,以明因果俱常也。
△二、明迹中唱滅 然今非實滅度,而便唱言當取滅度。
迹中,三身并有非滅、唱滅之義。
法身非滅唱滅者,如淨名雲:法本不生,故無可滅。
即是法身非滅義。
又雲:是寂滅義。
即是唱滅也。
報身非滅唱滅者,誰有智慧,誰有煩惱,而言智慧能破?即是報身非滅義。
衆生未了聞此,便謂其即是佛,而生憍恣,不複修道,故複唱言:道能滅惑。
即是唱滅也。
應身非滅唱滅者,應是法報之用,體既無滅,用豈有窮?即應身非滅義。
但為衆生若常見佛,則生憍恣,故唱:我于今夜,當取滅度。
即是唱滅也。
△二、利益二:初、不滅衆生有損二:初、不滅有損。
如來以是方便教化衆生(至)入于憶想妄見網中。
此科雲不滅有損者,如前樂小法人,見佛常在,不種善根,貧窮下賤,不生真、中二善,故無益;不斷見、思、無明二惡,則有損。
五欲即思惑,憶想即見惑。
由此衆生垢重,故須唱滅。
不唱滅,則二惡生而不滅,二善損而不生也。
△二、廣釋不滅 若見如來常在不滅(至)不能生難遭之想、恭敬之心。
若見佛常在世,便起憍怠故有損,不能生恭敬故無益。
憍恣即增見惑,厭怠即生思惑。
不生難遭想即不能生見,谛解故不能斷見,不恭敬即不能生思,惟道故不能斷思。
為是義故,宜應現滅也。
又若聞三佛不滅,悉有憍恣義。
聞法身不滅者,便謂衆生如、彌勒如,一如無二如。
由是生于憍心上慢,謂一切煩惱本自不生,今亦無滅,何須修道?即便恣情放逸。
為是唱言,法身是寂滅義。
聞報身不滅者,便謂一切衆生即涅槃相,涅槃相即煩惱相。
由是複起慢恣,不複修善,懈怠放逸。
為是唱言,報身智慧能滅煩惱,應身非滅,現滅易解。
衆生由聞此唱滅,便于三佛生難遭想,起恭敬心也。
△二、唱滅于物有益二:初、歎佛難值。
是故如來以方便說:比丘當知,諸佛出世難可值遇。
三佛并難值。
衆生樂着小法,見思障重,聞三身不滅,則不修道,故難得契會于佛也。
△二、釋難值意 所以者何諸薄德人(至)雖不實滅而言滅度。
若見三佛,其人多善少惡,不為斯人唱滅,是人見佛常在靈山也。
或不見佛,其人障重善輕,為說三佛難會。
衆生聞之,便作是念:三佛雖複非生非滅,必須生善滅惡,乃得證見。
此事不易,故雲難遭也。
心懷戀慕等者,此明現滅無損。
滅于見思名無損,種善根名有益也。
△二、總結不虛三:初、明先近後遠。
又,善男子,諸佛如來法皆如是。
此明諸佛出五濁,必先三後一,先近後遠也。
△二、明為化衆生 為度衆生。
△三、明皆非虛妄 皆實不虛 △二、譬說二:初、開譬二:初、良醫治子譬。
譬上三世應化所宜三:初、醫遠行譬。
譬過去益物二:初、譬應化二:初、超譬應化。
譬如良醫,智慧聰達,明煉方藥,善治衆病。
此超譬上我以佛眼觀有能應之智也。
良醫者,良,善也,喻佛内有三達五眼,即是八術,妙得藥性,外識一切衆生起病之根源也。
智慧者,權實二智,深知二谛也。
聰達者,五眼鑒機,頓漸不差也。
十二部教,文理甚深,如明煉方藥,依四悉檀,遍知頓漸衆生煩惱之病,如善治衆病也。
醫有十種:一者,治病病增無損,或時緻死,譬空見外道,恣意行惡,教人起邪見,斷善根,法身既亡,慧命亦死。
二者,治病不增不損,譬有見苦行外道,投岩赴火,苦行行善,不得禅定,不能斷諸結使,即是不損,亦不能斷善,即是不增也。
三者,治病損而無增,但世醫所治差已還複發,即是修世禅斷結使之外道也。
四者,治病能令差已不複發,而所治不遍,即二乘人止治一兩種有緣者,不能遍治一切也。
五者,雖能兼遍,而無巧術用治苦痛,釋論呼為拙度,即是藏教六度菩薩慈悲廣治也;六者、治病妙術治無痛惱,而不能治必死之人,譬通教菩薩用體法空,但治有反複凡夫,不治焦種二乘也;七者、雖治難愈之病,而不能一時治一切病,即是别教地前菩薩也;八者、能一時治一切病,而不能令平複如本,即是圓教初心十信也;九者、能遍治一切,亦能令其平複如本,而不能令過本,即是圓教初住乃至金剛心也;十者、一時治一切病,即能令其平複,又使過本,即是如來。
前三種是舊醫,後七并客醫。
妙樂雲:前之三種亦稱醫者,佛未出時,一切外道皆自謂出家,各自領衆故也。
涅槃經中,唯以如來對彼外道,稱為新醫。
又佛未出世之先,輪王以十善治世,亦稱舊醫。
先舊為主,後來稱客,故名客醫。
無量義經雲:醫王、大醫王者,第八、九醫通得名王,唯第十醫獨名大王。
△二、追譬機感 其人多諸子息,若十、二十乃至百數。
其人喻佛也。
多諸子息等者,若十是聲聞,二十是支佛,百數是菩薩。
且置二乘,别明菩薩之子,凡有三種子義:一、正因之子,就一切衆生皆有正、緣、了三因佛性,即是佛子,故雲其中衆生悉是吾子。
又今文雲多諸子息也。
約十心數法,即有百子,心王為正因佛性,慧是了因佛性,餘九相扶起屬緣因佛性,一數起時,九數扶助,如是成百。
一切衆生雖具三因,以了因未曾發心,緣因未曾加行,悉屬正因佛子也。
二、緣因之子,如十六王子覆講法華時,聞法者亦生微解,即成了因性,在昔微能修行為緣因性。
正因性為本,雖亦有三因,且就昔日結緣,并屬緣因,資發今日一實之解,故得結緣為佛子也。
百子之義,此約十信,一信起時,即具餘九,還有百信,名百子也。
三、了因之子,即是今日聞法華經,安住實智中,我定當作佛,從佛口生,得佛法分,名為真子。
此亦有三因,今既顯了見于佛性,并屬了因佛子。
百子之義,還将十信相似之百,入于初住,為分證之百,名百子也。
今文明百子,不取了因子,了因子自屬下不失心服藥中明之。
妙樂雲:入初住位名為了,故發心已後,訖至住前,皆名為緣。
△二、譬現滅 以有事緣,遠至餘國, 此譬過去應化中現滅也。
以此土機生,彼方緣熟,此見應滅,彼見應生,名遠至餘國。
△二、還已複去,譬現在應化二:初、譬機感。
諸子于後,飲他毒藥,藥發悶亂,宛轉于地。
此下,譬現在應化益物。
今正譬上機應相關。
見諸德薄垢重衆生,于佛滅後,樂着邪師之法,故雲飲他毒藥。
不知出世之要道,故雲悶亂。
輪轉諸趣,堕在三界,故雲踠轉于地。
妙樂雲:望出世法,故且雲地。
△二、譬應化二:初、非生現生二:初、譬形聲益二:初、譬形益。
是時,其父還來歸家,(至)願見救療,更賜壽命。
此下譬非生現生,今譬形益父。
歸家者,譬佛複應生此土也。
信受邪師之法,名為飲毒。
失心者,貪着三界五欲,失先所種三乘善根,不成大小機,感佛為是人故,非滅唱滅也。
又有雖着五欲,而不失三乘善根,有大小機,感佛為是人故,非生現生也。
遙見者,明佛出世時,衆生亦見佛色身,但為見思障五分,不得親奉法身,故雲遙也。
見聞佛出,皆有喜敬之事,故雲皆大歡喜等。
經文梵王請等,例是求救之辭也。
△二、譬聲益二:初、譬佛受請轉二谛法輪。
父見子等苦惱如是(至)搗篩和合,與子令服。
科雲:轉二谛法輪,應雲三谛。
二谛名通,三谛則别。
今舍别從通,即頓、中二谛也。
諸經方者,即十二部教也。
藥草,即教中所诠八萬法門也。
從佛出十二部經,此出頓藥草也。
從佛出九部修多羅,此出漸藥草也。
色者,譬戒,戒防身口,事相彰顯,故如色。
香者,譬定,功德妙香,熏一切也。
味者,譬慧,能得理味也。
又色是般若,照了法性之色,分明無礙也。
香是解脫,斷德離臭也。
味是法身,理味也。
三法不縱不橫,名秘密藏,依教修行,得入此藏也。
漸、頓、通皆
佛于三世,等有三身,于諸教中,秘之不傳。
故一切世間天、人、修羅,皆謂今佛始于道樹得此三身,故執近以疑遠。
此本門法說中,不複言及二乘,但對菩薩。
菩薩攝在天、人、修羅三善道内,餘三惡趣,罪重根鈍,少智不知。
故大品般若經雲:摩诃衍勝出天、人、阿修羅。
亦不言三惡道也。
菩薩有三種:下方、他方、舊住是也。
下方即本日所化,故無執近之謂。
他方、舊住,俱有二種:一者、從法身應生者,往世先得無生法忍,或已先聞,發迹顯本;設未得聞,報盡受法性身,于法身地,自應得聞長遠之說。
是故應生菩薩,多無執近之謂。
二者、今生始得無生忍,及未得者,鹹有此執近之情,乃謂今佛始于道樹得此三身,故執近以疑遠也。
△二、破近顯遠二:初、法譬顯遠二:初、法說顯遠。
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至)百千萬億那由他劫。
此下明破執遣迷,以顯久遠之本。
上文誠谛之誡,即是此也。
今正明顯遠。
如來既說成佛甚大久遠,則謂伽耶近成之執即破。
破近顯遠,略有十意,如法華玄義第九具出。
此文正用破近顯遠,廢近顯遠二意。
破近謂之執情,廢于今日之近教也。
△二、舉譬格量三:初、舉譬問。
譬如五百千萬億(至)思惟校計知其數不。
餘經明數多,但以不可說塵沙等為喻,以彼方此,此則為多。
何者?今經喻于遠壽,直下塵被點之界已不可說,況不下塵之界甯當可說?下塵不下塵之界尚不可說,下塵不下塵世界之塵豈可說耶?況下文雲複過于此,又甯可說耶? ○那由他,此雲萬億。
阿僧祇,此雲無數。
△二、答不知 彌勒菩薩等俱白佛言(至)如是諸世界無量無邊。
答中,舉三人不知也。
阿惟越緻,亦名阿鞞?緻,此雲不退轉,已如前釋。
△三合顯遠 爾時,佛告大菩薩衆,(至)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劫。
此合顯出長遠也。
妙樂引僧傳雲:準羅什舊經,無一塵一劫四字。
有齊高僧昙副,誦經感夢,雲少一句,後果得之。
若金光明雲:一切海水,可知滴數,無有能知如來之壽。
此亦明未來之壽,非過去也。
若引證此,殊不相應。
△二、益物所宜三:初、益物之處 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至)導利衆生。
此過去益物所宜須顯處者,上引譬中既言成佛甚久,未審久居何處,故雲常在此土及餘他國而作佛事。
妙樂雲:益物處者,此之娑婆即本應身所居之土,今日迹居不移于本,但今昔時異。
見燒者謂近,照本者達遠,故經雲:大火所燒時,我此土安隐,常在靈鹫山,及餘諸住處。
豈離伽耶别求常寂,非寂光外别有娑婆。
△二、拂迹上疑 諸善男子,于是中間(至)如是皆以方便分别。
昔見諸教所說,處處行因不同,即是疑因。
又見處處得記不同,即是疑果。
如此行因得記之說,皆不知是果後方便,故生于疑也。
今拂除此疑,故指然燈佛時行因,即拂因疑。
又指然燈佛時得記,及入涅槃,即拂果疑。
如此因果,非複一條,皆成方便,非實說也,故名拂疑。
又複言其者,即是中間施化之其耳。
蓋佛昔于然燈佛世為菩薩之時,自入涅槃,不得雲是然燈涅槃也。
妙樂雲:經文先舉事竟,結雲皆是方便,即名為拂。
昔于諸教,雖見不同,而生于疑,乃不知是果後方便等。
及如是示差别意,即說值然燈等,及在然燈之世入涅槃也。
△三、正明益宜二:初、感應。
諸善男子,若有衆生(至)諸根利鈍随應度。
至我所者,即是過去衆生,漸頓兩機,冥扣法身也。
佛眼觀者,即是久已成佛,用佛眼鑒照,無有遺差,将欲起于勝劣兩應而利益之。
善機凡有二力,一感人天華報,二感佛道果報。
若以法眼觀知衆生萬善,緣其重輕,各得華報,不能究竟知其終得種智果報。
若以佛眼圓照衆生萬善,即能知其始因末果。
此經一向明佛眼觀知衆生萬善,究竟得佛一大事出世之正意也。
信等諸根者,即信進念定慧五根也。
慧根即了因,餘根即緣因。
此二善根,各有利鈍,通攝頓漸機緣。
頓機利鈍,即是圓别二教之人。
漸機利鈍,即是藏通二教之人。
又小乘根名鈍,大乘根名利。
又小乘根名利,人天根名鈍。
十法界衆生,所有善根利鈍,皆用為機,不用惡法,惡法非緣了二因故也。
如來悉照十界善機,随所應度,而現形聲饒益也。
妙樂雲:問:佛果既極,如何亦得名生機處?答:此中論機,及辯利鈍,故佛法界,未是佛果。
故彼玄文中,十界交互,以論機緣,則果佛機,通在十界故也。
△二、施化二:初、形聲兩益二:初、形益二:初、非生現生。
處處自說名字不同,年紀大小。
處處者,豎論,即過去之處處行因國土也。
橫論,即昔日十方國土也。
名字不同者,形即現矣,則有名字,因名召體。
機有大小,形有勝劣。
劣是劣應,即三十二相之身,被藏、通二教之機。
勝是勝應,即八萬四千相好之身,被别、圓二教之機。
此約示現佛法界身,名字不同。
若現九法界身,名字不同,無量無邊,可以意得。
年紀大小者,此明壽命長短。
大即勝應,小即劣應。
劣應現壽有量,勝應現壽無量。
此皆随所應度,為其現身及命長短耳。
△二、非滅現滅 亦複現言,當入涅槃。
應以滅度而得度者,即現滅度,令其戀仰而得解脫也。
△二聲益 又以種種方,便說微妙法, 小身短壽,即是說于漸教,故言種種方便;大身長壽,即是說于頓教,故言說微妙法。
△二得益歡喜 能令衆生,發歡喜心。
雖初用漸,終令入大,故言能令歡喜。
仍此歡喜,即是施化得益。
佛依四悉檀,施形聲兩益。
衆生獲于四利,稱機則喜,乖機則惱。
今既稱機得益,故歡喜也。
△二、現在益物二:初、明機感。
諸善男子,如來見諸衆生樂于小法,德薄垢重者。
如來見者,即佛眼照也。
諸衆生樂小法者,即所見之機也。
南嶽師雲:樂小者,非小乘人也,乃是樂近說者為小耳。
今當通說之。
所謂貪愛二十五有,即人天之機。
貪着涅槃,求自解脫,即二乘之機。
樂于漸次,迂回佛道,即三教菩薩之機。
此等衆機,來至我所,皆名樂小法也。
德薄者,緣了二善,功用微劣也。
垢重者,見思二惑未除也。
此約迹門,名樂小法。
若約本門說者,樂聞出釋氏宮近成之小,不欲樂聞長遠久成之大,故言樂小。
此等小心,非始今日。
若先樂大,佛即不說始成。
說始成者,皆為樂小法者耳。
妙樂雲:德薄垢重者,其人未有實教二因故也。
△二、明應化二:初、非生現生二:初、正明二:初、現生。
為是人說:我少出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文科雲:現生者,迹現于生也。
前明利鈍之機,來感法身,今即現勝劣兩應。
劣應應鈍根,勝應應利根。
此兩應并有生、法二身生。
劣應生身生者,以正慧托胎出生,行七步,乃至六年苦行已還是也。
劣應法身生者,即三十四心斷結習盡,所得五分法身是也。
勝應生身生者,如華嚴等經說,與諸菩薩處摩耶胎,常說大乘之法,出生十方,各行七步是也。
勝應法身生者,于寂滅道場,金剛後心,斷無明惑盡,得妙覺相應慧,窮照法性,萬德種智,圓明普備是也。
出家者,劣應出分段生死家,勝應出分段、變易二種生死家也。
得菩提者,劣應得有作四谛所發無漏盡無生智,名為菩提;勝應即照三谛一實之道一切種智,為菩提也。
妙樂雲:若約兩處成相,即曉藏、通二身是劣應,别、圓二身是勝應也。
雖雲兩應各有生、法二身,然劣應之上,五分法身,義同生身;勝應之上,雖雲生身,義同法身。
補注雲:小乘之教,不談常住,五分法身,終歸灰滅,故義同生身。
大乘既談常住,應全法性而起,法性不滅,應亦常住。
故王宮誕迹,非生現生;鶴林澄神,非滅現滅,故義同法身。
△二非生 然我實成佛已來久遠若斯,(至)令入佛道,作如是說。
此文科雲非生者,非始爾生也。
然我實成下,正明本實不生,但天人修羅見此二種生法二身,謂言始生,此則不然,然我久已得此生法二身,今日之生非實生也,故雲久遠若斯。
若斯者,如上譬之長久也。
但以方便下,明既非實生,何故現生?但為利益樂小法人德薄垢重者,使得佛道,故言但以方便教化衆生等,非生而現生,故雲作如是說。
△二、利益二:初、形聲益。
諸善男子如來所演經典(至)或示己事或示他事。
此明現生形聲益物也。
說即是聲教,示即是形規。
形聲不出自他。
若說法身,是說己身。
若說應身,是說他身。
言值然燈佛,即是說己身。
然燈佛是我師,即是說他身。
随自意語,是說己身。
随他意語,是說他身。
示現正報,是示己事。
示現依報,是示他事。
△二、明不虛二:初、标不虛。
諸所言說,皆實不虛。
言說不虛,雖偏據聲益,聲必兼形,故須雙釋。
言不虛者,漸頓二機,禀此勝劣二應,形聲之益不虛也。
若約迹本二門論虛實者,昔方便行,未得實道之益,即是因虛;執于近迹,未得本地真實之益,即是果虛。
今聞迹門之說,同入實相,即得因中實益;聞本門之說,即除執近之情,得于長遠果地之實益。
今得二實,對昔二虛,故言皆實不虛。
△二、釋不虛二:初、照理不虛。
所以者何?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
此下總釋益物不虛。
今先釋形益不虛。
此中六句,顯于應身不離法身,法身無形亦無起滅,衆生有起滅之機感于法身,如來願力應同起滅,起滅之見出自衆生,故約三界以明諸句。
言如實知見者,即是實智如理而照三界之實,實則無三界之因相也。
妙樂雲:此中六句,明今日應身即是久成法身不思議一,故雲照理等。
無因相者,若準下句無二死,應雲無二種三界之因相也。
無有生死。
無有分段、變易二種生死之苦果也。
若退若出。
有五住集名退,有二死果名出,結上無二死家之因果也。
如來至此是第一句。
亦無在世,及滅度者。
亦無在生死之世,及入涅槃之滅,此二俱滅,故雲亦無等。
此是第二句。
非實非虛 非于滅度之實,非于生死之虛也。
此是第三句。
非如非異 非于世間之隔異,非于出世之真如。
蓋六道衆生,見三界為異,二乘見三界為如,如即空也。
佛見三界,非如非異,雙照如異。
如上四句,是明中道也。
不如三界,見于三界。
不如二種三界衆生所見三界之相。
妙樂雲:不如三界者,如者,同也。
佛具權實二智,必不同彼二種三界衆生所見三界二邊因果之相。
二種三界者,三界名通,通界内外。
若界外立三界名者,以外準内故也。
中理未窮,通名見惑,通三界也。
變易土中勝妙五塵,名欲界思;不思議法塵,名上界思。
淨名疏中委出其相,此是第五句。
如斯之事,如來明見,無有錯謬。
唯佛内具實智之用,故如實窮照三界之實,亦是随自意語,亦是或說己身之事。
故大品雲:第一義中,無所分别也。
如來實智,雖無分别,不妨以權智,如量知見三界之相,即同三界衆生之見。
雖無二死,而随他意,示二死身,說有二死。
雖無退無出,而随他意,說有退出。
雖亦無在世及滅度者,而随他意,示生世間,示入涅槃,說有在世,有得滅者。
雖無實,而說涅槃之實。
雖無虛,而說三界之虛。
雖無三世之異,而說有異。
雖無真谛之如,而說有如。
同于三界,見于三界,皆是随他意語,名為說他身事,示他身事。
如來二智,明審二谛,所以形聲兩益,皆實不虛也。
妙樂雲:既總雲如斯,覽前所照,通成一見,故皆重牒前五實句,共成權實二智之相。
故前實智,唯照實境,今加權智,随物見權,明非見而見,即二智不二也。
△二、稱機不虛二:初、機感 以諸衆生有種種性(至)種種憶想分别故。
以諸衆生,根機利鈍,漸頓不同,性欲行智,種種差别,欲令增諸善根,故說己他之教,不虛因緣譬喻也。
性者,漸頓根性,各有種種,故須用為人悉檀,生諸善根,善根猶是性。
欲者,漸頓二機,若種種欲樂不同,此須用世界悉檀,随其樂欲,皆令歡喜。
行者,随其樂欲,而修諸行,此須用為人悉檀,生其宿善。
若行中好多愛着,緻有妨障,此須用對治悉檀,破其現惡。
憶想是智慧,即相似解。
漸頓二機,居内外凡位,有諸善根故欲樂,欲樂故修行,修行故得相似解。
此須用第一義悉檀,随其所得憶想之解,更為說法,令得入理。
乃至初地欲樂,修行二地之時,亦憶想二地之境,即是念想。
若發生二地真解,即是念想觀除,言語法滅,乃至妙覺果佛,方得究竟離于憶想,獲常寂照耳。
妙樂雲:問:應雲初住,何雲初地?答:從漸頓來,且寄地位耳。
△二施化 欲令生諸善根(至)所作佛事未曾暫廢。
此正對機施己他聲益,欲令漸頓之機,生種種善根,故現若幹己他身事,若幹己他聲教,若幹因緣譬喻也。
若對漸機,以三藏四門,若幹因緣譬喻,于一一門中,複有若幹,通教四門亦如是。
若對頓機,如别圓亦各四門,若幹種種,如淨名三十二菩薩,各說入不二法門,華嚴中種種行類相貌,皆為别圓根機,施若幹譬喻言辭說法也。
所作佛事,未曾暫廢者,總結不虛也。
如上若幹己他形聲,皆令衆生入佛知見,不為人天二乘小事,故雲佛事。
若一人獨得滅度,餘人不得者,所作佛事,即為有廢,廢即衆生不得實益,豈得雲皆實不虛?今七方便,鹹入一實,所以得雲皆實不虛,佛事無廢。
△二、非滅現滅二:初、正明二:初、明本實不滅二:初、明果位常。
如是我成佛已來甚大久遠(至)常住不滅。
成佛是果甚大,久遠等是常,常故不滅,既其不滅,益至未來,故寄此四字,明未來大勢威猛,常住益物也。
△二、舉因況果 諸善男子,我本行菩薩道,(至)今猶未盡複倍上數。
此舉因況果,以明常住也。
蓋佛修圓因,登初住時,已得常壽,常壽叵盡,已倍上無量阿僧祇劫之數,況果壽耶?譬如太子時,祿已不可盡,況登尊極,祿用甯可盡乎?妙樂雲:舉因況果者,明佛本行菩薩道時,所感因壽,尚自未盡,況果壽耶?故知以不盡之因壽,況不盡之果壽,以明因果俱常也。
△二、明迹中唱滅 然今非實滅度,而便唱言當取滅度。
迹中,三身并有非滅、唱滅之義。
法身非滅唱滅者,如淨名雲:法本不生,故無可滅。
即是法身非滅義。
又雲:是寂滅義。
即是唱滅也。
報身非滅唱滅者,誰有智慧,誰有煩惱,而言智慧能破?即是報身非滅義。
衆生未了聞此,便謂其即是佛,而生憍恣,不複修道,故複唱言:道能滅惑。
即是唱滅也。
應身非滅唱滅者,應是法報之用,體既無滅,用豈有窮?即應身非滅義。
但為衆生若常見佛,則生憍恣,故唱:我于今夜,當取滅度。
即是唱滅也。
△二、利益二:初、不滅衆生有損二:初、不滅有損。
如來以是方便教化衆生(至)入于憶想妄見網中。
此科雲不滅有損者,如前樂小法人,見佛常在,不種善根,貧窮下賤,不生真、中二善,故無益;不斷見、思、無明二惡,則有損。
五欲即思惑,憶想即見惑。
由此衆生垢重,故須唱滅。
不唱滅,則二惡生而不滅,二善損而不生也。
△二、廣釋不滅 若見如來常在不滅(至)不能生難遭之想、恭敬之心。
若見佛常在世,便起憍怠故有損,不能生恭敬故無益。
憍恣即增見惑,厭怠即生思惑。
不生難遭想即不能生見,谛解故不能斷見,不恭敬即不能生思,惟道故不能斷思。
為是義故,宜應現滅也。
又若聞三佛不滅,悉有憍恣義。
聞法身不滅者,便謂衆生如、彌勒如,一如無二如。
由是生于憍心上慢,謂一切煩惱本自不生,今亦無滅,何須修道?即便恣情放逸。
為是唱言,法身是寂滅義。
聞報身不滅者,便謂一切衆生即涅槃相,涅槃相即煩惱相。
由是複起慢恣,不複修善,懈怠放逸。
為是唱言,報身智慧能滅煩惱,應身非滅,現滅易解。
衆生由聞此唱滅,便于三佛生難遭想,起恭敬心也。
△二、唱滅于物有益二:初、歎佛難值。
是故如來以方便說:比丘當知,諸佛出世難可值遇。
三佛并難值。
衆生樂着小法,見思障重,聞三身不滅,則不修道,故難得契會于佛也。
△二、釋難值意 所以者何諸薄德人(至)雖不實滅而言滅度。
若見三佛,其人多善少惡,不為斯人唱滅,是人見佛常在靈山也。
或不見佛,其人障重善輕,為說三佛難會。
衆生聞之,便作是念:三佛雖複非生非滅,必須生善滅惡,乃得證見。
此事不易,故雲難遭也。
心懷戀慕等者,此明現滅無損。
滅于見思名無損,種善根名有益也。
△二、總結不虛三:初、明先近後遠。
又,善男子,諸佛如來法皆如是。
此明諸佛出五濁,必先三後一,先近後遠也。
△二、明為化衆生 為度衆生。
△三、明皆非虛妄 皆實不虛 △二、譬說二:初、開譬二:初、良醫治子譬。
譬上三世應化所宜三:初、醫遠行譬。
譬過去益物二:初、譬應化二:初、超譬應化。
譬如良醫,智慧聰達,明煉方藥,善治衆病。
此超譬上我以佛眼觀有能應之智也。
良醫者,良,善也,喻佛内有三達五眼,即是八術,妙得藥性,外識一切衆生起病之根源也。
智慧者,權實二智,深知二谛也。
聰達者,五眼鑒機,頓漸不差也。
十二部教,文理甚深,如明煉方藥,依四悉檀,遍知頓漸衆生煩惱之病,如善治衆病也。
醫有十種:一者,治病病增無損,或時緻死,譬空見外道,恣意行惡,教人起邪見,斷善根,法身既亡,慧命亦死。
二者,治病不增不損,譬有見苦行外道,投岩赴火,苦行行善,不得禅定,不能斷諸結使,即是不損,亦不能斷善,即是不增也。
三者,治病損而無增,但世醫所治差已還複發,即是修世禅斷結使之外道也。
四者,治病能令差已不複發,而所治不遍,即二乘人止治一兩種有緣者,不能遍治一切也。
五者,雖能兼遍,而無巧術用治苦痛,釋論呼為拙度,即是藏教六度菩薩慈悲廣治也;六者、治病妙術治無痛惱,而不能治必死之人,譬通教菩薩用體法空,但治有反複凡夫,不治焦種二乘也;七者、雖治難愈之病,而不能一時治一切病,即是别教地前菩薩也;八者、能一時治一切病,而不能令平複如本,即是圓教初心十信也;九者、能遍治一切,亦能令其平複如本,而不能令過本,即是圓教初住乃至金剛心也;十者、一時治一切病,即能令其平複,又使過本,即是如來。
前三種是舊醫,後七并客醫。
妙樂雲:前之三種亦稱醫者,佛未出時,一切外道皆自謂出家,各自領衆故也。
涅槃經中,唯以如來對彼外道,稱為新醫。
又佛未出世之先,輪王以十善治世,亦稱舊醫。
先舊為主,後來稱客,故名客醫。
無量義經雲:醫王、大醫王者,第八、九醫通得名王,唯第十醫獨名大王。
△二、追譬機感 其人多諸子息,若十、二十乃至百數。
其人喻佛也。
多諸子息等者,若十是聲聞,二十是支佛,百數是菩薩。
且置二乘,别明菩薩之子,凡有三種子義:一、正因之子,就一切衆生皆有正、緣、了三因佛性,即是佛子,故雲其中衆生悉是吾子。
又今文雲多諸子息也。
約十心數法,即有百子,心王為正因佛性,慧是了因佛性,餘九相扶起屬緣因佛性,一數起時,九數扶助,如是成百。
一切衆生雖具三因,以了因未曾發心,緣因未曾加行,悉屬正因佛子也。
二、緣因之子,如十六王子覆講法華時,聞法者亦生微解,即成了因性,在昔微能修行為緣因性。
正因性為本,雖亦有三因,且就昔日結緣,并屬緣因,資發今日一實之解,故得結緣為佛子也。
百子之義,此約十信,一信起時,即具餘九,還有百信,名百子也。
三、了因之子,即是今日聞法華經,安住實智中,我定當作佛,從佛口生,得佛法分,名為真子。
此亦有三因,今既顯了見于佛性,并屬了因佛子。
百子之義,還将十信相似之百,入于初住,為分證之百,名百子也。
今文明百子,不取了因子,了因子自屬下不失心服藥中明之。
妙樂雲:入初住位名為了,故發心已後,訖至住前,皆名為緣。
△二、譬現滅 以有事緣,遠至餘國, 此譬過去應化中現滅也。
以此土機生,彼方緣熟,此見應滅,彼見應生,名遠至餘國。
△二、還已複去,譬現在應化二:初、譬機感。
諸子于後,飲他毒藥,藥發悶亂,宛轉于地。
此下,譬現在應化益物。
今正譬上機應相關。
見諸德薄垢重衆生,于佛滅後,樂着邪師之法,故雲飲他毒藥。
不知出世之要道,故雲悶亂。
輪轉諸趣,堕在三界,故雲踠轉于地。
妙樂雲:望出世法,故且雲地。
△二、譬應化二:初、非生現生二:初、譬形聲益二:初、譬形益。
是時,其父還來歸家,(至)願見救療,更賜壽命。
此下譬非生現生,今譬形益父。
歸家者,譬佛複應生此土也。
信受邪師之法,名為飲毒。
失心者,貪着三界五欲,失先所種三乘善根,不成大小機,感佛為是人故,非滅唱滅也。
又有雖着五欲,而不失三乘善根,有大小機,感佛為是人故,非生現生也。
遙見者,明佛出世時,衆生亦見佛色身,但為見思障五分,不得親奉法身,故雲遙也。
見聞佛出,皆有喜敬之事,故雲皆大歡喜等。
經文梵王請等,例是求救之辭也。
△二、譬聲益二:初、譬佛受請轉二谛法輪。
父見子等苦惱如是(至)搗篩和合,與子令服。
科雲:轉二谛法輪,應雲三谛。
二谛名通,三谛則别。
今舍别從通,即頓、中二谛也。
諸經方者,即十二部教也。
藥草,即教中所诠八萬法門也。
從佛出十二部經,此出頓藥草也。
從佛出九部修多羅,此出漸藥草也。
色者,譬戒,戒防身口,事相彰顯,故如色。
香者,譬定,功德妙香,熏一切也。
味者,譬慧,能得理味也。
又色是般若,照了法性之色,分明無礙也。
香是解脫,斷德離臭也。
味是法身,理味也。
三法不縱不橫,名秘密藏,依教修行,得入此藏也。
漸、頓、通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