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科注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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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持說不同,修行亦異。
人天作戒善之解,三乘作谛緣度解,解既不同,即是差别所得功德。
不自覺知者,明五人雖各禀教,不知佛是一味無差别教,是不識實,亦不知七種方便差别之教,而各執己解為實,是不知權,故雲不自覺知也。
△二、如來能知四:初、約四法知。
所以者何?唯有如來知此衆生種相體性。
種者,三道是三德種。
淨名經雲:一切煩惱之俦,為如來種。
此明由煩惱道,即有般若也。
又雲:五無間皆生解脫相。
此由不善,即有善法解脫也。
一切衆生即涅槃相,不可複滅,此即生死為法身也。
此就相對論種。
若就類論種,一切低頭舉手,悉是解脫種;一切世智,三乘解心,即般若種;夫有心者,皆當作佛,即法身種。
諸種差别,如來能知;一切種秪是一種,即是無差别,如來亦能知;差别即無差别,無差别即差别,如來亦能知。
相、體、性,約十法界、十如中釋。
若論差别,即十法界相;若論無差别,即一佛界相。
差别、無差别,如來能知;差即無差,無差即差,如來亦能知。
體、性例然,可解。
△二、約三法知三:初、明三慧境。
念何事?思何事?修何事? 聞思修,謂之三慧。
念即聞慧,事是三慧之境,即所聞所思所修,如向教下所诠種相體性之法也。
皆言何者,指所取境。
随教則有思修不同。
對界則藏通以六界為境,别圓以十界為境。
論觀則藏通以偏真為觀,别圓以中道為觀也。
△二、明三慧體 雲何念?雲何思?雲何修? 雲何念者?念是記錄所聞之法,正是念慧之體也。
妙樂雲:所言體者,即當體也。
今先言雲何者,指能念體,思、修亦然,故知即是三慧當體。
此體即是能聞、能思、能修,故雲記錄所聞等法。
△三、三慧因緣 以何法念?以何法思?以何法修? 此是三慧,取境聞法,是其因緣。
如此三乘三慧,昔謂境體因緣有異,即是差别。
若入圓妙三慧,即無差别。
此有差别無差别,如來能知。
又差即無差,無差即差,如來亦能知。
妙樂雲:言取境聞法為因緣者,所取之境,能取之慧,體即是智,并名為因。
聞法為緣,以此因緣,能生三慧,即是所生法也。
應知三慧境體,及以因緣,雖三而二,即境智也。
△三、約二法知 以何法得何法? 以何法即是因?得何法即是果?五乘之因各得其果,即是差别;衆生諸佛一如無二,即無差别。
△四、約一法知 衆生住于種種之地,唯有如來如實見之,明了無礙。
七方便住于七位,故言種種之地,此即差别。
如來用如實佛眼見之,如衆流入海,失于本味,則無差别;随他意語,以智方便而演說之,則如來能知差别;其所說法,皆悉到于一切智地,則如來能知無差别。
△三帖合不知 如彼卉木藂林諸藥草等,而不自知上中下性。
△四、牒前釋能知 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至)常寂滅相終歸于空。
一相一味,如前釋相味解脫離滅等為緣分别,即是一中無量。
究竟涅槃終歸于空,即是無量中一。
此是牒前重釋無差别也。
何者?一相一味解脫離滅,若是二乘法體,猶是差别言宣。
今作大乘,究竟涅槃終歸于空,即無差别。
究竟涅槃,結上諸句,皆非二乘有餘無餘,乃是究竟涅槃也。
常寂滅相,結上諸句,非是小乘寂滅,乃是常住寂滅。
上文雲: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
即此義也。
終歸于空者,非是灰斷之空,方是中道第一義空也。
△五、釋其衆疑 佛知是已,觀衆生心欲(至)不即為說一切種智。
此釋疑也。
恐疑雲:佛昔既知始末皆一,何不鹿苑即為說實?釋雲:觀衆生心,欲随三悉檀而将護之,恐其诽謗,故不即說也。
△二、稱歎二:初、述歎。
汝等迦葉,甚為希有!能知如來随宜說法,能信能受。
二乘既能舍其所證,入于真實,甚為希有,故先歎也。
能知随宜說法,述其能領開三。
能信能受,述其能領顯一。
△二、釋歎 所以者何?諸佛世尊随宜說法,難解難知。
佛于一道說,三深玄難解,而汝能信受,故歎希有也。
△二、偈頌二:初、頌法說三:初、頌法王不虛。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破有法王,出現世間。
有者,因果不亡,為有二十五王,三昧破二十五有,如來已破此有為法中之王,故雲破有法王也。
△二、頌開三顯一二:初、頌二教二:初、頌權教。
随衆生欲,種種說法, 随其樂欲方便說,三也。
△二頌實教 如來尊重,智慧深遠,久默斯要,不務速說。
不輕所說,故雲尊重。
深鑒小機,知其未堪,是故四十餘年默而不說。
今大機既發,方為說也。
△二、頌二智二:初、頌釋權智。
有智若聞,則能信解;無智疑悔,則為永失。
妙樂雲:問:既雲有智,若聞此必屬機,雲何屬佛權智?答:若非有智人說,雲何能令有智人信?故屬佛也。
從上随衆生欲至此,是頌上以智方便而演說之。
△二、頌釋實智 是故,迦葉,随力為說,以種種緣,令得正見。
頌上到一切智地也。
随種種緣,說種種教,悉為令得大乘正見,自此之前,皆名邪見也。
妙樂雲:自此之前,皆名邪見者,迦葉等四大弟子,未聞譬說已前,義當邪見,見未正故,故引大經迦葉童子自述為例,彼亦未聞涅槃已前,自稱邪見也。
△二、頌譬說二:初、頌開譬二:初、頌差别譬六:初、頌密雲。
迦葉當知,譬如大雲(至)叆叇垂布,如可承攬。
雲譬應身,應身随智慧行,故雲慧。
雲能具十二部經之法,故言含潤。
若應身不說法,如須扇多多寶者,此雲不含潤也。
身放大光如電耀,口震四辯如雷聲,聞法歡喜,故言悅豫。
九十五種邪光不現,故言掩蔽。
除九十八種見思熱惱,如地上清涼也。
應身降世,似同三有,有心往取,實不可得,故雲如可承攬。
大論雲:須扇多,佛全不說法。
△二頌注雨 其雨普等,四方俱下,流澍無量,率土充洽。
八音四辯,宣注法雨,一時俱聞,故曰四方俱下。
凡有心者,皆蒙利潤,故言率土充洽也。
△三頌土地 山川險谷 頌上土地,即是七方便。
衆生五陰,今蒙法雨,身口柔軟,如土地得澤也。
△四頌卉木 幽邃所生,卉木藥草。
幽邃所生者,頌上衆生習因差别,譬衆生久遠所植習因,隐在陰、界、入内,故言幽?;今蒙法雨,悉得開發,故言所生也。
△五頌受潤 大小諸樹,百谷苗稼,(至)草木藂林,随分受潤。
百谷語通取五谷,譬五乘能生百善也。
甘蔗、蒲桃譬定慧,幹地、普洽譬未信者令信也。
餘譬如文。
妙樂雲:言能生者,從果以說。
若從因說,乃是百善生于五乘,大小乘因豈過十善?故以十善更互莊嚴,乃成萬善。
若不能修互嚴因者,今所不論。
若爾,人乘是五戒,那言百善?答:酒防意地,通說非無。
甘蔗等者,既舉二物,應有屬對,今試對之:甘蔗質一,可以譬定;蒲桃形多,可以譬慧。
慧約所破,定約所緣,且分多一耳。
△六頌增長 一切諸樹,上中下等,(至)一雨所及,皆得鮮澤。
△二、頌無差别二:初、正頌無差别。
如其體相,性分大小,所潤是一。
初二句頌所生所潤,次一句頌能潤,則是頌無差别也。
△二頌差别不知 而各滋茂。
△二、頌合譬二:初、頌合差别六:初、頌合密雲二:初、正合。
佛亦如是,出現于世, △二帖合 譬如大雲,普覆一切, △二、頌合注雨二:初、标章門二:初、頌十号。
既出于世為諸衆生(至)出于世間猶如大雲。
妙樂雲:此頌十号,文略義含。
出世,即無上士及佛;為說,即正遍知、明行足;世尊,即第十号;于天人中,即調禦丈夫及天人師;如來,即第一号;來善、去善,兼于善逝;出于世間,即世間解。
△二頌四弘 充潤一切枯稿衆生(至)世間之樂及涅槃樂 充潤一切,即衆生無邊誓願度。
皆令離苦者,皆令離于因果苦故,即煩惱無盡誓願斷。
得安隐樂,即法門無量誓願學。
及涅槃樂,即佛道無上誓願成。
五乘鹹有世間之樂,皆令得涅槃第一之樂也。
△二、勸聽受 諸天人衆一心善聽(至)常為大乘而作因緣。
妙樂雲勸聽受中,又更為二:初二行,先歎佛;次為大衆下,能說人尊,故所說法妙。
甘露是不死之藥,今聞妙法,慧命不夭,故雲甘露淨法。
其法一味者,七善無不皆歸一乘,故勸聽受。
此舉無差以釋于差也。
△三頌合山川 我觀一切普皆平等(至)恒為一切平等說法。
佛為七種衆生說法,如雨注不擇溪谷。
佛平等說,故無彼此。
有機為此,無機為彼。
植善為愛,憎逆為憎。
若有愛憎,則有彼此。
不于佛機者愛,餘機者憎,故無貪着限礙也。
如為一人,衆多亦然,(至)充足世間,如雨普潤。
佛事為自,魔事為他。
應初為來,應後為去。
入實為坐,出權為立。
佛觀衆生平等,即是等雨山川之意。
此頌上無數億種衆生,來至佛所而聽法也。
△四頌合卉木 貴賤上下,持戒毀戒(至)等雨法雨而無懈倦。
貴賤上下約位,持戒毀戒約行,利根鈍根約習。
貴賤至利鈍,亦須具曆五乘七善,展轉說之。
△五、頌合受潤三:初、總明受潤。
一切衆生,聞我法者,随力所受,住于諸地。
△二、别明受潤五:初、小草人天受潤 或處人天,轉輪聖王,釋梵諸王,是小藥草。
人天俱未斷,惑合為小草。
△二中草二乘受潤 知無漏法能得涅槃(至)得緣覺證是中藥草。
二乘俱有智斷,合為中草,六神通,三明釋,見譬喻品。
△三上草三藏菩薩 求世尊處,我當作佛,行精進定,是上藥草。
六度菩薩,志求作佛,化他勝二乘,獨為上草。
妙樂雲:上草為六度者,既雲行精進定,于六度中,精進為最。
故大論雲:施戒忍乃世間常法,欲修定慧,必須精進,況複五度皆須精進?故舉精進,則攝于六也。
△四、小樹通教菩薩 又諸佛子專心佛道(至)決定無疑。
是名小樹。
通教菩薩已斷通惑,誓扶餘習,涉有化他,望下為優,比上為劣,故名小樹。
△五大樹别教菩薩 安住神通轉不退輪(至)如是菩薩名為大樹。
别教菩薩自行化他,高廣為勝,故名大樹。
妙樂雲:大樹中既雲轉不退輪,别人初地能轉法輪,是念不退也。
△三、結所潤能潤二:初、帖釋所潤。
佛平等說如一味雨(至)如彼草木所禀各異。
△二明能潤 佛以此喻方便開示(至)于佛智慧如海一滴。
能潤佛智多故如海,如上所潤七種衆生,為少如海一滴也。
△六、頌合增長二:初、總頌增長二:初、正頌增長。
我雨法雨,充滿世間,一味之法,随力修行。
世間者,十法界、三十種世間也。
法本一味,修之不同,故雲随力修行。
△二、舉譬帖釋 如彼藂林,藥草諸樹,随其大小,漸增茂好。
△二、别頌增長四:初、明人天增長。
諸佛之法常以一味(至)漸次修行皆得道果。
普得具足,是頌理世安隐。
漸次修行,是頌後世以道受樂也。
△二、明二乘增長 聲聞、緣覺處于山林(至)是名藥草各得增長。
住最後身有二解:一雲,二乘此身若不值佛,此身未必無後,由見佛故,成最後身,即是增長義。
二雲,二乘得有餘涅槃,住最後身,蒙佛五味調熟,乃至法華,聞大乘教,得入一實,方名增長之義。
妙樂雲:二乘增長,二解不同。
前釋得小乘盡生死,名為最後。
次釋大乘中,方名後身。
無後之言,且任小教,權名為無,非永無也。
若得法身,等覺一轉,當入妙覺,乃雲最後。
△三、明通教菩薩 若諸菩薩智慧堅固(至)是名小樹而得增長。
堅固是體法之智,了達三界是斷惑盡。
△四、明别教菩薩 複有住禅得神通力,(至)是名大樹而得增長。
聞諸法空,十住修空也。
放光度生,十行修假也。
△二、頌合無差二:初、頌無差别之差别。
如是迦葉佛所說法(至)潤于人華各得成實。
譬如大雲,以一味雨,頌上無差别也。
潤于人華,各得成實,頌上差别也。
○以華喻人,故雲人華。
△二頌差别之無差别 迦葉當知,以諸因緣(至)漸漸修學悉當成佛。
以諸因緣下,即是明權,權即差别,合上所生也。
今為汝等說最實事,即是顯實,實即無差别,合上一地也。
非滅度者,未度變易生死也。
獨言二乘者,為其保證真空,執小之心強也。
人天不計果為涅槃,菩薩不于中間取證,故但言二乘耳。
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者,菩薩行道亦須斷通惑,今二乘已斷此惑盡,即是菩薩道,道即因也。
蓋言二乘智斷既是菩薩之因,二乘豈宜執此智斷為果?故斥言是菩薩道,更令修習破無明惑方得成佛,故雲漸漸修學悉當成佛。
○妙樂雲:隋朝笈多所譯,名添品法華者,自餘諸文,全依妙本。
彼見正本偈後,更有一長行偈頌,乃重譯之。
添此文後,又移囑累品、安勸發品後。
自餘先譯,并無所改。
重譯言辭,多似正本。
其所添者,如長行中,先以日月譬,用歎佛智,又明五趣中有三乘等。
因與前文已重,故什公不譯。
妙法蓮華經授記品第六 梵語和伽羅,此雲授記。
聖言說與曰授,果與心期曰記。
然記有多種,若通記,如法師品初雲:聞法華經一句一偈,乃至一念随喜者,我皆與授記,當得阿耨菩提。
若别記,如三周中法說,後記舍利弗譬說,後記四大弟子因緣,後記五百弟
蓋持說不同,修行亦異。
人天作戒善之解,三乘作谛緣度解,解既不同,即是差别所得功德。
不自覺知者,明五人雖各禀教,不知佛是一味無差别教,是不識實,亦不知七種方便差别之教,而各執己解為實,是不知權,故雲不自覺知也。
△二、如來能知四:初、約四法知。
所以者何?唯有如來知此衆生種相體性。
種者,三道是三德種。
淨名經雲:一切煩惱之俦,為如來種。
此明由煩惱道,即有般若也。
又雲:五無間皆生解脫相。
此由不善,即有善法解脫也。
一切衆生即涅槃相,不可複滅,此即生死為法身也。
此就相對論種。
若就類論種,一切低頭舉手,悉是解脫種;一切世智,三乘解心,即般若種;夫有心者,皆當作佛,即法身種。
諸種差别,如來能知;一切種秪是一種,即是無差别,如來亦能知;差别即無差别,無差别即差别,如來亦能知。
相、體、性,約十法界、十如中釋。
若論差别,即十法界相;若論無差别,即一佛界相。
差别、無差别,如來能知;差即無差,無差即差,如來亦能知。
體、性例然,可解。
△二、約三法知三:初、明三慧境。
念何事?思何事?修何事? 聞思修,謂之三慧。
念即聞慧,事是三慧之境,即所聞所思所修,如向教下所诠種相體性之法也。
皆言何者,指所取境。
随教則有思修不同。
對界則藏通以六界為境,别圓以十界為境。
論觀則藏通以偏真為觀,别圓以中道為觀也。
△二、明三慧體 雲何念?雲何思?雲何修? 雲何念者?念是記錄所聞之法,正是念慧之體也。
妙樂雲:所言體者,即當體也。
今先言雲何者,指能念體,思、修亦然,故知即是三慧當體。
此體即是能聞、能思、能修,故雲記錄所聞等法。
△三、三慧因緣 以何法念?以何法思?以何法修? 此是三慧,取境聞法,是其因緣。
如此三乘三慧,昔謂境體因緣有異,即是差别。
若入圓妙三慧,即無差别。
此有差别無差别,如來能知。
又差即無差,無差即差,如來亦能知。
妙樂雲:言取境聞法為因緣者,所取之境,能取之慧,體即是智,并名為因。
聞法為緣,以此因緣,能生三慧,即是所生法也。
應知三慧境體,及以因緣,雖三而二,即境智也。
△三、約二法知 以何法得何法? 以何法即是因?得何法即是果?五乘之因各得其果,即是差别;衆生諸佛一如無二,即無差别。
△四、約一法知 衆生住于種種之地,唯有如來如實見之,明了無礙。
七方便住于七位,故言種種之地,此即差别。
如來用如實佛眼見之,如衆流入海,失于本味,則無差别;随他意語,以智方便而演說之,則如來能知差别;其所說法,皆悉到于一切智地,則如來能知無差别。
△三帖合不知 如彼卉木藂林諸藥草等,而不自知上中下性。
△四、牒前釋能知 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至)常寂滅相終歸于空。
一相一味,如前釋相味解脫離滅等為緣分别,即是一中無量。
究竟涅槃終歸于空,即是無量中一。
此是牒前重釋無差别也。
何者?一相一味解脫離滅,若是二乘法體,猶是差别言宣。
今作大乘,究竟涅槃終歸于空,即無差别。
究竟涅槃,結上諸句,皆非二乘有餘無餘,乃是究竟涅槃也。
常寂滅相,結上諸句,非是小乘寂滅,乃是常住寂滅。
上文雲: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
即此義也。
終歸于空者,非是灰斷之空,方是中道第一義空也。
△五、釋其衆疑 佛知是已,觀衆生心欲(至)不即為說一切種智。
此釋疑也。
恐疑雲:佛昔既知始末皆一,何不鹿苑即為說實?釋雲:觀衆生心,欲随三悉檀而将護之,恐其诽謗,故不即說也。
△二、稱歎二:初、述歎。
汝等迦葉,甚為希有!能知如來随宜說法,能信能受。
二乘既能舍其所證,入于真實,甚為希有,故先歎也。
能知随宜說法,述其能領開三。
能信能受,述其能領顯一。
△二、釋歎 所以者何?諸佛世尊随宜說法,難解難知。
佛于一道說,三深玄難解,而汝能信受,故歎希有也。
△二、偈頌二:初、頌法說三:初、頌法王不虛。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破有法王,出現世間。
有者,因果不亡,為有二十五王,三昧破二十五有,如來已破此有為法中之王,故雲破有法王也。
△二、頌開三顯一二:初、頌二教二:初、頌權教。
随衆生欲,種種說法, 随其樂欲方便說,三也。
△二頌實教 如來尊重,智慧深遠,久默斯要,不務速說。
不輕所說,故雲尊重。
深鑒小機,知其未堪,是故四十餘年默而不說。
今大機既發,方為說也。
△二、頌二智二:初、頌釋權智。
有智若聞,則能信解;無智疑悔,則為永失。
妙樂雲:問:既雲有智,若聞此必屬機,雲何屬佛權智?答:若非有智人說,雲何能令有智人信?故屬佛也。
從上随衆生欲至此,是頌上以智方便而演說之。
△二、頌釋實智 是故,迦葉,随力為說,以種種緣,令得正見。
頌上到一切智地也。
随種種緣,說種種教,悉為令得大乘正見,自此之前,皆名邪見也。
妙樂雲:自此之前,皆名邪見者,迦葉等四大弟子,未聞譬說已前,義當邪見,見未正故,故引大經迦葉童子自述為例,彼亦未聞涅槃已前,自稱邪見也。
△二、頌譬說二:初、頌開譬二:初、頌差别譬六:初、頌密雲。
迦葉當知,譬如大雲(至)叆叇垂布,如可承攬。
雲譬應身,應身随智慧行,故雲慧。
雲能具十二部經之法,故言含潤。
若應身不說法,如須扇多多寶者,此雲不含潤也。
身放大光如電耀,口震四辯如雷聲,聞法歡喜,故言悅豫。
九十五種邪光不現,故言掩蔽。
除九十八種見思熱惱,如地上清涼也。
應身降世,似同三有,有心往取,實不可得,故雲如可承攬。
大論雲:須扇多,佛全不說法。
△二頌注雨 其雨普等,四方俱下,流澍無量,率土充洽。
八音四辯,宣注法雨,一時俱聞,故曰四方俱下。
凡有心者,皆蒙利潤,故言率土充洽也。
△三頌土地 山川險谷 頌上土地,即是七方便。
衆生五陰,今蒙法雨,身口柔軟,如土地得澤也。
△四頌卉木 幽邃所生,卉木藥草。
幽邃所生者,頌上衆生習因差别,譬衆生久遠所植習因,隐在陰、界、入内,故言幽?;今蒙法雨,悉得開發,故言所生也。
△五頌受潤 大小諸樹,百谷苗稼,(至)草木藂林,随分受潤。
百谷語通取五谷,譬五乘能生百善也。
甘蔗、蒲桃譬定慧,幹地、普洽譬未信者令信也。
餘譬如文。
妙樂雲:言能生者,從果以說。
若從因說,乃是百善生于五乘,大小乘因豈過十善?故以十善更互莊嚴,乃成萬善。
若不能修互嚴因者,今所不論。
若爾,人乘是五戒,那言百善?答:酒防意地,通說非無。
甘蔗等者,既舉二物,應有屬對,今試對之:甘蔗質一,可以譬定;蒲桃形多,可以譬慧。
慧約所破,定約所緣,且分多一耳。
△六頌增長 一切諸樹,上中下等,(至)一雨所及,皆得鮮澤。
△二、頌無差别二:初、正頌無差别。
如其體相,性分大小,所潤是一。
初二句頌所生所潤,次一句頌能潤,則是頌無差别也。
△二頌差别不知 而各滋茂。
△二、頌合譬二:初、頌合差别六:初、頌合密雲二:初、正合。
佛亦如是,出現于世, △二帖合 譬如大雲,普覆一切, △二、頌合注雨二:初、标章門二:初、頌十号。
既出于世為諸衆生(至)出于世間猶如大雲。
妙樂雲:此頌十号,文略義含。
出世,即無上士及佛;為說,即正遍知、明行足;世尊,即第十号;于天人中,即調禦丈夫及天人師;如來,即第一号;來善、去善,兼于善逝;出于世間,即世間解。
△二頌四弘 充潤一切枯稿衆生(至)世間之樂及涅槃樂 充潤一切,即衆生無邊誓願度。
皆令離苦者,皆令離于因果苦故,即煩惱無盡誓願斷。
得安隐樂,即法門無量誓願學。
及涅槃樂,即佛道無上誓願成。
五乘鹹有世間之樂,皆令得涅槃第一之樂也。
△二、勸聽受 諸天人衆一心善聽(至)常為大乘而作因緣。
妙樂雲勸聽受中,又更為二:初二行,先歎佛;次為大衆下,能說人尊,故所說法妙。
甘露是不死之藥,今聞妙法,慧命不夭,故雲甘露淨法。
其法一味者,七善無不皆歸一乘,故勸聽受。
此舉無差以釋于差也。
△三頌合山川 我觀一切普皆平等(至)恒為一切平等說法。
佛為七種衆生說法,如雨注不擇溪谷。
佛平等說,故無彼此。
有機為此,無機為彼。
植善為愛,憎逆為憎。
若有愛憎,則有彼此。
不于佛機者愛,餘機者憎,故無貪着限礙也。
如為一人,衆多亦然,(至)充足世間,如雨普潤。
佛事為自,魔事為他。
應初為來,應後為去。
入實為坐,出權為立。
佛觀衆生平等,即是等雨山川之意。
此頌上無數億種衆生,來至佛所而聽法也。
△四頌合卉木 貴賤上下,持戒毀戒(至)等雨法雨而無懈倦。
貴賤上下約位,持戒毀戒約行,利根鈍根約習。
貴賤至利鈍,亦須具曆五乘七善,展轉說之。
△五、頌合受潤三:初、總明受潤。
一切衆生,聞我法者,随力所受,住于諸地。
△二、别明受潤五:初、小草人天受潤 或處人天,轉輪聖王,釋梵諸王,是小藥草。
人天俱未斷,惑合為小草。
△二中草二乘受潤 知無漏法能得涅槃(至)得緣覺證是中藥草。
二乘俱有智斷,合為中草,六神通,三明釋,見譬喻品。
△三上草三藏菩薩 求世尊處,我當作佛,行精進定,是上藥草。
六度菩薩,志求作佛,化他勝二乘,獨為上草。
妙樂雲:上草為六度者,既雲行精進定,于六度中,精進為最。
故大論雲:施戒忍乃世間常法,欲修定慧,必須精進,況複五度皆須精進?故舉精進,則攝于六也。
△四、小樹通教菩薩 又諸佛子專心佛道(至)決定無疑。
是名小樹。
通教菩薩已斷通惑,誓扶餘習,涉有化他,望下為優,比上為劣,故名小樹。
△五大樹别教菩薩 安住神通轉不退輪(至)如是菩薩名為大樹。
别教菩薩自行化他,高廣為勝,故名大樹。
妙樂雲:大樹中既雲轉不退輪,别人初地能轉法輪,是念不退也。
△三、結所潤能潤二:初、帖釋所潤。
佛平等說如一味雨(至)如彼草木所禀各異。
△二明能潤 佛以此喻方便開示(至)于佛智慧如海一滴。
能潤佛智多故如海,如上所潤七種衆生,為少如海一滴也。
△六、頌合增長二:初、總頌增長二:初、正頌增長。
我雨法雨,充滿世間,一味之法,随力修行。
世間者,十法界、三十種世間也。
法本一味,修之不同,故雲随力修行。
△二、舉譬帖釋 如彼藂林,藥草諸樹,随其大小,漸增茂好。
△二、别頌增長四:初、明人天增長。
諸佛之法常以一味(至)漸次修行皆得道果。
普得具足,是頌理世安隐。
漸次修行,是頌後世以道受樂也。
△二、明二乘增長 聲聞、緣覺處于山林(至)是名藥草各得增長。
住最後身有二解:一雲,二乘此身若不值佛,此身未必無後,由見佛故,成最後身,即是增長義。
二雲,二乘得有餘涅槃,住最後身,蒙佛五味調熟,乃至法華,聞大乘教,得入一實,方名增長之義。
妙樂雲:二乘增長,二解不同。
前釋得小乘盡生死,名為最後。
次釋大乘中,方名後身。
無後之言,且任小教,權名為無,非永無也。
若得法身,等覺一轉,當入妙覺,乃雲最後。
△三、明通教菩薩 若諸菩薩智慧堅固(至)是名小樹而得增長。
堅固是體法之智,了達三界是斷惑盡。
△四、明别教菩薩 複有住禅得神通力,(至)是名大樹而得增長。
聞諸法空,十住修空也。
放光度生,十行修假也。
△二、頌合無差二:初、頌無差别之差别。
如是迦葉佛所說法(至)潤于人華各得成實。
譬如大雲,以一味雨,頌上無差别也。
潤于人華,各得成實,頌上差别也。
○以華喻人,故雲人華。
△二頌差别之無差别 迦葉當知,以諸因緣(至)漸漸修學悉當成佛。
以諸因緣下,即是明權,權即差别,合上所生也。
今為汝等說最實事,即是顯實,實即無差别,合上一地也。
非滅度者,未度變易生死也。
獨言二乘者,為其保證真空,執小之心強也。
人天不計果為涅槃,菩薩不于中間取證,故但言二乘耳。
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者,菩薩行道亦須斷通惑,今二乘已斷此惑盡,即是菩薩道,道即因也。
蓋言二乘智斷既是菩薩之因,二乘豈宜執此智斷為果?故斥言是菩薩道,更令修習破無明惑方得成佛,故雲漸漸修學悉當成佛。
○妙樂雲:隋朝笈多所譯,名添品法華者,自餘諸文,全依妙本。
彼見正本偈後,更有一長行偈頌,乃重譯之。
添此文後,又移囑累品、安勸發品後。
自餘先譯,并無所改。
重譯言辭,多似正本。
其所添者,如長行中,先以日月譬,用歎佛智,又明五趣中有三乘等。
因與前文已重,故什公不譯。
妙法蓮華經授記品第六 梵語和伽羅,此雲授記。
聖言說與曰授,果與心期曰記。
然記有多種,若通記,如法師品初雲:聞法華經一句一偈,乃至一念随喜者,我皆與授記,當得阿耨菩提。
若别記,如三周中法說,後記舍利弗譬說,後記四大弟子因緣,後記五百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