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弘傳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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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天竺講寺住山比丘一如集注
妙法蓮華經者,本地甚深之奧藏也。
乃一化之根源,五時之極唱。
如來出世,意欲即說此經,開示衆生本源覺藏,究竟直指,見性成佛。
故經曰,諸佛惟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于世。
所謂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是也。
其奈小機,未堪此聞,聞則生謗堕苦。
故經曰,若但贊佛乘,衆生沒在苦。
謗法不信故,墜于三惡道。
如來不得已,而為實施權。
先以華嚴大教,拟宜小乘之人。
既不能信受,是以不動寂場,遊化鹿苑,為其說三藏教。
而又保證真空,故須方等彈斥,令其恥小慕大。
雖複慕大,而執真之情未忘。
乃寄空生身子,為之轉教,廣譚空慧之法,而淘汰之。
執情破已,然猶以實覆權,權掩于實。
未開二乘根敗作佛,未顯如來成佛久本。
于是高會鹫峰,劇談秘要。
開方便之權門,示真實之妙理。
發衆聖之權巧,顯本地之幽微。
故經曰,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
其為教也,三乘鹹會一乘,九界同歸佛界。
長遠壽量,至此方彰。
出世本懷,于今始暢。
夫是之謂妙法蓮華經也。
○此經凡二十八品,所談妙法,不出權實本迹。
權謂九界三乘,實謂佛界圓乘,本謂久遠成佛,迹謂果後施化。
前十四品是迹門開權顯實,後十四品是本門開迹顯本。
然迹本二門開顯,由機分利鈍,故有三周七喻不同。
三周者,初法說周,為上根人作三乘,一乘說舍利弗一人得悟,即方便品中所談是也。
二譬說周,為中根人作三車,一車說迦葉等四大弟子領解,即譬谕品中所說是也。
三因緣周,為下根人作宿世因緣,說千二百聲聞得記,即化城喻品中所明是也。
迹門施化,終于三周。
周者終也,終必對始。
故上根始于鹿苑禀小,終于法華得記。
中根例知。
下根始于大通下種,終于因緣開會。
故雲三周也。
七喻者,一火宅喻,喻三界不安隐,如譬喻品中所明是也。
二窮子喻,喻小乘無大乘功德法财,如信解品中所明是也。
三藥草喻,喻有漏諸善,皆能除惡,而無漏之善為最,如藥草喻品中所明是也。
四化城喻,喻二乘真空涅槃,能防見思之非,禦生死之敵,如化城喻品中所明是也。
五衣珠喻,喻王子結緣下一乘智寶之種,即了因種,如五百弟子受記品中所明是也。
六髻珠喻,喻中道實相,極果所宗,如安樂行品中所明是也。
已上六喻,皆喻迹門開權顯實也。
七醫子喻,喻佛如大醫王,遍療一切衆生之病,如壽量品中所明。
此一喻,喻本門開迹顯本也。
○初釋首題,明五重玄義。
一法喻為名,二實相為體,三一乘因果為宗,四斷疑生信為用,五無上醍醐為教相。
法喻為名者,法即妙法,喻謂蓮華。
所言妙者,妙名不可思議,乃褒美之辭也。
所言法者,十界十如權實本迹之法也。
良以妙法難解,假喻易彰。
蓮華則華果同時,妙法則權實一體。
故有迹門三喻,本門三喻。
迹門三喻者,一為蓮故華喻,為實施權。
二華開蓮現喻,開權顯實。
三華落蓮成喻,廢權立實。
本門三喻者,一為蓮故華喻,從本垂迹。
二華開蓮現喻,開迹顯本。
三華落蓮成喻,廢迹立本。
此首題中蓮華一喻,乃總喻也。
若經文中火宅等七喻,是别喻也。
故妙玄雲:七譬是别,蓮華是總。
舉總攝别,故冠篇首。
總别雖殊,莫非為顯權實本迹之法耳。
經者,法也,常也。
十界同軌之為法,三世不易謂之常。
故以法喻為此經之名也。
實相為體者,謂十界十如之法,一一離虛妄相,名為實相。
故龍樹雲: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
然此妙體,在迹門謂之諸法實相,在本門謂之非如非異,本迹雖殊,妙體是一,故以實相為此經之體也。
一乘因果為宗者,宗即要義,所謂佛自行因果為宗也。
雲何為要?無量衆善,言因則攝,無量證得,言果則攝,故以一乘因果為此經之宗也。
斷疑生信為用者,用即力用也。
迹門開顯,斷權疑,生實信,本門開顯,斷近疑,生遠信,故以斷疑生信為此經之用也。
無上醍醐為教相者,教者,聖人被下之言也,相者,分别同異也。
此經純圓,異乎偏少之教,喻如醍醐上味,不同乳酪生熟酥味,故以無上醍醐為此經之教相也。
然此五重玄義,皆是經中所诠之旨,祖師預取解釋首題者,欲令受持讀誦之人,即于首題能了一經之大旨故也。
妙法蓮華經弘傳序 經題五字如前釋。
弘傳序者,弘,廣也,大也。
傳,轉也,亦流傳也。
序即次序。
爾雅雲:東西牆謂之序。
注雲
乃一化之根源,五時之極唱。
如來出世,意欲即說此經,開示衆生本源覺藏,究竟直指,見性成佛。
故經曰,諸佛惟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于世。
所謂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是也。
其奈小機,未堪此聞,聞則生謗堕苦。
故經曰,若但贊佛乘,衆生沒在苦。
謗法不信故,墜于三惡道。
如來不得已,而為實施權。
先以華嚴大教,拟宜小乘之人。
既不能信受,是以不動寂場,遊化鹿苑,為其說三藏教。
而又保證真空,故須方等彈斥,令其恥小慕大。
雖複慕大,而執真之情未忘。
乃寄空生身子,為之轉教,廣譚空慧之法,而淘汰之。
執情破已,然猶以實覆權,權掩于實。
未開二乘根敗作佛,未顯如來成佛久本。
于是高會鹫峰,劇談秘要。
開方便之權門,示真實之妙理。
發衆聖之權巧,顯本地之幽微。
故經曰,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
其為教也,三乘鹹會一乘,九界同歸佛界。
長遠壽量,至此方彰。
出世本懷,于今始暢。
夫是之謂妙法蓮華經也。
○此經凡二十八品,所談妙法,不出權實本迹。
權謂九界三乘,實謂佛界圓乘,本謂久遠成佛,迹謂果後施化。
前十四品是迹門開權顯實,後十四品是本門開迹顯本。
然迹本二門開顯,由機分利鈍,故有三周七喻不同。
三周者,初法說周,為上根人作三乘,一乘說舍利弗一人得悟,即方便品中所談是也。
二譬說周,為中根人作三車,一車說迦葉等四大弟子領解,即譬谕品中所說是也。
三因緣周,為下根人作宿世因緣,說千二百聲聞得記,即化城喻品中所明是也。
迹門施化,終于三周。
周者終也,終必對始。
故上根始于鹿苑禀小,終于法華得記。
中根例知。
下根始于大通下種,終于因緣開會。
故雲三周也。
七喻者,一火宅喻,喻三界不安隐,如譬喻品中所明是也。
二窮子喻,喻小乘無大乘功德法财,如信解品中所明是也。
三藥草喻,喻有漏諸善,皆能除惡,而無漏之善為最,如藥草喻品中所明是也。
四化城喻,喻二乘真空涅槃,能防見思之非,禦生死之敵,如化城喻品中所明是也。
五衣珠喻,喻王子結緣下一乘智寶之種,即了因種,如五百弟子受記品中所明是也。
六髻珠喻,喻中道實相,極果所宗,如安樂行品中所明是也。
已上六喻,皆喻迹門開權顯實也。
七醫子喻,喻佛如大醫王,遍療一切衆生之病,如壽量品中所明。
此一喻,喻本門開迹顯本也。
○初釋首題,明五重玄義。
一法喻為名,二實相為體,三一乘因果為宗,四斷疑生信為用,五無上醍醐為教相。
法喻為名者,法即妙法,喻謂蓮華。
所言妙者,妙名不可思議,乃褒美之辭也。
所言法者,十界十如權實本迹之法也。
良以妙法難解,假喻易彰。
蓮華則華果同時,妙法則權實一體。
故有迹門三喻,本門三喻。
迹門三喻者,一為蓮故華喻,為實施權。
二華開蓮現喻,開權顯實。
三華落蓮成喻,廢權立實。
本門三喻者,一為蓮故華喻,從本垂迹。
二華開蓮現喻,開迹顯本。
三華落蓮成喻,廢迹立本。
此首題中蓮華一喻,乃總喻也。
若經文中火宅等七喻,是别喻也。
故妙玄雲:七譬是别,蓮華是總。
舉總攝别,故冠篇首。
總别雖殊,莫非為顯權實本迹之法耳。
經者,法也,常也。
十界同軌之為法,三世不易謂之常。
故以法喻為此經之名也。
實相為體者,謂十界十如之法,一一離虛妄相,名為實相。
故龍樹雲: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
然此妙體,在迹門謂之諸法實相,在本門謂之非如非異,本迹雖殊,妙體是一,故以實相為此經之體也。
一乘因果為宗者,宗即要義,所謂佛自行因果為宗也。
雲何為要?無量衆善,言因則攝,無量證得,言果則攝,故以一乘因果為此經之宗也。
斷疑生信為用者,用即力用也。
迹門開顯,斷權疑,生實信,本門開顯,斷近疑,生遠信,故以斷疑生信為此經之用也。
無上醍醐為教相者,教者,聖人被下之言也,相者,分别同異也。
此經純圓,異乎偏少之教,喻如醍醐上味,不同乳酪生熟酥味,故以無上醍醐為此經之教相也。
然此五重玄義,皆是經中所诠之旨,祖師預取解釋首題者,欲令受持讀誦之人,即于首題能了一經之大旨故也。
妙法蓮華經弘傳序 經題五字如前釋。
弘傳序者,弘,廣也,大也。
傳,轉也,亦流傳也。
序即次序。
爾雅雲:東西牆謂之序。
注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