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天台文句輔正記卷第七(輔妙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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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三百由旬而非是耶?既得是極,即是真化故也。
又亦可是極非化者,謂發足已步于修途,一善成歸于真實,即是從初發心,常觀涅槃,行道涅槃,二惑體同,當體即是,豈可更立化城之稱耶? 疏:觀心不起者。
一心三觀,皆如幻化。
故大品雲:幻空,幻假,幻中。
今唯在圓也。
題通意别者,譬喻題通大小,意在大車;信解之名,通于大小,别在天性付财也。
藥草化城者,題别者,别在二乘中草及以二乘涅槃;意别者,别在地雨及以寶所,故雲化城。
但叙城後,即向寶所者,若入城已後,則令經于二味。
導師雲:汝等去來之言,當于二味時也。
經如來無礙智者,地持論雲:佛有三智:一、第一義清淨智,謂斷惑空智也;二、一切智,知有法也;三、無礙智,于上、中、下法欲,則知無有障礙。
今以二智釋經,知無量劫即一切智,猶若今日即無礙智。
究而論之,唯用一心三智以釋經也。
不可苦引此土小教者,彼時具有大小教,是不可純用小乘法相,以消此文。
疏雲彌勒即出家日得道者,彌勒成佛經雲:坐龍華菩提樹下,即以出家日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經:敷師子座者,表衆行休息,當成果也。
雨華,表萬因歸實,現修因也。
生座,明人能修因至果也。
擊鼓,表功成果遂,無向自說也。
經于無量億歲者,若據佛法不現前,但經十劫;今雲無量者,序從因以至果,經爾許時耳。
經善哉吉無上者,贊佛能善來三界,教化衆生等。
經:世雄無等倫下三句,歎佛後請佛度脫。
經為分别顯示者,謂雲何能得無等倫,能得百福自莊嚴,及無上智,諸佛為分别顯示。
經若我等得佛等者,若我等得佛,則能展轉教化,令他得佛,故雲亦然。
經頭面禮佛足者,阿含經雲:禮佛一拜,有五功德:一、所生端正,二、财富具足,三、得梵音聲,四、人中天上常得尊貴,五、得生淨土。
經:其所散華,如須彌山者。
問:座高一由旬,樹高十由旬,華如須彌山,華高座下,甯不礙耶?答:佛自在力,能令小容大,大小不相礙。
淨名尚雲:須彌納芥子。
況佛神力,而不能令座高華下耶?然經但雲:其所散華,如須彌山。
不雲高如須彌。
須彌四寶所成,故華如四寶色耳。
此亦是一見,終不如不思議之力也。
佛本行集經雲:初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此諸世界,悉皆大明。
幽暗之中,日月光明所不至處,而皆大明。
其中衆生,各得相見。
乃至諸天音樂,雨種種華香,滿一由旬。
華香積至,勝彼雨華,例亦應然。
圓鏡作此消也。
經舍深禅定者,以諸梵法爾,常在定起,于欲界身來供養佛,故雲也。
疏:初、十六子,請轉滿教者。
經雲:世尊悉知已當轉無上輪。
是東、東南二方請。
轉半教者,請辭雲:度脫衆生,開涅槃道,乃至度苦惱衆生。
是東、南方請雲:度苦惱衆生令得大歡喜。
是七、方請。
轉對半明滿者,請雲唯願天人尊轉無上等輪等。
然方等部中,雖具大小題名,皆從部主以題也。
上方請帶半明滿者,請雲:世尊轉法輪二行偈,先小,次一行大。
疏雲後十六子請廢半明滿者,從經雲俱白佛言:世尊!是諸無量千萬億大德聲聞,皆已成就已下是。
疏雲:今古節目者,謂今佛與古佛,皆先漸後頓悉同也。
經雲色力及智慧,斯等皆減少者,五濁增,即衆生依正二報漸少。
如羅雲尊者語婆羅門雲:今時乳味,不及佛在時水。
經雲:失樂及樂想者,既無善因,必受惡果。
若生鬼畜中,謂失樂猶有樂想;生地獄中,樂想俱失。
經雲:住于邪見法者,明失善因也。
大經雲:五事沒三惡道中:一、常說無善惡果報;二、殺發菩提心衆生;三、喜說法師過失;四、法說非法,非法說法;五、為求過而聽受。
經雲:無量劫習法者,摩诃衍門,始自色身,終乎種智,從因至果報也。
疏雲應說三乘,如序品者,應如别序中雲為求聲聞人說應四谛法等。
示其相狀者,三苦八苦是苦相狀,八十八使九十八使是集相狀,三十七品是道相狀,解脫涅槃是滅相狀。
又華嚴十地品雲:菩薩摩诃薩無盡慧藏,此菩薩如實知色苦,如實知色集,如實知色滅,如實知色道,受想行識亦然。
引大經釋,成于小也。
疏雲教即勸轉者,示等非不因教,但從強而對之。
疏雲大論至此說者,大論為對小乘,亦明三轉法輪故也。
疏雲:問:初為五人者,謂轉四谛,陳如先得初果,阿濕卑、摩诃男二人又聞法方乃得之,婆提、婆數二人第三方得,此謂三根也。
色無色般者,生彼界已,法爾有三根,但非聞法而成三根,如迸火星為喻也。
疏雲:眼、智、明、覺者,眼總知三世,智知過去,明照未來,覺能知現在,即三明異名也。
度入彼心者,謂入彼心中,生于眼智等,即名為行也。
能轉名狹體寬者,四谛等法,但是如來一權智耳。
體寬者,體含十二教故,故雲十二四谛,是教法輪也。
所轉名寬體狹者,謂十二教是名寬,雖有十二名,亦隻是一權智被機之法而已,名體狹也。
行是所诠者,若行望理,教、行俱屬能也。
寬狹則異者,教體則狹,十二定故;行雖十二,若約四谛分,一谛之下皆生眼等四,則有十六,三轉成四十八,故行寬也。
數同名異者,謂将示教利喜,約四谛以論三轉,皆生眼智明覺,則成十二行也。
示教利喜與勸等,二名雖異,而能所皆具十二,其數同也。
或三人各聞三轉者,一人各聞一轉,共成三也。
疏雲:沙門不聞者,瑜伽論雲:一者,勝道沙門,謂已證得貪、嗔、癡等,無餘永盡故;二者,說道沙門,為調伏貪、嗔、癡等,宣說正法;三者,治道沙門,為調伏貪、嗔、癡等,勤行四正;四者,壞道沙門,犯屍羅,行諸惡法。
婆羅門有三:一者,種姓婆羅門,生彼家,父母圓備;二者,名相婆羅門,諸世間由相等想,假名言說;三者,正行婆羅門,所作事決定究竟,已能驅擯惡不善法故。
疏雲:支佛雖悟,口不能說者,為不禀教,無師徒訓誨故。
七重二谛者,如玄文第三卷中,明開論四教,及以别接通,圓接通,圓接别,成七重。
今文中阙五重二谛,卷歸無谛,故名為合。
疏雲小乘四谛至為體者,應更雲别教以無量四谛為體,圓教以無作四谛為體,故雲如玄文等。
疏雲:十二因緣至四谛者,華嚴?十地品雲:菩薩如實知無明苦,知無明集,知無明滅,知無明道等。
又雲:無明有二種:一者、緣中癡,二者、為行作因。
行亦二:一者、生未來世果報,二者、與識作因。
識亦二:一者、能受生,二者、與名色作因。
名色亦二:一者、令諸趣相續,二者、與六入作因。
六入亦二:一者、能緣六塵,二者、能與觸作因。
觸亦二:一者、能觸所緣,二者、能與受作因。
受亦二:一者、覺憎愛,二者、與愛作因。
愛亦二:一者、于可染中生貪,二者、與取作因。
取亦二:一者、能增長煩惱,二者、與有作因。
有亦二:一者、能于六道生,二者、與生作因。
生亦二:一者、能起五陰,二者、與老作因。
老亦二:一者、令諸根熟,二者、與死作因。
死亦二:一者、壞五陰身,二者、以不見知故,而令相續不絕。
又無明緣行者,無明令行不斷,助成行故。
行緣識等例爾。
今引大以示昔小乘觀相,若開顯己,與彼圓乘無二。
經雲:無明緣行者,過去一切煩惱,俱為智障,通稱無明為行之緣,故雲緣行。
行緣識等準此。
行謂作業,即過去所成之業也。
行緣識者,識謂現在初受胎時,一念之頃,染污心識,名為識支。
酬行而然,故雲行緣識。
識緣名色者,由識詑胎,方具五蘊。
色蘊曰色,餘四屬心曰名。
心法陰昧,而名能诠之,故通曰稱名色。
名色緣六入者,身、意二入,在名色支時,己分有之,但未圓滿,餘四全無。
然因名色而有餘四,及令身、意二入圓滿,是則名色能為六入生及圓滿二種之因,故雲緣六入也。
六入緣觸者,六入謂六根也。
由根對境發識,三法和合,名之為觸,謂以塵觸根也。
觸緣受者,受謂領納。
故俱舍雲:受領納随觸。
既生觸已,随彼所觸,生苦樂等受。
受緣愛者,由樂受故起貪愛,由苦受故起舍愛,由不苦不樂受故起無明愛。
愛緣取者,謂取上所愛之塵。
又婆娑雲:初愛名愛,愛增長名取。
取緣有者,由取成業,能招來果,謂之為有。
有緣生者,随其結業,而于來世六道受生,生故老死。
大經雲:既生不可不老,既老不可不死。
斯之謂也。
以老死故,則憂悲等。
此約三世明十二因緣也。
玄文雲:十二時者,無明是過去諸結時,行是過去諸行時,識者是相續心及眷屬時,眷屬謂三陰也。
名色者,已受生相續,未生四種色根,但有身意,未有眼耳鼻舌。
身者,肉抟是也。
六入未具:一、歌羅羅,二、阿浮陀,三、卑屍,四、伽那,五、波羅奢呵,如是時名名色。
六入已生四種色根,則是六根都具,故言六入。
從此已去,有粗細相生。
若細相生,即是胎内識心,未有想受。
若粗相生,即是初出胎時,未能投火觸毒。
如一兩月小兒,此諸根已能為觸作所依,未别苦樂,不能避危害,投火觸毒,把刃不淨,是時名觸。
若細相生,是胎内想心,未知苦樂。
若粗相生,即一兩歲,已能投火觸毒,而未有所知,手中有物,未辯貴賤,能分别苦樂,避危害等,能生貪愛,不起淫欲,于一切不生染着,是時名受。
若細相生,即胎内受心,于一樂緣而生想着。
若粗相生,即三四歲,但知貪愛,未知五欲,具上三受,是時名愛。
苦細相生,即胎内行心。
行心有三:初名愛,中名取,後名有。
若粗相生,而八九歲,稍知欲愛,以貪境故,四方追求,是時為取。
即十餘歲,稍後長大,轉能貪求,行中稍增,追求之時,起身口意,是時名有。
即十餘歲,身成長大,盡屬百年。
如現在識,在于未來,是時名生。
即未來果之初,還同現在識支時節,即初詫胎一念。
如現在名色、六入、觸、受于未來,是時名老死。
還同現在名色之時,即未來老死支,識、名色、六入等是。
并未來、未來二果,還是現在識、名色、六入等轉名名之。
若大經明果報,一念二種十二因緣。
果報即二世因緣,謂現在、未來。
于父生愛,于母生嗔,名為無明。
父遺體時,謂是己有,名之為行。
從識支去,至老死支,與三世同。
刹那十二因緣者,約一刹那心作業成就,名刹那十二因緣也。
若以貪心緻殺生,彼相應愚是無明,相應思是行,相應心是識。
起有作業,必有名色;起有作業,必有六入。
彼相應觸是觸,彼相應受生是受。
貪即是愛,彼相應纏是取,彼身口作業是有。
如此諸法生是生,此諸法變是老,此諸法壞是死。
中論雲:為鈍根弟子,說十二因緣生滅相。
即此因緣也。
中論又雲:為利根弟子,說十二不生不滅。
了癡如虛空,乃至老死如虛空。
無明如幻化不可得,乃至老死如幻化不可得。
金光明雲:無明體相,本自不有。
妄想因緣,和合而有。
不善思惟,心行所造。
以通教人,于前生滅十二支,一一皆以三假四句推撿,達是無生。
若别教明十二因緣者,華嚴雲:心如工??師,作種種五陰,一切世間中,莫不從心造。
??師,即無明心也。
一切世間,即是十法界假實國土等也。
如寶性論雲:羅漢、支佛空智,于如來身,本所不見。
二乘雖有無常等四對治,依如來法身,複是颠倒。
颠倒故,即是無明住無漏界中,有四種障,謂緣、相、生、壞。
緣者,謂無明住地,與行作緣。
相者,謂無明共行為因也。
生者,謂無明住地,共無漏業因,生三種意生身。
壞者,謂三種意生身,緣不可思議變易生死也。
即無明支也。
相即行支也。
生即識等五支也。
愛、取、有三支,同前無明、行也。
壞即生、老死支也。
以緣煩惱道故,不得大淨;以相業道故,不得八自在我;以生苦道故,不得大樂;以壞老死故,不得不變易常者,由不思議生滅十二因緣也。
若圓教人,即事顯理。
如大經雲:十二因緣,名為佛性。
謂無明、愛、取,既是煩惱道,煩惱即是菩提,菩提通達,無複煩惱,煩惱既無,即究竟清淨,了因佛性也。
行、有是業道,業即是解脫,解脫自在,緣因佛性也。
識、名色、老死是苦道,苦即法身,法身無苦無樂,是名大樂,不生不死是常,正因佛性也。
故雲:無明與愛,是二中間,即是中道。
無明是過去,愛是現在,若邊若中,無非佛性,并是常、樂、我、淨,是名不思議十二因緣也。
此即略辯四教十二因緣相,廣如玄文,即是記中所指之文也。
具如玄文以辯興廢者,興即為實施權,傳生四味三教因緣;癡則卷權歸實,唯一無作因緣也。
不雲凡夫者,凡夫同二乘,有彼岸義,但過四趣為彼岸,雖同彼岸,近遠天隔也。
引小證通者,此證通途之通耳,寶雲亦爾。
引事證通者,戒屬于事,例同彼岸,故雲通也。
具明所以者,謂凡夫但過四趣為彼岸,二乘以過人、天為彼岸,菩薩過二乘為彼岸。
疏:初少後多者。
彼佛初四會說小乘度人,則初少後多,義當序于方等、般若之會,故雲從是已後也。
叙初顯後者,已脫子縛,當脫果縛故也。
對三念處者,慧解脫緣理,即性念處;俱解脫兼得事禅,即共念處;無礙解脫加四門教法,即緣念處也。
具足事定者,得滅受想定耳。
疏:第二、重請滿字者。
一、據現文,最初已請說大竟;二、依五時大體,前四時後,得重請之名。
疏雲:諸子大乘功德者,聞華嚴得真似竟,分證三身四德,故雲功德也。
疏:聲聞皆已成就者,一、已得羅漢究竟名成就,二、專取大乘機動為成就也。
經:爾時,轉輪聖王至出家者。
此與王子同時出家,今更重序,以為近由耳。
疏:十六、沙彌者,此雲息惡,謂以能息惡行慈故。
疏:正是結緣之近由者,前佛許說法得為近由,今由佛入定而得結緣,更成一重近由也。
疏:更相值遇者,中間或王子先遇諸結緣衆,或諸結緣衆先值王子,故雲更相也。
經為四部衆廣說分别妙法華者,佛說法時,人根利,不須廣說;佛入定後,人根鈍濁重,故須廣說也。
經:示、教、利、喜者。
大論雲:示者,示其善惡;教者,令舍惡從善;利者,未得法味者,心生退沒,為說勝果,使修善因,令入法味;為利喜者,随其所行而稱歎之,令其歡喜。
注:令入其中者,令入開權種智中也。
經若聲聞至及諸菩薩者,驗知彼佛亦會三歸一,近代之人如何讀經不熟耶? 中間之言,自望元初者,謂中間之名,從于元初結大緣已後,中間取小者得名,不從中間元為說小者得名也。
便即流轉者,應雲本是流轉,文從語便耳。
南嶽至意者,彼經但雲一生得六根清淨,故南嶽取彼經意,以說極遲三生耳。
仍少餘者,少今三悉也。
若指他佛為平等者,他人雲:大通佛與衆生結緣,即是釋迦結緣也。
如此說者,不及今家用四悉意,随衆生樂聞長短等。
大通佛及以釋迦,互成就互益,皆是四悉因緣,勝以平等意趣消文也。
諸大乘經無量劫者,正當别教也。
經:所以者何至難解者。
釋:何故用七方便法教化衆生耶?釋雲:由如來智慧難信難解,故用也。
經汝等諸比丘者,應雲汝等諸比丘是也。
文略,用次文弟子是也,成此文也。
經當入涅槃者,得有餘竟,無餘當得,故雲也。
他雲生滅度想是凡夫,用此文破之。
疏:教道将畢者。
教因機闡,道謂化道。
化事方周,機謝教息,斯在不遠,故雲将畢。
論雲經說者,彼疏雲:經說證淨,總有四種:一、于佛證淨,二、于法證淨,三、于僧證淨,四、聖戒證淨。
見三得法戒者,且見道位,見前三谛,于一一谛,各得法戒二種證淨;證三谛法,緣彼起信,有法證淨。
見道兼佛僧者,道即道谛也。
見道谛位,兼得佛僧,兼言謂顯,亦得于法及戒證淨。
佛無學法,是道谛接,緣彼起信,名佛證淨。
成聲聞僧,學無學法,亦道谛接,緣彼起信,名僧證淨。
法謂三谛,全菩薩、獨覺道者,此所信法也。
謂苦、集、滅三谛,全名法也。
于道谛中,菩薩及獨覺名法。
以菩薩與獨覺,唯有一人,不成僧義,名為法也。
信、戒二為體者,由所信别,故名有四,實體唯二。
三寶證淨,以信為體;聖戒證淨,以戒為體,故唯有二。
四皆唯無漏者,四種證淨,唯無漏法,有漏法非證淨故。
又證四谛理,故名為證。
正信三寶及妙屍羅,故名為淨。
離不信垢,離破戒垢,名為淨。
又信佛如良醫,信法如良藥,信僧如看病者,由信心淨,故發聖戒。
此鹿苑對涅槃時者,謂涅槃時對,即法華也。
前釋應方便品者,從衆又清淨文是;複次下,第二、釋
又亦可是極非化者,謂發足已步于修途,一善成歸于真實,即是從初發心,常觀涅槃,行道涅槃,二惑體同,當體即是,豈可更立化城之稱耶? 疏:觀心不起者。
一心三觀,皆如幻化。
故大品雲:幻空,幻假,幻中。
今唯在圓也。
題通意别者,譬喻題通大小,意在大車;信解之名,通于大小,别在天性付财也。
藥草化城者,題别者,别在二乘中草及以二乘涅槃;意别者,别在地雨及以寶所,故雲化城。
但叙城後,即向寶所者,若入城已後,則令經于二味。
導師雲:汝等去來之言,當于二味時也。
經如來無礙智者,地持論雲:佛有三智:一、第一義清淨智,謂斷惑空智也;二、一切智,知有法也;三、無礙智,于上、中、下法欲,則知無有障礙。
今以二智釋經,知無量劫即一切智,猶若今日即無礙智。
究而論之,唯用一心三智以釋經也。
不可苦引此土小教者,彼時具有大小教,是不可純用小乘法相,以消此文。
疏雲彌勒即出家日得道者,彌勒成佛經雲:坐龍華菩提樹下,即以出家日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經:敷師子座者,表衆行休息,當成果也。
雨華,表萬因歸實,現修因也。
生座,明人能修因至果也。
擊鼓,表功成果遂,無向自說也。
經于無量億歲者,若據佛法不現前,但經十劫;今雲無量者,序從因以至果,經爾許時耳。
經善哉吉無上者,贊佛能善來三界,教化衆生等。
經:世雄無等倫下三句,歎佛後請佛度脫。
經為分别顯示者,謂雲何能得無等倫,能得百福自莊嚴,及無上智,諸佛為分别顯示。
經若我等得佛等者,若我等得佛,則能展轉教化,令他得佛,故雲亦然。
經頭面禮佛足者,阿含經雲:禮佛一拜,有五功德:一、所生端正,二、财富具足,三、得梵音聲,四、人中天上常得尊貴,五、得生淨土。
經:其所散華,如須彌山者。
問:座高一由旬,樹高十由旬,華如須彌山,華高座下,甯不礙耶?答:佛自在力,能令小容大,大小不相礙。
淨名尚雲:須彌納芥子。
況佛神力,而不能令座高華下耶?然經但雲:其所散華,如須彌山。
不雲高如須彌。
須彌四寶所成,故華如四寶色耳。
此亦是一見,終不如不思議之力也。
佛本行集經雲:初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此諸世界,悉皆大明。
幽暗之中,日月光明所不至處,而皆大明。
其中衆生,各得相見。
乃至諸天音樂,雨種種華香,滿一由旬。
華香積至,勝彼雨華,例亦應然。
圓鏡作此消也。
經舍深禅定者,以諸梵法爾,常在定起,于欲界身來供養佛,故雲也。
疏:初、十六子,請轉滿教者。
經雲:世尊悉知已當轉無上輪。
是東、東南二方請。
轉半教者,請辭雲:度脫衆生,開涅槃道,乃至度苦惱衆生。
是東、南方請雲:度苦惱衆生令得大歡喜。
是七、方請。
轉對半明滿者,請雲唯願天人尊轉無上等輪等。
然方等部中,雖具大小題名,皆從部主以題也。
上方請帶半明滿者,請雲:世尊轉法輪二行偈,先小,次一行大。
疏雲後十六子請廢半明滿者,從經雲俱白佛言:世尊!是諸無量千萬億大德聲聞,皆已成就已下是。
疏雲:今古節目者,謂今佛與古佛,皆先漸後頓悉同也。
經雲色力及智慧,斯等皆減少者,五濁增,即衆生依正二報漸少。
如羅雲尊者語婆羅門雲:今時乳味,不及佛在時水。
經雲:失樂及樂想者,既無善因,必受惡果。
若生鬼畜中,謂失樂猶有樂想;生地獄中,樂想俱失。
經雲:住于邪見法者,明失善因也。
大經雲:五事沒三惡道中:一、常說無善惡果報;二、殺發菩提心衆生;三、喜說法師過失;四、法說非法,非法說法;五、為求過而聽受。
經雲:無量劫習法者,摩诃衍門,始自色身,終乎種智,從因至果報也。
疏雲應說三乘,如序品者,應如别序中雲為求聲聞人說應四谛法等。
示其相狀者,三苦八苦是苦相狀,八十八使九十八使是集相狀,三十七品是道相狀,解脫涅槃是滅相狀。
又華嚴十地品雲:菩薩摩诃薩無盡慧藏,此菩薩如實知色苦,如實知色集,如實知色滅,如實知色道,受想行識亦然。
引大經釋,成于小也。
疏雲教即勸轉者,示等非不因教,但從強而對之。
疏雲大論至此說者,大論為對小乘,亦明三轉法輪故也。
疏雲:問:初為五人者,謂轉四谛,陳如先得初果,阿濕卑、摩诃男二人又聞法方乃得之,婆提、婆數二人第三方得,此謂三根也。
色無色般者,生彼界已,法爾有三根,但非聞法而成三根,如迸火星為喻也。
疏雲:眼、智、明、覺者,眼總知三世,智知過去,明照未來,覺能知現在,即三明異名也。
度入彼心者,謂入彼心中,生于眼智等,即名為行也。
能轉名狹體寬者,四谛等法,但是如來一權智耳。
體寬者,體含十二教故,故雲十二四谛,是教法輪也。
所轉名寬體狹者,謂十二教是名寬,雖有十二名,亦隻是一權智被機之法而已,名體狹也。
行是所诠者,若行望理,教、行俱屬能也。
寬狹則異者,教體則狹,十二定故;行雖十二,若約四谛分,一谛之下皆生眼等四,則有十六,三轉成四十八,故行寬也。
數同名異者,謂将示教利喜,約四谛以論三轉,皆生眼智明覺,則成十二行也。
示教利喜與勸等,二名雖異,而能所皆具十二,其數同也。
或三人各聞三轉者,一人各聞一轉,共成三也。
疏雲:沙門不聞者,瑜伽論雲:一者,勝道沙門,謂已證得貪、嗔、癡等,無餘永盡故;二者,說道沙門,為調伏貪、嗔、癡等,宣說正法;三者,治道沙門,為調伏貪、嗔、癡等,勤行四正;四者,壞道沙門,犯屍羅,行諸惡法。
婆羅門有三:一者,種姓婆羅門,生彼家,父母圓備;二者,名相婆羅門,諸世間由相等想,假名言說;三者,正行婆羅門,所作事決定究竟,已能驅擯惡不善法故。
疏雲:支佛雖悟,口不能說者,為不禀教,無師徒訓誨故。
七重二谛者,如玄文第三卷中,明開論四教,及以别接通,圓接通,圓接别,成七重。
今文中阙五重二谛,卷歸無谛,故名為合。
疏雲小乘四谛至為體者,應更雲别教以無量四谛為體,圓教以無作四谛為體,故雲如玄文等。
疏雲:十二因緣至四谛者,華嚴?十地品雲:菩薩如實知無明苦,知無明集,知無明滅,知無明道等。
又雲:無明有二種:一者、緣中癡,二者、為行作因。
行亦二:一者、生未來世果報,二者、與識作因。
識亦二:一者、能受生,二者、與名色作因。
名色亦二:一者、令諸趣相續,二者、與六入作因。
六入亦二:一者、能緣六塵,二者、能與觸作因。
觸亦二:一者、能觸所緣,二者、能與受作因。
受亦二:一者、覺憎愛,二者、與愛作因。
愛亦二:一者、于可染中生貪,二者、與取作因。
取亦二:一者、能增長煩惱,二者、與有作因。
有亦二:一者、能于六道生,二者、與生作因。
生亦二:一者、能起五陰,二者、與老作因。
老亦二:一者、令諸根熟,二者、與死作因。
死亦二:一者、壞五陰身,二者、以不見知故,而令相續不絕。
又無明緣行者,無明令行不斷,助成行故。
行緣識等例爾。
今引大以示昔小乘觀相,若開顯己,與彼圓乘無二。
經雲:無明緣行者,過去一切煩惱,俱為智障,通稱無明為行之緣,故雲緣行。
行緣識等準此。
行謂作業,即過去所成之業也。
行緣識者,識謂現在初受胎時,一念之頃,染污心識,名為識支。
酬行而然,故雲行緣識。
識緣名色者,由識詑胎,方具五蘊。
色蘊曰色,餘四屬心曰名。
心法陰昧,而名能诠之,故通曰稱名色。
名色緣六入者,身、意二入,在名色支時,己分有之,但未圓滿,餘四全無。
然因名色而有餘四,及令身、意二入圓滿,是則名色能為六入生及圓滿二種之因,故雲緣六入也。
六入緣觸者,六入謂六根也。
由根對境發識,三法和合,名之為觸,謂以塵觸根也。
觸緣受者,受謂領納。
故俱舍雲:受領納随觸。
既生觸已,随彼所觸,生苦樂等受。
受緣愛者,由樂受故起貪愛,由苦受故起舍愛,由不苦不樂受故起無明愛。
愛緣取者,謂取上所愛之塵。
又婆娑雲:初愛名愛,愛增長名取。
取緣有者,由取成業,能招來果,謂之為有。
有緣生者,随其結業,而于來世六道受生,生故老死。
大經雲:既生不可不老,既老不可不死。
斯之謂也。
以老死故,則憂悲等。
此約三世明十二因緣也。
玄文雲:十二時者,無明是過去諸結時,行是過去諸行時,識者是相續心及眷屬時,眷屬謂三陰也。
名色者,已受生相續,未生四種色根,但有身意,未有眼耳鼻舌。
身者,肉抟是也。
六入未具:一、歌羅羅,二、阿浮陀,三、卑屍,四、伽那,五、波羅奢呵,如是時名名色。
六入已生四種色根,則是六根都具,故言六入。
從此已去,有粗細相生。
若細相生,即是胎内識心,未有想受。
若粗相生,即是初出胎時,未能投火觸毒。
如一兩月小兒,此諸根已能為觸作所依,未别苦樂,不能避危害,投火觸毒,把刃不淨,是時名觸。
若細相生,是胎内想心,未知苦樂。
若粗相生,即一兩歲,已能投火觸毒,而未有所知,手中有物,未辯貴賤,能分别苦樂,避危害等,能生貪愛,不起淫欲,于一切不生染着,是時名受。
若細相生,即胎内受心,于一樂緣而生想着。
若粗相生,即三四歲,但知貪愛,未知五欲,具上三受,是時名愛。
苦細相生,即胎内行心。
行心有三:初名愛,中名取,後名有。
若粗相生,而八九歲,稍知欲愛,以貪境故,四方追求,是時為取。
即十餘歲,稍後長大,轉能貪求,行中稍增,追求之時,起身口意,是時名有。
即十餘歲,身成長大,盡屬百年。
如現在識,在于未來,是時名生。
即未來果之初,還同現在識支時節,即初詫胎一念。
如現在名色、六入、觸、受于未來,是時名老死。
還同現在名色之時,即未來老死支,識、名色、六入等是。
并未來、未來二果,還是現在識、名色、六入等轉名名之。
若大經明果報,一念二種十二因緣。
果報即二世因緣,謂現在、未來。
于父生愛,于母生嗔,名為無明。
父遺體時,謂是己有,名之為行。
從識支去,至老死支,與三世同。
刹那十二因緣者,約一刹那心作業成就,名刹那十二因緣也。
若以貪心緻殺生,彼相應愚是無明,相應思是行,相應心是識。
起有作業,必有名色;起有作業,必有六入。
彼相應觸是觸,彼相應受生是受。
貪即是愛,彼相應纏是取,彼身口作業是有。
如此諸法生是生,此諸法變是老,此諸法壞是死。
中論雲:為鈍根弟子,說十二因緣生滅相。
即此因緣也。
中論又雲:為利根弟子,說十二不生不滅。
了癡如虛空,乃至老死如虛空。
無明如幻化不可得,乃至老死如幻化不可得。
金光明雲:無明體相,本自不有。
妄想因緣,和合而有。
不善思惟,心行所造。
以通教人,于前生滅十二支,一一皆以三假四句推撿,達是無生。
若别教明十二因緣者,華嚴雲:心如工??師,作種種五陰,一切世間中,莫不從心造。
??師,即無明心也。
一切世間,即是十法界假實國土等也。
如寶性論雲:羅漢、支佛空智,于如來身,本所不見。
二乘雖有無常等四對治,依如來法身,複是颠倒。
颠倒故,即是無明住無漏界中,有四種障,謂緣、相、生、壞。
緣者,謂無明住地,與行作緣。
相者,謂無明共行為因也。
生者,謂無明住地,共無漏業因,生三種意生身。
壞者,謂三種意生身,緣不可思議變易生死也。
即無明支也。
相即行支也。
生即識等五支也。
愛、取、有三支,同前無明、行也。
壞即生、老死支也。
以緣煩惱道故,不得大淨;以相業道故,不得八自在我;以生苦道故,不得大樂;以壞老死故,不得不變易常者,由不思議生滅十二因緣也。
若圓教人,即事顯理。
如大經雲:十二因緣,名為佛性。
謂無明、愛、取,既是煩惱道,煩惱即是菩提,菩提通達,無複煩惱,煩惱既無,即究竟清淨,了因佛性也。
行、有是業道,業即是解脫,解脫自在,緣因佛性也。
識、名色、老死是苦道,苦即法身,法身無苦無樂,是名大樂,不生不死是常,正因佛性也。
故雲:無明與愛,是二中間,即是中道。
無明是過去,愛是現在,若邊若中,無非佛性,并是常、樂、我、淨,是名不思議十二因緣也。
此即略辯四教十二因緣相,廣如玄文,即是記中所指之文也。
具如玄文以辯興廢者,興即為實施權,傳生四味三教因緣;癡則卷權歸實,唯一無作因緣也。
不雲凡夫者,凡夫同二乘,有彼岸義,但過四趣為彼岸,雖同彼岸,近遠天隔也。
引小證通者,此證通途之通耳,寶雲亦爾。
引事證通者,戒屬于事,例同彼岸,故雲通也。
具明所以者,謂凡夫但過四趣為彼岸,二乘以過人、天為彼岸,菩薩過二乘為彼岸。
疏:初少後多者。
彼佛初四會說小乘度人,則初少後多,義當序于方等、般若之會,故雲從是已後也。
叙初顯後者,已脫子縛,當脫果縛故也。
對三念處者,慧解脫緣理,即性念處;俱解脫兼得事禅,即共念處;無礙解脫加四門教法,即緣念處也。
具足事定者,得滅受想定耳。
疏:第二、重請滿字者。
一、據現文,最初已請說大竟;二、依五時大體,前四時後,得重請之名。
疏雲:諸子大乘功德者,聞華嚴得真似竟,分證三身四德,故雲功德也。
疏:聲聞皆已成就者,一、已得羅漢究竟名成就,二、專取大乘機動為成就也。
經:爾時,轉輪聖王至出家者。
此與王子同時出家,今更重序,以為近由耳。
疏:十六、沙彌者,此雲息惡,謂以能息惡行慈故。
疏:正是結緣之近由者,前佛許說法得為近由,今由佛入定而得結緣,更成一重近由也。
疏:更相值遇者,中間或王子先遇諸結緣衆,或諸結緣衆先值王子,故雲更相也。
經為四部衆廣說分别妙法華者,佛說法時,人根利,不須廣說;佛入定後,人根鈍濁重,故須廣說也。
經:示、教、利、喜者。
大論雲:示者,示其善惡;教者,令舍惡從善;利者,未得法味者,心生退沒,為說勝果,使修善因,令入法味;為利喜者,随其所行而稱歎之,令其歡喜。
注:令入其中者,令入開權種智中也。
經若聲聞至及諸菩薩者,驗知彼佛亦會三歸一,近代之人如何讀經不熟耶? 中間之言,自望元初者,謂中間之名,從于元初結大緣已後,中間取小者得名,不從中間元為說小者得名也。
便即流轉者,應雲本是流轉,文從語便耳。
南嶽至意者,彼經但雲一生得六根清淨,故南嶽取彼經意,以說極遲三生耳。
仍少餘者,少今三悉也。
若指他佛為平等者,他人雲:大通佛與衆生結緣,即是釋迦結緣也。
如此說者,不及今家用四悉意,随衆生樂聞長短等。
大通佛及以釋迦,互成就互益,皆是四悉因緣,勝以平等意趣消文也。
諸大乘經無量劫者,正當别教也。
經:所以者何至難解者。
釋:何故用七方便法教化衆生耶?釋雲:由如來智慧難信難解,故用也。
經汝等諸比丘者,應雲汝等諸比丘是也。
文略,用次文弟子是也,成此文也。
經當入涅槃者,得有餘竟,無餘當得,故雲也。
他雲生滅度想是凡夫,用此文破之。
疏:教道将畢者。
教因機闡,道謂化道。
化事方周,機謝教息,斯在不遠,故雲将畢。
論雲經說者,彼疏雲:經說證淨,總有四種:一、于佛證淨,二、于法證淨,三、于僧證淨,四、聖戒證淨。
見三得法戒者,且見道位,見前三谛,于一一谛,各得法戒二種證淨;證三谛法,緣彼起信,有法證淨。
見道兼佛僧者,道即道谛也。
見道谛位,兼得佛僧,兼言謂顯,亦得于法及戒證淨。
佛無學法,是道谛接,緣彼起信,名佛證淨。
成聲聞僧,學無學法,亦道谛接,緣彼起信,名僧證淨。
法謂三谛,全菩薩、獨覺道者,此所信法也。
謂苦、集、滅三谛,全名法也。
于道谛中,菩薩及獨覺名法。
以菩薩與獨覺,唯有一人,不成僧義,名為法也。
信、戒二為體者,由所信别,故名有四,實體唯二。
三寶證淨,以信為體;聖戒證淨,以戒為體,故唯有二。
四皆唯無漏者,四種證淨,唯無漏法,有漏法非證淨故。
又證四谛理,故名為證。
正信三寶及妙屍羅,故名為淨。
離不信垢,離破戒垢,名為淨。
又信佛如良醫,信法如良藥,信僧如看病者,由信心淨,故發聖戒。
此鹿苑對涅槃時者,謂涅槃時對,即法華也。
前釋應方便品者,從衆又清淨文是;複次下,第二、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