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天台文句輔正記卷第六(輔妙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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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興永定寺釋沙門道暹述
釋信解品
将釋此品,先對古人以辯同異。
今家釋信解品,通權通實,通偏通圓,通凡通聖。
通近則領五時,通遠則探領法身之地。
先識諸意,入文自融。
初四句者,此正破題,下注四句是慈恩所立。
鈍根正見者,即盤特也。
利根邪見者,如長爪邪見,若鹿苑等。
為外道邪見者,此則不可。
若引涅槃中迦葉自叙:我等自此之前,皆名邪見。
稍欲相似,除此之外,皆不可也。
三、四準知。
若法執者,此且縱他釋也。
何者?聲聞昔已斷見修訖,若開權己,應斷法執;若斷法執,應入七地。
由他釋雲:疑除名信,迷破名解。
除破既深,故當今責。
言法執者:一者、俱生,二、分别。
俱生者,無始時來,虛妄薰習,内因力故,恒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任運而轉,名曰俱生。
又有二:一、常相續,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實法;二、有間斷,在第六識,緣所變五取蘊相,或總或别,起自心相,執為實法。
此二法執,細故難斷,後十地中斷,數數修習勝法空觀,方能除滅。
分别有二:一、緣邪教所說蘊、處、界相,起自心相,分别計度,執為實法;二、緣邪教所說自性中等相,起自心相,分别計度,執為實法。
此二粗故易斷,入初地時,觀一切法法空真如,即能除滅。
他意雲:聲聞人至今,法華無此見故,即能信解,故今破之。
若無法執,應入七地,如何始入初信心耶?他又雲:若初心菩薩,經已更一阿僧祇行菩薩行。
二乘不爾,發心已後,但用邊際定力持入,變易不同菩薩慈恩。
又有四句,凡夫信而未解,十地證而已信,地前趣入由信而解,一闡提皆不信不解。
破曰:若第三句為今品名,二乘回心始在初信,尚未入住,況複乃至初地九地耶?當知即屬信而無解,何能釋成今品目耶?又吉藏法師雲:信解之名,有離有合。
離者有三義:一、疑除稱信,執破名解。
疑是猶預之名,信是決定之旨。
聲聞猶預權實,踟蹰一三,此疑既息,故稱為信。
新信三是權,信一為實。
執破名解者,解是解悟為義。
既執三為實有,則封一為實無。
此執既除,故稱為解。
解三是無,悟一為有。
餘二義廣。
一所從異者,故圓鏡雲:一生信處異。
身子從疑生信,故雲欲以問世尊,為失為不失。
此疑決所以生信,中下根人從執生信,四十餘年執小,究竟破故,所以生信。
以身子利根故生疑,以餘人鈍根故有執。
安隔二蘇者破,意者二乘已經二蘇,如何身子猶疑,迦葉尚執耶?此将見思疑執以破。
二、廣略異者,身子述解則略,中根陳悟則廣。
謂身子但領法說,此中領解五時及探等。
三、近遠異者,身子近序現世,迦葉遠陳往昔;近則鹿苑三教,遠則昔化已來。
四、通别異者,身子别序自身,迦葉通陳四衆。
第五、不論者,上但序三乘,今具述五乘。
六、歡喜異者,身子昔憂今喜;迦葉等昔不懷憂,但今非意,忽得大寶故喜。
七、一、四不同者,七約人異,上根領解唯一,中根述悟則四。
有引婆娑者。
問:毗婆娑雲:一切聲聞為三品:上根身子,中根目連,餘諸聲聞并是下根。
今此中根,何為有四?答:悟小有三種,不得此齊;解大,何妨四人齊駕? 疏雲:又人天善為一往者,彼以初說提謂經為人天教。
又轉教為一往者,彼判般若方等前教,以般若為一往。
十地常教化者,彼謂信解之時,已入初地,故已在十地中,所蒙訓化,悉為随遂。
金剛心者,璎珞經雲:等覺位中,有一人名金剛慧幢,行過十地,住大寂定,一切佛法,皆現在前,入佛行所,坐佛道場。
結僧那者,此雲弘誓,指發心時也。
绮绶者,朝服帶也。
[王*坴],圓頭玉也。
璋,方玉也。
先标初後者,夫一往非本,壞是初也;畢竟是宗,極後也。
第二、第三者,人天及二乘也。
為何所名者,若以轉教為一往,轉教前有四含,為名何等? 及悟有淺深者,如前菩薩位行深絕,諸新小菩薩不敢領解,證今文中二乘,但齊已自領耳。
疏雲:如來說法既久者,意雲:昔于鹿苑已證于空,在于方等般若聞佛說法,令修菩薩行願,心無怖取,但念本空,故雲疲懈等。
此乃通中之别者,四悉理合,通對信解,文中别對為人者,但是通中之别耳。
若昔密入者,二乘昔若密已入于初住,令聞譬喻灼然顯入二住已上。
冥成别人者,應雲:至方等時,冥成通人。
言冥成者,情中亦未自知,唯佛能知。
經雲:即從座起者,謂四大弟子,已聞法譬二說,開示悟入,契于究竟空理。
空理是座,于此空理,無所染着,故言起也。
以常安于空理,理本無起,愍衆生故,承機利益,故雲起也。
又中道本寂,非起非不起,而能起能不起,無起之起,起即實相,亦起衆生實相,故雲起也。
此約三谛,釋從座起也。
整衣服者,正助之行,常冥中境,無二邊偏,故雲整也。
偏袒等者,有俗袒、道袒、權袒、實袒。
俗袒者,外國以袒為敬,此方以袒為慢。
然古有儒,假先生肉袒,謝于張儀,露兩脾也。
道袒者,弟子事師,供役便易也,故袒右覆左。
權袒者,權化易行,故袒權覆實。
此釋他經,今經應言袒實覆權。
覆權昔二權顯,今絕待一,實常理正,當機利物,便易得亘,故言偏袒右肩。
右膝着地者,日既右轉,随順世間,以右着地,即世界悉。
日是陽精,表智慧,導衆行,即為人悉。
文殊問經雲:右是正道,左是邪道,用正去邪,此對治悉。
膝表于行,地表于理,以行契理,故膝着地,即第一義悉。
此意通解他經,今經膝即常行,地即常理,以常行到常理,第一義悉也。
一心合掌者,此方以抑手為恭,外國以合掌為敬。
手本二邊,今合為一,表專至一心,一心相當,以表敬也。
合法者,昔權實不合,而今方合,權實不二,事理契合,雲一心合掌也。
曲躬恭敬者,謂戾曲之身,今領同佛法身,故雲恭敬。
瞻仰尊顔者,以下注上謂之仰,表萬善圓因歸萬德圓果也。
昔迷義旨者,昔迷小乘涅槃之旨,謂為究竟真谛。
十六、行對三空者,俱舍頌雲: 空謂空非我,無相謂滅四,無願謂餘十。
谛行相相應,此通淨無漏,無漏三脫門。
釋曰:空謂空非我者,空三摩地謂空非我相應等持。
空即空我所,非我空其我,故二行相俱得名空。
無相謂滅,四者無相三摩地,謂緣滅谛四種行相相應等持涅槃,離十相故名無相,定緣無相得名無相。
無願謂餘十谛行相相應者,無願三摩地,謂緣餘谛十種行相相應等持。
言餘十谛者,謂餘苦谛非常苦相,集谛下四集因生緣,道谛下四道如行出,此名餘谛十種行相。
非常與苦及集谛因,此二谛相可厭患故,道谛如船筏必應舍故,故緣彼谛得願名。
不願樂故名為無願,謂此超過現前所對苦集道谛可厭舍故,于苦谛下空非我行相非所厭舍,以與涅槃相相似故。
此通淨、無漏者,此等持名通二種,謂淨及無漏,世間、出世間别故。
無漏三脫門者,唯無漏名三解脫門,能與解脫涅槃為入門故。
依瑜伽論,空解惡門,八智所接,謂法智苦集滅道及出世間盡無生智也;無願解脫門,六智所接,謂法類苦集盡無生智也;無相解脫門,五智所盡接,法類滅盡無生智也。
疏雲:咨發者,咨謂咨啟,發謂披解也。
彌陀、釋迦二佛既殊者。
問:既雲十方諸如來同共
今家釋信解品,通權通實,通偏通圓,通凡通聖。
通近則領五時,通遠則探領法身之地。
先識諸意,入文自融。
初四句者,此正破題,下注四句是慈恩所立。
鈍根正見者,即盤特也。
利根邪見者,如長爪邪見,若鹿苑等。
為外道邪見者,此則不可。
若引涅槃中迦葉自叙:我等自此之前,皆名邪見。
稍欲相似,除此之外,皆不可也。
三、四準知。
若法執者,此且縱他釋也。
何者?聲聞昔已斷見修訖,若開權己,應斷法執;若斷法執,應入七地。
由他釋雲:疑除名信,迷破名解。
除破既深,故當今責。
言法執者:一者、俱生,二、分别。
俱生者,無始時來,虛妄薰習,内因力故,恒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任運而轉,名曰俱生。
又有二:一、常相續,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實法;二、有間斷,在第六識,緣所變五取蘊相,或總或别,起自心相,執為實法。
此二法執,細故難斷,後十地中斷,數數修習勝法空觀,方能除滅。
分别有二:一、緣邪教所說蘊、處、界相,起自心相,分别計度,執為實法;二、緣邪教所說自性中等相,起自心相,分别計度,執為實法。
此二粗故易斷,入初地時,觀一切法法空真如,即能除滅。
他意雲:聲聞人至今,法華無此見故,即能信解,故今破之。
若無法執,應入七地,如何始入初信心耶?他又雲:若初心菩薩,經已更一阿僧祇行菩薩行。
二乘不爾,發心已後,但用邊際定力持入,變易不同菩薩慈恩。
又有四句,凡夫信而未解,十地證而已信,地前趣入由信而解,一闡提皆不信不解。
破曰:若第三句為今品名,二乘回心始在初信,尚未入住,況複乃至初地九地耶?當知即屬信而無解,何能釋成今品目耶?又吉藏法師雲:信解之名,有離有合。
離者有三義:一、疑除稱信,執破名解。
疑是猶預之名,信是決定之旨。
聲聞猶預權實,踟蹰一三,此疑既息,故稱為信。
新信三是權,信一為實。
執破名解者,解是解悟為義。
既執三為實有,則封一為實無。
此執既除,故稱為解。
解三是無,悟一為有。
餘二義廣。
一所從異者,故圓鏡雲:一生信處異。
身子從疑生信,故雲欲以問世尊,為失為不失。
此疑決所以生信,中下根人從執生信,四十餘年執小,究竟破故,所以生信。
以身子利根故生疑,以餘人鈍根故有執。
安隔二蘇者破,意者二乘已經二蘇,如何身子猶疑,迦葉尚執耶?此将見思疑執以破。
二、廣略異者,身子述解則略,中根陳悟則廣。
謂身子但領法說,此中領解五時及探等。
三、近遠異者,身子近序現世,迦葉遠陳往昔;近則鹿苑三教,遠則昔化已來。
四、通别異者,身子别序自身,迦葉通陳四衆。
第五、不論者,上但序三乘,今具述五乘。
六、歡喜異者,身子昔憂今喜;迦葉等昔不懷憂,但今非意,忽得大寶故喜。
七、一、四不同者,七約人異,上根領解唯一,中根述悟則四。
有引婆娑者。
問:毗婆娑雲:一切聲聞為三品:上根身子,中根目連,餘諸聲聞并是下根。
今此中根,何為有四?答:悟小有三種,不得此齊;解大,何妨四人齊駕? 疏雲:又人天善為一往者,彼以初說提謂經為人天教。
又轉教為一往者,彼判般若方等前教,以般若為一往。
十地常教化者,彼謂信解之時,已入初地,故已在十地中,所蒙訓化,悉為随遂。
金剛心者,璎珞經雲:等覺位中,有一人名金剛慧幢,行過十地,住大寂定,一切佛法,皆現在前,入佛行所,坐佛道場。
結僧那者,此雲弘誓,指發心時也。
绮绶者,朝服帶也。
[王*坴],圓頭玉也。
璋,方玉也。
先标初後者,夫一往非本,壞是初也;畢竟是宗,極後也。
第二、第三者,人天及二乘也。
為何所名者,若以轉教為一往,轉教前有四含,為名何等? 及悟有淺深者,如前菩薩位行深絕,諸新小菩薩不敢領解,證今文中二乘,但齊已自領耳。
疏雲:如來說法既久者,意雲:昔于鹿苑已證于空,在于方等般若聞佛說法,令修菩薩行願,心無怖取,但念本空,故雲疲懈等。
此乃通中之别者,四悉理合,通對信解,文中别對為人者,但是通中之别耳。
若昔密入者,二乘昔若密已入于初住,令聞譬喻灼然顯入二住已上。
冥成别人者,應雲:至方等時,冥成通人。
言冥成者,情中亦未自知,唯佛能知。
經雲:即從座起者,謂四大弟子,已聞法譬二說,開示悟入,契于究竟空理。
空理是座,于此空理,無所染着,故言起也。
以常安于空理,理本無起,愍衆生故,承機利益,故雲起也。
又中道本寂,非起非不起,而能起能不起,無起之起,起即實相,亦起衆生實相,故雲起也。
此約三谛,釋從座起也。
整衣服者,正助之行,常冥中境,無二邊偏,故雲整也。
偏袒等者,有俗袒、道袒、權袒、實袒。
俗袒者,外國以袒為敬,此方以袒為慢。
然古有儒,假先生肉袒,謝于張儀,露兩脾也。
道袒者,弟子事師,供役便易也,故袒右覆左。
權袒者,權化易行,故袒權覆實。
此釋他經,今經應言袒實覆權。
覆權昔二權顯,今絕待一,實常理正,當機利物,便易得亘,故言偏袒右肩。
右膝着地者,日既右轉,随順世間,以右着地,即世界悉。
日是陽精,表智慧,導衆行,即為人悉。
文殊問經雲:右是正道,左是邪道,用正去邪,此對治悉。
膝表于行,地表于理,以行契理,故膝着地,即第一義悉。
此意通解他經,今經膝即常行,地即常理,以常行到常理,第一義悉也。
一心合掌者,此方以抑手為恭,外國以合掌為敬。
手本二邊,今合為一,表專至一心,一心相當,以表敬也。
合法者,昔權實不合,而今方合,權實不二,事理契合,雲一心合掌也。
曲躬恭敬者,謂戾曲之身,今領同佛法身,故雲恭敬。
瞻仰尊顔者,以下注上謂之仰,表萬善圓因歸萬德圓果也。
昔迷義旨者,昔迷小乘涅槃之旨,謂為究竟真谛。
十六、行對三空者,俱舍頌雲: 空謂空非我,無相謂滅四,無願謂餘十。
谛行相相應,此通淨無漏,無漏三脫門。
釋曰:空謂空非我者,空三摩地謂空非我相應等持。
空即空我所,非我空其我,故二行相俱得名空。
無相謂滅,四者無相三摩地,謂緣滅谛四種行相相應等持涅槃,離十相故名無相,定緣無相得名無相。
無願謂餘十谛行相相應者,無願三摩地,謂緣餘谛十種行相相應等持。
言餘十谛者,謂餘苦谛非常苦相,集谛下四集因生緣,道谛下四道如行出,此名餘谛十種行相。
非常與苦及集谛因,此二谛相可厭患故,道谛如船筏必應舍故,故緣彼谛得願名。
不願樂故名為無願,謂此超過現前所對苦集道谛可厭舍故,于苦谛下空非我行相非所厭舍,以與涅槃相相似故。
此通淨、無漏者,此等持名通二種,謂淨及無漏,世間、出世間别故。
無漏三脫門者,唯無漏名三解脫門,能與解脫涅槃為入門故。
依瑜伽論,空解惡門,八智所接,謂法智苦集滅道及出世間盡無生智也;無願解脫門,六智所接,謂法類苦集盡無生智也;無相解脫門,五智所盡接,法類滅盡無生智也。
疏雲:咨發者,咨謂咨啟,發謂披解也。
彌陀、釋迦二佛既殊者。
問:既雲十方諸如來同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