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天台文句輔正記卷第四(輔妙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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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菩提心。
雖複出家,諸根暗鈍,故雲遠因。
不見如來至功德者應知。
若據結取後文,則應見于劣應;今雲不見,約純大以說,此等須存進退兩釋。
以聲聞人出三界者,但是以出三界機耳。
寄于娑婆一期者,且約釋迦一期設化,五時大小不可雜亂,故雲即當漸初也。
若論華嚴,十方互為主伴,漸頓陳,何可簡其大小故? 十種大心者:一、化衆生;二、為滅苦;三、為餘樂;四、滅無明;五、與衆生發生佛智;六、供養如來;七、欲随佛教令佛歡喜;八、為欲現佛身;九、欲入佛智;十、欲顯現無畏之力。
則鹿苑至結取者。
若以法界為言,則鹿苑諸教,皆結歸華嚴,或結歸法華也。
故令教主至不一者。
顯露常定秘密非一耳,何須更加成謗?因意雲:聞經生謗,雖是得度之因,不免先堕于苦。
是故今經威神令去,不同喜根為他作生謗因矣。
實可為例者,意雲:佛滅後,弘經人為他說一句一偈,皆為結緣種也。
亦名章意者,如雲歎法,意令生于尊重,說無虛謬,意在止其诽謗,乃至意在真實等。
大體随時者,施、開二章不阙。
詣謂所至者,今文良以開顯為所詣也。
開顯二章者,開即方便,顯即真實,餘四略無,此二常用。
三千為表者,兼表三觀及以三昧,亦名表事理,即是三昧之觀,後皆見理也。
釋順釋正者,反昔反,成今順;制昔乖,成今正也。
神縱異迹者,高僧傳中,有神異僧,縱示為惡,必先同後異,引令入實,終無以惡而監于善。
引此例者,以誡也濫之人。
并越二途者,超于或善或惡之二途也。
權名隐實者,施前三權,此權隐于實也。
潛之與顯者,潛釋上隐,即施三故;顯釋上開,謂會實故。
未嘗增減者,施亦不減亦不增也。
法華之宗緻,若施若開,皆是法華之宗體。
實教之果源由者,指權即實,故權為實教源由。
釋義之旨歸者,唯至法華說于教意。
若解釋者,先騰佛意,一代施化,鹹成會法華。
若解釋諸經,但說當部含教多少,被物不同,未得談其教意。
若預說者,則探取法華之意,而于彼說出佛元意。
雖施諸教,蘇息彈斥淘汰不同,意在鹹歸真實故也。
衆行之府藏者,府,聚也,史書雲藏也。
修小必須正助合行,于助達正,無不契實,故雲衆行之時府藏也。
徒施徒運者,若不得今師之意,如來空以三車等運出火宅,于無至道場之期, 意正引彼證此者,須入聲呼;若以此釋彼,須去聲呼。
亦說中道者,如佛臨涅槃,魔蔽阿難說種種法,乃至亦說相似次第中道。
但除其魔者,此引簡文不同,一向開說之,則但除其人而會其法矣。
疏雲:父王乃至太子名者。
大論用此譬伸經,屢明般若之意。
昔有國王,久無兒息,因出遊獵,夫人于後誕娩太子。
諸妃奏報,王聞默然。
如是至三,亦皆默然。
因乃白王,以問其故。
王答曰:我欲多聞太子之名,遂且不言。
令汝數數說之,無有厭足。
其一一奏報者,宜各賜之百千兩金。
但說者、受者者,說即是教,受即是人,而于理上加因果,則成四一義足。
豈法說初等者,開示悟入,正是因位,不應對果也。
本門??長者,此中已是本門,則後十四品經便為??出。
疏:果門安得如此者,隻是果門安得在此耳。
疏雲:開除、開出者,光宅意,方便說三,開除五濁,顯出一乘故也。
疏雲:菩薩方便與二乘同者,通菩薩入空,方便與二乘同也。
初句結非佛知見者,此示結難文也,從若餘三慧下文是。
将教及理者,如向三慧下文是也。
初易後難者,初之一增,得八分故;後但二二增之,故成後難也。
以六七八者,一恒皆有二分解,則以十二對初地至六地為示,十四分對七地至八地為悟,十六對九十地為入故。
縱非前之兩教者,以此二乘未見中道,未受三德涅槃之名,以将解義簡之,故知且在别教。
以别時長次第學,故雲得不一也。
治城秀法師今改為彌勒等是。
四依須約四教者,三藏賢位為初依,須陀洹、斯陀含為二依,第三果為三依,四果為第四,餘教準此,皆是圓人示三教四依也。
安得證通者,古人引第五恒等文,彼全是别義,不可以對通教也。
歎大謂文殊,褒圓即淨名。
準聖歎釋者,聖即如來,自于今經歎釋,大師亦準佛歎釋,顯出諸經之上。
況複依而修行,道場妙悟,故雲師資可知。
意令後代展轉相承,皆成師資之道矣。
疏雲華嚴等者,華嚴但明四十二位,攝大乘第七釋第四因果勝相中亦名歡喜等,十地論亦隻釋華嚴十地品。
璎珞仁王雖明諸位仁王,不出等覺十信發心,長别三界即是圓義,璎珞十信即是别義。
十梵行空者,謂身、身業,口、口業,意、意業,及佛、法、僧、戒,十種皆空。
疏雲:開示悟入,似有淺深者,非豎而豎,故雲似也。
疏雲:不見開示悟入之一時者,非橫而橫,故雲一時;非豎而豎,開示悟入,宛然不失。
四、智縱因果相對者,意雲:縱将道慧總對十住,道種慧别對十行,一切智總對十向,一切種智别對十地,但成因果,各有總别,不成開示悟入。
疏雲:甯是法華一意者,不是開佛知見一意也。
觀無一異者,一謂真,異謂俗,至此位時,雙忘入中,故雲無也。
開等别相者,隻是不辨開示悟入,橫豎相别耳。
都不見法華大意者,須知法華大意,隻是體宗用三,即三德故。
開示悟入,不出于一故也。
疏雲:一切智更無餘事者,隻一切智慧是無上義,除一切智外,更無别法也。
得清淨故者,用一切智證所入理故也。
疏雲:與無量智業者,證入初住,三因顯現,名為智業也。
初約三乘者,意雲:初番既有兩二乘,驗知須兼藏、通菩薩,是故疏中雲令三乘同得。
次約菩薩釋,專在别教菩薩。
知彼義者,指所知為彼也。
義不可通者,論家但雲準如來能證經,句句皆雲為令衆生,若非今家四釋,焉能于衆生通入理耶? 不獨菩薩者,三乘共行菩薩也。
指所知為無上者,一切智為能智也。
仍須修行者,明此菩薩爾時但修遍行,今聞如實須修圓行故也。
或指藏、通者,别人亦有未發心者,故着或言。
多指别者,通人亦有發義,故且雲多。
疏雲:令外道衆生者,應知凡夫、外道大同小異。
異者,以外人計常,故不同凡也。
此一番約随喜位。
初已上論,開等二乘、菩薩,案位勝進,可知。
異前二釋者,異前初番及菩薩番也。
人異義同者,隻是開示悟入同也。
約位通唯在佛界者,前約位釋,十如約位,雖通理性三德,正意唯在佛界也。
依經者,依經句句皆作,為令衆生開示悟入釋也。
順論者,論意皆令三乘同得平等法身故也。
應知論中者,番番豎釋,皆以第四句為極。
然論亦不定判其淺深,故使今家于一一番上皆為四釋,則使論文三釋橫豎具足,方知論具深淺矣。
熱行得理者,謂入觀則能知能見,此二屬行,行知于理,故雲得理也。
若深張地位者,他人解此,乃至雲以地為入等是。
若除二障者,煩惱及所知二也,亦名人、法二執也。
句句橫豎者,四釋之中,智位為豎,四門是橫,觀心非橫非豎,故雲意在不二也。
言句句者,以一句皆具四釋,故成句句橫豎具足及以不二。
以論廢立者,不依十妙釋義為廢,依四一釋義為立也。
今右無量法,皆一及十妙,即今家立也,和舊即右也。
語少意含者,但雲無量是語少,皆一是意含也。
心塵行法者,心謂刹那之心,塵即随心之塵,行謂修行之行,法謂教法也,人謂能修觀人,理謂能修觀所契之理。
雖不消句者,意雲雖不消經文,若對十妙,不無其謂也。
問:何故經文不依十妙者,問意:今此經文,何不如玄次第以對十妙,而後四妙大雜亂耶?答:如記。
六不可越者,經文六義,次第灼然耳。
自行化他至事者。
自因果即前五妙,化他後五妙也。
疏雲:而有差别者,四十位即是差别也。
存而用略者,文存廣、中、略三義,及至解釋,但用四一消文,故雲用略矣。
疏雲:四一者,然四并稱一者,昔未開會,人等多途,令開會之,并唯一也。
雖以果為理者,古人雖以是果為理,亦一不别出理一之相,故雲名亦不彰也。
以所依能用者,谛境不可知見,所依也。
約于智眼,乃能知見,即能用也。
左右互攝者,且如理一中,若取能知見,即位一為便;若取所知見,即理一為便,則成以所攝能也。
教行人亦爾,如下自釋。
是體非是者,破執也。
一念之心,理雖即是,事全在迷,三惑具足,不可不觀,而但守之即,故雲非也。
疏雲:外藉法雨者,讀誦解說,及傍行六度,皆名法雨也。
疏雲:顯出真修者,證真修又修,修常會真,即是修于天行故也。
性得者,本性得之,名為性得。
準義,至十住者,如前經文,内加觀行,外藉法雨等。
疏雲:如量至衆德者。
如量屬不思議假行,所以能持衆德,德從行立故。
如理元照理,故遮諸惑也。
月愛喻也者,月體常圓,譬理無增減;白黑别,譬智斷不同。
疏雲:一、道慧見道實性者,道為所踐,清淨智為能踐。
具如止觀第三記者,論有多解:或因中總名道慧,因中别名道種慧;果上總名一切智,果上别名一切種智。
論雲:或言道慧、道種慧,單明權實;一切智、一切種智,複明權實。
謂道慧實道種權,一切智實一切種權也。
如彼俗境數量者,俗即是真之俗,真是即俗之真,故雲如于實理契之。
然一一位各具至入者,二智謂理量,不二謂雙入,即雙照。
豎則對四位,橫則位位具四。
别教不爾,故須辨之。
如理在住,如量在行,不二在向,雙入在地。
專釋此四者,若但釋此四所從,則先教,次依教修觀,觀成智,智則明,明則入位,故不同此也。
應知位智多約于豎者,以豎中有橫,橫中具豎,故雲多也。
約觀乃成非橫非豎者,亦應雲而橫而豎。
何者?而橫故,詑門以義成觀;而豎故,依位以生智也。
并是約非橫豎者,一一皆依不二理故。
教四者,隻是圓有等四門相望,自有淺深,故雲似也。
雖對開等者,意雲:今如四門,雖對開、示、悟、入,但是四門義同開、示、悟、入,非謂同于約位淺深故也。
故下更以理性者,從通則四,下文是也。
且語大略者,此中但雲一心三谛之理為不思議境,未悟十乘觀法,故雲大略。
餘三例然者,理上既具教、人、行三,是教等三上,一一悉具餘三矣。
如雲:既有于教,必有禀教之人,人必修行,行必熱理。
人理行亦爾。
如下釋雲:約門釋為教,觀心是人,約智是行,意位之所階,是理一也。
似借論文者,一往觀其義熱,似如借用論文,為釋義之本,故雲似也。
準次第論者,準聲聞次第經曆,始從鹿苑,終至般若,皆是自謂故也。
教行準知者,由窮子在昔,自謂則成,權覆于實,置令所禀之人。
教主謂成滅所行之行,但趣灰斷,故令開之,無不真實。
非立名者,但破其判文,非破佗立教一名也。
卻指所作者,所作屬于化主,故雲教化。
具列良由此者,重結束釋理一文,具于四釋。
所以約位釋屬理,約智釋屬行,約門釋屬教,約觀心釋屬人,即是以能而釋于所,故屬理一。
教、行、人三,須準前理,皆具四釋,可知。
玄文有破者,如玄文第二卷,初廣約光宅義以破光宅,以光宅明今昔、因果、體位用、廣高、長狹、下短。
今昔于四一章安破,使今四一不成,今昔具四一,今昔相對二十四對(雲雲)
雖複出家,諸根暗鈍,故雲遠因。
不見如來至功德者應知。
若據結取後文,則應見于劣應;今雲不見,約純大以說,此等須存進退兩釋。
以聲聞人出三界者,但是以出三界機耳。
寄于娑婆一期者,且約釋迦一期設化,五時大小不可雜亂,故雲即當漸初也。
若論華嚴,十方互為主伴,漸頓陳,何可簡其大小故? 十種大心者:一、化衆生;二、為滅苦;三、為餘樂;四、滅無明;五、與衆生發生佛智;六、供養如來;七、欲随佛教令佛歡喜;八、為欲現佛身;九、欲入佛智;十、欲顯現無畏之力。
則鹿苑至結取者。
若以法界為言,則鹿苑諸教,皆結歸華嚴,或結歸法華也。
故令教主至不一者。
顯露常定秘密非一耳,何須更加成謗?因意雲:聞經生謗,雖是得度之因,不免先堕于苦。
是故今經威神令去,不同喜根為他作生謗因矣。
實可為例者,意雲:佛滅後,弘經人為他說一句一偈,皆為結緣種也。
亦名章意者,如雲歎法,意令生于尊重,說無虛謬,意在止其诽謗,乃至意在真實等。
大體随時者,施、開二章不阙。
詣謂所至者,今文良以開顯為所詣也。
開顯二章者,開即方便,顯即真實,餘四略無,此二常用。
三千為表者,兼表三觀及以三昧,亦名表事理,即是三昧之觀,後皆見理也。
釋順釋正者,反昔反,成今順;制昔乖,成今正也。
神縱異迹者,高僧傳中,有神異僧,縱示為惡,必先同後異,引令入實,終無以惡而監于善。
引此例者,以誡也濫之人。
并越二途者,超于或善或惡之二途也。
權名隐實者,施前三權,此權隐于實也。
潛之與顯者,潛釋上隐,即施三故;顯釋上開,謂會實故。
未嘗增減者,施亦不減亦不增也。
法華之宗緻,若施若開,皆是法華之宗體。
實教之果源由者,指權即實,故權為實教源由。
釋義之旨歸者,唯至法華說于教意。
若解釋者,先騰佛意,一代施化,鹹成會法華。
若解釋諸經,但說當部含教多少,被物不同,未得談其教意。
若預說者,則探取法華之意,而于彼說出佛元意。
雖施諸教,蘇息彈斥淘汰不同,意在鹹歸真實故也。
衆行之府藏者,府,聚也,史書雲藏也。
修小必須正助合行,于助達正,無不契實,故雲衆行之時府藏也。
徒施徒運者,若不得今師之意,如來空以三車等運出火宅,于無至道場之期, 意正引彼證此者,須入聲呼;若以此釋彼,須去聲呼。
亦說中道者,如佛臨涅槃,魔蔽阿難說種種法,乃至亦說相似次第中道。
但除其魔者,此引簡文不同,一向開說之,則但除其人而會其法矣。
疏雲:父王乃至太子名者。
大論用此譬伸經,屢明般若之意。
昔有國王,久無兒息,因出遊獵,夫人于後誕娩太子。
諸妃奏報,王聞默然。
如是至三,亦皆默然。
因乃白王,以問其故。
王答曰:我欲多聞太子之名,遂且不言。
令汝數數說之,無有厭足。
其一一奏報者,宜各賜之百千兩金。
但說者、受者者,說即是教,受即是人,而于理上加因果,則成四一義足。
豈法說初等者,開示悟入,正是因位,不應對果也。
本門??長者,此中已是本門,則後十四品經便為??出。
疏:果門安得如此者,隻是果門安得在此耳。
疏雲:開除、開出者,光宅意,方便說三,開除五濁,顯出一乘故也。
疏雲:菩薩方便與二乘同者,通菩薩入空,方便與二乘同也。
初句結非佛知見者,此示結難文也,從若餘三慧下文是。
将教及理者,如向三慧下文是也。
初易後難者,初之一增,得八分故;後但二二增之,故成後難也。
以六七八者,一恒皆有二分解,則以十二對初地至六地為示,十四分對七地至八地為悟,十六對九十地為入故。
縱非前之兩教者,以此二乘未見中道,未受三德涅槃之名,以将解義簡之,故知且在别教。
以别時長次第學,故雲得不一也。
治城秀法師今改為彌勒等是。
四依須約四教者,三藏賢位為初依,須陀洹、斯陀含為二依,第三果為三依,四果為第四,餘教準此,皆是圓人示三教四依也。
安得證通者,古人引第五恒等文,彼全是别義,不可以對通教也。
歎大謂文殊,褒圓即淨名。
準聖歎釋者,聖即如來,自于今經歎釋,大師亦準佛歎釋,顯出諸經之上。
況複依而修行,道場妙悟,故雲師資可知。
意令後代展轉相承,皆成師資之道矣。
疏雲華嚴等者,華嚴但明四十二位,攝大乘第七釋第四因果勝相中亦名歡喜等,十地論亦隻釋華嚴十地品。
璎珞仁王雖明諸位仁王,不出等覺十信發心,長别三界即是圓義,璎珞十信即是别義。
十梵行空者,謂身、身業,口、口業,意、意業,及佛、法、僧、戒,十種皆空。
疏雲:開示悟入,似有淺深者,非豎而豎,故雲似也。
疏雲:不見開示悟入之一時者,非橫而橫,故雲一時;非豎而豎,開示悟入,宛然不失。
四、智縱因果相對者,意雲:縱将道慧總對十住,道種慧别對十行,一切智總對十向,一切種智别對十地,但成因果,各有總别,不成開示悟入。
疏雲:甯是法華一意者,不是開佛知見一意也。
觀無一異者,一謂真,異謂俗,至此位時,雙忘入中,故雲無也。
開等别相者,隻是不辨開示悟入,橫豎相别耳。
都不見法華大意者,須知法華大意,隻是體宗用三,即三德故。
開示悟入,不出于一故也。
疏雲:一切智更無餘事者,隻一切智慧是無上義,除一切智外,更無别法也。
得清淨故者,用一切智證所入理故也。
疏雲:與無量智業者,證入初住,三因顯現,名為智業也。
初約三乘者,意雲:初番既有兩二乘,驗知須兼藏、通菩薩,是故疏中雲令三乘同得。
次約菩薩釋,專在别教菩薩。
知彼義者,指所知為彼也。
義不可通者,論家但雲準如來能證經,句句皆雲為令衆生,若非今家四釋,焉能于衆生通入理耶? 不獨菩薩者,三乘共行菩薩也。
指所知為無上者,一切智為能智也。
仍須修行者,明此菩薩爾時但修遍行,今聞如實須修圓行故也。
或指藏、通者,别人亦有未發心者,故着或言。
多指别者,通人亦有發義,故且雲多。
疏雲:令外道衆生者,應知凡夫、外道大同小異。
異者,以外人計常,故不同凡也。
此一番約随喜位。
初已上論,開等二乘、菩薩,案位勝進,可知。
異前二釋者,異前初番及菩薩番也。
人異義同者,隻是開示悟入同也。
約位通唯在佛界者,前約位釋,十如約位,雖通理性三德,正意唯在佛界也。
依經者,依經句句皆作,為令衆生開示悟入釋也。
順論者,論意皆令三乘同得平等法身故也。
應知論中者,番番豎釋,皆以第四句為極。
然論亦不定判其淺深,故使今家于一一番上皆為四釋,則使論文三釋橫豎具足,方知論具深淺矣。
熱行得理者,謂入觀則能知能見,此二屬行,行知于理,故雲得理也。
若深張地位者,他人解此,乃至雲以地為入等是。
若除二障者,煩惱及所知二也,亦名人、法二執也。
句句橫豎者,四釋之中,智位為豎,四門是橫,觀心非橫非豎,故雲意在不二也。
言句句者,以一句皆具四釋,故成句句橫豎具足及以不二。
以論廢立者,不依十妙釋義為廢,依四一釋義為立也。
今右無量法,皆一及十妙,即今家立也,和舊即右也。
語少意含者,但雲無量是語少,皆一是意含也。
心塵行法者,心謂刹那之心,塵即随心之塵,行謂修行之行,法謂教法也,人謂能修觀人,理謂能修觀所契之理。
雖不消句者,意雲雖不消經文,若對十妙,不無其謂也。
問:何故經文不依十妙者,問意:今此經文,何不如玄次第以對十妙,而後四妙大雜亂耶?答:如記。
六不可越者,經文六義,次第灼然耳。
自行化他至事者。
自因果即前五妙,化他後五妙也。
疏雲:而有差别者,四十位即是差别也。
存而用略者,文存廣、中、略三義,及至解釋,但用四一消文,故雲用略矣。
疏雲:四一者,然四并稱一者,昔未開會,人等多途,令開會之,并唯一也。
雖以果為理者,古人雖以是果為理,亦一不别出理一之相,故雲名亦不彰也。
以所依能用者,谛境不可知見,所依也。
約于智眼,乃能知見,即能用也。
左右互攝者,且如理一中,若取能知見,即位一為便;若取所知見,即理一為便,則成以所攝能也。
教行人亦爾,如下自釋。
是體非是者,破執也。
一念之心,理雖即是,事全在迷,三惑具足,不可不觀,而但守之即,故雲非也。
疏雲:外藉法雨者,讀誦解說,及傍行六度,皆名法雨也。
疏雲:顯出真修者,證真修又修,修常會真,即是修于天行故也。
性得者,本性得之,名為性得。
準義,至十住者,如前經文,内加觀行,外藉法雨等。
疏雲:如量至衆德者。
如量屬不思議假行,所以能持衆德,德從行立故。
如理元照理,故遮諸惑也。
月愛喻也者,月體常圓,譬理無增減;白黑别,譬智斷不同。
疏雲:一、道慧見道實性者,道為所踐,清淨智為能踐。
具如止觀第三記者,論有多解:或因中總名道慧,因中别名道種慧;果上總名一切智,果上别名一切種智。
論雲:或言道慧、道種慧,單明權實;一切智、一切種智,複明權實。
謂道慧實道種權,一切智實一切種權也。
如彼俗境數量者,俗即是真之俗,真是即俗之真,故雲如于實理契之。
然一一位各具至入者,二智謂理量,不二謂雙入,即雙照。
豎則對四位,橫則位位具四。
别教不爾,故須辨之。
如理在住,如量在行,不二在向,雙入在地。
專釋此四者,若但釋此四所從,則先教,次依教修觀,觀成智,智則明,明則入位,故不同此也。
應知位智多約于豎者,以豎中有橫,橫中具豎,故雲多也。
約觀乃成非橫非豎者,亦應雲而橫而豎。
何者?而橫故,詑門以義成觀;而豎故,依位以生智也。
并是約非橫豎者,一一皆依不二理故。
教四者,隻是圓有等四門相望,自有淺深,故雲似也。
雖對開等者,意雲:今如四門,雖對開、示、悟、入,但是四門義同開、示、悟、入,非謂同于約位淺深故也。
故下更以理性者,從通則四,下文是也。
且語大略者,此中但雲一心三谛之理為不思議境,未悟十乘觀法,故雲大略。
餘三例然者,理上既具教、人、行三,是教等三上,一一悉具餘三矣。
如雲:既有于教,必有禀教之人,人必修行,行必熱理。
人理行亦爾。
如下釋雲:約門釋為教,觀心是人,約智是行,意位之所階,是理一也。
似借論文者,一往觀其義熱,似如借用論文,為釋義之本,故雲似也。
準次第論者,準聲聞次第經曆,始從鹿苑,終至般若,皆是自謂故也。
教行準知者,由窮子在昔,自謂則成,權覆于實,置令所禀之人。
教主謂成滅所行之行,但趣灰斷,故令開之,無不真實。
非立名者,但破其判文,非破佗立教一名也。
卻指所作者,所作屬于化主,故雲教化。
具列良由此者,重結束釋理一文,具于四釋。
所以約位釋屬理,約智釋屬行,約門釋屬教,約觀心釋屬人,即是以能而釋于所,故屬理一。
教、行、人三,須準前理,皆具四釋,可知。
玄文有破者,如玄文第二卷,初廣約光宅義以破光宅,以光宅明今昔、因果、體位用、廣高、長狹、下短。
今昔于四一章安破,使今四一不成,今昔具四一,今昔相對二十四對(雲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