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天台文句輔正記卷第一(輔妙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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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德人居故。
仙人崛山者,佛是大仙故, 令此土淨者,隻無支佛,即是土淨。
十乘十境者,止觀十卷,前四卷教人生解,第五卷去明于正行。
約陰、入、煩惱、病患、業相、魔事、禅定、諸見、增上慢、二乘、菩薩十境之上,一一用十觀觀之:一、觀不思議境;二、發菩提心;三、巧安止觀;四、破法遍;五、識通塞;六、知道品;七、對治助開;八、識次位;九、能安忍;十、無法愛。
十法之觀,觀一一境,令成大乘,譬于大車。
法華圓觀,若得彼意,方了此文,故指彼也。
疏雲:因滅是色等者,大經雲:佛告憍陳如:色是無常,因滅是色,獲得解脫常住之色,受、想、行、識,亦複如是;色是苦,因滅是色,獲得解脫安樂之色,四陰亦然;色是無我,因滅是色,獲得解脫真我,四陰亦然;色是不淨,因滅是色,獲得解脫清淨之色,四陰亦然。
疏雲:三陰如鹫者,則來去不絕,以喻三陰取境不絕也。
方便正修者,方便以偏圓解導二十五法為正修,前方便如止觀第四卷廣明。
正修者,依于妙解以立正行,謂端坐觀陰界入等,如止觀第五去廣明。
簡境者,謂先簡思議、不思議境。
心者,謂一心、異心以為能觀,并如止觀第五初廣明雲。
升中天等者,為生人善故,居天上及以人間。
中夜入滅者,衆生不能生難想之想,故以中夜入滅而對治之。
具二中者,即空斷中常在前二教,即中實相中在後二教。
純無雜故者,純大無小,雖有諸阿神等,皆是入地菩薩。
疏雲:遂形迹者,迹謂事迹也。
疏雲:處季孟之間者,孟,長也;季,小也;仲,中也。
菩薩居二衆之間,類于四時之仲月也。
疏者破惡者,示諸惡身,令當衆惡破。
既似三谛者,人、天、俗二乘、真菩薩中,即三谛也。
唯詣實理者,一、各詣當教理,二、四教菩薩無不皆詣圓實之理。
此約施開以說。
注家雲者,彼雲:聲聞之學,于理猶疏,故敦之于内;菩薩之位,于道已親,故忘之于外。
既察敦忘之旨,故立先後之次。
意雲:疏者,常令随逐世尊。
此但得事者,于四悉中,似得對治悉。
堪通别記者,通記如法師不輕等,别記如三周也。
語通者,謂内秘、外現,及薩埵語通,通于人、天、二乘、雜衆。
意兼者,隻是内秘外現,及以薩埵互相兼耳。
菩薩濫本者,意雲:舉菩薩之名,已近于本,是故文中不雲菩薩皆大薩埵,故不論也。
除尊貴慢者,阿阇世王是國之尊,除王慢故,故在前列,又王非得法究竟故。
第二、義入餘七者,如雲:一、為顯親聞,回心入大故;下六、若在法華,一一皆令回心入大,是故全成今文八義。
欲别記故者,此約人。
别開權故者,約教、約行等。
不殊昔教者,以今三意形于論文,則使七意全同昔教,唯第二意與今不殊。
又異前後者,方等、般若異前,乳酪異後,法華等得醍醐故。
一、男尊女卑,故前僧後尼;二、僧先入道,尼後入道;三、僧為和上,尼為弟子;四、僧能傳持法藏,二十四人皆是僧故,尼則不能;五、僧能結集大小三藏,尼則不能;六、僧與佛同住,尼與佛異住;七、僧衆多,尼衆少。
問:尼何故少?答:大論雲:女人知短,涅槃難見故。
八、僧得佛稱歎,尼則不然。
大論雲:若贊比丘尼,外道譏謗故。
後文全無者,後文全無衆所知識之言耳。
五字者,與大比丘衆五字,字雖有五,義但有四,以比丘二合釋也。
豈唯異于下衆者,意雲豈唯異于尼衆在前列耶? 三脫者,慧俱無礙,三也;又是于門門中,空、無相、無願,三也。
通智者,通謂目連,智即身子,辯即樓那,空即須菩提。
若準前三者,隻是前三教也。
七名一,一者,隻是七同在一人身上耳。
同得究竟戒者,第十究竟戒也。
實者得記,知有所從者,明實人得記,知從小乘中來,是故仍本而歎也。
須通始終者,始鹿苑中應一味,終即法華也。
或是轉入者,三教傳傳入也。
同為一例者,文中但雲二、七,不雲兼于别、圓故。
準通含别者,若準通教含中,則别教亦有聲聞當别自位;無含别者,則别接通人也。
二種聲聞者,藏、通二乘也;難轉,藏也;易轉,通二乘也。
疏雲:真明兩意者,隻是藏通七中,分為三異四同,故雲兩也。
别教同異者,别教約次第三谛,三谛皆須辯四同、三異及以不異。
及在後故者,後于涅槃會中,及四依邊得記故。
遠近相望者,遠即方便雲得,近即現世得。
住果變異者,論中名為别異善根,有于二種,謂發心已,更退大取小,住于小果,又于此果變為通教二乘故。
雲應化從身者,同于二乘身故。
化為餘三者,應為前三身引實三故。
後二教七一觀者,以證同故,且共為一觀。
貴人非論者,隻是貴人非,非謂論非。
地地者,别教地位。
住住者,圓教住也。
以此位皆能起應,同前二教引實行者。
又行向之言,通于别圓。
若屬别教,行向但能起神通,示同藏通二乘,不得雲應也。
圓人從初住已上,俱名應化。
上慢所濫者,地住已上示同上慢,引前二教中凡夫為上慢之人,故雲複同前教也。
開合者,但在三藏聲聞,開即出于通教聲聞也,應化佛道亦爾。
應共人七者,有七之人也。
義兼時等者,取餘六一也。
疏雲:九十五種外道者,準九十六道經,九十六中,一是佛道,餘皆外道。
摩騰對咨錄雲:西域梵志,泛同此土道士,而實其專修行者,多有現複成仙,及當來得生三界諸天,則勝于此土。
雖九十五種,其稍增勝者,但唯八道:一者,博通外典,事魔醯首羅天以為天尊,求生空處,乃至非非想處;二者,事大梵王以為天尊,求生諸禅;三者,事忉利天以為天尊,求生欲界諸天;四者,奉事六師以為尊師,求馮空滅絕于有無;五者,志于仙學,善于禁咒,事阿私陀仙以為仙尊,求五神丹服之,若得仙道,會假風角之力,得升霄漢;六者,志在醫學,善于符,事阿羅陀仙以為仙尊,求五芝草服之,若得仙道,會修禹步力,得陰形影;七者,事吉波頭仙以為仙尊,求入火聚,火不能損;八者,事夷刹羅水仙以為仙尊,求入江海,水不能溺。
此八種道,常修清淨之行。
其不修者,或事日月神、社稷神、仙神、火神、江神、海神等,不能備述。
義兼能所者,阿難為能興,萬二千為所與。
大字唯在所者,以萬二千是阿難所與之大人也。
大即世界者,對小明大,即是大小異,故雲世界。
應具明三念至所以者,具如疏中以釋相、狀三種念處。
大論二十一、三十七廣明。
性謂破愛、見四倒,名性念處。
共謂事、理俱得。
事謂滅盡定,理謂無漏緣,理斷惑。
緣謂當教四門,文字教法,皆以所诠為境。
境即所念之處,謂身、受、心、法,故雲境法。
通教則以自、他等四句觀,破愛、見四倒,皆如幻化,名性念。
亦以九想等一切事禅,名共見。
生、無生等四谛,一切佛法,名緣。
别教,别則十住為性,十行名共,十向名緣。
通則位位具三,登地三種,分分而發。
性顯法身,共顯般若,緣顯解脫。
圓教,性謂觀十界色,一色一切色,一切色一色,了達色中非淨非不淨性,餘三亦然。
觀十界色非垢非淨,雙照淨不淨,其性不二,不二之性,即是實性,餘三亦爾,名共念。
觀身、受、心、法,起無緣慈悲,寂而常照,不動而運,普覆法界,名緣念。
三念不一,心中具以智慧觀,名性。
定慧均等,名共。
所有慈悲,緣九念處,名緣念藏。
三人谛、緣度異,為三通。
三人同觀幻化,為一别人。
十住入空,用折體三。
十行入假,用無量一。
登地真實,為一圓人。
始終唯用一 一切智外道者,彼之外道,各于所計生一種見,解心明利,将此智通一切法,名一切智。
如黃頭外道造僧佉論,計一為宗,如下釋。
二、神通外道者,彼諸外道,散得五通,能變城為鹵,轉釋為羊,停河在耳,扪摸日月等,如涅槃經說。
三、韋陀外道者,韋陀即是外人典籍。
外道仙名曰白淨,造四韋陀:一名贊誦,二名祭祀,三名歌詠,四名攘災。
一一韋陀各四萬偈,偈有三十二字,如後釋: 昔則從初者,藏、通為教首也。
咨者,嗟也。
說文雲:謀,事也。
謀,度也。
謂上欲歎,下皆先謀而後歎,故雲嗟也。
空假各三者,畢竟空體具含一切名大,一空一切空名多,過諸偏小為勝。
假三者,不思議假其性廣博,苞含一切名大,廣知藥病等為多,勝出偏假為勝也。
三千總别者,一者一念為總,三千為别;二者于三千中但舉一法為總,餘二千九百九十九法為别。
三千互舉,總别皆然。
文意正在一念為總,三千為别。
在淨名疏者,名注淨名經為疏耳。
疏雲:釋論者,大論又有三義:一、比名怖,丘名魔,能怖魔王及魔人故;又比名破,丘名煩惱,能破煩惱故;又比名乞,丘名士,常能乞食,清淨活命故。
今之學者者,意雲怖魔不通初心,但在後心者,今時學人安能即令魔怖,得出魔境耶?是故怖魔應通初、後。
五系者,大經?四依品雲:四依菩薩驅遂魔雲:天魔波旬若更來者,當以五系系縛于汝。
章安雲:系有二種:一者五屍系,二者系五處。
五屍者,謂狗、蛇、豬、人四屍,狗頭、狗骨為五。
如不淨觀治于愛魔,五屍俱得名為不淨。
五處者,謂縛其頭及二手、二足。
如理治于見魔,觀五處空,故雲如理。
故首楞嚴雲:世尊放眉間光,見一切魔皆被五系。
身子白佛:是誰所作?佛言:是首楞嚴三昧之力。
但有說是三昧之處,魔欲為障,自見五系。
佛滅度後,說三昧處,亦複如是。
怖魔即世界者,此持戒,彼魔怖,故屬世界;又以魔怖,令一切人歡喜,故屬世界。
義必通初者,聲聞怖魔破惡,乞士等義,須通初心。
若為當教證信,必在極果羅漢。
若為今經證信,從得記已,方堪為同聞人,不同藏、通必在後心故也。
疏雲:八魔者,大論第六:問:何處說陰為魔?答:佛在莫??羅山教羅陀雲:色是魔,乃至識是魔;二、煩惱;三、死病,是死因;四、魔事,即天子欲界主也。
無常等四倒即界外煩惱魔,即有無等等色即界外陰魔,陰魔即有變易生死,赤色三昧未究竟名天子,此并義立。
常樂等四倒即屬界内煩惱魔,依涅槃經第二十文也。
華嚴新經?離世間品雲:菩薩摩诃薩有十種魔:一、陰魔,生諸取故;二、煩惱魔,生雜染故;三、業魔,能障礙故;四、心魔,起憍慢故;五、死魔,舍生處故;六、天魔,自慢縱故;七、善根魔,恒執取故;八、三昧魔,久耽味故;九、善知識魔,起着心故;十、菩提法智魔,常不舍故。
初一、五、六屬界内三魔,二、三、四合為界内煩惱魔,餘四通界内外也。
疏雲:觀五住煩惱者,勝鬘經雲:謂見住地(即三界見惑也)、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已上即三界思惑也)、無明住地(前四是人執,後一是法執。
四中前一名分别惑,後三名俱生惑。
此五并以現行依于種子雲住,種子生于現行雲地)。
諸阿羅漢及辟支佛,能斷前三四種煩惱,不斷無明。
無明住地,其力最大,亦令前四而得久住,佛菩提智之所能斷。
令雲觀五住者,不同勝鬘次第之惑,即達同體五住即是菩提故也。
疏雲:法和無别理者。
問:今時初心,即得名與法和,為後心方得耶?答:初心念念唯為解脫,即得名與法和。
降此之外,皆未可見,須約四教谛理以明和也。
僧界法者,謂羯磨等法也。
三、明至第七者。
婆娑中問雲:六通之中,何故餘三不立明名?答:身通但是巧而已,天耳但是聲聞而已,他心緣他别想而已,是故不立。
餘三立者,宿命知過去苦,生大厭離;天眼知未來苦,生大厭離;漏盡能作正觀,斷諸煩惱,一切羅漢皆悉得之。
大論中問:通、明何别?答:直知過去名通,知過去因緣行業名明;直見未來死此生彼名通,知因緣際會差别名明;直知漏盡名通,知漏盡不複生名明。
大羅漢所得廣知當教文字四門之法,故名無礙解脫也。
淨命者,正命也。
起四邪等,名破正命。
故大論雲:舍利弗乞食,有一女人問舍利弗:汝方口食耶?乃至下口食耶?舍利弗皆言:不也。
女雲:于何食?舍利弗次第解釋四種食竟,我唯乞食自活。
四邪者:一、方邪,謂通國使命;二、維邪,謂醫方蔔相;三、仰邪,謂仰觀星宿;四、下邪,謂種植根裁五谷等。
五邪者:一、為利養現奇特相;二、為利養自說功德;三、蔔相吉兇,為人說法;四、高聲現威,令人畏敬;五、說所得供養,以動人心。
此等皆是高流,上輩所慎。
具如玄文。
七重二谛者,如玄第三,約别、圓接通,及圓接别,并四教各有權實,即七重二谛。
一一複約随情、随智,及随上智二十一番三谛,以明若教若味,出其教意。
教意所謂為實施權,開權顯實。
又明諸聲聞等,至方等時,轉成通人;至般若會,又成别人;及以當方等、般若座席時,得藏、通益,即聞彈呵,即聞淘汰等,即是明其教意。
曆前二谛等者,二谛前,事、法、和文是;十戒前,釋論明四種僧是;約四教,即前約教文是。
疏雲即前兩僧者,謂前二教未見中理,皆名破戒等。
聞數生善者,此從結集已後雲聞耳。
若在佛邊,隻萬二千,自生己善,兼生他善,不得雲聞。
教殊者,藏人觀雖和合次第生滅,通人觀數和合如幻,别人觀此和合次第且恒沙佛法,圓人無非法界。
若過等者,鹹五千,皆存五千大數故;若準論意,今經亦合雲萬二千分矣。
均用四義者,謂一一尊者皆作四釋,遍明權實本迹也。
若已入圓者,一于法華前已得無生忍者,及聞法華得無生忍者。
[火*句]然有本。
次降斯下,約通途釋。
并取發心已後,名為有本。
三、從元住小者下,約佛化意釋。
隻此小法,本是于大,是故指此名之為本。
具衆多義,故須約本迹釋。
又将數入理者,觀萬二千即空假中,無非一念心性,故成于境,即是理也。
明位以成初教者,隻攬因緣,即藏、通之義,不複别出約教之文。
三義如後釋者,無著、不生、應供,從無明下,次第釋也。
所從是對治者,破因破果故也,因果即煩惱五陰身也。
疏雲:以果對因者,令獲下,果也。
前即因文。
不賊不殺者,實是不賊,即不殺也。
疏雲:不賊者,涅槃是者,小乘涅槃也。
不生于生者,應雲非但不生于生,亦不生不生。
不生于生,三界生也;亦不生不生,變易生也。
非但不生分段,亦不生變易,故雲無漏是不生。
供應者,阿含中有譬喻經雲:昔波羅奈去城五十裡,山中有比丘居,平旦入城乞食,中後還山,日暮及至疲極,不堪安禅,曆年如此,勞而無獲。
佛化為一道人,往至其所,而安慰之。
答曰:四大之身,去城道遠,有何樂耶?止念畢命而已。
化沙門言:夫道者,以戒為本,攝心為行,賤形貴道,朽棄軀命,食以支形,守意正定,内學止觀,意得道,養身縱情,何得免苦?願諸道人,明莫乞食,吾當供養一日之糧。
明佛送食,五人食果,得羅漢食,為道緣,此之謂也。
即供應義。
能殺法異者,折體智異也。
不賊亦殊者,别人次第破不賊,圓人一心中破前三教能所也。
有翻家以三為名者,但雲無著、不生、應供,不雲三德也。
歎本據後者,謂雖本是别圓地住已上菩薩,爾前由為迹覆,是故今從得記以歎,故雲據後也。
寄迹名者,不生等三名,從小乘已立也。
申本者,從本得等三是也。
申迹者,從方便度下是。
本名以通至迹者。
本是法身,等是本名,三句皆雲迹示也。
故明名通義别者,欲令無生、殺、賊、應供三名,通至于大故。
以名通義别者,小名三義,大名三德,故雲義别也。
從用以明體者,不生等三為用,以有用故,必具三德之體,故本得不受等。
從體以立用者,體即三德不生等三用。
四、俱申迹者,四教俱是迹,又是判名、義、體、用四。
義可通觀者,謂若約性德,俱是境;若約修德,則法身是境,般若、解脫是觀,故雲通。
引方等,如止觀第二記者,方者廣也,等者平也,謂實理也。
修此理故,心有階降。
若能修行,得全分寶;但能讀誦,得中分寶;種種供養,得下分寶。
若人積寶滿四天下,上至梵天,供養于我,不如與持經者一食充軀命。
實相觀即當持義,故别供養,顯觀功能歎德。
上上起門至前者,論雲:諸漏已盡故,名為羅漢;以心得自在故,名諸漏已盡;以無煩惱故,名心得自在;已得善心解脫,善得慧解脫故,名心得自在。
論雖不次第配,應須第五釋第四,第四釋第三,第三釋
仙人崛山者,佛是大仙故, 令此土淨者,隻無支佛,即是土淨。
十乘十境者,止觀十卷,前四卷教人生解,第五卷去明于正行。
約陰、入、煩惱、病患、業相、魔事、禅定、諸見、增上慢、二乘、菩薩十境之上,一一用十觀觀之:一、觀不思議境;二、發菩提心;三、巧安止觀;四、破法遍;五、識通塞;六、知道品;七、對治助開;八、識次位;九、能安忍;十、無法愛。
十法之觀,觀一一境,令成大乘,譬于大車。
法華圓觀,若得彼意,方了此文,故指彼也。
疏雲:因滅是色等者,大經雲:佛告憍陳如:色是無常,因滅是色,獲得解脫常住之色,受、想、行、識,亦複如是;色是苦,因滅是色,獲得解脫安樂之色,四陰亦然;色是無我,因滅是色,獲得解脫真我,四陰亦然;色是不淨,因滅是色,獲得解脫清淨之色,四陰亦然。
疏雲:三陰如鹫者,則來去不絕,以喻三陰取境不絕也。
方便正修者,方便以偏圓解導二十五法為正修,前方便如止觀第四卷廣明。
正修者,依于妙解以立正行,謂端坐觀陰界入等,如止觀第五去廣明。
簡境者,謂先簡思議、不思議境。
心者,謂一心、異心以為能觀,并如止觀第五初廣明雲。
升中天等者,為生人善故,居天上及以人間。
中夜入滅者,衆生不能生難想之想,故以中夜入滅而對治之。
具二中者,即空斷中常在前二教,即中實相中在後二教。
純無雜故者,純大無小,雖有諸阿神等,皆是入地菩薩。
疏雲:遂形迹者,迹謂事迹也。
疏雲:處季孟之間者,孟,長也;季,小也;仲,中也。
菩薩居二衆之間,類于四時之仲月也。
疏者破惡者,示諸惡身,令當衆惡破。
既似三谛者,人、天、俗二乘、真菩薩中,即三谛也。
唯詣實理者,一、各詣當教理,二、四教菩薩無不皆詣圓實之理。
此約施開以說。
注家雲者,彼雲:聲聞之學,于理猶疏,故敦之于内;菩薩之位,于道已親,故忘之于外。
既察敦忘之旨,故立先後之次。
意雲:疏者,常令随逐世尊。
此但得事者,于四悉中,似得對治悉。
堪通别記者,通記如法師不輕等,别記如三周也。
語通者,謂内秘、外現,及薩埵語通,通于人、天、二乘、雜衆。
意兼者,隻是内秘外現,及以薩埵互相兼耳。
菩薩濫本者,意雲:舉菩薩之名,已近于本,是故文中不雲菩薩皆大薩埵,故不論也。
除尊貴慢者,阿阇世王是國之尊,除王慢故,故在前列,又王非得法究竟故。
第二、義入餘七者,如雲:一、為顯親聞,回心入大故;下六、若在法華,一一皆令回心入大,是故全成今文八義。
欲别記故者,此約人。
别開權故者,約教、約行等。
不殊昔教者,以今三意形于論文,則使七意全同昔教,唯第二意與今不殊。
又異前後者,方等、般若異前,乳酪異後,法華等得醍醐故。
一、男尊女卑,故前僧後尼;二、僧先入道,尼後入道;三、僧為和上,尼為弟子;四、僧能傳持法藏,二十四人皆是僧故,尼則不能;五、僧能結集大小三藏,尼則不能;六、僧與佛同住,尼與佛異住;七、僧衆多,尼衆少。
問:尼何故少?答:大論雲:女人知短,涅槃難見故。
八、僧得佛稱歎,尼則不然。
大論雲:若贊比丘尼,外道譏謗故。
後文全無者,後文全無衆所知識之言耳。
五字者,與大比丘衆五字,字雖有五,義但有四,以比丘二合釋也。
豈唯異于下衆者,意雲豈唯異于尼衆在前列耶? 三脫者,慧俱無礙,三也;又是于門門中,空、無相、無願,三也。
通智者,通謂目連,智即身子,辯即樓那,空即須菩提。
若準前三者,隻是前三教也。
七名一,一者,隻是七同在一人身上耳。
同得究竟戒者,第十究竟戒也。
實者得記,知有所從者,明實人得記,知從小乘中來,是故仍本而歎也。
須通始終者,始鹿苑中應一味,終即法華也。
或是轉入者,三教傳傳入也。
同為一例者,文中但雲二、七,不雲兼于别、圓故。
準通含别者,若準通教含中,則别教亦有聲聞當别自位;無含别者,則别接通人也。
二種聲聞者,藏、通二乘也;難轉,藏也;易轉,通二乘也。
疏雲:真明兩意者,隻是藏通七中,分為三異四同,故雲兩也。
别教同異者,别教約次第三谛,三谛皆須辯四同、三異及以不異。
及在後故者,後于涅槃會中,及四依邊得記故。
遠近相望者,遠即方便雲得,近即現世得。
住果變異者,論中名為别異善根,有于二種,謂發心已,更退大取小,住于小果,又于此果變為通教二乘故。
雲應化從身者,同于二乘身故。
化為餘三者,應為前三身引實三故。
後二教七一觀者,以證同故,且共為一觀。
貴人非論者,隻是貴人非,非謂論非。
地地者,别教地位。
住住者,圓教住也。
以此位皆能起應,同前二教引實行者。
又行向之言,通于别圓。
若屬别教,行向但能起神通,示同藏通二乘,不得雲應也。
圓人從初住已上,俱名應化。
上慢所濫者,地住已上示同上慢,引前二教中凡夫為上慢之人,故雲複同前教也。
開合者,但在三藏聲聞,開即出于通教聲聞也,應化佛道亦爾。
應共人七者,有七之人也。
義兼時等者,取餘六一也。
疏雲:九十五種外道者,準九十六道經,九十六中,一是佛道,餘皆外道。
摩騰對咨錄雲:西域梵志,泛同此土道士,而實其專修行者,多有現複成仙,及當來得生三界諸天,則勝于此土。
雖九十五種,其稍增勝者,但唯八道:一者,博通外典,事魔醯首羅天以為天尊,求生空處,乃至非非想處;二者,事大梵王以為天尊,求生諸禅;三者,事忉利天以為天尊,求生欲界諸天;四者,奉事六師以為尊師,求馮空滅絕于有無;五者,志于仙學,善于禁咒,事阿私陀仙以為仙尊,求五神丹服之,若得仙道,會假風角之力,得升霄漢;六者,志在醫學,善于符,事阿羅陀仙以為仙尊,求五芝草服之,若得仙道,會修禹步力,得陰形影;七者,事吉波頭仙以為仙尊,求入火聚,火不能損;八者,事夷刹羅水仙以為仙尊,求入江海,水不能溺。
此八種道,常修清淨之行。
其不修者,或事日月神、社稷神、仙神、火神、江神、海神等,不能備述。
義兼能所者,阿難為能興,萬二千為所與。
大字唯在所者,以萬二千是阿難所與之大人也。
大即世界者,對小明大,即是大小異,故雲世界。
應具明三念至所以者,具如疏中以釋相、狀三種念處。
大論二十一、三十七廣明。
性謂破愛、見四倒,名性念處。
共謂事、理俱得。
事謂滅盡定,理謂無漏緣,理斷惑。
緣謂當教四門,文字教法,皆以所诠為境。
境即所念之處,謂身、受、心、法,故雲境法。
通教則以自、他等四句觀,破愛、見四倒,皆如幻化,名性念。
亦以九想等一切事禅,名共見。
生、無生等四谛,一切佛法,名緣。
别教,别則十住為性,十行名共,十向名緣。
通則位位具三,登地三種,分分而發。
性顯法身,共顯般若,緣顯解脫。
圓教,性謂觀十界色,一色一切色,一切色一色,了達色中非淨非不淨性,餘三亦然。
觀十界色非垢非淨,雙照淨不淨,其性不二,不二之性,即是實性,餘三亦爾,名共念。
觀身、受、心、法,起無緣慈悲,寂而常照,不動而運,普覆法界,名緣念。
三念不一,心中具以智慧觀,名性。
定慧均等,名共。
所有慈悲,緣九念處,名緣念藏。
三人谛、緣度異,為三通。
三人同觀幻化,為一别人。
十住入空,用折體三。
十行入假,用無量一。
登地真實,為一圓人。
始終唯用一 一切智外道者,彼之外道,各于所計生一種見,解心明利,将此智通一切法,名一切智。
如黃頭外道造僧佉論,計一為宗,如下釋。
二、神通外道者,彼諸外道,散得五通,能變城為鹵,轉釋為羊,停河在耳,扪摸日月等,如涅槃經說。
三、韋陀外道者,韋陀即是外人典籍。
外道仙名曰白淨,造四韋陀:一名贊誦,二名祭祀,三名歌詠,四名攘災。
一一韋陀各四萬偈,偈有三十二字,如後釋: 昔則從初者,藏、通為教首也。
咨者,嗟也。
說文雲:謀,事也。
謀,度也。
謂上欲歎,下皆先謀而後歎,故雲嗟也。
空假各三者,畢竟空體具含一切名大,一空一切空名多,過諸偏小為勝。
假三者,不思議假其性廣博,苞含一切名大,廣知藥病等為多,勝出偏假為勝也。
三千總别者,一者一念為總,三千為别;二者于三千中但舉一法為總,餘二千九百九十九法為别。
三千互舉,總别皆然。
文意正在一念為總,三千為别。
在淨名疏者,名注淨名經為疏耳。
疏雲:釋論者,大論又有三義:一、比名怖,丘名魔,能怖魔王及魔人故;又比名破,丘名煩惱,能破煩惱故;又比名乞,丘名士,常能乞食,清淨活命故。
今之學者者,意雲怖魔不通初心,但在後心者,今時學人安能即令魔怖,得出魔境耶?是故怖魔應通初、後。
五系者,大經?四依品雲:四依菩薩驅遂魔雲:天魔波旬若更來者,當以五系系縛于汝。
章安雲:系有二種:一者五屍系,二者系五處。
五屍者,謂狗、蛇、豬、人四屍,狗頭、狗骨為五。
如不淨觀治于愛魔,五屍俱得名為不淨。
五處者,謂縛其頭及二手、二足。
如理治于見魔,觀五處空,故雲如理。
故首楞嚴雲:世尊放眉間光,見一切魔皆被五系。
身子白佛:是誰所作?佛言:是首楞嚴三昧之力。
但有說是三昧之處,魔欲為障,自見五系。
佛滅度後,說三昧處,亦複如是。
怖魔即世界者,此持戒,彼魔怖,故屬世界;又以魔怖,令一切人歡喜,故屬世界。
義必通初者,聲聞怖魔破惡,乞士等義,須通初心。
若為當教證信,必在極果羅漢。
若為今經證信,從得記已,方堪為同聞人,不同藏、通必在後心故也。
疏雲:八魔者,大論第六:問:何處說陰為魔?答:佛在莫??羅山教羅陀雲:色是魔,乃至識是魔;二、煩惱;三、死病,是死因;四、魔事,即天子欲界主也。
無常等四倒即界外煩惱魔,即有無等等色即界外陰魔,陰魔即有變易生死,赤色三昧未究竟名天子,此并義立。
常樂等四倒即屬界内煩惱魔,依涅槃經第二十文也。
華嚴新經?離世間品雲:菩薩摩诃薩有十種魔:一、陰魔,生諸取故;二、煩惱魔,生雜染故;三、業魔,能障礙故;四、心魔,起憍慢故;五、死魔,舍生處故;六、天魔,自慢縱故;七、善根魔,恒執取故;八、三昧魔,久耽味故;九、善知識魔,起着心故;十、菩提法智魔,常不舍故。
初一、五、六屬界内三魔,二、三、四合為界内煩惱魔,餘四通界内外也。
疏雲:觀五住煩惱者,勝鬘經雲:謂見住地(即三界見惑也)、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已上即三界思惑也)、無明住地(前四是人執,後一是法執。
四中前一名分别惑,後三名俱生惑。
此五并以現行依于種子雲住,種子生于現行雲地)。
諸阿羅漢及辟支佛,能斷前三四種煩惱,不斷無明。
無明住地,其力最大,亦令前四而得久住,佛菩提智之所能斷。
令雲觀五住者,不同勝鬘次第之惑,即達同體五住即是菩提故也。
疏雲:法和無别理者。
問:今時初心,即得名與法和,為後心方得耶?答:初心念念唯為解脫,即得名與法和。
降此之外,皆未可見,須約四教谛理以明和也。
僧界法者,謂羯磨等法也。
三、明至第七者。
婆娑中問雲:六通之中,何故餘三不立明名?答:身通但是巧而已,天耳但是聲聞而已,他心緣他别想而已,是故不立。
餘三立者,宿命知過去苦,生大厭離;天眼知未來苦,生大厭離;漏盡能作正觀,斷諸煩惱,一切羅漢皆悉得之。
大論中問:通、明何别?答:直知過去名通,知過去因緣行業名明;直見未來死此生彼名通,知因緣際會差别名明;直知漏盡名通,知漏盡不複生名明。
大羅漢所得廣知當教文字四門之法,故名無礙解脫也。
淨命者,正命也。
起四邪等,名破正命。
故大論雲:舍利弗乞食,有一女人問舍利弗:汝方口食耶?乃至下口食耶?舍利弗皆言:不也。
女雲:于何食?舍利弗次第解釋四種食竟,我唯乞食自活。
四邪者:一、方邪,謂通國使命;二、維邪,謂醫方蔔相;三、仰邪,謂仰觀星宿;四、下邪,謂種植根裁五谷等。
五邪者:一、為利養現奇特相;二、為利養自說功德;三、蔔相吉兇,為人說法;四、高聲現威,令人畏敬;五、說所得供養,以動人心。
此等皆是高流,上輩所慎。
具如玄文。
七重二谛者,如玄第三,約别、圓接通,及圓接别,并四教各有權實,即七重二谛。
一一複約随情、随智,及随上智二十一番三谛,以明若教若味,出其教意。
教意所謂為實施權,開權顯實。
又明諸聲聞等,至方等時,轉成通人;至般若會,又成别人;及以當方等、般若座席時,得藏、通益,即聞彈呵,即聞淘汰等,即是明其教意。
曆前二谛等者,二谛前,事、法、和文是;十戒前,釋論明四種僧是;約四教,即前約教文是。
疏雲即前兩僧者,謂前二教未見中理,皆名破戒等。
聞數生善者,此從結集已後雲聞耳。
若在佛邊,隻萬二千,自生己善,兼生他善,不得雲聞。
教殊者,藏人觀雖和合次第生滅,通人觀數和合如幻,别人觀此和合次第且恒沙佛法,圓人無非法界。
若過等者,鹹五千,皆存五千大數故;若準論意,今經亦合雲萬二千分矣。
均用四義者,謂一一尊者皆作四釋,遍明權實本迹也。
若已入圓者,一于法華前已得無生忍者,及聞法華得無生忍者。
[火*句]然有本。
次降斯下,約通途釋。
并取發心已後,名為有本。
三、從元住小者下,約佛化意釋。
隻此小法,本是于大,是故指此名之為本。
具衆多義,故須約本迹釋。
又将數入理者,觀萬二千即空假中,無非一念心性,故成于境,即是理也。
明位以成初教者,隻攬因緣,即藏、通之義,不複别出約教之文。
三義如後釋者,無著、不生、應供,從無明下,次第釋也。
所從是對治者,破因破果故也,因果即煩惱五陰身也。
疏雲:以果對因者,令獲下,果也。
前即因文。
不賊不殺者,實是不賊,即不殺也。
疏雲:不賊者,涅槃是者,小乘涅槃也。
不生于生者,應雲非但不生于生,亦不生不生。
不生于生,三界生也;亦不生不生,變易生也。
非但不生分段,亦不生變易,故雲無漏是不生。
供應者,阿含中有譬喻經雲:昔波羅奈去城五十裡,山中有比丘居,平旦入城乞食,中後還山,日暮及至疲極,不堪安禅,曆年如此,勞而無獲。
佛化為一道人,往至其所,而安慰之。
答曰:四大之身,去城道遠,有何樂耶?止念畢命而已。
化沙門言:夫道者,以戒為本,攝心為行,賤形貴道,朽棄軀命,食以支形,守意正定,内學止觀,意得道,養身縱情,何得免苦?願諸道人,明莫乞食,吾當供養一日之糧。
明佛送食,五人食果,得羅漢食,為道緣,此之謂也。
即供應義。
能殺法異者,折體智異也。
不賊亦殊者,别人次第破不賊,圓人一心中破前三教能所也。
有翻家以三為名者,但雲無著、不生、應供,不雲三德也。
歎本據後者,謂雖本是别圓地住已上菩薩,爾前由為迹覆,是故今從得記以歎,故雲據後也。
寄迹名者,不生等三名,從小乘已立也。
申本者,從本得等三是也。
申迹者,從方便度下是。
本名以通至迹者。
本是法身,等是本名,三句皆雲迹示也。
故明名通義别者,欲令無生、殺、賊、應供三名,通至于大故。
以名通義别者,小名三義,大名三德,故雲義别也。
從用以明體者,不生等三為用,以有用故,必具三德之體,故本得不受等。
從體以立用者,體即三德不生等三用。
四、俱申迹者,四教俱是迹,又是判名、義、體、用四。
義可通觀者,謂若約性德,俱是境;若約修德,則法身是境,般若、解脫是觀,故雲通。
引方等,如止觀第二記者,方者廣也,等者平也,謂實理也。
修此理故,心有階降。
若能修行,得全分寶;但能讀誦,得中分寶;種種供養,得下分寶。
若人積寶滿四天下,上至梵天,供養于我,不如與持經者一食充軀命。
實相觀即當持義,故别供養,顯觀功能歎德。
上上起門至前者,論雲:諸漏已盡故,名為羅漢;以心得自在故,名諸漏已盡;以無煩惱故,名心得自在;已得善心解脫,善得慧解脫故,名心得自在。
論雖不次第配,應須第五釋第四,第四釋第三,第三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