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幽贊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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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由此悟入一切諸法非有非無,猶如幻夢,其性無二,故說諸法皆如幻夢。

    如是菩薩普于一切諸法法界,不取少分,不舍少分,不作損減,不作增益,無所失壞。

    若法實有,知為實有;若法實無,知為實無;如是開示是名菩薩随順會通方便善巧。

    此經意說,一切愚夫如言所執實有可說諸法自性,如實幻夢皆無自性,都無有事,無生無滅,非無聖智真俗谛境離言法性,非如幻夢形質亦體都無名無性等。

    達所執無,名悟非有;達聖境有,名悟非無;故言菩薩不取少分,不舍少分,無知為無,有知為有。

    若依勝義,法體都空無少有者,作此會通便非善巧,稱悟非無不舍少分亦徒施設,乃為損減失壞正理。

    由此故知,此經意破先執色有故說色空。

    空者,無也,非法性空,愚夫所執當情色相本性非有。

    若執非空及色滅無方成空體,既成二倒,故應雙遣,顯色事、理非如所執,勿起妄情生颠倒見,妄情既斷,所執色亡,故斷依他,遣計所執,如翳既滅,不見空花,二乘、外道執實作用、因緣生法性都非有。

    故聖說言,「因緣生法,我說皆空」,非謂依他如幻之色亦皆空也。

    故有頌言: 虛妄分别性,  由此義得成, 非實有全無,  許滅解脫故。

     聖教又說,「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亦不從共生,非不從二生」,雖無所執作用因緣,而有功能緣可得故;此若無者,應無俗谛,俗谛無故,真谛亦無,依誰、由誰而得解脫?或此空者即法性空,若執遍計所執諸色及依他色定異真有,真、俗定别,極成迷亂。

    今顯二色性即空如、無相無為、非诠智境,應舍二執求趣真空,故攝歸空,雙除妄見,法性之色體即真相,不異即空,此複何惑?聖說二谛各有淺深,彼互相形皆有真俗,有俗俗俗,有俗俗真,有真真真,有真真俗,即俗真俗,真亦俗真,有俗有真,俗無真滅,既非無色而獨有空,亦非色、空定不異、即,故真空與色非異非不異,非即非不即。

    今遮定異等,唯說不異、即,此不異、即,言亦非不異、即。

    《辯中邊》說: 無二有無故,  非有亦非無, 非異亦非一,  是說為空相。

     今說色、空互相顯者,令義增明破疑執故,前說觀自在教練磨心,今說色、空等令除四處。

    一者、二乘作意狹劣,欣厭不樂利他;二者、于大乘中颠倒推求,及起疑惑;三者、于聞、思等言我能然種種法執;四者、現前安立骨瑣色等,乃至菩提,執着分别。

    今說色等不異、即空,令舍二乘劣作意等,得無分别,出世行成。

     經曰:受、想、行、識等,亦複如是。

     贊曰:恐彼疑執唯色不異空,唯色體即空,餘法不爾故,以受等亦例同色。

    能領納境,起苦、樂、舍名受;能取于境,有相、無相、小、大、無量、無少所有分齊名想;思造善、惡、無記分位及餘心所等遷流名行;心、意、識三皆能了别,并通名識,謂四識住及能住識。

    如色而領,如領而知,如知而作,如作而了,故色、受等如是次第。

    然由世執我事有五,謂我身具、我受用、我言說、我造作、我自體,今顯是蘊唯法功能,無實自性,非我、我所,故唯說五,不減不增。

    愚夫不知為破我執,于非蘊中假說為蘊,遂執為有,故今對破,并說為空。

    《二十論》雲,「說無有情我,但有法因故」等者,等取下處、界等五種善巧。

    然《大經》言,色空,乃至菩提亦空,設有一法過涅槃者,我亦說為如幻如化。

    故此等言,通攝一切。

    勝空、如應二皆準釋。

    《大經》次言,受、想、行、識自性空,不由空故,乃至廣說。

    受、想、行、識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識。

    何以故?此但有名,謂為菩提,謂之為空,此但有名,謂之為色、受、想、行、識。

     經曰: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贊曰:前告法體空,今告法義空。

    「是諸法」者,指前對空色、受等法。

    本無今有名「生」,暫有還無名「滅」;障染名「垢」,翻此名「淨」;相廣名「增」,翻此名「減」。

     勝空者言,依世俗谛,許色等有,可有生等;依勝義谛,色等本空,如何空中更有生等?故生滅等空相皆無。

    如應者言,遍計所執及依他上自然生法本性空無,法性色等體即空理,皆無如彼二乘等執生等位别,故說空相不生滅等。

    又若有執有為遷流定有生滅,無為在纏、出纏位别實有垢淨,未證真位及證真已有為、無為互有增減,如是定執皆所執故,體相都無,甯如彼執有為生滅、無為垢淨、通二增減?如見陽焰執為實水,此水本空,何有生等?非無陽焰似水生等。

    又設難言,若攝歸性,依他色等皆即空如,彼有生滅,此亦應爾。

    今義答言,如太空中色雖生滅,而空相無,如是依他雖有生滅,真空不爾。

    複有難言,若一切法皆即真空,空相遍在貪等垢染、信等淨中,如應垢淨。

    今義答言,如太空中有色染淨,空相不爾,如是諸法雖有垢淨,而空相無。

    故有頌言: 非染非不染,  非淨非不淨, 心性本淨故,  由客塵所染。

     或有難言,若法皆真無别相者,甘露聖教既有增減,真空應爾。

    今義答言,如太空中色相增減,空相不然,如是聖教雖有增減,而空性無,皆由事理、體相别故。

    若一切法唯真如空,如何得有生滅等事?以上總說非但色體不異即空,色上生等諸差别義亦不異即空,今遮通别,且略舉三,而實空相亦不一等。

    《大經》次言,如是自性無生無滅、無染無淨,菩薩如是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不見生滅、不見染淨。

    何以故?但假立客名,别别于法而起分别;随起言說,如如言說如是如是生起執着;菩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于如是等一切不見,由不見故不生執着。

     經曰: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贊曰:勝空者言,上以色等體義,總對于空明不異、即,恐義不明,令觀純熟,别結空中所無之法,乘前起結,說「是故」言,此言通下諸所無法。

    如應者言,三乘通修五種善巧,謂蘊、處、界、緣起及谛,随彼所應為遠近觀。

    由二乘等皆随執有,今對說無,所執空中體、義俱寂,故所執蘊其性都無;然佛方便,于有為中施設為蘊,破五我事,漸令入真,說為善巧,非謂實有。

    故經頌言: 如星、翳、燈、幻,  露、泡、夢、電、雲, 諸和合所為,  應作如是觀。

     有為之法尚非定蘊,所執蘊等,何理成真?法性空如故非蘊相,是故空中都無五蘊。

    《大經》次言,複次,舍利子!諸菩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應如是觀,菩薩但有名,般若波羅蜜多但有名,色、受、想、行、識但有名,乃至廣說。

     經曰: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

     贊曰:此說空中無十二處。

    勝空者言,佛權方便說有處等,引令入真,既入真已,依真實義故說皆空。

    如應者言,唯由根、境能與六行為生長門,說為處義,然以世間相見、問訊、塗香、受膳、侍給、分别故,佛說處次第如是。

    因位眼、耳不至能取,鼻、舌、身三至方能取,意即八識,果俱不定。

    眼、耳用勝,天得通名,變化非真,唯欲、色界,下地諸識有依上者,業、緣、通、定、法力皆生,諸位随應用有勝劣,如次九、八、七、五緣起。

    色謂顯、形、表,聲謂執受、不執受、俱大種所生,香謂俱生、和合、變異,味謂苦、酢、甘、辛、醎、淡,觸謂四大及此所造,法謂無對色及餘心所、不相應、無為。

    初五唯二,餘通異熟、長養、等流,異熟唯欲、色,後二通三界,色、聲有表,意、法通三,十色皆唯無記及善,即離依有假立造名,一切皆通有漏、無漏。

    《二十》頌曰: 依彼所化生,  世尊密意趣, 說有色等處,  如化生有情。

     此說佛為妄執有我久沉生死不肯趣求,非處法中說之為處,如遮斷見密說化生,引令入真,除舍我執。

    二乘等不了方便言說,執為實有,今顯所執性本都無,因緣法中既非實處,法性空理亦無處相故,乘前義而結處無。

    《大經》次言,眼處但有名,乃至法處但有名,眼處空乃至法處空。

     經曰: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贊曰:此說空中無十八界。

    勝空者言,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名十八界,今舉無初、後,例中間十六界。

    世俗故說有,勝義故皆無,唯有假名,自性空故。

    如應者言,由根及境能持六識,彼複自持因果性義名之為界。

    前處次第,識界随生,故十八界次第如是,能取于境是六内界相,眼等所取是六外界相,依根、緣境、似境了别是六識界相。

    此中意界即心、意、識。

     心謂第八識,持種、受熏、趣生等體,善、無覆性,能變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