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幽贊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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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而興無邊廣大供養;應起善心、真歡喜心,精勤修學。

    十、若有須臾修四無量,乃至少時信、忍離言真如法性,起無分别,住無相心,即為守護菩薩淨戒,乃至修行四攝事等,修正行供養,應念此為最上勝妙,過前供養百千萬倍,不可比喻。

    修供養時,應念如來是大福田,具大恩德,有情中尊極難遇,獨出衆義;依止于法、于僧供養,思念随應亦爾,當獲大果,說不能盡。

     次、應親近善友。

    戒無穿缺、多聞、修證、哀愍、無畏、堪忍、無倦、言詞辨了,名善友相。

    求施利樂、于此正知、有力善權、饒益不舍、大悲無傥,名為善友。

    所作不虛,威儀圓滿、言行敦肅、無矯、無嫉、儉畜随舍,是名善友可為依信。

    谏舉令憶、教授、教誡、能為說法,是名善友于所化生為善友事。

    有病、無病,愛敬、供侍,翹問、迎禮,修和敬業,四事什物不阙應時,詣敬承事,問聽無動,名為親近。

     次、修無量。

    法界有情總為三類,一、無苦無樂,二、有苦,三、有樂,于此三類慈、悲、喜、舍。

    于其十方初有情類欲求樂者,作有情解,無倒與樂,名有情緣慈;作唯法想,假說有情,名法緣慈;複于諸法離分别想,名無緣慈。

    于有苦者欲拔苦故,修有情緣悲;于有樂者助彼喜故,修有情緣喜;于無苦無樂者起離癡想,于有苦者起離嗔想,于有樂者起離貪想,平等欲令離諸惑故,名有情緣舍;餘并同前。

    三無量中,初共外道,次共二乘,後唯菩薩;初三安樂,後一利益。

     次、修慚、愧,若有應作而不随之,随不應作,于?己惡,己可悔事随逐不舍,應顧内身,羞恥非法,遵崇賢聖,寶重善法,修起于慚;外顧世軌,羞恥惡名,輕侮兇頑,拒憚惡法,修起于愧。

     次、修堅力,禁制染心,勿随惑轉;雖遭大苦,修行無苦;怖畏無動,勇猛思擇,堅持自性。

     次、觀世間命濁、有情濁、煩惱濁、見濁及以劫濁,厭離憐愍。

    見器成壞,修無常想;觀自内身六界集起,假立名性,而不堅執;年德耆尊,迎敬問禮,如父母想;二俱相似,訊慰談論,如兄弟想;俱卑劣者,慈愛勸修,如男女想;處尊見卑,終不戾??,縱懷資給,攝受随順;若識、不識,有病、無病,貴賤、貧富,一切等心為友為朋,無怨、無隙;設有違犯,終不斥諱,勿令須臾住不安樂;離十四垢,藏隐六方,遠四惡朋,攝四善友;分财平等,他物不規;審觀财寶,稱直買賣,彼若不解,無枉豪厘。

     次、修四依。

    唯求于義,不依飾文,起敬愛故;唯依于法,不依說者,心住理故;唯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無疑慮故;唯依于智,不依于識,證決定故。

    以要言之,四無礙解乃至四妙總持,三十二相業乃至一切種妙智,皆是菩薩正所應學,以身、語、意普為有情,于一切時歡喜無變,不損惱他,唯見功德,真實寂靜,心善決定,不悕異熟等。

    修一切種,皆令現行,不淨觀等乃至三十七種菩提分法,菩薩雖與二乘别修而不作證,皆如經說。

     次、應修願。

    總發一種,攝一切願,謂攝受正法。

    複有三願,一、于生生得正法智,二、無厭心為衆生說,三、舍身、命、财護持正法。

    複有四願,一、未離苦者速離,二、未得樂者疾得,三、未發心斷惡修善者發心斷惡修善,四、未成佛者早得成佛。

    複有五願,一者、發心,最初願得無上菩提;二者、受生願,願生善趣随順饒益;三者、所行願,願正思擇修諸善業;四者、正願,願攝一切菩薩功德若總、若别所有正願;五者、大願,此有十種:願當獲得上妙供具供養諸佛,願護正法傳持不斷,願如諸佛八相現化,願行一切菩薩正行,願普成熟一切有情,願諸世界皆能示現,願能淨修一切佛土,願諸菩薩同趣大乘,願所修行皆不虛棄,願當速證無上菩提。

    欲令所修果廣大故,修一一行皆發此願。

     如上所說一切願行,四十心中通所修法。

    位别修者,初發心住學十種法,供養佛、贊菩薩、護衆生心、親近賢明、贊不退法、修佛功德、願生佛前、修習三昧、贊離生死、為苦歸依;亦修十力。

    如是餘位,各有二十别所修法,廣如經說。

    然此位中多修散行,少亦修定,未以制伏,将入加行位,前方便中先修三三摩地。

    諸法有二,謂有、非有,有為、無為名之為有,我及我所名為非有。

    于妄生死依他有為可厭逆故,修無願三摩地;于真涅槃、圓成、無為正願樂故,修無相三摩地;于我、我所遍計所執非有事中無願、無無願故,修空三摩地。

    此若但言空、無願、相,通有、無漏三慧定、散;言三摩地,通有、無漏,唯修非散;言解脫門,唯是無漏,亦修非散。

    此位所修,準義應悉。

     次、修四種法嗢拕南,欲令有情清淨故說。

    一、觀諸行皆是無常,有生滅故。

    二、觀無常皆悉是苦,具逼迫故。

    三、觀涅槃性相寂靜,離苦縛故。

    四、觀諸法皆都無我,無主宰故。

     修方便已,次、于加行煗、頂二位修四尋思,忍、世第一法修四如實智,即修空相、修自利已,通修五無量,起利他善巧,為饒益故,初觀六十四種有情,依處受化。

     次、觀十方世界差别,有情在彼,染淨可得。

     次、觀善等諸法類異,即此有情有堪任勢力,修解脫苦者。

     次、觀五十五種所調伏差别,要由善巧令得解脫。

     次、觀随應調伏方便,于加行位修二利已,于初地中,以無漏觀證達理、事,名真相見,無少散修。

     如略行中已略解相,從此位後,于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如。

    十勝行者,謂前施等六到彼岸,又加方便、願、力、智度,一切妙行皆此十攝。

    方便善巧有十二種,悲心顧戀、了知諸行、欣佛妙智、樂處生死、輪回不染、熾然精進,此六為内;令以少善感無量果、令以少力攝大善根、憎聖教者除其恚惱、處中住者令其趣入、已趣入者令其成熟、已成熟者令得解脫,此六為外;如是十二總束為二,一、回向,二、拔濟。

    願有五種,此總為二,一、求菩提,二、行利樂。

    力有十種,總攝為二,一、思擇,二、修習智。

    證諸法安立淨智,此亦有二,一、受用法樂,二、成熟有情。

    于前所說施等諸行,十地所修過前增勝,謂總求身及支節等,以無染心而随彼欲。

    若求為過,甯以百千身命布施,終不遂彼;施意若淨,現利衆生。

    有乞身支魔等興惱,癡狂、心亂,皆不應與。

    若愍食吐等活命衆生,應數吐食等而行布施。

    一切有恩,未喻親屬雖已曉喻,求者兇殘害等,妻孥将為仆隸,皆不應施;與上相違,應行惠舍。

    甯犯性罪自堕地獄,終不令他逆業成就,審起思惟,心非不善,深生慚愧,憐愍殺之;暴惡宰官,方便黜廢;劫守盜财,奪廢随還;無屬繼心,求非梵行,方便随許,令種善根;出家菩薩皆不應爾。

    為拔他難,起虛诳語;令離惡朋,說離間語;遮越正略,出麁惡語;引攝機宜,行雜穢語;由此便生無量功德。

    或現神通,示諸惡趣,怖之令見、永離不善。

    若無信等,問事不答;示相現通,令怖、信等;行楚利行,令得利益。

    若遭苦迫,能無異想,證谛察忍;勇悍無倦,能住殊勝甚難思度十力種姓所有等持,命終不舍還生欲界;能起勝義、平等、遍滿将、正、已覺,由此能知諸法無我;調伏方便,境界無礙,于攝事中或有隐己功德威力,是他同事而不顯現;或化怖畏,生狗等中,非他同事而自顯現,所作善根猶可搖動,為令堅住實現同事。

    若行放逸,二種俱非。

    于供養中,由于佛等得平等故,具足珍寶,或以神通化為無量珍寶衆具,乃至禮拜、持散、贊揚十方三寶真行供養。

    修無量中得有情平等,證俗真故作證修習,即悲無量,亦名大悲,緣微細苦,長時修習,猛利發起,極清淨故,修此心時,即修一切菩薩悲心,悲意樂淨,故于諸有情獲極親厚、愛念、恩德、無厭、代受有堪能心。

    聲聞已得菩提究竟深遠厭心,不如菩薩悲前行心。

    由此熏修,無少内外而不能舍,乃至妙慧無不能入,菩薩菩提由悲建立,故于生死堪忍衆苦。

    又于十地各有别修,謂初布施乃至第十神通作業,此等随應皆十行攝。

    唯說十度不增減者,頌曰: 障富貴善趣,  不舍諸有情, 于失德減增,  令趣入解脫。

     障施等諸善,  無盡亦無間, 所作善決定,  受用法成熟。

     十種障者,随修十度、十地所斷俱生無明;又有十障,謂異生性,乃至諸法未自在障。

     十真如者,一、遍行,由此能得自他平等;二、最勝,由此遍修同出離行;三、勝流,由此求法不顧身命;四、無攝受,由此乃至法愛亦皆轉滅;五、類無别,由此得十意樂平等淨心;六、無染淨,由此能知緣起無染無淨;七、種種無别,由此知法無相,不行契經等種種法相中;八、相、土自在所依,由此圓滿證無生法忍,不見染淨一法增減;九、智自在所依,由此圓滿證無礙解;十、業自在所依,随欲化為利樂事故。

    一切菩薩應以四相修前諸行,一者、善修,皆悉決定、委悉、恒常、無罪修作;二者、善巧,令獲義利,修瑩律儀,所受當滿,應機說法;三者、饒益,能以利樂别、總随與;四者、回向,三門積集去、來、今世所有善根,一切攝取,以淳一味妙淨信心回求菩提,不悕餘果。

    應以七相憐愍有情,非怖畏彼、如理勸授、無厭倦心、不待他請、無所悕望、遭害不舍、平等無限。

     如是一切名所學法,三世菩薩勤修此等,曾、當、現證無上菩提更無增減。

    諸出家者離攝親屬,棄世業務,能行梵行,舍證圓滿,住淨戒中,出言減信;諸在家者無是衆德,誠大尊高,真勝殊勝。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幽贊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