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幽贊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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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菩提,雖遇為說,颠倒執學,方便慢緩,善根未熟,故處生死。
若入五位,所修無邊勝善法種,名習所得。
五位者何? 一、資糧位,從初發起大菩提心,乃至始修四尋思觀,住四十心,皆此位攝。
一、信等十心:一、信,二、精進,三、念,四、慧,五、定,六、施,亦名不退,七、戒,八、護,九、願,十、回向。
二、十住:一、發心,二、治地,三、修行,四、生貴,五、方便,六、正心,七、不退,八、童真,九、法王子,十、灌頂。
三、十行:一、歡喜,二、饒益,三、無恚,四、無盡,五、離癡,六、善現,七、無着,八、尊重,九、善法,十、真實。
四、十回向:一、救護衆生,二、不懷,三、等一切佛,四、至一切處,五、無盡功德藏,六、随順平等善根,七、随順等觀一切衆生,八、如相,九、無縛無着,十、法界無量。
二、加行位,從資糧後四種等持,一、明得定,二、明增定,三、印順定,四、無間定。
三、通達位,從四定後,初地初心真相見道。
四、修習位,從見道後至金剛定,十地修道。
十地者,一、極喜,二、離垢,三、發光,四、焰慧,五、極難勝,六、現前,七、遠行,八、不動,九、善慧,十、法雲。
五、究竟位,金剛定後,解脫道中三種佛身,四妙圓寂,圓滿佛果。
雖知五位,雲何修行?諸修行者欲證菩提,作大利樂,要先發起大菩提心,方興正行。
譬如大海初有一滴,能為諸寶作所住處,最初發心亦複如是,五乘善法皆因此生。
又如世界初始漸起,即為荷負諸衆生因,此心亦爾,能為五趣無量種類荷負依止。
又如空界無不含容,大菩提心亦複如是,遍空有為皆厭離故,如空菩提皆求證故,盡空衆生皆深念故。
此初發心雖為下劣,一念福聚尚說難盡,況經多劫發心、修行、利樂功德? 因何發心?一者、見聞佛等神力;二者、聞說菩薩藏教;三者、見聞佛法将滅,念言法住能滅大苦;四者、末劫多見衆生癡、無慚、愧、悭、嫉、憂苦、惡行、放逸、懈怠、不信,念言濁世多起如是惡煩惱時,我當發心,令餘學我起菩提願,由此便發大菩提心。
将欲發心,先具十勝德,起三妙觀。
十勝德者,親近善友,供養諸佛,修集善根,志求勝法,心常柔和,遭苦能忍,慈悲淳厚,深心平等,信樂大乘,求佛智慧。
三妙觀者,一、厭離有為。
謂觀生死惡趣無暇等衆苦逼迫,自身之中五蘊、四大能生惡業,九孔常流臭穢不淨,三十六物之所集起,無量煩惱燒煮身心,如沫、如泡念念遷流,癡覆造業,六趣輪回,谛審思惟,深心厭舍。
二、求菩提。
謂觀佛果相好莊嚴,法身本淨,具戒等蘊、力、無畏等無量勝法,成二妙智,慈愍衆生,開導愚迷令行正路,諸有情類遇皆除惱,見是功德,修集希求。
三、念衆生。
謂觀衆生癡愛所惑,受大劇苦,不信因果,造惡業因,厭舍正法,信受邪道,四流所流,七漏所漏;雖畏衆苦,還為惡業,而常自作憂悲苦惱,愛别離苦見已還愛,怨憎會苦覺已彌怨;為欲起業,生苦無厭,求樂犯戒,懷憂縱逸,作無間業,頑蔽無慚;謗毀大乘,癡執生慢,雖懷聰敏,具斷善根,妄自貢高,常無改悔,生八無暇,匮法無修,雖聞不持,翻習邪業;得世妙果,謂證涅槃,受彼樂終,還生惡趣,見是等輩,深心悲慜。
次應發心,如是發願,願我決定當證無上正等菩提,能作有情一切義利,或随意樂諸佛之名,如釋迦佛初發希願。
如有頌言: 于三無數劫, 逆次逢勝觀, 然燈寶髻佛, 初釋迦牟尼。
無着菩薩由此說言: 清淨增上力, 堅固心勝進, 名菩薩初修, 無數三大劫。
先起信、精進、念、定、慧根,除伏障染;次發大願,常逢善友以為勝緣,雖遇惡友方便爼壞,終不棄舍大菩提心,所修善法運運增長,以不退屈而為策發。
齊是名為最初修行,依如上說初發心已,即名趣入無上菩提,預在大乘諸菩薩數,于生死海作出限量,勇猛定當速登彼岸。
次應修行。
此有二種,一、略,二、廣。
略複有三,一、境,二、行,三、所得果。
猶昔不知真妄境界,起煩惱等,因受衆苦,今正翻彼,故亦有三。
由此,最初應審觀境,既知善惡,修斷行成,因行既圓,果德便證。
諸佛聖教雖複無邊,說修行門不過三種,故修行者應依此學。
雲何名為所觀境界?謂初觀察,從緣所生一切色、心、諸心所等,似空花相,诳惑愚夫,名依他起;愚夫不了,于斯妄執為我、為法,喻實空花,性相都無,名計所執;依他起上,我、法本空,由觀此空所顯真理,譬若虛空,名圓成實。
諸所知法,不越有無,無法體無,但可總說名計所執,橫遍計心之所執故;有法體有,理應分别,諸有為法名依他起,緣生事故;一切無為名圓成實,法本理故。
或有漏法名依他起,性颠倒故;諸無漏法名圓成實,非颠倒故。
知境界已,應修正行,一、因聞所成,二、因思所成,三、因修所成。
此三雖通福、慧二種一切功德,然行根本甚深綱要,勝義易入,應時無等,離諸過者,遍觀詳審,唯識為最,漸悟、頓悟、小乘、大乘無不依說此深理,故《華嚴經》說: 心如工畫師, 畫種種五陰, 一切世間中, 無法而不造。
如心佛亦爾, 如佛衆生然, 心佛及衆生, 此三無差别。
諸佛悉了知, 一切從心轉, 若能如是解, 是人見真佛。
身亦非是心, 心亦非是身, 起一切作用, 自在未曾有。
若人欲求知, 三世一切佛, 應當如是觀, 心造諸如來。
《智度論》說,菩薩複作是念,三界所有皆心所作,以随心所念皆悉得見,以心見佛,以心作佛,心即是佛,心即我身,心不自知,亦不自見。
若取心相,悉皆無智,心亦虛妄,皆從無明出,因是心相,即入諸法實相,故唯識觀最為第一。
識者,心也。
由心集起,彩畫為主,獨立唯名,攝所餘法;唯言為遮所執我、法離心而有,識言為表因緣、法性皆不離心,顯法離心決定非有,名為唯識,非謂一切唯一識心,更無餘物,善友、惡友、諸果、諸因、理事、真俗皆不無故。
計所執性唯虛妄識,依他起性唯世俗識,圓成實性唯勝義識,是故諸法皆不離心。
如有頌言: 鬼傍生人天, 各随其所應, 等事心異故, 許義非真實。
于過去事等, 夢像二影中, 雖所緣非實, 而境相成就。
此等處處說唯有心,恐厭文繁,故略應止。
今詳聖教所說唯識,雖無量種,不過五重。
一、遣虛存實。
觀遍計所執唯虛妄起,都無體用,應正遣除;觀依他、圓成諸法體實,二智境界,應存為有。
如有頌言: 名事互為客, 其性應尋思, 于二亦當推, 唯量及唯假。
實智觀無義, 唯有分别三, 彼無故此無, 是則入三性。
遣者,空觀,對破有執;存者,有觀,對遣空執。
今觀空、有而遣有、空,有、空若無,亦無空、有,以彼空、有相待觀成,純有、純空誰之空、有?故欲證入離言法性,皆須依此方便而入,非謂空、有皆即決定,證真觀位非有非空,法無分别,難思議故。
說要觀空方證真者,謂即觀彼遍計所執我、法空故入于真性,真體非空。
此唯識言既遮所執,若執實有諸識可唯,既是所執,亦應除遣。
諸處所言一切唯識、二谛、三性、三無性、三解脫門、三無生忍、四悉檀、四嗢拕南、四尋思、四如實智、五忍觀等,皆此觀攝。
二、舍濫留純。
雖觀事理皆不離識,然此内識有境有心,心起必托境界生故,但識言唯,不言唯境,識唯内有,境亦通外,恐濫外故,但言唯識。
又諸愚夫迷執于境,起煩惱、業,生死沉淪,不解觀心、勤求出離,哀愍彼故說唯識言,令自觀心,解脫生死,非謂内境如外都無。
由境有濫,舍不稱唯,心體既純,留說唯識,故契經說,「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餘」,餘經複說三界唯心,制一處等,皆此觀攝。
三、攝末歸本。
心内所取境界顯然,内能取心作用亦爾,此之二法俱依識有,離識體本,末法必無。
三十頌言: 由假說我法, 有種種相轉, 彼依識所變, 此能變唯三。
《成唯識》說,變謂識體轉似二分,相、見俱依自證起故。
《解深密》說,諸識所緣,唯識所現。
攝相、見末歸識本故,所說理事、真俗觀等多皆此觀。
四、隐劣顯勝。
心及心所俱能變現,但說唯心,非唯心所,心王體勝,所劣依王,隐劣不彰,唯顯勝法,故慈氏說: 許心似二現, 如是似貪等, 或似于信等, 無别染善法。
《無垢稱》言随心垢淨等,皆此觀攝。
五、遣相證性。
識言所表具有理、事,事為相用遣而不取,理為性體應求作證,故有頌言: 于繩起蛇覺, 見繩了義無, 證見彼分時, 知如蛇智亂。
餘經說,心自性清淨,諸法賢聖皆即真如,依他相識根本性故。
又說,一谛、一乘、一依、佛性、法身、如來藏、空、真如、無相、不生不滅、不二法門、無諸分别、離言觀等,皆此觀攝。
如是所說空有、境心、用體、所王、事理五種,從麁至細,展轉相推,唯識妙理,總攝一切。
以聞、思、修所成妙慧而為觀體,明了簡擇,非生得善。
若欲界觀唯有聞、思,色界觀中通聞、修慧,無色
若入五位,所修無邊勝善法種,名習所得。
五位者何? 一、資糧位,從初發起大菩提心,乃至始修四尋思觀,住四十心,皆此位攝。
一、信等十心:一、信,二、精進,三、念,四、慧,五、定,六、施,亦名不退,七、戒,八、護,九、願,十、回向。
二、十住:一、發心,二、治地,三、修行,四、生貴,五、方便,六、正心,七、不退,八、童真,九、法王子,十、灌頂。
三、十行:一、歡喜,二、饒益,三、無恚,四、無盡,五、離癡,六、善現,七、無着,八、尊重,九、善法,十、真實。
四、十回向:一、救護衆生,二、不懷,三、等一切佛,四、至一切處,五、無盡功德藏,六、随順平等善根,七、随順等觀一切衆生,八、如相,九、無縛無着,十、法界無量。
二、加行位,從資糧後四種等持,一、明得定,二、明增定,三、印順定,四、無間定。
三、通達位,從四定後,初地初心真相見道。
四、修習位,從見道後至金剛定,十地修道。
十地者,一、極喜,二、離垢,三、發光,四、焰慧,五、極難勝,六、現前,七、遠行,八、不動,九、善慧,十、法雲。
五、究竟位,金剛定後,解脫道中三種佛身,四妙圓寂,圓滿佛果。
雖知五位,雲何修行?諸修行者欲證菩提,作大利樂,要先發起大菩提心,方興正行。
譬如大海初有一滴,能為諸寶作所住處,最初發心亦複如是,五乘善法皆因此生。
又如世界初始漸起,即為荷負諸衆生因,此心亦爾,能為五趣無量種類荷負依止。
又如空界無不含容,大菩提心亦複如是,遍空有為皆厭離故,如空菩提皆求證故,盡空衆生皆深念故。
此初發心雖為下劣,一念福聚尚說難盡,況經多劫發心、修行、利樂功德? 因何發心?一者、見聞佛等神力;二者、聞說菩薩藏教;三者、見聞佛法将滅,念言法住能滅大苦;四者、末劫多見衆生癡、無慚、愧、悭、嫉、憂苦、惡行、放逸、懈怠、不信,念言濁世多起如是惡煩惱時,我當發心,令餘學我起菩提願,由此便發大菩提心。
将欲發心,先具十勝德,起三妙觀。
十勝德者,親近善友,供養諸佛,修集善根,志求勝法,心常柔和,遭苦能忍,慈悲淳厚,深心平等,信樂大乘,求佛智慧。
三妙觀者,一、厭離有為。
謂觀生死惡趣無暇等衆苦逼迫,自身之中五蘊、四大能生惡業,九孔常流臭穢不淨,三十六物之所集起,無量煩惱燒煮身心,如沫、如泡念念遷流,癡覆造業,六趣輪回,谛審思惟,深心厭舍。
二、求菩提。
謂觀佛果相好莊嚴,法身本淨,具戒等蘊、力、無畏等無量勝法,成二妙智,慈愍衆生,開導愚迷令行正路,諸有情類遇皆除惱,見是功德,修集希求。
三、念衆生。
謂觀衆生癡愛所惑,受大劇苦,不信因果,造惡業因,厭舍正法,信受邪道,四流所流,七漏所漏;雖畏衆苦,還為惡業,而常自作憂悲苦惱,愛别離苦見已還愛,怨憎會苦覺已彌怨;為欲起業,生苦無厭,求樂犯戒,懷憂縱逸,作無間業,頑蔽無慚;謗毀大乘,癡執生慢,雖懷聰敏,具斷善根,妄自貢高,常無改悔,生八無暇,匮法無修,雖聞不持,翻習邪業;得世妙果,謂證涅槃,受彼樂終,還生惡趣,見是等輩,深心悲慜。
次應發心,如是發願,願我決定當證無上正等菩提,能作有情一切義利,或随意樂諸佛之名,如釋迦佛初發希願。
如有頌言: 于三無數劫, 逆次逢勝觀, 然燈寶髻佛, 初釋迦牟尼。
無着菩薩由此說言: 清淨增上力, 堅固心勝進, 名菩薩初修, 無數三大劫。
先起信、精進、念、定、慧根,除伏障染;次發大願,常逢善友以為勝緣,雖遇惡友方便爼壞,終不棄舍大菩提心,所修善法運運增長,以不退屈而為策發。
齊是名為最初修行,依如上說初發心已,即名趣入無上菩提,預在大乘諸菩薩數,于生死海作出限量,勇猛定當速登彼岸。
次應修行。
此有二種,一、略,二、廣。
略複有三,一、境,二、行,三、所得果。
猶昔不知真妄境界,起煩惱等,因受衆苦,今正翻彼,故亦有三。
由此,最初應審觀境,既知善惡,修斷行成,因行既圓,果德便證。
諸佛聖教雖複無邊,說修行門不過三種,故修行者應依此學。
雲何名為所觀境界?謂初觀察,從緣所生一切色、心、諸心所等,似空花相,诳惑愚夫,名依他起;愚夫不了,于斯妄執為我、為法,喻實空花,性相都無,名計所執;依他起上,我、法本空,由觀此空所顯真理,譬若虛空,名圓成實。
諸所知法,不越有無,無法體無,但可總說名計所執,橫遍計心之所執故;有法體有,理應分别,諸有為法名依他起,緣生事故;一切無為名圓成實,法本理故。
或有漏法名依他起,性颠倒故;諸無漏法名圓成實,非颠倒故。
知境界已,應修正行,一、因聞所成,二、因思所成,三、因修所成。
此三雖通福、慧二種一切功德,然行根本甚深綱要,勝義易入,應時無等,離諸過者,遍觀詳審,唯識為最,漸悟、頓悟、小乘、大乘無不依說此深理,故《華嚴經》說: 心如工畫師, 畫種種五陰, 一切世間中, 無法而不造。
如心佛亦爾, 如佛衆生然, 心佛及衆生, 此三無差别。
諸佛悉了知, 一切從心轉, 若能如是解, 是人見真佛。
身亦非是心, 心亦非是身, 起一切作用, 自在未曾有。
若人欲求知, 三世一切佛, 應當如是觀, 心造諸如來。
《智度論》說,菩薩複作是念,三界所有皆心所作,以随心所念皆悉得見,以心見佛,以心作佛,心即是佛,心即我身,心不自知,亦不自見。
若取心相,悉皆無智,心亦虛妄,皆從無明出,因是心相,即入諸法實相,故唯識觀最為第一。
識者,心也。
由心集起,彩畫為主,獨立唯名,攝所餘法;唯言為遮所執我、法離心而有,識言為表因緣、法性皆不離心,顯法離心決定非有,名為唯識,非謂一切唯一識心,更無餘物,善友、惡友、諸果、諸因、理事、真俗皆不無故。
計所執性唯虛妄識,依他起性唯世俗識,圓成實性唯勝義識,是故諸法皆不離心。
如有頌言: 鬼傍生人天, 各随其所應, 等事心異故, 許義非真實。
于過去事等, 夢像二影中, 雖所緣非實, 而境相成就。
此等處處說唯有心,恐厭文繁,故略應止。
今詳聖教所說唯識,雖無量種,不過五重。
一、遣虛存實。
觀遍計所執唯虛妄起,都無體用,應正遣除;觀依他、圓成諸法體實,二智境界,應存為有。
如有頌言: 名事互為客, 其性應尋思, 于二亦當推, 唯量及唯假。
實智觀無義, 唯有分别三, 彼無故此無, 是則入三性。
遣者,空觀,對破有執;存者,有觀,對遣空執。
今觀空、有而遣有、空,有、空若無,亦無空、有,以彼空、有相待觀成,純有、純空誰之空、有?故欲證入離言法性,皆須依此方便而入,非謂空、有皆即決定,證真觀位非有非空,法無分别,難思議故。
說要觀空方證真者,謂即觀彼遍計所執我、法空故入于真性,真體非空。
此唯識言既遮所執,若執實有諸識可唯,既是所執,亦應除遣。
諸處所言一切唯識、二谛、三性、三無性、三解脫門、三無生忍、四悉檀、四嗢拕南、四尋思、四如實智、五忍觀等,皆此觀攝。
二、舍濫留純。
雖觀事理皆不離識,然此内識有境有心,心起必托境界生故,但識言唯,不言唯境,識唯内有,境亦通外,恐濫外故,但言唯識。
又諸愚夫迷執于境,起煩惱、業,生死沉淪,不解觀心、勤求出離,哀愍彼故說唯識言,令自觀心,解脫生死,非謂内境如外都無。
由境有濫,舍不稱唯,心體既純,留說唯識,故契經說,「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餘」,餘經複說三界唯心,制一處等,皆此觀攝。
三、攝末歸本。
心内所取境界顯然,内能取心作用亦爾,此之二法俱依識有,離識體本,末法必無。
三十頌言: 由假說我法, 有種種相轉, 彼依識所變, 此能變唯三。
《成唯識》說,變謂識體轉似二分,相、見俱依自證起故。
《解深密》說,諸識所緣,唯識所現。
攝相、見末歸識本故,所說理事、真俗觀等多皆此觀。
四、隐劣顯勝。
心及心所俱能變現,但說唯心,非唯心所,心王體勝,所劣依王,隐劣不彰,唯顯勝法,故慈氏說: 許心似二現, 如是似貪等, 或似于信等, 無别染善法。
《無垢稱》言随心垢淨等,皆此觀攝。
五、遣相證性。
識言所表具有理、事,事為相用遣而不取,理為性體應求作證,故有頌言: 于繩起蛇覺, 見繩了義無, 證見彼分時, 知如蛇智亂。
餘經說,心自性清淨,諸法賢聖皆即真如,依他相識根本性故。
又說,一谛、一乘、一依、佛性、法身、如來藏、空、真如、無相、不生不滅、不二法門、無諸分别、離言觀等,皆此觀攝。
如是所說空有、境心、用體、所王、事理五種,從麁至細,展轉相推,唯識妙理,總攝一切。
以聞、思、修所成妙慧而為觀體,明了簡擇,非生得善。
若欲界觀唯有聞、思,色界觀中通聞、修慧,無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