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心印疏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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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見諸相非相。
即見如來。
汝今既然能解離一切諸相。
即名諸佛。
正是我心如是。
汝亦如是。
須善護持。
此則以心印心已竟。
然空生之稱慧命者。
正所謂傳佛慧命。
真不愧矣。
△二别證。
若複有人。
得聞是經。
不驚不怖不畏。
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此即反其預歎之詞。
而印證耳。
意謂爾何求全于人。
如是之深也。
必欲其信心清淨。
即生實相。
及信解受持而後。
乃許其為第一希有者。
若然。
恐亦難得其人。
即今設或有人。
縱不能深心信解。
但聞是經而不驚疑怖畏。
就算是個上好的了。
故曰。
甚為希有。
正所謂才難。
不其然乎。
△二述成二。
一約法述成二。
一就智度述成。
何以故。
須菩提。
如來說第一波羅蜜。
即非第一波羅蜜。
是名第一波羅蜜。
此下徴明問何故但聞而不驚畏者。
便曰甚為希有。
以其人但聞是經不驚。
即證佛順俗谛所說六波羅蜜中之第一波羅蜜。
但聞是經不怖。
即證佛順真谛所說之即非第一波羅蜜。
但聞是經不畏。
即證佛順中道所說之是名第一波羅蜜。
豈非甚希哉。
問。
經中何事。
是可驚疑怖畏。
答。
無著謂于聲聞乘中。
說有法有空。
于此聞法無有故驚。
聞空無有故怖。
于二無有理中思量不能相應故畏。
以上乃約文述。
若約旨述者。
即初.無我等四相。
人天聞之。
誠為可驚。
以人天未得人空。
專執我等四相故。
次.非無我等四相。
聲聞緣覺聞之。
誠為可怖。
以二乘人。
雖無我等四相。
已證人空。
然不能非卻無我等四相。
而證法空。
三.離一切諸相。
即名諸佛者。
乃不惟我法雙空。
并俱空亦空。
雖菩薩聞之。
誠亦可畏。
以權乘菩薩。
住于法空之境。
不能将空法之空亦空。
是以有驚疑怖畏也。
而此三波羅蜜。
皆稱第一者何也。
蓋五度如盲。
般若如導。
五度無般若。
皆不到彼岸故是則般若稱之為第一波羅蜜也。
當知一往皆明離相無住之旨。
皆屬般若之用。
正猶金剛鋒利之用。
此下将談證悟。
故舉波羅蜜之究竟彼岸。
取喻金剛堅固之體也。
佛因當機已悟金剛般若。
故說波羅蜜。
更令深進。
所謂錦上鋪花耳。
△二就忍度述成。
須菩提。
忍辱波羅蜜。
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
是名忍辱波羅蜜。
此複轉述上文也。
謂此第一波羅蜜。
自何而得。
以從忍辱中來故。
何則。
以第一波羅蜜。
雖是修般若者。
設非忍度兼資。
亦不能速到彼岸。
所謂明人忍慧強也。
此由一往教諸菩薩。
度生離相。
布施無住。
非有忍力者。
則不可耳。
故起信雲。
以知法性無苦離瞋惱故。
随順修行羼提波羅蜜。
蓋羼提者。
即忍辱也。
忍即内心含容也。
辱乃外來橫逆也。
其忍有三。
謂生忍。
法忍。
無生法忍。
夫行是行者。
不見内有能忍所忍。
不見外有能辱所辱。
中間不見有杖木相加等事。
方是三輪體空。
一心清淨。
乃為深得無生法忍也。
此言忍波羅蜜者。
是順俗谛之言。
即生忍也。
非忍者。
是順真谛之言。
即法忍也。
是名忍辱者。
是說真俗不二。
順中道第一義谛之言。
即無生法忍也。
意言此人能證此忍。
方能聞是經。
于離相度生。
無住行施。
深忍好樂。
而得不驚不怖不畏。
豈非甚為希有乎。
△二約人述成。
何以故。
須菩提。
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
我于爾時。
無我相.無人相.無衆生相.無壽者相。
此印證述成離一切諸相。
即名諸佛也。
謂我昔離相方能行忍。
如其相不能離。
雖一言見侮。
猶銜恨終身。
矧割截乎。
乃至節節支解。
不瞋恨者。
由離一切相。
所以成佛也。
此乃世尊婆心太切。
所謂為人須為徹。
殺人須見血。
因當機雖悟離相之理。
恐于離相之事。
尚未了然。
故将自己做過的樣子。
拈于他看。
以便修學。
且而複恐秪會向第一波羅蜜中覓取般若。
不能于餘五度上會得般若。
故廓而充之曰。
豈惟般若非般若。
是名般若。
須知六度皆然。
即如忍辱。
非忍辱是名忍辱耳。
故徴釋雲。
以何義故。
說忍非忍。
是名為忍。
又行忍辱者。
有何憑據。
而知其離相耶。
故此佛引我昔而證成也。
蓋人平時。
可以勉強。
而至生死大難臨身。
不能絲毫假借。
故曰。
我于爾時。
無我等者。
此正燕雀不處巢。
無以畜衆雛。
如來不示行。
無以度衆生。
故先示離相的樣子耳。
又徴何以知其如來行忍。
實無四相。
聻。
釋曰。
我方支解時。
若少有四相。
即生瞋恨。
此又離相之明驗也。
梵語歌利。
此雲極惡。
陳譯為迦陵伽。
唐譯為羯利。
此秦譯也。
茲乃略釋。
若欲廣明事迹。
準涅槃經。
雲。
我念往昔生南天竺國。
富單那城。
婆羅門家。
是時有王名迦羅富。
其性暴惡。
憍慢自在。
我于爾時。
為衆生故。
在彼城外寂然禅思。
爾時彼王。
春木花敷。
與其宮人彩女。
出城遊觀。
在林樹下。
五欲自娛。
其諸彩女。
舍王遊戲。
遂至我所。
我時為欲斷彼貪故。
而為說法。
時王見我。
便生惡心。
問言。
汝得阿羅漢果耶。
我言。
未得。
複言。
汝得不還果耶。
我言。
未得。
汝既年少。
未得聖果。
則為具有貪欲煩惱。
雲何恣情觀我女人。
我言。
大王。
當知我雖未斷貪欲。
然其内心。
實無貪着。
王言。
癡人。
世有仙人。
服氣食果。
見色尚貪。
況汝盛年。
未斷貪欲。
雲何見色不貪。
我言。
大王。
見色不貪。
實不由于服氣食果。
當由系念無常不淨。
王言。
若有輕他而生诽謗。
雲何得名修持淨戒。
我言。
我無瞋妒。
雲何言謗。
王言。
雲何名戒。
答言。
忍名為戒。
王言。
若忍為戒。
當截汝耳。
若能忍者。
知汝持戒。
我時被截。
容顔不變。
王臣見已。
谏言。
如是大士。
不應加害。
王言。
汝等雲何知是大士。
諸臣曰。
見受苦時。
容顔不變。
王言。
我當更試。
即劓其鼻。
刖其手足。
爾時我于無量無邊世中。
修習慈悲。
愍苦衆生。
心無瞋恨。
時四天王。
心懷瞋忿。
雨沙礫石。
王見大怖。
複至我所。
長跪白言。
惟願哀愍。
聽我忏悔。
我曰。
大王。
我心無瞋。
亦如無貪。
王言。
大德。
雲何得知。
我即立誓。
我若真實無瞋恨者。
此身平複如故。
發是願已。
身即平複。
更願我于來世。
得成菩提。
先度大王。
是故我今成佛。
度憍陳如也。
蓋我之忍。
非止歌利一時。
又念五百生中。
作大仙人。
名曰說忍。
于爾所世。
皆無四相。
故忍慣。
而視之為尋常也。
應知忍無四相。
即為第一波羅蜜。
苟無智慧。
則不能無瞋恨。
即忍于一時。
亦不能忍于多世。
即甘忍其苦。
亦不能感格于王也。
此世尊即忍度發明離相者。
正恐說食不飽。
是欲當機親嘗一口也。
△五結成離相。
是故須菩提。
菩薩應離一切相。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前既印述已畢。
至此結勸雲。
菩薩當如我上來離相發菩提心。
亦必須修此離相之行也。
是故二字。
通結上文。
正謂爾前問我。
善男子。
善女人。
雲何發心。
雲何降住。
是故當知學般若之菩薩。
應當離相而發心也。
此佛因顯離相之用。
并其降住之前。
發心無法之旨。
一盤托出。
其如當機雖聞此說。
尚欠沉思。
可惜當面又成錯過。
故下複有雲何降伏發心之問也。
設于此處會得發心無法之旨。
則下半卷問答。
均可已矣。
所以貪看眼前浪。
失卻手中篙。
乃當機之謂欤。
此彰般若離相用竟。
△二彰般若無住用二。
一正明無住三。
一不住六塵。
不應住色生心。
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
應生無所住心。
若心有住。
即為非住。
是故佛說菩薩心。
不應住色布施。
須菩提。
菩薩為利益一切衆生故。
應如是布施。
此乃結前廣略住心無住。
以彰般若無住之用也。
因前雖曆明無住。
正明無住。
喻明無住。
校量況顯。
尚未有結。
便談離相之用。
今上已結離相之用。
故茲當結無住之用。
此乃正結前文應無所住。
行于布施。
并應無所住。
而生其心也。
不應者。
即前之應無也。
亦誡詞也。
此中言不應生心者。
良以心本無生。
因境而生。
以故生心即妄。
動念即乖。
不可住着六塵。
而行檀度者。
乃示無住之事也。
應生無所住心。
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此勸悟無住之理也。
蓋上之住色等生心。
即妄心也。
下之應生無所住心。
真心也。
所以用不應二字。
誡其勿住。
以應之一字。
勸其當生。
若心有住。
即為非住。
此明我教爾不應住者何意。
但爾之心一有住着。
即屬虛妄之幻識。
而非無住之真心矣。
正明有住即乖法體。
而非無住實相之理。
故古德雲。
卻物為上。
逐物為下。
瞥起微情。
即落地上。
正楞嚴雲。
若能轉物。
即同如來。
斯之謂也。
是故下。
示三輪空也。
不住色布施者。
能施空也。
為利益衆生者。
即受施空也。
應如是布施者。
逆指上文不住之義也。
内則不住有我。
外亦不住有人。
而中間不住可施之物。
即施物空也。
是則三輪俱空。
真可謂無住行施矣。
此明菩薩行施不應住着。
原為利益衆生也。
設或稍有住着。
則是人我未忘。
而與衆生結憎愛緣矣。
若然。
則互為子孫父母。
冤家債主。
百劫千生。
恩怨纏綿。
輪回生死。
何能解脫。
以故應當行布施時。
不得住六塵而行布施也。
果能如是行施。
則為無住之施。
無漏福田也。
所以如來教人行施。
決不可住相者。
良有以焉。
△二不住人法。
如來說一切諸相。
即是非相。
又說一切衆生。
即非衆生。
總結上文。
修忍行檀以彰無住之義。
言一切諸相。
即是非相者。
正顯真如自性。
非有相。
非無相。
非非有相。
非非無相。
非有無俱相。
非一相非異相。
非非一相。
非非異相。
非一異俱相。
乃是真空無相之實相也。
而又說一切衆生。
即非衆生者。
以一切衆生從無始來。
種種颠倒。
妄認四大為自身相。
六塵緣影為自心相。
是以四大和合。
五蘊六塵。
衆法相生。
假名衆生。
若析皮肉肋骨以歸地。
精液痰唾以歸水。
暖氣歸火。
動轉歸風。
且道妄身安在。
于中六塵各歸散滅。
畢竟無有緣心可見。
設離四大五蘊六塵。
則無衆生可得。
故雲。
即非衆生。
蓋上之諸相非相者。
謂諸法俱空也。
則遠離法非法執。
下之衆生非生者。
人我皆空也。
則遠離我執。
若合前章之義。
正是三輪空寂。
三執消融。
三空顯現。
此則般若無住之用。
可謂彰明較著者矣。
△三結顯真實二。
一正明真實。
須菩提。
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诳語者.不異語者。
此乃結前起後。
勉生信解依之修習也。
因上所明諸相非相。
衆生非衆生。
恐雲。
菩薩為利益一切衆生。
此何又說衆生非衆生。
毋乃空有矛盾。
二三其說乎。
故曰。
如來是真語實語者。
此明決不疑誤後學。
如雲。
佛說苦谛。
真實無異者是也。
況佛說法。
必然契理契機。
凡有所說。
皆歸三谛之理。
至如真語如語。
乃稱真谛即空而說也。
實語者。
此稱中道實相而說也。
不诳不異。
此順今時依俗谛而說也。
又則真語者。
無妄也。
實語者。
無虛也。
如語者。
如所得而說也。
不異者。
無更變改易也。
魏譯止此四語。
什師譯本。
則有五語。
蓋順天親論文。
欲統收四語。
發明佛意。
一一真實。
而非虛诳故耳。
由是之故。
須信誠言。
不汝欺也。
△二轉釋真實。
須菩提。
如來所得法。
此法無實無虛。
此正承佛語真實之義也。
良由此法無實。
故說衆生非衆生。
因其此法無虛。
故說利益一切衆生。
是則如來所說。
皆是稱理。
皆是真實。
非诳異矣。
此正證成無住行施。
教其不得住着也。
何故。
以此阿耨菩提之法。
不同世間所執陰處界等之法。
有實有虛。
此乃無實無虛。
因其無實。
則妙有不有。
以其無虛。
故真空不空。
因妙有不有。
故不住有法。
所以身相非身相。
菩提非菩提。
說法非說法。
世界非世界。
微塵非微塵。
莊嚴非莊嚴等。
因真空不空。
則不住非法。
所以說是名身相。
是名菩提。
是名說法。
是名世界。
是名微塵。
是名莊嚴等。
以是無實故不住有。
以是無虛故不住空。
觀佛談真空妙有。
以彰般若無住之用。
而至此處。
亦可謂竭盡而無餘蘊矣。
△二舉喻顯用二。
一舉喻二。
一喻住則不妙。
須菩提。
若菩薩心住于法而行布施。
如人入闇。
即無所見。
此喻住相之過也。
乃世尊恐當機不能頓空三輪。
猶帶廉纖。
故舉喻以明住相不妙之過也。
言菩薩心住相行施。
不惟不能透脫根塵。
抑且被物所轉。
反為貪癡所覆。
徒增憎愛緣耳。
是知不能得般若無住妙用。
而行施者。
頭頭障礙。
如一雙好眼。
入于闇室。
縱有無量家珍。
且不能見。
安得其受用者哉。
△二喻不住方妙。
若菩薩心。
不住法而行布施。
如人有目。
日光明照。
見種種色。
此喻無住之功也。
蓋住則被境牽纏。
不住則即能轉物。
而蕩除三執。
徹證三空。
方謂之金剛大用現前也。
始得情翳冰消。
智光圓照。
道眼觀來。
事事光明。
即如人之有目。
又加之日光照耀。
則能盡見種種之物色矣。
所謂寸絲不挂。
萬裡無雲。
撥開關棙子。
親見本來人。
而此無住之用。
妙莫加焉。
然則發心菩薩。
可不深求無住乎。
△二顯用二。
一生福用二。
一自利福。
須菩提。
當來之世。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
能于此經。
受持讀誦。
即為如來以佛智慧。
悉知是人。
悉見是人。
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上以五語二喻。
證勸無住行施。
然行施者。
既得三輪寂。
三執消。
三空顯。
是經之意可謂深矣。
而猶未識持經功德。
故此顯之。
蓋當來之世。
正屬此時。
所謂濁惡者多。
受道者少。
若非久植善根。
不能受持讀誦。
今雲能者。
不惟能誦文字章句。
亦能受持無住妙義。
則其人功德。
非權乘小果可以企及。
故雲。
即為如來以佛智慧。
悉知悉見。
此即為之為。
當訓得字。
謂即得感格者也。
以佛智慧。
言悉知者。
乃佛三達洞照。
悉見者。
五眼圓觀也。
如是者。
逆指前來廣略章中。
虛空無量。
沙界無邊之功德也。
問。
此經前後重重校量。
佛意何居。
答。
良以金剛般若。
無著真宗。
誠印心之秘典。
乃入聖之真诠。
三執空而妄心休息。
三智顯而實相圓成。
稍非觀照精純。
奚得心空境寂。
不假文字般若。
何由認路還家。
故凡結證之處。
廣明持說之功。
不過俾道脈以常流。
使法源而不竭。
微言不泯。
意在斯焉。
△二利他福二。
一略說福。
須菩提。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
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
中日分複以恒河沙等身布施。
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
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
以身布施。
若複有人。
聞此經典信心不逆。
其福勝彼。
何況書寫受持讀誦。
為人解說。
須菩提。
以要言之。
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
如來為發大乘者說。
為發最上乘者說。
此較量持說勝身施者。
以顯般若無住之功也。
蓋日有三分。
初日辰巳分。
中日午未分。
後日申酉分。
此言每日三分。
各用恒河沙身施。
可謂行檀之精進矣。
然而不唯一日兩日。
如是積日而劫。
壘一而百。
以至于無量百千萬億劫。
此則甚言其久也。
而況日日三分。
皆以恒沙身而為布施。
此則内财之施。
福自難量。
梵語劫波。
此雲長時。
有小中大。
芥城拂石。
增減之不同。
此上較定其福之勝。
然猶不及聞此經典。
般若無住之義。
一念信心耳。
此言逆者。
即忤逆。
所謂謗方等也。
而曰不逆者。
即随順此文字般若。
無住之義。
不生毀謗。
隻此之福。
已勝身施。
何況受持讀誦。
為人解說。
此受持讀誦自利也。
為人解說利他也。
正明一聞信順。
福尚超于恒沙身施。
何況二利俱備之者。
則其人福。
愈難較矣。
此以要下。
初由略以較多。
既難比勝。
今自廣以至要。
故雲。
以要言之。
意謂設具足贊歎。
終不可窮。
以略而言。
亦有不可心思。
不可言議。
不可以多少稱長短量。
實無邊涯際畔之功德也。
應知如此内施。
雖事大時長。
乃福感有漏。
苟能随順般若。
則自他俱利。
果證菩提。
是無漏法施之功。
豈可以有漏生死身而較量哉。
如來為發下承上而言。
謂此經具不可思議功德者。
以為發大乘心者說故。
為發最上乘心者說故。
若據起信。
其大有三。
謂體相用也。
複恐濫權。
故以最上揀之。
所謂一佛乘也。
以大乘則通收回小向大。
漸機人也。
最上乘。
則指不曆階級。
圓頓人也。
△二廣說福三。
一正明廣說功德。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
廣為人說。
如來悉知是人。
悉見是人。
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
如是人等。
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勸持廣說以顯功德也。
謂此經既為大乘人說。
然能受持廣說。
具二利之德。
則此人亦大乘人矣。
言廣說者。
于人。
非止一二。
于經。
非止四句。
所謂向稠人廣衆之中。
建大法幢。
普施般若法雨也。
然則此人之功德。
非心所測。
非口所宣。
唯有如來。
能悉知見。
降斯已還。
皆莫能識。
何則。
以此人既能自利利人。
即為荷擔如來無上菩提故也。
在背為荷。
在肩為擔。
言如是二利之人。
方是任重緻遠。
代佛擔擔。
替佛行道者也。
△二反顯樂小不能。
何以故。
須菩提。
若樂小法者。
着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
即于此經不能聽受讀誦。
為人解說。
此反顯也。
正明不能以般若為己任者。
則非大乘之器。
問。
佛心平等。
施法亦然。
雲何上說。
惟為大乘。
與最上乘耶。
答。
樂小者。
自不能聽信受持。
并廣說耳。
所謂一日之價。
以為大得。
何暇于留心法王大寶哉。
以其樂小之流。
四相未空。
法執未除。
愛樂小果。
著相憍慢。
耽着虛妄。
深戀不舍。
焉能向此般若經中。
于離相無住之義。
而肯聽信乎。
且聽信尚然不能。
焉能受持讀誦。
廣為諸人解說其義趣乎。
正明小機。
決不能受持廣說耳。
今既能聽受讀誦。
為人解說。
非樂小者可比。
甯不謂之大乘人。
最上乘人。
為荷擔菩提者乎。
△三結指經處當供。
須菩提。
在在處處。
若有此經。
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
所應供養。
當知此處。
即為是塔。
皆應恭敬。
作禮圍繞。
以諸花香。
而散其處。
此勸護法當供其經也。
須菩提下。
在在。
乃經在所在。
處處。
即經處之處也。
此皆領前無住章中。
随說是經。
乃至四句。
當知此處。
一切天人。
皆應供養。
如佛塔廟也。
言恭者。
即作禮圍繞。
而敬者。
即以諸香花等。
此即依正而表恭敬也。
塔乃藏應身舍利之所。
而此經乃藏法身舍利之處。
所以益當供之也。
問。
前既有此。
何更重說。
答。
前明無住之義。
言經處與人。
皆應供養。
此明無住妙用。
經處及人。
甯不然哉。
且前雲。
如佛塔廟。
茲曰。
即為是塔。
而即之與如。
較前為更親切也。
文義各别。
故不重也。
△二滅罪用三。
一正明滅罪妙用。
複次。
須菩提。
善男子.善女人。
受持讀誦此經。
若為人輕賤。
是人先世罪業。
應堕惡道。
以今世人輕賤故。
先世罪業。
則為消滅。
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顯持誦有二不可思議也。
一者以輕易重。
能回定業。
則報不可思議。
二者當得菩提。
則果不可思議。
此釋持經有不得勝福之疑。
複次須菩提下。
謂此經既為發大乘。
并最上乘者說。
而持說之人。
又具不可思議功德。
凡經在處。
即是佛塔。
則一切天人。
應當恭敬。
此皆如來真實誠言。
信固然矣。
如何現有善男子善女人。
在那裡受持讀誦。
不唯不得人天恭敬。
而反被世人輕賤者。
何也。
所謂輕則不重。
賤則不尊矣。
然則輕賤事有多種。
或行嫉妒。
或生忌嫌。
或懷瞋而加謗。
或倚勢而欺淩。
甚而刀杖瓦石。
拳腳相加。
是皆輕賤之事。
以此觀之。
經功何在。
釋雲。
是人先世罪業也。
以其人未識佛時。
未聞法時。
未遇僧時。
未持般若時。
且莫說是人前生多世。
即今生以先半世之中。
能保其皆造福而不造罪業乎。
既有罪業則将來之世。
應堕惡道。
受苦無窮。
言惡道者。
即三惡道。
乃地獄.餓鬼.畜生也。
今以持經功德。
轉重報令輕受。
轉生報後報。
令現受。
由今世被人輕賤。
則先世所造之罪業。
即借此而消滅矣。
不複更堕三塗。
豈非般若之殊勳哉。
然且不止滅罪。
由此修習。
當得成佛。
故雲。
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言當得。
正謂今雖不得。
當來必得也。
豈可因人輕賤。
遂謂持誦無功。
以此觀之。
則轉罪報而得佛果。
應亦愈知此經之妙用矣。
△二兼顯經功妙用。
須菩提。
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
于然燈佛前。
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
悉皆供養承事。
無空過者。
若複有人。
于後末世。
能受持讀誦此經。
所得功德。
于我所供養諸佛功德。
百分不及一。
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顯經功妙用。
不可思議也。
須菩提下。
乃舉福較慧也。
我即法身真我。
念即明計不忘之謂也。
阿僧祇翻無央數。
十大數之一也。
然曰。
無量阿僧祇者。
即三無央數也。
蓋我世尊。
自為廣熾陶師。
遇古釋迦。
開導發心。
修習佛果。
至第一僧祇劫滿。
遇寶髻如來。
二僧祇滿。
遇然燈如來。
三僧祇滿。
遇勝觀如來。
今雲。
然燈前者。
即未見然燈之前也。
那由他。
乃第九數。
數當萬萬。
供養。
約四事言。
承事。
謂躬承奉事。
順教無違。
空過者。
謂如上諸佛。
不曾空過一佛。
而不供養承事者也。
此正世尊。
以自己因中供養諸佛如是之多。
且無一佛空過。
而其福德。
誠不可量。
若與末世持經相校。
皆不及一。
何則。
供養諸佛。
事屬有為。
乃可思議也。
受持般若。
功屬無為。
故不可思議耳。
是則經功妙用。
可勝道哉。
△三總結經功妙用。
須菩提。
若善男子.善女人。
于後末世。
有受持讀誦此經。
所得功德。
我若具說者。
或有人聞。
心即狂亂。
狐疑不信。
須菩提。
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
果報亦不可思議。
此總結上離相無住二章。
以明果報。
經義皆不可思議也。
正謂上來我說善男子等。
這種校量不及的功德。
尚猶略說。
若其具說。
恐人難信。
反生疑惑。
言狐者。
乃狡獸耳。
即野幹也。
其性多疑。
以冬渡冰河。
且走且聽。
冰下水無流聲即進。
有聲即退。
因其進退不一。
以喻疑者。
此名般若福勝。
劣根者未可具聞。
恐狂亂不信。
緻招謗法之愆。
茲但少分說之耳。
何則。
以此經之義理。
乃明實相離相。
無住真心。
甚深難思。
即受持之者所獲果報。
具屬無漏無上。
故不可得而思議者也。
然則經文至此。
較量五重。
兩次外财。
兩度内施。
一番佛因。
至是較量已極。
不可更較。
故雲。
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須知後文。
雖有較量。
不過随事便舉。
或一三千界寶。
或如須彌寶聚。
或阿僧祇界寶。
皆不如上文之次等者。
此有二義。
一則恐淺識聞之。
難以信受。
緻有謗毀之罪。
二則于前離相無住二章之中。
既以廣較。
則後之發心無法。
功德之大。
可以例知。
雖不如前次第淺深。
其義更遠。
以有是經義不可思議。
果報亦不可思議。
而轄之矣。
以上首示降住其心。
曆彰般若妙用竟。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心印疏卷上
即見如來。
汝今既然能解離一切諸相。
即名諸佛。
正是我心如是。
汝亦如是。
須善護持。
此則以心印心已竟。
然空生之稱慧命者。
正所謂傳佛慧命。
真不愧矣。
△二别證。
若複有人。
得聞是經。
不驚不怖不畏。
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此即反其預歎之詞。
而印證耳。
意謂爾何求全于人。
如是之深也。
必欲其信心清淨。
即生實相。
及信解受持而後。
乃許其為第一希有者。
若然。
恐亦難得其人。
即今設或有人。
縱不能深心信解。
但聞是經而不驚疑怖畏。
就算是個上好的了。
故曰。
甚為希有。
正所謂才難。
不其然乎。
△二述成二。
一約法述成二。
一就智度述成。
何以故。
須菩提。
如來說第一波羅蜜。
即非第一波羅蜜。
是名第一波羅蜜。
此下徴明問何故但聞而不驚畏者。
便曰甚為希有。
以其人但聞是經不驚。
即證佛順俗谛所說六波羅蜜中之第一波羅蜜。
但聞是經不怖。
即證佛順真谛所說之即非第一波羅蜜。
但聞是經不畏。
即證佛順中道所說之是名第一波羅蜜。
豈非甚希哉。
問。
經中何事。
是可驚疑怖畏。
答。
無著謂于聲聞乘中。
說有法有空。
于此聞法無有故驚。
聞空無有故怖。
于二無有理中思量不能相應故畏。
以上乃約文述。
若約旨述者。
即初.無我等四相。
人天聞之。
誠為可驚。
以人天未得人空。
專執我等四相故。
次.非無我等四相。
聲聞緣覺聞之。
誠為可怖。
以二乘人。
雖無我等四相。
已證人空。
然不能非卻無我等四相。
而證法空。
三.離一切諸相。
即名諸佛者。
乃不惟我法雙空。
并俱空亦空。
雖菩薩聞之。
誠亦可畏。
以權乘菩薩。
住于法空之境。
不能将空法之空亦空。
是以有驚疑怖畏也。
而此三波羅蜜。
皆稱第一者何也。
蓋五度如盲。
般若如導。
五度無般若。
皆不到彼岸故是則般若稱之為第一波羅蜜也。
當知一往皆明離相無住之旨。
皆屬般若之用。
正猶金剛鋒利之用。
此下将談證悟。
故舉波羅蜜之究竟彼岸。
取喻金剛堅固之體也。
佛因當機已悟金剛般若。
故說波羅蜜。
更令深進。
所謂錦上鋪花耳。
△二就忍度述成。
須菩提。
忍辱波羅蜜。
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
是名忍辱波羅蜜。
此複轉述上文也。
謂此第一波羅蜜。
自何而得。
以從忍辱中來故。
何則。
以第一波羅蜜。
雖是修般若者。
設非忍度兼資。
亦不能速到彼岸。
所謂明人忍慧強也。
此由一往教諸菩薩。
度生離相。
布施無住。
非有忍力者。
則不可耳。
故起信雲。
以知法性無苦離瞋惱故。
随順修行羼提波羅蜜。
蓋羼提者。
即忍辱也。
忍即内心含容也。
辱乃外來橫逆也。
其忍有三。
謂生忍。
法忍。
無生法忍。
夫行是行者。
不見内有能忍所忍。
不見外有能辱所辱。
中間不見有杖木相加等事。
方是三輪體空。
一心清淨。
乃為深得無生法忍也。
此言忍波羅蜜者。
是順俗谛之言。
即生忍也。
非忍者。
是順真谛之言。
即法忍也。
是名忍辱者。
是說真俗不二。
順中道第一義谛之言。
即無生法忍也。
意言此人能證此忍。
方能聞是經。
于離相度生。
無住行施。
深忍好樂。
而得不驚不怖不畏。
豈非甚為希有乎。
△二約人述成。
何以故。
須菩提。
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
我于爾時。
無我相.無人相.無衆生相.無壽者相。
此印證述成離一切諸相。
即名諸佛也。
謂我昔離相方能行忍。
如其相不能離。
雖一言見侮。
猶銜恨終身。
矧割截乎。
乃至節節支解。
不瞋恨者。
由離一切相。
所以成佛也。
此乃世尊婆心太切。
所謂為人須為徹。
殺人須見血。
因當機雖悟離相之理。
恐于離相之事。
尚未了然。
故将自己做過的樣子。
拈于他看。
以便修學。
且而複恐秪會向第一波羅蜜中覓取般若。
不能于餘五度上會得般若。
故廓而充之曰。
豈惟般若非般若。
是名般若。
須知六度皆然。
即如忍辱。
非忍辱是名忍辱耳。
故徴釋雲。
以何義故。
說忍非忍。
是名為忍。
又行忍辱者。
有何憑據。
而知其離相耶。
故此佛引我昔而證成也。
蓋人平時。
可以勉強。
而至生死大難臨身。
不能絲毫假借。
故曰。
我于爾時。
無我等者。
此正燕雀不處巢。
無以畜衆雛。
如來不示行。
無以度衆生。
故先示離相的樣子耳。
又徴何以知其如來行忍。
實無四相。
聻。
釋曰。
我方支解時。
若少有四相。
即生瞋恨。
此又離相之明驗也。
梵語歌利。
此雲極惡。
陳譯為迦陵伽。
唐譯為羯利。
此秦譯也。
茲乃略釋。
若欲廣明事迹。
準涅槃經。
雲。
我念往昔生南天竺國。
富單那城。
婆羅門家。
是時有王名迦羅富。
其性暴惡。
憍慢自在。
我于爾時。
為衆生故。
在彼城外寂然禅思。
爾時彼王。
春木花敷。
與其宮人彩女。
出城遊觀。
在林樹下。
五欲自娛。
其諸彩女。
舍王遊戲。
遂至我所。
我時為欲斷彼貪故。
而為說法。
時王見我。
便生惡心。
問言。
汝得阿羅漢果耶。
我言。
未得。
複言。
汝得不還果耶。
我言。
未得。
汝既年少。
未得聖果。
則為具有貪欲煩惱。
雲何恣情觀我女人。
我言。
大王。
當知我雖未斷貪欲。
然其内心。
實無貪着。
王言。
癡人。
世有仙人。
服氣食果。
見色尚貪。
況汝盛年。
未斷貪欲。
雲何見色不貪。
我言。
大王。
見色不貪。
實不由于服氣食果。
當由系念無常不淨。
王言。
若有輕他而生诽謗。
雲何得名修持淨戒。
我言。
我無瞋妒。
雲何言謗。
王言。
雲何名戒。
答言。
忍名為戒。
王言。
若忍為戒。
當截汝耳。
若能忍者。
知汝持戒。
我時被截。
容顔不變。
王臣見已。
谏言。
如是大士。
不應加害。
王言。
汝等雲何知是大士。
諸臣曰。
見受苦時。
容顔不變。
王言。
我當更試。
即劓其鼻。
刖其手足。
爾時我于無量無邊世中。
修習慈悲。
愍苦衆生。
心無瞋恨。
時四天王。
心懷瞋忿。
雨沙礫石。
王見大怖。
複至我所。
長跪白言。
惟願哀愍。
聽我忏悔。
我曰。
大王。
我心無瞋。
亦如無貪。
王言。
大德。
雲何得知。
我即立誓。
我若真實無瞋恨者。
此身平複如故。
發是願已。
身即平複。
更願我于來世。
得成菩提。
先度大王。
是故我今成佛。
度憍陳如也。
蓋我之忍。
非止歌利一時。
又念五百生中。
作大仙人。
名曰說忍。
于爾所世。
皆無四相。
故忍慣。
而視之為尋常也。
應知忍無四相。
即為第一波羅蜜。
苟無智慧。
則不能無瞋恨。
即忍于一時。
亦不能忍于多世。
即甘忍其苦。
亦不能感格于王也。
此世尊即忍度發明離相者。
正恐說食不飽。
是欲當機親嘗一口也。
△五結成離相。
是故須菩提。
菩薩應離一切相。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前既印述已畢。
至此結勸雲。
菩薩當如我上來離相發菩提心。
亦必須修此離相之行也。
是故二字。
通結上文。
正謂爾前問我。
善男子。
善女人。
雲何發心。
雲何降住。
是故當知學般若之菩薩。
應當離相而發心也。
此佛因顯離相之用。
并其降住之前。
發心無法之旨。
一盤托出。
其如當機雖聞此說。
尚欠沉思。
可惜當面又成錯過。
故下複有雲何降伏發心之問也。
設于此處會得發心無法之旨。
則下半卷問答。
均可已矣。
所以貪看眼前浪。
失卻手中篙。
乃當機之謂欤。
此彰般若離相用竟。
△二彰般若無住用二。
一正明無住三。
一不住六塵。
不應住色生心。
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
應生無所住心。
若心有住。
即為非住。
是故佛說菩薩心。
不應住色布施。
須菩提。
菩薩為利益一切衆生故。
應如是布施。
此乃結前廣略住心無住。
以彰般若無住之用也。
因前雖曆明無住。
正明無住。
喻明無住。
校量況顯。
尚未有結。
便談離相之用。
今上已結離相之用。
故茲當結無住之用。
此乃正結前文應無所住。
行于布施。
并應無所住。
而生其心也。
不應者。
即前之應無也。
亦誡詞也。
此中言不應生心者。
良以心本無生。
因境而生。
以故生心即妄。
動念即乖。
不可住着六塵。
而行檀度者。
乃示無住之事也。
應生無所住心。
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此勸悟無住之理也。
蓋上之住色等生心。
即妄心也。
下之應生無所住心。
真心也。
所以用不應二字。
誡其勿住。
以應之一字。
勸其當生。
若心有住。
即為非住。
此明我教爾不應住者何意。
但爾之心一有住着。
即屬虛妄之幻識。
而非無住之真心矣。
正明有住即乖法體。
而非無住實相之理。
故古德雲。
卻物為上。
逐物為下。
瞥起微情。
即落地上。
正楞嚴雲。
若能轉物。
即同如來。
斯之謂也。
是故下。
示三輪空也。
不住色布施者。
能施空也。
為利益衆生者。
即受施空也。
應如是布施者。
逆指上文不住之義也。
内則不住有我。
外亦不住有人。
而中間不住可施之物。
即施物空也。
是則三輪俱空。
真可謂無住行施矣。
此明菩薩行施不應住着。
原為利益衆生也。
設或稍有住着。
則是人我未忘。
而與衆生結憎愛緣矣。
若然。
則互為子孫父母。
冤家債主。
百劫千生。
恩怨纏綿。
輪回生死。
何能解脫。
以故應當行布施時。
不得住六塵而行布施也。
果能如是行施。
則為無住之施。
無漏福田也。
所以如來教人行施。
決不可住相者。
良有以焉。
△二不住人法。
如來說一切諸相。
即是非相。
又說一切衆生。
即非衆生。
總結上文。
修忍行檀以彰無住之義。
言一切諸相。
即是非相者。
正顯真如自性。
非有相。
非無相。
非非有相。
非非無相。
非有無俱相。
非一相非異相。
非非一相。
非非異相。
非一異俱相。
乃是真空無相之實相也。
而又說一切衆生。
即非衆生者。
以一切衆生從無始來。
種種颠倒。
妄認四大為自身相。
六塵緣影為自心相。
是以四大和合。
五蘊六塵。
衆法相生。
假名衆生。
若析皮肉肋骨以歸地。
精液痰唾以歸水。
暖氣歸火。
動轉歸風。
且道妄身安在。
于中六塵各歸散滅。
畢竟無有緣心可見。
設離四大五蘊六塵。
則無衆生可得。
故雲。
即非衆生。
蓋上之諸相非相者。
謂諸法俱空也。
則遠離法非法執。
下之衆生非生者。
人我皆空也。
則遠離我執。
若合前章之義。
正是三輪空寂。
三執消融。
三空顯現。
此則般若無住之用。
可謂彰明較著者矣。
△三結顯真實二。
一正明真實。
須菩提。
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诳語者.不異語者。
此乃結前起後。
勉生信解依之修習也。
因上所明諸相非相。
衆生非衆生。
恐雲。
菩薩為利益一切衆生。
此何又說衆生非衆生。
毋乃空有矛盾。
二三其說乎。
故曰。
如來是真語實語者。
此明決不疑誤後學。
如雲。
佛說苦谛。
真實無異者是也。
況佛說法。
必然契理契機。
凡有所說。
皆歸三谛之理。
至如真語如語。
乃稱真谛即空而說也。
實語者。
此稱中道實相而說也。
不诳不異。
此順今時依俗谛而說也。
又則真語者。
無妄也。
實語者。
無虛也。
如語者。
如所得而說也。
不異者。
無更變改易也。
魏譯止此四語。
什師譯本。
則有五語。
蓋順天親論文。
欲統收四語。
發明佛意。
一一真實。
而非虛诳故耳。
由是之故。
須信誠言。
不汝欺也。
△二轉釋真實。
須菩提。
如來所得法。
此法無實無虛。
此正承佛語真實之義也。
良由此法無實。
故說衆生非衆生。
因其此法無虛。
故說利益一切衆生。
是則如來所說。
皆是稱理。
皆是真實。
非诳異矣。
此正證成無住行施。
教其不得住着也。
何故。
以此阿耨菩提之法。
不同世間所執陰處界等之法。
有實有虛。
此乃無實無虛。
因其無實。
則妙有不有。
以其無虛。
故真空不空。
因妙有不有。
故不住有法。
所以身相非身相。
菩提非菩提。
說法非說法。
世界非世界。
微塵非微塵。
莊嚴非莊嚴等。
因真空不空。
則不住非法。
所以說是名身相。
是名菩提。
是名說法。
是名世界。
是名微塵。
是名莊嚴等。
以是無實故不住有。
以是無虛故不住空。
觀佛談真空妙有。
以彰般若無住之用。
而至此處。
亦可謂竭盡而無餘蘊矣。
△二舉喻顯用二。
一舉喻二。
一喻住則不妙。
須菩提。
若菩薩心住于法而行布施。
如人入闇。
即無所見。
此喻住相之過也。
乃世尊恐當機不能頓空三輪。
猶帶廉纖。
故舉喻以明住相不妙之過也。
言菩薩心住相行施。
不惟不能透脫根塵。
抑且被物所轉。
反為貪癡所覆。
徒增憎愛緣耳。
是知不能得般若無住妙用。
而行施者。
頭頭障礙。
如一雙好眼。
入于闇室。
縱有無量家珍。
且不能見。
安得其受用者哉。
△二喻不住方妙。
若菩薩心。
不住法而行布施。
如人有目。
日光明照。
見種種色。
此喻無住之功也。
蓋住則被境牽纏。
不住則即能轉物。
而蕩除三執。
徹證三空。
方謂之金剛大用現前也。
始得情翳冰消。
智光圓照。
道眼觀來。
事事光明。
即如人之有目。
又加之日光照耀。
則能盡見種種之物色矣。
所謂寸絲不挂。
萬裡無雲。
撥開關棙子。
親見本來人。
而此無住之用。
妙莫加焉。
然則發心菩薩。
可不深求無住乎。
△二顯用二。
一生福用二。
一自利福。
須菩提。
當來之世。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
能于此經。
受持讀誦。
即為如來以佛智慧。
悉知是人。
悉見是人。
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上以五語二喻。
證勸無住行施。
然行施者。
既得三輪寂。
三執消。
三空顯。
是經之意可謂深矣。
而猶未識持經功德。
故此顯之。
蓋當來之世。
正屬此時。
所謂濁惡者多。
受道者少。
若非久植善根。
不能受持讀誦。
今雲能者。
不惟能誦文字章句。
亦能受持無住妙義。
則其人功德。
非權乘小果可以企及。
故雲。
即為如來以佛智慧。
悉知悉見。
此即為之為。
當訓得字。
謂即得感格者也。
以佛智慧。
言悉知者。
乃佛三達洞照。
悉見者。
五眼圓觀也。
如是者。
逆指前來廣略章中。
虛空無量。
沙界無邊之功德也。
問。
此經前後重重校量。
佛意何居。
答。
良以金剛般若。
無著真宗。
誠印心之秘典。
乃入聖之真诠。
三執空而妄心休息。
三智顯而實相圓成。
稍非觀照精純。
奚得心空境寂。
不假文字般若。
何由認路還家。
故凡結證之處。
廣明持說之功。
不過俾道脈以常流。
使法源而不竭。
微言不泯。
意在斯焉。
△二利他福二。
一略說福。
須菩提。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
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
中日分複以恒河沙等身布施。
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
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
以身布施。
若複有人。
聞此經典信心不逆。
其福勝彼。
何況書寫受持讀誦。
為人解說。
須菩提。
以要言之。
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
如來為發大乘者說。
為發最上乘者說。
此較量持說勝身施者。
以顯般若無住之功也。
蓋日有三分。
初日辰巳分。
中日午未分。
後日申酉分。
此言每日三分。
各用恒河沙身施。
可謂行檀之精進矣。
然而不唯一日兩日。
如是積日而劫。
壘一而百。
以至于無量百千萬億劫。
此則甚言其久也。
而況日日三分。
皆以恒沙身而為布施。
此則内财之施。
福自難量。
梵語劫波。
此雲長時。
有小中大。
芥城拂石。
增減之不同。
此上較定其福之勝。
然猶不及聞此經典。
般若無住之義。
一念信心耳。
此言逆者。
即忤逆。
所謂謗方等也。
而曰不逆者。
即随順此文字般若。
無住之義。
不生毀謗。
隻此之福。
已勝身施。
何況受持讀誦。
為人解說。
此受持讀誦自利也。
為人解說利他也。
正明一聞信順。
福尚超于恒沙身施。
何況二利俱備之者。
則其人福。
愈難較矣。
此以要下。
初由略以較多。
既難比勝。
今自廣以至要。
故雲。
以要言之。
意謂設具足贊歎。
終不可窮。
以略而言。
亦有不可心思。
不可言議。
不可以多少稱長短量。
實無邊涯際畔之功德也。
應知如此内施。
雖事大時長。
乃福感有漏。
苟能随順般若。
則自他俱利。
果證菩提。
是無漏法施之功。
豈可以有漏生死身而較量哉。
如來為發下承上而言。
謂此經具不可思議功德者。
以為發大乘心者說故。
為發最上乘心者說故。
若據起信。
其大有三。
謂體相用也。
複恐濫權。
故以最上揀之。
所謂一佛乘也。
以大乘則通收回小向大。
漸機人也。
最上乘。
則指不曆階級。
圓頓人也。
△二廣說福三。
一正明廣說功德。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
廣為人說。
如來悉知是人。
悉見是人。
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
如是人等。
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勸持廣說以顯功德也。
謂此經既為大乘人說。
然能受持廣說。
具二利之德。
則此人亦大乘人矣。
言廣說者。
于人。
非止一二。
于經。
非止四句。
所謂向稠人廣衆之中。
建大法幢。
普施般若法雨也。
然則此人之功德。
非心所測。
非口所宣。
唯有如來。
能悉知見。
降斯已還。
皆莫能識。
何則。
以此人既能自利利人。
即為荷擔如來無上菩提故也。
在背為荷。
在肩為擔。
言如是二利之人。
方是任重緻遠。
代佛擔擔。
替佛行道者也。
△二反顯樂小不能。
何以故。
須菩提。
若樂小法者。
着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
即于此經不能聽受讀誦。
為人解說。
此反顯也。
正明不能以般若為己任者。
則非大乘之器。
問。
佛心平等。
施法亦然。
雲何上說。
惟為大乘。
與最上乘耶。
答。
樂小者。
自不能聽信受持。
并廣說耳。
所謂一日之價。
以為大得。
何暇于留心法王大寶哉。
以其樂小之流。
四相未空。
法執未除。
愛樂小果。
著相憍慢。
耽着虛妄。
深戀不舍。
焉能向此般若經中。
于離相無住之義。
而肯聽信乎。
且聽信尚然不能。
焉能受持讀誦。
廣為諸人解說其義趣乎。
正明小機。
決不能受持廣說耳。
今既能聽受讀誦。
為人解說。
非樂小者可比。
甯不謂之大乘人。
最上乘人。
為荷擔菩提者乎。
△三結指經處當供。
須菩提。
在在處處。
若有此經。
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
所應供養。
當知此處。
即為是塔。
皆應恭敬。
作禮圍繞。
以諸花香。
而散其處。
此勸護法當供其經也。
須菩提下。
在在。
乃經在所在。
處處。
即經處之處也。
此皆領前無住章中。
随說是經。
乃至四句。
當知此處。
一切天人。
皆應供養。
如佛塔廟也。
言恭者。
即作禮圍繞。
而敬者。
即以諸香花等。
此即依正而表恭敬也。
塔乃藏應身舍利之所。
而此經乃藏法身舍利之處。
所以益當供之也。
問。
前既有此。
何更重說。
答。
前明無住之義。
言經處與人。
皆應供養。
此明無住妙用。
經處及人。
甯不然哉。
且前雲。
如佛塔廟。
茲曰。
即為是塔。
而即之與如。
較前為更親切也。
文義各别。
故不重也。
△二滅罪用三。
一正明滅罪妙用。
複次。
須菩提。
善男子.善女人。
受持讀誦此經。
若為人輕賤。
是人先世罪業。
應堕惡道。
以今世人輕賤故。
先世罪業。
則為消滅。
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顯持誦有二不可思議也。
一者以輕易重。
能回定業。
則報不可思議。
二者當得菩提。
則果不可思議。
此釋持經有不得勝福之疑。
複次須菩提下。
謂此經既為發大乘。
并最上乘者說。
而持說之人。
又具不可思議功德。
凡經在處。
即是佛塔。
則一切天人。
應當恭敬。
此皆如來真實誠言。
信固然矣。
如何現有善男子善女人。
在那裡受持讀誦。
不唯不得人天恭敬。
而反被世人輕賤者。
何也。
所謂輕則不重。
賤則不尊矣。
然則輕賤事有多種。
或行嫉妒。
或生忌嫌。
或懷瞋而加謗。
或倚勢而欺淩。
甚而刀杖瓦石。
拳腳相加。
是皆輕賤之事。
以此觀之。
經功何在。
釋雲。
是人先世罪業也。
以其人未識佛時。
未聞法時。
未遇僧時。
未持般若時。
且莫說是人前生多世。
即今生以先半世之中。
能保其皆造福而不造罪業乎。
既有罪業則将來之世。
應堕惡道。
受苦無窮。
言惡道者。
即三惡道。
乃地獄.餓鬼.畜生也。
今以持經功德。
轉重報令輕受。
轉生報後報。
令現受。
由今世被人輕賤。
則先世所造之罪業。
即借此而消滅矣。
不複更堕三塗。
豈非般若之殊勳哉。
然且不止滅罪。
由此修習。
當得成佛。
故雲。
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言當得。
正謂今雖不得。
當來必得也。
豈可因人輕賤。
遂謂持誦無功。
以此觀之。
則轉罪報而得佛果。
應亦愈知此經之妙用矣。
△二兼顯經功妙用。
須菩提。
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
于然燈佛前。
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
悉皆供養承事。
無空過者。
若複有人。
于後末世。
能受持讀誦此經。
所得功德。
于我所供養諸佛功德。
百分不及一。
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顯經功妙用。
不可思議也。
須菩提下。
乃舉福較慧也。
我即法身真我。
念即明計不忘之謂也。
阿僧祇翻無央數。
十大數之一也。
然曰。
無量阿僧祇者。
即三無央數也。
蓋我世尊。
自為廣熾陶師。
遇古釋迦。
開導發心。
修習佛果。
至第一僧祇劫滿。
遇寶髻如來。
二僧祇滿。
遇然燈如來。
三僧祇滿。
遇勝觀如來。
今雲。
然燈前者。
即未見然燈之前也。
那由他。
乃第九數。
數當萬萬。
供養。
約四事言。
承事。
謂躬承奉事。
順教無違。
空過者。
謂如上諸佛。
不曾空過一佛。
而不供養承事者也。
此正世尊。
以自己因中供養諸佛如是之多。
且無一佛空過。
而其福德。
誠不可量。
若與末世持經相校。
皆不及一。
何則。
供養諸佛。
事屬有為。
乃可思議也。
受持般若。
功屬無為。
故不可思議耳。
是則經功妙用。
可勝道哉。
△三總結經功妙用。
須菩提。
若善男子.善女人。
于後末世。
有受持讀誦此經。
所得功德。
我若具說者。
或有人聞。
心即狂亂。
狐疑不信。
須菩提。
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
果報亦不可思議。
此總結上離相無住二章。
以明果報。
經義皆不可思議也。
正謂上來我說善男子等。
這種校量不及的功德。
尚猶略說。
若其具說。
恐人難信。
反生疑惑。
言狐者。
乃狡獸耳。
即野幹也。
其性多疑。
以冬渡冰河。
且走且聽。
冰下水無流聲即進。
有聲即退。
因其進退不一。
以喻疑者。
此名般若福勝。
劣根者未可具聞。
恐狂亂不信。
緻招謗法之愆。
茲但少分說之耳。
何則。
以此經之義理。
乃明實相離相。
無住真心。
甚深難思。
即受持之者所獲果報。
具屬無漏無上。
故不可得而思議者也。
然則經文至此。
較量五重。
兩次外财。
兩度内施。
一番佛因。
至是較量已極。
不可更較。
故雲。
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須知後文。
雖有較量。
不過随事便舉。
或一三千界寶。
或如須彌寶聚。
或阿僧祇界寶。
皆不如上文之次等者。
此有二義。
一則恐淺識聞之。
難以信受。
緻有謗毀之罪。
二則于前離相無住二章之中。
既以廣較。
則後之發心無法。
功德之大。
可以例知。
雖不如前次第淺深。
其義更遠。
以有是經義不可思議。
果報亦不可思議。
而轄之矣。
以上首示降住其心。
曆彰般若妙用竟。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心印疏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