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會解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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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無上法王體。
以分别亡故。
不取自相。
亦複如是。
故說非身名為大身。
以遠離諸漏則無有物。
唯有清淨妙身。
而不依它緣住。
故曰遠離于有漏等(上卷止此)。
○唐譯雲雲。
○功德施曰。
此喻顯示自在之身如須彌山。
由共業力。
雖無分别。
而生大體。
如來亦爾。
于無量劫修諸福行。
雖獲大身不由分别。
以第一義中山及色身無體性故。
是形相者皆有為故。
如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非謂有身名大身也(斷疑七)。
[會解]曰。
此章以諸論對釋。
文相絕異。
今謂各有其理。
無著約當文釋義。
故以成熟衆生言之。
亦是舍離衆生障。
蓋左右之異。
經言大身。
即欲界衆生中舉其大者。
有如阿修羅等。
意則菩薩雖為成熟衆生。
而不見衆生相。
亦如現彼大身。
尚不見其身。
況其餘者。
又曰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此應知有事理。
以事還是言彼大身。
出于變化。
不有自體。
故能如是之大。
若實有是體。
使複有大者形之。
則體亦小矣。
以理則顯示成熟衆生。
令其證法無我。
以彼體非體。
了無生無作。
說非身之身。
故曰顯示自性與相差别。
言自性則非身之身。
與上大身相異也。
天親取承上斷疑。
故不取自法王體。
有如山王無分别義。
謂雖有大身而非大身。
釋上無為不可取之疑。
而言非身者。
謂以所非言之。
則非有為有漏身。
所謂遠離有漏等是也。
以克體亡相言之。
則相而非相。
即非相名大身。
所謂以第一義故山及色身俱無體相是也。
然以三身分别。
既曰受樂報佛即報身也。
故教門以證非身為勝。
的據是文。
誠得其當也。
或者又以涅槃百非之身證非身為劣者。
曾不知彼約所非之身。
還是以身為劣。
以能非者為勝。
其義宛順也。
此殆自昔莫決之論。
苟得今能所義。
其旨判然矣。
○從第三至此。
往複折徴。
凡五釋疑。
并顯不可取說無有定法之義。
其理既窮。
無可疑者。
則複舉沙數恒河世界七寶施福以為校量。
顯其福勝。
此下文凡四段。
如經雲雲。
【經】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止)如來無所說。
【論】無著曰。
此下第九為遠離随順外論散亂。
依離障中其名大同。
故經說四種因緣顯此法勝。
謂一攝福德。
二天等供養。
三難作。
四起如來等念。
對經(雲雲)。
于中言說者。
為它直說。
或教授它。
顯示此法勝異對治樂彼外論散亂等過。
或于中起如言執。
對治彼未來罪。
故說般若即非般若。
亦顯無有餘法如來說者。
故言如來有所說法不。
此則顯示自相及平等相第一義法門也。
頌曰。
說多義差别 亦成勝校量 後福過于前 故重說勝喻 ○天親釋曰。
前已說多福德譬。
此複說無量世界譬者。
為漸化衆生令生信心上妙義故。
又前未顯以何功德能得菩提。
故以此譬成彼功德(餘文入後段釋)。
○唐譯大同(上卷止此)。
○功德施論文。
目此下作十三種因示之門合不同。
并出四段後(雲雲)。
[會解]曰。
文本重舉廣譬。
校量持經之福。
而論言遠離外論散亂者。
亦由上明。
成熟衆生。
則必菩薩出以為物。
而尚居信行。
或不免随外論散亂。
如前邪取之論。
及定心時馳散外境。
故須内不失照。
無散亂之非。
外順物機。
無邪取之僻。
使内外不失其宜。
如是受持四句偈等。
無它人說。
則其福勝前施福。
果不虛矣。
故經先明所校之本。
次說持經福勝。
随說經處為人天等供養。
如佛塔無異。
況盡能受持成就最上希有之法。
則作所難作。
是應作念。
随經典所在處。
若如來無二。
以法即是佛。
佛即是衆。
亦是尊重弟子。
如須菩提等所在。
一體三寶。
文見于此。
法華雲。
若人信汝所說。
則為見我。
亦見于汝及比丘僧。
即其義焉。
又曰。
如言執義。
為對治彼未來罪者。
然般若雖勝。
執之則乖。
因執成妄。
起未來罪。
故須菩提于是問名。
如來于是勸持。
而複遣之。
故曰佛說般若等。
夫非之雲者。
所以對治如言之執。
然則般若信非般若。
而亦有餘法可說乎。
則曰如來無所說。
苟無所說。
則餘法亦般若。
是為顯示般若自相。
及一切法皆般若。
則平等相也。
如是法門即第一義。
【經】須菩提于意雲何三千大千世界(止)是名世界。
【論】無著曰。
此下第十明色及衆生身抟取中觀破相應行。
亦為離影象相自在中無巧便故。
經言三千世界。
彼不限量攀緣作意。
言菩薩恒于世界攀緣作意修習。
于中為破色身影象相故。
顯示二種方便。
一者細作方便。
如世界所有微塵等。
二不念方便。
如經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等。
又經言世界非世界者。
顯衆生世界也。
但以名身名為衆生。
不念名身方便。
是即顯示。
故不複說彼細作方便也。
【經】佛言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止)是名三十二相。
【論】無著曰。
此下第十一明供養給侍如來。
亦為離不具福德資糧障故。
如經雲雲。
為成福資糧故。
親近供養。
不應以相見如來。
應見第一義法身也。
頌曰。
尊重于二處 因習證大體 彼因習煩惱 此降伏染福 ○天親釋曰。
雲何成彼福勝。
謂二處者。
一所說處。
二能說人。
于此二處生尊重故。
非前七寶等施福。
以此法門能與諸佛證法作勝因故。
如經言如來無所說法等。
謂是證法。
非獨如來無所說。
餘佛亦如是說故。
彼珍寶布施是煩惱因。
成就彼染事故。
此因示現遠離煩惱。
故說地塵喻。
以體是無記。
非貪等煩惱。
則此福為近能降伏。
(勝也)彼施福染因。
何況此持經福。
能成菩提。
及于成就相福中勝。
以彼相福。
于佛菩提為非相故。
亦非法身。
故知此福複勝于彼。
則最近最勝。
○唐譯曰。
由劣亦勝故者。
謂外塵雖是無記。
彼福縱善方之亦劣。
又彼相業比今福因。
是亦為劣。
望彼施福猶勝過故。
是劣亦勝也。
況法身因而不超越。
餘文大同(雲雲)。
[會解]曰。
經明世界微塵多而非多。
二論各為說不同。
無著謂觀破色及衆生身。
抟取顯相應行義。
則是以外塵非塵例。
破色身和合離身影象障。
言影象則無實之義。
自在中無巧便者。
謂有色則有礙。
了影象無實。
則自在矣。
使無巧便。
亦不能離與般若相應故。
初明外塵雖多而無實。
以例内身和合而虛假。
彼不限量攀緣作意者。
謂彼地塵初不限量塵之多少。
及攀緣作意。
而菩薩自于世界言塵數多。
緣于外塵作意修習。
是還承上文為次也。
破色身中顯示二種方便者。
謂一以微細末塵作方便。
二以不取念著作方便。
并如經。
以是滅彼影象則色身忘矣。
二以世界非世界破衆生假名。
由名身易破故。
但用其一。
不用其二也。
天親則謂由上施福是煩惱因。
故說地塵為遠離因。
意以外塵性是無記。
非煩惱體。
異彼施福。
是染因故。
以顯持經福德。
不唯非煩惱因。
而又能成菩提。
是則施福為下塵性。
次之持經福則至矣。
次章言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者。
依無著以不具福德資糧故。
應見如來。
當以法見。
而不應以相見也。
天親還依校量福勝故。
以彼相于佛菩提。
則為非相理。
各有當無得而一也。
【經】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止)是名第一波羅蜜。
【論】無著曰。
此下第十二遠離利養疲乏熱惱不起精進故。
亦為離懈怠利養等樂味障故。
如經明。
舍爾許身所有之福故發起精進。
經言若複有人等。
即是以清淨心生于實相。
若實生如是想。
則為于實相有分别。
為離此過故。
複言是實相者即是非相等。
又經言我今得聞等者。
為令于味着利養懈怠者生慚愧故。
說于來世正法滅時。
尚有菩薩于此法門而能信受。
無人取法取等見。
雲何汝等遠離修行。
故經言此人無我相等。
示無人取也。
又曰我相即是非相等。
示無法取也。
離一切相即名諸佛者。
示順學相也。
佛離一切相故。
我等亦應離之。
此并為離退失精進故。
言不驚不怖者。
于聲聞乘說有法及空而已。
今于此經聞法無有故驚。
聞空無有故怖。
于二不有理中。
不能相應故畏。
以驚畏故不能發起精進。
若不驚等則反是也。
又聞若相若生及第一義三種皆無自性。
故不驚等。
如來說第一波羅蜜者。
一為顯此法勝上令生慚愧處故。
二以于餘波羅蜜中勝故。
三示一切諸佛同說故。
故名第一。
頌曰。
苦身勝于彼 希有反上義 彼智岸難量 亦不同餘法 堅實解深義 勝餘修多羅 大因及清淨 福中勝福德 ○天親釋曰。
此不重明福勝。
謂捐舍身命重于資生珍寶等施。
而此福複勝于彼。
何以故。
彼舍苦身。
不如為法念彼身苦故舍。
須菩提以重法故悲泣而言。
凡七義明勝。
謂一希有等。
雖有慧眼。
昔未曾聞。
故言希有。
(一)般若智岸無人能量。
故名第一。
即上義也。
(二)以有實相異餘非實。
故名不同。
(三)以思量修習不起我等相故。
堅實深妙。
(四)不起我等相者。
示所取境界不倒故。
我相即是非相者。
示能取境界不倒故。
亦二無我智不驚等者謂于非處生懼曰驚。
如非正道行故。
以不能無疑心故曰怖。
一向驚怖恐其堕故曰畏。
若能遠離則曰不驚等。
又此法門勝餘修多羅。
(五)是第一故名為大因。
(六)諸佛所共說故。
名為清淨。
(七)并如經雲雲。
○唐譯釋義大同(雲雲)。
○功德施曰。
複次如恒河中下。
顯示受持正法其福甚多。
凡十三義。
謂處可恭敬故。
人可尊崇故。
一切勝因故。
彼義無上故。
越内外多故。
勝佛色因故。
超内施福故。
同佛出現故。
希能信解故。
難有修行故。
信修果大故。
信解成就故。
威力無上故。
何故殷勤說此諸因相耶。
以諸衆生行資生施。
求财位果。
不持正法。
斷諸苦因故。
故顯示此處可恭敬等。
一一對經(雲雲)。
言不驚等者。
謂于諸法無生無和合相無有決定信解成就故。
亦于聞思修時心安不動故也。
[會解]曰。
自初文至此。
以無著則文為四住。
以天親則一喻二處及七勝義。
以功德施則十三種因。
雖開合不同。
其為校量福勝顯持經德用一也。
言其福不出有三。
謂七寶施福。
内财施福。
持說經福。
是三者一為所校。
二為能校。
以其所顯則持經為最。
此其大略也。
然以七寶施福而有廣狹。
如前但舉大千世界狹也。
此舉恒沙世界廣也。
内财施福而有兼但。
如直舍身命但也。
為法而舍兼也。
持說經福亦有分具及淺深等。
如持說一四句偈等分也。
盡能受持等具也。
前以大千七寶所校者淺也。
以恒沙世界七寶所校者深也。
如其次第一一疊論。
則初譬為劣。
以其聞者未能深契故。
所校則淺。
次譬當斷疑之後聞解既勝故。
所校則深。
以持經福超内财施者。
據但者言。
亦次第然也。
二往言之。
為法而舍内财者。
複勝于後。
以事理兼行故也。
初譬雖劣。
而能成立施因。
苟不以住相則持經之福何以加此。
經又以地塵喻非煩惱因。
得同于勝福。
三十二相本是相業。
反劣于持經。
故知苟有分别雖相而非。
苟無分别雖塵亦是。
但在其心。
不在事福也。
複次須菩提随說是經下。
言持說有分具也。
既曰随說。
則一四句據極少言。
不局一文一偈而已。
文本正宗。
而便問名請持者。
一經大旨概盡于此。
後諸文義敷唱厥旨。
亦不乖隔一經大體。
況所言者般若之實。
故繼之問名宜也。
名必有義。
則後諸所說般若之義也故說般若波羅蜜者所說之本也。
即非般若等約二谛以結顯也。
二谛既彰。
中道可知。
則三智之道備矣。
三智者理也。
因理以及教。
則曰如來有所說法不。
須菩提複承佛力而言之曰。
如來無所說。
夫無所說者是真般若也。
然于說處無說是說。
即般若無說而無所不說。
則因理以及事。
故曰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等。
是世界微塵者般若之事也。
惟其皆般若故。
則曰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等。
然則教理及事皆因也。
因因以及果。
則又曰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
亦曰不也。
不則彰其非相是如來之相。
亦般若而已矣。
夫惟般若遍攝一切法。
而一切法即般若。
持是經者。
何福以非之。
于是舉舍恒沙身命以校其福。
則又進一等。
無著以此下文為遠離利養疲乏者。
不出違順二障。
由前福德資糧有具不具。
具則有利養等障。
不具則有疲乏等障。
非極言校量之福。
則不足以發起大精進故。
時須菩提聞法深解。
喜不自勝。
而至于泣。
則其感悟可知。
且曰所得慧眼未曾得聞者。
夫昔所得慧眼。
直空智而已。
非所以兼亡自性之至空也。
所以聞之者因心生信。
因信入理。
理固本然。
要由信得。
故曰信心清淨則生實相。
生則得也。
實相則理也。
信之曰實信。
觀之曰實想。
性之曰實相。
理一而已。
所以成就聞解功德第一希有者。
以其至空也。
有則有法得以拟之。
非無相也。
故曰是實相者則是非相。
不見有一相者名為實相。
我今得聞等者。
複以正法末世校其難易。
佛世為易者。
以其根利障輕故無我人等相。
則信解為易。
末世反是。
信之為難。
然有信解則為希有。
所以進之也。
雖然而我人等相亦本非相。
未始離于般若。
苟能體之。
複何難之有。
故曰我相即是非相等。
又曰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
是複以佛能離相勉彼聞者。
所以實上希有之義。
如來印之。
則曰如是如是不驚等言。
亦領上信解受持一句。
即信故不驚。
解故不怖。
勇于受持故不畏。
上以無我相等釋希在。
此以說第一波羅蜜釋之。
蓋相成顯爾。
而曰非第一波羅蜜者。
亦上兼亡自性之謂也。
以分别亡故。
不取自相。
亦複如是。
故說非身名為大身。
以遠離諸漏則無有物。
唯有清淨妙身。
而不依它緣住。
故曰遠離于有漏等(上卷止此)。
○唐譯雲雲。
○功德施曰。
此喻顯示自在之身如須彌山。
由共業力。
雖無分别。
而生大體。
如來亦爾。
于無量劫修諸福行。
雖獲大身不由分别。
以第一義中山及色身無體性故。
是形相者皆有為故。
如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非謂有身名大身也(斷疑七)。
[會解]曰。
此章以諸論對釋。
文相絕異。
今謂各有其理。
無著約當文釋義。
故以成熟衆生言之。
亦是舍離衆生障。
蓋左右之異。
經言大身。
即欲界衆生中舉其大者。
有如阿修羅等。
意則菩薩雖為成熟衆生。
而不見衆生相。
亦如現彼大身。
尚不見其身。
況其餘者。
又曰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此應知有事理。
以事還是言彼大身。
出于變化。
不有自體。
故能如是之大。
若實有是體。
使複有大者形之。
則體亦小矣。
以理則顯示成熟衆生。
令其證法無我。
以彼體非體。
了無生無作。
說非身之身。
故曰顯示自性與相差别。
言自性則非身之身。
與上大身相異也。
天親取承上斷疑。
故不取自法王體。
有如山王無分别義。
謂雖有大身而非大身。
釋上無為不可取之疑。
而言非身者。
謂以所非言之。
則非有為有漏身。
所謂遠離有漏等是也。
以克體亡相言之。
則相而非相。
即非相名大身。
所謂以第一義故山及色身俱無體相是也。
然以三身分别。
既曰受樂報佛即報身也。
故教門以證非身為勝。
的據是文。
誠得其當也。
或者又以涅槃百非之身證非身為劣者。
曾不知彼約所非之身。
還是以身為劣。
以能非者為勝。
其義宛順也。
此殆自昔莫決之論。
苟得今能所義。
其旨判然矣。
○從第三至此。
往複折徴。
凡五釋疑。
并顯不可取說無有定法之義。
其理既窮。
無可疑者。
則複舉沙數恒河世界七寶施福以為校量。
顯其福勝。
此下文凡四段。
如經雲雲。
【經】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止)如來無所說。
【論】無著曰。
此下第九為遠離随順外論散亂。
依離障中其名大同。
故經說四種因緣顯此法勝。
謂一攝福德。
二天等供養。
三難作。
四起如來等念。
對經(雲雲)。
于中言說者。
為它直說。
或教授它。
顯示此法勝異對治樂彼外論散亂等過。
或于中起如言執。
對治彼未來罪。
故說般若即非般若。
亦顯無有餘法如來說者。
故言如來有所說法不。
此則顯示自相及平等相第一義法門也。
頌曰。
說多義差别 亦成勝校量 後福過于前 故重說勝喻 ○天親釋曰。
前已說多福德譬。
此複說無量世界譬者。
為漸化衆生令生信心上妙義故。
又前未顯以何功德能得菩提。
故以此譬成彼功德(餘文入後段釋)。
○唐譯大同(上卷止此)。
○功德施論文。
目此下作十三種因示之門合不同。
并出四段後(雲雲)。
[會解]曰。
文本重舉廣譬。
校量持經之福。
而論言遠離外論散亂者。
亦由上明。
成熟衆生。
則必菩薩出以為物。
而尚居信行。
或不免随外論散亂。
如前邪取之論。
及定心時馳散外境。
故須内不失照。
無散亂之非。
外順物機。
無邪取之僻。
使内外不失其宜。
如是受持四句偈等。
無它人說。
則其福勝前施福。
果不虛矣。
故經先明所校之本。
次說持經福勝。
随說經處為人天等供養。
如佛塔無異。
況盡能受持成就最上希有之法。
則作所難作。
是應作念。
随經典所在處。
若如來無二。
以法即是佛。
佛即是衆。
亦是尊重弟子。
如須菩提等所在。
一體三寶。
文見于此。
法華雲。
若人信汝所說。
則為見我。
亦見于汝及比丘僧。
即其義焉。
又曰。
如言執義。
為對治彼未來罪者。
然般若雖勝。
執之則乖。
因執成妄。
起未來罪。
故須菩提于是問名。
如來于是勸持。
而複遣之。
故曰佛說般若等。
夫非之雲者。
所以對治如言之執。
然則般若信非般若。
而亦有餘法可說乎。
則曰如來無所說。
苟無所說。
則餘法亦般若。
是為顯示般若自相。
及一切法皆般若。
則平等相也。
如是法門即第一義。
【經】須菩提于意雲何三千大千世界(止)是名世界。
【論】無著曰。
此下第十明色及衆生身抟取中觀破相應行。
亦為離影象相自在中無巧便故。
經言三千世界。
彼不限量攀緣作意。
言菩薩恒于世界攀緣作意修習。
于中為破色身影象相故。
顯示二種方便。
一者細作方便。
如世界所有微塵等。
二不念方便。
如經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等。
又經言世界非世界者。
顯衆生世界也。
但以名身名為衆生。
不念名身方便。
是即顯示。
故不複說彼細作方便也。
【經】佛言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止)是名三十二相。
【論】無著曰。
此下第十一明供養給侍如來。
亦為離不具福德資糧障故。
如經雲雲。
為成福資糧故。
親近供養。
不應以相見如來。
應見第一義法身也。
頌曰。
尊重于二處 因習證大體 彼因習煩惱 此降伏染福 ○天親釋曰。
雲何成彼福勝。
謂二處者。
一所說處。
二能說人。
于此二處生尊重故。
非前七寶等施福。
以此法門能與諸佛證法作勝因故。
如經言如來無所說法等。
謂是證法。
非獨如來無所說。
餘佛亦如是說故。
彼珍寶布施是煩惱因。
成就彼染事故。
此因示現遠離煩惱。
故說地塵喻。
以體是無記。
非貪等煩惱。
則此福為近能降伏。
(勝也)彼施福染因。
何況此持經福。
能成菩提。
及于成就相福中勝。
以彼相福。
于佛菩提為非相故。
亦非法身。
故知此福複勝于彼。
則最近最勝。
○唐譯曰。
由劣亦勝故者。
謂外塵雖是無記。
彼福縱善方之亦劣。
又彼相業比今福因。
是亦為劣。
望彼施福猶勝過故。
是劣亦勝也。
況法身因而不超越。
餘文大同(雲雲)。
[會解]曰。
經明世界微塵多而非多。
二論各為說不同。
無著謂觀破色及衆生身。
抟取顯相應行義。
則是以外塵非塵例。
破色身和合離身影象障。
言影象則無實之義。
自在中無巧便者。
謂有色則有礙。
了影象無實。
則自在矣。
使無巧便。
亦不能離與般若相應故。
初明外塵雖多而無實。
以例内身和合而虛假。
彼不限量攀緣作意者。
謂彼地塵初不限量塵之多少。
及攀緣作意。
而菩薩自于世界言塵數多。
緣于外塵作意修習。
是還承上文為次也。
破色身中顯示二種方便者。
謂一以微細末塵作方便。
二以不取念著作方便。
并如經。
以是滅彼影象則色身忘矣。
二以世界非世界破衆生假名。
由名身易破故。
但用其一。
不用其二也。
天親則謂由上施福是煩惱因。
故說地塵為遠離因。
意以外塵性是無記。
非煩惱體。
異彼施福。
是染因故。
以顯持經福德。
不唯非煩惱因。
而又能成菩提。
是則施福為下塵性。
次之持經福則至矣。
次章言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者。
依無著以不具福德資糧故。
應見如來。
當以法見。
而不應以相見也。
天親還依校量福勝故。
以彼相于佛菩提。
則為非相理。
各有當無得而一也。
【經】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止)是名第一波羅蜜。
【論】無著曰。
此下第十二遠離利養疲乏熱惱不起精進故。
亦為離懈怠利養等樂味障故。
如經明。
舍爾許身所有之福故發起精進。
經言若複有人等。
即是以清淨心生于實相。
若實生如是想。
則為于實相有分别。
為離此過故。
複言是實相者即是非相等。
又經言我今得聞等者。
為令于味着利養懈怠者生慚愧故。
說于來世正法滅時。
尚有菩薩于此法門而能信受。
無人取法取等見。
雲何汝等遠離修行。
故經言此人無我相等。
示無人取也。
又曰我相即是非相等。
示無法取也。
離一切相即名諸佛者。
示順學相也。
佛離一切相故。
我等亦應離之。
此并為離退失精進故。
言不驚不怖者。
于聲聞乘說有法及空而已。
今于此經聞法無有故驚。
聞空無有故怖。
于二不有理中。
不能相應故畏。
以驚畏故不能發起精進。
若不驚等則反是也。
又聞若相若生及第一義三種皆無自性。
故不驚等。
如來說第一波羅蜜者。
一為顯此法勝上令生慚愧處故。
二以于餘波羅蜜中勝故。
三示一切諸佛同說故。
故名第一。
頌曰。
苦身勝于彼 希有反上義 彼智岸難量 亦不同餘法 堅實解深義 勝餘修多羅 大因及清淨 福中勝福德 ○天親釋曰。
此不重明福勝。
謂捐舍身命重于資生珍寶等施。
而此福複勝于彼。
何以故。
彼舍苦身。
不如為法念彼身苦故舍。
須菩提以重法故悲泣而言。
凡七義明勝。
謂一希有等。
雖有慧眼。
昔未曾聞。
故言希有。
(一)般若智岸無人能量。
故名第一。
即上義也。
(二)以有實相異餘非實。
故名不同。
(三)以思量修習不起我等相故。
堅實深妙。
(四)不起我等相者。
示所取境界不倒故。
我相即是非相者。
示能取境界不倒故。
亦二無我智不驚等者謂于非處生懼曰驚。
如非正道行故。
以不能無疑心故曰怖。
一向驚怖恐其堕故曰畏。
若能遠離則曰不驚等。
又此法門勝餘修多羅。
(五)是第一故名為大因。
(六)諸佛所共說故。
名為清淨。
(七)并如經雲雲。
○唐譯釋義大同(雲雲)。
○功德施曰。
複次如恒河中下。
顯示受持正法其福甚多。
凡十三義。
謂處可恭敬故。
人可尊崇故。
一切勝因故。
彼義無上故。
越内外多故。
勝佛色因故。
超内施福故。
同佛出現故。
希能信解故。
難有修行故。
信修果大故。
信解成就故。
威力無上故。
何故殷勤說此諸因相耶。
以諸衆生行資生施。
求财位果。
不持正法。
斷諸苦因故。
故顯示此處可恭敬等。
一一對經(雲雲)。
言不驚等者。
謂于諸法無生無和合相無有決定信解成就故。
亦于聞思修時心安不動故也。
[會解]曰。
自初文至此。
以無著則文為四住。
以天親則一喻二處及七勝義。
以功德施則十三種因。
雖開合不同。
其為校量福勝顯持經德用一也。
言其福不出有三。
謂七寶施福。
内财施福。
持說經福。
是三者一為所校。
二為能校。
以其所顯則持經為最。
此其大略也。
然以七寶施福而有廣狹。
如前但舉大千世界狹也。
此舉恒沙世界廣也。
内财施福而有兼但。
如直舍身命但也。
為法而舍兼也。
持說經福亦有分具及淺深等。
如持說一四句偈等分也。
盡能受持等具也。
前以大千七寶所校者淺也。
以恒沙世界七寶所校者深也。
如其次第一一疊論。
則初譬為劣。
以其聞者未能深契故。
所校則淺。
次譬當斷疑之後聞解既勝故。
所校則深。
以持經福超内财施者。
據但者言。
亦次第然也。
二往言之。
為法而舍内财者。
複勝于後。
以事理兼行故也。
初譬雖劣。
而能成立施因。
苟不以住相則持經之福何以加此。
經又以地塵喻非煩惱因。
得同于勝福。
三十二相本是相業。
反劣于持經。
故知苟有分别雖相而非。
苟無分别雖塵亦是。
但在其心。
不在事福也。
複次須菩提随說是經下。
言持說有分具也。
既曰随說。
則一四句據極少言。
不局一文一偈而已。
文本正宗。
而便問名請持者。
一經大旨概盡于此。
後諸文義敷唱厥旨。
亦不乖隔一經大體。
況所言者般若之實。
故繼之問名宜也。
名必有義。
則後諸所說般若之義也故說般若波羅蜜者所說之本也。
即非般若等約二谛以結顯也。
二谛既彰。
中道可知。
則三智之道備矣。
三智者理也。
因理以及教。
則曰如來有所說法不。
須菩提複承佛力而言之曰。
如來無所說。
夫無所說者是真般若也。
然于說處無說是說。
即般若無說而無所不說。
則因理以及事。
故曰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等。
是世界微塵者般若之事也。
惟其皆般若故。
則曰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等。
然則教理及事皆因也。
因因以及果。
則又曰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
亦曰不也。
不則彰其非相是如來之相。
亦般若而已矣。
夫惟般若遍攝一切法。
而一切法即般若。
持是經者。
何福以非之。
于是舉舍恒沙身命以校其福。
則又進一等。
無著以此下文為遠離利養疲乏者。
不出違順二障。
由前福德資糧有具不具。
具則有利養等障。
不具則有疲乏等障。
非極言校量之福。
則不足以發起大精進故。
時須菩提聞法深解。
喜不自勝。
而至于泣。
則其感悟可知。
且曰所得慧眼未曾得聞者。
夫昔所得慧眼。
直空智而已。
非所以兼亡自性之至空也。
所以聞之者因心生信。
因信入理。
理固本然。
要由信得。
故曰信心清淨則生實相。
生則得也。
實相則理也。
信之曰實信。
觀之曰實想。
性之曰實相。
理一而已。
所以成就聞解功德第一希有者。
以其至空也。
有則有法得以拟之。
非無相也。
故曰是實相者則是非相。
不見有一相者名為實相。
我今得聞等者。
複以正法末世校其難易。
佛世為易者。
以其根利障輕故無我人等相。
則信解為易。
末世反是。
信之為難。
然有信解則為希有。
所以進之也。
雖然而我人等相亦本非相。
未始離于般若。
苟能體之。
複何難之有。
故曰我相即是非相等。
又曰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
是複以佛能離相勉彼聞者。
所以實上希有之義。
如來印之。
則曰如是如是不驚等言。
亦領上信解受持一句。
即信故不驚。
解故不怖。
勇于受持故不畏。
上以無我相等釋希在。
此以說第一波羅蜜釋之。
蓋相成顯爾。
而曰非第一波羅蜜者。
亦上兼亡自性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