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注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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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妄取諸相,不造生死業,一切時中心常空寂,不被諸相所縛,即是無所住心,于如來深法心能信入,此人所有言說真實可信。
何以故?此人不于一劫、二劫、三、四、五劫而種善根,已于無量千萬億劫種諸善根。
是故如來說:我滅後後五百歲,有能離相修行者,當知是人不于一、二、三、四、五佛種諸善根。
何名種諸善根?略述次下。
所謂于諸佛所,一心供養,随順教法;于諸菩薩、善知識、師僧、父母、耆年、宿德、尊長之處,常行恭敬,承順教命,不違其意,是名種諸善根。
于一切貧苦衆生,起慈愍心,不生輕厭,有所須求,随力惠施,是名種諸善根。
于一切惡類,自行和柔忍辱,歡喜逢迎,不逆其意,令彼發歡喜心,息剛戾心,是名種諸善根。
于六道衆生,不加殺害,不欺不賤,不毀不辱,不騎不棰,不食其肉,常行饒益,是名種諸善根。
信心者,信般若波羅蜜能除一切煩惱,信般若波羅蜜能成就一切出世功德,信般若波羅蜜能出生一切諸佛,信自身中佛性本來清淨,無有染污,與諸佛性平等無二,信六道衆生本來無相,信一切衆生盡能成佛,是名清淨信心也。
新注:若論實信之由,從多佛所已種善根,聞此大乘之法,則能生信。
至于一念少時生信,亦從佛所種諸善根而然也。
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衆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當知(至)福德種瓜得瓜種果得果。
頌曰: 一佛二佛千萬佛,各各眼橫兼鼻直。
昔年親種善根來,今日依前得渠力。
須菩提!須菩提! 着衣吃飯尋常事,何須特地卻生疑。
新注信心生,一念諸佛悉皆知。
凡有衆生聞是章句,乃至一念淨信,佛智、佛眼無不知見,所以得福無量。
何以故?是諸衆生無複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若有人于如來滅後,發般若波羅蜜心,行般若波羅蜜行,修習悟解得佛深意者,諸佛無不知之。
若有人聞上乘法一心受持,即能行般若波羅蜜無相無著之行,了無我、人、衆生、壽者四相。
無我者,無色、受、想、行、識也;無人者,了四大不實,終歸地、水、火、風也;無衆生者,無生滅心也;無壽者,我身本無,甯有壽者?四相既亡,即法眼明徹,不著有無,遠離二邊,自心如來自悟自覺,永離塵勞妄念,自然得福無邊。
無法相者,離名絕相,不拘文字也。
亦無非法相者,不得言無般若波羅蜜法。
若言無般若波羅蜜法者,即是謗法。
新注:此順釋生信得福之故。
若有四相,生信不深,得法不廣,其福德無量者,為無四相也。
無法相者,相執空也。
亦無非法相者,性執空也。
何以故?是諸衆生若心取相,即為着我、人、衆。
何以故(至)人衆圓同大虛無欠無餘。
頌曰: 法相非法相,開拳複成掌。
浮雲散碧空,萬裡天一樣。
生、壽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衆生、壽者。
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衆生、壽者。
取此三相,并着邪見,盡是迷人,不悟經意。
故修行人,不得愛着如來三十二相,不得言我解般若波羅蜜法,亦不得言不得般若波羅蜜行而得成佛。
新注此一節,是返顯違經非福。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生壽者(至)取非法金不博金水不洗水。
頌曰: 得樹攀枝未足奇,懸崖撒手丈夫兒。
水寒夜冷魚難覓,留得空船載月歸。
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法者,是般若波羅蜜法;非法者,生天等法。
般若波羅蜜法,能令一切衆生過生死大海;既得過已,尚不應住,何況生天等法而得樂着? 以是義(至)非法水至成渠。
頌曰: 終日忙忙,那事無妨。
不求解脫,不樂天堂。
但能一念歸無念,高步毗盧頂上行。
新注:我、人、衆生、壽者四相,該乎生、法二執。
生即衆生假名也,法乃五陰實法也,亦名我所。
此二執中,各有性、相二執。
此二執,非性、相二空妙觀不能破也。
故龍樹雲:于生于法,破性破相。
謂于假名中,破性、相二執;于實法中,亦破性、相二執也。
不應取法者,忘能觀之智也;不應取非法者,忘所觀之境也。
所觀如病,觀智如藥,境智俱泯,如病去藥忘也。
言如筏喻者,筏乃渡河之具,到岸則不用之。
借喻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無得無說分第七 無得之得,是名真得;無說之說,是名真說。
故受之以無得無說分。
新注:三、斷無相雲何得說疑。
此疑從前第一疑中,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而來。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新注向說不可以身相見佛,佛非有為,恐有疑,雲何故釋迦樹下得道諸會說法耶?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阿耨多羅非從外得,但心無我所即是也。
祗緣對病設藥,随機宜為說,何有定法乎?如來說無上正法,心本無得,亦不言不得,但為衆生所見不同。
如來應彼根性,種種方便開誘化導,俾其離諸執着,指示一切衆生妄心生滅不停,逐境界動,于前念瞥起,後念應覺,覺既不住,見亦不存。
若爾,豈有定法為如來可說也?阿?者,心無妄念;耨多羅者,心無驕慢;三者,心常在正定;藐?者,心常在正慧;三菩提者,心常空寂。
一念凡心頓除,即見佛性。
須菩(至)可說寒則言寒熱則言熱。
頌曰: 雲起南山雨北山,驢名馬字幾多般。
請看浩渺無(性情)水,幾處随方幾處圓。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恐人執着如來所說文字章句,不悟無相之理,妄生知解,故言不可取。
如來為化種種衆生,應機随量,所有言說,亦何有定乎?學人不解如來深意,但誦如來所說教法,不了本心,終不成佛,故言不可說。
口誦心不行,即非法;口誦心行,了無所得,即非非法。
何以(至)非法是甚麼。
頌曰: 憑麼也不得,不恁麼也不得。
廓落太虛空,鳥飛無影迹。
咄! 撥轉機輪卻倒回,南北東西任往來。
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别。
三乘根性,所解不同,見有深淺,故言差别。
佛說無為法者,即是無住,無住即是無相,無相即無起,無起即無滅,蕩然空寂,照用齊皎,鑒覺無礙,乃真是解脫佛性。
佛即是覺,覺即是觀照,觀照即是智慧,智慧即是般若波羅蜜多。
又本雲:聖賢說法,具一切智,萬法在性,随問差别,令人心開,各自見性。
所以(至)差别。
毫厘有差,天地懸隔。
頌曰: 正人說邪法,邪法悉歸正。
邪人說正法,正法悉皆邪, 江北成枳江南橘,春來都放一般華。
新注:真如法體,離有無相,離言說相,豈可以耳聞心得耶?當知樹下得道,諸會說法,但應身耳。
其報身法身,無得無說。
然應即法報,說即無說。
是故不可以有取,不可以無取也。
善現解佛問意,即答以無道可證,無法可說。
何以故下,又自徴釋。
由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言非法者,不可以有取。
言非非法者,不可以無取。
由不可取,故不可說。
然如來垂應有證有說者,蓋得非有非無之體也。
一切賢聖者,三世十方佛菩薩也。
以,用也。
無為乃自證之理,真谛也。
差别乃化他用,俗谛也。
諸佛說法,不離二谛,吾佛亦然。
○依法出生分第八。
無得無說,怖于沉空,
何以故?此人不于一劫、二劫、三、四、五劫而種善根,已于無量千萬億劫種諸善根。
是故如來說:我滅後後五百歲,有能離相修行者,當知是人不于一、二、三、四、五佛種諸善根。
何名種諸善根?略述次下。
所謂于諸佛所,一心供養,随順教法;于諸菩薩、善知識、師僧、父母、耆年、宿德、尊長之處,常行恭敬,承順教命,不違其意,是名種諸善根。
于一切貧苦衆生,起慈愍心,不生輕厭,有所須求,随力惠施,是名種諸善根。
于一切惡類,自行和柔忍辱,歡喜逢迎,不逆其意,令彼發歡喜心,息剛戾心,是名種諸善根。
于六道衆生,不加殺害,不欺不賤,不毀不辱,不騎不棰,不食其肉,常行饒益,是名種諸善根。
信心者,信般若波羅蜜能除一切煩惱,信般若波羅蜜能成就一切出世功德,信般若波羅蜜能出生一切諸佛,信自身中佛性本來清淨,無有染污,與諸佛性平等無二,信六道衆生本來無相,信一切衆生盡能成佛,是名清淨信心也。
新注:若論實信之由,從多佛所已種善根,聞此大乘之法,則能生信。
至于一念少時生信,亦從佛所種諸善根而然也。
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衆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當知(至)福德種瓜得瓜種果得果。
頌曰: 一佛二佛千萬佛,各各眼橫兼鼻直。
昔年親種善根來,今日依前得渠力。
須菩提!須菩提! 着衣吃飯尋常事,何須特地卻生疑。
新注信心生,一念諸佛悉皆知。
凡有衆生聞是章句,乃至一念淨信,佛智、佛眼無不知見,所以得福無量。
何以故?是諸衆生無複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若有人于如來滅後,發般若波羅蜜心,行般若波羅蜜行,修習悟解得佛深意者,諸佛無不知之。
若有人聞上乘法一心受持,即能行般若波羅蜜無相無著之行,了無我、人、衆生、壽者四相。
無我者,無色、受、想、行、識也;無人者,了四大不實,終歸地、水、火、風也;無衆生者,無生滅心也;無壽者,我身本無,甯有壽者?四相既亡,即法眼明徹,不著有無,遠離二邊,自心如來自悟自覺,永離塵勞妄念,自然得福無邊。
無法相者,離名絕相,不拘文字也。
亦無非法相者,不得言無般若波羅蜜法。
若言無般若波羅蜜法者,即是謗法。
新注:此順釋生信得福之故。
若有四相,生信不深,得法不廣,其福德無量者,為無四相也。
無法相者,相執空也。
亦無非法相者,性執空也。
何以故?是諸衆生若心取相,即為着我、人、衆。
何以故(至)人衆圓同大虛無欠無餘。
頌曰: 法相非法相,開拳複成掌。
浮雲散碧空,萬裡天一樣。
生、壽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衆生、壽者。
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衆生、壽者。
取此三相,并着邪見,盡是迷人,不悟經意。
故修行人,不得愛着如來三十二相,不得言我解般若波羅蜜法,亦不得言不得般若波羅蜜行而得成佛。
新注此一節,是返顯違經非福。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生壽者(至)取非法金不博金水不洗水。
頌曰: 得樹攀枝未足奇,懸崖撒手丈夫兒。
水寒夜冷魚難覓,留得空船載月歸。
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法者,是般若波羅蜜法;非法者,生天等法。
般若波羅蜜法,能令一切衆生過生死大海;既得過已,尚不應住,何況生天等法而得樂着? 以是義(至)非法水至成渠。
頌曰: 終日忙忙,那事無妨。
不求解脫,不樂天堂。
但能一念歸無念,高步毗盧頂上行。
新注:我、人、衆生、壽者四相,該乎生、法二執。
生即衆生假名也,法乃五陰實法也,亦名我所。
此二執中,各有性、相二執。
此二執,非性、相二空妙觀不能破也。
故龍樹雲:于生于法,破性破相。
謂于假名中,破性、相二執;于實法中,亦破性、相二執也。
不應取法者,忘能觀之智也;不應取非法者,忘所觀之境也。
所觀如病,觀智如藥,境智俱泯,如病去藥忘也。
言如筏喻者,筏乃渡河之具,到岸則不用之。
借喻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無得無說分第七 無得之得,是名真得;無說之說,是名真說。
故受之以無得無說分。
新注:三、斷無相雲何得說疑。
此疑從前第一疑中,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而來。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新注向說不可以身相見佛,佛非有為,恐有疑,雲何故釋迦樹下得道諸會說法耶?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阿耨多羅非從外得,但心無我所即是也。
祗緣對病設藥,随機宜為說,何有定法乎?如來說無上正法,心本無得,亦不言不得,但為衆生所見不同。
如來應彼根性,種種方便開誘化導,俾其離諸執着,指示一切衆生妄心生滅不停,逐境界動,于前念瞥起,後念應覺,覺既不住,見亦不存。
若爾,豈有定法為如來可說也?阿?者,心無妄念;耨多羅者,心無驕慢;三者,心常在正定;藐?者,心常在正慧;三菩提者,心常空寂。
一念凡心頓除,即見佛性。
須菩(至)可說寒則言寒熱則言熱。
頌曰: 雲起南山雨北山,驢名馬字幾多般。
請看浩渺無(性情)水,幾處随方幾處圓。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恐人執着如來所說文字章句,不悟無相之理,妄生知解,故言不可取。
如來為化種種衆生,應機随量,所有言說,亦何有定乎?學人不解如來深意,但誦如來所說教法,不了本心,終不成佛,故言不可說。
口誦心不行,即非法;口誦心行,了無所得,即非非法。
何以(至)非法是甚麼。
頌曰: 憑麼也不得,不恁麼也不得。
廓落太虛空,鳥飛無影迹。
咄! 撥轉機輪卻倒回,南北東西任往來。
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别。
三乘根性,所解不同,見有深淺,故言差别。
佛說無為法者,即是無住,無住即是無相,無相即無起,無起即無滅,蕩然空寂,照用齊皎,鑒覺無礙,乃真是解脫佛性。
佛即是覺,覺即是觀照,觀照即是智慧,智慧即是般若波羅蜜多。
又本雲:聖賢說法,具一切智,萬法在性,随問差别,令人心開,各自見性。
所以(至)差别。
毫厘有差,天地懸隔。
頌曰: 正人說邪法,邪法悉歸正。
邪人說正法,正法悉皆邪, 江北成枳江南橘,春來都放一般華。
新注:真如法體,離有無相,離言說相,豈可以耳聞心得耶?當知樹下得道,諸會說法,但應身耳。
其報身法身,無得無說。
然應即法報,說即無說。
是故不可以有取,不可以無取也。
善現解佛問意,即答以無道可證,無法可說。
何以故下,又自徴釋。
由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言非法者,不可以有取。
言非非法者,不可以無取。
由不可取,故不可說。
然如來垂應有證有說者,蓋得非有非無之體也。
一切賢聖者,三世十方佛菩薩也。
以,用也。
無為乃自證之理,真谛也。
差别乃化他用,俗谛也。
諸佛說法,不離二谛,吾佛亦然。
○依法出生分第八。
無得無說,怖于沉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