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芝觀經義疏正觀記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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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菩薩神通智慧,任運交感也。
七、觀舉足下,足二相,言輻輪者,輻即毂上周圍輪木,書雲三十輻共一毂是也。
八、九指同。
簡辯中,肉髻是相,無見頂是好,菩薩雖具,但不及佛,因果異故。
二、結觀中,據經色身之文,故判屬應,如前已示。
三、勸修初科,上諸相者,即前九科也。
彰功中,不遇諸禍,淨除業障二句,并現難也。
舉況中,獲福如普門品者,七難二求,莫非稱名而獲應也。
教觀中,菩薩身相既多,初心未能具觀,教其由漸,肉髻乃是一身之尊,始從此入,自餘天冠化佛,乃至足輻輪相,各得其所,故雲次第。
十一、随釋。
初、身量,例前,可解。
二、光相中,初項光,觀音則雲百千由旬。
所以多少不同者,或菩薩化現有殊,或經家一往分異。
下皆例此。
照即光用,所以倍之。
身光中,十方即量也,紫金即色也。
次有緣者,緣即宿世善種,誰不具之?但生、熟異爾得名。
初中,因一孔光,見諸佛光者,因、果雖異,内證是同。
經雲淨、妙者,惑累究盡故淨,性、德本具故妙。
二中,言拔、與者,拔二死苦,與三德樂。
十力,如後廣釋。
前名屬智,後名屬悲,即智而悲,即悲而智,名雖兩立,體實一如。
三、天冠,四、肉髻,對疏節經,文相可見。
所以髻有寶瓶者,乃表菩薩内證三德:寶瓶,法身德也;光明,般若德也;佛事,解脫德也。
五、餘相中,或結集人,或譯經家,但出異相。
同者不繁,故指如前。
疏文略示面、臂、手三,故雲等也。
次、行相中,若欲表法行,即菩薩能觀之智;世界,即所觀之境。
十界衆生不離菩薩一念心體,悉能破惑顯理,故雲一切震動也。
當地動處者,即指菩薩觀智所照之境。
既能破惑,必應起行,故譬寶華。
五百億者,即五位真因也。
于五位中增修福慧,故曰莊嚴。
因果不二,故曰高顯。
極樂世界,即是所契實相理境也。
三、坐相中,或欲表法,類前作之。
說法中,由前動搖,故使分身集會。
經雲無量塵數,乃喻中間國土之多。
疏雲含攝諸佛刹土是也。
(正因雲身非一者,誤矣。
)畟塞,乃盈滿之貌。
疏雲填空是也。
畟,初側反。
說文雲:治稼畟畟進也。
結示中,同前二觀,即應身也。
彰益中,既能破障,必定除疑。
次科可見。
雙結中,經雲諸佛國者,以生一土,則諸土皆通故也。
脫胞胎,遊佛土,非除疑乎?從頂即肉髻,至足即輻輪,舉其始末,任攝中間。
經中雙牒者,以二大士俱佛侍者,氣類同故。
疏準經文,結示科意。
十二、簡普雜中,初、例前立總;普下,二、正簡普雜,臨文自見。
先别者,華座至勢至觀,一一曆别觀之。
後總者,即今二觀,通總觀之。
此約一人次第豎修為言。
前觀雖成,聖相既多,恐有忘失。
今于三聖之後,一混而觀,庶使别不離總,總不離别,總别相收,觀道通利,善入出住,斯之謂欤?普觀想自身中,蹑前即見此事時一句,指前五觀也。
起後中,起心即作想也。
想身生彼,一時親見依正諸相,想心純熟,常爾現前,瞑目告終,往生決矣。
經雲眼目開相者,因光來照,目即開明也。
二、普見中,諸法合教者,然說法自屬依正,合與不合雲雲,自彼何幹行者之事?當知說法雖屬依正,但恐行者用觀偏邪,誤認魔境,是故囑令所聞之法,不可遇便信受,當以聖量驗之,則真僞可别。
結名義中,無量壽佛,正報也;極樂世界,依報也。
彰感應中,依教修習,觀行功成,淨土緣深,往生有分,故感三聖而安慰之。
十三、揀機中,經屬化教,違從任機,故非定制。
觀佛先小中,言順機者,以此土人慣見丈六,故令先觀彼土小身,可為觀大之由漸也。
經雲像者,乃指彼土真身形像,非假像也。
後大中,經雲身量無邊,驗前六十萬億恒沙之量,乃是數顯非數,不足緻疑。
三、舉況中,想像者,如前像觀及觀佛三昧經中說觀像法等。
觀真,即指淨土小身丈六,大身八萬也(正因雲像即當觀者,非也)。
四、量不定中,經雲神通者,微妙難測曰神,變化無礙曰通,如意即六通之一也。
佛無大小而大小者,譬如明鏡鑒像,像有萬差,鏡體無二。
五、指餘相中,當觀佛身,大小雖異,金色是同。
餘指如上疏文顯然。
觀菩薩,初科。
初通點。
衆生即徒衆者,恐濫五濁衆生,故特點之。
中下,别簡。
初明中下無濫。
中輩二乘,下輩人天,雖是徒衆,定無相混。
諸下,明上輩有濫。
多是一生補處,與二大士身相無别。
是今對簡,故引小本彌陀為證。
但下,正簡。
第十四、觀三輩标判中,所以爾者,蓋緣此經十六種相,并是彼土依正兩報,皆屬行者所觀之境。
自古解釋,建立不同,大略有二:一則為見經文所叙修因多是事行,遂将九品判屬散善;一則據經三輩盡是三乘人天之衆,遂将位次揀判此土修觀行人連代共迷。
唯今疏主生知獨斷,準文約理,辯疑解惑,預于文前标簡剖判,皎如指掌。
文中,初三句總标九品,并下一句判定所觀,因下二句叙世迷由。
祇緣經文備叙彼土三輩因中所修行相,故使古師認為此土欲生之人。
今下,指出經意。
上三句判定當,下四句正示應。
先徴雲:既是已生行相,經中叙之何為?釋曰:欲令末世行人識知九品當本因地,在此修何等行,生彼感何等果,庶便随己智分,慕果修因。
是知已生之人雖分九品,及論此土欲生之者悉是凡夫,但随功行淺深,到彼進道遲速。
其猶世間鄉貢取士,雖千群萬衆,才思巧拙,天地懸殊,莫不皆号布衣。
至于場屋呈文較藝,方分甲第優劣。
智者以譬喻得解,可以深思對校。
引古中,即台疏也。
彼雲:觀往生人有二義:一、為令識三品往生,舍于中、下,修習上品。
二、如疏引。
指非中,初約上三則與,中、下則奪。
況下,複于上三,揀行因别。
尋經校者,經雲:上輩者,舍家棄欲,而作沙門,發菩提心,一向專念無量壽佛,修諸功德(雲雲)。
中輩者,發菩提心,專念彼佛,修衆善根,奉持齋戒,起立塔像,飯食沙門,懸缯然燈,散華燒香(雲雲)。
下輩者,欲生彼國,假使不能作諸功德,當發無上菩提之心,一向專意,乃是十念無量壽佛(雲雲)。
以彼校此,上三品人,心同行别,尚難比拟,況中、下乎?(餘如扶新。
)顯正中,十方世界,生者雖多,以人攝之,不出三類;以位攝之,不出九品。
總據已生彼方徒衆,為今所觀境也。
正明列五法中,初正列。
菩提心者,即佛心也。
佛無一切心,唯有大慈悲心,普覆法界,饒益有情,故曰大心。
第一義谛,即佛智也。
一念開發,深徹法源,故曰大解。
修行諸行,即佛行也。
涅槃經雲:複有一行,名如來行。
一行遍攝一切衆行,故名大行。
深信因果,即佛信也。
大乘因者,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
了知因果不離實相,故名大信。
回向往生,即佛願也。
了彼淨土,即我自心;達彼彌陀,即我自性。
求往唯心淨土,願見本性彌陀,故名大願。
由心開解,由解立行,行始為因,行終為果,因果所修一毫善種,并皆回向,願生安養。
五法次第,阙一不可。
如下,點文出沒,下文自明。
對三品中,初對論具阙,上上無阙:至誠,大心也;深心,大信也;發願,大願也;具戒六念,大行也;讀誦大乘,大解也。
上中有四:善解義趣,大解也;心不驚動,大心也;深信因果,大信也;回向願求,大願也。
文雖阙行,理不可無。
上下有三:亦信因果,大信也;發無上心,大心也;回向願求,大願也。
解、行二法,文阙義具。
若下,簡辯利害。
然此五法,大心為主,解、行、信、願,本無大小,由心故大。
生淨土者,莫非大心,況上品人生彼土已,位居菩薩,安得不發大心耶?無信則撥無因果,無願則定不牽生,故知四、五若阙,往生絕分。
故下,對分三品:補處即等覺菩薩,上上生也;不退即初住已去,上中生也;初心即攝十方來生,住前似位,上下生也。
上生三心。
初科中,經雲:若有衆生者,索機也。
願生彼國者,标志也。
發三心下,明行也。
疏文初三句總标,一下别釋。
标中,的指三心之體,名菩提心。
具足應雲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菩提翻道,華、梵雙舉,故雲亦名無上道心也。
直發佛心,更無以過,故雲無上。
釋中,至誠者,誠即性也。
以修契性,故曰至誠。
求佛菩提者,期心極果也。
至佛不移者,初後不二也。
深心者,徹法根源也。
大乘法者,圓頓了義也。
聞、思、修者,一心三慧也。
至佛不已者,法門無量也。
釋下引證。
智度即般若,深廣無際,喻之如海。
佛窮底者,無底之底也。
回向發願,往生之本。
功德普施者,稱境周遍也。
至佛無盡者,行願無窮也。
然此三心,亦即三因佛性(雲雲)。
言有前後,理無漸次。
随舉一心,三心具足。
佛贊所謂三心圓發是也。
對三聚中,三聚名出地持,義通衆典。
大乘戒法,量等虛空。
逐境進受,無有盡時。
以類收聚,不出有三:斷惡、修善、度生也。
前二自行,後一化他。
菩薩所修,在此而已。
然此三聚,亦無差别。
斷惡其必修善,修善豈不度生?況是大乘三聚。
若果有惡可斷,有善可修,有生可度,心外有法,盡屬偏小。
一一稱性,無非法界,始契圓宗(雲雲)。
對三佛中。
然據教門,三法頗多。
特以三聚三佛對三心者,良由五濁衆生,若非淨戒,無由出離。
而此三心,即是三佛之體。
因中能以此心受三聚戒,當來必證三佛之果。
況今經雲:是心作佛,是心是佛。
衆生心淨,佛即随應。
欲顯因心,即具果德。
庶令行者,慕果修因。
寄茲點示,豈徒然哉!濟緣記雲:衆生識體,本來清淨,離諸塵染。
由妄想故,翻成煩惱。
又複本來自在,具足方便、智慧、威神、德用。
由妄想故,翻成結業。
又複本來平等,無有彼此、愛憎差别。
由妄想故,翻成生死。
今欲反本,故立斷惡誓,受攝律儀戒,修理染行,趣無作解脫門。
複本清淨,證法身佛,名為斷德。
二、立修善誓,受攝善法戒,修方便行,趣空解脫門。
複本自在,證報身佛,名為智德。
三、立度生誓,受攝衆生戒,修慈悲行,趣無相解脫門。
複本平等,證應身佛,名為恩德。
乃至雲:濁世障深,慣習難斷。
初心怯懦,容退菩提。
故須期生彌陀淨土。
圓宗三聚,即是上品三心。
律儀斷惡,即至誠心。
攝善修智,即是深心。
攝生利物,即是回向發願心。
既具三心,必登上品。
得無生忍,不待多生。
成佛菩提,了無退屈。
此乃行人究竟域心之處矣。
疏指如别,即上所引是也。
三、行具兼中,初三句明心必兼行。
良由發心乃是虛願,應須以行填願,故雲必修。
然下,二、明行不兼心。
徑,猶直也。
雖雲直修,然而發心未必修行,修行其必發心,故雲義具。
故下,三、點示經文。
驗有不發三心,直修行者,故雲複有也。
釋三行中,初行經雲:慈心者,衆生殺害,由頑惡故。
今行不殺,必起慈心。
戒,即律儀斷惡。
既能不殺,必能奉戒。
諸戒名通,故須簡别。
須約大乘,不依梵網而依善戒者,以由梵網通漸、頓受,兼被道、俗;善戒唯從漸受,則局道、衆。
彼雲:欲受菩薩戒,先五,次十,次受具戒,後受菩薩戒。
猶如重樓四級,不由初級而至二級,無有是處等。
既令四戒漸次而受,正合經中諸戒之言,所以依之。
此下對心,可見。
餘二例此。
次行經雲:大乘簡非。
偏、小即能诠教,方等即所诠理。
方謂方廣,等謂平等。
實相妙理,橫遍諸法,故名方廣;豎該凡、聖,故雲平等也。
後行與前是同,故雲可知。
更修六念,故雲仍加。
六念者,法界次第雲通。
言念者,内心存憶之異名也。
專心存憶六種,故名六念。
非但能除世間怖畏,亦除三界生死一切障難。
一、念佛者,若遭恐怖及衆障難,應當念佛神德無量。
如是念已,怖、障即除。
二、念法者,佛法微
七、觀舉足下,足二相,言輻輪者,輻即毂上周圍輪木,書雲三十輻共一毂是也。
八、九指同。
簡辯中,肉髻是相,無見頂是好,菩薩雖具,但不及佛,因果異故。
二、結觀中,據經色身之文,故判屬應,如前已示。
三、勸修初科,上諸相者,即前九科也。
彰功中,不遇諸禍,淨除業障二句,并現難也。
舉況中,獲福如普門品者,七難二求,莫非稱名而獲應也。
教觀中,菩薩身相既多,初心未能具觀,教其由漸,肉髻乃是一身之尊,始從此入,自餘天冠化佛,乃至足輻輪相,各得其所,故雲次第。
十一、随釋。
初、身量,例前,可解。
二、光相中,初項光,觀音則雲百千由旬。
所以多少不同者,或菩薩化現有殊,或經家一往分異。
下皆例此。
照即光用,所以倍之。
身光中,十方即量也,紫金即色也。
次有緣者,緣即宿世善種,誰不具之?但生、熟異爾得名。
初中,因一孔光,見諸佛光者,因、果雖異,内證是同。
經雲淨、妙者,惑累究盡故淨,性、德本具故妙。
二中,言拔、與者,拔二死苦,與三德樂。
十力,如後廣釋。
前名屬智,後名屬悲,即智而悲,即悲而智,名雖兩立,體實一如。
三、天冠,四、肉髻,對疏節經,文相可見。
所以髻有寶瓶者,乃表菩薩内證三德:寶瓶,法身德也;光明,般若德也;佛事,解脫德也。
五、餘相中,或結集人,或譯經家,但出異相。
同者不繁,故指如前。
疏文略示面、臂、手三,故雲等也。
次、行相中,若欲表法行,即菩薩能觀之智;世界,即所觀之境。
十界衆生不離菩薩一念心體,悉能破惑顯理,故雲一切震動也。
當地動處者,即指菩薩觀智所照之境。
既能破惑,必應起行,故譬寶華。
五百億者,即五位真因也。
于五位中增修福慧,故曰莊嚴。
因果不二,故曰高顯。
極樂世界,即是所契實相理境也。
三、坐相中,或欲表法,類前作之。
說法中,由前動搖,故使分身集會。
經雲無量塵數,乃喻中間國土之多。
疏雲含攝諸佛刹土是也。
(正因雲身非一者,誤矣。
)畟塞,乃盈滿之貌。
疏雲填空是也。
畟,初側反。
說文雲:治稼畟畟進也。
結示中,同前二觀,即應身也。
彰益中,既能破障,必定除疑。
次科可見。
雙結中,經雲諸佛國者,以生一土,則諸土皆通故也。
脫胞胎,遊佛土,非除疑乎?從頂即肉髻,至足即輻輪,舉其始末,任攝中間。
經中雙牒者,以二大士俱佛侍者,氣類同故。
疏準經文,結示科意。
十二、簡普雜中,初、例前立總;普下,二、正簡普雜,臨文自見。
先别者,華座至勢至觀,一一曆别觀之。
後總者,即今二觀,通總觀之。
此約一人次第豎修為言。
前觀雖成,聖相既多,恐有忘失。
今于三聖之後,一混而觀,庶使别不離總,總不離别,總别相收,觀道通利,善入出住,斯之謂欤?普觀想自身中,蹑前即見此事時一句,指前五觀也。
起後中,起心即作想也。
想身生彼,一時親見依正諸相,想心純熟,常爾現前,瞑目告終,往生決矣。
經雲眼目開相者,因光來照,目即開明也。
二、普見中,諸法合教者,然說法自屬依正,合與不合雲雲,自彼何幹行者之事?當知說法雖屬依正,但恐行者用觀偏邪,誤認魔境,是故囑令所聞之法,不可遇便信受,當以聖量驗之,則真僞可别。
結名義中,無量壽佛,正報也;極樂世界,依報也。
彰感應中,依教修習,觀行功成,淨土緣深,往生有分,故感三聖而安慰之。
十三、揀機中,經屬化教,違從任機,故非定制。
觀佛先小中,言順機者,以此土人慣見丈六,故令先觀彼土小身,可為觀大之由漸也。
經雲像者,乃指彼土真身形像,非假像也。
後大中,經雲身量無邊,驗前六十萬億恒沙之量,乃是數顯非數,不足緻疑。
三、舉況中,想像者,如前像觀及觀佛三昧經中說觀像法等。
觀真,即指淨土小身丈六,大身八萬也(正因雲像即當觀者,非也)。
四、量不定中,經雲神通者,微妙難測曰神,變化無礙曰通,如意即六通之一也。
佛無大小而大小者,譬如明鏡鑒像,像有萬差,鏡體無二。
五、指餘相中,當觀佛身,大小雖異,金色是同。
餘指如上疏文顯然。
觀菩薩,初科。
初通點。
衆生即徒衆者,恐濫五濁衆生,故特點之。
中下,别簡。
初明中下無濫。
中輩二乘,下輩人天,雖是徒衆,定無相混。
諸下,明上輩有濫。
多是一生補處,與二大士身相無别。
是今對簡,故引小本彌陀為證。
但下,正簡。
第十四、觀三輩标判中,所以爾者,蓋緣此經十六種相,并是彼土依正兩報,皆屬行者所觀之境。
自古解釋,建立不同,大略有二:一則為見經文所叙修因多是事行,遂将九品判屬散善;一則據經三輩盡是三乘人天之衆,遂将位次揀判此土修觀行人連代共迷。
唯今疏主生知獨斷,準文約理,辯疑解惑,預于文前标簡剖判,皎如指掌。
文中,初三句總标九品,并下一句判定所觀,因下二句叙世迷由。
祇緣經文備叙彼土三輩因中所修行相,故使古師認為此土欲生之人。
今下,指出經意。
上三句判定當,下四句正示應。
先徴雲:既是已生行相,經中叙之何為?釋曰:欲令末世行人識知九品當本因地,在此修何等行,生彼感何等果,庶便随己智分,慕果修因。
是知已生之人雖分九品,及論此土欲生之者悉是凡夫,但随功行淺深,到彼進道遲速。
其猶世間鄉貢取士,雖千群萬衆,才思巧拙,天地懸殊,莫不皆号布衣。
至于場屋呈文較藝,方分甲第優劣。
智者以譬喻得解,可以深思對校。
引古中,即台疏也。
彼雲:觀往生人有二義:一、為令識三品往生,舍于中、下,修習上品。
二、如疏引。
指非中,初約上三則與,中、下則奪。
況下,複于上三,揀行因别。
尋經校者,經雲:上輩者,舍家棄欲,而作沙門,發菩提心,一向專念無量壽佛,修諸功德(雲雲)。
中輩者,發菩提心,專念彼佛,修衆善根,奉持齋戒,起立塔像,飯食沙門,懸缯然燈,散華燒香(雲雲)。
下輩者,欲生彼國,假使不能作諸功德,當發無上菩提之心,一向專意,乃是十念無量壽佛(雲雲)。
以彼校此,上三品人,心同行别,尚難比拟,況中、下乎?(餘如扶新。
)顯正中,十方世界,生者雖多,以人攝之,不出三類;以位攝之,不出九品。
總據已生彼方徒衆,為今所觀境也。
正明列五法中,初正列。
菩提心者,即佛心也。
佛無一切心,唯有大慈悲心,普覆法界,饒益有情,故曰大心。
第一義谛,即佛智也。
一念開發,深徹法源,故曰大解。
修行諸行,即佛行也。
涅槃經雲:複有一行,名如來行。
一行遍攝一切衆行,故名大行。
深信因果,即佛信也。
大乘因者,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
了知因果不離實相,故名大信。
回向往生,即佛願也。
了彼淨土,即我自心;達彼彌陀,即我自性。
求往唯心淨土,願見本性彌陀,故名大願。
由心開解,由解立行,行始為因,行終為果,因果所修一毫善種,并皆回向,願生安養。
五法次第,阙一不可。
如下,點文出沒,下文自明。
對三品中,初對論具阙,上上無阙:至誠,大心也;深心,大信也;發願,大願也;具戒六念,大行也;讀誦大乘,大解也。
上中有四:善解義趣,大解也;心不驚動,大心也;深信因果,大信也;回向願求,大願也。
文雖阙行,理不可無。
上下有三:亦信因果,大信也;發無上心,大心也;回向願求,大願也。
解、行二法,文阙義具。
若下,簡辯利害。
然此五法,大心為主,解、行、信、願,本無大小,由心故大。
生淨土者,莫非大心,況上品人生彼土已,位居菩薩,安得不發大心耶?無信則撥無因果,無願則定不牽生,故知四、五若阙,往生絕分。
故下,對分三品:補處即等覺菩薩,上上生也;不退即初住已去,上中生也;初心即攝十方來生,住前似位,上下生也。
上生三心。
初科中,經雲:若有衆生者,索機也。
願生彼國者,标志也。
發三心下,明行也。
疏文初三句總标,一下别釋。
标中,的指三心之體,名菩提心。
具足應雲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菩提翻道,華、梵雙舉,故雲亦名無上道心也。
直發佛心,更無以過,故雲無上。
釋中,至誠者,誠即性也。
以修契性,故曰至誠。
求佛菩提者,期心極果也。
至佛不移者,初後不二也。
深心者,徹法根源也。
大乘法者,圓頓了義也。
聞、思、修者,一心三慧也。
至佛不已者,法門無量也。
釋下引證。
智度即般若,深廣無際,喻之如海。
佛窮底者,無底之底也。
回向發願,往生之本。
功德普施者,稱境周遍也。
至佛無盡者,行願無窮也。
然此三心,亦即三因佛性(雲雲)。
言有前後,理無漸次。
随舉一心,三心具足。
佛贊所謂三心圓發是也。
對三聚中,三聚名出地持,義通衆典。
大乘戒法,量等虛空。
逐境進受,無有盡時。
以類收聚,不出有三:斷惡、修善、度生也。
前二自行,後一化他。
菩薩所修,在此而已。
然此三聚,亦無差别。
斷惡其必修善,修善豈不度生?況是大乘三聚。
若果有惡可斷,有善可修,有生可度,心外有法,盡屬偏小。
一一稱性,無非法界,始契圓宗(雲雲)。
對三佛中。
然據教門,三法頗多。
特以三聚三佛對三心者,良由五濁衆生,若非淨戒,無由出離。
而此三心,即是三佛之體。
因中能以此心受三聚戒,當來必證三佛之果。
況今經雲:是心作佛,是心是佛。
衆生心淨,佛即随應。
欲顯因心,即具果德。
庶令行者,慕果修因。
寄茲點示,豈徒然哉!濟緣記雲:衆生識體,本來清淨,離諸塵染。
由妄想故,翻成煩惱。
又複本來自在,具足方便、智慧、威神、德用。
由妄想故,翻成結業。
又複本來平等,無有彼此、愛憎差别。
由妄想故,翻成生死。
今欲反本,故立斷惡誓,受攝律儀戒,修理染行,趣無作解脫門。
複本清淨,證法身佛,名為斷德。
二、立修善誓,受攝善法戒,修方便行,趣空解脫門。
複本自在,證報身佛,名為智德。
三、立度生誓,受攝衆生戒,修慈悲行,趣無相解脫門。
複本平等,證應身佛,名為恩德。
乃至雲:濁世障深,慣習難斷。
初心怯懦,容退菩提。
故須期生彌陀淨土。
圓宗三聚,即是上品三心。
律儀斷惡,即至誠心。
攝善修智,即是深心。
攝生利物,即是回向發願心。
既具三心,必登上品。
得無生忍,不待多生。
成佛菩提,了無退屈。
此乃行人究竟域心之處矣。
疏指如别,即上所引是也。
三、行具兼中,初三句明心必兼行。
良由發心乃是虛願,應須以行填願,故雲必修。
然下,二、明行不兼心。
徑,猶直也。
雖雲直修,然而發心未必修行,修行其必發心,故雲義具。
故下,三、點示經文。
驗有不發三心,直修行者,故雲複有也。
釋三行中,初行經雲:慈心者,衆生殺害,由頑惡故。
今行不殺,必起慈心。
戒,即律儀斷惡。
既能不殺,必能奉戒。
諸戒名通,故須簡别。
須約大乘,不依梵網而依善戒者,以由梵網通漸、頓受,兼被道、俗;善戒唯從漸受,則局道、衆。
彼雲:欲受菩薩戒,先五,次十,次受具戒,後受菩薩戒。
猶如重樓四級,不由初級而至二級,無有是處等。
既令四戒漸次而受,正合經中諸戒之言,所以依之。
此下對心,可見。
餘二例此。
次行經雲:大乘簡非。
偏、小即能诠教,方等即所诠理。
方謂方廣,等謂平等。
實相妙理,橫遍諸法,故名方廣;豎該凡、聖,故雲平等也。
後行與前是同,故雲可知。
更修六念,故雲仍加。
六念者,法界次第雲通。
言念者,内心存憶之異名也。
專心存憶六種,故名六念。
非但能除世間怖畏,亦除三界生死一切障難。
一、念佛者,若遭恐怖及衆障難,應當念佛神德無量。
如是念已,怖、障即除。
二、念法者,佛法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