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芝觀經義疏正觀記卷上(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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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果。
第九現身見佛,觀成理顯也;第十疾得成佛,因圓果滿也。
結略中,上二句明以凡度聖,次二句明用意搜經,末二句正結顯經意。
大科第二,攝教分齊。
标分中,三科之義,次第相生,從寬至狹。
欲顯淨土之教,是純非雜,是大非小,是頓非漸,是了義非不了義也。
随釋中,明二土純雜,标分大略有二者。
問:疏主區分兩土教法,純雜有異,前古未聞。
達士無不适從,小智尚生輕诮。
為有典據?為出臆裁?試請申通,永祛疑惑。
答:造疏通經,立言判教。
苟無正量,安敢師心?非獨無功,反贻伊戚。
但義蘊群編,名出今疏。
無文有義,智者用之。
今為委陳,庶幾一悟。
故天台十疑論明自力、他力。
自力者,此土修道,卒未得成。
他力者,若信彌陀大悲願力,攝取不舍,即得往生。
複引十住婆沙論難易二道雲:難行道者,在此五濁惡世無量佛所,求菩提道,是為甚難(雲雲)。
易行道者,謂信佛語,修念佛三昧,佛力攝持,即得往生(雲雲)。
準知自行難行道,非此土入道教耶?他力易行道,非淨土入道教耶?又如善導玄義,專雜二修,以分兩土進道不同。
瑛師修證儀中,乃有此方破惑證真,求生西方淨土之說。
疏主深得佛意,仰則先賢。
故茲高判,獨拔古今。
可使四海鹹規,萬載不易也。
次别釋此土教中二:先叙立教不純;經下,次明判釋有異。
初中,先明機别。
初句以處召人,即指群迷也。
惑業是因,根性屬果。
果即苦報,三道具焉。
能生為根,不改曰性。
随其惑業,疊論重輕,故有差别。
在下,次明教雜。
上二句通明,下二句别示。
南山雲機分小大之别,道殊半滿之科是也。
判釋中,初正明。
互不同者,天下盛行,莫如天台、賢首。
天台則立四教,所謂藏、通、别、圓。
賢首則立五教,所謂愚法小乘教、大乘始教、大乘終教、大乘頓教、一乘圓教。
疊廢立者,清涼疏中具出。
始從一教,至于五教,總二十餘家。
輔觀備引,茲不繁文。
下二句指略。
淨土教中,初立義;故下,引證;雖下,釋疑。
初中,初句總标,對前五濁,故雲淨土。
次句目教,對前大小偏圓,故曰純一。
又次句召機,對前根性差别,故曰良伴。
衆下二句,明品位有殊。
莫下,推因果不别。
發無上心,因也;不退菩提,果也。
引證中,論即天親所造。
既雲二乘不生,可證上文清淨良伴。
餘如後辨。
結示中,是知二字,蹑上二科,總顯純雜。
則下,别示淨土。
機教既純,更無餘論,故曰不勞(餘如扶新)。
二、大小漸頓中,初科初句标起,天下引釋。
天台總判一代教法,先豎論五時,次橫辨八教。
凡釋一經,必立五重玄義,教相一章最居其末。
大乘約教判也,方等約時判也。
四教并談,四機普被,故名方等。
文中第列三義:初約大小,彼宗通、别、圓三俱稱大乘,唯藏教名小。
言秪雲者,白蓮記雲:秪猶直也。
斯言甚當,不必他雲。
次約二藏,本出伽論,智論亦然。
三約漸頓,然此三義從寬至狹,大乘既通三教,尚兼二乘,故須次義也。
菩薩猶通偏漸,複須後義也。
則知此經乃是大乘菩薩頓教。
如是甄别,方為盡理。
(餘如扶新。
)再引遠疏,獨證頓義。
韋下引當機證,文見台疏。
(或約開顯,強生問答,甚乖教意。
)結成中,文有三段:初正結,專據二師,故曰準知;不獨此經,故曰一代;簡非漸頓,故曰圓頓;不雜偏小,故無餘途。
慈下引證,文出決疑行願門。
括即搜括也。
貝書即指小乘經部。
無一字者,以顯絕分。
尚不說有,豈複勸生?彼文但說無土,恐疑有佛,複助釋雲:不說彌陀。
如古德雲:小乘無他佛之說,大教有刹海之談。
是下結勸。
下佛種者,如常不輕十六王子結緣之徒是也。
三、簡了、不了。
總分中,初句标;慈下,釋。
撮略決疑中文,初以大、小對簡,二、獨就大簡。
言大乘者,梵語摩诃衍,此翻大乘,通含三教。
複有了、不了者,彼雲:今明大乘複有三種:一者、大乘通教。
此教門雖通大,類狎二乘。
菩薩雖複化他,化畢終歸灰斷。
淨土深理,非彼所知,非了義也。
二者、大乘别教。
此乃诠旨隔曆,因、果不融。
淨土則理外修成,萬法乃不由心具。
雖廣遊佛刹,然往生妙旨,斯亦未了。
三者、佛乘圓教。
理、事圓融,因、果頓足。
佛法之妙,過此已往,不知所雲。
(已上彼文。
)今論淨土,唯取最後圓頓佛乘,簡之極也。
經下,彼自引證,可見。
别示初科。
約義中,初明身、土非他;如下,明往生非外。
了謂照了,達謂體達。
淨土即同居依報也,彌陀即應身正報也。
極樂依、正,同居一心,心性遍周,法界無外。
若一毫法從心外生,不名了義。
又複心即是土,性即是佛,所以文中皆曰非他。
是則心性、佛土畢竟平等,無二無别也。
回神與下,法華等四句,皆是決疑中文。
既了身、土無非心性,雖越億刹,不離己心;雖孕蓮沼,不離刹那。
己心、刹那,俱指當念也。
引證中,文為三段:初引四經;即下,結示;秪下,複。
疏所以特引四經者,前二證上彌陀即性,後二證上淨土即心。
本經略如前示。
佛既心作心是,則與法華開佛知見,其義無别,故雲即是等。
仍又蹑前簡判,益顯今經了中之了也。
楞嚴中,上二句屬因,下二句明果。
即心憶念,顯佛非外。
現前當來者,即同象觀雲:于現身中,得念佛三昧(現前也)。
佛觀雲:舍身他世,得無生忍(當來也)。
當坐道場,生諸佛家。
是故注雲:成佛不久。
法華稱妙者,在昔諸經,權實未會,悉屬于粗。
唯至法華,點權即實,始得妙名。
華嚴言極者,若通指華嚴部教,未為圓極。
清涼疏雲一極唱高,二乘絕聽是也。
今别約部中圓意,與法華同。
特舉妙部極談,以彰淨土非偏小也。
結示中,上引四經雙證,故雙結雲淨穢身土等也。
複疏中,恐謂身土既即我心,心淨土淨,何須外求?破此執情,故雲秪由等。
體之與性,其義不别,即前法體一實境界也。
虛融言其體量,包遍言其體德。
量則無處不周,德乃無法不具。
言包遍者,楞嚴雲:如意默容十方三世,一切世間、出世間法,唯聖與凡,無不包容。
又雲:心精遍圓,含裹十方等。
斯皆包遍之義。
當以意求文,無以文害意。
或見疏主贊文,性本包容,及今包遍之語,辄生輕議,未之思爾。
既達此理,于無往來,不礙往來;向無取舍,不妨取舍。
往來即性,性無所移;取舍全心,心常宛爾。
故慈雲雲:當知淨土百寶莊嚴,九品因果,并在衆生介爾心中。
理性具足,方得今日往生事用,随願自然。
是則旁羅十方,不離當念;往來法界,正協唯心。
免信常流,執此非彼。
偉哉斯言!若也凝然不動,便為無生妙理。
與彼偏空斷見,相去幾何?輔正堕此,悲夫!(委如扶新。
)輔觀有辭,明适越無非宋國之語,以喻舍此取彼。
正因亦有舊适他邦,後忽憶想,如在目前之喻。
斯皆情想測度,安稱唯心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唯忘情離念者,始可與議也。
斥偏執叙非中,初四句總标。
淺識膚受,故雲末學點靈。
與下二心字,即妄念也。
自下四句出計,指下二句顯過。
彌陀外物,對上佛即我心。
極樂他邦,對上心淨土淨。
引斥中,文見天竺集。
初叙外執,對之可見。
釋下,決破。
自分二段:初、正決外執;二、世下,因斥邪空。
初中,初句總斷。
将下,牒計。
若下,正決。
言心遍者,全體名遍,非遍而遍也。
言塵遍者,塵無自性,攬真而成。
真性既遍,塵亦随遍。
古德雲:色何以遍?色即心故。
慈雲雲:一念既然,一塵亦爾。
一一心中一切塵,一一塵中一切心,一一心塵複互周,重重無盡如帝網是也。
若了心塵互遍,何愁十萬之遙?咫步之間,尚涉程途,豈在心外?猶成二法,彌須得意,不可封文。
斥邪空中,但學虛言,全無正見。
鼠唧鳥空,即斯人也。
豈下,初明損自。
謗法謗心即苦因,殃墜萬劫即苦果。
妄下,次明損他。
結告中,上二句荷德,下二句勸依。
(師承引孔子曰:藥酒苦于口而利于病,忠言逆于耳而利于行。
) 辯經宗标示中,以主釋宗,乃有三義:一者獨尊義,天無二日,國無二王故;二者統攝義,如網之綱,如裘之領故;三者歸趣義,星必拱北,水必朝東故。
今經之主,備茲三義,講者臨文,詳而說之。
問:天台釋經,必出經體,今何但立宗耶?答:向明法體,一實境界,非體而何?問:一實境界,乃是通明一代法體,未審今經,的指何法為體?答:有通有别。
通則一經始末,二八妙境,悉是法藏比丘無作願力所成,皆為今經正體。
别如象觀,是心作佛,是心是佛,疏主會同法華,開佛知見,出體愈明。
問:天台取體,必以修性離合,揀辨無遺,今何通漫?答:前約純雜、大小、漸頓、了不了義,次第甄明,非不親的,何更緻疑?問:既立體宗,還可立用得否?答:可。
在文非不明白,今為顯立其名,應雲一實境界為體,觀佛三昧為宗,除疑舍障為用。
若爾,複與天台所立,為同為異?答:同中有異,異中有同,請細考之,無使相濫。
次科引釋。
考定中,大有二節:初引天台,次引二師。
今經定宗,古今诤論,況文旨深隐,卒難取解,不免細釋,勿诮繁詞。
天台中自分為三:初、引文。
此下二句,判定。
觀下二句,釋意。
判定中,據彼現文心觀之言,是故判為單就能觀也。
釋意中,應先徴起雲:天台既立能觀,必具所觀。
如何單雲心觀耶?乃釋出雲:據理,能觀必具所觀。
境觀相當,定不可阙。
所以秪雲心觀為宗者,且就能觀一邊為言。
故雲觀佛依正,得非心觀乎?如下疏引十疑論雲:凡求生者,希心起想,緣阿彌陀佛及彼七寶莊嚴。
疏即結雲:今經觀佛,斯為明據。
用彼照此,天台非不立所觀。
則知心觀為宗,且就能觀言之,明矣。
請考上下判定之語,天台則雲單就為言,二師則雲通就而立,深有其緻。
以意逆之,當自得之。
二師中亦分為三:初、引文。
二家建立既同,是故合示。
言宗趣各異者,正因備引遠疏,出諸經宗。
今據玄義雲:維摩經以不思議解脫為宗,大品以空慧為宗。
此例非一。
今此觀無量壽佛經,以觀佛三昧為宗,亦以念佛三昧為宗。
此下,二、判定。
據彼現文所立,觀即能觀,佛即所觀。
是故判雲通就能所也。
觀雖下,三、釋意。
亦先徴起雲:經中具列依正莊嚴,總十六境,何故獨雲觀佛?而下。
釋出正顯經宗。
即下。
引經證上主義。
念即是觀,會同宗名。
但下。
今疏标簡。
如首題者,應雲此經以觀無量壽佛為宗,方盡善美。
問:今疏連引三家立宗,而無去取,未審以何而為正說?答:俱正說也。
但據台疏現文,秪雲心觀為宗,未見所觀,尚恐通漫,故引二師而成顯之。
雖則二師能所雙立,猶有相濫,故複簡之,欲使三宗義歸一揆,用成今家正義。
所以文中略無一言與奪,意在此也。
自非疏主具擇法眼,焉能如是精細甄别?(他謂不取天台,辄生詞訟,委如扶新。
)顯勝中以由今經觀佛為主,故引彼經特彰功勝,具雲佛說。
觀佛三昧海經。
晉朝佛陀?陀譯。
十卷成文。
引經三段。
初段即滅惡生善,阿難對告人也。
觀佛三昧,标指行法也。
觀即能觀,佛即所觀。
境觀泯合,惑破理顯,乃名三昧。
梵語三摩提,訛略名為三昧,此翻正心行處。
是心無始常曲不端,入正行處,心則端直,如蛇行常曲,入筒則直。
大論雲:一切禅定心,皆名三摩地。
初明滅惡。
不出三道:犯罪破戒,業道也;失道即堕惡趣,苦道也;餘四并煩惱道也。
諸佛下,次明生善。
諸佛即人,楞嚴即法,人法皆從此三昧出。
如金剛般若雲:諸佛及阿耨菩提,皆從此經出是也。
梵語首楞嚴,此翻健相(雲雲)。
又下,次段舉況。
初标行,以下彰益。
現感說法,來成佛因。
何下,正況。
一毛尚爾,具足可知。
又雲下,第三段,前但總論滅惡,此複細陳罪相。
初叙過,若下,次顯德,尋文可見。
結示中,初二句總标。
功德難思者,良由諸佛三身圓證,三德圓顯,安住秘藏,端拱寂光,攝念谛觀,心冥真境,佛從心現,感應道交,滅業破障,秪在刹那,此理深妙,故曰難思。
良下,别示。
初二句,觀法身佛,破煩惱障,虛實相對也。
假下二句,觀報身佛,破黑業障,愚智相對也。
藉下二句,觀應身佛,破生死障,悲苦相對也。
是下二句,總結。
破障顯德,斯為第一,故喻前陣初門,以顯觀佛是究竟法也(餘如扶新
第九現身見佛,觀成理顯也;第十疾得成佛,因圓果滿也。
結略中,上二句明以凡度聖,次二句明用意搜經,末二句正結顯經意。
大科第二,攝教分齊。
标分中,三科之義,次第相生,從寬至狹。
欲顯淨土之教,是純非雜,是大非小,是頓非漸,是了義非不了義也。
随釋中,明二土純雜,标分大略有二者。
問:疏主區分兩土教法,純雜有異,前古未聞。
達士無不适從,小智尚生輕诮。
為有典據?為出臆裁?試請申通,永祛疑惑。
答:造疏通經,立言判教。
苟無正量,安敢師心?非獨無功,反贻伊戚。
但義蘊群編,名出今疏。
無文有義,智者用之。
今為委陳,庶幾一悟。
故天台十疑論明自力、他力。
自力者,此土修道,卒未得成。
他力者,若信彌陀大悲願力,攝取不舍,即得往生。
複引十住婆沙論難易二道雲:難行道者,在此五濁惡世無量佛所,求菩提道,是為甚難(雲雲)。
易行道者,謂信佛語,修念佛三昧,佛力攝持,即得往生(雲雲)。
準知自行難行道,非此土入道教耶?他力易行道,非淨土入道教耶?又如善導玄義,專雜二修,以分兩土進道不同。
瑛師修證儀中,乃有此方破惑證真,求生西方淨土之說。
疏主深得佛意,仰則先賢。
故茲高判,獨拔古今。
可使四海鹹規,萬載不易也。
次别釋此土教中二:先叙立教不純;經下,次明判釋有異。
初中,先明機别。
初句以處召人,即指群迷也。
惑業是因,根性屬果。
果即苦報,三道具焉。
能生為根,不改曰性。
随其惑業,疊論重輕,故有差别。
在下,次明教雜。
上二句通明,下二句别示。
南山雲機分小大之别,道殊半滿之科是也。
判釋中,初正明。
互不同者,天下盛行,莫如天台、賢首。
天台則立四教,所謂藏、通、别、圓。
賢首則立五教,所謂愚法小乘教、大乘始教、大乘終教、大乘頓教、一乘圓教。
疊廢立者,清涼疏中具出。
始從一教,至于五教,總二十餘家。
輔觀備引,茲不繁文。
下二句指略。
淨土教中,初立義;故下,引證;雖下,釋疑。
初中,初句總标,對前五濁,故雲淨土。
次句目教,對前大小偏圓,故曰純一。
又次句召機,對前根性差别,故曰良伴。
衆下二句,明品位有殊。
莫下,推因果不别。
發無上心,因也;不退菩提,果也。
引證中,論即天親所造。
既雲二乘不生,可證上文清淨良伴。
餘如後辨。
結示中,是知二字,蹑上二科,總顯純雜。
則下,别示淨土。
機教既純,更無餘論,故曰不勞(餘如扶新)。
二、大小漸頓中,初科初句标起,天下引釋。
天台總判一代教法,先豎論五時,次橫辨八教。
凡釋一經,必立五重玄義,教相一章最居其末。
大乘約教判也,方等約時判也。
四教并談,四機普被,故名方等。
文中第列三義:初約大小,彼宗通、别、圓三俱稱大乘,唯藏教名小。
言秪雲者,白蓮記雲:秪猶直也。
斯言甚當,不必他雲。
次約二藏,本出伽論,智論亦然。
三約漸頓,然此三義從寬至狹,大乘既通三教,尚兼二乘,故須次義也。
菩薩猶通偏漸,複須後義也。
則知此經乃是大乘菩薩頓教。
如是甄别,方為盡理。
(餘如扶新。
)再引遠疏,獨證頓義。
韋下引當機證,文見台疏。
(或約開顯,強生問答,甚乖教意。
)結成中,文有三段:初正結,專據二師,故曰準知;不獨此經,故曰一代;簡非漸頓,故曰圓頓;不雜偏小,故無餘途。
慈下引證,文出決疑行願門。
括即搜括也。
貝書即指小乘經部。
無一字者,以顯絕分。
尚不說有,豈複勸生?彼文但說無土,恐疑有佛,複助釋雲:不說彌陀。
如古德雲:小乘無他佛之說,大教有刹海之談。
是下結勸。
下佛種者,如常不輕十六王子結緣之徒是也。
三、簡了、不了。
總分中,初句标;慈下,釋。
撮略決疑中文,初以大、小對簡,二、獨就大簡。
言大乘者,梵語摩诃衍,此翻大乘,通含三教。
複有了、不了者,彼雲:今明大乘複有三種:一者、大乘通教。
此教門雖通大,類狎二乘。
菩薩雖複化他,化畢終歸灰斷。
淨土深理,非彼所知,非了義也。
二者、大乘别教。
此乃诠旨隔曆,因、果不融。
淨土則理外修成,萬法乃不由心具。
雖廣遊佛刹,然往生妙旨,斯亦未了。
三者、佛乘圓教。
理、事圓融,因、果頓足。
佛法之妙,過此已往,不知所雲。
(已上彼文。
)今論淨土,唯取最後圓頓佛乘,簡之極也。
經下,彼自引證,可見。
别示初科。
約義中,初明身、土非他;如下,明往生非外。
了謂照了,達謂體達。
淨土即同居依報也,彌陀即應身正報也。
極樂依、正,同居一心,心性遍周,法界無外。
若一毫法從心外生,不名了義。
又複心即是土,性即是佛,所以文中皆曰非他。
是則心性、佛土畢竟平等,無二無别也。
回神與下,法華等四句,皆是決疑中文。
既了身、土無非心性,雖越億刹,不離己心;雖孕蓮沼,不離刹那。
己心、刹那,俱指當念也。
引證中,文為三段:初引四經;即下,結示;秪下,複。
疏所以特引四經者,前二證上彌陀即性,後二證上淨土即心。
本經略如前示。
佛既心作心是,則與法華開佛知見,其義無别,故雲即是等。
仍又蹑前簡判,益顯今經了中之了也。
楞嚴中,上二句屬因,下二句明果。
即心憶念,顯佛非外。
現前當來者,即同象觀雲:于現身中,得念佛三昧(現前也)。
佛觀雲:舍身他世,得無生忍(當來也)。
當坐道場,生諸佛家。
是故注雲:成佛不久。
法華稱妙者,在昔諸經,權實未會,悉屬于粗。
唯至法華,點權即實,始得妙名。
華嚴言極者,若通指華嚴部教,未為圓極。
清涼疏雲一極唱高,二乘絕聽是也。
今别約部中圓意,與法華同。
特舉妙部極談,以彰淨土非偏小也。
結示中,上引四經雙證,故雙結雲淨穢身土等也。
複疏中,恐謂身土既即我心,心淨土淨,何須外求?破此執情,故雲秪由等。
體之與性,其義不别,即前法體一實境界也。
虛融言其體量,包遍言其體德。
量則無處不周,德乃無法不具。
言包遍者,楞嚴雲:如意默容十方三世,一切世間、出世間法,唯聖與凡,無不包容。
又雲:心精遍圓,含裹十方等。
斯皆包遍之義。
當以意求文,無以文害意。
或見疏主贊文,性本包容,及今包遍之語,辄生輕議,未之思爾。
既達此理,于無往來,不礙往來;向無取舍,不妨取舍。
往來即性,性無所移;取舍全心,心常宛爾。
故慈雲雲:當知淨土百寶莊嚴,九品因果,并在衆生介爾心中。
理性具足,方得今日往生事用,随願自然。
是則旁羅十方,不離當念;往來法界,正協唯心。
免信常流,執此非彼。
偉哉斯言!若也凝然不動,便為無生妙理。
與彼偏空斷見,相去幾何?輔正堕此,悲夫!(委如扶新。
)輔觀有辭,明适越無非宋國之語,以喻舍此取彼。
正因亦有舊适他邦,後忽憶想,如在目前之喻。
斯皆情想測度,安稱唯心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唯忘情離念者,始可與議也。
斥偏執叙非中,初四句總标。
淺識膚受,故雲末學點靈。
與下二心字,即妄念也。
自下四句出計,指下二句顯過。
彌陀外物,對上佛即我心。
極樂他邦,對上心淨土淨。
引斥中,文見天竺集。
初叙外執,對之可見。
釋下,決破。
自分二段:初、正決外執;二、世下,因斥邪空。
初中,初句總斷。
将下,牒計。
若下,正決。
言心遍者,全體名遍,非遍而遍也。
言塵遍者,塵無自性,攬真而成。
真性既遍,塵亦随遍。
古德雲:色何以遍?色即心故。
慈雲雲:一念既然,一塵亦爾。
一一心中一切塵,一一塵中一切心,一一心塵複互周,重重無盡如帝網是也。
若了心塵互遍,何愁十萬之遙?咫步之間,尚涉程途,豈在心外?猶成二法,彌須得意,不可封文。
斥邪空中,但學虛言,全無正見。
鼠唧鳥空,即斯人也。
豈下,初明損自。
謗法謗心即苦因,殃墜萬劫即苦果。
妄下,次明損他。
結告中,上二句荷德,下二句勸依。
(師承引孔子曰:藥酒苦于口而利于病,忠言逆于耳而利于行。
) 辯經宗标示中,以主釋宗,乃有三義:一者獨尊義,天無二日,國無二王故;二者統攝義,如網之綱,如裘之領故;三者歸趣義,星必拱北,水必朝東故。
今經之主,備茲三義,講者臨文,詳而說之。
問:天台釋經,必出經體,今何但立宗耶?答:向明法體,一實境界,非體而何?問:一實境界,乃是通明一代法體,未審今經,的指何法為體?答:有通有别。
通則一經始末,二八妙境,悉是法藏比丘無作願力所成,皆為今經正體。
别如象觀,是心作佛,是心是佛,疏主會同法華,開佛知見,出體愈明。
問:天台取體,必以修性離合,揀辨無遺,今何通漫?答:前約純雜、大小、漸頓、了不了義,次第甄明,非不親的,何更緻疑?問:既立體宗,還可立用得否?答:可。
在文非不明白,今為顯立其名,應雲一實境界為體,觀佛三昧為宗,除疑舍障為用。
若爾,複與天台所立,為同為異?答:同中有異,異中有同,請細考之,無使相濫。
次科引釋。
考定中,大有二節:初引天台,次引二師。
今經定宗,古今诤論,況文旨深隐,卒難取解,不免細釋,勿诮繁詞。
天台中自分為三:初、引文。
此下二句,判定。
觀下二句,釋意。
判定中,據彼現文心觀之言,是故判為單就能觀也。
釋意中,應先徴起雲:天台既立能觀,必具所觀。
如何單雲心觀耶?乃釋出雲:據理,能觀必具所觀。
境觀相當,定不可阙。
所以秪雲心觀為宗者,且就能觀一邊為言。
故雲觀佛依正,得非心觀乎?如下疏引十疑論雲:凡求生者,希心起想,緣阿彌陀佛及彼七寶莊嚴。
疏即結雲:今經觀佛,斯為明據。
用彼照此,天台非不立所觀。
則知心觀為宗,且就能觀言之,明矣。
請考上下判定之語,天台則雲單就為言,二師則雲通就而立,深有其緻。
以意逆之,當自得之。
二師中亦分為三:初、引文。
二家建立既同,是故合示。
言宗趣各異者,正因備引遠疏,出諸經宗。
今據玄義雲:維摩經以不思議解脫為宗,大品以空慧為宗。
此例非一。
今此觀無量壽佛經,以觀佛三昧為宗,亦以念佛三昧為宗。
此下,二、判定。
據彼現文所立,觀即能觀,佛即所觀。
是故判雲通就能所也。
觀雖下,三、釋意。
亦先徴起雲:經中具列依正莊嚴,總十六境,何故獨雲觀佛?而下。
釋出正顯經宗。
即下。
引經證上主義。
念即是觀,會同宗名。
但下。
今疏标簡。
如首題者,應雲此經以觀無量壽佛為宗,方盡善美。
問:今疏連引三家立宗,而無去取,未審以何而為正說?答:俱正說也。
但據台疏現文,秪雲心觀為宗,未見所觀,尚恐通漫,故引二師而成顯之。
雖則二師能所雙立,猶有相濫,故複簡之,欲使三宗義歸一揆,用成今家正義。
所以文中略無一言與奪,意在此也。
自非疏主具擇法眼,焉能如是精細甄别?(他謂不取天台,辄生詞訟,委如扶新。
)顯勝中以由今經觀佛為主,故引彼經特彰功勝,具雲佛說。
觀佛三昧海經。
晉朝佛陀?陀譯。
十卷成文。
引經三段。
初段即滅惡生善,阿難對告人也。
觀佛三昧,标指行法也。
觀即能觀,佛即所觀。
境觀泯合,惑破理顯,乃名三昧。
梵語三摩提,訛略名為三昧,此翻正心行處。
是心無始常曲不端,入正行處,心則端直,如蛇行常曲,入筒則直。
大論雲:一切禅定心,皆名三摩地。
初明滅惡。
不出三道:犯罪破戒,業道也;失道即堕惡趣,苦道也;餘四并煩惱道也。
諸佛下,次明生善。
諸佛即人,楞嚴即法,人法皆從此三昧出。
如金剛般若雲:諸佛及阿耨菩提,皆從此經出是也。
梵語首楞嚴,此翻健相(雲雲)。
又下,次段舉況。
初标行,以下彰益。
現感說法,來成佛因。
何下,正況。
一毛尚爾,具足可知。
又雲下,第三段,前但總論滅惡,此複細陳罪相。
初叙過,若下,次顯德,尋文可見。
結示中,初二句總标。
功德難思者,良由諸佛三身圓證,三德圓顯,安住秘藏,端拱寂光,攝念谛觀,心冥真境,佛從心現,感應道交,滅業破障,秪在刹那,此理深妙,故曰難思。
良下,别示。
初二句,觀法身佛,破煩惱障,虛實相對也。
假下二句,觀報身佛,破黑業障,愚智相對也。
藉下二句,觀應身佛,破生死障,悲苦相對也。
是下二句,總結。
破障顯德,斯為第一,故喻前陣初門,以顯觀佛是究竟法也(餘如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