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深密經疏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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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寶大悲。
而彼衆生自惡業故。
不能受用菩薩财寶。
非菩薩咎。
若不爾者。
菩薩常懷饒益他心。
又常具足無盡财寶。
若諸衆生。
無自惡業能為障礙。
何有世間貧苦可得。
釋曰。
第二反解。
衆生若不由自業者。
世間無有貧窮可得。
菩薩以能饒益他故。
既有貧窮。
故知自業。
故智度論第三十雲。
問。
佛在世時。
衆生當有饑餓等苦。
佛不能救。
何況菩薩而能救耶。
答。
菩薩心無齊限。
福德果報亦無量。
但衆生無量阿僧祗劫罪厚障故。
而不能得。
如舍利弗子羅??周比丘。
持戒清進。
乞食六日而不能得。
乃至七日。
命存不久。
有同道者。
乞食持與。
鳥即持去。
時舍利弗。
語大目連。
汝大神力。
守護此食。
令彼得之。
即時目連持食往與。
始欲向口。
變成為泥。
又舍利弗乞食持與。
而口自合。
以是故。
菩薩欲滿一切衆生願。
彼以罪故而不能得。
菩薩無咎。
又如龍王等心降雨。
在人為水。
在鬼為火。
又如雷電礔礰。
聾者不聞。
雷聲無咎。
又無垢稱雲。
日月雖明。
盲者不見。
是盲過。
非日月咎。
衆生罪故。
不見世尊佛土嚴淨。
非如來咎(佛地論第五。
三種衆生。
由自惡業不[減]如來圓鏡智影。
此中應引。
又世親無性攝論第十。
佛于一切。
雖得自在。
于具障人無性人二種決定中。
諸佛無自在。
此中應知)。
譬如餓鬼為大熱渴逼迫其身。
見大海水。
悉皆涸竭。
非大海過。
是諸餓鬼自業過耳。
釋曰。
此即第二舉喻重說。
由如餓鬼自惡業力見海涸竭。
非海咎也。
若依無著攝大乘論。
有五因緣。
衆生不感菩薩布施。
無性第八。
世親第九。
次第釋彼五種因緣。
此經即常初一因也。
攝論曰。
若諸菩薩成就如是增上屍羅增上質多增上般若功德圓滿。
于諸财位。
得大自在。
何故現見諸有情遺乏财位。
(此即總問以下别答)見彼有情。
于諸财位。
有重業障故。
(此第一因)無性釋雲。
謂諸菩薩。
見彼有情。
于其财位。
有重業障。
故不施與。
勿令惠施空無有果。
設複施彼。
亦不能受。
何用施為。
如有頌言。
如母乳嬰兒。
經一月無倦。
嬰兒唯若閉。
乳母欲何為。
世親釋雲。
謂諸有情。
有障菩薩神力惡業。
由彼惡業。
障礙菩薩無障礙智。
由見此故。
雖有堪能。
雖彼遺乏。
而便棄舍。
此中應引餓鬼江喻。
如江有水。
無障飲者。
然諸餓鬼。
由自業過。
不能得飲。
此亦如是。
江喻菩薩。
财位喻水。
鬼喻有情。
如彼餘鬼不令飲用江中淨水。
如是有情不令受用菩薩财位。
論雲。
見彼有情。
若施财位。
障生善法故。
(此第二因)無性釋雲。
謂諸菩薩。
見彼有情。
雖于财位無重業障。
而彼若得财位圓滿。
多放逸不作善法。
作是思惟。
甯彼現法少時貧賤。
勿彼來生多時貧賤。
故不施彼所有财位。
世親釋雲。
複有情雖無業障。
菩薩彼于相續中當生善法。
若施财位。
受富樂故。
障彼生善法。
作是思惟。
甯彼貧賤。
順生善法。
勿彼富貴障善法生。
由此道理。
不施财位。
論雲。
見彼有情。
若乏财位。
厭離現前故。
(此第三因)無性釋雲。
謂諸菩薩。
見彼有情。
若乏财位。
厭生死心便現在前。
求欲出離。
若得富貴。
即生憍逸。
故不施彼所有财位。
作是思惟。
甯彼貧财。
厭離生死心常現前。
勿彼富貴受樂放逸不厭生死起善法。
世親亦同。
論雲。
見彼有情。
若施财位。
即為積集不善法因故。
(此第四因)無性釋雲。
謂諸菩薩。
見彼有情。
為當施滿足财位。
即便放逸。
積集種種惡不善業。
故不施彼所有财位。
如有頌言。
甯便貧乏于财位。
遠離惡趣諸惡行。
勿彼富貴亂諸根。
令感當來衆苦器。
世親論雲。
見彼有情。
若施财位。
即便作餘無量有情損惱因故。
(此第五因)無性釋雲。
謂諸菩薩。
見彼有情。
若得富貴。
即便損惱無量有情。
故不施彼所有财位。
作是念言。
甯彼一身受貧賤苦。
勿令損惱餘多有情。
世親亦同。
論雲。
是故現見有諸有情遺乏财位。
此中有頌。
見業障現前。
積集損惱故。
現有諸有情。
不感菩薩施。
(無著總結)世親釋雲。
為顯此義。
複說伽他。
謂見有情業障故。
障生善故。
厭現前故。
積集惡故。
損惱他故。
不感菩薩施彼财位。
是故現有遺乏有情。
梁論十二。
所說五因。
大意亦同。
故不繁述。
如是菩薩所施财寶。
猶如大海。
無有過失。
是諸衆生自業過耳。
猶如餓鬼自惡業力令無有果。
釋曰。
第三舉法同喻。
如文可知。
智度論第三十雲。
鬼有二種。
弊鬼餓鬼。
弊鬼如天受樂。
但與餓鬼同住。
即為其主。
餓鬼腹如山谷。
咽如針身。
唯有三事。
黑皮筋骨色。
數百歲不聞飲食之名。
何況得見。
複有餓鬼。
火從口出。
飛蛾投火以為飲食。
有食糞涕唾膿血洗器遺餘。
或得祭祀。
或食産生不淨。
如是等種種餓鬼。
依瑜伽論第四卷雲。
又餓鬼趣略有三種。
一者由外障礙飲食。
二者由内障礙飲食。
三者飲食無有障礙。
雲何由外障礙飲食。
謂彼有有情。
由習上品悭故。
生鬼趣中。
常與饑渴相應。
皮肉血脈皆悉枯槁。
猶如灰炭。
頭發蓬亂。
其面黯黑唇口幹焦。
常以其舌。
?略口面。
饑渴慞惶。
處處馳走。
所到泉池。
為餘有情手執刀杖。
及以羅索。
行列守護。
令不得趣。
或強趣之。
便見其泉變成膿血。
自不欲飲。
如是等鬼。
是名由外障礙飲食。
雲何由内障礙飲食。
謂彼有情。
口或如針。
口或如炬。
或複頸瘿。
其腹寬大。
由此因緣。
得飲食。
無他障礙。
自然不能若啖若飲。
如是等鬼。
是名由内障礙飲食。
雲何飲食無有障礙。
謂有餓鬼。
名猛焰鬘。
随所飲啖。
皆被燒然。
由此因緣。
饑渴大苦。
未嘗暫息。
複有餓鬼。
名食糞穢。
或有一分食糞飲溺。
或有一分唯能飲啖極可??惡生熟臭穢。
縱得香善。
而不能食。
或有一分自割身肉而啖食之。
縱得餘食。
竟不能啖。
如是等鬼。
是名飲食無有障礙。
觀自在菩薩。
複白佛言。
世尊。
菩薩以何等波羅蜜多。
取一切法無自性性。
釋曰。
自下第十七。
般若取法無性門。
于中有五。
一問。
二答。
三難。
四通。
五結。
此即第一菩薩請問。
于六度中。
何度能取諸法無性。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
善男子。
以般若波羅蜜多。
能取諸法無自性性。
釋曰。
第二如來正答。
六十般若是慧性故。
能取諸法無自性性。
然此所說無自性性。
即是真如無自性性。
或是三種無自性性。
世尊。
般若波羅蜜多。
能取諸法無自性性。
何故不取有自性性。
釋曰。
第三菩薩設難。
此難意雲。
若取無性。
即是執着。
應取所執。
如何不取有自性性。
又解。
謂若般若能取諸法無自性性。
亦應能取有自性性。
于一真如具有性無性義故。
或可雲三種無自性性。
亦有無性有性二義。
如何不取有性義耶。
善男子。
我終不說以無自性性取無自性性。
釋曰。
自下第四如來釋通。
于中有三。
反解。
順釋。
通外伏難。
此即反解。
通外難。
自有兩釋。
一雲。
我終不說以有執着無自性性取無自性性。
故我說取有自性性。
一雲。
我終不說以無自性性取無性性。
以無自性性離名言故。
是故亦不得言取有自性性。
然無自性性離諸文字自所證。
釋曰。
第二順釋無自性性。
是内所證。
故初卷雲。
勝義谛。
謂離諸名言尋思。
但行名言境界。
又勝義谛。
是諸聖者自内所證。
尋思所行。
是諸異生展轉所證。
又瑜伽論三十六雲。
又諸菩薩。
由能深入法無我智。
于一切法離言自性。
如實知已。
達無少法及少品類可起分别。
唯取其事。
唯取真如。
不作是念。
此唯是事。
是唯真如。
俱行于義。
不可舍于言說文字而能宣說。
釋曰。
第三釋外伏難。
謂外伏難。
若離言說。
何故前說般若能取無自性性。
故作此通。
不可舍言而能宣說。
如是問答。
亦如瑜伽論三十六說。
問。
若離言者。
何因緣故。
于一切法離言自性而起言說。
答。
若不起言說。
則不能為他說一切法離言自性。
他亦不能聞如是義。
若無有聞。
則不能知此一切法離言自性。
是故于此離言自性而起言說。
又六十六雲。
諸法自性。
皆絕戲論。
過語言道。
然由言說為依止故。
方乃可取可觀可覺。
是故當知。
一切諸法甚深難見。
是故我說般若波羅蜜多。
能取諸法無自性性。
釋曰。
第五結文可知。
觀自在菩薩。
複白佛言。
世尊。
如佛所說。
波羅蜜多。
近般若波羅蜜多。
大波羅蜜多。
雲何波羅蜜多。
雲何近波羅蜜多。
雲何大波羅蜜多。
釋曰。
自下第十八。
三種波羅蜜多門。
于中有二。
先問。
後答。
此即問也。
問中有二先問後答此即問也問中有二。
先牒。
後問。
有一本經。
牒中有三。
問中但二。
脫初一問。
若依瑜伽相續深密皆有三問。
故知脫也。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
善男子。
若諸菩薩。
于無量時。
修行施等。
成就善法。
而諸煩惱。
猶故現行。
未能制伏。
然為彼伏。
謂于勝解行地耎中勝解轉時。
是名波羅蜜多。
釋曰。
自下第二。
如來正答。
中有三。
即為三段。
此即第一釋初也。
三僧祇中所修施等。
三名差别。
謂初僧祇成就施等。
六弊等增故現行。
未能伏彼。
然為六弊之制伏。
言謂于勝解行地者。
出其位地。
言耎中勝解轉時者。
出修行時。
地前所修未成上品。
是耎品中品勝解轉勝。
言是名波羅蜜多者。
結其名也。
複于無量時。
修行施等。
漸複增上。
成就善法。
而諸煩惱猶故現行。
然能制伏非彼所伏。
謂從初地已上。
是名近波羅蜜多。
釋曰。
答第三二問。
于中三節。
初釋。
次出位地。
後結名。
謂從初地已上。
第二僧祇所修施等。
漸增上故。
貪等煩惱。
雖設現行。
然能伏彼。
非彼所伏。
漸近菩提。
為近也。
複于無量時修行施等轉複增上。
成就善法。
一切煩惱皆不現行。
謂從八地已上。
是名大波羅蜜多。
釋曰。
答第三問。
于中三節。
準前應知。
謂八地已上。
第三僧祇所修施等轉增故。
當入觀故。
一切煩惱皆不現行。
八地已上無功用修。
一一行中。
起無量行。
故得大名。
依成唯識第九卷中。
意同此經。
故彼論雲。
此十因位。
有三種名。
一名波羅蜜多。
謂初無數劫。
爾時施等勢力尚微。
被煩惱伏。
未能伏彼。
由斯煩惱不覺現行。
二名近波羅蜜多。
謂第二無數劫。
爾時施等勢力漸增。
非煩惱伏。
而能伏彼。
由斯煩惱故意方行。
三名大波羅蜜多。
謂第三無數劫。
爾時施等勢力轉增。
能畢竟伏一切煩惱。
由斯煩惱永不現行。
猶所知微細現種及煩惱種。
故未究竟。
依瑜伽論第四十五。
名下中上。
故彼論雲。
福德智慧二種莊嚴。
菩薩于初無數大劫所修習者。
應知名下。
若于第二無數大劫所修習者。
應知名中。
若于第三無數大劫所修習者。
應知名上。
善戒經第七。
地持第七。
亦同瑜伽。
相續解脫。
大同此經。
依深密經。
與此少異。
波羅蜜近波羅蜜。
配入地前。
大波羅蜜。
配入初地已上。
望第十地。
又地前菩薩。
亦伏煩惱非煩惱伏者。
譯家謬也。
觀自在菩薩。
複白佛言。
世尊。
此諸地中煩惱随眠。
可有幾種(相續經雲。
幾許煩惱使深密經雲。
幾許使煩惱)。
釋曰。
自下第三分别地中随眠等障。
于中有四。
一分别随眠種數多少。
二分别粗重斷所顯示。
三分别粗重斷之時分。
四分别菩薩煩惱德失。
此即第一分别随眠種數多少。
于中先問。
後答。
此即問也。
梵音阿奴耶。
此雲随眠。
謂随逐。
眠即伏眠。
随逐行者。
眠伏不起。
故名随眠。
薩婆多宗。
貪等煩惱。
于境随增。
故名随眠。
大衆部等。
現行名纏。
不相應行名為随眠。
如宗輪論。
如是等說。
皆不應理。
随眠名義不相應故。
是經部及大乘宗。
即說種子名為随眠。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
善男子。
略有三種。
釋曰。
自下第二。
如來正答。
于中有二。
初标數略答。
後次第别釋。
此即初也。
謂煩惱種種。
雖有無量。
略攝為三。
一者害伴随眠。
謂于前五地。
何以故。
善男子。
諸不俱生煩惱現行。
是俱生煩惱現行助伴。
彼于爾時。
永無複有。
是故說名害伴随眠。
釋曰。
自下第二次第别釋三種随眠。
此釋三種随眠此釋第一害伴随眠。
文有五節。
一标名。
二配位。
三徴诘。
四正釋。
五結名。
言害伴者。
标名也。
言在于五地者。
配位也。
何以故者徴诘。
言善男子等。
正釋名義。
依大乘宗。
一切煩惱。
略有二種。
一者俱生。
二分别起。
分别即是見所斷惑。
言俱生者。
修所斷惑。
故成唯識第一卷雲。
然諸我執。
略有二種。
一者俱生。
二者分别。
俱生我執。
無始時來。
虛妄熏習内因力故。
恒與身俱生。
不待耶教及耶分别。
任運而轉。
故名俱生。
具說如彼。
分别我執。
亦由現在外緣力故。
非與身俱。
要待耶教及耶分别。
然後方起。
名分别。
具說如彼。
今言諸不俱生現行煩惱者。
見道所斷分别煩惱。
言俱生者。
六識相應修所斷惑。
見道位前。
展轉相伴。
而得現行。
今見道後已害見惑。
不俱生伴。
故名害伴。
據實害伴是現行惑。
而說随眠名害伴者。
是害伴之随眠。
故名害伴。
即六釋中。
依主釋也。
言是故等者。
結文可知。
二者羸劣随眠。
謂于第六第七地中。
微細現行。
若修所伏不現行故。
釋曰。
第二羸劣随眠。
文有三節。
謂标名。
配位。
釋名。
言羸劣随眠者。
即是标名。
亦依主釋。
準上應知。
言六七地中微細現行者。
配位。
對前粗故名為微細。
言若修所伏不現行故者。
釋羸劣義。
若者不定之聲。
謂有菩薩。
七地已來不伏煩惱。
故令現行。
自有菩薩。
伏令不起。
有此不定。
故說若言。
此中意說。
設彼現行亦名羸劣。
何以故。
若修所伏不現行故。
釋羸劣名。
準上應知。
三者微細随眠。
謂于第八地已上。
從此已去。
一切煩惱。
不複現行。
唯有所知障。
為依止故。
釋曰。
第三微細随眠。
文有三節。
謂标名。
配位。
釋名。
言微細随眠者。
謂标名也。
言謂于第八地已上者。
配位。
言從此已去等者。
釋微細名義。
有其二因。
一者八地已上。
一切煩惱皆不現行。
于一切時。
常入觀故。
設不入觀。
即彼等流滅盡定等而現行故。
由斯道理。
一切煩惱。
無時現行。
二者唯有所知障為依止故。
謂以八地已上無煩惱故。
唯有末那識俱所知障。
與有漏法為所依止。
又解。
雖無能依現行煩惱。
而有所依現行所知障故。
由此二因。
雖有種子。
其相難知。
故言微細。
(然此後因。
深密經雲。
唯有一切境微細障。
相續經雲。
及爾炎。
障依少故。
成唯識論所引經雲。
唯有所依知障在也)此即微細即随眠故。
于六釋中。
持業釋也。
問。
此三随眠。
何障所攝。
答。
有三釋。
一雲。
此三唯所知障。
一雲。
初二煩惱。
第三随眠唯所知障。
一雲。
此三唯煩惱障。
雖有三釋。
後說為正。
順文相故。
問。
三随眠為同體不。
自有三說。
一雲。
三種體各不同。
粗行随也細異故。
一雲。
後後攝前前故寬狹有異。
一雲。
此三約位辨劣。
八地已上。
轉名微細。
于三說中。
第三為勝。
觀自在菩薩。
複白佛言。
世尊。
此諸随眠。
幾種粗重斷所顯示。
釋曰。
自下第二。
分别粗重斷所顯示。
于中有二。
先問。
後答。
然此一段。
意趣難解。
故先分别随眠粗重差别之相。
後方釋文。
言随眠者。
種子異名。
二障種子。
随逐行者。
眠伏不起故名随。
眠。
煩惱随眠見所斷者。
入初地斷。
餘修所故。
由不斷要至金剛一時頓斷。
若所知障見所斷種。
入初地時見道位斷。
修所斷者地别斷。
皆用無間解脫道斷。
于解脫道。
證得擇滅。
言粗重者。
由二障種勢分力故。
令有漏身無所堪能。
名為粗重。
亦名習氣。
與有漏法。
非一非異。
斷與未斷位差别故。
不可言一。
離五蘊外無别體故。
可不言異。
由斯義故。
更不可别起無間解脫二種斷道。
亦不别得擇滅無為。
但由智力。
漸除種子所引粗重。
如是粗重及彼随眠有寬狹者。
如瑜伽論第二卷雲。
所有種子。
若煩惱品所攝種身。
不名粗重。
亦非随眠。
何以故。
此法生時。
所依自體。
唯有堪能。
非不堪能。
解雲。
此說所有種子。
若煩惱品所攝名粗重者。
即煩惱種子。
名為粗重。
非此所說無堪任性。
以彼種子有體性故。
然此粗重。
略以四門分别。
一釋名字。
二出體性。
三種數多少。
四斷之位地。
釋名字者。
先通。
後别。
三粗重者。
三是标數。
謂皮等三。
于諸善法。
無所堪能。
故名粗重。
即六釋中帶數釋也。
言别名皮實心。
如佛性論第三。
三無性第一。
梁攝論十一。
瑜伽七十五。
或名皮膚實。
如瑜伽論第四十八。
或皮膚骨。
如善戒經第八。
地持第九。
深密相續及此經第一。
如是三種。
從喻得名。
是持業釋。
或可依主。
尋即可知。
言出體性者。
真谛三藏。
依三無性論。
即說貪等修所斷惑為皮。
見所斷惑為肉。
及心煩惱以為心體。
由斯舊來諸師多作此釋。
大唐三藏。
依護法宗。
作如是說。
二障種子。
名曰随眠。
由彼所引無堪任性。
名為粗重。
故成唯識第九卷雲。
又十無明不染污者。
唯依十地修所斷說。
雖此住中亦伏煩惱。
斷彼粗重。
而非正意。
不斷随眠。
故此不說。
又唯識第十卷雲。
雖于修道十地位中皆不斷滅煩惱障種。
而彼粗重亦漸滅。
由斯故說。
二障粗重。
一一皆有三住斷義。
雖諸住中皆斷粗重。
而三位顯。
是故偏說。
由斯道理。
此中粗重。
即非種子。
瑜伽七十三雲。
皮肉心者。
見所斷惑粗重名皮。
修所斷惑粗重名肉。
見修所斷所知障品粗重名心。
此約二障見修所斷。
别總建立。
如四十八等。
皮膚實三。
唯所知障以為體性。
梁朝攝論。
地前十地。
一一地中。
依入住出。
名皮肉心。
以粗細義。
分為三種。
三無性論。
八種分别。
生三煩惱。
貪等惑事名皮。
我慢事類名肉。
諸戲論事名心。
佛性論說。
想見心倒。
如次名為皮肉心惑。
論者意别。
不可會釋。
言種數多少者。
有處唯依所知障中。
開三粗重。
如善戒經曰。
地持論及瑜伽論。
故彼瑜伽四十八雲。
又由如是所說十二諸菩薩住。
經三無數大劫時量。
能斷一切煩惱障品所有粗重。
及斷一切所知障品所有粗重。
于三住中。
當知能斷煩惱障品所有粗重。
謂于極喜住中。
一切惡趣諸煩惱品所有粗重。
皆悉永斷。
一切上中諸煩惱品。
皆不現行。
于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中。
一切能障一向清淨無生法忍。
諸煩惱品所有粗重皆悉永斷。
一切煩惱皆不現前。
于最上成滿菩薩住中。
當知一切煩惱習氣随眠障等。
皆悉永斷。
入如來住。
當知。
一切所知障品所有粗重。
亦有三種。
一者在皮粗重。
二者在膚粗重。
三者在實粗重。
當知。
此中在皮粗重。
極喜住皆悉已斷。
在膚粗重。
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皆悉已斷。
在實粗重。
如來住中皆悉已斷。
得一切障極清淨智。
于三住中。
煩惱所知二障永斷。
所餘諸住。
如其次第修斷資糧。
或有處說。
煩惱所知合說三種。
如瑜伽七十三。
煩惱障中。
見修分二。
名為皮肉。
若所知障。
五心粗重。
故彼論雲。
問。
于此成滿建立幾乘。
齊何時證。
答。
随三種根差别證故。
建立三乘。
用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
以為根本。
又彼二乘。
随緣差别。
随所成就。
無決定。
故證得時亦不決定。
其最後乘。
要經三種無數大劫。
方可證得。
依斷三種粗重。
一惡趣不樂品。
在皮粗重。
由斷彼故。
不住惡趣。
修方便時。
不為不樂之所間離。
二煩惱障品。
在肉粗重。
由斷彼故。
一切種極微細煩惱。
亦不現行。
然未永害一切随眠。
三所知障品。
在心粗重。
由斷彼故。
永害一切所有随眠。
遍于一切所知境界。
無障礙智自在而轉。
言斷位地者。
略有四門。
一住三住斷。
故說皮等。
如四十八等。
二顯三随眠。
說斷皮等。
如即此經三随入住出。
由斷皮等。
如梁攝論。
地前十地依入住出三十三僧祇二地中斷皮等三。
四就實分别。
于十二住。
皆斷粗重。
随相顯故。
說住三斷。
如成唯識第十卷說。
所以如是諸教異者。
說皮等三。
意顯所斷有粗細義。
故依四門顯粗重義。
于理無違。
尋即可知。
上來已辨随眠粗重差别之相。
次當釋文。
此中問意。
三粗重中。
由斷幾種。
顯彼随眠(相續經雲。
幾種過斷。
名斷彼使。
解雲。
經意斷使中粗重。
假說名斷使。
據實不斷。
菩薩故留至金剛故。
深密經雲。
斷幾種名斷諸使者。
意相續同)。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
善男子。
但由二種。
釋曰。
自下第二如來正說。
于中有二。
初标數略答。
後别釋二種。
此即标數略答。
謂斷皮膚二粗重故。
具顯随眠。
離粗重義。
義如别釋。
謂由在皮粗重斷故。
顯彼初二。
複由在膚粗重斷故。
顯彼第三。
釋曰。
自下别釋但由二種相。
于中有二。
初釋但由二種。
後釋斷骨。
不别顯示。
此即别釋但由二種。
謂前所說三種随眠。
但斷所知障中二種粗重之所顯示。
所謂一者從極喜地乃至七。
斷皮粗重。
由斷此一粗重義故。
能顯害伴羸劣随眠離粗重義。
或由第二粗重斷故。
便能顯示第九第十地
而彼衆生自惡業故。
不能受用菩薩财寶。
非菩薩咎。
若不爾者。
菩薩常懷饒益他心。
又常具足無盡财寶。
若諸衆生。
無自惡業能為障礙。
何有世間貧苦可得。
釋曰。
第二反解。
衆生若不由自業者。
世間無有貧窮可得。
菩薩以能饒益他故。
既有貧窮。
故知自業。
故智度論第三十雲。
問。
佛在世時。
衆生當有饑餓等苦。
佛不能救。
何況菩薩而能救耶。
答。
菩薩心無齊限。
福德果報亦無量。
但衆生無量阿僧祗劫罪厚障故。
而不能得。
如舍利弗子羅??周比丘。
持戒清進。
乞食六日而不能得。
乃至七日。
命存不久。
有同道者。
乞食持與。
鳥即持去。
時舍利弗。
語大目連。
汝大神力。
守護此食。
令彼得之。
即時目連持食往與。
始欲向口。
變成為泥。
又舍利弗乞食持與。
而口自合。
以是故。
菩薩欲滿一切衆生願。
彼以罪故而不能得。
菩薩無咎。
又如龍王等心降雨。
在人為水。
在鬼為火。
又如雷電礔礰。
聾者不聞。
雷聲無咎。
又無垢稱雲。
日月雖明。
盲者不見。
是盲過。
非日月咎。
衆生罪故。
不見世尊佛土嚴淨。
非如來咎(佛地論第五。
三種衆生。
由自惡業不[減]如來圓鏡智影。
此中應引。
又世親無性攝論第十。
佛于一切。
雖得自在。
于具障人無性人二種決定中。
諸佛無自在。
此中應知)。
譬如餓鬼為大熱渴逼迫其身。
見大海水。
悉皆涸竭。
非大海過。
是諸餓鬼自業過耳。
釋曰。
此即第二舉喻重說。
由如餓鬼自惡業力見海涸竭。
非海咎也。
若依無著攝大乘論。
有五因緣。
衆生不感菩薩布施。
無性第八。
世親第九。
次第釋彼五種因緣。
此經即常初一因也。
攝論曰。
若諸菩薩成就如是增上屍羅增上質多增上般若功德圓滿。
于諸财位。
得大自在。
何故現見諸有情遺乏财位。
(此即總問以下别答)見彼有情。
于諸财位。
有重業障故。
(此第一因)無性釋雲。
謂諸菩薩。
見彼有情。
于其财位。
有重業障。
故不施與。
勿令惠施空無有果。
設複施彼。
亦不能受。
何用施為。
如有頌言。
如母乳嬰兒。
經一月無倦。
嬰兒唯若閉。
乳母欲何為。
世親釋雲。
謂諸有情。
有障菩薩神力惡業。
由彼惡業。
障礙菩薩無障礙智。
由見此故。
雖有堪能。
雖彼遺乏。
而便棄舍。
此中應引餓鬼江喻。
如江有水。
無障飲者。
然諸餓鬼。
由自業過。
不能得飲。
此亦如是。
江喻菩薩。
财位喻水。
鬼喻有情。
如彼餘鬼不令飲用江中淨水。
如是有情不令受用菩薩财位。
論雲。
見彼有情。
若施财位。
障生善法故。
(此第二因)無性釋雲。
謂諸菩薩。
見彼有情。
雖于财位無重業障。
而彼若得财位圓滿。
多放逸不作善法。
作是思惟。
甯彼現法少時貧賤。
勿彼來生多時貧賤。
故不施彼所有财位。
世親釋雲。
複有情雖無業障。
菩薩彼于相續中當生善法。
若施财位。
受富樂故。
障彼生善法。
作是思惟。
甯彼貧賤。
順生善法。
勿彼富貴障善法生。
由此道理。
不施财位。
論雲。
見彼有情。
若乏财位。
厭離現前故。
(此第三因)無性釋雲。
謂諸菩薩。
見彼有情。
若乏财位。
厭生死心便現在前。
求欲出離。
若得富貴。
即生憍逸。
故不施彼所有财位。
作是思惟。
甯彼貧财。
厭離生死心常現前。
勿彼富貴受樂放逸不厭生死起善法。
世親亦同。
論雲。
見彼有情。
若施财位。
即為積集不善法因故。
(此第四因)無性釋雲。
謂諸菩薩。
見彼有情。
為當施滿足财位。
即便放逸。
積集種種惡不善業。
故不施彼所有财位。
如有頌言。
甯便貧乏于财位。
遠離惡趣諸惡行。
勿彼富貴亂諸根。
令感當來衆苦器。
世親論雲。
見彼有情。
若施财位。
即便作餘無量有情損惱因故。
(此第五因)無性釋雲。
謂諸菩薩。
見彼有情。
若得富貴。
即便損惱無量有情。
故不施彼所有财位。
作是念言。
甯彼一身受貧賤苦。
勿令損惱餘多有情。
世親亦同。
論雲。
是故現見有諸有情遺乏财位。
此中有頌。
見業障現前。
積集損惱故。
現有諸有情。
不感菩薩施。
(無著總結)世親釋雲。
為顯此義。
複說伽他。
謂見有情業障故。
障生善故。
厭現前故。
積集惡故。
損惱他故。
不感菩薩施彼财位。
是故現有遺乏有情。
梁論十二。
所說五因。
大意亦同。
故不繁述。
如是菩薩所施财寶。
猶如大海。
無有過失。
是諸衆生自業過耳。
猶如餓鬼自惡業力令無有果。
釋曰。
第三舉法同喻。
如文可知。
智度論第三十雲。
鬼有二種。
弊鬼餓鬼。
弊鬼如天受樂。
但與餓鬼同住。
即為其主。
餓鬼腹如山谷。
咽如針身。
唯有三事。
黑皮筋骨色。
數百歲不聞飲食之名。
何況得見。
複有餓鬼。
火從口出。
飛蛾投火以為飲食。
有食糞涕唾膿血洗器遺餘。
或得祭祀。
或食産生不淨。
如是等種種餓鬼。
依瑜伽論第四卷雲。
又餓鬼趣略有三種。
一者由外障礙飲食。
二者由内障礙飲食。
三者飲食無有障礙。
雲何由外障礙飲食。
謂彼有有情。
由習上品悭故。
生鬼趣中。
常與饑渴相應。
皮肉血脈皆悉枯槁。
猶如灰炭。
頭發蓬亂。
其面黯黑唇口幹焦。
常以其舌。
?略口面。
饑渴慞惶。
處處馳走。
所到泉池。
為餘有情手執刀杖。
及以羅索。
行列守護。
令不得趣。
或強趣之。
便見其泉變成膿血。
自不欲飲。
如是等鬼。
是名由外障礙飲食。
雲何由内障礙飲食。
謂彼有情。
口或如針。
口或如炬。
或複頸瘿。
其腹寬大。
由此因緣。
得飲食。
無他障礙。
自然不能若啖若飲。
如是等鬼。
是名由内障礙飲食。
雲何飲食無有障礙。
謂有餓鬼。
名猛焰鬘。
随所飲啖。
皆被燒然。
由此因緣。
饑渴大苦。
未嘗暫息。
複有餓鬼。
名食糞穢。
或有一分食糞飲溺。
或有一分唯能飲啖極可??惡生熟臭穢。
縱得香善。
而不能食。
或有一分自割身肉而啖食之。
縱得餘食。
竟不能啖。
如是等鬼。
是名飲食無有障礙。
觀自在菩薩。
複白佛言。
世尊。
菩薩以何等波羅蜜多。
取一切法無自性性。
釋曰。
自下第十七。
般若取法無性門。
于中有五。
一問。
二答。
三難。
四通。
五結。
此即第一菩薩請問。
于六度中。
何度能取諸法無性。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
善男子。
以般若波羅蜜多。
能取諸法無自性性。
釋曰。
第二如來正答。
六十般若是慧性故。
能取諸法無自性性。
然此所說無自性性。
即是真如無自性性。
或是三種無自性性。
世尊。
般若波羅蜜多。
能取諸法無自性性。
何故不取有自性性。
釋曰。
第三菩薩設難。
此難意雲。
若取無性。
即是執着。
應取所執。
如何不取有自性性。
又解。
謂若般若能取諸法無自性性。
亦應能取有自性性。
于一真如具有性無性義故。
或可雲三種無自性性。
亦有無性有性二義。
如何不取有性義耶。
善男子。
我終不說以無自性性取無自性性。
釋曰。
自下第四如來釋通。
于中有三。
反解。
順釋。
通外伏難。
此即反解。
通外難。
自有兩釋。
一雲。
我終不說以有執着無自性性取無自性性。
故我說取有自性性。
一雲。
我終不說以無自性性取無性性。
以無自性性離名言故。
是故亦不得言取有自性性。
然無自性性離諸文字自所證。
釋曰。
第二順釋無自性性。
是内所證。
故初卷雲。
勝義谛。
謂離諸名言尋思。
但行名言境界。
又勝義谛。
是諸聖者自内所證。
尋思所行。
是諸異生展轉所證。
又瑜伽論三十六雲。
又諸菩薩。
由能深入法無我智。
于一切法離言自性。
如實知已。
達無少法及少品類可起分别。
唯取其事。
唯取真如。
不作是念。
此唯是事。
是唯真如。
俱行于義。
不可舍于言說文字而能宣說。
釋曰。
第三釋外伏難。
謂外伏難。
若離言說。
何故前說般若能取無自性性。
故作此通。
不可舍言而能宣說。
如是問答。
亦如瑜伽論三十六說。
問。
若離言者。
何因緣故。
于一切法離言自性而起言說。
答。
若不起言說。
則不能為他說一切法離言自性。
他亦不能聞如是義。
若無有聞。
則不能知此一切法離言自性。
是故于此離言自性而起言說。
又六十六雲。
諸法自性。
皆絕戲論。
過語言道。
然由言說為依止故。
方乃可取可觀可覺。
是故當知。
一切諸法甚深難見。
是故我說般若波羅蜜多。
能取諸法無自性性。
釋曰。
第五結文可知。
觀自在菩薩。
複白佛言。
世尊。
如佛所說。
波羅蜜多。
近般若波羅蜜多。
大波羅蜜多。
雲何波羅蜜多。
雲何近波羅蜜多。
雲何大波羅蜜多。
釋曰。
自下第十八。
三種波羅蜜多門。
于中有二。
先問。
後答。
此即問也。
問中有二先問後答此即問也問中有二。
先牒。
後問。
有一本經。
牒中有三。
問中但二。
脫初一問。
若依瑜伽相續深密皆有三問。
故知脫也。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
善男子。
若諸菩薩。
于無量時。
修行施等。
成就善法。
而諸煩惱。
猶故現行。
未能制伏。
然為彼伏。
謂于勝解行地耎中勝解轉時。
是名波羅蜜多。
釋曰。
自下第二。
如來正答。
中有三。
即為三段。
此即第一釋初也。
三僧祇中所修施等。
三名差别。
謂初僧祇成就施等。
六弊等增故現行。
未能伏彼。
然為六弊之制伏。
言謂于勝解行地者。
出其位地。
言耎中勝解轉時者。
出修行時。
地前所修未成上品。
是耎品中品勝解轉勝。
言是名波羅蜜多者。
結其名也。
複于無量時。
修行施等。
漸複增上。
成就善法。
而諸煩惱猶故現行。
然能制伏非彼所伏。
謂從初地已上。
是名近波羅蜜多。
釋曰。
答第三二問。
于中三節。
初釋。
次出位地。
後結名。
謂從初地已上。
第二僧祇所修施等。
漸增上故。
貪等煩惱。
雖設現行。
然能伏彼。
非彼所伏。
漸近菩提。
為近也。
複于無量時修行施等轉複增上。
成就善法。
一切煩惱皆不現行。
謂從八地已上。
是名大波羅蜜多。
釋曰。
答第三問。
于中三節。
準前應知。
謂八地已上。
第三僧祇所修施等轉增故。
當入觀故。
一切煩惱皆不現行。
八地已上無功用修。
一一行中。
起無量行。
故得大名。
依成唯識第九卷中。
意同此經。
故彼論雲。
此十因位。
有三種名。
一名波羅蜜多。
謂初無數劫。
爾時施等勢力尚微。
被煩惱伏。
未能伏彼。
由斯煩惱不覺現行。
二名近波羅蜜多。
謂第二無數劫。
爾時施等勢力漸增。
非煩惱伏。
而能伏彼。
由斯煩惱故意方行。
三名大波羅蜜多。
謂第三無數劫。
爾時施等勢力轉增。
能畢竟伏一切煩惱。
由斯煩惱永不現行。
猶所知微細現種及煩惱種。
故未究竟。
依瑜伽論第四十五。
名下中上。
故彼論雲。
福德智慧二種莊嚴。
菩薩于初無數大劫所修習者。
應知名下。
若于第二無數大劫所修習者。
應知名中。
若于第三無數大劫所修習者。
應知名上。
善戒經第七。
地持第七。
亦同瑜伽。
相續解脫。
大同此經。
依深密經。
與此少異。
波羅蜜近波羅蜜。
配入地前。
大波羅蜜。
配入初地已上。
望第十地。
又地前菩薩。
亦伏煩惱非煩惱伏者。
譯家謬也。
觀自在菩薩。
複白佛言。
世尊。
此諸地中煩惱随眠。
可有幾種(相續經雲。
幾許煩惱使深密經雲。
幾許使煩惱)。
釋曰。
自下第三分别地中随眠等障。
于中有四。
一分别随眠種數多少。
二分别粗重斷所顯示。
三分别粗重斷之時分。
四分别菩薩煩惱德失。
此即第一分别随眠種數多少。
于中先問。
後答。
此即問也。
梵音阿奴耶。
此雲随眠。
謂随逐。
眠即伏眠。
随逐行者。
眠伏不起。
故名随眠。
薩婆多宗。
貪等煩惱。
于境随增。
故名随眠。
大衆部等。
現行名纏。
不相應行名為随眠。
如宗輪論。
如是等說。
皆不應理。
随眠名義不相應故。
是經部及大乘宗。
即說種子名為随眠。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
善男子。
略有三種。
釋曰。
自下第二。
如來正答。
于中有二。
初标數略答。
後次第别釋。
此即初也。
謂煩惱種種。
雖有無量。
略攝為三。
一者害伴随眠。
謂于前五地。
何以故。
善男子。
諸不俱生煩惱現行。
是俱生煩惱現行助伴。
彼于爾時。
永無複有。
是故說名害伴随眠。
釋曰。
自下第二次第别釋三種随眠。
此釋三種随眠此釋第一害伴随眠。
文有五節。
一标名。
二配位。
三徴诘。
四正釋。
五結名。
言害伴者。
标名也。
言在于五地者。
配位也。
何以故者徴诘。
言善男子等。
正釋名義。
依大乘宗。
一切煩惱。
略有二種。
一者俱生。
二分别起。
分别即是見所斷惑。
言俱生者。
修所斷惑。
故成唯識第一卷雲。
然諸我執。
略有二種。
一者俱生。
二者分别。
俱生我執。
無始時來。
虛妄熏習内因力故。
恒與身俱生。
不待耶教及耶分别。
任運而轉。
故名俱生。
具說如彼。
分别我執。
亦由現在外緣力故。
非與身俱。
要待耶教及耶分别。
然後方起。
名分别。
具說如彼。
今言諸不俱生現行煩惱者。
見道所斷分别煩惱。
言俱生者。
六識相應修所斷惑。
見道位前。
展轉相伴。
而得現行。
今見道後已害見惑。
不俱生伴。
故名害伴。
據實害伴是現行惑。
而說随眠名害伴者。
是害伴之随眠。
故名害伴。
即六釋中。
依主釋也。
言是故等者。
結文可知。
二者羸劣随眠。
謂于第六第七地中。
微細現行。
若修所伏不現行故。
釋曰。
第二羸劣随眠。
文有三節。
謂标名。
配位。
釋名。
言羸劣随眠者。
即是标名。
亦依主釋。
準上應知。
言六七地中微細現行者。
配位。
對前粗故名為微細。
言若修所伏不現行故者。
釋羸劣義。
若者不定之聲。
謂有菩薩。
七地已來不伏煩惱。
故令現行。
自有菩薩。
伏令不起。
有此不定。
故說若言。
此中意說。
設彼現行亦名羸劣。
何以故。
若修所伏不現行故。
釋羸劣名。
準上應知。
三者微細随眠。
謂于第八地已上。
從此已去。
一切煩惱。
不複現行。
唯有所知障。
為依止故。
釋曰。
第三微細随眠。
文有三節。
謂标名。
配位。
釋名。
言微細随眠者。
謂标名也。
言謂于第八地已上者。
配位。
言從此已去等者。
釋微細名義。
有其二因。
一者八地已上。
一切煩惱皆不現行。
于一切時。
常入觀故。
設不入觀。
即彼等流滅盡定等而現行故。
由斯道理。
一切煩惱。
無時現行。
二者唯有所知障為依止故。
謂以八地已上無煩惱故。
唯有末那識俱所知障。
與有漏法為所依止。
又解。
雖無能依現行煩惱。
而有所依現行所知障故。
由此二因。
雖有種子。
其相難知。
故言微細。
(然此後因。
深密經雲。
唯有一切境微細障。
相續經雲。
及爾炎。
障依少故。
成唯識論所引經雲。
唯有所依知障在也)此即微細即随眠故。
于六釋中。
持業釋也。
問。
此三随眠。
何障所攝。
答。
有三釋。
一雲。
此三唯所知障。
一雲。
初二煩惱。
第三随眠唯所知障。
一雲。
此三唯煩惱障。
雖有三釋。
後說為正。
順文相故。
問。
三随眠為同體不。
自有三說。
一雲。
三種體各不同。
粗行随也細異故。
一雲。
後後攝前前故寬狹有異。
一雲。
此三約位辨劣。
八地已上。
轉名微細。
于三說中。
第三為勝。
觀自在菩薩。
複白佛言。
世尊。
此諸随眠。
幾種粗重斷所顯示。
釋曰。
自下第二。
分别粗重斷所顯示。
于中有二。
先問。
後答。
然此一段。
意趣難解。
故先分别随眠粗重差别之相。
後方釋文。
言随眠者。
種子異名。
二障種子。
随逐行者。
眠伏不起故名随。
眠。
煩惱随眠見所斷者。
入初地斷。
餘修所故。
由不斷要至金剛一時頓斷。
若所知障見所斷種。
入初地時見道位斷。
修所斷者地别斷。
皆用無間解脫道斷。
于解脫道。
證得擇滅。
言粗重者。
由二障種勢分力故。
令有漏身無所堪能。
名為粗重。
亦名習氣。
與有漏法。
非一非異。
斷與未斷位差别故。
不可言一。
離五蘊外無别體故。
可不言異。
由斯義故。
更不可别起無間解脫二種斷道。
亦不别得擇滅無為。
但由智力。
漸除種子所引粗重。
如是粗重及彼随眠有寬狹者。
如瑜伽論第二卷雲。
所有種子。
若煩惱品所攝種身。
不名粗重。
亦非随眠。
何以故。
此法生時。
所依自體。
唯有堪能。
非不堪能。
解雲。
此說所有種子。
若煩惱品所攝名粗重者。
即煩惱種子。
名為粗重。
非此所說無堪任性。
以彼種子有體性故。
然此粗重。
略以四門分别。
一釋名字。
二出體性。
三種數多少。
四斷之位地。
釋名字者。
先通。
後别。
三粗重者。
三是标數。
謂皮等三。
于諸善法。
無所堪能。
故名粗重。
即六釋中帶數釋也。
言别名皮實心。
如佛性論第三。
三無性第一。
梁攝論十一。
瑜伽七十五。
或名皮膚實。
如瑜伽論第四十八。
或皮膚骨。
如善戒經第八。
地持第九。
深密相續及此經第一。
如是三種。
從喻得名。
是持業釋。
或可依主。
尋即可知。
言出體性者。
真谛三藏。
依三無性論。
即說貪等修所斷惑為皮。
見所斷惑為肉。
及心煩惱以為心體。
由斯舊來諸師多作此釋。
大唐三藏。
依護法宗。
作如是說。
二障種子。
名曰随眠。
由彼所引無堪任性。
名為粗重。
故成唯識第九卷雲。
又十無明不染污者。
唯依十地修所斷說。
雖此住中亦伏煩惱。
斷彼粗重。
而非正意。
不斷随眠。
故此不說。
又唯識第十卷雲。
雖于修道十地位中皆不斷滅煩惱障種。
而彼粗重亦漸滅。
由斯故說。
二障粗重。
一一皆有三住斷義。
雖諸住中皆斷粗重。
而三位顯。
是故偏說。
由斯道理。
此中粗重。
即非種子。
瑜伽七十三雲。
皮肉心者。
見所斷惑粗重名皮。
修所斷惑粗重名肉。
見修所斷所知障品粗重名心。
此約二障見修所斷。
别總建立。
如四十八等。
皮膚實三。
唯所知障以為體性。
梁朝攝論。
地前十地。
一一地中。
依入住出。
名皮肉心。
以粗細義。
分為三種。
三無性論。
八種分别。
生三煩惱。
貪等惑事名皮。
我慢事類名肉。
諸戲論事名心。
佛性論說。
想見心倒。
如次名為皮肉心惑。
論者意别。
不可會釋。
言種數多少者。
有處唯依所知障中。
開三粗重。
如善戒經曰。
地持論及瑜伽論。
故彼瑜伽四十八雲。
又由如是所說十二諸菩薩住。
經三無數大劫時量。
能斷一切煩惱障品所有粗重。
及斷一切所知障品所有粗重。
于三住中。
當知能斷煩惱障品所有粗重。
謂于極喜住中。
一切惡趣諸煩惱品所有粗重。
皆悉永斷。
一切上中諸煩惱品。
皆不現行。
于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中。
一切能障一向清淨無生法忍。
諸煩惱品所有粗重皆悉永斷。
一切煩惱皆不現前。
于最上成滿菩薩住中。
當知一切煩惱習氣随眠障等。
皆悉永斷。
入如來住。
當知。
一切所知障品所有粗重。
亦有三種。
一者在皮粗重。
二者在膚粗重。
三者在實粗重。
當知。
此中在皮粗重。
極喜住皆悉已斷。
在膚粗重。
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皆悉已斷。
在實粗重。
如來住中皆悉已斷。
得一切障極清淨智。
于三住中。
煩惱所知二障永斷。
所餘諸住。
如其次第修斷資糧。
或有處說。
煩惱所知合說三種。
如瑜伽七十三。
煩惱障中。
見修分二。
名為皮肉。
若所知障。
五心粗重。
故彼論雲。
問。
于此成滿建立幾乘。
齊何時證。
答。
随三種根差别證故。
建立三乘。
用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
以為根本。
又彼二乘。
随緣差别。
随所成就。
無決定。
故證得時亦不決定。
其最後乘。
要經三種無數大劫。
方可證得。
依斷三種粗重。
一惡趣不樂品。
在皮粗重。
由斷彼故。
不住惡趣。
修方便時。
不為不樂之所間離。
二煩惱障品。
在肉粗重。
由斷彼故。
一切種極微細煩惱。
亦不現行。
然未永害一切随眠。
三所知障品。
在心粗重。
由斷彼故。
永害一切所有随眠。
遍于一切所知境界。
無障礙智自在而轉。
言斷位地者。
略有四門。
一住三住斷。
故說皮等。
如四十八等。
二顯三随眠。
說斷皮等。
如即此經三随入住出。
由斷皮等。
如梁攝論。
地前十地依入住出三十三僧祇二地中斷皮等三。
四就實分别。
于十二住。
皆斷粗重。
随相顯故。
說住三斷。
如成唯識第十卷說。
所以如是諸教異者。
說皮等三。
意顯所斷有粗細義。
故依四門顯粗重義。
于理無違。
尋即可知。
上來已辨随眠粗重差别之相。
次當釋文。
此中問意。
三粗重中。
由斷幾種。
顯彼随眠(相續經雲。
幾種過斷。
名斷彼使。
解雲。
經意斷使中粗重。
假說名斷使。
據實不斷。
菩薩故留至金剛故。
深密經雲。
斷幾種名斷諸使者。
意相續同)。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
善男子。
但由二種。
釋曰。
自下第二如來正說。
于中有二。
初标數略答。
後别釋二種。
此即标數略答。
謂斷皮膚二粗重故。
具顯随眠。
離粗重義。
義如别釋。
謂由在皮粗重斷故。
顯彼初二。
複由在膚粗重斷故。
顯彼第三。
釋曰。
自下别釋但由二種相。
于中有二。
初釋但由二種。
後釋斷骨。
不别顯示。
此即别釋但由二種。
謂前所說三種随眠。
但斷所知障中二種粗重之所顯示。
所謂一者從極喜地乃至七。
斷皮粗重。
由斷此一粗重義故。
能顯害伴羸劣随眠離粗重義。
或由第二粗重斷故。
便能顯示第九第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