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深密經疏卷第六(經本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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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百。
百至千。
為小千世界。
三倍小千為三千。
謂一倍至十小千。
二倍至百千。
三倍至千千。
此是三千世界也。
三千又作三倍增。
以為大千。
謂一倍至十三千。
二倍至百三千。
三倍至千三千。
以為大千世界也。
(依真谛師般若記雲。
三千者即舉中千大千。
即舉後大千以三倍小千。
故名三千)若依長阿含經第十八雲。
千日月。
千須彌山。
千四天下。
千六欲天。
千梵天。
是名小千世界。
千小千界名中千界。
千中千界名三千大千世界。
雜阿含十六亦同。
若依俱舍十一。
釋有二義。
初明處量。
後正明三千大千。
言處量者。
彼雲。
夜摩等天宮依處量有幾。
有餘師說。
此上四天。
依處量同妙高山頂。
有餘師說。
上倍倍增。
有餘師言。
初靜慮地宮殿依處。
等一四洲。
第二靜慮等小千界。
第三靜慮等中千界。
第四靜慮等大千界。
有餘師言。
下三靜慮。
如次量等小中大千。
第四靜慮量無邊際。
言三千者。
彼雲。
齊何量說小中大千。
頌曰。
四大洲日月 蘇迷盧欲天 梵世各一千 名一小千界 此小千千倍 說名一中千 此千倍大千 皆同一成壞 若依順正理第三十一。
大同俱舍。
而差别者。
彼雲。
此中千。
小唯舉至梵世。
故少光等非小千界攝。
積小千等為中大千故。
中大千亦不攝彼。
又言小者是卑下義。
以除上故。
如截角牛積小成餘。
亦非攝彼。
解雲。
依正理論。
三千大千唯至梵世。
聖教唯說至梵世故。
積小千界成中大故。
今依大乘。
諸教不同。
若依雜集第六。
佛地第六。
瑜伽第二。
智度論第七。
同前所引。
長阿含等。
更無異釋。
若依顯揚第一大同前說。
而差别者。
彼雲。
問。
何因緣故。
小千世界。
名為卑小。
答。
由如特牛斷去兩角。
以缺減故。
名為卑小。
如是梵世已下。
其中所有千世界不如上地。
故名卑小。
如是三千世界三災所壞。
謂火水風災。
解雲。
準此小千不至上地。
應知中大即通上地。
又雲。
三千世界三災所壞。
故知初禅小千。
二禅中千。
三禅大千。
又依顯揚十八。
與上少異。
彼雲。
何因緣故。
此三千大千世界中。
有多世界。
乃至色究竟天。
而同說為一世界。
但至梵世。
謂亦由二因故。
一同成壞故。
二建立衆會故。
解雲。
準此大千世界至第四禅。
而阿含等。
至梵世者。
由二因緣。
一同成壞。
謂具之三災所成壞故。
二建立衆會。
謂初禅已下王衆差别。
攝衆會故。
問。
三千世界。
既通色究竟。
如何說言三災所壞立三千界。
解雲。
且約三災。
屬當三千。
理實而言。
第四靜慮亦通大千。
故十地經雲。
八地菩薩。
多作大梵天王。
主千世界。
九地菩薩。
多作大梵天王。
主二千世界。
十地菩薩。
多作摩醯首羅天王。
主三千世界。
依深密經。
與上小異。
彼雲。
彼百千。
彼百千閻浮提。
彼百千。
彼百千萬。
名為一千世界。
彼一千世界百倍。
彼百倍千倍。
彼千倍百千倍。
名為二千中千世界。
彼二千中世界百倍千倍百千倍。
名為三千大千世界者。
譯異也。
若依金光明經。
三千世界通無色界。
彼雲。
是諸仁王。
手擎香爐。
供養經時。
其香遍布。
于一念頃。
遍至三千大千世界百億日月乃至百億非想非非想天。
解雲。
準此大乘。
三千大千亦通非想。
問。
若爾。
如何會釋瑜伽等論。
解雲。
聖教自有二種。
一者共教。
如阿含等。
二者不共教。
如金光明等。
就共教中。
自有兩釋。
若依順正理等。
唯約初禅已下。
說三千界。
若依顯揚等。
據實乃至第四靜慮。
由二緣故。
故阿含經。
唯至初定。
如前已說。
問。
三千世界。
以誰為主。
答。
釋此義。
諸教不同。
依大品經等。
輪王為主。
彼雲。
化作轉輪王。
領三千世界。
依大集經。
魔王為主。
彼雲。
有魔王領三千世界。
依法華經。
初禅梵王為主。
彼雲。
娑婆世界主梵天王。
又智度論雲。
三千大千世界主梵天王名屍棄。
又阿含經等說。
三千界至初定故。
依十地經。
第十地菩薩為主。
彼雲。
十地菩薩。
多作魔醯首羅天王。
主三千大千世界。
又顯揚論說。
三千界通色究竟故。
依仁王經。
世尊為主。
故彼上卷雲。
圓智無相三界王。
金光明經說。
三千界通無色界故。
或此拘胝此千拘胝此百千拘胝。
釋曰。
第二明拘胝量。
言拘胝者。
此雲億也。
故解深密經說名為億。
智度論亦名為億。
故第七雲。
百億日月乃至百億大梵。
是名三千大千世界。
又瑜伽第二雲。
百拘胝四大洲。
乃至百拘胝梵世間。
名三千大千世界。
故知拘胝即是億也。
依婆沙論一百七十七雲。
積一至百千。
名洛叉。
百至百千。
名俱胝。
百千俱胝名那庾多。
依俱舍論第十二雲。
十一為十。
十十為百。
十百為千。
十千為萬。
十萬為洛叉。
十洛叉為度洛叉。
十度洛叉為俱胝。
十俱胝為末陀。
十末陀為阿庾多。
依智度論第四卷雲。
一一名二。
二二名四。
三三名九。
十十名百。
十百名千。
十千名萬。
千萬名億。
千萬億名那由他。
解雲。
拘胝傳釋有三。
一者十萬。
二者百萬。
三者千萬。
謂此一拘胝三千大千世界。
或至百數。
或至千數。
或百千數。
或此無數此百無數此千無數此百千無數。
釋曰。
第三辨無數量。
梵音阿僧企耶。
此雲無數。
依大婆沙及俱舍論。
六十數中。
第五十二。
名為無數。
依智度論雲。
天人中能知笇數極數不複能知。
是名一阿僧祗。
具說如彼。
依華嚴經僧祗品說。
百二十轉中。
第一百三。
名阿僧祗。
謂此一無數三千大千世界。
或至百數。
或至千數。
或百千數。
或三千大千世界無數百千微塵量等。
于十方面無量無數諸器世界。
釋曰。
第五明十方界量。
一三千世界。
二無數百千三千世界。
三微塵量等十方無量三千世界故。
顯揚雲。
三千世界無數百千世界極微塵等十方無量無數世界。
又解。
一方無數百千微塵量等三千世界。
十方無量無數三千世界。
皆說名為建立義也。
受用義者。
謂我所說諸有情類。
為受用故攝受資具。
釋曰。
第六知受用義。
謂諸有情為受用故。
具足攝受十身資具。
故瑜伽論第二卷雲。
雲何十種身資具。
一食。
二飲。
三乘。
四依。
五莊嚴具。
六歌笑儛樂。
七香鬘塗末。
八什物之具。
九照明。
十男女受行。
又解。
言攝受者。
七種攝受事。
言資具者。
十身資具。
七種攝受事者。
如瑜伽論第二卷說。
雲何七種攝受事。
一自父母事。
二妻子事。
三奴婢仆使事。
四朋友官僚兄弟眷屬事。
五田宅??肆事。
六福業事及方便作業事。
七庫藏事。
十身資具。
已如上說。
颠倒義者。
謂即于彼能取等義。
無常計常。
想倒心倒見倒。
苦計為樂。
不淨計淨。
無我計我。
想倒心倒見倒。
釋曰。
第七釋颠倒義。
謂即于彼如上所說能取等義。
七種颠倒。
名颠倒義。
此七颠倒。
如十七地第八卷說。
彼雲。
颠倒攝者。
謂七颠倒。
一想倒。
二見倒。
三心倒。
四于無常常倒。
五于苦樂倒。
六于不淨淨倒。
想倒者。
謂于無常苦不淨無我中。
起常樂淨我妄想分别。
見倒者。
謂即于彼妄想所分别中。
忍可欲樂建立執着。
心倒者。
謂即于彼所執着中貪等煩惱。
當知煩惱。
略有三種。
或有煩惱是倒根本。
或有煩惱是颠倒體。
或有煩惱是倒等流。
倒根本者。
謂無明。
颠倒體者。
謂薩迦耶見邊執見一分。
見取戒禁取及貪。
倒等流者。
謂邪見邊執見一分。
瞋慢及癡。
此中薩迦耶見是無我我倒。
邊執見一分是無常常倒。
見取是不淨淨倒。
戒禁取是于苦樂倒。
貪通二種。
謂不淨淨想。
及于苦樂倒。
若廣分别。
如俱舍十九。
順正理四十七。
婆沙一百四。
及四倒章。
無倒義者。
與上相違。
能對治彼。
應知其相。
釋曰。
第八釋無倒義。
返上應知。
雜染義者。
謂三界中三種雜染。
一煩惱雜染。
二業雜染。
三生雜染。
釋曰。
第九明雜染義。
文有三節。
初牒章門。
次标其數。
後列其名。
若依無性攝大乘釋第二卷雲。
言雜染者。
是渾是不淨義。
雜染有三。
一煩惱所作。
二業所作。
三生所作。
(解雲。
煩惱不靜亂心名渾。
業性造作令心不澄稱之為濁。
生死有漏是名不淨)又顯揚論第一卷雲。
煩惱雜染者。
謂一切煩惱及随煩惱合名煩惱雜染。
業雜染者。
謂或因煩惱所生。
或因煩惱緣助善法所生。
如其所應。
三界所攝身語意業。
生雜染者。
謂因煩惱及業故生。
因生故苦。
具說如彼。
若廣分别。
如瑜伽論第八第九。
清淨義者。
謂即如是三種雜染所有離系菩提分法。
釋曰。
第十釋清淨義。
所有離系。
菩提分法。
自有二說。
一雲。
所有離系及菩提分法。
名清淨義。
是相違釋。
一雲。
所有離系之菩提分法。
舉果顯因。
是清淨義。
是依主釋。
雖有兩說。
後釋為勝。
故顯揚論第五卷雲。
清淨義者。
謂為證三種雜離系故。
所修一切菩提分法。
又攝論雲。
清淨義者。
是鮮是潔。
是掃除義。
清淨有二。
一世間清淨。
以有漏道暫時損伏現煩惱故。
二出世清淨。
以無漏道畢竟斷滅彼随眠故(解雲。
離惑稱鮮。
離業名潔。
離生死義。
是謂掃除)。
善男子。
如是十種。
當知普攝一切諸義。
釋曰。
第四總結十義能攝諸義。
如是十義顯揚第五。
一同此經。
而差别者。
彼論七如。
但列其名。
而不解釋。
複次善男子。
彼諸菩薩由能了知五種義故。
名為知義。
釋曰。
自下第二約五種義。
以釋知義。
于中有四。
一标章舉數。
二問答列名。
三次第别釋。
四總結五義。
此即初也。
何等五義。
釋曰。
自下第二問答列名。
于中有二。
先問。
後答。
此即初也。
一者遍知事。
二者遍知義。
三者遍知因。
四者得遍知果。
五者于此覺了。
釋曰。
第二依數列名。
于此五中。
總分為三。
初二所知境。
第三能知智。
即是因行。
後二即是所證果。
此中遍知事者。
當知即是一切所知。
謂或諸蘊。
或諸内處。
或諸外處。
如是一切。
釋曰。
自下第三次第别釋。
即分為五。
此釋初義。
文有三節。
初牒。
次釋。
後類。
事謂體事。
謂一切法所知境。
或是五蘊。
或十二處。
十二處中。
内諸六處。
外諸六處。
如是一切者。
類釋界皆是所知。
故顯揚雲。
遍知事者。
謂蘊界處如是等。
依瑜伽論八十二雲。
遍知事者。
謂蘊界處緣起念住及正斷等。
顯揚十三。
亦同瑜伽。
遍知義者。
乃至所有品類差别應知境。
釋曰。
第二明遍知義。
于中有三。
初總标。
次别釋。
後類釋。
此即初也。
文有二節。
初牒。
後釋。
謂與前事有差别者。
前出境體。
未辨種種義門差别故。
今此門明義差别。
謂世俗故。
或勝義故。
釋曰。
自下别釋。
有十一門。
此即第一世俗勝義門。
如集論第一雜集第二雲。
雲何世俗。
幾是世俗。
為何義故現世俗耶。
謂雜染所緣是世俗有義。
一切皆是世俗有。
(言一切者。
具五蕰十二處十八界三十五法。
故言一切也)為舍執着雜染相我故。
觀察世俗有。
雲何勝義有。
幾是勝有。
為何義故觀勝義有耶。
謂清淨所緣是勝義有義。
一切皆是勝義有。
為舍執着清淨我相故。
觀察勝義有。
雜集釋雲。
一切皆是勝義有者。
以一切法不離真如故。
若廣分别。
如二谛章。
或功德故。
或過失故。
釋曰。
第二功德過失門。
謂四無量等。
及百四十不共佛法。
名為功德。
五逆十惡四重煩惱等。
名為過失故。
下經雲。
過失者。
諸雜染法。
功德者。
諸清淨法。
中邊論曰。
涅槃名功德。
生死名過失。
緣故世故。
釋曰。
第三四緣分别門。
第四三世分别門。
言四緣者。
如瑜伽論第三卷雲。
又有四緣者。
一者因緣。
謂諸種子。
二等無間緣。
謂若此識無聞諸識決定生。
此是彼等無間緣。
三所緣緣。
謂諸心心法所緣境界。
四增上緣。
謂除種子餘所依。
如眼及助伴法望眼識。
所餘識亦爾。
又善不善性。
能取愛非愛果。
如是等類名增上緣。
廣如别章。
言三世者。
瑜伽論第三雲。
雲何建立三世。
謂諸種子不離法故。
如法建立。
又由與果未與果故。
若諸法果。
若以滅相是過去。
有因未生相是未來。
已生未滅相是現在。
又瑜伽五十二雲。
若已與果種子相續名過去界。
若未與果當來種子相續名未來界。
若未與果現在種子相續名現在界。
當知此中如是密意。
又雲。
過去諸行與果故有。
未來諸行攝因故有。
所以者何。
現在諸行三相所顯。
一是過去果性故。
二是未來因性故。
三自性相續不斷故。
具說如彼。
瑜伽五十六亦同。
辨中邊第二。
集論第二。
雜集第三。
顯揚第九。
大同瑜伽。
又成唯識第三卷雲。
應信大乘緣起正理。
謂此正理深妙離言。
因果等言。
皆假施設。
觀現在法有引後用。
假立當果。
對說現因。
觀現在法有酬前相。
假立曾因。
對說現果。
假謂現識似彼相現。
如是因果理趣顯然。
遠離二邊。
契會中道。
若廣分别。
具如别章。
或生或住或壞相故。
釋曰。
第五生等三相門。
瑜伽三雲。
由緣力故。
今最初生。
名生有為相。
即已生時。
唯生刹那随轉故。
名住有為相。
生刹那後。
刹那不住故。
名無常有為相。
廣如别章。
或如病等故。
釋曰。
第六病等分别門。
故瑜伽論八十六雲。
厭背想者。
複有四行。
謂于諸行思惟如病如癰如箭惱害。
如病者。
謂如有一。
因界錯亂所生病苦。
修厭背想。
如癰者。
謂如有一。
因于先業所生癰苦。
修厭背想。
如箭者。
謂如有一。
因他怨箭所中之苦。
習厭背想。
惱害者。
謂于親财等匮乏中。
因自耶計所生諸苦。
修厭背想。
如是名為修觀行者。
于諸行中。
修厭背想。
又智度論五十四雲。
觀五衆能生諸惱。
故言如病。
有人聞五衆如病。
謂為輕微。
故言如癰疽。
有人以癰疽難愈猶或可差。
故言如箭镝入體不可得出。
有人以箭镝在體雖沉深難拔出。
良方妙術猶可令出。
故言常痛惱。
廣說如彼。
或苦集等故。
釋曰。
第七四谛分别門。
等言等取滅道二谛。
此四谛義。
如前章說。
或真如實際法界等故。
釋曰。
第八真如衆名門。
言真如者。
如成唯識第九卷說。
真謂真實顯非虛妄。
如謂如常表無變易。
謂此真如。
于一切位。
常如其性。
故曰真如。
即是湛然不虛妄義。
又成唯識第二卷雲。
理非妄倒。
故曰真如。
親光釋雲。
由離一切虛妄颠倒。
假名真如。
言實際者。
無性釋雲。
真故名實。
究竟名際。
際聲即是邊際言故。
如事邊際。
親光釋雲。
分折推求諸法虛假。
極至于此。
更不可度。
唯此是真。
假立實際。
言法界者。
無性釋雲。
法界者。
謂是一切淨法因。
親光釋雲。
能與一切善法所依假立法界。
等者等取空無我等。
然此衆名。
諸教不同。
辨中邊論。
略舉六名。
等無我等。
故彼頌雲。
略說空異門 謂真如實際 無相勝義性 法界等應知 廣說如彼。
集論第一。
略舉七名。
謂真如。
無我性。
空性。
無相。
實際。
勝義。
法界。
廣如彼論及雜集釋。
攝論佛地亦說衆名。
而不具足。
依大般若。
有十一名。
謂法界。
法性。
不虛妄性。
不變異性。
平等性。
法定。
法住。
實際。
虛空界。
不思議界。
或廣略故。
釋曰。
第九廣略分别門。
顯揚第二十雲。
略廣者。
謂先說一句法。
後後以無量句轉轉分别顯了究竟。
此經第五名為總别。
釋同顯揚。
如瑜伽論八十一雲。
略義者。
謂宣說諸法同類相應。
廣義者。
謂宣說諸法異類相應。
複次有二種略義。
一者名略。
二者義略。
如略義。
如是廣義亦有二種。
一者名廣。
二者義廣。
如世尊言。
舍利子。
我所說法或略或廣。
當知此中顯示世尊于契經中文廣義略。
于伽他中義廣文略。
依智度論四十六雲。
諸佛說法有二種。
或初略後廣。
為解義故。
或初廣後略。
為易持故。
十住婆沙第三卷雲。
略說者。
以少言辭。
苞含多義。
利根之人。
聞即開悟。
廣說者。
于一事一義中種種因緣。
為諸鈍根樂分别者。
敷演解說。
略廣者。
亦以一言苞舉廣義。
又亦種種演敷一義。
或一向記故。
分别記故。
或返問記故。
或置記故。
釋曰。
第十四記差别門。
如佛地論第六卷說。
言四記者。
一一向記。
二分别記。
三返問記。
四嘿置記。
一向記者。
如有問言。
一切生者決定滅耶。
佛法僧寶良福田耶。
如是等問。
應一向記。
此義決定。
分别記者。
如有問言。
一切滅者定更生耶。
佛法僧寶唯有一耶。
如是等問。
應分别記。
此義不定。
反問記者。
如有問言。
菩薩十地為上為下。
佛法僧寶為勝為劣。
如是等問。
應反問記。
汝望何問。
嘿置記者。
如有問言。
實有性我。
為善為惡。
石女兒色。
為黑為白。
如是等問。
應嘿置記。
不應記故。
長戲論故(若廣分别。
如毗昙第一。
俱舍論第十九。
順正理第四十九。
毗婆沙第十五卷。
智度論第二十二二十六三十五。
涅槃經三十五。
瑜伽論第八十一也)。
或隐密故。
或顯了故。
釋曰。
第十一隐密顯了門。
如顯揚論第六卷雲。
隐密教者。
謂多分聲聞藏教。
顯了教者。
謂多分大乘藏教。
瑜伽六十四亦同顯揚。
依智度論六十五雲。
諸佛事有二種。
一密。
二現。
初轉法輪。
得聲聞果。
依顯了教。
若得菩薩無生忍等。
依隐密教。
廣如彼說。
或可說三性教名為顯了。
三無性教名為隐密。
如是等類。
當知一切名遍知義。
釋曰。
第三類釋。
如文可知。
言遍知者。
當知即是能取前二菩提分法。
所謂念住或正斷等。
釋曰。
此釋第三遍知。
謂即能取前二境界四念住等三十七種菩提分法。
得遍知果者。
釋曰。
第四釋遍知果。
先牒。
後釋。
此即牒也。
謂貪瞋癡永毗奈耶及貪瞋癡一切永斷。
諸沙門果(自有本雲永斷毗奈耶者謬也。
今勘草本經本瑜伽。
皆雲永毗奈耶也)。
釋曰。
第四正釋。
于中有二。
初釋無為果。
後釋有為果。
此即初也。
毗奈耶者。
此雲滅也。
即是伏滅。
此貪瞋癡若永斷者。
即是正滅。
用此正滅。
為沙門果。
故顯揚雲。
謂永滅貪瞋癡及無遺餘。
貪瞋癡斷。
四沙門果。
及我所說聲聞如來。
若共不共世出世間所有功德。
于彼作證。
釋曰。
第二釋有為果。
所謂聲聞及諸如來。
八解脫等諸共功德。
力無畏等一百四十不共功德。
于彼作證。
問。
如何不說獨覺功德。
解雲。
據實亦有獨覺功德。
故顯揚論通說三乘所有功德。
而今此經準可知故。
略不說之。
或可攝在聲聞藏中。
于此覺了者。
謂即于此作證法中諸解脫智。
廣為他說宣揚開示。
釋曰。
第五辨覺了義。
謂後得智。
于所證得有為無為所有功德。
能知能證諸解脫智。
能廣為他宣說顯示。
故深密雲。
能知解脫。
能受解脫。
為他廣說。
或可諸解脫智者。
智體離障。
名解脫智。
若依顯揚。
名受用遍智果。
釋義同經。
善男子。
如是五義。
當知普攝一切諸義。
釋曰。
第四總結。
如文可知。
顯揚五義。
并同此經。
更無異釋。
依雜集論第十五卷。
自有兩文。
若依前文。
開為六義。
釋文少異。
故彼論雲。
所遍知事謂蘊等。
所遍知義謂無常等。
遍知因緣謂淨屍羅守根門等。
遍知自性謂菩提分法。
遍知果謂解脫。
彼證受謂解脫智見。
集論第七但列六名。
同雜集論。
而不解釋。
若依雜集。
後文引愛味經。
釋此五義。
名同此經。
釋義有異。
彼雲。
所遍知事者謂色等。
遍知義者謂有味等。
由此差别義遍知色等事故。
遍知者。
謂于五取蘊。
由如是三轉如實遍知。
(言三轉者。
即于如前所遍知事所遍知義及此遍知。
名為三轉。
以于五蘊三度觀度故。
又解。
于五蘊中。
三度觀察。
故名三轉。
一者愛味即觀集谛。
二者過患即觀苦谛。
三者出離觀滅道。
或可示轉。
勸轉證轉名為三轉)遍知果者。
謂從此諸天世間乃至并天人皆得解脫。
乃至極解脫。
彼證受者。
謂自證知我已證覺無上正等菩提。
善男子。
彼諸菩薩。
由能了知四種義。
名為知義。
釋曰。
自下第三約四種義。
以明知義。
于中有三。
先總。
次别。
後結。
此即初也。
何等四義。
釋曰。
自下别釋。
先問。
後答。
此即問也。
一者心執受義。
二者領納義。
三者了别義。
四雜染清淨義。
釋曰。
第二正釋。
然釋四義。
自有二說。
一雲。
心執受義者。
謂知自心于境執受。
領納義者。
如彼三受納之義。
了别義者。
謂知諸識了别境義。
雜染清淨義者。
知一切法雜染清淨。
一雲。
此四如其次第。
知四念處所緣四境。
謂身受心法。
而言心執受者。
舉能執受。
顯所執身。
善男子。
如是四義。
當知普攝一切諸義。
釋曰。
第三總結應知。
複次善男子。
彼諸菩薩由能了知三種義故。
名為知義。
釋曰。
自下第四約三種義。
以釋知義。
于中有三。
初總标。
次列名。
後别釋。
此即初也。
何等三義。
釋曰。
自下問答列名。
此即問也。
一者文義。
二者義義。
三者界義。
釋曰。
此即第二依數列名。
善男子。
言文義者。
謂名身等。
釋曰。
自下第三别釋三義。
即分為三。
此即初義。
言文義者。
所謂名身句身文身。
此名等三。
有積集義。
皆名為身。
或可身者體義。
謂名等三。
皆有體故。
名之為身。
即此三種。
能彰顯義。
皆名為文。
即是所诠之義。
故名文義。
義義當知複有十種。
釋曰。
自下第二釋其義義。
于中有二。
初标章舉數。
後依數列名。
此即初也。
是前文義所诠義故。
名為義義。
一者真實相。
釋曰。
自下第二依數列名。
此即初相。
謂一切法實相真如。
故下經雲。
谛實者。
謂諸法真如。
解雲。
谛實即是真實相也。
二者遍知相。
三者永斷相。
四者作證相。
五者修習相。
釋曰。
此四種相。
如其次第。
苦集滅道四谛相也。
六者即彼真實相等品類差别相。
釋曰。
此第六相。
即前五相。
一一皆有衆多義門品類差别。
七者所依能依相屬相。
釋曰。
釋第七相。
顯揚第五雲。
所依能依相屬相者。
謂大種是所依。
造色是能依。
或可眼等是所依。
識等是能依。
或可能诠是所依。
所诠是能依。
如是能所互相系屬。
名相屬相。
八者即遍知等障礙法相。
釋曰。
辨第八相。
即是四谛所斷煩惱。
名障礙法相。
若依下文。
謂即于修菩提分法。
能随障礙諸染污相。
是名彼障礙法相。
九者即彼随順法相。
釋曰。
辨第九相。
即是四谛能斷惑智。
名随順法相。
若依下文。
謂即于彼多所作。
名彼随順法相。
十者不遍知等及遍知等過患功德相。
釋曰。
明第十相。
謂不遍知等煩惱過失。
及遍知等智慧功德差别之相。
故下經雲。
彼過患相者。
當知即彼諸障礙法所有過失。
彼勝利相者。
當知即彼諸随順法所有功德。
又解。
總說四谛名真實相。
故瑜伽論六十四雲。
一谛相教。
餘之九相。
名同此經。
苦谛名遍知相。
集谛名永斷相。
滅谛名作證相。
道谛名修習相。
十六行差别。
名即彼真實相等品類差别相。
說集因苦果道因滅果相。
稱義名所依能依相屬相。
因名所依。
果為能依也。
說四谛所斷法名為即遍知谛果法相。
決擇分等名為即彼随順法相。
煩惱過失遍知功德。
名不遍等及遍知等過患功德相。
若依雜集第十五卷。
引愛味經。
具釋十相。
故彼論雲。
真實相者。
謂取蘊所攝苦谛相。
遍知相者。
謂即于此有味等如實智。
永斷相作證相者。
謂從一切世間得解脫。
由永斷諸障證得轉依故。
修習相者。
謂離颠倒心。
多修習住。
品類差别相者。
(解雲。
此差别相。
如其次第釋上五相。
有差别義也)真實相有五種差别。
謂色乃至識。
遍知相有三種差别。
謂味由味故。
乃至出離由出離故。
如實知。
(解雲。
三差别者。
謂味出離如實知。
若依此釋。
愛味即是集谛。
言乃至者。
即攝過患苦谛。
出離是滅谛。
如實知是道谛。
或可三者一愛味。
二過患。
三出離。
于此三種。
如實了知。
名如實知也)永斷相作證相。
各有二種差别。
謂煩惱解脫。
苦解脫。
從此諸天世間乃至并天人皆得解脫者。
顯煩惱解脫。
為顯此差别義故。
次說出離言。
何以故。
由餘經言。
出離雲何。
謂若于是處貪欲永滅貪欲永斷。
超過貪欲故。
如是由能生未來苦煩惱得離系故。
苦亦解脫。
為顯此差别義故。
次說離系縛極解脫。
修習相者有二種差别。
謂見道修道。
離颠倒心者顯示見道。
多修習住者顯示修道。
能依所依相屬相者。
謂顯示真實相等。
為後後所依性。
遍知等障礙法相者。
謂如是三轉不如實知。
遍知等随順法相者。
謂觀察如所安立色等法中味等相。
于不遍知等過失相者。
謂不解脫乃至不證覺無上正等菩提。
與此相違。
名于遍知等功德相。
言界義者謂五種界。
釋曰。
第三釋界義。
于中有三。
初标章數。
次依數列名。
後總結五義。
此即初也。
一者世界。
二者有情界。
三者法界。
四者所調伏界。
五者調伏方便界。
釋曰。
第二依數列名。
莊嚴十二名五無量。
故彼論雲。
五事無量者。
一應化事無量。
由攝一切衆生界故。
二應淨事無量。
由攝一切器世界故。
三應得事無量。
由攝一切法界故。
四應成事無量。
由攝一切可化衆生故。
五應說事無量。
由攝十二部經是化主方便故。
顯揚第三。
亦名五無量。
故彼論雲。
一有情無量。
菩薩思惟無量世界一切有情差别之相。
或一足二足四足多足。
有色無色。
五趣四生等。
二世界無量。
菩薩思惟十方無量器世界相染。
此世界淨。
或成壞種種形界差别建立等。
三法界無量。
菩薩思惟十方無量世界一切諸法自相共相是色非色有見無見等。
四所調伏無量。
菩薩思惟十方無量世界有情種種行種種姓。
或聲聞種性。
或獨覺種性。
或如來種性。
耎中上根勝劣差别等。
五調伏方便無量。
菩薩思惟十方無量世界所化有情調伏方便。
此因說秘密之法。
方能調伏。
此因說顯了之法。
方能調伏。
此因攝受方便。
此因折伏方便等。
方令調伏。
具說如彼。
廣如第十經記中說。
善男子。
如是五義。
當知普攝一切諸義。
釋曰。
第三總結五義。
然此結文。
依經草本瑜伽草本及深密經。
皆雲如是五義。
若依顯揚第五卷雲。
如是三義普攝諸義。
如上十義五義四義。
皆有經數。
準上知。
此中三義為勝。
此經瑜伽兩處草本及深密經。
皆雲五義。
不放辄回。
解深密經疏卷第六
百至千。
為小千世界。
三倍小千為三千。
謂一倍至十小千。
二倍至百千。
三倍至千千。
此是三千世界也。
三千又作三倍增。
以為大千。
謂一倍至十三千。
二倍至百三千。
三倍至千三千。
以為大千世界也。
(依真谛師般若記雲。
三千者即舉中千大千。
即舉後大千以三倍小千。
故名三千)若依長阿含經第十八雲。
千日月。
千須彌山。
千四天下。
千六欲天。
千梵天。
是名小千世界。
千小千界名中千界。
千中千界名三千大千世界。
雜阿含十六亦同。
若依俱舍十一。
釋有二義。
初明處量。
後正明三千大千。
言處量者。
彼雲。
夜摩等天宮依處量有幾。
有餘師說。
此上四天。
依處量同妙高山頂。
有餘師說。
上倍倍增。
有餘師言。
初靜慮地宮殿依處。
等一四洲。
第二靜慮等小千界。
第三靜慮等中千界。
第四靜慮等大千界。
有餘師言。
下三靜慮。
如次量等小中大千。
第四靜慮量無邊際。
言三千者。
彼雲。
齊何量說小中大千。
頌曰。
四大洲日月 蘇迷盧欲天 梵世各一千 名一小千界 此小千千倍 說名一中千 此千倍大千 皆同一成壞 若依順正理第三十一。
大同俱舍。
而差别者。
彼雲。
此中千。
小唯舉至梵世。
故少光等非小千界攝。
積小千等為中大千故。
中大千亦不攝彼。
又言小者是卑下義。
以除上故。
如截角牛積小成餘。
亦非攝彼。
解雲。
依正理論。
三千大千唯至梵世。
聖教唯說至梵世故。
積小千界成中大故。
今依大乘。
諸教不同。
若依雜集第六。
佛地第六。
瑜伽第二。
智度論第七。
同前所引。
長阿含等。
更無異釋。
若依顯揚第一大同前說。
而差别者。
彼雲。
問。
何因緣故。
小千世界。
名為卑小。
答。
由如特牛斷去兩角。
以缺減故。
名為卑小。
如是梵世已下。
其中所有千世界不如上地。
故名卑小。
如是三千世界三災所壞。
謂火水風災。
解雲。
準此小千不至上地。
應知中大即通上地。
又雲。
三千世界三災所壞。
故知初禅小千。
二禅中千。
三禅大千。
又依顯揚十八。
與上少異。
彼雲。
何因緣故。
此三千大千世界中。
有多世界。
乃至色究竟天。
而同說為一世界。
但至梵世。
謂亦由二因故。
一同成壞故。
二建立衆會故。
解雲。
準此大千世界至第四禅。
而阿含等。
至梵世者。
由二因緣。
一同成壞。
謂具之三災所成壞故。
二建立衆會。
謂初禅已下王衆差别。
攝衆會故。
問。
三千世界。
既通色究竟。
如何說言三災所壞立三千界。
解雲。
且約三災。
屬當三千。
理實而言。
第四靜慮亦通大千。
故十地經雲。
八地菩薩。
多作大梵天王。
主千世界。
九地菩薩。
多作大梵天王。
主二千世界。
十地菩薩。
多作摩醯首羅天王。
主三千世界。
依深密經。
與上小異。
彼雲。
彼百千。
彼百千閻浮提。
彼百千。
彼百千萬。
名為一千世界。
彼一千世界百倍。
彼百倍千倍。
彼千倍百千倍。
名為二千中千世界。
彼二千中世界百倍千倍百千倍。
名為三千大千世界者。
譯異也。
若依金光明經。
三千世界通無色界。
彼雲。
是諸仁王。
手擎香爐。
供養經時。
其香遍布。
于一念頃。
遍至三千大千世界百億日月乃至百億非想非非想天。
解雲。
準此大乘。
三千大千亦通非想。
問。
若爾。
如何會釋瑜伽等論。
解雲。
聖教自有二種。
一者共教。
如阿含等。
二者不共教。
如金光明等。
就共教中。
自有兩釋。
若依順正理等。
唯約初禅已下。
說三千界。
若依顯揚等。
據實乃至第四靜慮。
由二緣故。
故阿含經。
唯至初定。
如前已說。
問。
三千世界。
以誰為主。
答。
釋此義。
諸教不同。
依大品經等。
輪王為主。
彼雲。
化作轉輪王。
領三千世界。
依大集經。
魔王為主。
彼雲。
有魔王領三千世界。
依法華經。
初禅梵王為主。
彼雲。
娑婆世界主梵天王。
又智度論雲。
三千大千世界主梵天王名屍棄。
又阿含經等說。
三千界至初定故。
依十地經。
第十地菩薩為主。
彼雲。
十地菩薩。
多作魔醯首羅天王。
主三千大千世界。
又顯揚論說。
三千界通色究竟故。
依仁王經。
世尊為主。
故彼上卷雲。
圓智無相三界王。
金光明經說。
三千界通無色界故。
或此拘胝此千拘胝此百千拘胝。
釋曰。
第二明拘胝量。
言拘胝者。
此雲億也。
故解深密經說名為億。
智度論亦名為億。
故第七雲。
百億日月乃至百億大梵。
是名三千大千世界。
又瑜伽第二雲。
百拘胝四大洲。
乃至百拘胝梵世間。
名三千大千世界。
故知拘胝即是億也。
依婆沙論一百七十七雲。
積一至百千。
名洛叉。
百至百千。
名俱胝。
百千俱胝名那庾多。
依俱舍論第十二雲。
十一為十。
十十為百。
十百為千。
十千為萬。
十萬為洛叉。
十洛叉為度洛叉。
十度洛叉為俱胝。
十俱胝為末陀。
十末陀為阿庾多。
依智度論第四卷雲。
一一名二。
二二名四。
三三名九。
十十名百。
十百名千。
十千名萬。
千萬名億。
千萬億名那由他。
解雲。
拘胝傳釋有三。
一者十萬。
二者百萬。
三者千萬。
謂此一拘胝三千大千世界。
或至百數。
或至千數。
或百千數。
或此無數此百無數此千無數此百千無數。
釋曰。
第三辨無數量。
梵音阿僧企耶。
此雲無數。
依大婆沙及俱舍論。
六十數中。
第五十二。
名為無數。
依智度論雲。
天人中能知笇數極數不複能知。
是名一阿僧祗。
具說如彼。
依華嚴經僧祗品說。
百二十轉中。
第一百三。
名阿僧祗。
謂此一無數三千大千世界。
或至百數。
或至千數。
或百千數。
或三千大千世界無數百千微塵量等。
于十方面無量無數諸器世界。
釋曰。
第五明十方界量。
一三千世界。
二無數百千三千世界。
三微塵量等十方無量三千世界故。
顯揚雲。
三千世界無數百千世界極微塵等十方無量無數世界。
又解。
一方無數百千微塵量等三千世界。
十方無量無數三千世界。
皆說名為建立義也。
受用義者。
謂我所說諸有情類。
為受用故攝受資具。
釋曰。
第六知受用義。
謂諸有情為受用故。
具足攝受十身資具。
故瑜伽論第二卷雲。
雲何十種身資具。
一食。
二飲。
三乘。
四依。
五莊嚴具。
六歌笑儛樂。
七香鬘塗末。
八什物之具。
九照明。
十男女受行。
又解。
言攝受者。
七種攝受事。
言資具者。
十身資具。
七種攝受事者。
如瑜伽論第二卷說。
雲何七種攝受事。
一自父母事。
二妻子事。
三奴婢仆使事。
四朋友官僚兄弟眷屬事。
五田宅??肆事。
六福業事及方便作業事。
七庫藏事。
十身資具。
已如上說。
颠倒義者。
謂即于彼能取等義。
無常計常。
想倒心倒見倒。
苦計為樂。
不淨計淨。
無我計我。
想倒心倒見倒。
釋曰。
第七釋颠倒義。
謂即于彼如上所說能取等義。
七種颠倒。
名颠倒義。
此七颠倒。
如十七地第八卷說。
彼雲。
颠倒攝者。
謂七颠倒。
一想倒。
二見倒。
三心倒。
四于無常常倒。
五于苦樂倒。
六于不淨淨倒。
想倒者。
謂于無常苦不淨無我中。
起常樂淨我妄想分别。
見倒者。
謂即于彼妄想所分别中。
忍可欲樂建立執着。
心倒者。
謂即于彼所執着中貪等煩惱。
當知煩惱。
略有三種。
或有煩惱是倒根本。
或有煩惱是颠倒體。
或有煩惱是倒等流。
倒根本者。
謂無明。
颠倒體者。
謂薩迦耶見邊執見一分。
見取戒禁取及貪。
倒等流者。
謂邪見邊執見一分。
瞋慢及癡。
此中薩迦耶見是無我我倒。
邊執見一分是無常常倒。
見取是不淨淨倒。
戒禁取是于苦樂倒。
貪通二種。
謂不淨淨想。
及于苦樂倒。
若廣分别。
如俱舍十九。
順正理四十七。
婆沙一百四。
及四倒章。
無倒義者。
與上相違。
能對治彼。
應知其相。
釋曰。
第八釋無倒義。
返上應知。
雜染義者。
謂三界中三種雜染。
一煩惱雜染。
二業雜染。
三生雜染。
釋曰。
第九明雜染義。
文有三節。
初牒章門。
次标其數。
後列其名。
若依無性攝大乘釋第二卷雲。
言雜染者。
是渾是不淨義。
雜染有三。
一煩惱所作。
二業所作。
三生所作。
(解雲。
煩惱不靜亂心名渾。
業性造作令心不澄稱之為濁。
生死有漏是名不淨)又顯揚論第一卷雲。
煩惱雜染者。
謂一切煩惱及随煩惱合名煩惱雜染。
業雜染者。
謂或因煩惱所生。
或因煩惱緣助善法所生。
如其所應。
三界所攝身語意業。
生雜染者。
謂因煩惱及業故生。
因生故苦。
具說如彼。
若廣分别。
如瑜伽論第八第九。
清淨義者。
謂即如是三種雜染所有離系菩提分法。
釋曰。
第十釋清淨義。
所有離系。
菩提分法。
自有二說。
一雲。
所有離系及菩提分法。
名清淨義。
是相違釋。
一雲。
所有離系之菩提分法。
舉果顯因。
是清淨義。
是依主釋。
雖有兩說。
後釋為勝。
故顯揚論第五卷雲。
清淨義者。
謂為證三種雜離系故。
所修一切菩提分法。
又攝論雲。
清淨義者。
是鮮是潔。
是掃除義。
清淨有二。
一世間清淨。
以有漏道暫時損伏現煩惱故。
二出世清淨。
以無漏道畢竟斷滅彼随眠故(解雲。
離惑稱鮮。
離業名潔。
離生死義。
是謂掃除)。
善男子。
如是十種。
當知普攝一切諸義。
釋曰。
第四總結十義能攝諸義。
如是十義顯揚第五。
一同此經。
而差别者。
彼論七如。
但列其名。
而不解釋。
複次善男子。
彼諸菩薩由能了知五種義故。
名為知義。
釋曰。
自下第二約五種義。
以釋知義。
于中有四。
一标章舉數。
二問答列名。
三次第别釋。
四總結五義。
此即初也。
何等五義。
釋曰。
自下第二問答列名。
于中有二。
先問。
後答。
此即初也。
一者遍知事。
二者遍知義。
三者遍知因。
四者得遍知果。
五者于此覺了。
釋曰。
第二依數列名。
于此五中。
總分為三。
初二所知境。
第三能知智。
即是因行。
後二即是所證果。
此中遍知事者。
當知即是一切所知。
謂或諸蘊。
或諸内處。
或諸外處。
如是一切。
釋曰。
自下第三次第别釋。
即分為五。
此釋初義。
文有三節。
初牒。
次釋。
後類。
事謂體事。
謂一切法所知境。
或是五蘊。
或十二處。
十二處中。
内諸六處。
外諸六處。
如是一切者。
類釋界皆是所知。
故顯揚雲。
遍知事者。
謂蘊界處如是等。
依瑜伽論八十二雲。
遍知事者。
謂蘊界處緣起念住及正斷等。
顯揚十三。
亦同瑜伽。
遍知義者。
乃至所有品類差别應知境。
釋曰。
第二明遍知義。
于中有三。
初總标。
次别釋。
後類釋。
此即初也。
文有二節。
初牒。
後釋。
謂與前事有差别者。
前出境體。
未辨種種義門差别故。
今此門明義差别。
謂世俗故。
或勝義故。
釋曰。
自下别釋。
有十一門。
此即第一世俗勝義門。
如集論第一雜集第二雲。
雲何世俗。
幾是世俗。
為何義故現世俗耶。
謂雜染所緣是世俗有義。
一切皆是世俗有。
(言一切者。
具五蕰十二處十八界三十五法。
故言一切也)為舍執着雜染相我故。
觀察世俗有。
雲何勝義有。
幾是勝有。
為何義故觀勝義有耶。
謂清淨所緣是勝義有義。
一切皆是勝義有。
為舍執着清淨我相故。
觀察勝義有。
雜集釋雲。
一切皆是勝義有者。
以一切法不離真如故。
若廣分别。
如二谛章。
或功德故。
或過失故。
釋曰。
第二功德過失門。
謂四無量等。
及百四十不共佛法。
名為功德。
五逆十惡四重煩惱等。
名為過失故。
下經雲。
過失者。
諸雜染法。
功德者。
諸清淨法。
中邊論曰。
涅槃名功德。
生死名過失。
緣故世故。
釋曰。
第三四緣分别門。
第四三世分别門。
言四緣者。
如瑜伽論第三卷雲。
又有四緣者。
一者因緣。
謂諸種子。
二等無間緣。
謂若此識無聞諸識決定生。
此是彼等無間緣。
三所緣緣。
謂諸心心法所緣境界。
四增上緣。
謂除種子餘所依。
如眼及助伴法望眼識。
所餘識亦爾。
又善不善性。
能取愛非愛果。
如是等類名增上緣。
廣如别章。
言三世者。
瑜伽論第三雲。
雲何建立三世。
謂諸種子不離法故。
如法建立。
又由與果未與果故。
若諸法果。
若以滅相是過去。
有因未生相是未來。
已生未滅相是現在。
又瑜伽五十二雲。
若已與果種子相續名過去界。
若未與果當來種子相續名未來界。
若未與果現在種子相續名現在界。
當知此中如是密意。
又雲。
過去諸行與果故有。
未來諸行攝因故有。
所以者何。
現在諸行三相所顯。
一是過去果性故。
二是未來因性故。
三自性相續不斷故。
具說如彼。
瑜伽五十六亦同。
辨中邊第二。
集論第二。
雜集第三。
顯揚第九。
大同瑜伽。
又成唯識第三卷雲。
應信大乘緣起正理。
謂此正理深妙離言。
因果等言。
皆假施設。
觀現在法有引後用。
假立當果。
對說現因。
觀現在法有酬前相。
假立曾因。
對說現果。
假謂現識似彼相現。
如是因果理趣顯然。
遠離二邊。
契會中道。
若廣分别。
具如别章。
或生或住或壞相故。
釋曰。
第五生等三相門。
瑜伽三雲。
由緣力故。
今最初生。
名生有為相。
即已生時。
唯生刹那随轉故。
名住有為相。
生刹那後。
刹那不住故。
名無常有為相。
廣如别章。
或如病等故。
釋曰。
第六病等分别門。
故瑜伽論八十六雲。
厭背想者。
複有四行。
謂于諸行思惟如病如癰如箭惱害。
如病者。
謂如有一。
因界錯亂所生病苦。
修厭背想。
如癰者。
謂如有一。
因于先業所生癰苦。
修厭背想。
如箭者。
謂如有一。
因他怨箭所中之苦。
習厭背想。
惱害者。
謂于親财等匮乏中。
因自耶計所生諸苦。
修厭背想。
如是名為修觀行者。
于諸行中。
修厭背想。
又智度論五十四雲。
觀五衆能生諸惱。
故言如病。
有人聞五衆如病。
謂為輕微。
故言如癰疽。
有人以癰疽難愈猶或可差。
故言如箭镝入體不可得出。
有人以箭镝在體雖沉深難拔出。
良方妙術猶可令出。
故言常痛惱。
廣說如彼。
或苦集等故。
釋曰。
第七四谛分别門。
等言等取滅道二谛。
此四谛義。
如前章說。
或真如實際法界等故。
釋曰。
第八真如衆名門。
言真如者。
如成唯識第九卷說。
真謂真實顯非虛妄。
如謂如常表無變易。
謂此真如。
于一切位。
常如其性。
故曰真如。
即是湛然不虛妄義。
又成唯識第二卷雲。
理非妄倒。
故曰真如。
親光釋雲。
由離一切虛妄颠倒。
假名真如。
言實際者。
無性釋雲。
真故名實。
究竟名際。
際聲即是邊際言故。
如事邊際。
親光釋雲。
分折推求諸法虛假。
極至于此。
更不可度。
唯此是真。
假立實際。
言法界者。
無性釋雲。
法界者。
謂是一切淨法因。
親光釋雲。
能與一切善法所依假立法界。
等者等取空無我等。
然此衆名。
諸教不同。
辨中邊論。
略舉六名。
等無我等。
故彼頌雲。
略說空異門 謂真如實際 無相勝義性 法界等應知 廣說如彼。
集論第一。
略舉七名。
謂真如。
無我性。
空性。
無相。
實際。
勝義。
法界。
廣如彼論及雜集釋。
攝論佛地亦說衆名。
而不具足。
依大般若。
有十一名。
謂法界。
法性。
不虛妄性。
不變異性。
平等性。
法定。
法住。
實際。
虛空界。
不思議界。
或廣略故。
釋曰。
第九廣略分别門。
顯揚第二十雲。
略廣者。
謂先說一句法。
後後以無量句轉轉分别顯了究竟。
此經第五名為總别。
釋同顯揚。
如瑜伽論八十一雲。
略義者。
謂宣說諸法同類相應。
廣義者。
謂宣說諸法異類相應。
複次有二種略義。
一者名略。
二者義略。
如略義。
如是廣義亦有二種。
一者名廣。
二者義廣。
如世尊言。
舍利子。
我所說法或略或廣。
當知此中顯示世尊于契經中文廣義略。
于伽他中義廣文略。
依智度論四十六雲。
諸佛說法有二種。
或初略後廣。
為解義故。
或初廣後略。
為易持故。
十住婆沙第三卷雲。
略說者。
以少言辭。
苞含多義。
利根之人。
聞即開悟。
廣說者。
于一事一義中種種因緣。
為諸鈍根樂分别者。
敷演解說。
略廣者。
亦以一言苞舉廣義。
又亦種種演敷一義。
或一向記故。
分别記故。
或返問記故。
或置記故。
釋曰。
第十四記差别門。
如佛地論第六卷說。
言四記者。
一一向記。
二分别記。
三返問記。
四嘿置記。
一向記者。
如有問言。
一切生者決定滅耶。
佛法僧寶良福田耶。
如是等問。
應一向記。
此義決定。
分别記者。
如有問言。
一切滅者定更生耶。
佛法僧寶唯有一耶。
如是等問。
應分别記。
此義不定。
反問記者。
如有問言。
菩薩十地為上為下。
佛法僧寶為勝為劣。
如是等問。
應反問記。
汝望何問。
嘿置記者。
如有問言。
實有性我。
為善為惡。
石女兒色。
為黑為白。
如是等問。
應嘿置記。
不應記故。
長戲論故(若廣分别。
如毗昙第一。
俱舍論第十九。
順正理第四十九。
毗婆沙第十五卷。
智度論第二十二二十六三十五。
涅槃經三十五。
瑜伽論第八十一也)。
或隐密故。
或顯了故。
釋曰。
第十一隐密顯了門。
如顯揚論第六卷雲。
隐密教者。
謂多分聲聞藏教。
顯了教者。
謂多分大乘藏教。
瑜伽六十四亦同顯揚。
依智度論六十五雲。
諸佛事有二種。
一密。
二現。
初轉法輪。
得聲聞果。
依顯了教。
若得菩薩無生忍等。
依隐密教。
廣如彼說。
或可說三性教名為顯了。
三無性教名為隐密。
如是等類。
當知一切名遍知義。
釋曰。
第三類釋。
如文可知。
言遍知者。
當知即是能取前二菩提分法。
所謂念住或正斷等。
釋曰。
此釋第三遍知。
謂即能取前二境界四念住等三十七種菩提分法。
得遍知果者。
釋曰。
第四釋遍知果。
先牒。
後釋。
此即牒也。
謂貪瞋癡永毗奈耶及貪瞋癡一切永斷。
諸沙門果(自有本雲永斷毗奈耶者謬也。
今勘草本經本瑜伽。
皆雲永毗奈耶也)。
釋曰。
第四正釋。
于中有二。
初釋無為果。
後釋有為果。
此即初也。
毗奈耶者。
此雲滅也。
即是伏滅。
此貪瞋癡若永斷者。
即是正滅。
用此正滅。
為沙門果。
故顯揚雲。
謂永滅貪瞋癡及無遺餘。
貪瞋癡斷。
四沙門果。
及我所說聲聞如來。
若共不共世出世間所有功德。
于彼作證。
釋曰。
第二釋有為果。
所謂聲聞及諸如來。
八解脫等諸共功德。
力無畏等一百四十不共功德。
于彼作證。
問。
如何不說獨覺功德。
解雲。
據實亦有獨覺功德。
故顯揚論通說三乘所有功德。
而今此經準可知故。
略不說之。
或可攝在聲聞藏中。
于此覺了者。
謂即于此作證法中諸解脫智。
廣為他說宣揚開示。
釋曰。
第五辨覺了義。
謂後得智。
于所證得有為無為所有功德。
能知能證諸解脫智。
能廣為他宣說顯示。
故深密雲。
能知解脫。
能受解脫。
為他廣說。
或可諸解脫智者。
智體離障。
名解脫智。
若依顯揚。
名受用遍智果。
釋義同經。
善男子。
如是五義。
當知普攝一切諸義。
釋曰。
第四總結。
如文可知。
顯揚五義。
并同此經。
更無異釋。
依雜集論第十五卷。
自有兩文。
若依前文。
開為六義。
釋文少異。
故彼論雲。
所遍知事謂蘊等。
所遍知義謂無常等。
遍知因緣謂淨屍羅守根門等。
遍知自性謂菩提分法。
遍知果謂解脫。
彼證受謂解脫智見。
集論第七但列六名。
同雜集論。
而不解釋。
若依雜集。
後文引愛味經。
釋此五義。
名同此經。
釋義有異。
彼雲。
所遍知事者謂色等。
遍知義者謂有味等。
由此差别義遍知色等事故。
遍知者。
謂于五取蘊。
由如是三轉如實遍知。
(言三轉者。
即于如前所遍知事所遍知義及此遍知。
名為三轉。
以于五蘊三度觀度故。
又解。
于五蘊中。
三度觀察。
故名三轉。
一者愛味即觀集谛。
二者過患即觀苦谛。
三者出離觀滅道。
或可示轉。
勸轉證轉名為三轉)遍知果者。
謂從此諸天世間乃至并天人皆得解脫。
乃至極解脫。
彼證受者。
謂自證知我已證覺無上正等菩提。
善男子。
彼諸菩薩。
由能了知四種義。
名為知義。
釋曰。
自下第三約四種義。
以明知義。
于中有三。
先總。
次别。
後結。
此即初也。
何等四義。
釋曰。
自下别釋。
先問。
後答。
此即問也。
一者心執受義。
二者領納義。
三者了别義。
四雜染清淨義。
釋曰。
第二正釋。
然釋四義。
自有二說。
一雲。
心執受義者。
謂知自心于境執受。
領納義者。
如彼三受納之義。
了别義者。
謂知諸識了别境義。
雜染清淨義者。
知一切法雜染清淨。
一雲。
此四如其次第。
知四念處所緣四境。
謂身受心法。
而言心執受者。
舉能執受。
顯所執身。
善男子。
如是四義。
當知普攝一切諸義。
釋曰。
第三總結應知。
複次善男子。
彼諸菩薩由能了知三種義故。
名為知義。
釋曰。
自下第四約三種義。
以釋知義。
于中有三。
初總标。
次列名。
後别釋。
此即初也。
何等三義。
釋曰。
自下問答列名。
此即問也。
一者文義。
二者義義。
三者界義。
釋曰。
此即第二依數列名。
善男子。
言文義者。
謂名身等。
釋曰。
自下第三别釋三義。
即分為三。
此即初義。
言文義者。
所謂名身句身文身。
此名等三。
有積集義。
皆名為身。
或可身者體義。
謂名等三。
皆有體故。
名之為身。
即此三種。
能彰顯義。
皆名為文。
即是所诠之義。
故名文義。
義義當知複有十種。
釋曰。
自下第二釋其義義。
于中有二。
初标章舉數。
後依數列名。
此即初也。
是前文義所诠義故。
名為義義。
一者真實相。
釋曰。
自下第二依數列名。
此即初相。
謂一切法實相真如。
故下經雲。
谛實者。
謂諸法真如。
解雲。
谛實即是真實相也。
二者遍知相。
三者永斷相。
四者作證相。
五者修習相。
釋曰。
此四種相。
如其次第。
苦集滅道四谛相也。
六者即彼真實相等品類差别相。
釋曰。
此第六相。
即前五相。
一一皆有衆多義門品類差别。
七者所依能依相屬相。
釋曰。
釋第七相。
顯揚第五雲。
所依能依相屬相者。
謂大種是所依。
造色是能依。
或可眼等是所依。
識等是能依。
或可能诠是所依。
所诠是能依。
如是能所互相系屬。
名相屬相。
八者即遍知等障礙法相。
釋曰。
辨第八相。
即是四谛所斷煩惱。
名障礙法相。
若依下文。
謂即于修菩提分法。
能随障礙諸染污相。
是名彼障礙法相。
九者即彼随順法相。
釋曰。
辨第九相。
即是四谛能斷惑智。
名随順法相。
若依下文。
謂即于彼多所作。
名彼随順法相。
十者不遍知等及遍知等過患功德相。
釋曰。
明第十相。
謂不遍知等煩惱過失。
及遍知等智慧功德差别之相。
故下經雲。
彼過患相者。
當知即彼諸障礙法所有過失。
彼勝利相者。
當知即彼諸随順法所有功德。
又解。
總說四谛名真實相。
故瑜伽論六十四雲。
一谛相教。
餘之九相。
名同此經。
苦谛名遍知相。
集谛名永斷相。
滅谛名作證相。
道谛名修習相。
十六行差别。
名即彼真實相等品類差别相。
說集因苦果道因滅果相。
稱義名所依能依相屬相。
因名所依。
果為能依也。
說四谛所斷法名為即遍知谛果法相。
決擇分等名為即彼随順法相。
煩惱過失遍知功德。
名不遍等及遍知等過患功德相。
若依雜集第十五卷。
引愛味經。
具釋十相。
故彼論雲。
真實相者。
謂取蘊所攝苦谛相。
遍知相者。
謂即于此有味等如實智。
永斷相作證相者。
謂從一切世間得解脫。
由永斷諸障證得轉依故。
修習相者。
謂離颠倒心。
多修習住。
品類差别相者。
(解雲。
此差别相。
如其次第釋上五相。
有差别義也)真實相有五種差别。
謂色乃至識。
遍知相有三種差别。
謂味由味故。
乃至出離由出離故。
如實知。
(解雲。
三差别者。
謂味出離如實知。
若依此釋。
愛味即是集谛。
言乃至者。
即攝過患苦谛。
出離是滅谛。
如實知是道谛。
或可三者一愛味。
二過患。
三出離。
于此三種。
如實了知。
名如實知也)永斷相作證相。
各有二種差别。
謂煩惱解脫。
苦解脫。
從此諸天世間乃至并天人皆得解脫者。
顯煩惱解脫。
為顯此差别義故。
次說出離言。
何以故。
由餘經言。
出離雲何。
謂若于是處貪欲永滅貪欲永斷。
超過貪欲故。
如是由能生未來苦煩惱得離系故。
苦亦解脫。
為顯此差别義故。
次說離系縛極解脫。
修習相者有二種差别。
謂見道修道。
離颠倒心者顯示見道。
多修習住者顯示修道。
能依所依相屬相者。
謂顯示真實相等。
為後後所依性。
遍知等障礙法相者。
謂如是三轉不如實知。
遍知等随順法相者。
謂觀察如所安立色等法中味等相。
于不遍知等過失相者。
謂不解脫乃至不證覺無上正等菩提。
與此相違。
名于遍知等功德相。
言界義者謂五種界。
釋曰。
第三釋界義。
于中有三。
初标章數。
次依數列名。
後總結五義。
此即初也。
一者世界。
二者有情界。
三者法界。
四者所調伏界。
五者調伏方便界。
釋曰。
第二依數列名。
莊嚴十二名五無量。
故彼論雲。
五事無量者。
一應化事無量。
由攝一切衆生界故。
二應淨事無量。
由攝一切器世界故。
三應得事無量。
由攝一切法界故。
四應成事無量。
由攝一切可化衆生故。
五應說事無量。
由攝十二部經是化主方便故。
顯揚第三。
亦名五無量。
故彼論雲。
一有情無量。
菩薩思惟無量世界一切有情差别之相。
或一足二足四足多足。
有色無色。
五趣四生等。
二世界無量。
菩薩思惟十方無量器世界相染。
此世界淨。
或成壞種種形界差别建立等。
三法界無量。
菩薩思惟十方無量世界一切諸法自相共相是色非色有見無見等。
四所調伏無量。
菩薩思惟十方無量世界有情種種行種種姓。
或聲聞種性。
或獨覺種性。
或如來種性。
耎中上根勝劣差别等。
五調伏方便無量。
菩薩思惟十方無量世界所化有情調伏方便。
此因說秘密之法。
方能調伏。
此因說顯了之法。
方能調伏。
此因攝受方便。
此因折伏方便等。
方令調伏。
具說如彼。
廣如第十經記中說。
善男子。
如是五義。
當知普攝一切諸義。
釋曰。
第三總結五義。
然此結文。
依經草本瑜伽草本及深密經。
皆雲如是五義。
若依顯揚第五卷雲。
如是三義普攝諸義。
如上十義五義四義。
皆有經數。
準上知。
此中三義為勝。
此經瑜伽兩處草本及深密經。
皆雲五義。
不放辄回。
解深密經疏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