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深密經疏卷第六(經本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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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意思惟。
如是作意。
當名何等。
釋曰。
自下第二随觀作意。
于中有二。
先問。
後答。
此即問也。
謂前所說。
即于如所善思惟法内三摩地所行影像。
觀察勝解。
舍離心相。
如是作意。
乃至未得輕安已前。
當名何等。
善男子。
非毗缽舍那作意。
是随順毗缽舍那勝解相應作意。
釋曰。
第二如來正答。
是随順觀作意。
而非正觀。
無輕安故。
即準此文。
證知止觀唯在定位。
又由此文。
應知前段所說内心相續作意等言。
是其方便。
以為正義。
慈氏菩薩複白佛言。
世尊。
奢摩他道與毗缽舍那道。
當言有異。
當言無異。
釋曰。
自下第五止觀二道同異門。
于中有二。
先問。
後答。
此即問也。
止觀二種。
諸修行者所遊履處。
或能引生諸聖道法。
故名為道。
如是二道。
為同為異。
佛告慈氏菩薩曰。
善男子。
當言非有異非無異。
釋曰。
自下第二如來正答。
于中有二。
初依問總标。
後問答别釋。
此即初也。
何故非有異。
以毗缽舍那所緣境心為所緣故。
何故非無異。
有分别影像非所緣故。
釋曰。
此即第二問答别釋。
然釋此文。
自有兩說。
一雲。
非有異者。
約本質說。
且如止觀俱轉之時。
同緣聞思所緣相分境及能緣見分心。
為本質境。
以質同故。
名非有異。
非無異者。
約影像說。
以彼止觀同緣之時。
所變影像。
各各不同。
謂有分别影。
無分别影。
有差别故。
名非無異。
一雲。
非有異者。
以奢摩他。
雖不能緣毗缽舍那所緣聞思相分之境。
而能緣彼聞思二慧所緣境上見分之心。
故非有異。
非無異者。
義同前說。
于二說中後說為勝。
順前文故。
慈氏菩薩複白佛言。
世尊。
諸毗缽舍那三摩地所行影像。
彼與此心。
當言有異。
當言無異。
釋曰。
自下第六分别止觀唯識門。
或可分别心境一異門。
于中有六。
一問。
二答。
三徴。
四釋。
五難。
六通。
此即第一慈氏請問。
然此問意。
自有三釋。
一雲。
此中舉觀問定所緣。
如攝大乘。
但說諸三摩地所行影像。
而不說觀。
此經下雲。
三摩地所行影像顯現。
一雲。
此中舉定問觀所緣。
如諸處說。
十一切處觀等。
非是定故。
而攝論等言。
三摩地者。
依定起觀。
故說定言。
一雲。
雙問定慧所緣影像。
此經中問毗缽舍那三摩地所緣境故。
此問意雲。
毗缽舍那三摩地所行青等。
彼與此心。
為一為異。
依深密經。
亦同此經。
三摩地所行影像者。
無性釋雲。
三摩地者。
是能令心住一境性。
心法為體。
此所緣境。
說名所行。
本境名質。
似彼現者。
說名影像。
然此影像。
準攝大乘。
是喑瘀等影。
梁朝攝論。
十遍處中前八種色。
謂青黃赤白地水火風。
然此八色。
薩婆多宗。
八中四大觸處所攝。
青等四種色處所收。
彼宗法處所攝色中唯無表故。
依經部宗。
如成實論。
無表唯是非色非心。
諸定境色法處所攝。
大同大乘。
故俱舍論第十三雲。
經部師說。
且諸經言有三色者。
瑜伽師說。
修靜慮時。
定力所生定境界色。
非眼根境。
故名無見。
不障處所。
故名無對。
若謂既爾。
如何名色。
釋如是名。
與無表同。
又經所說無漏色者。
瑜伽師說。
即由定力所生色中。
依無漏定者。
即說為無漏。
今依大乘。
十一切觀八解脫等所緣境色。
皆是法處。
(須引文)問。
如何此中唯說毗缽舍那所緣境界。
答。
前段中說。
止唯緣心。
觀緣諸境。
乘前起問。
故不論止。
問。
此應言所緣境界與觀同異。
如何乃言與心一異。
答。
心相應故。
亦說名心。
如唯識言。
故不相違。
佛告慈氏菩薩曰。
善男子。
當言無異。
釋曰。
第二如來略答。
境不離心。
故言無異。
理實而言。
非一非異。
為破異執。
但言無異。
何以故。
釋曰。
第三菩薩重徴。
豈不所緣離能緣心。
由彼影像唯是識故。
釋曰。
第四如來正釋。
于中有二。
初标宗正說。
後遣外疑情。
此即初也。
由彼影像識所緣故。
善男子。
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
釋曰。
此即第二遣外疑情。
無性釋雲。
我說在外識所緣境。
唯是内識之所顯現。
即是所緣境識為自性義。
此意說言。
識所緣境。
唯是識上所現影像。
無别有體。
世親釋雲。
謂識所緣。
唯識所現。
無别境義。
複舉識者。
顯我所說定識所行唯識所現。
無别有體(此中應引新攝論第四梁論第五成唯識第七佛地論第三雜集十一說唯識道理也)。
世尊。
若彼所行影像。
即與此心。
無有異者。
雲何此心還見此心。
釋曰。
第五菩薩設難。
難雲。
心是能緣義。
境是所杖義。
如世尊說。
所行影像不異心者。
雲何此心還見此心。
便違世間。
眼不自見。
指不自指。
刀不自割。
無性釋雲。
雲何此心還取此心者。
此顯作用于自相違。
梁攝論雲。
若有别識為識境。
則唯識義不成。
若緣自體為境。
事亦不成。
以世間無此類故。
善男子。
此中無有少法能見少法。
然即此心如是生時。
即有如是影像顯現。
釋曰。
自下第六如來釋通。
于中有二。
初釋是境不離于心。
後問答分别散心所緣。
前中有三。
謂法喻合。
此即法說。
無性釋雲。
無有少法能取少法者。
此釋前難。
無作用故。
謂一切法作用作者皆不成故。
解雲無有少法者。
顯無作者。
能見少法者。
顯無作用。
魏世本雲。
無有法而能取法。
梁朝本雲。
無有法能取餘法。
大業論雲。
無有一法能取餘法。
深密經雲。
無有一法能觀一法。
如是等說。
文異義同。
又解。
無有少法能取少法者。
即于依他心上。
無實心體。
亦無實用。
離于彼心。
次有伏難。
既無實用。
如何得有能所取耶。
故作此言。
然依他起。
似心生時。
即有如是影像顯現。
故說此心能取于境。
無性論雲。
然即此心如是生時者。
緣起諸法威力大故。
即一體上有二影生。
更互相望。
不即不離。
諸心心法。
由緣起力。
其性法爾。
如是而生。
如是諸心緣境道理。
如成唯識第七卷說。
彼雲。
外色實無。
可非内識境。
他心實有。
甯非自所緣。
誰言他心非自識境。
但不說彼是親所緣。
謂識生時。
無實作用。
非如手等親執外物。
日等叙光親照外境。
但如鏡等似外境現。
名了他心。
非釋能了。
親所緣者。
謂自所變故。
契經言無有少法能取餘法。
但識生時。
似彼相現。
名取彼物。
如緣他心。
色等亦爾。
廣作問答。
具如彼論。
善男子。
如依善瑩清淨鏡面。
以質為緣。
還見本質。
而謂我今見于影像。
及謂離質别有所行影像顯現。
釋曰。
此即喻說然此鏡像。
其相難知。
故今先申諸宗所說。
後正釋經。
且依諸宗。
像與本質。
連隔彼實。
略有五釋。
一隔而是實。
如上坐部。
即依此喻。
不立中有。
(如俱舍第八。
正理二十三。
又大婆沙六十九。
分别論者。
不立中者。
許鏡中像者間隙義。
今上坐部亦同彼說也)二隔而非實。
然諸法因緣和合勢力。
令如是見。
以諸法性功能差别。
難可思議。
如世親菩薩而立中有。
(如俱舍第八廣辨其義也)三連而是實。
如衆賢論師立有中有。
廣破世親。
(具如正理第二十三)四連而非實。
于諸宗中。
應有此句。
未見誠文。
(勘)五非隔非連。
非實不實。
如大德邏摩。
(此即經部第三大師。
于經部中。
有三大師。
一鸠摩邏多。
二室利邏多。
三大德邏摩)謂緣眼根及質鏡等。
還見本面。
謂見别像(正理二十三廣破彼計。
尋即可知)今依大乘。
自有兩文。
一依此經心意識品。
鏡中有影。
故經說雲。
又如善淨鏡面。
若有一影生緣現前。
唯一影起。
若二若多生緣現前。
有多影起。
又佛地經雲。
如依圓鏡衆像影現。
乃至彼雲。
又如圓鏡依緣本質。
種種影像相貌生起。
二依此文雲。
如依善瑩清淨鏡面。
以質為緣。
還見本質。
而謂我今見于影像。
及謂離質别有所行影像顯現。
如此等經。
大乘諸師。
分成兩說。
一就猛宗。
即依前文及佛地經等。
立鏡中影别有體性。
彼經部宗。
反見自面。
故智度論三十六雲。
問雲。
影色像色不應别說。
何以故。
眼光明對清淨鏡。
反自照見。
影亦如是遮光故影現。
無更有法。
答曰。
是事不然。
如油中見像黑。
則非本色。
如五尺刀中橫觀。
則面像廣。
縱觀則面像長。
則非本面。
如大秦水精中玷玷皆有面像。
則非一面像。
以是因緣故。
非還見本像。
複次有鏡。
有人。
有持者。
有光明。
衆緣和合故有像生。
若衆緣不具。
即像不生。
具說如彼。
而此所說文見自面者。
依經部宗。
以影喻相。
非大乘義。
二彌勒宗。
自有兩說。
一雲。
鏡中有别影像。
眼識起時。
緣影而生。
若唯本質。
無别影像。
應唯見分而無相分。
便有法喻。
無相似失。
又諸教中。
以鏡中像。
說依他起。
以空華喻喻所執性。
故定有影。
色處所收。
而此經中為彼定執質外别影。
是故說言。
以質為緣。
還見本質。
而謂我今見于影像。
及謂離質别有所行影像顯現。
以實而言。
影與本質。
非一非異。
由非一故。
質影不同。
由非異故。
名見本質。
一雲。
離質無别影像。
大同經部。
反見自面。
由連亂故。
謂我今見于鏡中像。
及謂離質别有所行影像顯現。
據實都無。
故佛地論第四卷雲。
若無實影圓鏡中生。
雲何為喻。
有質有鏡。
和合為緣。
如是相現。
故得為喻。
謂諸有情。
颠倒執着。
影像熏習。
成熟力故。
鏡面為緣。
自識變異似面影現。
由是世間起增上慢。
謂我鏡中見其面影。
以無别影鏡中生故。
經但說言衆像影現。
不言生起。
問。
若爾。
如何佛地下文及心意識品說生起言。
解雲。
依現假說生言。
又攝大乘無性釋論第五卷雲。
又如影像。
于鏡等中。
還見本質。
而謂我今别見影像。
而此影像。
實無所有。
又世親釋第五卷雲。
譬如影像實無有義。
即于本質。
起影像覺。
然影像義。
無别可得。
此亦如是。
雖有兩說。
後說為勝。
順諸教故。
就無影中。
複有兩說。
一雲。
鏡中都無影像。
如前所引。
攝大乘等。
即于本質起影像覺。
一雲。
鏡所照面。
自有四種。
一者賴耶所變本質。
二者眼識所變相分。
三者同時意識相分。
此之三種。
同本質處。
四者分别意識相分。
此之一種。
在于鏡面。
即雜集論五種法處所攝色中。
遍計所起色也。
(言五種者極略。
極迥。
受所引。
自在所生。
及遍計所起色)然鏡質像差别相者。
諸說不同。
一雲。
鏡即喻定。
質喻心王。
影喻相分。
此中意說。
由心力故。
依止于定。
緣青等影。
然即彼影。
心所變故。
還不離心。
是故說言還見自心。
非謂見分還見見分。
故言自見。
若通定散。
說此喻者。
自有二說。
一雲。
散位亦有定故。
義同定位。
一雲。
散中鏡喻本質。
質喻見分。
影喻相分。
一雲。
鏡喻見分。
影喻相分。
質喻自證分。
此意說雲。
由自證分變見相故。
由見緣相。
而彼相見不離自證。
故說唯識。
如是此心生時相似有異。
三摩地所行影像顯現。
釋曰。
第三舉法同喻。
謂此定心。
如是生時。
以迷亂故。
相似心外。
有異所見影像顯現。
論其理也。
心所變相。
不離心故。
亦說名心。
非離心外别有所見。
故言還見自心。
世尊。
若諸有情自性而住。
緣色等心所行影像。
彼與此心亦無異耶。
釋曰。
自下第二問答分别散心所緣。
于中有二。
初請。
後說。
此即請問。
問意定境如世尊說。
若諸有情。
不由功用。
自性住心。
所緣色等。
諸影像境。
彼與此心亦無異耶。
善男子。
亦無有異。
而諸愚夫由颠倒覺。
于諸影像。
不能如實知唯是識。
作颠倒解。
釋曰。
第二如來正說散心所緣。
亦不離心。
而諸愚夫。
由心亂故。
于諸影像。
作心外解。
問。
佛說唯識有何意耶。
答。
如廣百論第十卷說。
諸契經言。
唯有識者。
為令觀識舍彼外塵。
既舍外塵。
妄心随息。
妄心息故。
證會中道。
故契經言。
未達境唯心。
起二種分别。
達境唯心已。
分别亦不生。
知諸法唯心。
便舍外塵相。
由此息分别。
悟平等真空。
愚夫異生。
貪着境味。
受諸欲樂。
無舍離心。
生死輪回。
投三有海。
受諸劇苦。
解脫無因。
如來慈悲。
方便為說諸法唯識。
令舍外塵。
舍外塵已。
妄識随滅。
妄識滅故。
便證涅槃。
故契經言如世有良醫。
妙藥投衆病。
諸佛亦如是。
為物說唯心。
具說如彼。
廣釋唯識。
如成唯識第十卷等。
慈氏菩薩複白佛言世尊。
齊何當言菩薩一向修毗缽舍那。
釋曰。
自下第七修習止觀單雙門。
(故莊嚴論第十一雲。
單修者謂止觀别修。
雙修者謂止觀合修)于中有二。
初明通别修習。
後世尊雲何心相下。
重釋三種所緣差别。
前中有三。
初明一向修觀。
次辨一向修止。
後顯止觀二種俱轉。
如是三段。
皆有問答。
此即觀中菩薩請問。
此問修觀行解分齊。
佛告慈氏菩薩曰。
善男子。
若相續作意唯思惟心相。
釋曰。
第二如來正說。
謂相續思惟聞思慧俱心之相分。
問。
前所說舍離心相。
與此何别。
答。
心相雖同。
此依主釋。
彼持業釋。
故有差别(深密經雲。
随順觀彼心相不斷)。
世尊齊何當言菩薩一向修奢摩他。
釋曰。
第二問唯修止。
善男子。
若相續作意唯思惟無間心。
釋曰。
如來正說。
無間心者。
即前無間相續緣法義境聞思二慧相應見分。
故瑜伽論第十雲。
無間作意者。
謂一切時。
無間無斷相續而轉。
故知無間是相續也。
謂奢摩他。
令心不散。
故唯緣心。
有解。
無間心者。
即是次前無間隔心以為所緣。
雖有二說。
前說為正(深密經雲。
心相不斷)。
世尊齊何當言菩薩奢摩他毗缽舍那和合俱轉。
釋曰。
第三問俱轉相。
善男子。
若正思惟心一境性。
釋曰。
如來正說。
心一境性者。
謂止觀俱轉所緣境。
然此一句。
諸說不同。
一雲。
心一境者。
世俗唯識境不離心。
名心一境。
或唯一心。
名心一境。
心一境性者。
勝義唯識。
謂一切法唯一真性。
名心一境性。
一雲。
性言亦通世俗。
故成唯識第九卷雲。
謂唯識性略有二種。
一者世俗。
謂依他起。
二者勝義。
謂圓成實(深密經雲。
觀心一心)。
世尊雲何心相。
釋曰。
自下第二重釋三種所緣差别。
釋三所緣。
即分為三。
此問第一。
善男子。
謂三摩地所行。
有分别影像。
毗缽舍那所緣。
釋曰。
如來正釋。
謂即如前所說心相是三摩地所行影像。
亦即觀心所行境也。
世尊雲何無間心。
釋曰。
問第二境。
善男子。
謂緣彼影像心奢摩他所緣。
釋曰。
如來正說。
緣彼影像聞思二慧相應相分之心。
是奢摩他所緣境界。
世尊雲何心一境性。
釋曰。
此問第三。
善男子。
通達三摩地所行影像唯是其識。
或通達此已複思惟如性。
釋曰。
如來正說。
謂于此時。
通達諸法。
皆不離識。
如是觀已。
複思惟如。
謂前二種。
心境别觀。
止觀不俱。
此第三門。
心境合緣。
止觀俱轉。
(廣釋止觀二道俱轉。
如瑜伽第三十一。
廣釋心一境性。
如瑜伽第三十也)。
慈氏菩薩複白佛言。
世尊。
毗缽舍那。
凡有幾種。
釋曰。
自下第八止觀種數差别門。
于中有二。
先觀後止。
觀中有二。
先問。
後答。
此即問也。
佛告慈氏菩薩曰。
善男子。
略有三種。
釋曰。
第二世尊正說。
于中有三。
标數。
列名。
别釋。
此即初也。
一者有相毗缽舍那。
二者尋求毗缽舍那。
三者伺察毗缽舍那。
釋曰。
第二依數列名。
雲何有相毗缽舍那。
釋曰。
自下第三次第别釋。
釋三别相。
即分為三。
此初問也。
謂純思惟三摩地所行。
有分别影像毗缽舍那。
釋曰。
此即正釋第一有相。
謂純思惟有分别影像。
似法似義。
從境立名。
名為有相。
雲何尋求毗缽舍那。
釋曰。
此問第二。
謂由慧故。
遍于彼彼未善解了。
一切法中為善了故。
作意思惟毗缽舍那。
釋曰。
此即正說。
謂由慧故。
遍于影像。
有相境中。
未善解處。
為欲了故。
作意思惟。
雲何伺察毗缽舍那。
釋曰。
此問第三。
謂由慧故。
遍于彼彼已善解了。
一切法中為善證得極解脫故。
作意思惟毗缽舍那。
釋曰。
此即正釋。
謂于彼境已善解了。
為欲證得極解脫故。
作意思惟。
依瑜伽論第三十卷。
大同此經。
故彼論雲。
雲何名為唯随相行毗缽舍那。
謂于所聞所受持法。
或于教授教誡諸法。
由等引地如理作意。
暫爾思惟。
未思未量未推未察。
如是名為唯随相行毗缽舍那。
若複于彼思量推察。
爾時名為随尋思行毗缽舍那。
若複于彼既推察已。
如所安住。
複審觀察。
如是名為随伺察行毗缽舍那。
然此止觀差别。
如瑜伽論第十三雲。
雲何止。
謂九種住心。
雲何觀。
謂或三事觀。
或四行觀。
或六事差别所緣觀。
三事觀者。
一者相觀。
二尋求觀。
三伺察觀。
四行觀者。
謂于諸法中簡擇行觀。
極簡擇行觀。
遍尋思行觀。
遍伺察行觀。
六事差别所緣觀者。
一義所緣觀。
二事所緣觀。
三相所緣觀。
四品所緣觀。
五時所緣觀。
六道理所緣觀。
顯揚第四。
亦同瑜伽。
解雲。
九種住心。
二種事觀。
四種行觀。
已如前說。
六種事觀。
故今釋之。
故瑜伽論第三十雲。
雲何六事差别所緣毗缽舍那。
謂尋思時尋思六事。
一尋思于義。
謂正尋思如是如是語有如是如是義。
二尋思于事。
謂正尋思内外二事。
三尋思于相。
謂正尋思諸法二相。
一者自相。
二者共相。
四尋思于品。
謂正尋思諸法二品。
一者黑品。
二者白品。
尋思黑品過失過患。
尋思白品功德勝利。
五尋思于時。
謂正尋思過去未來現在三時。
尋思如是事。
曾在過去世。
尋思如是事。
當在未來世。
尋思如是事。
今現在世。
六尋思于理。
謂正尋思四種道理。
一觀待道理。
二作用道理。
三證成道理。
四法爾道理。
問。
何因緣故。
建立如是六事差别毗缽舍那。
答。
依三覺故。
如是建立。
何等三覺。
一悟義覺。
二事邊際覺。
三如實覺。
尋思義故。
起悟義覺。
尋思其事及自相故。
起事邊際覺。
尋思共相品時理故。
起如實覺。
修瑜伽師。
唯有爾所所知境界。
所謂語義及所知事。
盡所有性。
如所有性。
具說如彼。
四種道理。
如後當說。
慈氏菩薩複白佛言。
世尊。
是奢摩他凡有幾種。
釋曰。
自下第二辨奢摩他種數多少。
先問。
後答。
此即問也。
佛告慈氏菩薩曰。
善男子。
即由随彼無間心故。
當知此中亦有三種。
釋曰。
自下正釋。
于中有三。
初明三種奢摩他。
次明八種奢摩他。
後明四種奢摩他。
此即第一有相等三。
言随彼者。
前言心相。
即是所随相分。
無間心者。
即是能随見分心也。
此中意說。
緣彼心相毗缽舍那。
有三種故。
緣無間心奢摩他心。
亦有三種。
複有八種。
謂初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
各有一種奢摩他故。
釋曰。
第二明其八定。
即名八止。
然此八定。
分之為二。
初釋四靜慮。
後明四無色。
四種靜慮。
二門分别。
一釋名字。
二出體性。
言釋名者。
先通。
後别。
言通名者。
薩婆多宗。
如大婆沙百四十一。
自有一釋。
彼雲。
問。
此四何緣說為靜慮。
答。
靜謂寂靜。
慮謂籌慮。
此四地中。
定慧平等。
故稱靜慮。
餘随有??。
不得此名。
若依正理第七十三。
自有兩釋。
彼雲。
依何義故。
立靜慮名。
答。
由依此寂靜。
方能審慮故。
審慮即是實了知義。
俱舍第二十八亦同。
一雲。
此定持勝遍緣如理思惟。
故名靜慮。
勝言簡欲界。
遍緣簡無色。
如理思惟簡妄颠倒。
能持此定。
是妙等持。
說名靜慮。
此言顯示止觀均行無倒等持。
方名靜慮。
依大婆沙第八十卷。
自有三釋。
一能斷結。
二是正觀。
三具二義。
故彼論雲。
以何義故。
名為靜慮。
有作是說。
以能斷結故名靜慮。
問。
諸無色定。
亦能斷結。
應名靜慮。
答。
若定能斷不善無記二種結者。
名為靜慮。
諸無色定。
唯斷無記。
非不善故。
不名靜慮。
(斷結中更有兩釋恐繁不述)複有說者。
以能正觀。
故名靜慮。
問。
若爾。
欲界三摩地亦能正觀。
應名靜慮。
答。
若三摩地具有定名定用。
能正觀者名為靜慮。
欲界三摩地。
雖有定名。
而無定用。
如泥椽梁。
有名無用。
故非靜慮。
(能正觀中更有三釋。
恐繁不述)如是說者。
要具二義。
方名靜慮。
謂能斷結。
及能正觀。
欲界三摩地。
雖能正觀。
而不能斷結。
諸無色定。
雖能斷結。
而不能正觀。
故非靜慮。
複次諸無色定。
有靜無慮。
欲界三摩地。
有慮無靜。
色定俱有。
故名靜慮。
靜謂等引。
慮謂遍觀。
故名靜慮。
(是二義中。
更有兩釋。
恐繁不述)若依大乘。
意同正理。
初複次釋。
故瑜伽三十三雲。
言靜慮者。
于一所緣。
系念寂靜。
正審思慮。
故名靜慮。
言别名者。
初二三四名為别名。
故順正理七十七雲。
諸定靜慮總相無别。
為顯地異。
就數标名。
故說為初乃至第四。
問。
若善性攝心一境性并伴立為四靜慮者。
依何相立初二三四。
答。
具伺喜樂建立為初。
漸離前支。
立二三四。
離伺有二。
(第二靜慮。
離伺。
有喜樂二)離二有樂。
(第三靜慮。
離伺喜二但。
有其樂)具離三種。
(第四靜慮離伺喜樂三)如是次第。
故一境性。
分為四種。
問。
豈諸靜慮無如慈等不共名相。
而今但就初等四數建立别名。
答。
此中非無不共名相。
然無唯遍攝一地名。
故但就數。
以為别名。
俱舍亦同。
又俱舍頌雲。
初具伺喜樂。
後漸離前支。
問。
如何頌中不說具尋。
解雲。
如俱舍論。
由此已明亦具尋義必俱行故。
如煙與火。
非伺有喜樂而不與尋俱。
若依婆沙百四十一雲。
四靜慮者。
謂初靜慮。
乃至第四靜慮。
有說。
尋喜樂舍相應靜慮。
如次為四。
今依大乘。
就數列名。
同順正理。
故瑜伽雲。
依順次數。
說名為初乃至第四。
言出體者。
薩婆多宗。
如大婆沙第八十卷。
四種靜慮。
各以自地善染無覆無記五蘊為性。
又婆沙論一百四十一雲。
四靜慮體。
自有二種。
一修得。
二生得。
修得者。
即彼地攝心一境性。
若并助伴。
即五蘊性。
生得者。
随地所系餘五蘊為性。
俱舍二十八。
正理七十七。
意同婆沙。
今依大乘。
大同婆沙。
有生及定生即善染無記五蘊為性。
善用有漏無漏五蘊為性。
四無色定。
略以二門分别。
一釋名字。
二出體性。
言釋名者。
先通。
後别。
言通名者。
薩婆多。
宗如順正理第七十七。
有其三義。
一制約義。
二兼顯極義。
三兼顯有義。
故彼論雲。
依何義故。
立無色名。
魯彼言。
顯可變示義。
依可變示。
說名為色。
阿言。
即顯能制約義。
為欲顯示生死海中。
亦有暫時制約色處。
依制約義。
說名為無。
由彼界中制約變示。
依無色義。
名阿魯彼。
或此阿言。
兼顯極義。
雖于餘界亦有不可變示法。
而無色界。
是不可變示中極。
無在此在彼所依諸色故。
或此阿言。
兼顯有義。
為遮此界唯是色無。
故說阿言顯有無色。
謂世亦有唯是遮言。
亦見有能遮而兼表。
如何顯此。
非但是遮。
故說阿言。
具顯遮表。
顯宗亦同。
若依婆沙一百四十一雲。
問。
何故此四說名無色。
答。
此四地中。
超過一切有色法故。
違害一切有色法故。
色法于此無容生故。
說名無色。
言别名者。
薩婆多宗。
初空處定。
如婆沙論第八十四四複次釋。
彼雲。
但由加行。
名空無邊處定。
謂初業者。
先應思惟牆上樹上舍上等諸虛空相。
取此相已。
假想勝解觀察照了無邊空相。
以先思惟無邊空相。
而修加行。
展轉引起初無色定。
故說此名空無邊處。
複次法爾初遠離色地。
名空無邊處。
複次法爾初解脫色地。
名空無邊處。
複次依等流。
故說此定名空無邊處。
謂瑜伽師。
從此定出。
必起相似空想現前。
曾聞苾刍出此定已。
便舉兩手。
扪摸虛空。
有見問言。
汝何所覓。
苾刍答曰。
我覓自身。
彼言汝身即在林上。
如何餘處更覓自身。
故從此出。
起虛空想。
此想即是前定等流。
是故名為空無邊處。
具說如彼。
若依俱舍。
意同婆沙初複次釋。
若依正理及顯宗論。
意同婆沙初三複次。
言識無邊處者。
依婆沙論。
兩複次釋。
彼雲。
但由加行。
名識無邊處定。
謂初業者。
先應思惟清淨眼等六種識相。
取此相已。
假想勝解觀察照了無邊識相。
以先思惟無邊識相。
而修加行。
展轉引起第二無色定。
故說此名識無邊處。
複次依等流故。
說此定名識無邊處。
謂瑜伽師。
從此定出。
必起相似識想現前。
謂于識相觀悅而住。
是故名為識無邊處。
具說如彼。
俱舍意同初複次釋。
正理顯宗并同婆沙。
無所有處者。
依婆沙論五複次釋。
彼雲。
問。
此何故名無所有處。
答。
此中無我無我所故。
問。
一切地中。
無我我所。
何獨此名無所有處。
答。
無有餘地能令我執及我所執羸劣穿薄勢力減少如此地者。
故此獨名無所有處。
複次此地。
無有真實常恒不變易法。
損伏常見。
勝諸餘地。
故此獨名無所有處。
複次此地。
無有所趣所皈屋舍室宅。
能為救護。
摧伏憍慢懈怠放逸。
勝諸餘地。
故此獨名無所有處。
複次此地中無無邊行相。
初舍彼相。
故此獨名無所有處。
尊者世友。
作如是說。
于此定中。
無能所攝行相轉故。
如說非我有處有時有所屬物。
亦無處時物屬我者。
故此獨名無所有處。
具說如彼。
正理論雲。
若由勝解。
舍一切所有加行所成。
名無所有處。
謂見無邊行相粗勤。
為欲厭舍。
起此加行。
是故此處名最勝舍。
以于此不複樂作無邊行相。
心于所緣。
舍諸所有。
寂然住故。
顯宗亦同。
言非想非非想者。
依婆沙論。
唯有一釋。
彼雲。
問。
此何故名非想非非想處。
答。
此地中無明了想相。
亦無無想相。
故名非想非非想處。
無明了想相者。
非如七地有想定故。
亦無無想相者。
非如無想及滅定故。
由此地想闇鈍羸劣不明了不決定。
故名非想非非想處。
俱舍正理及顯宗論。
意同婆沙。
又正理雲。
此四無色。
皆言處者。
以是諸有生長處故。
謂此四處為有無有。
生長種種業煩惱故。
為破妄計彼是涅槃。
故佛說為生長有處。
依大乘宗。
如瑜伽三十三說。
複次以于虛空起勝解故。
所有青黃亦白等相應顯色想。
由不顯現故。
及厭離欲故。
皆能超越。
除遣如是有色有谛種種想已。
起無邊相虛空勝解。
由已超過近分加行。
究竟作意。
入上根本加行究竟果作意定。
當知此中依于近分。
乃至未入上根本定。
唯緣虛空。
若已得入上根本定。
亦緣虛空。
亦緣自地所有諸蘊。
又近分中。
亦緣下地所有諸蘊。
複次若由此識于無邊空發起勝解。
當知此識無邊空相勝解。
若有欲入識無邊處。
先舍虛空無邊處想。
即于彼說。
次起無邊行相勝
作意思惟。
如是作意。
當名何等。
釋曰。
自下第二随觀作意。
于中有二。
先問。
後答。
此即問也。
謂前所說。
即于如所善思惟法内三摩地所行影像。
觀察勝解。
舍離心相。
如是作意。
乃至未得輕安已前。
當名何等。
善男子。
非毗缽舍那作意。
是随順毗缽舍那勝解相應作意。
釋曰。
第二如來正答。
是随順觀作意。
而非正觀。
無輕安故。
即準此文。
證知止觀唯在定位。
又由此文。
應知前段所說内心相續作意等言。
是其方便。
以為正義。
慈氏菩薩複白佛言。
世尊。
奢摩他道與毗缽舍那道。
當言有異。
當言無異。
釋曰。
自下第五止觀二道同異門。
于中有二。
先問。
後答。
此即問也。
止觀二種。
諸修行者所遊履處。
或能引生諸聖道法。
故名為道。
如是二道。
為同為異。
佛告慈氏菩薩曰。
善男子。
當言非有異非無異。
釋曰。
自下第二如來正答。
于中有二。
初依問總标。
後問答别釋。
此即初也。
何故非有異。
以毗缽舍那所緣境心為所緣故。
何故非無異。
有分别影像非所緣故。
釋曰。
此即第二問答别釋。
然釋此文。
自有兩說。
一雲。
非有異者。
約本質說。
且如止觀俱轉之時。
同緣聞思所緣相分境及能緣見分心。
為本質境。
以質同故。
名非有異。
非無異者。
約影像說。
以彼止觀同緣之時。
所變影像。
各各不同。
謂有分别影。
無分别影。
有差别故。
名非無異。
一雲。
非有異者。
以奢摩他。
雖不能緣毗缽舍那所緣聞思相分之境。
而能緣彼聞思二慧所緣境上見分之心。
故非有異。
非無異者。
義同前說。
于二說中後說為勝。
順前文故。
慈氏菩薩複白佛言。
世尊。
諸毗缽舍那三摩地所行影像。
彼與此心。
當言有異。
當言無異。
釋曰。
自下第六分别止觀唯識門。
或可分别心境一異門。
于中有六。
一問。
二答。
三徴。
四釋。
五難。
六通。
此即第一慈氏請問。
然此問意。
自有三釋。
一雲。
此中舉觀問定所緣。
如攝大乘。
但說諸三摩地所行影像。
而不說觀。
此經下雲。
三摩地所行影像顯現。
一雲。
此中舉定問觀所緣。
如諸處說。
十一切處觀等。
非是定故。
而攝論等言。
三摩地者。
依定起觀。
故說定言。
一雲。
雙問定慧所緣影像。
此經中問毗缽舍那三摩地所緣境故。
此問意雲。
毗缽舍那三摩地所行青等。
彼與此心。
為一為異。
依深密經。
亦同此經。
三摩地所行影像者。
無性釋雲。
三摩地者。
是能令心住一境性。
心法為體。
此所緣境。
說名所行。
本境名質。
似彼現者。
說名影像。
然此影像。
準攝大乘。
是喑瘀等影。
梁朝攝論。
十遍處中前八種色。
謂青黃赤白地水火風。
然此八色。
薩婆多宗。
八中四大觸處所攝。
青等四種色處所收。
彼宗法處所攝色中唯無表故。
依經部宗。
如成實論。
無表唯是非色非心。
諸定境色法處所攝。
大同大乘。
故俱舍論第十三雲。
經部師說。
且諸經言有三色者。
瑜伽師說。
修靜慮時。
定力所生定境界色。
非眼根境。
故名無見。
不障處所。
故名無對。
若謂既爾。
如何名色。
釋如是名。
與無表同。
又經所說無漏色者。
瑜伽師說。
即由定力所生色中。
依無漏定者。
即說為無漏。
今依大乘。
十一切觀八解脫等所緣境色。
皆是法處。
(須引文)問。
如何此中唯說毗缽舍那所緣境界。
答。
前段中說。
止唯緣心。
觀緣諸境。
乘前起問。
故不論止。
問。
此應言所緣境界與觀同異。
如何乃言與心一異。
答。
心相應故。
亦說名心。
如唯識言。
故不相違。
佛告慈氏菩薩曰。
善男子。
當言無異。
釋曰。
第二如來略答。
境不離心。
故言無異。
理實而言。
非一非異。
為破異執。
但言無異。
何以故。
釋曰。
第三菩薩重徴。
豈不所緣離能緣心。
由彼影像唯是識故。
釋曰。
第四如來正釋。
于中有二。
初标宗正說。
後遣外疑情。
此即初也。
由彼影像識所緣故。
善男子。
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
釋曰。
此即第二遣外疑情。
無性釋雲。
我說在外識所緣境。
唯是内識之所顯現。
即是所緣境識為自性義。
此意說言。
識所緣境。
唯是識上所現影像。
無别有體。
世親釋雲。
謂識所緣。
唯識所現。
無别境義。
複舉識者。
顯我所說定識所行唯識所現。
無别有體(此中應引新攝論第四梁論第五成唯識第七佛地論第三雜集十一說唯識道理也)。
世尊。
若彼所行影像。
即與此心。
無有異者。
雲何此心還見此心。
釋曰。
第五菩薩設難。
難雲。
心是能緣義。
境是所杖義。
如世尊說。
所行影像不異心者。
雲何此心還見此心。
便違世間。
眼不自見。
指不自指。
刀不自割。
無性釋雲。
雲何此心還取此心者。
此顯作用于自相違。
梁攝論雲。
若有别識為識境。
則唯識義不成。
若緣自體為境。
事亦不成。
以世間無此類故。
善男子。
此中無有少法能見少法。
然即此心如是生時。
即有如是影像顯現。
釋曰。
自下第六如來釋通。
于中有二。
初釋是境不離于心。
後問答分别散心所緣。
前中有三。
謂法喻合。
此即法說。
無性釋雲。
無有少法能取少法者。
此釋前難。
無作用故。
謂一切法作用作者皆不成故。
解雲無有少法者。
顯無作者。
能見少法者。
顯無作用。
魏世本雲。
無有法而能取法。
梁朝本雲。
無有法能取餘法。
大業論雲。
無有一法能取餘法。
深密經雲。
無有一法能觀一法。
如是等說。
文異義同。
又解。
無有少法能取少法者。
即于依他心上。
無實心體。
亦無實用。
離于彼心。
次有伏難。
既無實用。
如何得有能所取耶。
故作此言。
然依他起。
似心生時。
即有如是影像顯現。
故說此心能取于境。
無性論雲。
然即此心如是生時者。
緣起諸法威力大故。
即一體上有二影生。
更互相望。
不即不離。
諸心心法。
由緣起力。
其性法爾。
如是而生。
如是諸心緣境道理。
如成唯識第七卷說。
彼雲。
外色實無。
可非内識境。
他心實有。
甯非自所緣。
誰言他心非自識境。
但不說彼是親所緣。
謂識生時。
無實作用。
非如手等親執外物。
日等叙光親照外境。
但如鏡等似外境現。
名了他心。
非釋能了。
親所緣者。
謂自所變故。
契經言無有少法能取餘法。
但識生時。
似彼相現。
名取彼物。
如緣他心。
色等亦爾。
廣作問答。
具如彼論。
善男子。
如依善瑩清淨鏡面。
以質為緣。
還見本質。
而謂我今見于影像。
及謂離質别有所行影像顯現。
釋曰。
此即喻說然此鏡像。
其相難知。
故今先申諸宗所說。
後正釋經。
且依諸宗。
像與本質。
連隔彼實。
略有五釋。
一隔而是實。
如上坐部。
即依此喻。
不立中有。
(如俱舍第八。
正理二十三。
又大婆沙六十九。
分别論者。
不立中者。
許鏡中像者間隙義。
今上坐部亦同彼說也)二隔而非實。
然諸法因緣和合勢力。
令如是見。
以諸法性功能差别。
難可思議。
如世親菩薩而立中有。
(如俱舍第八廣辨其義也)三連而是實。
如衆賢論師立有中有。
廣破世親。
(具如正理第二十三)四連而非實。
于諸宗中。
應有此句。
未見誠文。
(勘)五非隔非連。
非實不實。
如大德邏摩。
(此即經部第三大師。
于經部中。
有三大師。
一鸠摩邏多。
二室利邏多。
三大德邏摩)謂緣眼根及質鏡等。
還見本面。
謂見别像(正理二十三廣破彼計。
尋即可知)今依大乘。
自有兩文。
一依此經心意識品。
鏡中有影。
故經說雲。
又如善淨鏡面。
若有一影生緣現前。
唯一影起。
若二若多生緣現前。
有多影起。
又佛地經雲。
如依圓鏡衆像影現。
乃至彼雲。
又如圓鏡依緣本質。
種種影像相貌生起。
二依此文雲。
如依善瑩清淨鏡面。
以質為緣。
還見本質。
而謂我今見于影像。
及謂離質别有所行影像顯現。
如此等經。
大乘諸師。
分成兩說。
一就猛宗。
即依前文及佛地經等。
立鏡中影别有體性。
彼經部宗。
反見自面。
故智度論三十六雲。
問雲。
影色像色不應别說。
何以故。
眼光明對清淨鏡。
反自照見。
影亦如是遮光故影現。
無更有法。
答曰。
是事不然。
如油中見像黑。
則非本色。
如五尺刀中橫觀。
則面像廣。
縱觀則面像長。
則非本面。
如大秦水精中玷玷皆有面像。
則非一面像。
以是因緣故。
非還見本像。
複次有鏡。
有人。
有持者。
有光明。
衆緣和合故有像生。
若衆緣不具。
即像不生。
具說如彼。
而此所說文見自面者。
依經部宗。
以影喻相。
非大乘義。
二彌勒宗。
自有兩說。
一雲。
鏡中有别影像。
眼識起時。
緣影而生。
若唯本質。
無别影像。
應唯見分而無相分。
便有法喻。
無相似失。
又諸教中。
以鏡中像。
說依他起。
以空華喻喻所執性。
故定有影。
色處所收。
而此經中為彼定執質外别影。
是故說言。
以質為緣。
還見本質。
而謂我今見于影像。
及謂離質别有所行影像顯現。
以實而言。
影與本質。
非一非異。
由非一故。
質影不同。
由非異故。
名見本質。
一雲。
離質無别影像。
大同經部。
反見自面。
由連亂故。
謂我今見于鏡中像。
及謂離質别有所行影像顯現。
據實都無。
故佛地論第四卷雲。
若無實影圓鏡中生。
雲何為喻。
有質有鏡。
和合為緣。
如是相現。
故得為喻。
謂諸有情。
颠倒執着。
影像熏習。
成熟力故。
鏡面為緣。
自識變異似面影現。
由是世間起增上慢。
謂我鏡中見其面影。
以無别影鏡中生故。
經但說言衆像影現。
不言生起。
問。
若爾。
如何佛地下文及心意識品說生起言。
解雲。
依現假說生言。
又攝大乘無性釋論第五卷雲。
又如影像。
于鏡等中。
還見本質。
而謂我今别見影像。
而此影像。
實無所有。
又世親釋第五卷雲。
譬如影像實無有義。
即于本質。
起影像覺。
然影像義。
無别可得。
此亦如是。
雖有兩說。
後說為勝。
順諸教故。
就無影中。
複有兩說。
一雲。
鏡中都無影像。
如前所引。
攝大乘等。
即于本質起影像覺。
一雲。
鏡所照面。
自有四種。
一者賴耶所變本質。
二者眼識所變相分。
三者同時意識相分。
此之三種。
同本質處。
四者分别意識相分。
此之一種。
在于鏡面。
即雜集論五種法處所攝色中。
遍計所起色也。
(言五種者極略。
極迥。
受所引。
自在所生。
及遍計所起色)然鏡質像差别相者。
諸說不同。
一雲。
鏡即喻定。
質喻心王。
影喻相分。
此中意說。
由心力故。
依止于定。
緣青等影。
然即彼影。
心所變故。
還不離心。
是故說言還見自心。
非謂見分還見見分。
故言自見。
若通定散。
說此喻者。
自有二說。
一雲。
散位亦有定故。
義同定位。
一雲。
散中鏡喻本質。
質喻見分。
影喻相分。
一雲。
鏡喻見分。
影喻相分。
質喻自證分。
此意說雲。
由自證分變見相故。
由見緣相。
而彼相見不離自證。
故說唯識。
如是此心生時相似有異。
三摩地所行影像顯現。
釋曰。
第三舉法同喻。
謂此定心。
如是生時。
以迷亂故。
相似心外。
有異所見影像顯現。
論其理也。
心所變相。
不離心故。
亦說名心。
非離心外别有所見。
故言還見自心。
世尊。
若諸有情自性而住。
緣色等心所行影像。
彼與此心亦無異耶。
釋曰。
自下第二問答分别散心所緣。
于中有二。
初請。
後說。
此即請問。
問意定境如世尊說。
若諸有情。
不由功用。
自性住心。
所緣色等。
諸影像境。
彼與此心亦無異耶。
善男子。
亦無有異。
而諸愚夫由颠倒覺。
于諸影像。
不能如實知唯是識。
作颠倒解。
釋曰。
第二如來正說散心所緣。
亦不離心。
而諸愚夫。
由心亂故。
于諸影像。
作心外解。
問。
佛說唯識有何意耶。
答。
如廣百論第十卷說。
諸契經言。
唯有識者。
為令觀識舍彼外塵。
既舍外塵。
妄心随息。
妄心息故。
證會中道。
故契經言。
未達境唯心。
起二種分别。
達境唯心已。
分别亦不生。
知諸法唯心。
便舍外塵相。
由此息分别。
悟平等真空。
愚夫異生。
貪着境味。
受諸欲樂。
無舍離心。
生死輪回。
投三有海。
受諸劇苦。
解脫無因。
如來慈悲。
方便為說諸法唯識。
令舍外塵。
舍外塵已。
妄識随滅。
妄識滅故。
便證涅槃。
故契經言如世有良醫。
妙藥投衆病。
諸佛亦如是。
為物說唯心。
具說如彼。
廣釋唯識。
如成唯識第十卷等。
慈氏菩薩複白佛言世尊。
齊何當言菩薩一向修毗缽舍那。
釋曰。
自下第七修習止觀單雙門。
(故莊嚴論第十一雲。
單修者謂止觀别修。
雙修者謂止觀合修)于中有二。
初明通别修習。
後世尊雲何心相下。
重釋三種所緣差别。
前中有三。
初明一向修觀。
次辨一向修止。
後顯止觀二種俱轉。
如是三段。
皆有問答。
此即觀中菩薩請問。
此問修觀行解分齊。
佛告慈氏菩薩曰。
善男子。
若相續作意唯思惟心相。
釋曰。
第二如來正說。
謂相續思惟聞思慧俱心之相分。
問。
前所說舍離心相。
與此何别。
答。
心相雖同。
此依主釋。
彼持業釋。
故有差别(深密經雲。
随順觀彼心相不斷)。
世尊齊何當言菩薩一向修奢摩他。
釋曰。
第二問唯修止。
善男子。
若相續作意唯思惟無間心。
釋曰。
如來正說。
無間心者。
即前無間相續緣法義境聞思二慧相應見分。
故瑜伽論第十雲。
無間作意者。
謂一切時。
無間無斷相續而轉。
故知無間是相續也。
謂奢摩他。
令心不散。
故唯緣心。
有解。
無間心者。
即是次前無間隔心以為所緣。
雖有二說。
前說為正(深密經雲。
心相不斷)。
世尊齊何當言菩薩奢摩他毗缽舍那和合俱轉。
釋曰。
第三問俱轉相。
善男子。
若正思惟心一境性。
釋曰。
如來正說。
心一境性者。
謂止觀俱轉所緣境。
然此一句。
諸說不同。
一雲。
心一境者。
世俗唯識境不離心。
名心一境。
或唯一心。
名心一境。
心一境性者。
勝義唯識。
謂一切法唯一真性。
名心一境性。
一雲。
性言亦通世俗。
故成唯識第九卷雲。
謂唯識性略有二種。
一者世俗。
謂依他起。
二者勝義。
謂圓成實(深密經雲。
觀心一心)。
世尊雲何心相。
釋曰。
自下第二重釋三種所緣差别。
釋三所緣。
即分為三。
此問第一。
善男子。
謂三摩地所行。
有分别影像。
毗缽舍那所緣。
釋曰。
如來正釋。
謂即如前所說心相是三摩地所行影像。
亦即觀心所行境也。
世尊雲何無間心。
釋曰。
問第二境。
善男子。
謂緣彼影像心奢摩他所緣。
釋曰。
如來正說。
緣彼影像聞思二慧相應相分之心。
是奢摩他所緣境界。
世尊雲何心一境性。
釋曰。
此問第三。
善男子。
通達三摩地所行影像唯是其識。
或通達此已複思惟如性。
釋曰。
如來正說。
謂于此時。
通達諸法。
皆不離識。
如是觀已。
複思惟如。
謂前二種。
心境别觀。
止觀不俱。
此第三門。
心境合緣。
止觀俱轉。
(廣釋止觀二道俱轉。
如瑜伽第三十一。
廣釋心一境性。
如瑜伽第三十也)。
慈氏菩薩複白佛言。
世尊。
毗缽舍那。
凡有幾種。
釋曰。
自下第八止觀種數差别門。
于中有二。
先觀後止。
觀中有二。
先問。
後答。
此即問也。
佛告慈氏菩薩曰。
善男子。
略有三種。
釋曰。
第二世尊正說。
于中有三。
标數。
列名。
别釋。
此即初也。
一者有相毗缽舍那。
二者尋求毗缽舍那。
三者伺察毗缽舍那。
釋曰。
第二依數列名。
雲何有相毗缽舍那。
釋曰。
自下第三次第别釋。
釋三别相。
即分為三。
此初問也。
謂純思惟三摩地所行。
有分别影像毗缽舍那。
釋曰。
此即正釋第一有相。
謂純思惟有分别影像。
似法似義。
從境立名。
名為有相。
雲何尋求毗缽舍那。
釋曰。
此問第二。
謂由慧故。
遍于彼彼未善解了。
一切法中為善了故。
作意思惟毗缽舍那。
釋曰。
此即正說。
謂由慧故。
遍于影像。
有相境中。
未善解處。
為欲了故。
作意思惟。
雲何伺察毗缽舍那。
釋曰。
此問第三。
謂由慧故。
遍于彼彼已善解了。
一切法中為善證得極解脫故。
作意思惟毗缽舍那。
釋曰。
此即正釋。
謂于彼境已善解了。
為欲證得極解脫故。
作意思惟。
依瑜伽論第三十卷。
大同此經。
故彼論雲。
雲何名為唯随相行毗缽舍那。
謂于所聞所受持法。
或于教授教誡諸法。
由等引地如理作意。
暫爾思惟。
未思未量未推未察。
如是名為唯随相行毗缽舍那。
若複于彼思量推察。
爾時名為随尋思行毗缽舍那。
若複于彼既推察已。
如所安住。
複審觀察。
如是名為随伺察行毗缽舍那。
然此止觀差别。
如瑜伽論第十三雲。
雲何止。
謂九種住心。
雲何觀。
謂或三事觀。
或四行觀。
或六事差别所緣觀。
三事觀者。
一者相觀。
二尋求觀。
三伺察觀。
四行觀者。
謂于諸法中簡擇行觀。
極簡擇行觀。
遍尋思行觀。
遍伺察行觀。
六事差别所緣觀者。
一義所緣觀。
二事所緣觀。
三相所緣觀。
四品所緣觀。
五時所緣觀。
六道理所緣觀。
顯揚第四。
亦同瑜伽。
解雲。
九種住心。
二種事觀。
四種行觀。
已如前說。
六種事觀。
故今釋之。
故瑜伽論第三十雲。
雲何六事差别所緣毗缽舍那。
謂尋思時尋思六事。
一尋思于義。
謂正尋思如是如是語有如是如是義。
二尋思于事。
謂正尋思内外二事。
三尋思于相。
謂正尋思諸法二相。
一者自相。
二者共相。
四尋思于品。
謂正尋思諸法二品。
一者黑品。
二者白品。
尋思黑品過失過患。
尋思白品功德勝利。
五尋思于時。
謂正尋思過去未來現在三時。
尋思如是事。
曾在過去世。
尋思如是事。
當在未來世。
尋思如是事。
今現在世。
六尋思于理。
謂正尋思四種道理。
一觀待道理。
二作用道理。
三證成道理。
四法爾道理。
問。
何因緣故。
建立如是六事差别毗缽舍那。
答。
依三覺故。
如是建立。
何等三覺。
一悟義覺。
二事邊際覺。
三如實覺。
尋思義故。
起悟義覺。
尋思其事及自相故。
起事邊際覺。
尋思共相品時理故。
起如實覺。
修瑜伽師。
唯有爾所所知境界。
所謂語義及所知事。
盡所有性。
如所有性。
具說如彼。
四種道理。
如後當說。
慈氏菩薩複白佛言。
世尊。
是奢摩他凡有幾種。
釋曰。
自下第二辨奢摩他種數多少。
先問。
後答。
此即問也。
佛告慈氏菩薩曰。
善男子。
即由随彼無間心故。
當知此中亦有三種。
釋曰。
自下正釋。
于中有三。
初明三種奢摩他。
次明八種奢摩他。
後明四種奢摩他。
此即第一有相等三。
言随彼者。
前言心相。
即是所随相分。
無間心者。
即是能随見分心也。
此中意說。
緣彼心相毗缽舍那。
有三種故。
緣無間心奢摩他心。
亦有三種。
複有八種。
謂初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
各有一種奢摩他故。
釋曰。
第二明其八定。
即名八止。
然此八定。
分之為二。
初釋四靜慮。
後明四無色。
四種靜慮。
二門分别。
一釋名字。
二出體性。
言釋名者。
先通。
後别。
言通名者。
薩婆多宗。
如大婆沙百四十一。
自有一釋。
彼雲。
問。
此四何緣說為靜慮。
答。
靜謂寂靜。
慮謂籌慮。
此四地中。
定慧平等。
故稱靜慮。
餘随有??。
不得此名。
若依正理第七十三。
自有兩釋。
彼雲。
依何義故。
立靜慮名。
答。
由依此寂靜。
方能審慮故。
審慮即是實了知義。
俱舍第二十八亦同。
一雲。
此定持勝遍緣如理思惟。
故名靜慮。
勝言簡欲界。
遍緣簡無色。
如理思惟簡妄颠倒。
能持此定。
是妙等持。
說名靜慮。
此言顯示止觀均行無倒等持。
方名靜慮。
依大婆沙第八十卷。
自有三釋。
一能斷結。
二是正觀。
三具二義。
故彼論雲。
以何義故。
名為靜慮。
有作是說。
以能斷結故名靜慮。
問。
諸無色定。
亦能斷結。
應名靜慮。
答。
若定能斷不善無記二種結者。
名為靜慮。
諸無色定。
唯斷無記。
非不善故。
不名靜慮。
(斷結中更有兩釋恐繁不述)複有說者。
以能正觀。
故名靜慮。
問。
若爾。
欲界三摩地亦能正觀。
應名靜慮。
答。
若三摩地具有定名定用。
能正觀者名為靜慮。
欲界三摩地。
雖有定名。
而無定用。
如泥椽梁。
有名無用。
故非靜慮。
(能正觀中更有三釋。
恐繁不述)如是說者。
要具二義。
方名靜慮。
謂能斷結。
及能正觀。
欲界三摩地。
雖能正觀。
而不能斷結。
諸無色定。
雖能斷結。
而不能正觀。
故非靜慮。
複次諸無色定。
有靜無慮。
欲界三摩地。
有慮無靜。
色定俱有。
故名靜慮。
靜謂等引。
慮謂遍觀。
故名靜慮。
(是二義中。
更有兩釋。
恐繁不述)若依大乘。
意同正理。
初複次釋。
故瑜伽三十三雲。
言靜慮者。
于一所緣。
系念寂靜。
正審思慮。
故名靜慮。
言别名者。
初二三四名為别名。
故順正理七十七雲。
諸定靜慮總相無别。
為顯地異。
就數标名。
故說為初乃至第四。
問。
若善性攝心一境性并伴立為四靜慮者。
依何相立初二三四。
答。
具伺喜樂建立為初。
漸離前支。
立二三四。
離伺有二。
(第二靜慮。
離伺。
有喜樂二)離二有樂。
(第三靜慮。
離伺喜二但。
有其樂)具離三種。
(第四靜慮離伺喜樂三)如是次第。
故一境性。
分為四種。
問。
豈諸靜慮無如慈等不共名相。
而今但就初等四數建立别名。
答。
此中非無不共名相。
然無唯遍攝一地名。
故但就數。
以為别名。
俱舍亦同。
又俱舍頌雲。
初具伺喜樂。
後漸離前支。
問。
如何頌中不說具尋。
解雲。
如俱舍論。
由此已明亦具尋義必俱行故。
如煙與火。
非伺有喜樂而不與尋俱。
若依婆沙百四十一雲。
四靜慮者。
謂初靜慮。
乃至第四靜慮。
有說。
尋喜樂舍相應靜慮。
如次為四。
今依大乘。
就數列名。
同順正理。
故瑜伽雲。
依順次數。
說名為初乃至第四。
言出體者。
薩婆多宗。
如大婆沙第八十卷。
四種靜慮。
各以自地善染無覆無記五蘊為性。
又婆沙論一百四十一雲。
四靜慮體。
自有二種。
一修得。
二生得。
修得者。
即彼地攝心一境性。
若并助伴。
即五蘊性。
生得者。
随地所系餘五蘊為性。
俱舍二十八。
正理七十七。
意同婆沙。
今依大乘。
大同婆沙。
有生及定生即善染無記五蘊為性。
善用有漏無漏五蘊為性。
四無色定。
略以二門分别。
一釋名字。
二出體性。
言釋名者。
先通。
後别。
言通名者。
薩婆多。
宗如順正理第七十七。
有其三義。
一制約義。
二兼顯極義。
三兼顯有義。
故彼論雲。
依何義故。
立無色名。
魯彼言。
顯可變示義。
依可變示。
說名為色。
阿言。
即顯能制約義。
為欲顯示生死海中。
亦有暫時制約色處。
依制約義。
說名為無。
由彼界中制約變示。
依無色義。
名阿魯彼。
或此阿言。
兼顯極義。
雖于餘界亦有不可變示法。
而無色界。
是不可變示中極。
無在此在彼所依諸色故。
或此阿言。
兼顯有義。
為遮此界唯是色無。
故說阿言顯有無色。
謂世亦有唯是遮言。
亦見有能遮而兼表。
如何顯此。
非但是遮。
故說阿言。
具顯遮表。
顯宗亦同。
若依婆沙一百四十一雲。
問。
何故此四說名無色。
答。
此四地中。
超過一切有色法故。
違害一切有色法故。
色法于此無容生故。
說名無色。
言别名者。
薩婆多宗。
初空處定。
如婆沙論第八十四四複次釋。
彼雲。
但由加行。
名空無邊處定。
謂初業者。
先應思惟牆上樹上舍上等諸虛空相。
取此相已。
假想勝解觀察照了無邊空相。
以先思惟無邊空相。
而修加行。
展轉引起初無色定。
故說此名空無邊處。
複次法爾初遠離色地。
名空無邊處。
複次法爾初解脫色地。
名空無邊處。
複次依等流。
故說此定名空無邊處。
謂瑜伽師。
從此定出。
必起相似空想現前。
曾聞苾刍出此定已。
便舉兩手。
扪摸虛空。
有見問言。
汝何所覓。
苾刍答曰。
我覓自身。
彼言汝身即在林上。
如何餘處更覓自身。
故從此出。
起虛空想。
此想即是前定等流。
是故名為空無邊處。
具說如彼。
若依俱舍。
意同婆沙初複次釋。
若依正理及顯宗論。
意同婆沙初三複次。
言識無邊處者。
依婆沙論。
兩複次釋。
彼雲。
但由加行。
名識無邊處定。
謂初業者。
先應思惟清淨眼等六種識相。
取此相已。
假想勝解觀察照了無邊識相。
以先思惟無邊識相。
而修加行。
展轉引起第二無色定。
故說此名識無邊處。
複次依等流故。
說此定名識無邊處。
謂瑜伽師。
從此定出。
必起相似識想現前。
謂于識相觀悅而住。
是故名為識無邊處。
具說如彼。
俱舍意同初複次釋。
正理顯宗并同婆沙。
無所有處者。
依婆沙論五複次釋。
彼雲。
問。
此何故名無所有處。
答。
此中無我無我所故。
問。
一切地中。
無我我所。
何獨此名無所有處。
答。
無有餘地能令我執及我所執羸劣穿薄勢力減少如此地者。
故此獨名無所有處。
複次此地。
無有真實常恒不變易法。
損伏常見。
勝諸餘地。
故此獨名無所有處。
複次此地。
無有所趣所皈屋舍室宅。
能為救護。
摧伏憍慢懈怠放逸。
勝諸餘地。
故此獨名無所有處。
複次此地中無無邊行相。
初舍彼相。
故此獨名無所有處。
尊者世友。
作如是說。
于此定中。
無能所攝行相轉故。
如說非我有處有時有所屬物。
亦無處時物屬我者。
故此獨名無所有處。
具說如彼。
正理論雲。
若由勝解。
舍一切所有加行所成。
名無所有處。
謂見無邊行相粗勤。
為欲厭舍。
起此加行。
是故此處名最勝舍。
以于此不複樂作無邊行相。
心于所緣。
舍諸所有。
寂然住故。
顯宗亦同。
言非想非非想者。
依婆沙論。
唯有一釋。
彼雲。
問。
此何故名非想非非想處。
答。
此地中無明了想相。
亦無無想相。
故名非想非非想處。
無明了想相者。
非如七地有想定故。
亦無無想相者。
非如無想及滅定故。
由此地想闇鈍羸劣不明了不決定。
故名非想非非想處。
俱舍正理及顯宗論。
意同婆沙。
又正理雲。
此四無色。
皆言處者。
以是諸有生長處故。
謂此四處為有無有。
生長種種業煩惱故。
為破妄計彼是涅槃。
故佛說為生長有處。
依大乘宗。
如瑜伽三十三說。
複次以于虛空起勝解故。
所有青黃亦白等相應顯色想。
由不顯現故。
及厭離欲故。
皆能超越。
除遣如是有色有谛種種想已。
起無邊相虛空勝解。
由已超過近分加行。
究竟作意。
入上根本加行究竟果作意定。
當知此中依于近分。
乃至未入上根本定。
唯緣虛空。
若已得入上根本定。
亦緣虛空。
亦緣自地所有諸蘊。
又近分中。
亦緣下地所有諸蘊。
複次若由此識于無邊空發起勝解。
當知此識無邊空相勝解。
若有欲入識無邊處。
先舍虛空無邊處想。
即于彼說。
次起無邊行相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