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深密經疏卷第四(經本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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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者依他起。
二若與青染色合者。
喻言說習氣。
此明依他起與言說習氣合。
三即似帝青大青等者。
喻依他起。
由我法分别名言種子力故。
雖在内識。
而似外現。
四由耶執取帝青等者。
此喻由邪執故執為實有。
五惑亂有情者。
此喻邪師将己所執。
惑亂有情。
令生實解。
義含四者。
準下合文。
喻中有四。
一頗胝迦者。
喻依他起。
二與青染色合者。
喻名言熏習與依他合。
三由耶執耶等。
喻彼能執。
四即彼所執情有理無。
喻圓成實。
言意三者。
謂青染色合。
乃至惑亂有情。
喻所執性。
頗胝迦寶。
喻依他起。
無實帝青。
喻圓成實。
下三色喻。
皆具諸義。
準此應知。
譬如清淨頗胝迦寶者。
此出寶體。
此處無名。
故不翻之。
應師經音雲。
此雲水玉。
或雲白珠。
深密經雲。
清淨琉璃者。
譯家别故。
若依俱舍。
妙高山王四寶所成。
謂金銀吠琉璃頗胝迦。
此頗胝迦。
即當赤色。
又即彼雲。
日輪下面頗胝迦寶。
火珠所成。
月輪下面頗胝迦寶。
水珠所成。
準此等文。
其頗胝迦。
亦具衆色。
今于此經。
且舉白色。
以對四色。
由此下文不說白色。
若與青染色者。
明色轉變。
謂頗胝迦與青色合即。
似帝青大青末尼寶像。
帝青等者。
謂天帝釋青及大青。
末尼寶者。
此雲如意珠。
即說頗胝迦。
名為如意。
或可所似帝青等即是末尼。
由耶執等者。
顯諸世間執似為實為他宣說迷亂有情。
此意說雲。
阿賴耶識。
由我法執習氣力故。
變似我法。
諸有情類。
執為實我。
惑亂有情。
據實頗胝迦上無實青等。
于賴耶上無所執性應知亦爾。
後當分别。
若與赤染色合。
則以虎魄末尼寶像。
由耶執耶虎魄末尼寶故。
惑亂有情。
釋曰。
第二赤色相應喻。
深密經雲。
置赤色中。
即出赤波頭摩尼摩尼寶光明現前。
若與綠染色合。
則似末羅羯多末尼寶像。
由耶執取末羅羯多末尼寶故。
惑亂有情。
釋曰。
第三綠色相應喻。
末羅羯多。
此處無名。
故不翻之。
有說。
此雲煞色寶。
由此寶故。
煞一切色盡壞故。
依深密經。
但言綠色。
若與黃染色合。
則似金像。
由耶執取真金像故。
惑亂有情。
釋曰。
第四黃色相應喻。
與深密經有差别者。
此雲金像。
彼雲金色摩尼之寶。
後三種喻。
準初可知。
如是德本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染色相應。
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言說習氣。
當知亦爾。
釋曰。
自下第二舉法同喻。
合上四義。
即分為四。
一合種子。
二合相執。
三合依他。
四合成實。
此之四義。
于前喻中。
文雖有五。
義合有四。
故以四義。
合上喻文。
此即初也。
然此四義。
自有兩說。
一雲。
初一執緣。
次三如次。
喻其三性。
一雲。
初二喻所執性白種現執成所執故。
此即初也。
謂于頗胝迦上所有染色相應義故。
頗胝迦上似青色像現。
如是由依他上妄執種子為因緣故。
于賴耶上似色聲等依他相現。
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虎魄末羅羯多金等耶執。
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
執當知亦爾。
釋曰。
此下第二合現行執。
謂由前說執種子故。
能生依他似色等相。
由現執故。
執彼為實。
由此義故。
此上二段意顯三中遍計所執。
如彼清淨頗胝迦寶。
依他起相當知亦爾。
釋曰。
第三合依他起。
謂頗胝迦即似青等。
如是依他由種子故。
似色聲等種種相現。
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虎魄末羅羯多真金等相。
于常常時。
于恒恒時。
無有真實。
無自性性。
釋曰。
第四合圓成實。
于中有二。
初重舉前喻。
後釋法同喻。
此即初也。
于頗胝迦上無實青等。
名無有真實。
亦名無自性性。
或可無真實者。
遮青等實。
無自性性者。
雖無青等實。
而有頗胝迦性。
即依他起相上。
由遍計所執相。
于常常時。
于恒恒時。
無有真實。
無自性性。
圓成實相。
當知亦爾。
釋曰。
此即第二釋法同喻。
于依他上。
無有所執實我等性。
即此名為無自性性。
或可于依他上。
無有所執實。
而有無自性性。
于常常時及恒恒時者。
自有兩釋。
一雲。
依前前無故。
說常常言。
于後後無故。
說恒恒言。
一雲。
顯無有真實故說常常有。
無自性性故言恒恒時。
問。
此三性與七真如。
如何相攝。
解雲。
如成唯識第八卷說。
彼雲。
如是三性與七真如雲何相攝。
七真如者。
一流轉真如。
謂有為法流轉實性。
(有為有二種。
一四相所為故名有為。
二煩惱所為故名有為。
此即煩惱所為)二實相真如。
謂二無我所顯實性。
三唯識真如。
謂染淨法唯識實性。
(今此所取能觀染淨唯識觀智。
即是真如也)四安立真如。
謂苦實性。
五邪行真如。
謂集實性。
六清淨真如。
謂滅實性。
七正行真如。
謂道實性。
此七實性。
圓成實攝。
根本後得二智境故。
随相攝者。
流轉苦集三。
前二性攝。
妄執雜染故。
餘四皆是圓成實攝。
辨中邊論第二卷雲。
差别真實。
略有七種。
謂流轉。
實相。
唯識。
安立。
邪行。
清淨。
正行。
雲何應知。
此七真實。
依三根本真實立耶。
頌曰。
流轉與安立。
邪行依初二。
實相唯識清。
正行依後一。
顯揚論第三。
瑜伽七十七。
應準此攝。
于理無違。
次後又問三性五事相攝雲何。
諸聖教說相攝不定。
一瑜伽七十四說。
依他性攝彼相名分别正智。
成圓實性攝彼真如。
遍計所執不攝五事。
彼說有漏心心所法。
變似所诠。
說名為相。
似能诠現。
施設為名。
能變心等。
立為分别。
無漏心等。
離戲論故。
但總名。
正智不說能所诠。
四從緣生皆依他攝。
二依辨中邊第二卷說。
依他起性攝相分别。
遍計所執唯攝彼名。
正智真如圓成實攝。
彼說有漏心及心所相分名。
相餘名分别。
遍計所執都無體故。
為顯非有。
假說為名。
二無倒故圓成實攝。
三依楞伽經第七卷說。
依他起唯攝分别。
遍計所執攝彼相名。
正智真如圓成實攝。
彼說有漏心及心所相見分等。
總名分别。
虛妄分别為自性故。
遍計所執能诠所诠。
随情立為名相二事。
四依世親攝大乘論第四卷說。
名屬依他起性。
義屬遍計所執。
彼有漏心心所法相見分等。
由名勢力成所遍計。
故說為名。
遍計所執。
随名橫計。
體實非有。
假立義名。
如前四教所說五事三性相攝。
文雖有異。
而義無違。
護法菩薩。
取初為勝。
不雜亂故。
複有問言。
諸聖教中。
說有五相。
此與三性相攝雲何。
所诠能诠。
各具三性。
謂妄所計屬初性攝。
相名分别。
随其所應。
所诠能诠。
屬依他起。
真如正智。
随其所應。
所诠能诠。
屬圓成實。
後得變似能诠相故。
二相屬相。
唯初性攝。
妄執義名定相屬故。
彼執著相。
唯依他起。
虛妄分别為自性故。
不執著相。
唯圓成實。
無漏智等。
為自性故。
瑜伽八十一。
二性是所诠。
遍計所執性是能诠。
第七十四。
顯揚十六。
能诠所诠。
皆通三性。
委細分别。
具如唯識第八卷疏。
複次德本。
相名相應以為緣故。
遍計所執相而可了知。
釋曰。
自下第二依能觀門。
明善巧菩薩。
于中有二。
初長行廣釋。
後以頌略說。
前中有二。
初略辨三相。
勸物令知。
後依前三相。
正顯觀門。
又釋即分為二。
初正辨觀門。
後如是德本下。
重牒前觀。
以答前問。
前中有三。
初明菩薩了知三性。
次善男子下。
知三性故了知三相。
後善男子下。
知三相故斷染證淨。
雖有兩科。
且依後釋。
此即第一了知三性。
三性别故。
即分為三。
此即初也。
謂所诠相與能诠名。
互相系屬。
以為緣故。
妄所執相。
遍計所執。
而可了知。
故瑜伽七十三雲。
遍計所執自性緣何應知。
答。
緣于相名相屬應知。
若廣分别。
如三無性論。
彼第一雲。
分别性者。
無有體相。
名等五法所不攝故。
外曰。
無體雲何分别。
答。
但有無義故。
何以故。
如世間于義中立名。
凡夫執名。
分别義性。
謂名即義性。
此為颠倒。
但有名分别。
無實體故。
何以故。
此名及義。
互為客故。
雲何知然。
由三義故。
此理可知。
一名前覺不生。
二多體相違失。
三雜體相違過。
具如彼論。
攝大乘論。
同三無性。
依他起上遍計所執相執以為以緣。
依他起相而可了知。
釋曰。
此釋依他。
謂執遍計所執相分别以為緣故。
依他起性而得生起。
故顯揚第十六雲。
于依他起自性。
執着初自性故。
起于熏智。
則成雜染。
又雲。
于所執相所起執故。
應可了知。
是依他起。
若能執者從緣生故。
故佛性論第二卷雲。
問曰。
依他起性緣何因故得成耶。
答曰。
緣執分别性故得顯現。
問。
依他起通染及淨。
如何但言所執相執以為緣故。
依他起性而可了知。
會釋此難。
如瑜伽論第七十四說。
故彼雲。
問。
若依他起自性亦正智所攝。
何故前說依他起自性緣遍計所執自性執應可了知。
答。
彼意唯說依他起自性雜染分。
非清淨分。
若清淨分。
當知緣彼無執。
應可了知。
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無執以為緣故。
圓成實相而可了知。
釋曰。
此釋圓成實。
謂于依他起上無所執相。
以顯真實。
故言無執。
故瑜伽七十三雲。
緣遍計所執自性。
于依他起自性中。
畢竟不實。
應知。
或可無執即是聖道。
不執着故。
名為無執。
此意說雲。
不執着道以為因故。
證得清淨圓成實性。
故瑜伽雲。
世尊。
于餘經中說。
緣不執着遍計所執自性。
應知此性者。
依得清淨說。
不依相說。
解雲。
餘經者即此經也。
依得清淨者。
依内證得真如聖道。
顯所證理。
或可由聖道力。
斷染證得清淨真如。
依能證道。
顯所證理。
不依相說者。
此文不依遣所執相顯圓成實。
若依前說。
言餘經者。
指所餘經。
有雲。
無執者。
無能執依他及所執分别。
故言無執。
故佛性論雲。
問曰。
真實性緣何因得成。
答曰。
由分别依他極無所有。
故得顯現。
解雲。
譯家謬也。
遣依他起。
違自所宗瑜伽等故。
善男子。
若諸菩薩。
能于諸法依他起相上。
如實了知遍計所執相。
即能如實了知一切無相之法。
釋曰。
此下第二。
知三性故。
了知三相。
三相不同。
即分為三。
此即第一。
知所執故。
了知無相。
謂如前說相名相應以為緣故。
知實了知遍計所執名相假立無實自性。
由此即能如實了知一切所執無相之法。
若諸菩薩。
如實了知依他起相。
即能如實了知一切雜染相法。
釋曰。
此即第二。
了依他故。
知雜染相。
謂能了知從相執起皆是依他。
即能了知雜染是依他起。
前是總觀。
後是别觀。
前後二相。
準此應知。
又雲。
初約自性。
辨依他觀。
後約差别。
辨依他觀。
又雲。
前依盡所有性。
後是如所有性。
若諸菩薩。
如實了知圓成實相。
即能如實了知一切清淨相法。
釋曰。
此即第三了圓成實。
知清淨相。
謂遍計所執無執以為緣故。
即能了知諸清淨法皆圓成實。
善男子。
若諸菩薩。
能于依他起相上。
如實了知無相之法。
即能斷滅雜染相法。
釋曰。
此下第三。
知三相故。
斷染證淨。
于中有二。
初了知無相。
斷雜染法。
後斷雜染故證得清淨。
此即初也。
然無相法。
自有三釋。
一雲。
即所執性。
随情說有。
據理即無。
相常無故。
故名無相。
故中邊雲。
遍計所執此相本無。
故名無相。
若依此釋。
謂能了知無相法故。
依他起性雜染相法即不得生。
故說能斷雜染相法。
若無所執。
雜染相法不得生故。
故瑜伽論七十四雲。
問。
遍計所執自性能為幾業。
答五。
一能生依他起自性。
二即于彼性能起言說。
三能生補特伽羅執。
四能生法執。
五能攝受彼二種執習氣粗重。
一雲。
依他起上無所執性所顯真如。
離諸相故。
名為無相。
故攝論雲。
真如永離一切色等相故。
故名無相。
又廣百論雲。
真如空理。
離有無等一切法相。
故名無相。
若依此釋。
謂能了知無相法故。
即能斷滅依他起性雜染相法。
一雲。
所執圓成皆名無相。
前二義故。
若依此釋。
謂能了知遍計所執無相法故。
即能悟入圓成實性無相之法。
由能悟入圓成實故。
即能斷滅依他起性雜染相法。
故瑜伽七十四雲。
問若觀行者。
如實悟入遍計所執自性時。
當言随入何等自性。
答圓成自性。
問。
若觀行者。
随入圓成自性時。
當言除遣何等自性。
答依他起自性。
若能斷滅雜染相法。
即能證得清淨相法。
釋曰。
此即第二斷雜染故。
證得涅槃。
謂由斷滅雜染法故。
即能證得清淨涅槃。
問。
此三相觀依何位說。
若在地前。
如何能斷雜染相法。
要無漏道方能斷故。
若在地上。
入初地時。
證二空理。
如何先起二性觀耶。
解雲。
此三相觀分成兩位。
初二性觀。
依加行位。
作四尋思四如實智。
第三圓成。
在十地位。
是故。
無著攝大乘論。
立三性觀。
釋此經意。
彼第六卷。
論雲。
如是菩薩。
悟入意言似義相。
故悟入遍計所執性。
悟入唯識故。
悟入依他起性。
雲何悟入圓成實性。
若已滅除意言聞法熏習種類唯識之想。
爾時菩薩已遣義想。
一切似義無容得生。
故似唯識亦不得起。
由是因緣。
住一切義無分别名。
(無分别名者。
能诠真谛平等法。
名以所诠真如。
是一切義無分别理。
今能诠名從所诠立名。
名無分别名。
此所诠真如從能诠立目。
故雲無分别名)于法界中。
便得現見相應而住。
爾時菩薩平等平等所緣能緣無分别智已得生起。
由此菩薩名已悟入圓成實性。
即準此文。
圓成實觀唯在地上。
故成唯識第九頌雲。
若時于所緣。
智都無所得。
爾時住唯識。
離二取相故。
如是德本。
由諸菩薩如實了知遍計所執相依他起相圓成實相故。
如實了知諸無相法雜染相法清淨相法。
釋曰。
自下第二。
重牒觀門。
以答二問。
于中有二。
初重牒觀門。
後齊此已下。
正答二問。
前中有二。
初牒知三性故了知三相。
後牒知三相故即斷染證淨。
此即第一。
牒上知三性故了知三相。
準上可知。
如實了知無相法故。
斷滅一切雜染相法。
斷滅一切染相法故。
證得一切清淨相法。
釋曰。
自下第二。
牒上知三相故斷染證淨。
謂由了知遍計所執無相義故。
展轉漸證圓成實性。
由斯證得清淨涅槃。
又解。
了知遍計所執無相真如故能斷雜染證涅槃果也。
齊此名為于諸法相善巧菩薩。
如來齊此施設彼為于諸法相善巧菩薩。
釋曰。
此即第二。
依上觀門。
以答二問。
謂佛依上了知三性諸菩薩衆。
即說名為善巧菩薩。
如來依此善巧菩薩施設聖教。
名為善巧菩薩。
然此菩薩善巧分限。
諸說不同。
一雲。
十信已上皆名善巧。
一雲。
十回向中第十回向。
名加行道。
即依彼位起四尋思如實智故。
一雲。
初已上證清淨如及俗相故。
爾時世尊。
欲重宣此義。
而說頌曰。
釋曰。
自下第二。
以頌略說。
于中有二。
初發起頌文。
後舉頌略說。
此即初也。
若不了知無相法。
雜染相法不能解。
不斷雜染相法故。
壞證微妙淨相法。
不觀諸行衆過失。
放逸過失害衆生。
懈怠住法動法中。
無有失壞可憐愍。
釋曰。
此即第二。
以頌略說。
上來長行順釋了知三性德。
此頌反顯不了無相失。
如何說此反順釋者。
理實長行及頌。
皆有反順。
為存略故。
各據一邊影略互顯。
依深密經。
頌及長行。
皆順釋者。
譯家别故。
有其二頌。
即分為二。
初有一頌。
正頌不了無相失。
後之一頌。
重釋不觀衆行失。
前中有二。
初之二句舉不了知。
顯不斷雜染失。
後有二句。
約不斷染。
顯不證圓成失。
壞謂失壞。
謂不斷染故失壞證得微妙真如淨相法也。
失壞者。
是不能證義。
就釋後頌文别有二。
初之二句。
明放逸失。
後有二句。
明懈怠失。
言不觀諸行衆過失等者。
謂由愚癡不能觀察諸行過失。
遂起放逸傷害衆生。
言懈怠住法動法中等者。
此明第二懈怠過失。
謂懈怠者。
過失之因。
功德之障。
言住法者。
即是涅槃常住不滅。
故名為住。
言動法者。
是生死法。
前生後滅。
流轉三有。
故名動法。
又解。
住法者是定。
動法者是散亂。
言無有失壞可憐愍者。
謂由懈怠故。
于住法無。
于動法有。
由是無有。
故成失壞。
由失壞故。
甚可憐愍。
廣釋失壞。
如瑜伽論第三十六及七十三(深密經雲。
如實知諸法。
即舍染法相舍染法相已。
證于清淨法。
不觀有為過。
懈怠放逸害。
諸法常不動。
離相名菩薩也)。
解深密經無自性相品第五 将釋此品。
有其二義。
一解品名。
二釋文義。
題雲無自性相品者。
謂無自性略有三種。
一相無自性性。
二生無自性性。
三勝義無自性性。
無自性言顯三無性。
故言無自性也。
相即體相。
或謂相狀。
此三無性。
如其次第。
即用三性。
以為體相。
此品廣明三無自性體相相狀。
故言無自性相品(深密經雲成就第一義菩薩問品者[人從]立名。
譯家别故)。
爾時勝義生菩薩摩诃薩。
白佛言世尊。
釋曰。
自下正釋文義。
就釋有情無性境中。
上來已釋三性境訖。
自下第二釋三無性。
于此品内。
有其五分。
一菩薩請問分。
二爾時世尊下。
如來正說分。
三爾時勝義生下。
領解受持分。
四爾時勝義生菩薩下。
校量歎勝分。
五爾時勝義生下。
依教奉行分。
就請問中。
文别有三。
初标問答者。
次我曾下。
申所問事。
後未審下。
依教發問。
此即第一标問答者。
言勝義生者。
勝義即是所證之境。
勝智之境。
名勝義。
生者能證之智。
緣勝義生名之為生。
故攝論雲。
于此證會。
故名為生。
于此所緣。
勝智生故。
就能所證。
以立其号。
名勝義生。
我曾獨在靜處。
心生如是尋思。
釋曰。
自下第二。
申所問事。
于中有二。
初陳己疑思。
後舉所問教。
此即初也。
謂昔我曾獨在山林閑房靜。
如是尋思。
世尊如何先說有性。
後說無性。
深密經雲。
空閑之處。
生覺觀心者。
如前分别。
譯家别故。
泛論尋思。
有其四種。
一者。
三界有漏分别心心所法。
二者尋伺。
故深密雲。
空閑之處生覺觀心。
三者唯尋。
故集論第六雲。
尋思行者。
緣入出息念境。
俱舍論第二十二雲。
尋多亂心名尋行者。
彼依息念能正入修。
或可通說尋伺。
名尋思行者。
四者慧數。
如四尋思。
處處說故。
今于此中。
第四為勝。
世尊以無量門。
曾說諸蘊所有自相。
生相滅相。
永斷遍知。
釋曰。
自下第二。
申所問教。
于中有二。
初舉有性教。
後世尊複說下。
顯無性教。
就前文中。
有十三門。
攝為五段。
一明蘊教。
二明谛教。
三明諸界。
四明念住。
五八聖道。
此即第一辨蘊教門。
于中有二。
初正明蘊教。
後類顯三教。
此即五相辨蘊聖教。
無量門者。
此有兩釋。
一雲。
蘊中所有自共相等。
諸門非一。
故名無量。
一雲。
可見不可見有色無色等。
諸門非一。
故名無量。
所有自相即是别相。
如說色是質礙。
如是識是了别。
生相滅相即是通相。
色等皆有生滅相故。
永斷遍知。
即苦集相。
永斷集谛苦煩惱故。
遍知苦谛生死果故。
或可所有自相者。
即是自相差别相。
如是二相。
遍于生滅。
永斷遍知。
如下領解中說。
如說諸蘊諸處緣起。
諸食亦爾。
釋曰。
此即第二類釋二門。
謂如蘊中所說五相。
十二處教緣起諸食應知亦爾。
謂處自相能見色。
名之為眼。
眼所見故。
名之為色。
乃至能知法故。
名之為意。
意所知故。
名之為法。
緣起自相智所對法。
别有心所。
覆弊為性。
名為無明。
如瑜伽論五十六說。
乃至漸衰頓滅。
名為老死。
諸食自相分段而吞。
各為段食。
乃至了别執持名為識食。
生滅二相永斷遍知。
準上應知。
問。
如何勝義谛品。
以六相分别蘊等。
具說四谛。
于此品中。
但說苦集。
而非滅道。
解雲。
前品欲辨現觀有差别故。
具說四谛。
今此品中。
有性無性二教差别。
是故此中略而不說。
由得蘊故滅及依證。
以無量門。
曾說諸谛所有自相。
遍知永斷。
作證修習。
釋曰。
第二辨四谛教。
有其五句。
所有自相。
自有兩說。
準上應知。
謂逼迫名。
召集名集。
滅盡名滅。
能通名道。
遍知等四。
别顯四谛。
遍知苦谛。
永斷集谛。
作證滅谛。
修習道谛。
以無量門。
曾說諸界所有自相。
種種界性。
非一界性。
永斷遍知。
釋曰。
第三辨諸界門。
所有自相。
準上應知。
次之二句。
謂十八界。
展轉異相。
名種種界。
即十八界。
無量有情。
所依差别。
名非一界。
如瑜伽論五十六說。
若依八十三。
與上相反。
如初卷記。
永斷遍知。
準上應知。
二若與青染色合者。
喻言說習氣。
此明依他起與言說習氣合。
三即似帝青大青等者。
喻依他起。
由我法分别名言種子力故。
雖在内識。
而似外現。
四由耶執取帝青等者。
此喻由邪執故執為實有。
五惑亂有情者。
此喻邪師将己所執。
惑亂有情。
令生實解。
義含四者。
準下合文。
喻中有四。
一頗胝迦者。
喻依他起。
二與青染色合者。
喻名言熏習與依他合。
三由耶執耶等。
喻彼能執。
四即彼所執情有理無。
喻圓成實。
言意三者。
謂青染色合。
乃至惑亂有情。
喻所執性。
頗胝迦寶。
喻依他起。
無實帝青。
喻圓成實。
下三色喻。
皆具諸義。
準此應知。
譬如清淨頗胝迦寶者。
此出寶體。
此處無名。
故不翻之。
應師經音雲。
此雲水玉。
或雲白珠。
深密經雲。
清淨琉璃者。
譯家别故。
若依俱舍。
妙高山王四寶所成。
謂金銀吠琉璃頗胝迦。
此頗胝迦。
即當赤色。
又即彼雲。
日輪下面頗胝迦寶。
火珠所成。
月輪下面頗胝迦寶。
水珠所成。
準此等文。
其頗胝迦。
亦具衆色。
今于此經。
且舉白色。
以對四色。
由此下文不說白色。
若與青染色者。
明色轉變。
謂頗胝迦與青色合即。
似帝青大青末尼寶像。
帝青等者。
謂天帝釋青及大青。
末尼寶者。
此雲如意珠。
即說頗胝迦。
名為如意。
或可所似帝青等即是末尼。
由耶執等者。
顯諸世間執似為實為他宣說迷亂有情。
此意說雲。
阿賴耶識。
由我法執習氣力故。
變似我法。
諸有情類。
執為實我。
惑亂有情。
據實頗胝迦上無實青等。
于賴耶上無所執性應知亦爾。
後當分别。
若與赤染色合。
則以虎魄末尼寶像。
由耶執耶虎魄末尼寶故。
惑亂有情。
釋曰。
第二赤色相應喻。
深密經雲。
置赤色中。
即出赤波頭摩尼摩尼寶光明現前。
若與綠染色合。
則似末羅羯多末尼寶像。
由耶執取末羅羯多末尼寶故。
惑亂有情。
釋曰。
第三綠色相應喻。
末羅羯多。
此處無名。
故不翻之。
有說。
此雲煞色寶。
由此寶故。
煞一切色盡壞故。
依深密經。
但言綠色。
若與黃染色合。
則似金像。
由耶執取真金像故。
惑亂有情。
釋曰。
第四黃色相應喻。
與深密經有差别者。
此雲金像。
彼雲金色摩尼之寶。
後三種喻。
準初可知。
如是德本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染色相應。
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言說習氣。
當知亦爾。
釋曰。
自下第二舉法同喻。
合上四義。
即分為四。
一合種子。
二合相執。
三合依他。
四合成實。
此之四義。
于前喻中。
文雖有五。
義合有四。
故以四義。
合上喻文。
此即初也。
然此四義。
自有兩說。
一雲。
初一執緣。
次三如次。
喻其三性。
一雲。
初二喻所執性白種現執成所執故。
此即初也。
謂于頗胝迦上所有染色相應義故。
頗胝迦上似青色像現。
如是由依他上妄執種子為因緣故。
于賴耶上似色聲等依他相現。
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虎魄末羅羯多金等耶執。
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
執當知亦爾。
釋曰。
此下第二合現行執。
謂由前說執種子故。
能生依他似色等相。
由現執故。
執彼為實。
由此義故。
此上二段意顯三中遍計所執。
如彼清淨頗胝迦寶。
依他起相當知亦爾。
釋曰。
第三合依他起。
謂頗胝迦即似青等。
如是依他由種子故。
似色聲等種種相現。
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虎魄末羅羯多真金等相。
于常常時。
于恒恒時。
無有真實。
無自性性。
釋曰。
第四合圓成實。
于中有二。
初重舉前喻。
後釋法同喻。
此即初也。
于頗胝迦上無實青等。
名無有真實。
亦名無自性性。
或可無真實者。
遮青等實。
無自性性者。
雖無青等實。
而有頗胝迦性。
即依他起相上。
由遍計所執相。
于常常時。
于恒恒時。
無有真實。
無自性性。
圓成實相。
當知亦爾。
釋曰。
此即第二釋法同喻。
于依他上。
無有所執實我等性。
即此名為無自性性。
或可于依他上。
無有所執實。
而有無自性性。
于常常時及恒恒時者。
自有兩釋。
一雲。
依前前無故。
說常常言。
于後後無故。
說恒恒言。
一雲。
顯無有真實故說常常有。
無自性性故言恒恒時。
問。
此三性與七真如。
如何相攝。
解雲。
如成唯識第八卷說。
彼雲。
如是三性與七真如雲何相攝。
七真如者。
一流轉真如。
謂有為法流轉實性。
(有為有二種。
一四相所為故名有為。
二煩惱所為故名有為。
此即煩惱所為)二實相真如。
謂二無我所顯實性。
三唯識真如。
謂染淨法唯識實性。
(今此所取能觀染淨唯識觀智。
即是真如也)四安立真如。
謂苦實性。
五邪行真如。
謂集實性。
六清淨真如。
謂滅實性。
七正行真如。
謂道實性。
此七實性。
圓成實攝。
根本後得二智境故。
随相攝者。
流轉苦集三。
前二性攝。
妄執雜染故。
餘四皆是圓成實攝。
辨中邊論第二卷雲。
差别真實。
略有七種。
謂流轉。
實相。
唯識。
安立。
邪行。
清淨。
正行。
雲何應知。
此七真實。
依三根本真實立耶。
頌曰。
流轉與安立。
邪行依初二。
實相唯識清。
正行依後一。
顯揚論第三。
瑜伽七十七。
應準此攝。
于理無違。
次後又問三性五事相攝雲何。
諸聖教說相攝不定。
一瑜伽七十四說。
依他性攝彼相名分别正智。
成圓實性攝彼真如。
遍計所執不攝五事。
彼說有漏心心所法。
變似所诠。
說名為相。
似能诠現。
施設為名。
能變心等。
立為分别。
無漏心等。
離戲論故。
但總名。
正智不說能所诠。
四從緣生皆依他攝。
二依辨中邊第二卷說。
依他起性攝相分别。
遍計所執唯攝彼名。
正智真如圓成實攝。
彼說有漏心及心所相分名。
相餘名分别。
遍計所執都無體故。
為顯非有。
假說為名。
二無倒故圓成實攝。
三依楞伽經第七卷說。
依他起唯攝分别。
遍計所執攝彼相名。
正智真如圓成實攝。
彼說有漏心及心所相見分等。
總名分别。
虛妄分别為自性故。
遍計所執能诠所诠。
随情立為名相二事。
四依世親攝大乘論第四卷說。
名屬依他起性。
義屬遍計所執。
彼有漏心心所法相見分等。
由名勢力成所遍計。
故說為名。
遍計所執。
随名橫計。
體實非有。
假立義名。
如前四教所說五事三性相攝。
文雖有異。
而義無違。
護法菩薩。
取初為勝。
不雜亂故。
複有問言。
諸聖教中。
說有五相。
此與三性相攝雲何。
所诠能诠。
各具三性。
謂妄所計屬初性攝。
相名分别。
随其所應。
所诠能诠。
屬依他起。
真如正智。
随其所應。
所诠能诠。
屬圓成實。
後得變似能诠相故。
二相屬相。
唯初性攝。
妄執義名定相屬故。
彼執著相。
唯依他起。
虛妄分别為自性故。
不執著相。
唯圓成實。
無漏智等。
為自性故。
瑜伽八十一。
二性是所诠。
遍計所執性是能诠。
第七十四。
顯揚十六。
能诠所诠。
皆通三性。
委細分别。
具如唯識第八卷疏。
複次德本。
相名相應以為緣故。
遍計所執相而可了知。
釋曰。
自下第二依能觀門。
明善巧菩薩。
于中有二。
初長行廣釋。
後以頌略說。
前中有二。
初略辨三相。
勸物令知。
後依前三相。
正顯觀門。
又釋即分為二。
初正辨觀門。
後如是德本下。
重牒前觀。
以答前問。
前中有三。
初明菩薩了知三性。
次善男子下。
知三性故了知三相。
後善男子下。
知三相故斷染證淨。
雖有兩科。
且依後釋。
此即第一了知三性。
三性别故。
即分為三。
此即初也。
謂所诠相與能诠名。
互相系屬。
以為緣故。
妄所執相。
遍計所執。
而可了知。
故瑜伽七十三雲。
遍計所執自性緣何應知。
答。
緣于相名相屬應知。
若廣分别。
如三無性論。
彼第一雲。
分别性者。
無有體相。
名等五法所不攝故。
外曰。
無體雲何分别。
答。
但有無義故。
何以故。
如世間于義中立名。
凡夫執名。
分别義性。
謂名即義性。
此為颠倒。
但有名分别。
無實體故。
何以故。
此名及義。
互為客故。
雲何知然。
由三義故。
此理可知。
一名前覺不生。
二多體相違失。
三雜體相違過。
具如彼論。
攝大乘論。
同三無性。
依他起上遍計所執相執以為以緣。
依他起相而可了知。
釋曰。
此釋依他。
謂執遍計所執相分别以為緣故。
依他起性而得生起。
故顯揚第十六雲。
于依他起自性。
執着初自性故。
起于熏智。
則成雜染。
又雲。
于所執相所起執故。
應可了知。
是依他起。
若能執者從緣生故。
故佛性論第二卷雲。
問曰。
依他起性緣何因故得成耶。
答曰。
緣執分别性故得顯現。
問。
依他起通染及淨。
如何但言所執相執以為緣故。
依他起性而可了知。
會釋此難。
如瑜伽論第七十四說。
故彼雲。
問。
若依他起自性亦正智所攝。
何故前說依他起自性緣遍計所執自性執應可了知。
答。
彼意唯說依他起自性雜染分。
非清淨分。
若清淨分。
當知緣彼無執。
應可了知。
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無執以為緣故。
圓成實相而可了知。
釋曰。
此釋圓成實。
謂于依他起上無所執相。
以顯真實。
故言無執。
故瑜伽七十三雲。
緣遍計所執自性。
于依他起自性中。
畢竟不實。
應知。
或可無執即是聖道。
不執着故。
名為無執。
此意說雲。
不執着道以為因故。
證得清淨圓成實性。
故瑜伽雲。
世尊。
于餘經中說。
緣不執着遍計所執自性。
應知此性者。
依得清淨說。
不依相說。
解雲。
餘經者即此經也。
依得清淨者。
依内證得真如聖道。
顯所證理。
或可由聖道力。
斷染證得清淨真如。
依能證道。
顯所證理。
不依相說者。
此文不依遣所執相顯圓成實。
若依前說。
言餘經者。
指所餘經。
有雲。
無執者。
無能執依他及所執分别。
故言無執。
故佛性論雲。
問曰。
真實性緣何因得成。
答曰。
由分别依他極無所有。
故得顯現。
解雲。
譯家謬也。
遣依他起。
違自所宗瑜伽等故。
善男子。
若諸菩薩。
能于諸法依他起相上。
如實了知遍計所執相。
即能如實了知一切無相之法。
釋曰。
此下第二。
知三性故。
了知三相。
三相不同。
即分為三。
此即第一。
知所執故。
了知無相。
謂如前說相名相應以為緣故。
知實了知遍計所執名相假立無實自性。
由此即能如實了知一切所執無相之法。
若諸菩薩。
如實了知依他起相。
即能如實了知一切雜染相法。
釋曰。
此即第二。
了依他故。
知雜染相。
謂能了知從相執起皆是依他。
即能了知雜染是依他起。
前是總觀。
後是别觀。
前後二相。
準此應知。
又雲。
初約自性。
辨依他觀。
後約差别。
辨依他觀。
又雲。
前依盡所有性。
後是如所有性。
若諸菩薩。
如實了知圓成實相。
即能如實了知一切清淨相法。
釋曰。
此即第三了圓成實。
知清淨相。
謂遍計所執無執以為緣故。
即能了知諸清淨法皆圓成實。
善男子。
若諸菩薩。
能于依他起相上。
如實了知無相之法。
即能斷滅雜染相法。
釋曰。
此下第三。
知三相故。
斷染證淨。
于中有二。
初了知無相。
斷雜染法。
後斷雜染故證得清淨。
此即初也。
然無相法。
自有三釋。
一雲。
即所執性。
随情說有。
據理即無。
相常無故。
故名無相。
故中邊雲。
遍計所執此相本無。
故名無相。
若依此釋。
謂能了知無相法故。
依他起性雜染相法即不得生。
故說能斷雜染相法。
若無所執。
雜染相法不得生故。
故瑜伽論七十四雲。
問。
遍計所執自性能為幾業。
答五。
一能生依他起自性。
二即于彼性能起言說。
三能生補特伽羅執。
四能生法執。
五能攝受彼二種執習氣粗重。
一雲。
依他起上無所執性所顯真如。
離諸相故。
名為無相。
故攝論雲。
真如永離一切色等相故。
故名無相。
又廣百論雲。
真如空理。
離有無等一切法相。
故名無相。
若依此釋。
謂能了知無相法故。
即能斷滅依他起性雜染相法。
一雲。
所執圓成皆名無相。
前二義故。
若依此釋。
謂能了知遍計所執無相法故。
即能悟入圓成實性無相之法。
由能悟入圓成實故。
即能斷滅依他起性雜染相法。
故瑜伽七十四雲。
問若觀行者。
如實悟入遍計所執自性時。
當言随入何等自性。
答圓成自性。
問。
若觀行者。
随入圓成自性時。
當言除遣何等自性。
答依他起自性。
若能斷滅雜染相法。
即能證得清淨相法。
釋曰。
此即第二斷雜染故。
證得涅槃。
謂由斷滅雜染法故。
即能證得清淨涅槃。
問。
此三相觀依何位說。
若在地前。
如何能斷雜染相法。
要無漏道方能斷故。
若在地上。
入初地時。
證二空理。
如何先起二性觀耶。
解雲。
此三相觀分成兩位。
初二性觀。
依加行位。
作四尋思四如實智。
第三圓成。
在十地位。
是故。
無著攝大乘論。
立三性觀。
釋此經意。
彼第六卷。
論雲。
如是菩薩。
悟入意言似義相。
故悟入遍計所執性。
悟入唯識故。
悟入依他起性。
雲何悟入圓成實性。
若已滅除意言聞法熏習種類唯識之想。
爾時菩薩已遣義想。
一切似義無容得生。
故似唯識亦不得起。
由是因緣。
住一切義無分别名。
(無分别名者。
能诠真谛平等法。
名以所诠真如。
是一切義無分别理。
今能诠名從所诠立名。
名無分别名。
此所诠真如從能诠立目。
故雲無分别名)于法界中。
便得現見相應而住。
爾時菩薩平等平等所緣能緣無分别智已得生起。
由此菩薩名已悟入圓成實性。
即準此文。
圓成實觀唯在地上。
故成唯識第九頌雲。
若時于所緣。
智都無所得。
爾時住唯識。
離二取相故。
如是德本。
由諸菩薩如實了知遍計所執相依他起相圓成實相故。
如實了知諸無相法雜染相法清淨相法。
釋曰。
自下第二。
重牒觀門。
以答二問。
于中有二。
初重牒觀門。
後齊此已下。
正答二問。
前中有二。
初牒知三性故了知三相。
後牒知三相故即斷染證淨。
此即第一。
牒上知三性故了知三相。
準上可知。
如實了知無相法故。
斷滅一切雜染相法。
斷滅一切染相法故。
證得一切清淨相法。
釋曰。
自下第二。
牒上知三相故斷染證淨。
謂由了知遍計所執無相義故。
展轉漸證圓成實性。
由斯證得清淨涅槃。
又解。
了知遍計所執無相真如故能斷雜染證涅槃果也。
齊此名為于諸法相善巧菩薩。
如來齊此施設彼為于諸法相善巧菩薩。
釋曰。
此即第二。
依上觀門。
以答二問。
謂佛依上了知三性諸菩薩衆。
即說名為善巧菩薩。
如來依此善巧菩薩施設聖教。
名為善巧菩薩。
然此菩薩善巧分限。
諸說不同。
一雲。
十信已上皆名善巧。
一雲。
十回向中第十回向。
名加行道。
即依彼位起四尋思如實智故。
一雲。
初已上證清淨如及俗相故。
爾時世尊。
欲重宣此義。
而說頌曰。
釋曰。
自下第二。
以頌略說。
于中有二。
初發起頌文。
後舉頌略說。
此即初也。
若不了知無相法。
雜染相法不能解。
不斷雜染相法故。
壞證微妙淨相法。
不觀諸行衆過失。
放逸過失害衆生。
懈怠住法動法中。
無有失壞可憐愍。
釋曰。
此即第二。
以頌略說。
上來長行順釋了知三性德。
此頌反顯不了無相失。
如何說此反順釋者。
理實長行及頌。
皆有反順。
為存略故。
各據一邊影略互顯。
依深密經。
頌及長行。
皆順釋者。
譯家别故。
有其二頌。
即分為二。
初有一頌。
正頌不了無相失。
後之一頌。
重釋不觀衆行失。
前中有二。
初之二句舉不了知。
顯不斷雜染失。
後有二句。
約不斷染。
顯不證圓成失。
壞謂失壞。
謂不斷染故失壞證得微妙真如淨相法也。
失壞者。
是不能證義。
就釋後頌文别有二。
初之二句。
明放逸失。
後有二句。
明懈怠失。
言不觀諸行衆過失等者。
謂由愚癡不能觀察諸行過失。
遂起放逸傷害衆生。
言懈怠住法動法中等者。
此明第二懈怠過失。
謂懈怠者。
過失之因。
功德之障。
言住法者。
即是涅槃常住不滅。
故名為住。
言動法者。
是生死法。
前生後滅。
流轉三有。
故名動法。
又解。
住法者是定。
動法者是散亂。
言無有失壞可憐愍者。
謂由懈怠故。
于住法無。
于動法有。
由是無有。
故成失壞。
由失壞故。
甚可憐愍。
廣釋失壞。
如瑜伽論第三十六及七十三(深密經雲。
如實知諸法。
即舍染法相舍染法相已。
證于清淨法。
不觀有為過。
懈怠放逸害。
諸法常不動。
離相名菩薩也)。
解深密經無自性相品第五 将釋此品。
有其二義。
一解品名。
二釋文義。
題雲無自性相品者。
謂無自性略有三種。
一相無自性性。
二生無自性性。
三勝義無自性性。
無自性言顯三無性。
故言無自性也。
相即體相。
或謂相狀。
此三無性。
如其次第。
即用三性。
以為體相。
此品廣明三無自性體相相狀。
故言無自性相品(深密經雲成就第一義菩薩問品者[人從]立名。
譯家别故)。
爾時勝義生菩薩摩诃薩。
白佛言世尊。
釋曰。
自下正釋文義。
就釋有情無性境中。
上來已釋三性境訖。
自下第二釋三無性。
于此品内。
有其五分。
一菩薩請問分。
二爾時世尊下。
如來正說分。
三爾時勝義生下。
領解受持分。
四爾時勝義生菩薩下。
校量歎勝分。
五爾時勝義生下。
依教奉行分。
就請問中。
文别有三。
初标問答者。
次我曾下。
申所問事。
後未審下。
依教發問。
此即第一标問答者。
言勝義生者。
勝義即是所證之境。
勝智之境。
名勝義。
生者能證之智。
緣勝義生名之為生。
故攝論雲。
于此證會。
故名為生。
于此所緣。
勝智生故。
就能所證。
以立其号。
名勝義生。
我曾獨在靜處。
心生如是尋思。
釋曰。
自下第二。
申所問事。
于中有二。
初陳己疑思。
後舉所問教。
此即初也。
謂昔我曾獨在山林閑房靜。
如是尋思。
世尊如何先說有性。
後說無性。
深密經雲。
空閑之處。
生覺觀心者。
如前分别。
譯家别故。
泛論尋思。
有其四種。
一者。
三界有漏分别心心所法。
二者尋伺。
故深密雲。
空閑之處生覺觀心。
三者唯尋。
故集論第六雲。
尋思行者。
緣入出息念境。
俱舍論第二十二雲。
尋多亂心名尋行者。
彼依息念能正入修。
或可通說尋伺。
名尋思行者。
四者慧數。
如四尋思。
處處說故。
今于此中。
第四為勝。
世尊以無量門。
曾說諸蘊所有自相。
生相滅相。
永斷遍知。
釋曰。
自下第二。
申所問教。
于中有二。
初舉有性教。
後世尊複說下。
顯無性教。
就前文中。
有十三門。
攝為五段。
一明蘊教。
二明谛教。
三明諸界。
四明念住。
五八聖道。
此即第一辨蘊教門。
于中有二。
初正明蘊教。
後類顯三教。
此即五相辨蘊聖教。
無量門者。
此有兩釋。
一雲。
蘊中所有自共相等。
諸門非一。
故名無量。
一雲。
可見不可見有色無色等。
諸門非一。
故名無量。
所有自相即是别相。
如說色是質礙。
如是識是了别。
生相滅相即是通相。
色等皆有生滅相故。
永斷遍知。
即苦集相。
永斷集谛苦煩惱故。
遍知苦谛生死果故。
或可所有自相者。
即是自相差别相。
如是二相。
遍于生滅。
永斷遍知。
如下領解中說。
如說諸蘊諸處緣起。
諸食亦爾。
釋曰。
此即第二類釋二門。
謂如蘊中所說五相。
十二處教緣起諸食應知亦爾。
謂處自相能見色。
名之為眼。
眼所見故。
名之為色。
乃至能知法故。
名之為意。
意所知故。
名之為法。
緣起自相智所對法。
别有心所。
覆弊為性。
名為無明。
如瑜伽論五十六說。
乃至漸衰頓滅。
名為老死。
諸食自相分段而吞。
各為段食。
乃至了别執持名為識食。
生滅二相永斷遍知。
準上應知。
問。
如何勝義谛品。
以六相分别蘊等。
具說四谛。
于此品中。
但說苦集。
而非滅道。
解雲。
前品欲辨現觀有差别故。
具說四谛。
今此品中。
有性無性二教差别。
是故此中略而不說。
由得蘊故滅及依證。
以無量門。
曾說諸谛所有自相。
遍知永斷。
作證修習。
釋曰。
第二辨四谛教。
有其五句。
所有自相。
自有兩說。
準上應知。
謂逼迫名。
召集名集。
滅盡名滅。
能通名道。
遍知等四。
别顯四谛。
遍知苦谛。
永斷集谛。
作證滅谛。
修習道谛。
以無量門。
曾說諸界所有自相。
種種界性。
非一界性。
永斷遍知。
釋曰。
第三辨諸界門。
所有自相。
準上應知。
次之二句。
謂十八界。
展轉異相。
名種種界。
即十八界。
無量有情。
所依差别。
名非一界。
如瑜伽論五十六說。
若依八十三。
與上相反。
如初卷記。
永斷遍知。
準上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