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深密經疏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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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說兩處名為此也。
所以如是諸本異者。
譯家别故。
或可梵本有此差别。
言殑伽者。
舊雲恒河也。
此是神名。
(勘西域傳)問。
如何諸經但言恒河。
不說餘河。
答。
如智度論第七卷說。
彼雲。
問曰。
閻浮提中種種大河。
亦有過恒河者。
何以常言恒河沙等。
答曰。
恒河沙多。
餘河不爾。
複次是恒河是佛生處遊行處。
弟子眼見。
故以為喻。
複次閻浮提雪山中。
有阿耨達池。
出四大河。
東面象頭出恒河入東海。
南面牛頭出辛頭河入南海。
西面馬頭出婆叉河入西海。
北面師子頭出私陀河入北海。
是四河中。
恒河最大。
四遠諸人經書。
皆以恒河為福德吉河。
若入中洗者。
諸罪垢惡皆悉除盡。
以人敬事此河。
皆共識知。
故以恒河沙為喻。
複次餘河名字喜轉。
是恒河世世不轉。
以是故。
以恒河沙為喻。
不取餘河。
問曰。
恒河中沙為有幾許。
答曰。
一切算數所不能知。
唯有諸佛及法身菩薩能知其數。
佛及法身菩薩。
一切閻浮提中微塵生滅多少皆能數知。
何況恒河沙。
如佛在祗桓外林中樹下坐。
有一婆羅門。
來到佛所。
問佛此林有幾許葉。
佛即便答有若幹數。
婆羅門心疑。
誰證知者。
婆羅門去。
至一樹邊。
取小樹葉。
還來問佛。
定有幾葉。
佛即答雲。
少若幹葉。
如其所取語之。
婆羅門知已。
心大敬信。
求出家。
後得阿羅漢道。
以是故知。
佛能知恒河沙數。
又金剛仙論雲。
恒河沙者。
從清涼池出。
入于東海。
長八萬四千由旬。
廣四十裡。
或有廣十裡處。
以從沙山中過故有流沙色白。
水亦同白色。
狀如乳出。
河即清。
此沙極深。
若象馬車乘入者皆沒。
又天竺國皆見此河。
引此為喻。
所以能到遠世界者。
真谛記雲。
神通有三。
一者舉身如鳥飛空。
由定功能。
單身遠至。
恒須神通攝持。
若忘不攝。
身即退落。
故名舉身。
三中下品。
二如意神通。
随聖意欲。
轉遠令近。
轉近令遠。
或内或外。
若内轉者。
世界不促。
但身能遠至。
若外轉者。
身不遠至。
但促遠世界。
令其在近。
轉步則着。
此即中品。
三心速疾通。
此通最勝。
八地已上獨所能得。
令身輕捷至已成滿止于一心即便至彼。
故令菩薩以心速通往彼世界。
若依俱舍第二十七及順正理。
意勢神通。
唯佛所有。
故順正理七十六雲。
行有三種。
一者運身。
謂乘空行。
猶如飛鳥。
(俱舍亦同)二者勝解。
謂極遠方作近思惟。
便能速至。
(上同俱舍已下乘也)若于極遠色究竟天。
作近思惟。
即便能至。
本無去知來。
何謂速行。
此實亦行。
但由近解行極速故。
得勝解名。
或世尊言靜慮境界不思議故。
唯佛能了。
三者意勢。
謂極遠方舉心緣時。
身即能至。
此勢如意。
得意勢名。
(上同俱舍已下乘也)如心取境頓至色究竟故。
(已上正理)于此三中。
意勢唯佛。
運身勝解。
亦通餘乘。
謂我世尊神通迅速。
随方遠近。
舉心即至。
由此世尊作如是說。
諸佛境界不可思議。
(上同俱舍)如日舒光。
蘊流亦爾。
能頓至遠。
故說為行。
若謂不然。
此沒彼出。
中間既斷。
行義應無。
或佛威神不思議故。
舉心即至。
不可測量。
故意勢行唯世尊有。
勝解兼餘聖。
運身并異生。
今依大乘。
大智度論。
法用少異。
故第五雲。
如意有三。
一者能到。
二轉變自在。
三聖如意。
能到有四。
一者。
身能飛行。
如鳥無礙。
(當正理初行也)二者。
移遠令近。
不往而到。
三者。
此沒彼出。
(此二即當正理第二)四者。
一念能至。
(當正理第二)轉變自在者。
大能作小。
小能作大。
一能作多。
多能作一。
種種諸物。
皆能轉變。
外道轉變極久不過七日。
佛及弟子轉變自在無有久近。
聖如意者。
外六塵中。
不愛不淨物能觀令淨。
愛淨物能觀令不淨。
是自在法。
唯佛獨有。
又大智度論第三雲。
問。
如經說。
彈指頃有六十念。
若一念中能至一方恒河沙等世界。
尚不可信。
何況十方恒河沙等世界。
時少而所到處多。
答曰。
經說五事不可思議。
所謂衆生多少。
業果報。
坐禅人力。
諸龍力。
諸佛力。
于五不可思議中。
佛力最不可思議。
菩薩入深禅定。
生不可思議神。
故。
一念中悉到十方諸佛世界。
如說四種神通中。
唯佛菩薩有如意疾遍神通。
我于彼佛土。
曾見一處。
有七萬七千外道并其師首。
同一會坐。
釋曰。
第二見其聚集。
為欲思量。
故一會坐。
為思諸法勝谛義相。
彼共思議稱量觀察遍尋求時。
于一切法勝義谛相。
竟不能得。
釋曰。
第三诤論不決。
真谛記雲。
夫論立義。
有其三義。
一者現量。
二依比量。
三聖言量。
為思諸法勝義谛相。
于彼思議。
即是外道所說現量。
言稱量者。
即是比量。
言觀察者。
是聖言量。
如四韋陀論等。
依此三量。
遍尋求時。
于勝義谛。
竟不能得。
又解立義有其三義。
一者立義。
即是立宗。
二者證義。
即是辨因。
三者立喻。
是同法喻。
言思議者。
即是立宗。
稱量即是立因。
觀察是喻。
依此三種。
遍尋求時。
不得勝義。
若廣分别。
如真谛記雲(依真谛記十四五紙。
恐繁不述)。
唯除種種意解别異意解變異意解。
互相違背。
共興诤論。
口出矛?。
更相?刺。
既惱壞已。
各各離散。
釋曰。
第四顯示決相。
文有三節。
初明意業相違。
次共興下口業違诤。
後既惱壞下顯身業乖違。
言唯除種種等者。
是名意業相違。
謂諸外道種種推求。
意不能得真勝義谛。
唯除謬執三種意解。
謂一種種意解。
二别異意解。
三變異意解。
(依解節經。
但言起種種執。
不并三種。
依深密經。
生異異見異異執立異朋黨也)然三意解。
諸說不同。
一雲種種意解者。
即用種種諸法以為勝義。
無别真如。
故名種種意解。
利異意解者。
離諸法外。
别有勝義。
與一切法。
決定别異。
故言别異意解。
言變異者。
理實勝義。
無有變異。
而言變異。
非謂常住故言變異。
一雲。
初句是總。
後二是别。
釋義如上。
一雲。
三種義無差别。
衆計非一故言種種。
意趣各别故言别異。
展轉異計無決定相。
故言變異。
意業乖诤如上已說。
次明語業。
口出矛?。
後明身業。
更相損壞。
故解節經雲。
由口刀杖互相傷毀。
便各分散。
又瑜伽論九十七雲。
是諸外道。
薩迦邪見以為根本。
種種見趣意各别故。
彼此展轉互相違戾。
遍于一切四聖谛中。
尚無有能施設其教。
況當覺悟。
我于爾時竊作是念。
如來出世甚奇希有。
由出世故。
乃于如是超過一切尋思所行勝義谛相。
亦有通達作證可得。
說是語已。
釋曰。
第三陳己所念。
謂彼菩薩見諸外道尋思不決。
便知勝義超尋思境。
便竊作念。
贊佛希有。
由佛出世善方便說。
亦有令他作證可得。
爾時世尊告法湧菩薩摩诃薩曰。
善男子。
如是如是如汝所說。
我于超過一切尋思勝義谛相。
現正等覺。
現等覺已。
為他宣說。
顯現開解施設照了。
釋曰。
第二依問略答。
文有三節。
初爾時等者。
說之由序。
次善男子等者。
贊請順理。
文義但順。
或可俱順自他二利。
是故重言如是如是。
(依大品經。
帝釋贊言。
供養般若功德無量。
佛言如是如是。
龍樹釋雲。
恐疑帝釋非一切智所說。
或錯。
故佛印可所說重言如是如是。
此經亦爾。
下文所說皆。
應準此)後我于超過者。
作問略答。
于勝義谛現成等覺。
亦為他說。
何以故。
釋曰。
第二菩薩徴诘。
以何義故。
超尋思境。
我說勝義是諸聖者内自所證。
尋思所行。
是諸異生展轉所證。
釋曰。
自下第四依問廣釋。
以五相釋超尋思境。
即分為五。
一内自所證。
二無相所行。
三不可言說。
四絕諸表示。
五息諸诤論。
例有兩段。
先釋。
後結。
就内自所證。
文别有二。
初釋。
後結。
此即釋也。
謂諸聖者。
無分别智緣真如境。
内證自體。
然此内證。
諸說不同。
一雲。
一切根本後得内證真如而不變影。
以無漏智緣真如故。
一雲。
根本及後得智皆能變影而非親證。
不爾唯識理不成故。
一雲。
正智親證自體不變而緣。
自證分。
無别相分。
後所得智變影而緣。
以分别故。
若不爾者。
圓鏡智等緣真如境。
正體後得。
應無差别。
雖有三說。
大唐三藏及護法宗。
後說為正。
若廣分别。
如成唯識第九卷釋及佛地論第三卷說。
尋思所行。
即是異生依他言說。
非内所證。
故言展轉。
問。
解節深密。
皆作是言。
過覺觀境。
此本即雲過尋思境。
如何會釋。
答。
有兩釋。
一雲。
舊諸經論。
皆雲覺觀。
大唐三藏翻為尋伺。
尋謂尋求。
伺即伺察。
如瑜伽論等。
一一皆用思慧為體。
而此經言名尋思者。
通說尋伺。
皆名尋思。
皆有推求思量義故。
然此尋伺。
諸說不同。
薩婆多宗。
離心以外别有心所。
實有體性。
始從欲界至初靜慮。
一切心中。
皆有尋伺。
中間靜慮。
無尋有伺。
第二靜慮以上諸地。
皆名無尋無伺。
通于六識有漏無漏。
若廣分别。
如俱舍等。
依經部宗。
離心已外。
無别自性。
亦非一心尋伺俱起。
故成實論覺觀品雲。
有說覺觀在一心者。
此事不然。
解雲。
經部大同大乘。
然差别者。
成實論宗以心為體。
依大乘宗。
思慧為體。
又經部宗。
三地别者。
如大毗婆沙。
欲界乃至有頂地具有尋伺。
而說三地有差别者。
欲界初定一切善染無覆無記。
靜慮中間乃至有頂染污心等。
名有尋有伺地。
靜慮中間善及無覆無記心等。
名無尋唯伺地。
第二靜慮乃至有頂善及無覆無記等。
名無尋無伺地。
今依大乘。
如成唯識第七卷說。
尋求令心匆遽。
于意言境。
粗轉為性。
伺謂伺察。
令心匆遽。
于意言境。
細轉為性。
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為業。
并用思慧一分為體。
非一刹那二法相應。
一類粗細前後異故。
若廣分别。
如瑜伽顯揚成唯識等。
三地别者。
大唐三藏雲。
瑜伽論意。
自性離欲。
建立三地。
謂欲界乃至初靜慮中。
諸有為法。
未能遠離自性欲故。
名有尋伺。
中間靜慮。
諸有為法。
已離下地自性欲故。
名無尋唯伺地。
第二靜慮已上乃至非想諸有為法。
已離尋伺自性欲故。
名無尋無伺地。
若廣分别。
如瑜伽釋論第一卷說。
今此所說。
超尋思者。
依此尋伺而說。
一雲。
此中尋思即用三界有漏心心所法。
以為尋思。
即五法中分别所攝。
然尋思言。
自有兩種。
一者。
四尋思用慧為體。
推求名等未決定故。
二者。
此中所說尋思。
即用三界有漏心等。
故今但言尋思。
不名尋伺。
是故法湧。
由此道理。
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
釋曰。
第二結文可知。
我說勝義無相所行。
尋思但行有相境界。
釋曰。
第二無相所行。
先釋。
後結。
此即釋也。
解節經雲。
我說真實非相行處。
真谛記雲。
相行處者。
謂十八界。
相即六塵。
行即六識。
處即六根。
此根塵識。
但覺觀境。
真如非覺觀境。
是故非十八界攝。
今唐本雲。
無相所行。
然此無相。
諸說不同。
一雲。
能觀無分别智名為無相。
遠離能取所取相故。
若依此說。
無相觀智之所行故。
名無相所行。
是依主釋。
一雲。
無相即是真如涅槃。
此是無相三昧所行。
俱舍佛地第一。
皆作是說。
無十相故。
名為無相。
謂五境男女及生老無常。
若依此釋。
無相即是智所行故。
名無相所行。
是六釋中持業釋也。
一雲。
平等真如法性離諸相故。
名為無相。
如無量義經說。
無量義者。
從一法生。
其一法者。
即無相也。
如是無相。
無相不相。
不相無相。
名為實相。
諸處所說真如無相。
依此而說。
又廣百論雲。
又真空理。
離有無等一切法相。
故名無相。
又瑜伽七十三雲。
問。
如是五事。
當知幾種取所行義。
答。
略有三種。
一有言有相取所行義。
二無言有相取所行義。
三無言無相取所行義。
此中最初是言說随覺者取所行境。
第二是言說随眠者取所行境。
第三是于言說離随眠者取所行境。
又初二是世俗谛取。
最後是勝義谛取。
又廣百論釋雲。
初于名言能有覺悟。
次于名言。
雖有随眠。
而無覺悟。
後于名言随眠覺悟。
一切永無。
初二緣世俗。
後一緣勝義。
複有永離言說後所得心。
通緣二谛。
問。
大般若等雲。
蘊界處等乃至菩提皆無所得。
即是無相。
此說何義。
解雲。
經意所說不同。
依清辨宗。
通約三性。
說無所得。
護法等宗。
唯違所執。
無自性品當廣分别。
尋思但行有相境者。
尋思即用分别為體。
是故不證無相真如。
是故法湧。
由是道理。
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
釋曰。
第二結文。
可知。
法湧。
我說勝義不可言說。
尋思但行言說境界。
釋曰。
第三不可言說相。
謂真如勝義。
遠離有為無為等故。
然不可說。
依諸聖教。
乃有多種。
一非四藏故名不可說。
如犢子部立五法藏。
謂三世無為及不可說法藏。
不可說法藏即真我也。
不可說。
為三世無為及不可說。
成唯識論比量破雲。
汝說真我不可說為是我非我。
不可說為有為無故。
猶如空化。
二離損益等名不可說。
如薩婆多宗。
如大婆沙第十五說。
若可說者。
說火應燒舌。
說食應除饑。
廣說如彼。
三依大乘。
略有四義。
一離損益等名不可說。
如智度論。
說火應燒舌。
同薩婆多。
二現量境故名不可說。
如理門論。
一切諸法皆有二相。
一者自相。
現量所得不可言說。
二共相。
比量所得即可言說。
由斯道理。
諸聖言量。
比量所攝。
諸法自相不可說也。
問。
說諸法言。
為是表诠。
為遮诠耶。
大唐三藏。
總相判雲。
諸部皆雲。
說諸法言。
多是表诠。
但比量中。
異法喻言。
唯是遮诠。
大乘亦爾。
故入理論同法喻雲。
謂若所作。
見彼無常。
譬如瓶等。
異法喻雲。
謂若是常。
見非所作。
如虛空等。
此中常言。
表非無常。
非所作言。
表無所作。
故知異喻皆是遮诠。
又掌珍論第一卷雲。
為遮異品。
立異法喻。
異品無故。
遮義已成。
又第二雲。
又遮诠言。
遮止為勝。
遮所遮已。
功能即盡。
無能更表所诠差别。
今依大乘。
一切言說皆是遮诠。
故理門論雲。
喻有二種。
同法。
異法。
前是遮诠。
後唯止濫。
具說如彼。
解雲。
此簡二喻差别。
前是同喻。
後是異喻。
諸法自相不可言說。
若诠共相。
要遮餘法。
如說青言。
遮非青等。
又廣百論第九卷雲。
我諸所說。
皆是遮言。
(标宗)遮謂遮他生滅等執。
無生非滅。
唯為遮生。
無滅非生。
但為遮滅。
(正釋)非斷常等。
類此應知。
(類釋)雖涅槃時生滅斷滅。
此方便說。
是假非真。
如說天中有常樂等。
是随俗說。
非稱實言。
(釋通伏難)應以前說諸句文詞。
随其所應。
破諸妄執。
我等皆妄。
誰複為真。
謂畢竟空。
心言路絕。
分别戲論皆不能行。
唯諸聖賢。
内智所證。
(示正道理)三名義相對互為客故。
不可言說。
如攝大乘第五雲。
複次雲何得知。
如依他起自性。
遍計所執自性。
顯現而非稱體。
由名前覺無。
稱體相違故。
由名有衆多。
多體相違故。
名不決定。
雜體相違故。
若廣分别。
如世親及無性釋。
三無性論及瑜伽菩薩地。
具說如彼。
四一切法無所得故。
不可言說。
故金剛般若等雲。
如來所說法。
皆不可取。
不可說。
何以故。
一切聖人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别。
又無垢稱經。
不二法門。
有諸菩薩。
随所了知各别說已。
同時發問妙吉祥言。
雲何菩薩名為悟入不二法。
時妙吉祥。
告諸菩薩。
汝等所言。
雖皆是無。
如我意者。
汝等所說猶名為二。
若諸菩薩。
于一切法。
無言無說。
無表無示。
離諸戲論。
絕諸分别。
是為悟入不二法門。
時妙吉祥。
複問無垢稱言。
我等随意各别說已。
仁者當說無。
垢稱默然無說。
具說如彼。
(肇師釋雲。
此品有三分。
初諸菩薩以言說明不二。
次文殊遣言明不二後維摩诘杜默明不二。
言說明不二者。
示藉教以生解。
依言以通理。
遣言明不二者。
示雖由言以通理。
着言則乖宗。
杜默明不二。
者示心寂則會真。
有心則堕二複次。
諸菩薩依法明不二。
文殊依理明不二。
維摩無依明不二。
依法者除教依觀依理者舍觀依空。
無依者舍空而滅觀。
此是入道深淺不同)如上所說四種義中。
有說。
此經依第四義。
一切諸法不可得故。
有說。
如攝大乘。
名義互為客等故名不可說。
是故瑜伽七十三雲。
問。
如是五事。
為攝一切法。
為不如是耶。
答曰。
如是。
問。
彼一切法以何為性。
答。
諸法性不言說。
問。
雲何應觀彼諸法相。
答。
如幻事相。
非令無有。
乃至唯有名相可得。
無有自性。
問。
可言中不可言。
可說諸法不可說。
不可言中不可言。
如何諸法不可說。
答。
正立宗時不可言。
言亦已遮遣。
為令覺知如是義故。
方便施設譬喻等言。
問。
一切法不可言說。
如何世尊為他宣說。
答。
如瑜伽三十六說。
若不起言說。
則不能為他說一切法。
離言自他性亦不聞。
若無有聞。
即不能知此一切法離言自性。
為欲令他聞知諸法離言自性。
是故于此離言自性而起言說。
問。
一切言說皆依尋伺不。
答。
諸說不同。
親光師說。
八地已上不依尋伺而起言說。
以諸尋伺唯有漏故。
護法說雲。
十地菩薩。
必假尋伺而起言說。
複說尋伺亦通無漏後得智。
問。
無分别智現在前時。
能說法不。
解雲。
說亦無妨。
于一刹那。
二智并行。
于中無分别智非尋伺俱。
後所得智與尋伺俱。
起言說故。
依智度論第十七雲。
菩薩常入禅定。
攝心不動。
不生覺觀。
亦能說法。
廣說如彼。
是故法湧。
由此道理。
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
釋曰。
第二結文。
應知。
法湧。
我說勝義絕諸表示。
尋思但行。
表示境界。
釋曰。
第四絕諸表示。
先釋。
後結。
此即釋也。
(解節經雲。
複次法上。
我說真實絕于四事。
謂見聞覺知。
一切覺觀緣四事起。
解雲。
四事即所見等。
深密經中但雲離諸言語。
而不說四事也)此明勝義離名等故。
非見聞等四種境界之所表示。
所以者何。
見聞覺知。
皆是有漏戲論所攝。
勝義谛理。
非見聞等所取之境。
是故不可所見等事表示勝義。
問。
言說表示有何差别。
答。
非言所說。
非見聞等所表示境。
故有差别。
見聞覺知具如别章。
然此所說見聞覺知。
諸說不同。
薩婆多宗。
依六根說。
眼根名見。
耳根為聞。
三根名覺。
意根名知。
故雜心論第一卷雲。
若眼随生見。
耳界随生聞。
三界随生覺。
意界随生識。
解雲。
六根名随生者。
謂眼等根皆有随根生識同分所攝。
約同分根為見等體。
故約随生以說見等。
俱舍亦爾。
故十六雲。
何等名為所見相。
頌曰。
由眼耳意識。
并餘三所證。
如次第名為。
所見聞知覺。
廣說如彼。
大婆沙一百二十一雲。
此中眼識所受名見。
耳識所受名聞。
三識所受名覺。
意識所受名知。
說四境故。
見聞覺知。
是根非識。
然舉識者。
顯眼等根必由識助方能了境。
以同分根能有作用。
非彼同分故。
問。
如何眼耳意三根。
各立為一。
雜心釋雲。
彼三界以方便得離欲得。
修得神通性四支五支定果。
是故彼随生各别建立。
餘三随生。
無彼相分。
故共建立一。
廣如婆沙。
問。
如何鼻等三根合說為覺。
答。
雜心頌雲。
境界唯無記。
覺心于中轉。
随生三種識。
是則名為覺。
俱舍複雲。
香味觸三無記性故。
如死無覺。
故能證者偏立覺名。
問。
第六意根。
設不生識。
得成同分。
亦得成知。
不爾羅漢最後念意應不成知。
而雜心雲。
意界随生識者。
欲顯有識之根。
且說随生。
(若細分别。
如順正理[此]二)依經部宗。
有其三釋。
依成實論。
約三量等。
以辨見等。
故第十四八語品雲。
問。
見聞知覺有何差别。
答曰。
有三種信。
見名現在信。
聞名信賢聖語。
知名比知。
覺名分别。
三種信慧。
此三種慧。
或皆是實。
或皆颠倒。
具如彼說。
(六識之心得現境界。
名之為現。
故論說言。
見名現信。
不現境界。
藉教而知。
說之為聞。
故論說言。
聞名信于賢聖之語。
于彼不見不聞境界。
依前見聞。
譬度知者。
說之為知。
故論說言。
知名比知。
前三心後重分别心名之為覺。
雲何分别。
先因見已。
後重思惟。
起于見想。
或忘前見。
起不見想。
此則是其見後覺也。
聞知後覺。
類亦可知。
然此覺心非直從于見及知。
三心後起。
其亦從于不見不聞不知後生。
先不見。
後忘不見。
生于見想。
此則是其不見後覺。
不聞不知生覺例然)若依俱舍十六。
有二師說。
一雲。
有餘師說。
若是五根現所證境。
名為所見。
若他傳聞。
說為所聞。
若運自心。
以種種理。
比度所許。
名為所覺。
若意現證。
名為所知。
于五境中。
一一容起見聞覺知四種言說。
于第六境。
除見有三。
具說如彼。
(此師意說。
若是五根現量所證五境。
以分明故。
名為所見。
若依教量。
從他傳說六境。
名為所聞。
若依比量。
運自己心。
以種種理。
比度所許六境。
名為所覺。
若意識依現量證六境。
名為所知。
謂意識親從五識後起現量證五。
若在定意識現量證法。
或在定意現量六。
能通證六境)先軌範師作如是說。
眼所現見名為所見。
從他傳聞名為所聞。
自運己心諸所思構名為所覺。
自内所受及自所證名為所知。
(解雲。
此師意說。
眼現量所見名為所見。
所以唯眼名為見者。
色境顯現。
最分明故。
故眼唯見。
若依教量。
從他傳聞六境。
名為所聞。
若依比量。
自運己心諸所思構。
名為所覺。
又依現量。
耳鼻舌身自内所受四境。
及意根現量自内所證六境[但]名所知若依此釋。
見唯在眼。
聞覺唯意。
知通耳鼻舌身意。
于六境中。
色境容起四種。
聲等五境容起聞覺知三)今依大乘。
諸教不同。
依智度論第四十雲。
眼識所知名為所見。
耳識所知名為所聞。
鼻舌身三識所知名為所覺。
意識所緣名為所知。
具說如彼。
依雜集論第一卷雲。
見聞覺知義者。
眼所受是見義。
耳所受是聞義。
自然思構應如是如是是覺義。
自内所受是知義。
又瑜伽第二卷雲。
雲何四種言說。
謂依見聞覺知所有言說。
依見言說者。
謂依眼故現見外色。
由是因緣。
為他宣說。
依聞言說者。
謂從他聞。
由此因緣。
為他宣說。
依覺言說者。
謂不見不聞。
但自然思構。
稱量觀察。
由此因緣。
為他宣說。
依知言說者。
謂各别于内所受所證所觸所得。
由此因緣。
為他宣說。
所言見者。
自有三釋。
一雲眼根名見。
故雲眼所受是見義。
(意同薩婆多)一雲。
眼識名見。
故瑜伽第二卷雲。
謂依眼故。
現見外色。
而言眼所受是見義者。
識依眼故。
一雲。
眼相及識名見。
故雜集雲。
眼所受是見義。
又瑜伽雲。
謂依眼故現見外色。
故知眼根及識。
以為見體。
問。
若爾如何雜集第二雲。
問。
為眼見色為識等耶。
答。
非眼見色。
亦非識等。
以一切法無作用故。
由有和合。
假立為見。
又由六相。
眼于見色中最勝。
非識等。
是故說眼能見
所以如是諸本異者。
譯家别故。
或可梵本有此差别。
言殑伽者。
舊雲恒河也。
此是神名。
(勘西域傳)問。
如何諸經但言恒河。
不說餘河。
答。
如智度論第七卷說。
彼雲。
問曰。
閻浮提中種種大河。
亦有過恒河者。
何以常言恒河沙等。
答曰。
恒河沙多。
餘河不爾。
複次是恒河是佛生處遊行處。
弟子眼見。
故以為喻。
複次閻浮提雪山中。
有阿耨達池。
出四大河。
東面象頭出恒河入東海。
南面牛頭出辛頭河入南海。
西面馬頭出婆叉河入西海。
北面師子頭出私陀河入北海。
是四河中。
恒河最大。
四遠諸人經書。
皆以恒河為福德吉河。
若入中洗者。
諸罪垢惡皆悉除盡。
以人敬事此河。
皆共識知。
故以恒河沙為喻。
複次餘河名字喜轉。
是恒河世世不轉。
以是故。
以恒河沙為喻。
不取餘河。
問曰。
恒河中沙為有幾許。
答曰。
一切算數所不能知。
唯有諸佛及法身菩薩能知其數。
佛及法身菩薩。
一切閻浮提中微塵生滅多少皆能數知。
何況恒河沙。
如佛在祗桓外林中樹下坐。
有一婆羅門。
來到佛所。
問佛此林有幾許葉。
佛即便答有若幹數。
婆羅門心疑。
誰證知者。
婆羅門去。
至一樹邊。
取小樹葉。
還來問佛。
定有幾葉。
佛即答雲。
少若幹葉。
如其所取語之。
婆羅門知已。
心大敬信。
求出家。
後得阿羅漢道。
以是故知。
佛能知恒河沙數。
又金剛仙論雲。
恒河沙者。
從清涼池出。
入于東海。
長八萬四千由旬。
廣四十裡。
或有廣十裡處。
以從沙山中過故有流沙色白。
水亦同白色。
狀如乳出。
河即清。
此沙極深。
若象馬車乘入者皆沒。
又天竺國皆見此河。
引此為喻。
所以能到遠世界者。
真谛記雲。
神通有三。
一者舉身如鳥飛空。
由定功能。
單身遠至。
恒須神通攝持。
若忘不攝。
身即退落。
故名舉身。
三中下品。
二如意神通。
随聖意欲。
轉遠令近。
轉近令遠。
或内或外。
若内轉者。
世界不促。
但身能遠至。
若外轉者。
身不遠至。
但促遠世界。
令其在近。
轉步則着。
此即中品。
三心速疾通。
此通最勝。
八地已上獨所能得。
令身輕捷至已成滿止于一心即便至彼。
故令菩薩以心速通往彼世界。
若依俱舍第二十七及順正理。
意勢神通。
唯佛所有。
故順正理七十六雲。
行有三種。
一者運身。
謂乘空行。
猶如飛鳥。
(俱舍亦同)二者勝解。
謂極遠方作近思惟。
便能速至。
(上同俱舍已下乘也)若于極遠色究竟天。
作近思惟。
即便能至。
本無去知來。
何謂速行。
此實亦行。
但由近解行極速故。
得勝解名。
或世尊言靜慮境界不思議故。
唯佛能了。
三者意勢。
謂極遠方舉心緣時。
身即能至。
此勢如意。
得意勢名。
(上同俱舍已下乘也)如心取境頓至色究竟故。
(已上正理)于此三中。
意勢唯佛。
運身勝解。
亦通餘乘。
謂我世尊神通迅速。
随方遠近。
舉心即至。
由此世尊作如是說。
諸佛境界不可思議。
(上同俱舍)如日舒光。
蘊流亦爾。
能頓至遠。
故說為行。
若謂不然。
此沒彼出。
中間既斷。
行義應無。
或佛威神不思議故。
舉心即至。
不可測量。
故意勢行唯世尊有。
勝解兼餘聖。
運身并異生。
今依大乘。
大智度論。
法用少異。
故第五雲。
如意有三。
一者能到。
二轉變自在。
三聖如意。
能到有四。
一者。
身能飛行。
如鳥無礙。
(當正理初行也)二者。
移遠令近。
不往而到。
三者。
此沒彼出。
(此二即當正理第二)四者。
一念能至。
(當正理第二)轉變自在者。
大能作小。
小能作大。
一能作多。
多能作一。
種種諸物。
皆能轉變。
外道轉變極久不過七日。
佛及弟子轉變自在無有久近。
聖如意者。
外六塵中。
不愛不淨物能觀令淨。
愛淨物能觀令不淨。
是自在法。
唯佛獨有。
又大智度論第三雲。
問。
如經說。
彈指頃有六十念。
若一念中能至一方恒河沙等世界。
尚不可信。
何況十方恒河沙等世界。
時少而所到處多。
答曰。
經說五事不可思議。
所謂衆生多少。
業果報。
坐禅人力。
諸龍力。
諸佛力。
于五不可思議中。
佛力最不可思議。
菩薩入深禅定。
生不可思議神。
故。
一念中悉到十方諸佛世界。
如說四種神通中。
唯佛菩薩有如意疾遍神通。
我于彼佛土。
曾見一處。
有七萬七千外道并其師首。
同一會坐。
釋曰。
第二見其聚集。
為欲思量。
故一會坐。
為思諸法勝谛義相。
彼共思議稱量觀察遍尋求時。
于一切法勝義谛相。
竟不能得。
釋曰。
第三诤論不決。
真谛記雲。
夫論立義。
有其三義。
一者現量。
二依比量。
三聖言量。
為思諸法勝義谛相。
于彼思議。
即是外道所說現量。
言稱量者。
即是比量。
言觀察者。
是聖言量。
如四韋陀論等。
依此三量。
遍尋求時。
于勝義谛。
竟不能得。
又解立義有其三義。
一者立義。
即是立宗。
二者證義。
即是辨因。
三者立喻。
是同法喻。
言思議者。
即是立宗。
稱量即是立因。
觀察是喻。
依此三種。
遍尋求時。
不得勝義。
若廣分别。
如真谛記雲(依真谛記十四五紙。
恐繁不述)。
唯除種種意解别異意解變異意解。
互相違背。
共興诤論。
口出矛?。
更相?刺。
既惱壞已。
各各離散。
釋曰。
第四顯示決相。
文有三節。
初明意業相違。
次共興下口業違诤。
後既惱壞下顯身業乖違。
言唯除種種等者。
是名意業相違。
謂諸外道種種推求。
意不能得真勝義谛。
唯除謬執三種意解。
謂一種種意解。
二别異意解。
三變異意解。
(依解節經。
但言起種種執。
不并三種。
依深密經。
生異異見異異執立異朋黨也)然三意解。
諸說不同。
一雲種種意解者。
即用種種諸法以為勝義。
無别真如。
故名種種意解。
利異意解者。
離諸法外。
别有勝義。
與一切法。
決定别異。
故言别異意解。
言變異者。
理實勝義。
無有變異。
而言變異。
非謂常住故言變異。
一雲。
初句是總。
後二是别。
釋義如上。
一雲。
三種義無差别。
衆計非一故言種種。
意趣各别故言别異。
展轉異計無決定相。
故言變異。
意業乖诤如上已說。
次明語業。
口出矛?。
後明身業。
更相損壞。
故解節經雲。
由口刀杖互相傷毀。
便各分散。
又瑜伽論九十七雲。
是諸外道。
薩迦邪見以為根本。
種種見趣意各别故。
彼此展轉互相違戾。
遍于一切四聖谛中。
尚無有能施設其教。
況當覺悟。
我于爾時竊作是念。
如來出世甚奇希有。
由出世故。
乃于如是超過一切尋思所行勝義谛相。
亦有通達作證可得。
說是語已。
釋曰。
第三陳己所念。
謂彼菩薩見諸外道尋思不決。
便知勝義超尋思境。
便竊作念。
贊佛希有。
由佛出世善方便說。
亦有令他作證可得。
爾時世尊告法湧菩薩摩诃薩曰。
善男子。
如是如是如汝所說。
我于超過一切尋思勝義谛相。
現正等覺。
現等覺已。
為他宣說。
顯現開解施設照了。
釋曰。
第二依問略答。
文有三節。
初爾時等者。
說之由序。
次善男子等者。
贊請順理。
文義但順。
或可俱順自他二利。
是故重言如是如是。
(依大品經。
帝釋贊言。
供養般若功德無量。
佛言如是如是。
龍樹釋雲。
恐疑帝釋非一切智所說。
或錯。
故佛印可所說重言如是如是。
此經亦爾。
下文所說皆。
應準此)後我于超過者。
作問略答。
于勝義谛現成等覺。
亦為他說。
何以故。
釋曰。
第二菩薩徴诘。
以何義故。
超尋思境。
我說勝義是諸聖者内自所證。
尋思所行。
是諸異生展轉所證。
釋曰。
自下第四依問廣釋。
以五相釋超尋思境。
即分為五。
一内自所證。
二無相所行。
三不可言說。
四絕諸表示。
五息諸诤論。
例有兩段。
先釋。
後結。
就内自所證。
文别有二。
初釋。
後結。
此即釋也。
謂諸聖者。
無分别智緣真如境。
内證自體。
然此内證。
諸說不同。
一雲。
一切根本後得内證真如而不變影。
以無漏智緣真如故。
一雲。
根本及後得智皆能變影而非親證。
不爾唯識理不成故。
一雲。
正智親證自體不變而緣。
自證分。
無别相分。
後所得智變影而緣。
以分别故。
若不爾者。
圓鏡智等緣真如境。
正體後得。
應無差别。
雖有三說。
大唐三藏及護法宗。
後說為正。
若廣分别。
如成唯識第九卷釋及佛地論第三卷說。
尋思所行。
即是異生依他言說。
非内所證。
故言展轉。
問。
解節深密。
皆作是言。
過覺觀境。
此本即雲過尋思境。
如何會釋。
答。
有兩釋。
一雲。
舊諸經論。
皆雲覺觀。
大唐三藏翻為尋伺。
尋謂尋求。
伺即伺察。
如瑜伽論等。
一一皆用思慧為體。
而此經言名尋思者。
通說尋伺。
皆名尋思。
皆有推求思量義故。
然此尋伺。
諸說不同。
薩婆多宗。
離心以外别有心所。
實有體性。
始從欲界至初靜慮。
一切心中。
皆有尋伺。
中間靜慮。
無尋有伺。
第二靜慮以上諸地。
皆名無尋無伺。
通于六識有漏無漏。
若廣分别。
如俱舍等。
依經部宗。
離心已外。
無别自性。
亦非一心尋伺俱起。
故成實論覺觀品雲。
有說覺觀在一心者。
此事不然。
解雲。
經部大同大乘。
然差别者。
成實論宗以心為體。
依大乘宗。
思慧為體。
又經部宗。
三地别者。
如大毗婆沙。
欲界乃至有頂地具有尋伺。
而說三地有差别者。
欲界初定一切善染無覆無記。
靜慮中間乃至有頂染污心等。
名有尋有伺地。
靜慮中間善及無覆無記心等。
名無尋唯伺地。
第二靜慮乃至有頂善及無覆無記等。
名無尋無伺地。
今依大乘。
如成唯識第七卷說。
尋求令心匆遽。
于意言境。
粗轉為性。
伺謂伺察。
令心匆遽。
于意言境。
細轉為性。
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為業。
并用思慧一分為體。
非一刹那二法相應。
一類粗細前後異故。
若廣分别。
如瑜伽顯揚成唯識等。
三地别者。
大唐三藏雲。
瑜伽論意。
自性離欲。
建立三地。
謂欲界乃至初靜慮中。
諸有為法。
未能遠離自性欲故。
名有尋伺。
中間靜慮。
諸有為法。
已離下地自性欲故。
名無尋唯伺地。
第二靜慮已上乃至非想諸有為法。
已離尋伺自性欲故。
名無尋無伺地。
若廣分别。
如瑜伽釋論第一卷說。
今此所說。
超尋思者。
依此尋伺而說。
一雲。
此中尋思即用三界有漏心心所法。
以為尋思。
即五法中分别所攝。
然尋思言。
自有兩種。
一者。
四尋思用慧為體。
推求名等未決定故。
二者。
此中所說尋思。
即用三界有漏心等。
故今但言尋思。
不名尋伺。
是故法湧。
由此道理。
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
釋曰。
第二結文可知。
我說勝義無相所行。
尋思但行有相境界。
釋曰。
第二無相所行。
先釋。
後結。
此即釋也。
解節經雲。
我說真實非相行處。
真谛記雲。
相行處者。
謂十八界。
相即六塵。
行即六識。
處即六根。
此根塵識。
但覺觀境。
真如非覺觀境。
是故非十八界攝。
今唐本雲。
無相所行。
然此無相。
諸說不同。
一雲。
能觀無分别智名為無相。
遠離能取所取相故。
若依此說。
無相觀智之所行故。
名無相所行。
是依主釋。
一雲。
無相即是真如涅槃。
此是無相三昧所行。
俱舍佛地第一。
皆作是說。
無十相故。
名為無相。
謂五境男女及生老無常。
若依此釋。
無相即是智所行故。
名無相所行。
是六釋中持業釋也。
一雲。
平等真如法性離諸相故。
名為無相。
如無量義經說。
無量義者。
從一法生。
其一法者。
即無相也。
如是無相。
無相不相。
不相無相。
名為實相。
諸處所說真如無相。
依此而說。
又廣百論雲。
又真空理。
離有無等一切法相。
故名無相。
又瑜伽七十三雲。
問。
如是五事。
當知幾種取所行義。
答。
略有三種。
一有言有相取所行義。
二無言有相取所行義。
三無言無相取所行義。
此中最初是言說随覺者取所行境。
第二是言說随眠者取所行境。
第三是于言說離随眠者取所行境。
又初二是世俗谛取。
最後是勝義谛取。
又廣百論釋雲。
初于名言能有覺悟。
次于名言。
雖有随眠。
而無覺悟。
後于名言随眠覺悟。
一切永無。
初二緣世俗。
後一緣勝義。
複有永離言說後所得心。
通緣二谛。
問。
大般若等雲。
蘊界處等乃至菩提皆無所得。
即是無相。
此說何義。
解雲。
經意所說不同。
依清辨宗。
通約三性。
說無所得。
護法等宗。
唯違所執。
無自性品當廣分别。
尋思但行有相境者。
尋思即用分别為體。
是故不證無相真如。
是故法湧。
由是道理。
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
釋曰。
第二結文。
可知。
法湧。
我說勝義不可言說。
尋思但行言說境界。
釋曰。
第三不可言說相。
謂真如勝義。
遠離有為無為等故。
然不可說。
依諸聖教。
乃有多種。
一非四藏故名不可說。
如犢子部立五法藏。
謂三世無為及不可說法藏。
不可說法藏即真我也。
不可說。
為三世無為及不可說。
成唯識論比量破雲。
汝說真我不可說為是我非我。
不可說為有為無故。
猶如空化。
二離損益等名不可說。
如薩婆多宗。
如大婆沙第十五說。
若可說者。
說火應燒舌。
說食應除饑。
廣說如彼。
三依大乘。
略有四義。
一離損益等名不可說。
如智度論。
說火應燒舌。
同薩婆多。
二現量境故名不可說。
如理門論。
一切諸法皆有二相。
一者自相。
現量所得不可言說。
二共相。
比量所得即可言說。
由斯道理。
諸聖言量。
比量所攝。
諸法自相不可說也。
問。
說諸法言。
為是表诠。
為遮诠耶。
大唐三藏。
總相判雲。
諸部皆雲。
說諸法言。
多是表诠。
但比量中。
異法喻言。
唯是遮诠。
大乘亦爾。
故入理論同法喻雲。
謂若所作。
見彼無常。
譬如瓶等。
異法喻雲。
謂若是常。
見非所作。
如虛空等。
此中常言。
表非無常。
非所作言。
表無所作。
故知異喻皆是遮诠。
又掌珍論第一卷雲。
為遮異品。
立異法喻。
異品無故。
遮義已成。
又第二雲。
又遮诠言。
遮止為勝。
遮所遮已。
功能即盡。
無能更表所诠差别。
今依大乘。
一切言說皆是遮诠。
故理門論雲。
喻有二種。
同法。
異法。
前是遮诠。
後唯止濫。
具說如彼。
解雲。
此簡二喻差别。
前是同喻。
後是異喻。
諸法自相不可言說。
若诠共相。
要遮餘法。
如說青言。
遮非青等。
又廣百論第九卷雲。
我諸所說。
皆是遮言。
(标宗)遮謂遮他生滅等執。
無生非滅。
唯為遮生。
無滅非生。
但為遮滅。
(正釋)非斷常等。
類此應知。
(類釋)雖涅槃時生滅斷滅。
此方便說。
是假非真。
如說天中有常樂等。
是随俗說。
非稱實言。
(釋通伏難)應以前說諸句文詞。
随其所應。
破諸妄執。
我等皆妄。
誰複為真。
謂畢竟空。
心言路絕。
分别戲論皆不能行。
唯諸聖賢。
内智所證。
(示正道理)三名義相對互為客故。
不可言說。
如攝大乘第五雲。
複次雲何得知。
如依他起自性。
遍計所執自性。
顯現而非稱體。
由名前覺無。
稱體相違故。
由名有衆多。
多體相違故。
名不決定。
雜體相違故。
若廣分别。
如世親及無性釋。
三無性論及瑜伽菩薩地。
具說如彼。
四一切法無所得故。
不可言說。
故金剛般若等雲。
如來所說法。
皆不可取。
不可說。
何以故。
一切聖人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别。
又無垢稱經。
不二法門。
有諸菩薩。
随所了知各别說已。
同時發問妙吉祥言。
雲何菩薩名為悟入不二法。
時妙吉祥。
告諸菩薩。
汝等所言。
雖皆是無。
如我意者。
汝等所說猶名為二。
若諸菩薩。
于一切法。
無言無說。
無表無示。
離諸戲論。
絕諸分别。
是為悟入不二法門。
時妙吉祥。
複問無垢稱言。
我等随意各别說已。
仁者當說無。
垢稱默然無說。
具說如彼。
(肇師釋雲。
此品有三分。
初諸菩薩以言說明不二。
次文殊遣言明不二後維摩诘杜默明不二。
言說明不二者。
示藉教以生解。
依言以通理。
遣言明不二者。
示雖由言以通理。
着言則乖宗。
杜默明不二。
者示心寂則會真。
有心則堕二複次。
諸菩薩依法明不二。
文殊依理明不二。
維摩無依明不二。
依法者除教依觀依理者舍觀依空。
無依者舍空而滅觀。
此是入道深淺不同)如上所說四種義中。
有說。
此經依第四義。
一切諸法不可得故。
有說。
如攝大乘。
名義互為客等故名不可說。
是故瑜伽七十三雲。
問。
如是五事。
為攝一切法。
為不如是耶。
答曰。
如是。
問。
彼一切法以何為性。
答。
諸法性不言說。
問。
雲何應觀彼諸法相。
答。
如幻事相。
非令無有。
乃至唯有名相可得。
無有自性。
問。
可言中不可言。
可說諸法不可說。
不可言中不可言。
如何諸法不可說。
答。
正立宗時不可言。
言亦已遮遣。
為令覺知如是義故。
方便施設譬喻等言。
問。
一切法不可言說。
如何世尊為他宣說。
答。
如瑜伽三十六說。
若不起言說。
則不能為他說一切法。
離言自他性亦不聞。
若無有聞。
即不能知此一切法離言自性。
為欲令他聞知諸法離言自性。
是故于此離言自性而起言說。
問。
一切言說皆依尋伺不。
答。
諸說不同。
親光師說。
八地已上不依尋伺而起言說。
以諸尋伺唯有漏故。
護法說雲。
十地菩薩。
必假尋伺而起言說。
複說尋伺亦通無漏後得智。
問。
無分别智現在前時。
能說法不。
解雲。
說亦無妨。
于一刹那。
二智并行。
于中無分别智非尋伺俱。
後所得智與尋伺俱。
起言說故。
依智度論第十七雲。
菩薩常入禅定。
攝心不動。
不生覺觀。
亦能說法。
廣說如彼。
是故法湧。
由此道理。
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
釋曰。
第二結文。
應知。
法湧。
我說勝義絕諸表示。
尋思但行。
表示境界。
釋曰。
第四絕諸表示。
先釋。
後結。
此即釋也。
(解節經雲。
複次法上。
我說真實絕于四事。
謂見聞覺知。
一切覺觀緣四事起。
解雲。
四事即所見等。
深密經中但雲離諸言語。
而不說四事也)此明勝義離名等故。
非見聞等四種境界之所表示。
所以者何。
見聞覺知。
皆是有漏戲論所攝。
勝義谛理。
非見聞等所取之境。
是故不可所見等事表示勝義。
問。
言說表示有何差别。
答。
非言所說。
非見聞等所表示境。
故有差别。
見聞覺知具如别章。
然此所說見聞覺知。
諸說不同。
薩婆多宗。
依六根說。
眼根名見。
耳根為聞。
三根名覺。
意根名知。
故雜心論第一卷雲。
若眼随生見。
耳界随生聞。
三界随生覺。
意界随生識。
解雲。
六根名随生者。
謂眼等根皆有随根生識同分所攝。
約同分根為見等體。
故約随生以說見等。
俱舍亦爾。
故十六雲。
何等名為所見相。
頌曰。
由眼耳意識。
并餘三所證。
如次第名為。
所見聞知覺。
廣說如彼。
大婆沙一百二十一雲。
此中眼識所受名見。
耳識所受名聞。
三識所受名覺。
意識所受名知。
說四境故。
見聞覺知。
是根非識。
然舉識者。
顯眼等根必由識助方能了境。
以同分根能有作用。
非彼同分故。
問。
如何眼耳意三根。
各立為一。
雜心釋雲。
彼三界以方便得離欲得。
修得神通性四支五支定果。
是故彼随生各别建立。
餘三随生。
無彼相分。
故共建立一。
廣如婆沙。
問。
如何鼻等三根合說為覺。
答。
雜心頌雲。
境界唯無記。
覺心于中轉。
随生三種識。
是則名為覺。
俱舍複雲。
香味觸三無記性故。
如死無覺。
故能證者偏立覺名。
問。
第六意根。
設不生識。
得成同分。
亦得成知。
不爾羅漢最後念意應不成知。
而雜心雲。
意界随生識者。
欲顯有識之根。
且說随生。
(若細分别。
如順正理[此]二)依經部宗。
有其三釋。
依成實論。
約三量等。
以辨見等。
故第十四八語品雲。
問。
見聞知覺有何差别。
答曰。
有三種信。
見名現在信。
聞名信賢聖語。
知名比知。
覺名分别。
三種信慧。
此三種慧。
或皆是實。
或皆颠倒。
具如彼說。
(六識之心得現境界。
名之為現。
故論說言。
見名現信。
不現境界。
藉教而知。
說之為聞。
故論說言。
聞名信于賢聖之語。
于彼不見不聞境界。
依前見聞。
譬度知者。
說之為知。
故論說言。
知名比知。
前三心後重分别心名之為覺。
雲何分别。
先因見已。
後重思惟。
起于見想。
或忘前見。
起不見想。
此則是其見後覺也。
聞知後覺。
類亦可知。
然此覺心非直從于見及知。
三心後起。
其亦從于不見不聞不知後生。
先不見。
後忘不見。
生于見想。
此則是其不見後覺。
不聞不知生覺例然)若依俱舍十六。
有二師說。
一雲。
有餘師說。
若是五根現所證境。
名為所見。
若他傳聞。
說為所聞。
若運自心。
以種種理。
比度所許。
名為所覺。
若意現證。
名為所知。
于五境中。
一一容起見聞覺知四種言說。
于第六境。
除見有三。
具說如彼。
(此師意說。
若是五根現量所證五境。
以分明故。
名為所見。
若依教量。
從他傳說六境。
名為所聞。
若依比量。
運自己心。
以種種理。
比度所許六境。
名為所覺。
若意識依現量證六境。
名為所知。
謂意識親從五識後起現量證五。
若在定意識現量證法。
或在定意現量六。
能通證六境)先軌範師作如是說。
眼所現見名為所見。
從他傳聞名為所聞。
自運己心諸所思構名為所覺。
自内所受及自所證名為所知。
(解雲。
此師意說。
眼現量所見名為所見。
所以唯眼名為見者。
色境顯現。
最分明故。
故眼唯見。
若依教量。
從他傳聞六境。
名為所聞。
若依比量。
自運己心諸所思構。
名為所覺。
又依現量。
耳鼻舌身自内所受四境。
及意根現量自内所證六境[但]名所知若依此釋。
見唯在眼。
聞覺唯意。
知通耳鼻舌身意。
于六境中。
色境容起四種。
聲等五境容起聞覺知三)今依大乘。
諸教不同。
依智度論第四十雲。
眼識所知名為所見。
耳識所知名為所聞。
鼻舌身三識所知名為所覺。
意識所緣名為所知。
具說如彼。
依雜集論第一卷雲。
見聞覺知義者。
眼所受是見義。
耳所受是聞義。
自然思構應如是如是是覺義。
自内所受是知義。
又瑜伽第二卷雲。
雲何四種言說。
謂依見聞覺知所有言說。
依見言說者。
謂依眼故現見外色。
由是因緣。
為他宣說。
依聞言說者。
謂從他聞。
由此因緣。
為他宣說。
依覺言說者。
謂不見不聞。
但自然思構。
稱量觀察。
由此因緣。
為他宣說。
依知言說者。
謂各别于内所受所證所觸所得。
由此因緣。
為他宣說。
所言見者。
自有三釋。
一雲眼根名見。
故雲眼所受是見義。
(意同薩婆多)一雲。
眼識名見。
故瑜伽第二卷雲。
謂依眼故。
現見外色。
而言眼所受是見義者。
識依眼故。
一雲。
眼相及識名見。
故雜集雲。
眼所受是見義。
又瑜伽雲。
謂依眼故現見外色。
故知眼根及識。
以為見體。
問。
若爾如何雜集第二雲。
問。
為眼見色為識等耶。
答。
非眼見色。
亦非識等。
以一切法無作用故。
由有和合。
假立為見。
又由六相。
眼于見色中最勝。
非識等。
是故說眼能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