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經玄義順正記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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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沙門釋從義撰
○三、料簡三涅槃,文亦為二:初、簡世人及邪。
料簡三涅槃者:若饑得食,病得差,獄得出,猕猴得酒,旃遮婆羅門飽食指腹,皆是世人暢情為涅槃爾;若計非想定、無想天為涅槃者,此是邪見,妄謂涅槃爾。
謂暢情為涅槃等者,涅槃是安樂之法,而安樂名通,故此涅槃等,非大涅槃也。
章安雲:涅槃安樂,亘十法界。
梵行品雲:寒地獄中,若遇熱風,以之為樂。
熱地獄中,若遇寒風,以之為樂。
猕猴得酒,則能起舞。
餓鬼饑渴,得食則飽,亦名涅槃。
修羅怖畏,得歸依處,如貧得藏,如病得差,如是安樂,亦名涅槃。
檀提婆羅門,飽食撫腹,我今此身,即是涅槃。
此計欲界果報法為涅槃。
阿羅羅仙,得無相定,此計色界法為涅槃。
郁頭藍弗,得非想定,此計無色界法為涅槃。
無想定者,留色滅心,情謂無想,其實想在,外人不識,計為涅槃。
若非想定,但是不緣前來識處,故名非想。
又不緣于前不用處,名非非想。
此定雖無粗煩惱,而有細煩惱十種:一受、二想、三行、四觸、五思、六欲、七解、八念、九定、十慧。
外人不識,計為涅槃,實是暗證,具足苦集,垂盡三有,還堕三途,豈是涅槃畢竟安樂乎? ○若多貪下,次簡前三教。
若多貪欲人得不淨觀為涅槃者,此乃四善根方便行人涅槃也。
若三界煩惱盡證有餘涅槃,焚身灰智入無餘涅槃,菩薩未得此涅槃,此即阿含中析法二乘之涅槃。
若三乘人同盡子果兩縛,即是通教中共涅槃。
若指中道如理為性淨涅槃,中道智為圓淨涅槃,同緣出世薪盡火滅為方便淨涅槃,三種各别,互不相關,是為别教涅槃。
若言但有性淨、方便淨兩涅槃,不明緣因涅槃各别不融者,還是别教,非今經所譬涅槃也。
偏多貪欲入得不淨觀,乃是外凡五停中一。
準例慈心數息念佛因緣可知,故此外凡乃是内凡四善根人方便涅槃。
良以外凡即是内凡之方便故,亦可謂之多貪欲人得不淨觀而為涅槃,斯乃可入四善根人内凡涅槃。
文中語略,總而言之,應兼七賢方便涅槃。
故章安雲:此計二乘方便法為涅槃也。
三界煩惱即是見思煩惱,子縛雖斷,有餘果縛尚存。
焚者,燒也,焚身即是戒身、定身及二解脫。
灰者,死火也,滅智亦然,故雲灰智也。
灰智即是慧及知見,身智俱盡,故曰無餘。
章安雲:此計二乘果法為涅槃也。
此約二乘。
若論菩薩,但是伏惑,位既同凡,是故未得有餘無餘,故此乃是阿含三藏二乘耳。
通教三乘同證安樂,名共涅槃。
别教涅槃中言薪盡火滅者,機緣為薪,逗應為火,衆生機盡,聖應亦亡。
此約大乘。
若約小乘,佛身為薪,智慧為火,慧依報身,身滅智亡。
故前兩教,灰身滅智,即此意也。
若言但有性淨、方便兩涅槃等者,此舉地人所說。
故妙玄雲:地人言但有性淨、方便淨。
今家破雲:若将修因所成為方便淨者,以薪盡火滅為何等邪?今以理性為性,修因所成為圓淨,薪盡火滅為方便淨。
以三涅槃類通,性淨即正因,圓淨即了因,方便即緣因。
所言不明緣因涅槃者,以由地人錯将圓淨為方便淨,是故地人說方便淨,但是今家所明圓淨。
是則地人雖說方便,還是不明緣因涅槃,以方便淨、緣因涅槃,乃是薪盡火滅故也。
彼未說此,故雲未明耳。
複次,地人雖說性淨及方便淨,體非相即,故更斥雲:各别不融,還成别教,有二無一,故非圓妙也。
○四、料簡三身,文為三:初、簡偏,文為二:初、簡藏、通,又為二:初、簡三藏;次、簡通教,文為二:初、正簡藏、通二教。
料簡三身者,若取樹王下佛為真身,神通變化猿、猴、鹿、馬為應身,不明三身者,此小乘析法意爾。
若取即事而真為真身,化用為應身,不明三身者,此體法中意爾。
言體析者,三藏名假而法實,折實使空,如破柱令空。
大乘名實皆假,自相是空,如鏡柱本自非柱,不待柱滅方見于空。
即影是空,不生不滅,不同實柱。
即事而真為真身者,即前文雲指空境為法身也。
化用為應身者,亦指神通變化猿猴鹿馬之相為化用耳。
然三藏教神通變化,但是依根本禅定,一心作一,不得衆多。
如化主語時,化事即語;化主默時,化事即默。
語默既爾,餘儀亦然,以非任運真化故也。
若通教中化用為應,乃是依于無生之理,不以二相應諸衆生,故使衆生各見不同也。
次料簡,文為二:初問意者,若如上說,即事而真名為真身,化用為應者,是則通教樹王下得道丈六之身,既非即事而真之法,又非化用鹿馬之應,為是何身所攝邪?次答意者,通于二身:初明從事一往而說。
樹王下,佛丈六之身,乃是應同人界之像,則屬應身。
故止觀輔行引大論雲:現作丈六之形者,示同端正人耳。
或複現作師僧、父母、猿、猴、鹿、馬一切色像等。
又一解者,前且一往寄事而說,判屬應身;今此一解,則是二往,故屬真身。
于中,先例别、圓大乘心中,智合中理,智與體冥,函蓋相應,為真法身。
今此通教亦複如是,從事而說,體是人像,雖是應身,即事而真,還同空境,此則豈非亦屬真身?是故通教即事而真,名為真身,例如别、圓中,智合中理,名為法身耳。
故此法身亦名真身,空中為理,斯之謂也。
次若依下,簡别教者,法身是真實,二身不真實,奪之雖則乖于圓别,與之亦是别教一途,故真谛之說,非今所用之譬也。
○次若言下,顯圓,文為二:初明三身。
若言三身皆真實,至理是法身,契理之智是報身,起用是應身。
應身是實,佛所化皆實不虛。
大經雲:不淨觀亦實亦虛,非實不淨。
作不淨想是為虛,能破貪心是為實。
應身例爾,非本體故為虛,能利益故為實。
今取實邊,不取虛邊,故言三身皆實,是今所用。
皆實者,法報屬實,此則可解。
應身是實者,以應身是智與體冥,能起大用故。
既是法報,實佛所化,是故應身及以法報,皆實不虛。
故引大經不淨觀例,非實不淨,作不淨想,此是假想,所以為虛。
雖是假想,又能破于貪欲之心,複名為實。
應身例此,但是随機種種假設雲雲。
自彼于我,何為随機假設?既非本體,所以名虛。
雖則假設,又能利益一切衆生,故複名實。
今但取其利益實邊,不取種種假設虛邊,是故前雲三身皆實,正是今經所用之譬也。
○次若複下,例。
若複圓論三身,皆實皆虛,皆亦實亦虛,皆非實非虛。
通四句。
孤山雲:報應即法,故三身皆實。
法即報應,故三身皆虛。
約事則三身相對為雙亦,約理則三無三相為雙非。
四明雲:圓說三身,舉一即三,各有四句。
報身真證故實,應身假設故虛,法身平等,遮照皆雙。
三身互具,四句皆融。
今謂不然。
何者?别論三身皆真實一句,既如上說,而三身皆虛等三句,準之可解。
何以故?至理本無三身,但是随順世間假施設故。
豈非三身皆虛,雙亦雙非,但是俱照俱亡三身之虛實耳。
○當約等者,結束向意。
當約三身,并作四句,如别記(雲雲)。
故知三身既通四句,即是三身并四句也。
言并作者,即一一身皆有四句也。
此意難見,今更言之。
且如法身作四句者,至理不變,法身實也;随世假立,法身虛也;雙亦俱照,第三句也;雙非俱亡,第四句也。
法身四句既爾,報應四句準知,故雲當約三身并作四句也。
何者?文中既雲應身非本體故虛,當知三身皆是假立,非本體故虛也。
人不見之,徒事文記(雲雲)。
如别記下注雲雲者,例如法華文句雲:四句诠量,其義已顯。
為未解者,更以常等四句料簡,先别作,次通作。
别者,法身非常非無常也,報身常也,應身亦常亦無常也,自金剛心通至凡夫無常也。
通者,通途圓說,一一如來悉備四句。
應知彼文通途圓說,一一如來皆備四句,可例今文三身并作四句之義。
何者?實即是常,虛即無常,雙亦雙非,思之可解。
○問三字下,三、準例用譬,文為二:初問,次答,為二:初正答,又為二:初明義。
問:三字譬三身,亦得譬一身、二身、四身,無身不?答:佛赴緣以三字名經,義家作三身解釋。
若得意者,作四、三、二、一,無義亦複何咎? 通佛赴一類機緣,以金光明三字名此經别目,義解之家乃以三字作三身譬而解釋之。
若得譬于三身之意,亦可例作四、二、一、無等也。
複言三者,對上兼舉耳。
言義家者,解義之家也。
亦如下文雲上來舉譬,多是義推之例也。
亦複何咎者,義推無壅,有何過邪? ○下經中悉有其文等者,次示文通。
下經中悉有其文。
若作四身者,新本雲:釋迦牟尼能種種示現,此則開出應化,是為四身。
若作三身者,即有三身,分别品專論其義。
若作二身者,佛真法身猶若虛空,應物現形如水中月。
若作一身者,新本雲:一切諸佛以真法為身。
若作無身,如來行處淨若虛空,而複遊入善寂大城,虛空中則無三之數。
此是無身之文。
非但義通,而佛經中悉有其文。
故真谛譯新本雲:釋迦牟尼種種示現,名為化身。
亦可于此化身之中開出應身,故雲開出應化也。
現同始終名應,無而欻有為化。
若不開者,應即是化。
故新本中謂之化身。
又雲千百億化身,亦是此意也。
故于釋迦種種示現之中開出應化,即是四身之文也。
三身分别品亦指新本也。
專論其義者,三身之義也,如前具錄。
止觀輔行引彼經文,二身則指谶譯今經也。
一身無身,其文可解。
今經天王贊佛,既雲佛真法身猶如虛空,學四明者何得辄雲法身理體相相宛然?妙玄文句皆判龍女說偈贊佛具相三十二名為應身,何不思之?問:若以具相為應身者,化城喻品文句那雲具相三十二是法身邪?答:此約三德消文便故。
何者?以一切智是般若德,以真實滅是解脫德,故以具名為法身。
雖以具相而為法身,須了其旨。
其旨雲何?達三十二即法身故,尚非報智之無相,況是應化之有相?約中邊而說,則法身雙非;約事理而言,則法身無相。
故約事理說,達相即無相。
若乃直以四八之相便是法身,不論達相即無相者,金剛般若斥為邪道,佛頂楞嚴辨其妄見,豈不由斯乎?普賢觀雲:釋迦名為毗盧遮那,遍一切處。
涅槃經雲:我今此身,即是法身。
淨名疏記雲:歎于應身,即歎法身。
故三十二,名為法身。
乃是達于應身即法身,相即無相耳。
故雲:佛眼既為四眼之體,當知四眼即法身相。
故使尋相見無相也。
況無相之相,諸相中上。
請觀記文無相之語,以祛世人有相之談。
若能深達如斯意已,則一家諸部,文義鹹通。
誠由一以貫之,不待二隅備舉也。
華嚴雲:法性本空寂,性空即是佛。
法性本清淨,如空無有相。
一切法無相,是則真佛體。
生法師雲:法身無色。
觀經疏雲:法身無像。
斯等格言,那不思之。
辄謂法身相相,宛然法身。
若乃相相宛然,報應二身,如何說邪?莫不三身皆有相乎?進退俱非,無所名也。
是故須知三身融妙,不出四句。
何者?若存三身,法身定無相。
報通二義,應化定有相。
若其相,即俱相俱無相。
若但從理,非相非無相。
若事理相對,無相即相,相即無相。
情通妙契,诤論鹹失。
身相既爾,說默例然(雲雲)。
問:若引四王贊佛法身如虛空者,荊溪那雲:非謂太虛名為圓佛?答:斯問甚善,能破群疑。
具如十六觀經疏、往生記,亦如今經文句新記釋四王贊偈中明之(雲雲)。
○問:若爾下,次簡用譬盈縮,文為二:初問。
問:若爾,雲何以金光明譬四身、二身、一身、無身? 可解。
○次答 答:若以義名譬,盈縮由義爾。
若譬四身者,取光明之上有煜爚之??,文雲金光晃曜,此是譬四身之文。
若譬三身,如即所用。
若譬二身,金是正體,光明隻是功能,以此為譬。
若譬一身,但舉于金以為正譬,光明既是枝末,非正所論。
若譬無身者,至寶以無貪為金,楊震四知亦以無貪為金。
今以世之至寶,譬出世之至理,彌會文義也。
答中,雲以義名譬者,名字去聲,即以譬拟法,是以義名譬也。
既以義名譬,故譬之盈縮,亦由于義爾。
故雲盈縮由義也。
盈縮者,進退增減也。
煜(餘六切)爚(以灼切)者,光明之焰也,又盛也。
??字當為焰字,煜爚之焰,即晃耀也。
故引證雲:金光晃耀。
煜爚晃耀,欻有欻無,可譬化身也。
若譬三身,如即所用者,此如即今上文所用也。
若譬二身,金是正體等者,亦如文句引他人雲:礦石中金。
金體乃非光非明,不妨約金論内外用。
法性非宗非力,亦依法性起于宗力,故知金體可譬真身。
光明既是體上功能,有内外用,可譬應身。
若譬一身,但取正體,其義可知。
譬無身中,引楊震四知者,後漢書列傳雲:楊震,字伯起,弘農華陰人也。
年五十,乃始仕州郡。
大将軍鄧骘聞其賢,舉茂才,四遷荊州刺史、東萊太守。
當之郡,道經昌邑,故所舉荊州茂才王密為昌邑令,谒見。
至夜,懷金十斤以遺震。
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無知者。
震曰: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謂無知?密愧而出。
後轉涿郡太守,性公廉,不受私谒。
子孫常蔬食步行,故舊長者或欲令為開産業,震不肯,曰:使後世稱為清白吏子孫,以此遺之,不亦厚乎?故楊震公廉清白,乃是國之至寶,故以無貪為金也。
以世間無貪至寶之金,喻于出世無相至妙之理,彌益會通文之與義也。
○五料簡三大乘 料簡三大乘者,若約因緣六度大乘者,此還是三人名别義同也。
若約三人同用無生斷煩惱,三人同乘一乘,此則通教中乘也。
若理随得三乘體相别異不同者,此則别教中乘也。
三種并為得乘方便所攝也。
正法華中明象乘足三為四,羊鹿牛乘為得乘所攝,象乘即是理乘,如今之所明三乘也。
華嚴中明四乘,三乘亦為得乘所攝,佛乘正是今之三乘義也。
若約因緣六度至三人名别義同者。
此簡三藏教也。
故妙玄雲:三因大異,三果小同。
釋簽雲:谛、緣、度殊,故因大異;俱斷見思,三乘微異,故果小同。
谛、緣既是開合之異,故今但舉因緣六度,則兼四谛。
法華文句,别以聲聞四谛為小;支佛因緣名中,菩薩六度為大。
今文通途舉之,故雲因緣六度大乘,意則别以六度為大乘耳。
三人名别,即三因大異也;義同,即三果小異也。
又三人名别義同者,三人所觀谛、緣、度等,名目雖異,其義大同。
何者?谛、緣開合,義同可知。
菩薩六度,亦何出于四谛因緣?是故菩薩最初發心,緣四谛境,起四弘誓,修六度行,于四門上治其六蔽。
且六蔽初即是悭蔽,悭蔽乃是煩惱集谛;集招餓鬼,即是苦谛;觀苦集而行布施,即道谛也;此苦集息,即滅谛也。
治悭既爾,治餘亦然。
故谛、緣、度皆可通故,三人修之,故雲義同耳。
不然,豈有悭貪、破戒等聲聞、緣覺邪?谛、緣、度三,其義既同,但約自行化他而揀,則有三乘大小等異也。
通教中言三人同用無生至同乘一乘等者。
妙玄雲:三因大同,三果小異。
釋簽雲:俱學般若,故因大同;同坐解脫,習盡不等,故果小異。
同一解脫,故雲三人同一乘也。
通教中乘者,中字但是語助而已。
别教中乘,中字例然。
别教三乘,體相别異者。
妙玄雲:以緣修觀照為乘體,諸行是資成。
以此二法為緣修智慧,慧能破惑顯理,故用智為乘體。
而攝大乘論明三種乘,理乘即是道前真如,随乘則是觀真如慧,得乘即是一切行願,重習無分别智,契無分别境。
而此三乘,前後未融。
何者?九識乃是道後真如,真如無事智行根本種子,皆在梨邪識中熏習成就,得無分别智光,成真實性。
是則理乘本有,随得今有,道後真如,方能化物,豈非縱義?三乘悉為梨邪所攝,豈非橫義?既有縱橫,則非涅槃,真伊所喻。
當知此乃界外一途之法門耳,不可被于末代重痛衆生也。
三種并為得乘方便所攝者。
前三教三種乘,并為圓教三乘之中得乘方便所攝也。
以前三教之乘,悉是圓乘方便故也。
此乃體内之方便耳。
故妙玄引經雲:佛自住大乘,是理乘也;于道場知已,是随乘也;導師方便說,是得乘也。
故方便說,即前三教三種之乘耳。
正法華中明象乘,足三為四者,即妙經中明大白牛車,足羊鹿牛車之三為四也。
故羊鹿牛,喻于昔日三乘之異。
故昔三乘,并是圓教得乘方便所攝耳。
若正法華中明象乘,及妙經中明大白牛車,即是圓妙理乘。
故此即如今之所明,别題三字,以譬三乘圓妙四德也。
文句記雲:正法華中,亦先雲象馬羊,後乃各賜大白象車。
同一梵文,誰非誰是(雲雲)。
象乘即是理乘者,此約乘體而言也。
體必衆寶莊校,白牛引駕,則三乘備矣。
故雲如今之所明三乘也。
文句記雲:準對三德,應車體中,分正及緣,對牛為了。
此則義當修二性一,一複具三,高廣不二。
故妙玄雲:圓教以真性軌為乘體。
隻點真性,寂而常照,便是觀照。
隻點真具性,法界包含,乃是資成三法,不一不異(雲雲)。
華嚴中明四乘者,釋簽雲:謂聲聞乘、支佛乘、菩薩乘、佛也。
若約地相教道,四皆未融。
今從地實證道,故取佛乘,同今圓妙一乘,具三乘也。
華嚴之大,必兼于小,故通舉四乘耳。
況複約菩薩觀知四乘之
料簡三涅槃者:若饑得食,病得差,獄得出,猕猴得酒,旃遮婆羅門飽食指腹,皆是世人暢情為涅槃爾;若計非想定、無想天為涅槃者,此是邪見,妄謂涅槃爾。
謂暢情為涅槃等者,涅槃是安樂之法,而安樂名通,故此涅槃等,非大涅槃也。
章安雲:涅槃安樂,亘十法界。
梵行品雲:寒地獄中,若遇熱風,以之為樂。
熱地獄中,若遇寒風,以之為樂。
猕猴得酒,則能起舞。
餓鬼饑渴,得食則飽,亦名涅槃。
修羅怖畏,得歸依處,如貧得藏,如病得差,如是安樂,亦名涅槃。
檀提婆羅門,飽食撫腹,我今此身,即是涅槃。
此計欲界果報法為涅槃。
阿羅羅仙,得無相定,此計色界法為涅槃。
郁頭藍弗,得非想定,此計無色界法為涅槃。
無想定者,留色滅心,情謂無想,其實想在,外人不識,計為涅槃。
若非想定,但是不緣前來識處,故名非想。
又不緣于前不用處,名非非想。
此定雖無粗煩惱,而有細煩惱十種:一受、二想、三行、四觸、五思、六欲、七解、八念、九定、十慧。
外人不識,計為涅槃,實是暗證,具足苦集,垂盡三有,還堕三途,豈是涅槃畢竟安樂乎? ○若多貪下,次簡前三教。
若多貪欲人得不淨觀為涅槃者,此乃四善根方便行人涅槃也。
若三界煩惱盡證有餘涅槃,焚身灰智入無餘涅槃,菩薩未得此涅槃,此即阿含中析法二乘之涅槃。
若三乘人同盡子果兩縛,即是通教中共涅槃。
若指中道如理為性淨涅槃,中道智為圓淨涅槃,同緣出世薪盡火滅為方便淨涅槃,三種各别,互不相關,是為别教涅槃。
若言但有性淨、方便淨兩涅槃,不明緣因涅槃各别不融者,還是别教,非今經所譬涅槃也。
偏多貪欲入得不淨觀,乃是外凡五停中一。
準例慈心數息念佛因緣可知,故此外凡乃是内凡四善根人方便涅槃。
良以外凡即是内凡之方便故,亦可謂之多貪欲人得不淨觀而為涅槃,斯乃可入四善根人内凡涅槃。
文中語略,總而言之,應兼七賢方便涅槃。
故章安雲:此計二乘方便法為涅槃也。
三界煩惱即是見思煩惱,子縛雖斷,有餘果縛尚存。
焚者,燒也,焚身即是戒身、定身及二解脫。
灰者,死火也,滅智亦然,故雲灰智也。
灰智即是慧及知見,身智俱盡,故曰無餘。
章安雲:此計二乘果法為涅槃也。
此約二乘。
若論菩薩,但是伏惑,位既同凡,是故未得有餘無餘,故此乃是阿含三藏二乘耳。
通教三乘同證安樂,名共涅槃。
别教涅槃中言薪盡火滅者,機緣為薪,逗應為火,衆生機盡,聖應亦亡。
此約大乘。
若約小乘,佛身為薪,智慧為火,慧依報身,身滅智亡。
故前兩教,灰身滅智,即此意也。
若言但有性淨、方便兩涅槃等者,此舉地人所說。
故妙玄雲:地人言但有性淨、方便淨。
今家破雲:若将修因所成為方便淨者,以薪盡火滅為何等邪?今以理性為性,修因所成為圓淨,薪盡火滅為方便淨。
以三涅槃類通,性淨即正因,圓淨即了因,方便即緣因。
所言不明緣因涅槃者,以由地人錯将圓淨為方便淨,是故地人說方便淨,但是今家所明圓淨。
是則地人雖說方便,還是不明緣因涅槃,以方便淨、緣因涅槃,乃是薪盡火滅故也。
彼未說此,故雲未明耳。
複次,地人雖說性淨及方便淨,體非相即,故更斥雲:各别不融,還成别教,有二無一,故非圓妙也。
○四、料簡三身,文為三:初、簡偏,文為二:初、簡藏、通,又為二:初、簡三藏;次、簡通教,文為二:初、正簡藏、通二教。
料簡三身者,若取樹王下佛為真身,神通變化猿、猴、鹿、馬為應身,不明三身者,此小乘析法意爾。
若取即事而真為真身,化用為應身,不明三身者,此體法中意爾。
言體析者,三藏名假而法實,折實使空,如破柱令空。
大乘名實皆假,自相是空,如鏡柱本自非柱,不待柱滅方見于空。
即影是空,不生不滅,不同實柱。
即事而真為真身者,即前文雲指空境為法身也。
化用為應身者,亦指神通變化猿猴鹿馬之相為化用耳。
然三藏教神通變化,但是依根本禅定,一心作一,不得衆多。
如化主語時,化事即語;化主默時,化事即默。
語默既爾,餘儀亦然,以非任運真化故也。
若通教中化用為應,乃是依于無生之理,不以二相應諸衆生,故使衆生各見不同也。
次料簡,文為二:初問意者,若如上說,即事而真名為真身,化用為應者,是則通教樹王下得道丈六之身,既非即事而真之法,又非化用鹿馬之應,為是何身所攝邪?次答意者,通于二身:初明從事一往而說。
樹王下,佛丈六之身,乃是應同人界之像,則屬應身。
故止觀輔行引大論雲:現作丈六之形者,示同端正人耳。
或複現作師僧、父母、猿、猴、鹿、馬一切色像等。
又一解者,前且一往寄事而說,判屬應身;今此一解,則是二往,故屬真身。
于中,先例别、圓大乘心中,智合中理,智與體冥,函蓋相應,為真法身。
今此通教亦複如是,從事而說,體是人像,雖是應身,即事而真,還同空境,此則豈非亦屬真身?是故通教即事而真,名為真身,例如别、圓中,智合中理,名為法身耳。
故此法身亦名真身,空中為理,斯之謂也。
次若依下,簡别教者,法身是真實,二身不真實,奪之雖則乖于圓别,與之亦是别教一途,故真谛之說,非今所用之譬也。
○次若言下,顯圓,文為二:初明三身。
若言三身皆真實,至理是法身,契理之智是報身,起用是應身。
應身是實,佛所化皆實不虛。
大經雲:不淨觀亦實亦虛,非實不淨。
作不淨想是為虛,能破貪心是為實。
應身例爾,非本體故為虛,能利益故為實。
今取實邊,不取虛邊,故言三身皆實,是今所用。
皆實者,法報屬實,此則可解。
應身是實者,以應身是智與體冥,能起大用故。
既是法報,實佛所化,是故應身及以法報,皆實不虛。
故引大經不淨觀例,非實不淨,作不淨想,此是假想,所以為虛。
雖是假想,又能破于貪欲之心,複名為實。
應身例此,但是随機種種假設雲雲。
自彼于我,何為随機假設?既非本體,所以名虛。
雖則假設,又能利益一切衆生,故複名實。
今但取其利益實邊,不取種種假設虛邊,是故前雲三身皆實,正是今經所用之譬也。
○次若複下,例。
若複圓論三身,皆實皆虛,皆亦實亦虛,皆非實非虛。
通四句。
孤山雲:報應即法,故三身皆實。
法即報應,故三身皆虛。
約事則三身相對為雙亦,約理則三無三相為雙非。
四明雲:圓說三身,舉一即三,各有四句。
報身真證故實,應身假設故虛,法身平等,遮照皆雙。
三身互具,四句皆融。
今謂不然。
何者?别論三身皆真實一句,既如上說,而三身皆虛等三句,準之可解。
何以故?至理本無三身,但是随順世間假施設故。
豈非三身皆虛,雙亦雙非,但是俱照俱亡三身之虛實耳。
○當約等者,結束向意。
當約三身,并作四句,如别記(雲雲)。
故知三身既通四句,即是三身并四句也。
言并作者,即一一身皆有四句也。
此意難見,今更言之。
且如法身作四句者,至理不變,法身實也;随世假立,法身虛也;雙亦俱照,第三句也;雙非俱亡,第四句也。
法身四句既爾,報應四句準知,故雲當約三身并作四句也。
何者?文中既雲應身非本體故虛,當知三身皆是假立,非本體故虛也。
人不見之,徒事文記(雲雲)。
如别記下注雲雲者,例如法華文句雲:四句诠量,其義已顯。
為未解者,更以常等四句料簡,先别作,次通作。
别者,法身非常非無常也,報身常也,應身亦常亦無常也,自金剛心通至凡夫無常也。
通者,通途圓說,一一如來悉備四句。
應知彼文通途圓說,一一如來皆備四句,可例今文三身并作四句之義。
何者?實即是常,虛即無常,雙亦雙非,思之可解。
○問三字下,三、準例用譬,文為二:初問,次答,為二:初正答,又為二:初明義。
問:三字譬三身,亦得譬一身、二身、四身,無身不?答:佛赴緣以三字名經,義家作三身解釋。
若得意者,作四、三、二、一,無義亦複何咎? 通佛赴一類機緣,以金光明三字名此經别目,義解之家乃以三字作三身譬而解釋之。
若得譬于三身之意,亦可例作四、二、一、無等也。
複言三者,對上兼舉耳。
言義家者,解義之家也。
亦如下文雲上來舉譬,多是義推之例也。
亦複何咎者,義推無壅,有何過邪? ○下經中悉有其文等者,次示文通。
下經中悉有其文。
若作四身者,新本雲:釋迦牟尼能種種示現,此則開出應化,是為四身。
若作三身者,即有三身,分别品專論其義。
若作二身者,佛真法身猶若虛空,應物現形如水中月。
若作一身者,新本雲:一切諸佛以真法為身。
若作無身,如來行處淨若虛空,而複遊入善寂大城,虛空中則無三之數。
此是無身之文。
非但義通,而佛經中悉有其文。
故真谛譯新本雲:釋迦牟尼種種示現,名為化身。
亦可于此化身之中開出應身,故雲開出應化也。
現同始終名應,無而欻有為化。
若不開者,應即是化。
故新本中謂之化身。
又雲千百億化身,亦是此意也。
故于釋迦種種示現之中開出應化,即是四身之文也。
三身分别品亦指新本也。
專論其義者,三身之義也,如前具錄。
止觀輔行引彼經文,二身則指谶譯今經也。
一身無身,其文可解。
今經天王贊佛,既雲佛真法身猶如虛空,學四明者何得辄雲法身理體相相宛然?妙玄文句皆判龍女說偈贊佛具相三十二名為應身,何不思之?問:若以具相為應身者,化城喻品文句那雲具相三十二是法身邪?答:此約三德消文便故。
何者?以一切智是般若德,以真實滅是解脫德,故以具名為法身。
雖以具相而為法身,須了其旨。
其旨雲何?達三十二即法身故,尚非報智之無相,況是應化之有相?約中邊而說,則法身雙非;約事理而言,則法身無相。
故約事理說,達相即無相。
若乃直以四八之相便是法身,不論達相即無相者,金剛般若斥為邪道,佛頂楞嚴辨其妄見,豈不由斯乎?普賢觀雲:釋迦名為毗盧遮那,遍一切處。
涅槃經雲:我今此身,即是法身。
淨名疏記雲:歎于應身,即歎法身。
故三十二,名為法身。
乃是達于應身即法身,相即無相耳。
故雲:佛眼既為四眼之體,當知四眼即法身相。
故使尋相見無相也。
況無相之相,諸相中上。
請觀記文無相之語,以祛世人有相之談。
若能深達如斯意已,則一家諸部,文義鹹通。
誠由一以貫之,不待二隅備舉也。
華嚴雲:法性本空寂,性空即是佛。
法性本清淨,如空無有相。
一切法無相,是則真佛體。
生法師雲:法身無色。
觀經疏雲:法身無像。
斯等格言,那不思之。
辄謂法身相相,宛然法身。
若乃相相宛然,報應二身,如何說邪?莫不三身皆有相乎?進退俱非,無所名也。
是故須知三身融妙,不出四句。
何者?若存三身,法身定無相。
報通二義,應化定有相。
若其相,即俱相俱無相。
若但從理,非相非無相。
若事理相對,無相即相,相即無相。
情通妙契,诤論鹹失。
身相既爾,說默例然(雲雲)。
問:若引四王贊佛法身如虛空者,荊溪那雲:非謂太虛名為圓佛?答:斯問甚善,能破群疑。
具如十六觀經疏、往生記,亦如今經文句新記釋四王贊偈中明之(雲雲)。
○問:若爾下,次簡用譬盈縮,文為二:初問。
問:若爾,雲何以金光明譬四身、二身、一身、無身? 可解。
○次答 答:若以義名譬,盈縮由義爾。
若譬四身者,取光明之上有煜爚之??,文雲金光晃曜,此是譬四身之文。
若譬三身,如即所用。
若譬二身,金是正體,光明隻是功能,以此為譬。
若譬一身,但舉于金以為正譬,光明既是枝末,非正所論。
若譬無身者,至寶以無貪為金,楊震四知亦以無貪為金。
今以世之至寶,譬出世之至理,彌會文義也。
答中,雲以義名譬者,名字去聲,即以譬拟法,是以義名譬也。
既以義名譬,故譬之盈縮,亦由于義爾。
故雲盈縮由義也。
盈縮者,進退增減也。
煜(餘六切)爚(以灼切)者,光明之焰也,又盛也。
??字當為焰字,煜爚之焰,即晃耀也。
故引證雲:金光晃耀。
煜爚晃耀,欻有欻無,可譬化身也。
若譬三身,如即所用者,此如即今上文所用也。
若譬二身,金是正體等者,亦如文句引他人雲:礦石中金。
金體乃非光非明,不妨約金論内外用。
法性非宗非力,亦依法性起于宗力,故知金體可譬真身。
光明既是體上功能,有内外用,可譬應身。
若譬一身,但取正體,其義可知。
譬無身中,引楊震四知者,後漢書列傳雲:楊震,字伯起,弘農華陰人也。
年五十,乃始仕州郡。
大将軍鄧骘聞其賢,舉茂才,四遷荊州刺史、東萊太守。
當之郡,道經昌邑,故所舉荊州茂才王密為昌邑令,谒見。
至夜,懷金十斤以遺震。
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無知者。
震曰: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謂無知?密愧而出。
後轉涿郡太守,性公廉,不受私谒。
子孫常蔬食步行,故舊長者或欲令為開産業,震不肯,曰:使後世稱為清白吏子孫,以此遺之,不亦厚乎?故楊震公廉清白,乃是國之至寶,故以無貪為金也。
以世間無貪至寶之金,喻于出世無相至妙之理,彌益會通文之與義也。
○五料簡三大乘 料簡三大乘者,若約因緣六度大乘者,此還是三人名别義同也。
若約三人同用無生斷煩惱,三人同乘一乘,此則通教中乘也。
若理随得三乘體相别異不同者,此則别教中乘也。
三種并為得乘方便所攝也。
正法華中明象乘足三為四,羊鹿牛乘為得乘所攝,象乘即是理乘,如今之所明三乘也。
華嚴中明四乘,三乘亦為得乘所攝,佛乘正是今之三乘義也。
若約因緣六度至三人名别義同者。
此簡三藏教也。
故妙玄雲:三因大異,三果小同。
釋簽雲:谛、緣、度殊,故因大異;俱斷見思,三乘微異,故果小同。
谛、緣既是開合之異,故今但舉因緣六度,則兼四谛。
法華文句,别以聲聞四谛為小;支佛因緣名中,菩薩六度為大。
今文通途舉之,故雲因緣六度大乘,意則别以六度為大乘耳。
三人名别,即三因大異也;義同,即三果小異也。
又三人名别義同者,三人所觀谛、緣、度等,名目雖異,其義大同。
何者?谛、緣開合,義同可知。
菩薩六度,亦何出于四谛因緣?是故菩薩最初發心,緣四谛境,起四弘誓,修六度行,于四門上治其六蔽。
且六蔽初即是悭蔽,悭蔽乃是煩惱集谛;集招餓鬼,即是苦谛;觀苦集而行布施,即道谛也;此苦集息,即滅谛也。
治悭既爾,治餘亦然。
故谛、緣、度皆可通故,三人修之,故雲義同耳。
不然,豈有悭貪、破戒等聲聞、緣覺邪?谛、緣、度三,其義既同,但約自行化他而揀,則有三乘大小等異也。
通教中言三人同用無生至同乘一乘等者。
妙玄雲:三因大同,三果小異。
釋簽雲:俱學般若,故因大同;同坐解脫,習盡不等,故果小異。
同一解脫,故雲三人同一乘也。
通教中乘者,中字但是語助而已。
别教中乘,中字例然。
别教三乘,體相别異者。
妙玄雲:以緣修觀照為乘體,諸行是資成。
以此二法為緣修智慧,慧能破惑顯理,故用智為乘體。
而攝大乘論明三種乘,理乘即是道前真如,随乘則是觀真如慧,得乘即是一切行願,重習無分别智,契無分别境。
而此三乘,前後未融。
何者?九識乃是道後真如,真如無事智行根本種子,皆在梨邪識中熏習成就,得無分别智光,成真實性。
是則理乘本有,随得今有,道後真如,方能化物,豈非縱義?三乘悉為梨邪所攝,豈非橫義?既有縱橫,則非涅槃,真伊所喻。
當知此乃界外一途之法門耳,不可被于末代重痛衆生也。
三種并為得乘方便所攝者。
前三教三種乘,并為圓教三乘之中得乘方便所攝也。
以前三教之乘,悉是圓乘方便故也。
此乃體内之方便耳。
故妙玄引經雲:佛自住大乘,是理乘也;于道場知已,是随乘也;導師方便說,是得乘也。
故方便說,即前三教三種之乘耳。
正法華中明象乘,足三為四者,即妙經中明大白牛車,足羊鹿牛車之三為四也。
故羊鹿牛,喻于昔日三乘之異。
故昔三乘,并是圓教得乘方便所攝耳。
若正法華中明象乘,及妙經中明大白牛車,即是圓妙理乘。
故此即如今之所明,别題三字,以譬三乘圓妙四德也。
文句記雲:正法華中,亦先雲象馬羊,後乃各賜大白象車。
同一梵文,誰非誰是(雲雲)。
象乘即是理乘者,此約乘體而言也。
體必衆寶莊校,白牛引駕,則三乘備矣。
故雲如今之所明三乘也。
文句記雲:準對三德,應車體中,分正及緣,對牛為了。
此則義當修二性一,一複具三,高廣不二。
故妙玄雲:圓教以真性軌為乘體。
隻點真性,寂而常照,便是觀照。
隻點真具性,法界包含,乃是資成三法,不一不異(雲雲)。
華嚴中明四乘者,釋簽雲:謂聲聞乘、支佛乘、菩薩乘、佛也。
若約地相教道,四皆未融。
今從地實證道,故取佛乘,同今圓妙一乘,具三乘也。
華嚴之大,必兼于小,故通舉四乘耳。
況複約菩薩觀知四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