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鬘經疏義私鈔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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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三過者。
此三德義,出在大經,是彼經中宗極之義。
如來出世,安置衆生秘密藏中,我亦不久自住其中。
秘密藏者,即是涅槃,涅槃即是三德。
此經雖略,意亦同之。
須引彼經之廣文,用演今經之略說。
先且引經文,次解其義。
故哀難品雲:我今當令一切衆生及我諸子、四部之衆,悉皆安住秘密藏中。
我亦複當安住是中,入于涅槃。
何等名為秘密之藏?猶如伊字,三點若并,則不成伊;縱亦不成,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點若别,亦不得成。
我亦如是,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诃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異亦非涅槃。
我今安住如是三法,為衆生故,名入涅槃。
如世伊字。
釋曰:言如世伊字者,外國有新舊兩伊,舊伊橫豎,斷絕相離。
借此況彼,橫如烈火,豎如點水,各不相續。
不橫不同烈火,不豎不同點水。
應如此土草下,字相細,畫相連,是新伊相。
舊伊,可譬昔教三德,法身本有,波若修成,入無餘已,方是解脫,無複身智。
此則如豎點水,縱而相離。
三法各異,如橫烈火,各不相關。
此乃昔教大乘中縱橫之義。
疏文一往對小不滿以釋,應知通斥大小也。
新伊字,可喻今教三德,法身即照,亦即自在,名為三。
三無别體,是故不橫。
非前非後,故是非縱。
一即三,如大點。
三即一,如細畫。
三而一,一而三,不可一三思,故名不可思議。
不可思議者,即非三非一,名秘密藏,如世伊字。
此句是彼經之根本。
為顯此義,廣立問答,緻二十五品,洋洋無盡。
若失此意,令迷根本,将何指歸。
深會此義,銷釋今經,妙無不盡。
彼經言三目者,摩醯首羅,居色界頂一,統領大千。
一面三目,三目一面,不可言一三縱橫,若并若别,能嚴天顔,作世界主,徹照三千。
若不縱橫,嚴主照世,一切皆成。
三德亦爾,縱橫并别,秘藏不成。
不縱不橫,秘藏則成。
【疏】次舉波若,以對上第一智慧不滿。
智慧等故得涅槃。
【疏】次舉解脫,以對上第三解脫不滿。
解脫等故得涅槃。
【疏】次舉清淨,以對上第四清淨不滿。
清淨等故得涅槃。
【疏】次舉三點,以結七德滿足。
是故涅槃一味等味,謂解脫味。
【疏】是故涅槃一味等味,謂解脫味者,一味謂波若,等味謂法身,言此涅槃通名三德也。
涅槃無翻家義,即明涅槃含衆義也。
亦可昔日涅槃不即三德常住,今日涅槃即三德常住,故雲即是一味等味也。
前結二乘不滿,不明歸依與法身;此結如來究竟,不明斷與功德,蓋互舉為明也。
【鈔】涅槃無翻等者。
言涅槃一名,含于多義,故不可翻也。
如先陀婆,一名四實。
然雖如此寂義以為準則,所以自古諸德,或雲有翻,或雲無翻。
有無雖則不同,然亦不出寂滅之義。
故莊嚴大斌翻為寂滅,引文雲: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竺道生翻為滅定,林柔翻為無累解脫,梁帝翻為不生,肇雲無為開善,藏光宅雲同用滅度。
如是等諸師,釋雖不同,多分不出寂義者也。
【疏】從世尊以下,第二、結二乘不究竟。
就中又分為四:第一、正明二乘未斷無明住地故,不得三昧,所以不究竟也。
世尊,若無明住地不斷、不究竟者,不得一味、等味,謂明、解脫味。
【疏】第一,可見。
第二、從何以故以下,釋不斷無明住地不得一味。
就第二釋中即有二:第一、明應斷不斷。
何以故?無明住地不斷不究竟者,過恒沙等所應斷法不斷不究竟。
【疏】應斷者,謂别相無知。
第二,明應得不得。
過恒沙等所應斷法不斷故,過恒沙等法應得不得、應證不證。
【疏】應得者,謂諸行及别相知見。
應證者,謂無知之斷也。
【鈔】諸行及别相知見者,恒沙萬行及照俗參差之智。
【疏】第三,從是故無名住地以下,仍明無明住地為衆惑之本。
是故無明住地積聚,生一切修道斷煩惱、上煩惱,彼生心上煩惱、止上煩惱、觀上煩惱、禅上煩惱、正受上煩惱、方便上煩惱、智上煩惱、果上煩惱、得上煩惱、力上煩惱、無畏上煩惱。
【疏】從是故以下,明無明住地為衆惑之本。
略舉十二,以明其相。
積聚生一切修道斷煩惱者,明修道應斷者,皆由無明住地為生。
此一句,總明下十一句,明映障諸境上煩惱,皆從無明住地而生。
彼者,彼無明住地,能生心上煩惱。
一雲:彼者,即謂彼心。
【鈔】經是故無明住地等者。
無名雲:以能生為煩惱,所生為上。
煩惱心者,總說三界心也。
四住地結,障于心識;無明住地,障彼淨智。
淨智者,又二種:一、障二乘,二、障菩薩。
今釋無明住地,皆生此衆結也。
将修禅定,先習止觀。
此别解欲界煩惱。
禅上,色界也;正受上,無色界說心止,盡于此也;方便上,無漏方便也;智上,智所知聞也;果上,有為未盡;得上,無為未極也。
此是二乘知障也。
力上、無畏上,此是菩薩智障也。
【疏】第四,從如是過恒沙以下,結無明住地,為衆惑之本。
如是過恒沙等上煩惱,如來菩提智所斷,一切皆依無明住地之所建立。
一切上煩惱起,皆因無明住地,緣無明住地。
【疏】從如是過恒沙以下,第四、結無明住地為衆惑之本。
皆因無明住地者,恒沙本無,而因住地為生,故雲皆因。
恒沙亦有可生之義,即住地助發,故雲皆緣。
【鈔】皆因無明住地等者,無名雲:但以無知為性,故名為因;雖智猶迷,謂之緣也。
【疏】從世尊于此起煩惱以下,第三結。
上第四舉二種煩惱,釋第三、二死兼除、不除。
所以在第三處為結者,上結二乘不究竟,以不斷無明住地為結,故逐便遂結也。
【鈔】故逐便遂結也者,上結文分四。
第一文,經雲:世尊!若無明住地,乃至無明為衆惑。
本雲緣無明住地,承此便故,今将第四煩惱文來第二中結之。
第二方明結前第三。
二死可見。
【疏】上第四,舉二種煩惱,釋二死兼除、不除中,本有四:第一、出煩惱體相;第二、明校量力用;第三、明潤業不同;第四、明斷除,今但略不結;第三、潤業不同,餘三皆結。
從初訖無始,無明住地結。
第一、出煩惱體相。
世尊,于此起煩惱,刹那心刹那相應。
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
【疏】于此起煩惱刹那心,刹那相應,舉四住地。
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舉無明住地。
從世尊若複過于以下,結上第二校量力用。
世尊,若複過于恒沙如來菩提智所應斷法,一切皆是無明住地所持所建立。
譬如一切種子皆依地生建立增長,若地壞者彼亦随壞;如是過恒沙等如來菩提智所應斷法,一切皆依無明住地生建立增長,若無明住地斷者,過恒沙等如來菩提智所應斷法皆亦随斷。
【疏】上第二,校量力用本有二:一、四住地劣,二、無明住地勝。
今但結無明住地勝,即而四住地劣。
自去上中即有法說比喻,今結中亦有法說比喻,可見。
上直言無明住地力勝故,此明諸煩惱成壞,皆以無明住地為本而結也。
【鈔】經所持建立者,無名雲:始起是為持,終成為建立。
生死由彼,滅豈容異? 【疏】如是一切以下,結上第四斷除。
如是一切煩惱上煩惱斷過恒沙等,如來所得一切諸法,通達無礙一
此三德義,出在大經,是彼經中宗極之義。
如來出世,安置衆生秘密藏中,我亦不久自住其中。
秘密藏者,即是涅槃,涅槃即是三德。
此經雖略,意亦同之。
須引彼經之廣文,用演今經之略說。
先且引經文,次解其義。
故哀難品雲:我今當令一切衆生及我諸子、四部之衆,悉皆安住秘密藏中。
我亦複當安住是中,入于涅槃。
何等名為秘密之藏?猶如伊字,三點若并,則不成伊;縱亦不成,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點若别,亦不得成。
我亦如是,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诃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異亦非涅槃。
我今安住如是三法,為衆生故,名入涅槃。
如世伊字。
釋曰:言如世伊字者,外國有新舊兩伊,舊伊橫豎,斷絕相離。
借此況彼,橫如烈火,豎如點水,各不相續。
不橫不同烈火,不豎不同點水。
應如此土草下,字相細,畫相連,是新伊相。
舊伊,可譬昔教三德,法身本有,波若修成,入無餘已,方是解脫,無複身智。
此則如豎點水,縱而相離。
三法各異,如橫烈火,各不相關。
此乃昔教大乘中縱橫之義。
疏文一往對小不滿以釋,應知通斥大小也。
新伊字,可喻今教三德,法身即照,亦即自在,名為三。
三無别體,是故不橫。
非前非後,故是非縱。
一即三,如大點。
三即一,如細畫。
三而一,一而三,不可一三思,故名不可思議。
不可思議者,即非三非一,名秘密藏,如世伊字。
此句是彼經之根本。
為顯此義,廣立問答,緻二十五品,洋洋無盡。
若失此意,令迷根本,将何指歸。
深會此義,銷釋今經,妙無不盡。
彼經言三目者,摩醯首羅,居色界頂一,統領大千。
一面三目,三目一面,不可言一三縱橫,若并若别,能嚴天顔,作世界主,徹照三千。
若不縱橫,嚴主照世,一切皆成。
三德亦爾,縱橫并别,秘藏不成。
不縱不橫,秘藏則成。
【疏】次舉波若,以對上第一智慧不滿。
智慧等故得涅槃。
【疏】次舉解脫,以對上第三解脫不滿。
解脫等故得涅槃。
【疏】次舉清淨,以對上第四清淨不滿。
清淨等故得涅槃。
【疏】次舉三點,以結七德滿足。
是故涅槃一味等味,謂解脫味。
【疏】是故涅槃一味等味,謂解脫味者,一味謂波若,等味謂法身,言此涅槃通名三德也。
涅槃無翻家義,即明涅槃含衆義也。
亦可昔日涅槃不即三德常住,今日涅槃即三德常住,故雲即是一味等味也。
前結二乘不滿,不明歸依與法身;此結如來究竟,不明斷與功德,蓋互舉為明也。
【鈔】涅槃無翻等者。
言涅槃一名,含于多義,故不可翻也。
如先陀婆,一名四實。
然雖如此寂義以為準則,所以自古諸德,或雲有翻,或雲無翻。
有無雖則不同,然亦不出寂滅之義。
故莊嚴大斌翻為寂滅,引文雲: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竺道生翻為滅定,林柔翻為無累解脫,梁帝翻為不生,肇雲無為開善,藏光宅雲同用滅度。
如是等諸師,釋雖不同,多分不出寂義者也。
【疏】從世尊以下,第二、結二乘不究竟。
就中又分為四:第一、正明二乘未斷無明住地故,不得三昧,所以不究竟也。
世尊,若無明住地不斷、不究竟者,不得一味、等味,謂明、解脫味。
【疏】第一,可見。
第二、從何以故以下,釋不斷無明住地不得一味。
就第二釋中即有二:第一、明應斷不斷。
何以故?無明住地不斷不究竟者,過恒沙等所應斷法不斷不究竟。
【疏】應斷者,謂别相無知。
第二,明應得不得。
過恒沙等所應斷法不斷故,過恒沙等法應得不得、應證不證。
【疏】應得者,謂諸行及别相知見。
應證者,謂無知之斷也。
【鈔】諸行及别相知見者,恒沙萬行及照俗參差之智。
【疏】第三,從是故無名住地以下,仍明無明住地為衆惑之本。
是故無明住地積聚,生一切修道斷煩惱、上煩惱,彼生心上煩惱、止上煩惱、觀上煩惱、禅上煩惱、正受上煩惱、方便上煩惱、智上煩惱、果上煩惱、得上煩惱、力上煩惱、無畏上煩惱。
【疏】從是故以下,明無明住地為衆惑之本。
略舉十二,以明其相。
積聚生一切修道斷煩惱者,明修道應斷者,皆由無明住地為生。
此一句,總明下十一句,明映障諸境上煩惱,皆從無明住地而生。
彼者,彼無明住地,能生心上煩惱。
一雲:彼者,即謂彼心。
【鈔】經是故無明住地等者。
無名雲:以能生為煩惱,所生為上。
煩惱心者,總說三界心也。
四住地結,障于心識;無明住地,障彼淨智。
淨智者,又二種:一、障二乘,二、障菩薩。
今釋無明住地,皆生此衆結也。
将修禅定,先習止觀。
此别解欲界煩惱。
禅上,色界也;正受上,無色界說心止,盡于此也;方便上,無漏方便也;智上,智所知聞也;果上,有為未盡;得上,無為未極也。
此是二乘知障也。
力上、無畏上,此是菩薩智障也。
【疏】第四,從如是過恒沙以下,結無明住地,為衆惑之本。
如是過恒沙等上煩惱,如來菩提智所斷,一切皆依無明住地之所建立。
一切上煩惱起,皆因無明住地,緣無明住地。
【疏】從如是過恒沙以下,第四、結無明住地為衆惑之本。
皆因無明住地者,恒沙本無,而因住地為生,故雲皆因。
恒沙亦有可生之義,即住地助發,故雲皆緣。
【鈔】皆因無明住地等者,無名雲:但以無知為性,故名為因;雖智猶迷,謂之緣也。
【疏】從世尊于此起煩惱以下,第三結。
上第四舉二種煩惱,釋第三、二死兼除、不除。
所以在第三處為結者,上結二乘不究竟,以不斷無明住地為結,故逐便遂結也。
【鈔】故逐便遂結也者,上結文分四。
第一文,經雲:世尊!若無明住地,乃至無明為衆惑。
本雲緣無明住地,承此便故,今将第四煩惱文來第二中結之。
第二方明結前第三。
二死可見。
【疏】上第四,舉二種煩惱,釋二死兼除、不除中,本有四:第一、出煩惱體相;第二、明校量力用;第三、明潤業不同;第四、明斷除,今但略不結;第三、潤業不同,餘三皆結。
從初訖無始,無明住地結。
第一、出煩惱體相。
世尊,于此起煩惱,刹那心刹那相應。
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
【疏】于此起煩惱刹那心,刹那相應,舉四住地。
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舉無明住地。
從世尊若複過于以下,結上第二校量力用。
世尊,若複過于恒沙如來菩提智所應斷法,一切皆是無明住地所持所建立。
譬如一切種子皆依地生建立增長,若地壞者彼亦随壞;如是過恒沙等如來菩提智所應斷法,一切皆依無明住地生建立增長,若無明住地斷者,過恒沙等如來菩提智所應斷法皆亦随斷。
【疏】上第二,校量力用本有二:一、四住地劣,二、無明住地勝。
今但結無明住地勝,即而四住地劣。
自去上中即有法說比喻,今結中亦有法說比喻,可見。
上直言無明住地力勝故,此明諸煩惱成壞,皆以無明住地為本而結也。
【鈔】經所持建立者,無名雲:始起是為持,終成為建立。
生死由彼,滅豈容異? 【疏】如是一切以下,結上第四斷除。
如是一切煩惱上煩惱斷過恒沙等,如來所得一切諸法,通達無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