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鬘經疏義私鈔卷之三
關燈
小
中
大
,得法眼淨;八千比丘不受諸法,漏盡意解。
如斯之例,悉是兼三之說,但大非一。
如法華經雲:十方世界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唯一佛乘及。
此經會五乘歸一乘,即唯一非大。
若例一以釋大,此大是一家之大。
仍例為二釋:先明果一家之大,次明因一家之大,可見。
○六辨體 【疏】若論乘體,善有二種:一、報善,二、習善。
報善雖有脫重令輕之能,但匿金剛以還,不緻于佛果故。
隻是緣由,不為正體,故今但以習善為體。
又解與善,解是乘之本,善是乘之末。
今就末為乘,不以本為乘。
何則?道有通不通,若以解為乘,則乘名不廣。
善即乃至一稱南無,無非是善,故乘名即廣,所以隻就末為乘體。
又凡夫向三有善,亦不為乘體。
何即?又乘是為出生死期,作常住果。
【鈔】辨乘體中,先定體。
言報習二善等者,報善謂果報之善。
脫重等者,脫四趣重得天人報,脫六道重得二乘報,脫二乘菩薩重乃至等覺脫下地報,若至佛地即無出報,故雲三賢十聖有果報。
唯佛一人居法性土,以身同遮那無變易報,故所居以法性為土,能所體一故也,故雲不緻佛果也。
但是緣助令至後位,終不為正體耳。
又解是乘之本等者,習善之中有所習之善,有能解知是善之心,先有解知是善方可習善,故解本而善末。
今取末者,言凡是善悉可為乘之體也。
以體通故不取解者,有人修善未必解知,故不取也,以解心不通故也。
如乃至童子戲聚沙為佛塔等,未必知是善,雖無知心其善不無,皆堪為體也。
如此之例并可準知,是故文中舉一稱南無,即是此意。
【疏】凡夫向三有善,但期三界之内,不指常住,故亦不為乘體。
【鈔】次凡夫向。
三、有善下,明所期。
善即不殊,前由所期近故,故亦不為乘體。
【疏】若論收會,會三善,廢三教,破三執。
又雲:善即今昔雖殊,即是一善,理無可會。
但教則立名義各異,故會之入一。
所以文則言正法住,正法滅,為大乘故說。
三執如前。
【鈔】三、若論收會下,會收。
言三善者,人、天為一善,二乘為一善,七地、大乘為一善。
三教、三執,準此可知。
說三執如前者,如前攝受章中明所蘊藏文,五乘之人不出三執,随執授教也。
○七廣分章 【疏】就第一、正明一乘中,又分為三:第一、從初訖出世間善法,總會五乘;第二、從如世尊說六處以下,别會二乘因;第三、從世尊、阿羅漢、辟支佛有怖畏以下,即會二乘果。
【鈔】七、廣分章,可見。
○八、明别會二乘意 【疏】前攝受正法章,但取能生之心,以為攝受正法,不取所生五乘之行,即取義未盡。
今此章盡取能生所生,皆入一乘,故先有總會也。
人天未有别求,亦未定大小之名,則因總會,理自可足。
七地以還,本來求佛,自為大乘,無應重會。
但二乘為物所信,莫不謂有别因果,所以殷勤重會也。
【鈔】八、明别會二乘中,言但取能生之心等者。
前何以名為攝受正法?以八地已上,一念攝受一切法,為攝受此心,能生五乘之行,教化衆生,名為能生。
章中之意,隻在能生之心,有出生五乘之用,實未會五乘歸入一乘。
今章悉會能生心中三行,并所生五乘入一乘,故與前章異也。
人天未有别求大乘故,是故未定大小之名,總會即足。
七地本來求妙覺果,但行在功行滿,入無功用,自成佛果,不用重會。
二乘是出家内衆,常随于佛,人皆謂有别因别果,異于人天及以菩薩,故須重會也。
○九、釋疑顯同。
【疏】然上攝受正法章,唯明八地以上攝受之義,故所言他分,理自可證。
而今此章盡取能生、攝受、所生五乘,皆為一乘,即所言他分,何以為證?釋曰:解文雖爾,所名他分,亦有所以。
何則?就實為論,定位以上,已信一乘之義,況乎七地?然就教為談,初地以上,七地以還,斷結觀境,與二乘齊,故于一乘義,猶未明了。
若論明達,唯在八地以上,所以此章亦雲明他分行也。
【鈔】九、釋疑中。
言而今此章盡取等者,此設難也。
難雲:五乘之中,七地已下是自分行,何以俱名他分行耶?釋曰:現文雖爾,當尋文内之意。
何者?就實機實教而為論。
初住菩薩名為定位,此時已信一切諸法皆從一乘生,畢竟皆歸一乘義,況乎七地而不信耶?但如來有教道權化之說,即七地次第心中行十波羅蜜等,故于一乘猶未明了,入無功用一心中行,方為明達,是故此章亦為他分行也。
初住了一乘主義,具在華嚴難初發心住文,雲所有慧身不由他悟,分身百分,成佛道,化衆生等,此乃實教之說。
言初地已上,七地已還等者,璎珞上卷雲:從初地至七地,伏斷三界業果盡;八地已上,有無明習存。
【疏】就第一總會中,即有二:第一、佛命說。
佛告勝鬘:汝今更說一切諸佛所說攝受正法。
【疏】前攝受正法章,每發言勝鬘先請求說,今此章佛自先命者,前章既是他分深行,不敢自宣,故命而說也。
上來其所說莫不契理,無所可疑,所以不待其請,先命更說也。
汝今更說一切諸佛所說攝受正法者,更應如諸佛說所生能生,皆入一乘也。
【鈔】次釋經文中。
言前章每發言,先請求說者,前願攝初受命之文,即是求說爾時勝鬘白佛言:我今當複承佛威神,說調伏大願真言無異。
次如來聽說雲:佛告勝鬘:恣聽汝說。
次行攝初雲:勝鬘白佛:我當承佛神力,更複演說攝受正法廣大之義。
次佛言便說,次明人法相,即中亦然,故雲每發言也。
【疏】第二、勝鬘受來而說。
就第二、勝鬘奉旨而說,即有二:第一、先會能生,第二、從世尊!如阿耨達池以下會所生。
就第一會能生中,亦有二:第一、正會。
勝鬘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即白佛言:世尊,攝受正法者即是摩诃衍。
【疏】即是摩诃衍者,明能
如斯之例,悉是兼三之說,但大非一。
如法華經雲:十方世界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唯一佛乘及。
此經會五乘歸一乘,即唯一非大。
若例一以釋大,此大是一家之大。
仍例為二釋:先明果一家之大,次明因一家之大,可見。
○六辨體 【疏】若論乘體,善有二種:一、報善,二、習善。
報善雖有脫重令輕之能,但匿金剛以還,不緻于佛果故。
隻是緣由,不為正體,故今但以習善為體。
又解與善,解是乘之本,善是乘之末。
今就末為乘,不以本為乘。
何則?道有通不通,若以解為乘,則乘名不廣。
善即乃至一稱南無,無非是善,故乘名即廣,所以隻就末為乘體。
又凡夫向三有善,亦不為乘體。
何即?又乘是為出生死期,作常住果。
【鈔】辨乘體中,先定體。
言報習二善等者,報善謂果報之善。
脫重等者,脫四趣重得天人報,脫六道重得二乘報,脫二乘菩薩重乃至等覺脫下地報,若至佛地即無出報,故雲三賢十聖有果報。
唯佛一人居法性土,以身同遮那無變易報,故所居以法性為土,能所體一故也,故雲不緻佛果也。
但是緣助令至後位,終不為正體耳。
又解是乘之本等者,習善之中有所習之善,有能解知是善之心,先有解知是善方可習善,故解本而善末。
今取末者,言凡是善悉可為乘之體也。
以體通故不取解者,有人修善未必解知,故不取也,以解心不通故也。
如乃至童子戲聚沙為佛塔等,未必知是善,雖無知心其善不無,皆堪為體也。
如此之例并可準知,是故文中舉一稱南無,即是此意。
【疏】凡夫向三有善,但期三界之内,不指常住,故亦不為乘體。
【鈔】次凡夫向。
三、有善下,明所期。
善即不殊,前由所期近故,故亦不為乘體。
【疏】若論收會,會三善,廢三教,破三執。
又雲:善即今昔雖殊,即是一善,理無可會。
但教則立名義各異,故會之入一。
所以文則言正法住,正法滅,為大乘故說。
三執如前。
【鈔】三、若論收會下,會收。
言三善者,人、天為一善,二乘為一善,七地、大乘為一善。
三教、三執,準此可知。
說三執如前者,如前攝受章中明所蘊藏文,五乘之人不出三執,随執授教也。
○七廣分章 【疏】就第一、正明一乘中,又分為三:第一、從初訖出世間善法,總會五乘;第二、從如世尊說六處以下,别會二乘因;第三、從世尊、阿羅漢、辟支佛有怖畏以下,即會二乘果。
【鈔】七、廣分章,可見。
○八、明别會二乘意 【疏】前攝受正法章,但取能生之心,以為攝受正法,不取所生五乘之行,即取義未盡。
今此章盡取能生所生,皆入一乘,故先有總會也。
人天未有别求,亦未定大小之名,則因總會,理自可足。
七地以還,本來求佛,自為大乘,無應重會。
但二乘為物所信,莫不謂有别因果,所以殷勤重會也。
【鈔】八、明别會二乘中,言但取能生之心等者。
前何以名為攝受正法?以八地已上,一念攝受一切法,為攝受此心,能生五乘之行,教化衆生,名為能生。
章中之意,隻在能生之心,有出生五乘之用,實未會五乘歸入一乘。
今章悉會能生心中三行,并所生五乘入一乘,故與前章異也。
人天未有别求大乘故,是故未定大小之名,總會即足。
七地本來求妙覺果,但行在功行滿,入無功用,自成佛果,不用重會。
二乘是出家内衆,常随于佛,人皆謂有别因别果,異于人天及以菩薩,故須重會也。
○九、釋疑顯同。
【疏】然上攝受正法章,唯明八地以上攝受之義,故所言他分,理自可證。
而今此章盡取能生、攝受、所生五乘,皆為一乘,即所言他分,何以為證?釋曰:解文雖爾,所名他分,亦有所以。
何則?就實為論,定位以上,已信一乘之義,況乎七地?然就教為談,初地以上,七地以還,斷結觀境,與二乘齊,故于一乘義,猶未明了。
若論明達,唯在八地以上,所以此章亦雲明他分行也。
【鈔】九、釋疑中。
言而今此章盡取等者,此設難也。
難雲:五乘之中,七地已下是自分行,何以俱名他分行耶?釋曰:現文雖爾,當尋文内之意。
何者?就實機實教而為論。
初住菩薩名為定位,此時已信一切諸法皆從一乘生,畢竟皆歸一乘義,況乎七地而不信耶?但如來有教道權化之說,即七地次第心中行十波羅蜜等,故于一乘猶未明了,入無功用一心中行,方為明達,是故此章亦為他分行也。
初住了一乘主義,具在華嚴難初發心住文,雲所有慧身不由他悟,分身百分,成佛道,化衆生等,此乃實教之說。
言初地已上,七地已還等者,璎珞上卷雲:從初地至七地,伏斷三界業果盡;八地已上,有無明習存。
【疏】就第一總會中,即有二:第一、佛命說。
佛告勝鬘:汝今更說一切諸佛所說攝受正法。
【疏】前攝受正法章,每發言勝鬘先請求說,今此章佛自先命者,前章既是他分深行,不敢自宣,故命而說也。
上來其所說莫不契理,無所可疑,所以不待其請,先命更說也。
汝今更說一切諸佛所說攝受正法者,更應如諸佛說所生能生,皆入一乘也。
【鈔】次釋經文中。
言前章每發言,先請求說者,前願攝初受命之文,即是求說爾時勝鬘白佛言:我今當複承佛威神,說調伏大願真言無異。
次如來聽說雲:佛告勝鬘:恣聽汝說。
次行攝初雲:勝鬘白佛:我當承佛神力,更複演說攝受正法廣大之義。
次佛言便說,次明人法相,即中亦然,故雲每發言也。
【疏】第二、勝鬘受來而說。
就第二、勝鬘奉旨而說,即有二:第一、先會能生,第二、從世尊!如阿耨達池以下會所生。
就第一會能生中,亦有二:第一、正會。
勝鬘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即白佛言:世尊,攝受正法者即是摩诃衍。
【疏】即是摩诃衍者,明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