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鬘經疏義私鈔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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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過?已上并是經論誠文。

     【疏】從我當承佛神力以下,第二、明攝行。

    私雲:正明出生義,又開為二:第一、正明行攝;第二、從爾時,世尊于勝鬘所說以下竟章,亦明如來贊成就。

    第一、正明行攝,又分為三:第一、先出行攝之體,亦可能生之體;第二、從譬如劫初成時以下,正明出生義;第三、從世尊攝受正法,攝受正法者以下,明相即以釋物疑。

    第一中亦有三:第一、受命。

     勝鬘白佛:我當承佛神力,更複演說攝受正法廣大之義。

     【疏】第二,許聽。

     佛言:便說。

     【疏】第三,從白佛以下,正出行體,皆可見。

     勝鬘白佛言:攝受正法廣大義者,則是無量得一切佛法攝八萬四千法門。

     【疏】廣大義者,謂行體也。

    一雲牒前句。

    從則是無量以下,皆釋廣大八萬四千法門。

    餘疏有記,而今不記。

     【鈔】八萬四千法門者,結八地三行之體,不出八萬四千法門。

    大小乘經論所出不同,今存一釋。

    賢劫經雲:佛初發心至分舍利,凡有三百五十度門,一一皆有六度,合二千一百;又對四分,合八千四百;一變為十,合八萬四千。

    彼經文相稍隐,古來皆用以為準的。

    然諸經所出雖多,不出四谛。

    八萬四千法藏即苦谛,塵勞門即集谛,對治門、三三昧門、諸陀羅尼門,此三合為道谛,諸波羅蜜門即滅谛。

    大論:問:三昧與陀羅尼何别?答:陀羅尼慧性,三昧定性,故将此二合為道谛,但是對治之義。

     【疏】就第二、明其出生義,凡有四譬,分為二:第一、初二譬,明法能出生;第二、後二譬,明人能出生。

    所以知者,前二譬直言攝受正法而不見善男女,後二譬即合中皆言善男女。

    就第一、明法能出生中,二譬自分為二:第一、雲興譬。

     譬如劫初成時,普興大雲,雨衆色雨及種種寶;如是攝受正法,雨無量福報及無量善根之雨。

     【疏】明其蔭覆之義,言八地以上,攝受正法,能蔭覆衆生貧人。

    亦第二有大水譬,明其洗蕩之用,言八地以上,攝受正法,亦能洗蕩衆生垢累。

    就第一雲譬,即開合為二。

    譬中即有四句:初句譬如劫初成時,譬八地以上真身初建;第二句普興大雲,譬應身說法。

    此二句皆為能生攝受作譬。

    第三句雨衆色雨,譬能生五乘因;第四句及種種寶,亦譬能生五乘果。

    此二句皆為所生五乘作譬。

    第二合譬有三句:初句如是攝受正法,并合上能生中劫成雲興;二譬言八地以上,真身初建,垂應化物,則義同劫成雲興。

    第二句雨無量福報,退合上所生中及種種寶;言八地以上,攝受能生五乘果,即義同雨種種寶。

    第三句及無量善根之雨,超合上所生中雨衆色雨;言能生五乘因,即義同雨衆色雨。

     【鈔】蔭覆衆生、貧人等者,衆生乏五乘之法财,蘊五住之惑垢也。

     真身初建,應身說法者,璎珞雲:從初地至佛地,有二種法身:一極果法身,二應化法身。

    于第一義谛法流水中,從實性生智,故實智為法身。

    法名自體,集義為身。

    一切衆生善根,感此實智法身,故法身能現應無量法身。

    所謂一切世界國土身,一切衆生身,一切佛菩薩身,皆悉能現。

    不可思議國土亦然。

    應身說法相,具如釋迦一化所演半滿之教無異也。

     【疏】就第二,大水譬開為三:第一、開比。

     世尊,又如劫初成時,有大水聚,出生三千大千界藏,及四百億種種類洲。

     【疏】比中亦有四句:初句又如劫成時,亦比八地以上真身初建;第二句有大水聚,亦比應身說法,此二句亦皆為能生攝受作比;第三句出生三千大千界藏者,比能生菩薩大乘;第四句及四百億種種類州,比能生四乘。

     第二,合比。

     如是攝受正法,出生大乘無量界藏,一切菩薩神通之力,一切世間安穩快樂,一切世間如意自在,及出世間安樂。

     【疏】第二、合比,即有五句:初句,如是攝受正法,亦并合上能生中劫成大水;二、比,言八地真身初建,垂應說法,即義同劫成,有大水聚也;第二句,出生大乘無量界藏,一切菩薩神通之力者,合上所生中出生三千大千界藏;第三句,一切世間安穩快樂,舉人乘,合上四百中一百州;第四句,一切世間如意自在,舉天乘,合上四百中二百州;第五句,及出世間安樂,舉二乘,共合上四百中三、四百州。

    明二乘同出三界,故共合也。

     第三,雙結開合。

     劫成,乃至天人本所未得,皆于中出。

     【疏】劫成乃至天人本所未得,皆于中出者,第三,雙結開、合。

    劫成,取開、比之初;天人本所未得,取合、比之末;出世間安樂,是天人本所未得。

    比取其初,合取其末,中間為略,故雲乃至。

    皆于中出者,雙結大千界藏及四百億類州,皆從劫中而出,亦天人本所未得,皆從攝受而生也。

    此二比有三可辨:一、為本作比,即二比皆雲劫初成時,故文意皆同;二、為迹作比,前比普興大雲,後比有大水聚,故意一文異;三、為所生作比,前比合人而辨因果,後比辨人而合因果,故文意皆異。

    然亦無大意,但聖人說法,互舉而明也。

     【鈔】有三可辨者,雲興大水。

    二比之中,皆有劫成,并喻八地已上真身之本,此即文同,其意亦同。

    二比之中,皆有垂應之迹,此即文異而意同。

    文異者,即普興大雲,有大水聚也。

    二比之中,前比但言雨衆色雨是因,及種種寶是果,而不明人人合在因果之中;後比但言菩薩神通及安隐等,而不明因果因果合在人中,故文意皆異。

    互舉而明者,言初本中,一切菩薩真身之本皆同,故文意皆同以顯之。

    一切菩薩從本垂迹雖同,而化迹各異,故意同文異。

    以第三所生中,前比但出法,後比但出人者,互舉而明也。

    何者?八地真身初建,垂應說法,不出五乘因果。

    或舉法以顯人,故如前比;或舉人顯法,即如後比。

    一代教門,此即極多,溢敷經論表之。

    所化五乘,或開因果而顯人不同,或開于人而顯因果有異,故雲互舉而明也。

    然亦不出從真起應,說五乘法,化五乘人,說因說果,或離或合,即收一化人之興法,能化所化,聲無不盡,即是菩薩一念無功用行中,攝受一切諸行等法,故雲行攝也。

     【疏】從又如大地以下,明出生中,第二、明人能出成就中,亦有二比,自為二:第一、名重擔比,明八地以上大士荷負衆生之義;第二、名寶藏比,明八地以上大士為衆生蘊藏之義。

    就第一重擔比,即開合為二。

    就開比即有二:第一、初二句,為八地以上能負人作比; 【鈔】荷負衆生之義者,菩薩垂形九道,同事而攝,故經雲:而生五道,以現其身,為大醫王,善療衆病。

    蘊藏之義者,一念含藏五乘之法,故經雲:集衆法寶,如海導師。

     又如大地,持四重擔, 【疏】第二,從何等為四以下,為所負法作比。

     何等為四?一者、大海,二者、諸山,三者、草木,四者、衆生。

     【疏】有四句:一、大海比菩薩,言廣抱衆生,即如大海抱納無窮,故以為比;二、諸山比緣覺乘,言真高出,亦如衆山之高,故以為喻;三、草木比聲聞乘,言其頭數繁多如草木,故以為比;四、衆生共比人、天乘,人、天乘但在生死中,如衆生處處受生,故以為況。

     【鈔】緣覺出聲聞之上,故喻之以山,菩薩可不高耶?菩薩垂形,六道和光,同塵利物,故喻之以海廣抱。

     【疏】第二、合比,分為三:第一、正合,第二、結合,第三、贊歎能負人。

    就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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