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鬘義記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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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溫室義記
下次解釋四智不究。
于中有二。
一明二乘不得四智。
第二若智一切苦下。
明如來得。
□曰是中為明羅漢辟支有怖。
正應說彼二不得。
何須宣說如來得乎。
釋還兩。
第一舉彼為形二乘顯其不得。
二欲?示二乘所入。
是以須論。
前涅槃中。
先明佛得。
後明羅漢辟支不得。
今此先明二乘不得。
後明佛得。
文之左右。
就明二乘不得之中。
先明不得。
羅漢辟支後身菩薩為無明地之所覆下。
明其不得四智所以。
以其不成一切德故。
前涅槃中。
先明二乘不得所以。
後明不得。
今四智中。
先鄣不得。
後明二乘不得所以。
此亦是具文之左右。
前不得中。
有總有别。
初□有餘不了義說。
是其總也。
餘是具也。
總中先牒如來昔言。
下奪之。
前中言者。
如來昔言。
羅漢辟支。
是得智人。
觀察解脫四智究竟。
是四智相。
無學聖智。
是其解脫。
解脫即是四智正體。
羅漢辟支。
出觀有中。
觀彼解脫。
生其四智究竟之想。
名觀解脫四智究竟。
此究竟時。
名蘇息處。
離分段死。
故名為蘇。
六道之中。
不複往來。
□之為息。
下正辨之。
亦是如來方便有餘不了說者。
同前涅槃。
故言亦是。
權言導得。
??曰方便。
實有不得。
名為有餘不了義說。
就下别中。
初何以故。
徴前起後。
如來昔時說為畢竟。
我今何故說為方便有餘不了。
有二死下。
對問弁釋。
于中先明我生已盡是其方便。
得有餘下。
就梵行立明其方便。
凡夫人下。
就所作辨明其方便。
所斷煩惚更不能下。
就不受後明其方便有餘不了。
我生盡中。
先明二死。
然後就之彰昔方便。
明二死中。
先舉二數。
亦有二生。
且雲死耳。
次别兩名。
先問後列二種義。
廣死如别章。
此應具論。
今且釋名。
分段死者六道果報。
三世分異名為分段。
盡壞名死。
故言不思議變易死者。
泛釋有三。
一微細生滅。
前變後易。
名為變易。
變易是死。
名變易死。
故地持中。
生滅壞苦名變易苦。
此之一義。
該通凡聖。
二緣照無漏所得法身。
神化自在。
能變能易。
故雲變易。
性是死法。
名變易死。
此之一義。
聖有凡無。
三真證法身。
隐顯自在。
名為變易。
變易非死。
但此變易猶為無常死法所随。
就彼變易法身之上。
以論生死名變易死。
此之一義。
大有小無。
今此所論。
據第二門。
以說聖人無漏法身為生死故。
名不思議。
下就人弁。
分段牒初。
謂虛僞下。
就人定之。
小乘法中凡夫學人。
大乘法中外凡善趣。
此等皆于三界地中。
妄愛受生。
故名虛僞。
虛僞衆生所受生死。
名分段死。
變易牒後。
謂羅漢等。
就人弁定。
羅漢辟支相别可知。
誰是大力。
所謂種性解行菩薩。
彼有何義。
二輪煩惚。
全未斷除。
而不為彼煩惚所牽。
又于三界。
受生自在。
故名大力。
問曰。
涅槃宣說地前以為凡夫具煩惚性。
何緣得與羅漢辟支齊為變易。
釋言。
彼于六道。
生死雖分斷除。
無偏盡處。
故說為凡。
五住惑中。
未有盡處。
名具煩惚。
若望二乘。
彼是大聖。
二鄣清淨。
變易何疑。
問曰。
法華優波提舍宣說地前為分段生。
此經雲何言是變易。
釋言。
地前有五種身。
一法性身。
謂性種性及解行中清淨向等。
二實報身。
謂習種性及解行中得前方便。
三應化身。
依前二種現化随物。
四是生滅變易法身。
所謂緣照無漏業果。
五分段身。
謂無始來有漏業果。
五中前三。
非生死法。
後二生死。
彼法華論據第五門。
說為分段。
此就第四言是變易。
不相乖背。
意生身者。
是初地上一切菩薩。
彼人受生無?自在。
如心如意。
名意生身。
意有何義。
彼如意乎。
意有三義。
一速疾義。
二遍到義。
三無?義。
地上菩薩受生如是。
乃至究竟無上菩提。
彰其分齊。
上立二死。
下就此二明其方便。
二種死中。
以二乘人斷分段故。
如來說其我生已盡。
故是方便。
下次就其梵行已立。
以明方便。
梵行已立。
是證滅智。
滅有有餘無餘之别。
分段盡處。
名曰有餘滅。
變易盡處。
說為無餘。
二乘但得分段盡處。
名有餘證。
如來就此說梵行立。
故是方便。
下次就其所作已辦。
明其方便。
所作已辦。
是修道智。
道有二種。
一分段對治。
二變易對治。
二乘始修分段對治。
如來就此說其作辦。
故是方便。
文中兩句。
第一對人彰昔方便。
第二對鄣顯昔方便。
凡夫不辦。
七學未作。
是對人也。
凡夫于彼無學聖道。
未能成辦。
羅漢辟支。
刑對彼人。
名為已辦。
不望大乘。
故是方便。
七學于彼無學聖道。
未能修作。
羅漢辟支。
刑對彼人。
名為所作。
不望大乘。
故是方便。
二乘因中。
三果四向名七學人。
據果返望。
說彼為先。
彼先未作。
今已作未。
釋言。
現今七種學人。
猶故未作。
無學所作。
若言現今羅漢辟支。
本為學人。
先未作者。
今時已作。
今作竟故名無學。
問曰。
凡夫及七學人。
于無學果。
皆不能作并不能辦。
何故偏言凡夫不辦七學未作。
隐顯故爾。
等是隐顯。
何故不說凡夫未作七學不辦。
釋言。
但說凡夫不辦。
明知未作。
若說七學所不辦者。
謂其能作。
無學所作為遮此疑。
是故不說七學不辦。
謂虛僞下。
是第二句。
對鄣顯也。
一切煩惚無非虛僞。
于中别分受生妄愛。
虛妄中極。
偏名虛僞。
如來以其所修聖道。
能斷如是虛僞煩惚。
故說作辦。
不望無明。
故是方便。
下次就其不受後有。
以明方便有餘不了。
不受後有。
是斷集智。
集有二種。
一分段因。
二變易因。
羅漢辟支斷分段因。
餘因未斷。
如來偏就斷分段因。
說不受後。
故是方便。
文中初言所斷煩惚更不受後名不受後。
鄣昔方便。
非盡已下。
明今有餘不了之義。
以此類前。
齊應具明方便有餘。
但前略故。
宜彰方便不說有餘不了之義。
明方便中。
羅漢辟支所斷煩惚更不受者。
所斷四住畢竟永滅。
更不受後分段身也。
如來就此。
是故說其得不受後。
下明有餘不了義中。
先開二門。
後廣釋之。
言二門者。
非盡煩惚。
是第一門。
不斷集體。
非盡受生。
是第二門。
不斷集能。
下廣釋中。
何故問也。
羅漢辟支。
二輪惑亡。
三界生盡。
今何故言非盡煩惚非盡受生。
有煩惚下。
對問釋弁。
先明非盡一切煩惚。
又如取下。
廣明盡非一切受生。
前明非盡一切惚中。
言有煩惚羅漢辟支所不斷者。
略明非盡一切煩惚。
有二種下。
廣明非盡一切煩惚。
于中先明一切煩惚。
羅漢辟支所不斷下。
彰其不盡。
前中應先解五住義然後釋文。
五住之義。
廣如别章。
文中有三。
一别明四住。
二心不相應無始已下。
别彰無明。
三此四力下。
四住無明相對弁異。
前四住中。
地之與起相對分别。
煩惚有二。
總以?舉。
次列兩名。
先徴後列。
言住地者。
是四住體。
言及起者。
四住所起。
是二雲何。
泛釋有四。
一性事分别。
彼事識中。
取性煩惚名為性惑。
說之為地。
餘見受等。
緣境别生。
說為事惑。
通名為起。
彼取性者。
馬鳴論中。
名執取相。
亦名執相應染。
餘見愛等。
馬鳴論中。
名計名字相。
尋名計我。
及生諸結。
名計名字。
二本末分别。
于前事中。
十使為地。
餘纏垢等。
以之為起。
三成起分别。
一切煩惚宿習性成。
同名為地。
對緣現生。
斯名為起。
四前後分别。
一切煩惚前能生後。
通名為地。
後起依前。
同名為起。
下釋其相。
先解地體。
住地有四。
牒以舉數。
次列其名。
先問後列。
見一處者。
五利煩惚推求名見。
入見道時。
一處并斷。
名見一處。
言住地者。
本為未依。
名之為住。
本能生末。
目之為地。
欲愛地者。
欲界地中一切煩惚。
除無明見。
說為欲愛。
以此界中着外五欲。
故名欲愛。
理實欲界亦愛自身。
着欲情多。
故偏言之。
又蕳上界所愛色身。
偏說欲愛。
住地同前。
色愛地者。
色界地中一切煩惚。
除無明見。
說為色愛。
以此界中舍。
外五欲。
着己色身。
故名色愛。
理實色界亦愛己心。
以此界中着色情多。
偏說色愛。
又蕳無色愛着心故。
偏說色愛。
住地同前。
有愛地者。
無色界中一切煩惚。
除無明見。
說為有愛。
此若背下。
應當說之為無色愛。
若随所取。
應名心愛。
今為破患。
故名有愛。
破何等患。
外道多取無色界中。
以為涅槃。
絕離心愛。
今為破之。
故說有耳。
住地同前。
此四住下。
解釋地義。
能生起惑。
故名為地。
上來解地。
下次明起。
起者牒前。
言刹那心刹那相應。
弁釋其相。
刹那胡語。
此憣名念。
粗起煩惚。
作念現起。
名刹那心。
作念起惑。
是心法中諸煩惚數。
與心别體。
共心相應。
故曰相應。
如想受等。
共心相應。
故馬鳴言。
心異念異。
同知同緣。
名相應染。
彼名愛結以為念矣。
上來第一别明四住。
自下第二别彰無明。
初言心不相應無始。
蕳别其相。
心不相應蕳異向前刹那相應。
餘起煩惚與心别體。
共心相應。
此無明地。
即指七識妄想心體。
以為無明。
不别心外有數法共心相應。
是故說為心不相應。
故馬鳴言。
即心無覺。
常無别異。
名不相應。
問曰。
前說四住所起是心相應。
今言無明心不相應。
四住恒沙。
竟複如何。
釋言。
恒沙有二分别。
一蕳末異本。
對無明地。
恒沙之惑。
唯心相應。
故下文言。
于此起煩惚刹那相應。
二随義細分。
有是相應。
有非相應。
是義雲何。
如馬鳴說。
第七識中。
義别六重。
一無明地。
二是業識不相應染。
三是轉不相應染。
四是現識不相染應。
五是智識心相應染。
六不斷識心相應染。
六中初一。
是無明地。
後五恒沙。
五中前三。
是不相應。
後二相應。
故恒沙惑義有兩兼。
四住地中。
亦有兩義。
一蕳末異本。
唯心相應。
此雲何知。
四住在于事識之中。
如馬鳴說。
事識中惑。
一向名為心相應染。
明是相應。
又恒沙惑尚心相應。
四住何疑。
二随義細分。
有是相應。
有非相應。
現行之者與心相應。
性成之者心不相應。
故雜心中。
一論師說使是相應。
一論師說是不相應。
有四住中别體。
起者是心相應。
與無明地同體義分。
是不相應。
無始蕳刹那心也。
此無明地久來性成。
不同起惑作念現生。
故曰無始。
無明住地列其名字。
愚闇之心。
體無惠明。
故曰無明。
為彼恒沙起惑所依。
名之為住。
能生恒沙。
目之為地。
上來第二别彰無明。
自下第三四住無(以下阙) 約之以弁真歸。
若有衆生是其種(以下半行阙)蒙佛化益。
得法津澤生信樂者。
得法潤益。
地前未證。
故說信樂。
歸依法僧是二歸者。
約人弁歸。
向前衆生。
歸依地上法之與僧。
此法與僧。
是真二歸。
下次明其一體。
三歸亦名同體。
三寶皆用實性為舶。
故名同體。
故涅槃雲。
若能觀三寶。
常住同真谛。
是實性中。
無三差别。
故名一體。
于中初言非此二歸是歸如來。
蕳别同異。
歸第一下。
彰同異别。
于中初言歸第一義是歸如來。
略以?舉。
此言不足。
若具應言歸依法僧第一義谛。
是歸如來。
第一義谛事别則非理同故。
此是二歸依第一義下。
略以釋之。
法僧實性與佛不殊。
故歸法僧第一義谛。
是其究竟歸依如來。
歸佛實性名為究竟。
何以故下。
問答廣釋。
故何問也。
三歸各别。
何故歸依法僧義者。
得名究竟歸依如來。
無異下。
釋無異如來。
法僧實性。
不異佛性。
無異二歸。
如來實性。
不異法僧。
如來即三。
結成無異。
蕑去相似。
是以言。
即此言稍若。
略具應言如來實性即三歸性。
如來正可即餘二歸。
何故即三。
就佛體實。
義分以為三歸性故。
從上羅漢有歸怖來。
大段第二。
會彼小果。
以入一乘。
自下第三。
釋會所以。
何故問也。
三乘皆是如來所說。
何故上來會二入一。
下釋會意。
明一乘道是佛實說。
餘二方便。
方便不實。
故會入一。
于中初明一乘是實。
若如來下。
明二是權。
即是大下。
會權入實。
明一實中。
說一乘道如來無畏師子說者。
當實而說。
内心不怯。
故言無畏。
言中決定。
名師子吼。
明二權中。
若随彼欲而方便者。
佛随小欲。
方便為說二乘法也。
下會入中。
即大無二。
攝權入實。
二乘入一。
釋無所以。
以二入一。
是故言無。
一乘即是第一義乘。
弁定所入。
所入是其第一義乘。
不同權大。
乘依理成。
是故名為第一義乘。
上來五章。
明一乘行。
自下八章。
明一乘理。
理者所謂如來藏性。
于中前三。
指示藏體。
後之五章。
解釋藏義。
就前三中。
初明聖谛。
谛是藏诠。
故先明之。
第二說藏。
藏是谛實。
是以次弁。
三明法身。
顯前藏體。
雲何顯藏。
藏理在隐。
法身出相。
在隐難明。
出相易顯。
故舉出纏離相法身。
顯示在隐難識之藏。
故下文言。
如是法身不離煩惚名如來藏。
後五章中。
空義隐覆。
解釋能藏。
以有空義隐覆真實故名為藏。
一谛一依。
解釋所藏。
一谛藏體。
于中有二。
一明二乘不得四智。
第二若智一切苦下。
明如來得。
□曰是中為明羅漢辟支有怖。
正應說彼二不得。
何須宣說如來得乎。
釋還兩。
第一舉彼為形二乘顯其不得。
二欲?示二乘所入。
是以須論。
前涅槃中。
先明佛得。
後明羅漢辟支不得。
今此先明二乘不得。
後明佛得。
文之左右。
就明二乘不得之中。
先明不得。
羅漢辟支後身菩薩為無明地之所覆下。
明其不得四智所以。
以其不成一切德故。
前涅槃中。
先明二乘不得所以。
後明不得。
今四智中。
先鄣不得。
後明二乘不得所以。
此亦是具文之左右。
前不得中。
有總有别。
初□有餘不了義說。
是其總也。
餘是具也。
總中先牒如來昔言。
下奪之。
前中言者。
如來昔言。
羅漢辟支。
是得智人。
觀察解脫四智究竟。
是四智相。
無學聖智。
是其解脫。
解脫即是四智正體。
羅漢辟支。
出觀有中。
觀彼解脫。
生其四智究竟之想。
名觀解脫四智究竟。
此究竟時。
名蘇息處。
離分段死。
故名為蘇。
六道之中。
不複往來。
□之為息。
下正辨之。
亦是如來方便有餘不了說者。
同前涅槃。
故言亦是。
權言導得。
??曰方便。
實有不得。
名為有餘不了義說。
就下别中。
初何以故。
徴前起後。
如來昔時說為畢竟。
我今何故說為方便有餘不了。
有二死下。
對問弁釋。
于中先明我生已盡是其方便。
得有餘下。
就梵行立明其方便。
凡夫人下。
就所作辨明其方便。
所斷煩惚更不能下。
就不受後明其方便有餘不了。
我生盡中。
先明二死。
然後就之彰昔方便。
明二死中。
先舉二數。
亦有二生。
且雲死耳。
次别兩名。
先問後列二種義。
廣死如别章。
此應具論。
今且釋名。
分段死者六道果報。
三世分異名為分段。
盡壞名死。
故言不思議變易死者。
泛釋有三。
一微細生滅。
前變後易。
名為變易。
變易是死。
名變易死。
故地持中。
生滅壞苦名變易苦。
此之一義。
該通凡聖。
二緣照無漏所得法身。
神化自在。
能變能易。
故雲變易。
性是死法。
名變易死。
此之一義。
聖有凡無。
三真證法身。
隐顯自在。
名為變易。
變易非死。
但此變易猶為無常死法所随。
就彼變易法身之上。
以論生死名變易死。
此之一義。
大有小無。
今此所論。
據第二門。
以說聖人無漏法身為生死故。
名不思議。
下就人弁。
分段牒初。
謂虛僞下。
就人定之。
小乘法中凡夫學人。
大乘法中外凡善趣。
此等皆于三界地中。
妄愛受生。
故名虛僞。
虛僞衆生所受生死。
名分段死。
變易牒後。
謂羅漢等。
就人弁定。
羅漢辟支相别可知。
誰是大力。
所謂種性解行菩薩。
彼有何義。
二輪煩惚。
全未斷除。
而不為彼煩惚所牽。
又于三界。
受生自在。
故名大力。
問曰。
涅槃宣說地前以為凡夫具煩惚性。
何緣得與羅漢辟支齊為變易。
釋言。
彼于六道。
生死雖分斷除。
無偏盡處。
故說為凡。
五住惑中。
未有盡處。
名具煩惚。
若望二乘。
彼是大聖。
二鄣清淨。
變易何疑。
問曰。
法華優波提舍宣說地前為分段生。
此經雲何言是變易。
釋言。
地前有五種身。
一法性身。
謂性種性及解行中清淨向等。
二實報身。
謂習種性及解行中得前方便。
三應化身。
依前二種現化随物。
四是生滅變易法身。
所謂緣照無漏業果。
五分段身。
謂無始來有漏業果。
五中前三。
非生死法。
後二生死。
彼法華論據第五門。
說為分段。
此就第四言是變易。
不相乖背。
意生身者。
是初地上一切菩薩。
彼人受生無?自在。
如心如意。
名意生身。
意有何義。
彼如意乎。
意有三義。
一速疾義。
二遍到義。
三無?義。
地上菩薩受生如是。
乃至究竟無上菩提。
彰其分齊。
上立二死。
下就此二明其方便。
二種死中。
以二乘人斷分段故。
如來說其我生已盡。
故是方便。
下次就其梵行已立。
以明方便。
梵行已立。
是證滅智。
滅有有餘無餘之别。
分段盡處。
名曰有餘滅。
變易盡處。
說為無餘。
二乘但得分段盡處。
名有餘證。
如來就此說梵行立。
故是方便。
下次就其所作已辦。
明其方便。
所作已辦。
是修道智。
道有二種。
一分段對治。
二變易對治。
二乘始修分段對治。
如來就此說其作辦。
故是方便。
文中兩句。
第一對人彰昔方便。
第二對鄣顯昔方便。
凡夫不辦。
七學未作。
是對人也。
凡夫于彼無學聖道。
未能成辦。
羅漢辟支。
刑對彼人。
名為已辦。
不望大乘。
故是方便。
七學于彼無學聖道。
未能修作。
羅漢辟支。
刑對彼人。
名為所作。
不望大乘。
故是方便。
二乘因中。
三果四向名七學人。
據果返望。
說彼為先。
彼先未作。
今已作未。
釋言。
現今七種學人。
猶故未作。
無學所作。
若言現今羅漢辟支。
本為學人。
先未作者。
今時已作。
今作竟故名無學。
問曰。
凡夫及七學人。
于無學果。
皆不能作并不能辦。
何故偏言凡夫不辦七學未作。
隐顯故爾。
等是隐顯。
何故不說凡夫未作七學不辦。
釋言。
但說凡夫不辦。
明知未作。
若說七學所不辦者。
謂其能作。
無學所作為遮此疑。
是故不說七學不辦。
謂虛僞下。
是第二句。
對鄣顯也。
一切煩惚無非虛僞。
于中别分受生妄愛。
虛妄中極。
偏名虛僞。
如來以其所修聖道。
能斷如是虛僞煩惚。
故說作辦。
不望無明。
故是方便。
下次就其不受後有。
以明方便有餘不了。
不受後有。
是斷集智。
集有二種。
一分段因。
二變易因。
羅漢辟支斷分段因。
餘因未斷。
如來偏就斷分段因。
說不受後。
故是方便。
文中初言所斷煩惚更不受後名不受後。
鄣昔方便。
非盡已下。
明今有餘不了之義。
以此類前。
齊應具明方便有餘。
但前略故。
宜彰方便不說有餘不了之義。
明方便中。
羅漢辟支所斷煩惚更不受者。
所斷四住畢竟永滅。
更不受後分段身也。
如來就此。
是故說其得不受後。
下明有餘不了義中。
先開二門。
後廣釋之。
言二門者。
非盡煩惚。
是第一門。
不斷集體。
非盡受生。
是第二門。
不斷集能。
下廣釋中。
何故問也。
羅漢辟支。
二輪惑亡。
三界生盡。
今何故言非盡煩惚非盡受生。
有煩惚下。
對問釋弁。
先明非盡一切煩惚。
又如取下。
廣明盡非一切受生。
前明非盡一切惚中。
言有煩惚羅漢辟支所不斷者。
略明非盡一切煩惚。
有二種下。
廣明非盡一切煩惚。
于中先明一切煩惚。
羅漢辟支所不斷下。
彰其不盡。
前中應先解五住義然後釋文。
五住之義。
廣如别章。
文中有三。
一别明四住。
二心不相應無始已下。
别彰無明。
三此四力下。
四住無明相對弁異。
前四住中。
地之與起相對分别。
煩惚有二。
總以?舉。
次列兩名。
先徴後列。
言住地者。
是四住體。
言及起者。
四住所起。
是二雲何。
泛釋有四。
一性事分别。
彼事識中。
取性煩惚名為性惑。
說之為地。
餘見受等。
緣境别生。
說為事惑。
通名為起。
彼取性者。
馬鳴論中。
名執取相。
亦名執相應染。
餘見愛等。
馬鳴論中。
名計名字相。
尋名計我。
及生諸結。
名計名字。
二本末分别。
于前事中。
十使為地。
餘纏垢等。
以之為起。
三成起分别。
一切煩惚宿習性成。
同名為地。
對緣現生。
斯名為起。
四前後分别。
一切煩惚前能生後。
通名為地。
後起依前。
同名為起。
下釋其相。
先解地體。
住地有四。
牒以舉數。
次列其名。
先問後列。
見一處者。
五利煩惚推求名見。
入見道時。
一處并斷。
名見一處。
言住地者。
本為未依。
名之為住。
本能生末。
目之為地。
欲愛地者。
欲界地中一切煩惚。
除無明見。
說為欲愛。
以此界中着外五欲。
故名欲愛。
理實欲界亦愛自身。
着欲情多。
故偏言之。
又蕳上界所愛色身。
偏說欲愛。
住地同前。
色愛地者。
色界地中一切煩惚。
除無明見。
說為色愛。
以此界中舍。
外五欲。
着己色身。
故名色愛。
理實色界亦愛己心。
以此界中着色情多。
偏說色愛。
又蕳無色愛着心故。
偏說色愛。
住地同前。
有愛地者。
無色界中一切煩惚。
除無明見。
說為有愛。
此若背下。
應當說之為無色愛。
若随所取。
應名心愛。
今為破患。
故名有愛。
破何等患。
外道多取無色界中。
以為涅槃。
絕離心愛。
今為破之。
故說有耳。
住地同前。
此四住下。
解釋地義。
能生起惑。
故名為地。
上來解地。
下次明起。
起者牒前。
言刹那心刹那相應。
弁釋其相。
刹那胡語。
此憣名念。
粗起煩惚。
作念現起。
名刹那心。
作念起惑。
是心法中諸煩惚數。
與心别體。
共心相應。
故曰相應。
如想受等。
共心相應。
故馬鳴言。
心異念異。
同知同緣。
名相應染。
彼名愛結以為念矣。
上來第一别明四住。
自下第二别彰無明。
初言心不相應無始。
蕳别其相。
心不相應蕳異向前刹那相應。
餘起煩惚與心别體。
共心相應。
此無明地。
即指七識妄想心體。
以為無明。
不别心外有數法共心相應。
是故說為心不相應。
故馬鳴言。
即心無覺。
常無别異。
名不相應。
問曰。
前說四住所起是心相應。
今言無明心不相應。
四住恒沙。
竟複如何。
釋言。
恒沙有二分别。
一蕳末異本。
對無明地。
恒沙之惑。
唯心相應。
故下文言。
于此起煩惚刹那相應。
二随義細分。
有是相應。
有非相應。
是義雲何。
如馬鳴說。
第七識中。
義别六重。
一無明地。
二是業識不相應染。
三是轉不相應染。
四是現識不相染應。
五是智識心相應染。
六不斷識心相應染。
六中初一。
是無明地。
後五恒沙。
五中前三。
是不相應。
後二相應。
故恒沙惑義有兩兼。
四住地中。
亦有兩義。
一蕳末異本。
唯心相應。
此雲何知。
四住在于事識之中。
如馬鳴說。
事識中惑。
一向名為心相應染。
明是相應。
又恒沙惑尚心相應。
四住何疑。
二随義細分。
有是相應。
有非相應。
現行之者與心相應。
性成之者心不相應。
故雜心中。
一論師說使是相應。
一論師說是不相應。
有四住中别體。
起者是心相應。
與無明地同體義分。
是不相應。
無始蕳刹那心也。
此無明地久來性成。
不同起惑作念現生。
故曰無始。
無明住地列其名字。
愚闇之心。
體無惠明。
故曰無明。
為彼恒沙起惑所依。
名之為住。
能生恒沙。
目之為地。
上來第二别彰無明。
自下第三四住無(以下阙) 約之以弁真歸。
若有衆生是其種(以下半行阙)蒙佛化益。
得法津澤生信樂者。
得法潤益。
地前未證。
故說信樂。
歸依法僧是二歸者。
約人弁歸。
向前衆生。
歸依地上法之與僧。
此法與僧。
是真二歸。
下次明其一體。
三歸亦名同體。
三寶皆用實性為舶。
故名同體。
故涅槃雲。
若能觀三寶。
常住同真谛。
是實性中。
無三差别。
故名一體。
于中初言非此二歸是歸如來。
蕳别同異。
歸第一下。
彰同異别。
于中初言歸第一義是歸如來。
略以?舉。
此言不足。
若具應言歸依法僧第一義谛。
是歸如來。
第一義谛事别則非理同故。
此是二歸依第一義下。
略以釋之。
法僧實性與佛不殊。
故歸法僧第一義谛。
是其究竟歸依如來。
歸佛實性名為究竟。
何以故下。
問答廣釋。
故何問也。
三歸各别。
何故歸依法僧義者。
得名究竟歸依如來。
無異下。
釋無異如來。
法僧實性。
不異佛性。
無異二歸。
如來實性。
不異法僧。
如來即三。
結成無異。
蕑去相似。
是以言。
即此言稍若。
略具應言如來實性即三歸性。
如來正可即餘二歸。
何故即三。
就佛體實。
義分以為三歸性故。
從上羅漢有歸怖來。
大段第二。
會彼小果。
以入一乘。
自下第三。
釋會所以。
何故問也。
三乘皆是如來所說。
何故上來會二入一。
下釋會意。
明一乘道是佛實說。
餘二方便。
方便不實。
故會入一。
于中初明一乘是實。
若如來下。
明二是權。
即是大下。
會權入實。
明一實中。
說一乘道如來無畏師子說者。
當實而說。
内心不怯。
故言無畏。
言中決定。
名師子吼。
明二權中。
若随彼欲而方便者。
佛随小欲。
方便為說二乘法也。
下會入中。
即大無二。
攝權入實。
二乘入一。
釋無所以。
以二入一。
是故言無。
一乘即是第一義乘。
弁定所入。
所入是其第一義乘。
不同權大。
乘依理成。
是故名為第一義乘。
上來五章。
明一乘行。
自下八章。
明一乘理。
理者所謂如來藏性。
于中前三。
指示藏體。
後之五章。
解釋藏義。
就前三中。
初明聖谛。
谛是藏诠。
故先明之。
第二說藏。
藏是谛實。
是以次弁。
三明法身。
顯前藏體。
雲何顯藏。
藏理在隐。
法身出相。
在隐難明。
出相易顯。
故舉出纏離相法身。
顯示在隐難識之藏。
故下文言。
如是法身不離煩惚名如來藏。
後五章中。
空義隐覆。
解釋能藏。
以有空義隐覆真實故名為藏。
一谛一依。
解釋所藏。
一谛藏體。